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pdf
内财大校发〔2020〕41 号 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2020 年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0 年修 订) 》已经 2020 年 3 月 18 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 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20 年 3 月 23 日 内蒙古财经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23 日印发 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2020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我校硕士研 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 本任务,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学术学位硕士 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执行“坚持标准、严 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原则。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 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 谨的治学态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第五条 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目前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和学术专长应与所申请学科(专业)内的 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稳定。 第六条 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 (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且业绩成果突出的我校在 编在岗人员; 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同等条件下注重考虑海外经历。 第七条 近五年来,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具备以下 - 2 - 条件的 3 条,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具备以下条件的 2 条: 1.主持国家级课题 1 项或省部级课题 2 项或其他有重要价值 的国际合作、国内横向研究项目 2 项。 2.独立或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学校认定的 A2 类期刊上公开发 表论文 2 篇以上(含 2 篇) ,或在 A1 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 3.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 1 部。 4.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的科研或教学奖 1 项(排名前三) 。 5.能够高质量地为研究生主讲 1 门专业课程。 6.在所申报的相应专业学位行业领域具备较丰富的实践经 验,与行业领域保持着较紧密联系,主持或参与过行业领域相关 的课题研发;或具有从事实务工作的资格证书。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一般两年进行一次。 第九条 研究生院负责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的组织 实施,各学院进行所属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选拨推荐工 作,程序如下: 1.申请人填写《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 表》 (附佐证材料)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后报学科(专业)所 属学院,所属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将评审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将审核通过的名单予以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定,由学校聘为硕士研 - 3 - 究生指导教师。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校外兼职导师一般为研究生的副导师,同校内导 师共同指导研究生,其遴选可参照该办法,各学位授权点根据具 体实际可降低相关条件。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