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2020.12 中央团校公务用车管理办法.pdf
校发〔2020〕17 号 中央团校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经 2020 年第 27 期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根据团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关于中 央团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为切实加强公 车管理,实现车辆管理及公务出行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团校公务用车改革后, 保留 6 辆公务用车, 分别是:主要领导工作用车 1 辆,教学业务用车 1 辆,离退 休干部用车 1 辆,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干部培训用车 1 辆, 后勤保障用车 1 辆,保留 2 名专职司机岗位。 第三条 主要领导工作用车主要用于日常班车、公务外 出等活动;教学业务用车主要用于试卷运送业务等活动;离 退休干部用车主要用于老干部外出等活动;机要通信用车主 要用于机要文件递送和涉密业务等活动;干部培训业务用车 主要用于外请专家接送等活动;后勤保障用车主要用于突发 事件、应急抢险及与后勤保障等活动。 第四条 按月享受固定交通补贴的领导自行解决公务 出行方式。 -1- 第五条 教学科研人员交通费用按项目经费有关规定 执行,涉及到第三条业务的可申请使用公务用车。 第六条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人事 处) 、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 、总务部人员外出参加普通 公务活动,采取社会化保障交通出行方式,据实报销公务交 通费用,涉及到第三条业务活动的,可申请使用公务用车。 第七条 社会化保障交通出行方式是指:乘坐正规出租 车,租赁有资质的大中小型车辆、共享汽车,通过第三方平 台选用的车辆,并提供正规出租票、租赁票、第三方客用服 务费发票等。 第二章 第八条 使用管理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责任制,强化集中管理,统 一调度,有效使用公车,降低运行成本,各类车辆在保证主 要业务用车前提下,确因工作需要,可以打通使用。公务用 车归口管理部门为总务部。 第九条 公务用车使用实行申请制度,使用单位应向总 务部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央团校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单” (见 附件),应填写使用部门、使用时间、申请人、用车事由、 起始地和目的地等信息,并由申请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十条 公务用车使用原则应由学校专职司机驾驶,如 因工作等其他原因,专职司机不能驾驶的,由各部门在总务 部备案的兼职司机驾驶,使用完毕后车辆回单位在指定地点 -2- 停放,车辆钥匙及时交给专职管理人员。严禁公车私用、绕 道行驶等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公务用车使用原则上仅限在北京市区域内, 确因工作需要驶离本市区域的,需报主管校领导同意。 第三章 车辆管理 第十二条 公务用车维修、加油、保险等工作,严格按 照中直管理局要求,执行定点办理制度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公务用车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实行 “一车一台账”车辆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车辆各类参数、 维修保养记录、违章情况,并填写出车日志。 第十四条 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工 作,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杜绝车辆带“病”上路。 第十五条 公务用车驾驶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 通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六条 公务用车使用完毕,回单位指定地点停放, 法定节假日公务用车统一封存在学校车库,车辆钥匙交专职 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 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违反交通法规、发生 交通事故并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如属于驾驶人过错、 过失,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驾驶人自行承担,并如实上报。 第四章 第十八条 经费管理 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做好公务 -3- 用车年度使用经费预算管理,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基础上,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并定期公示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公务用车经费支出采取审批制度。车辆维修、 保养、加油、保险等一次性支出 10000 元(含)以内的,由 总务部负责人审批,10000 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第五章 第二十条 监督管理 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主要负责同 志,为公务用车使用第一责任人,确保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使用合规。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加强对党员、驾驶员、教职工日常 教育,督促自觉遵守公务用车各项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总务部对公务用车使用和日常管理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 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总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央团校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 (校发〔2018〕3 号附件 1)和原 《中央团校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单》 (校发〔2018〕3 号附件 2) 同时废止。 附件:中央团校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单 -4- 附件 中央团校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单 申请时间: 使用部门 年 月 日 申请人 使用时间 用车事由 起始地 ---- 目的地 申请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以下由驾驶员填写 车号 出返时间 行驶公里数 驾驶员 时 分 —-- 过路过桥费 备注 -5- 时 分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