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发〔2019〕58号关于印发《南宁师范大学校园网收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pdf
南师发〔2019〕58 号 关于印发《南宁师范大学校园网收费管理办法 (2019 年修订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南宁师范大学校园网收费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版) 》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宁师范大学校园网收费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版) 南宁师范大学 2019 年 6 月 5 日 南宁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 年 6 月 5 日印发 -1- 南宁师范大学校园网收费管理办法 (2019 年修订版) 一、总则 第一条 南宁师范大学校园网络是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必要基 础,也是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和 INTERNET 的重 要联接途径。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网络管理,保证校园网络良 性运行和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 算机网(CERNET)分担部分通信运行费用的管理办法(试行)》 (教 育技司〔1997〕27 号),参照其他高校网络资费管理办法,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南宁师范大学校园网是指:明秀校区、长岗校区、 五合校区、武鸣校区网络及与南宁师范大学大学核心网络互联并 接受南宁师范大学 IP 地址统一管理的网络。本收费办法适用于以 上的网络。 第三条 南宁师范大学校园网服务项目分为免费项目和收费 项目。免费项目仅适用于南宁师范大学的成员,非南宁师范大学 成员或团体不享受免费服务项目。 第四条 南宁师范大学成员是指在人事处注册的各类教职 工、在南宁师范大学正式注册的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 及来校讲学或合作研究的学者、学习时间六个月以上的进修生、 -2- 留学生。非南宁师范大学成员或团体是指不具备南宁师范大学成 员资格的个人以及公司、非赢利机构和其他团体。 二、网络服务免费项目 第五条 南宁师范大学为每个成员分配一个实名制账户,分 为教职工实名制账户和学生实名制账户、临时实名制账户(以下 简称教职工账户、学生账户、临时账户) ,实名制账户使用范围为 四校区的教学办公区,南宁师范大学成员的实名制账户开户手续 按桂师院发〔2010〕18 号文件执行。用实名制账户使用校园网访 问校内资源(如学校主页、学校电子邮件、校内 FTP 系统、校内 图书查询、VPN 系统及校内其他管理系统等)不收取费用。账户所 有权属于南宁师范大学,当南宁师范大学成员离开南宁师范大学 时,账户将被收回,与账户捆绑的所有服务及所占用的资源也同 时被收回。 三、网络服务收费项目 第六条 收费的网络服务项目包括:校园网络入网费,校园 网络使用费。按照广西物价局核定的南宁师范大学服务性收费收 费标准收取。校园网络入网费为每个账户 50 元,校园网络使用费 每户每月 30 元,即校园网络使用费每户每天 1 元。 第七条 学校对教职工账户、学生账户不收费,只对临时账 户收费。 四、缴费时间及方式 第八条 申请使用临时账户的用户填写《南宁师范大学实名 -3- 制临时账户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交到网络信息中心,网络 信息中心按每个临时账户一次性收取校园网络入网费 50 元,每天 每户收取校园网络使用费 1 元计,计算从开通之日起至终止之日 需缴纳费用清单。 第九条 缴费方式为预付费。申请校园网临时账户经办人持 《申请表》按表上注明的办理流程在工作时间到网络信息中心校 园网服务大厅办理手续。 第十条 网络信息中心根据缴费回执开通临时账户。临时账 户失效后,用户可以再次续费,在办理完成校园使用费缴纳后可 继续使用。 五、附则 第十一条 所有加入校园网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南宁师范 大学校园网的有关法律、法规、守则,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的,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 定》和《南宁师范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南宁师范大 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办法》给予处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收费办法从发文之日开始执行,原桂师院发 〔2000〕23 号《广西师范学院校园网入网收费管理办法》中与本 文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 本收费办法由南宁师范大学党委网络安全与信息 化领导小组授权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4- 南宁师范大学校园网实名制临时账号申请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由网络信息中心填写 序号 姓名 身份证账号 联系电话 临时账号 初始密码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申请使用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校园网络入网费:50 元/账户× 年 账户= 月 日,共 天 元 (以身份证号为验证号,已经开过户的不再收入网费) 校园网络使用费:1 元/户.天× 账户× 天= 元 以上合计: 元 -5- 具体流程: 一、经办人提供申请表电子版,由网络信息中心在实名制系统进行 预导入,以确定是否已经开过户,计算出相应的校园网络入网费; 以申请使用期限计算出校园网络使用费;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请经办人使用以下方式之一交费: 1、存入学校账号。开户名:南宁师范大学 账户:6262 5749 8267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明秀东支行,备注注明:XXX 学院实时制临 时账户。经办人将银行回执原件及复印件交网络信息中心校园网服 务大厅办理开户手续。(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通过学校财务处内转至网络业务费,转账说明为:XX 学院实时制 临时账户。 三、网络信息中心收到银行回执后或经费项目收到款项后,将以上 名单导入实名制系统。 四、网络信息中心将申请表内临时账户用户名和密码返回给经办人。 五、续费用户请填写新的申请表按以上流程办理。 六、校园网络入网费、使用费将严格按照学校的经费审批管理办法 执行。 部门/经费负责人: 经办人: 网络信息中心办理 收到申请 人: 表日期: -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