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直博生实验室轮转课程实施办法(试行).pdf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 直博生实验室轮转课程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生命科学研究院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 称“直博生”)实验室轮转和双向选择定导师制度,为保障 导师与研究生的权利,设置“实验室轮转”课程,要求该课 程为生研院直博生必修环节,并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每位直博生必须在3个不同实验室完成3轮有效 轮转,每轮轮转时间为2个月。 第三条 每年10月底由研究生工作办发送直博生轮转相 关通知,并明确第一轮轮转接收函必须在通知后1个月内(11 月底前)上交,第二、三轮轮转接收函在直博生第一轮轮转 期间(次年4月底前)上交。直博生自行联系意向导师申请 轮转,获得导师同意后,学生需将《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 院直博生实验室轮转接收函》(附件1)交至研究生工作办 公室,接收函签订并上交方为有效。 第四条 如博导当年只计划招收1名直博生,原则上具备 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每轮至多接收1名直博生(如博导当年 计划招2名直博生,则每轮至多接收2名直博生,下同)轮转。 轮转结束后每位导师至多招收1名(如博导当年计划招2名直 博生,则可招收2名)直博生。 第五条 直博生的三轮轮转津贴由研究院统一发放,发放 标准为1600元/两个月。 第六条 三轮轮转结束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收集轮转导 师对三轮轮转学生的评价,评价分“合格”和“不合格”两 个等级。随后,导师与学生开始进行双向选择。如果学生有 一轮评价为“不合格”或双向选择不成功,需要进行第四轮 轮转,定导师时间顺延。轮转最终等级为学生“实验室轮转” 课程成绩。 第七条 导师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时,学生需填写《浙江 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直博生志愿导师填报单》(附件2), 签字后上交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按照直博生所填报的三个 志愿,导师先确定是否招收第一志愿选择自己的直博生;所 有直博生经第一志愿匹配之后,若未定导师则由第二志愿相 应导师确定是否招收。以此类推,三轮志愿匹配后未定导师 的直博生需自主与尚余名额的PI进一步沟通,建议进行第四 轮轮转。 第八条 对于未按要求完成三轮轮转的直博生,课程成绩 为不合格。 第九条 研究生事务委员会将为学生在选择导师时提供 协调和帮助。 第十条 本细则自2019年9月7日起实施,由研究生事务委 员会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 附件:1.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直博生轮转接收函 2.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直博生志愿导师填报单 附件 1: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直博生实验室轮转接收函 我实验室同意接收我院 转,时间为 年 月 级直博生 日至 同学进行第 年 月 轮 日。 轮转期间,我实验室将按照研究院规定对该生在实验操作、文献检索、学术 汇报等方面提供指导。 学生签字: 导师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直博生志愿导师填报单 学号: 姓名: 专业: 导师姓名 轮转时间 第一志愿 第 轮 第二志愿 第 轮 第三志愿 第 轮 根据志愿填报顺序,由导师依次确定是否予以接收。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