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1).pdf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目录清单名称: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目录清单子项名称:无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000117016000 服务对象:法人 实施编码:1134120075096446633000117016000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办事现场次数:0次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否 办理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中心)二楼8-1厅城管类综合窗口5号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无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下午17:00 所属部门: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所属区划:阜阳市 实施主体: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市级 办件类型:即办件 委托部门:无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辖区范围内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 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是否属于联办件:否 是否有联办机构:否 联办机构:无 是否有权限划分:是 划分标准:行政区域内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是否属于上报件:否 下沉办理:否 通办范围:全市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否 阶段性办理:否 办理时间段:无 是否有特别程序:否 是否支持预约:是 预约渠道:电话预约(0558-2198069)、预约地址(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中心)二楼81厅城管类综合窗口5号) 是否有数量限制:否 数量限制说明:无 数量限制依据:无 是否进驻大厅:是 材料收取形式: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环卫设施迁移、拆除、封闭许可证 结果样本:1.环卫设施迁移、拆除、封闭许可证(样本).jpg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申请人提供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方式:0558-2198001 咨询方式:0558-2198069 审查标准:《城镇排水与污水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 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 施的费用。 年审年检:无 设立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管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三条:……因工程建设 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 ,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三十 条: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受理条件:1. 属本单位管辖区域内; 2.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 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施工方案 行政许可申请 表 材料 必要 性 必要 必要 材料类 型 原件 原件 材料形 式 纸质或 电子 纸质或 电子 纸质材料份 数 原件1份 原件1份 来源渠道 材料依据 填报 须知 申请人自备 《城镇排水与 污水管理条例 》(2013年10 月2日国务院令 第641号)第四 十三条:…… 因工程建设需 要拆除、改动 城镇排水与污 水处理设施的 ,建设单位应 当制定拆除、 改动方案,报 城镇排水主管 部门审核,并 承担重建、改 建和采取临时 措施的费用。 网上 办事 提供 电子 扫描 件, 窗口 办理 需要 提供 纸质 版原 件 申请人自备 《城镇排水与 污水管理条例 》(2013年10 月2日国务院令 第641号)第四 十三条:…… 因工程建设需 要拆除、改动 城镇排水与污 水处理设施的 ,建设单位应 当制定拆除、 改动方案,报 城镇排水主管 部门审核,并 承担重建、改 建和采取临时 措施的费用。 网上 办事 提供 电子 扫描 件, 窗口 办理 需要 提供 纸质 版原 件 办理流程: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 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除即办件);申请材料不齐 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联系市排水 管理中心现场勘察,填写勘察意见; 3.窗口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勘察意见,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刘广东/王 根友/王静/ 杨亮/张强 强/郝燕/李 玲/耿玉侠 受理岗(市 城管执法局 窗口)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驻市民中 心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 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 具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受理印章、标 明事项名称、申请人及联系电话、 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 理材料清单、受理时间、承诺办结 时限等信息的《受理通知书》;申 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 的全部材料内容,并出具加盖实施 机关专用受理印章、标明受理时间 、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 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 录等信息的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 人补正材料后可继续办理;受理不 通过的,出具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受 理印章、标明事项名称、不予受理 时间和机构及首问责任人人姓名及 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 信息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 材料中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 后再予受理。 网上办理的,通过 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 申请事项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进 行实地勘查并出具勘查意见。 受理 0.2个工作 日 阜阳市城市 管理行政执 法局 审查 0.5个工作 日 阜阳市城市 管理行政执 法局 章延延 审查岗(排 水管理中心 设施运行督 查科科) 办结 0.3个工作 日 阜阳市城市 管理行政执 法局 刘广东/王 根友 办结岗(市 城管执法局 窗口)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驻市民中 心窗口首席代表在认真审核勘查意 见后,对申请事项及时出具办理结 果 送达岗(市 城管执法局 窗口) 并在办结后第一时间安排窗口人员 通知申请单位联系人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和 许可证);并请领件人在加盖实施 机关专用审批印章的送达回证上签 字确认,最后将办结件装订成卷宗 交由窗口负责保管卷宗的专人存放 。 送达 0个工作日 阜阳市城市 管理行政执 法局 刘广东/王 根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