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新能源三轮摩托车(非低速电动车)及燃油摩托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pdf
阆中新能源三轮摩托车(非低速电动车)及 燃油摩托车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编制单位:四川建雅摩托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 年 九 月 四川建雅摩托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阆中新能源三轮摩托车(非低速电动车)及燃油摩托车项目 公众参与真实性的说明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规定,我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23 年 8 月组织开展了阆中新能源三轮摩托车(非低速电动车)及 燃油摩托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在此工作中,我公司按 照程序要求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均进行了公示。 根据本次公示结果,我公司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阆中新能源三轮 摩托车(非低速电动车)及燃油摩托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 明》,现上报贵局审查。我公司承诺此次公众调查以公开、公正为基 本原则,调查结果均无群众提出反对意见,无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如 有虚假情况,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 四川建雅摩托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9 月 19 日 1 概述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 2018 年第 4 号令)相关内容,四川建雅摩托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阆中新能源三 轮摩托车(非低速电动车)及燃油摩托车项目属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建设项目类别,需要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四川建雅摩托车制造有 限责任公司在委托四川大川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评 工作后 7 日内于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 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后又分别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南充日 报登报公示和在项目拟建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公示的方 式进行了公示。 2 公示信息及征求意见 2.1 建设项目公示信息内容 2.1.1 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公示信息 内容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九 条:“建设单 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 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 (以下统称网络平台), 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 建、迁建 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2023 年 4 月四川建雅摩托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大川合创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 “阆中新能源三轮摩托车(非低速电动车)及燃 油摩托车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写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环 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应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本项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公 示,网址是 https://www.langzhong.gov.cn.html,(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10 日(共 计 10 个工作日)。公开内 容见图 2-1。 公示内容及日期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要求。 图 2-1 建设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网络公开截图 2.1.2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本项目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征求意 见稿公示(即第二次公示),网址是 https://www.langzhong.gov.cn.html, (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 日---2023 年 9 月 14 日(共计 10 个 工作日)。公开内容见图 2-2。 第二次公示下列信息: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 告书的方式 和途径。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6)附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的内容及时限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办法》 中规定的应该公示的内容、时限。 图 2-2 建设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网络公开截图 2.1.3 公众意见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 4 号)要求, 本项目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2023 年 9 月 14 日(10 个工作日)在 项目建设现场进行了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 公示内容见图 2-3。 图 2-3 项目现场张贴公告情况 2.1.4 报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一条“依照本办法第十 条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1)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 (2)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 意见的 10 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 2 次; (3)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 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 我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南充日报》登报进行公示,进行 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报刊公示。公告日期为 10 个工作日。 图 2-4 第一次登报公示情况 我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在《南充日报》登报进行了环境影 响评价第二次报刊公示。公告日期为 10 个工作日。 图 2-5 第二次登报公示 2.2 公众意见情况 本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示期间、现场张贴公告、报刊公示 期间,电话、邮箱均为收到公众提出的反对意见。 3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 2018 年第 4 号令)要求: 对对境影响方面公众质疑性意见多的建设项日,建设单位应当 纽织 开展深度公众参与。由于本项目未收到公众质疑性意见,因此,未开展 深度公众参与。 未采取深度公众参与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在首次信息公开及征求 意见稿公示期间、现场张贴公告公示期间、登报公示调查期间,均未 收到公众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未有质疑性意 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本 项目不需要采取深度公众参与是合理的。 4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4.1 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 本项目在首次信息公开及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现场张贴公告公 示期间、登报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4.2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本项目在首次信息公开及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现场张贴公告公 示期间、登报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意见采纳情 况。 4.3 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 本项目在首次信息公开及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现场张贴公告公 示期间、登报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意见未采纳 情况。 5 其他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纸质资料及电子版已存档备查。 6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进行了网络公示,公示网址为环 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址为 http://www.js-eia.cn。公示截图如 下所示。 图 5-1 项目报批前公示截图 6 诚信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阆中新能 源三轮摩托车(非低速电动车)及燃油摩托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 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本次公众参与采取了网络公示、登报公 示和现场张贴公示三种方式同步进行的方式开展公参工作。本项目在 四阆中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和第二次公示,在第二次公 示期间同步在南充日报上进行了两次登报: 在本项目所在地易于公 众知悉的场所张贴了公告。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阆中新能源三轮摩托车(非低速电 动车)及燃油摩托车项目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 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 作假、隐 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四川建雅摩托车制 造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 四川建雅摩托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时间:2023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