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编制日期: 二零二三年六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地点 地理坐标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 2105-630000-04-01-873115 王海生 联系电话 13519732015 西宁市南川西路 158 号 东经:101°44′36.24031″,北纬:36°35′7.06796″ 49_108 医院;专科疾病防 治院(所、站);妇幼保 Q8413 建设项目行业 健院(所、站);急救中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中西医结合医院 类别 心(站)服务;采供血机 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 务 首次申报项目 新建(迁建)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改建 建设项目申报 建设性质 目 扩建 情形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技术改造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 项目审批(核准/备 青海省发展和改 准/备案)文号 青发改社会[2023]159 号 案)部门(选填) 革委员会 (选填) 环保投资 总投资(万元) 17500.20 350 (万元) 2% 环保投资占比(%) 施工工期 19 个月 否 是 用地(用海) 69087 面积 m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西宁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西宁市 2030 年 规划情况 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 是否开工建设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情况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无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国家 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 1 号修改单的通知》 其他符合性分析 (国统字[2019]66 号文),本项目属于中西医结合医院,代 码为 Q[8413]。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 —1— 的鼓励类“第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的“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 建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青海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三、 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二)医院。省办医院:机构设置:原 则上省办公立医院在规划期不再增加数量,如有特殊需求, 可在现有省级医院基础上设置分院区。本项目即青海大学附 属医院新建南院区中的一个项目,符合《青海省“十四五”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要求。 根据《西宁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及《西宁 市 2030 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市域社会服 务设施规划:按照市域城镇体系等级序列,分级配置,形成 覆盖全市域的以西宁中心城市为核心、次中心城市为主体、 重点镇、一般建制镇为基础的四级配置的开放型社会服务设 施网络体系,构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设 施综合体系。 本项目属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完 善所在地区在医疗、保健、康复、预防等方面的医疗条件, 为城市配套服务项目。因此,符合《西宁市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及《西宁市 2030 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 要求。 根据《西宁市南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2020)》 及《西宁市南川文化旅游商贸会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 划区位于西宁市南川片区,具体控规编制范围北起福路巷, 南至规划隔离绿地,东临南川河,西接绿城大道,总面积约 521.88 公顷。土地利用规划以居住用地、配套的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及商业用地为主。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面积 8.48 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2— 1.70%。 ①市级医疗卫生设施 扩建 1 所综合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位于海山路 与海南路交汇处,总用地面积 6.93 公顷。 ②街道级医疗卫生设施 扩建 1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湟源路北侧,占地面 积 9658 ㎡。 扩建 1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规划区西南部,占地 面积 5833 ㎡。 ③居委级医疗卫生设施 新建 10 所社区卫生站,结合各居委级公共中心设置, 为各个居住区提供基础医疗服务,每处建筑面积 300~400 ㎡。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西宁市南川片区控制 性详细规划(2011-2020)》控规范围,本项目用地属于《西 宁市南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2020)》中公共管理 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的医疗卫生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 设符合《西宁市南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2020)》 及《西宁市南川文化旅游商贸会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选址合理性分析 建设项目用地由西宁市人民政府划拨。由西宁市政府牵 头负责,加快开展征地拆迁工作,落实新院区建设用地,办 好“两证一书”等相关手续。 本项目用地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取得西宁市人民政府 《建 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南规选 2016-005 号)。西宁 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委员会 2016 年第一 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中:⑴同意将位于城 中区南川西路,面积为 32762.95 ㎡(约 49.14 亩)土地的土 地性质改变为医卫慈善用地;⑵同意将土地面积为 36326.57 —3— ㎡(约 54.49 亩)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作为医卫慈善用地,不得改变用途及性质。本项目属于医疗 卫生类项目,规划功能与项目用地性质相符,选址合理。 4、“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相关内容 ⑴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 根据《西宁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 方案》,将西宁市按照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 管控单元划分为三类环境管控区域。西宁市重点管控单元主 要包括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 城,涌盖大通县、湟源县、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 区、湟中区城镇建成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工业园区、 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湟中区柏木沟石英岩矿矿 区、大通县柏木沟石英岩矿矿区。 本项目位于西宁市城中区,属于一般管控单元,项目建 设地点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 设符合生态红线划定要求。 ⑴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项目区域环境质量 目标及其现状达标情况列入下表: 表 1.1 环境 要素 大气 地表水 声 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环境质 量目标 环境质 量现状 环境质量现 状达标情况 二类 二类 达标 Ⅲ类 Ⅲ类 达标 2类 2类 达标 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 预测,污染物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达标 排放,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⑴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 区域环保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 —4— 能够满足本项目的用水要求;用电由市供电公司电网接入; 用气由城市天然气管道接入。项目优先选用低能耗设备等节 能减排措施,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⑴与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 对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生态环境管控要 求及准入清单的通知》(宁政[2021]60 号)及青海“三线一 单”公众应用平台查询结果,本项目属于城中区一般管控单 元 01,代码为 YB91,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63010330001。 —5— 表 1.2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省 市 县 城中区、南川工业园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管控单 元分类 空间布局约束 ZH63010330001 城中区一般 管控单元 01 青 海 省 西 宁 市 城 中 区 一般管 控单元 禁止在邻近基本 农田区域新增排 放重金属和多环 芳烃、石油烃等 有机污染物的开 发建设活动。 / / 青 海 省 西 宁 市 全 市 / / —6— 污染物排放管控 1、执行西宁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第 五条关于污染物排放管控的准入要 求。 2、执行西宁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第 十五条关于河湟地区污染物排放管 控的准入要求。 3、到 2020 年县城和重点镇均完成配 套污水处理厂建设。 4、禁养区外新建、扩建和改建规模 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 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现 有未配套上述设施的规模化畜禽养 殖场(小区),应限期完成改造。 第五条 关于西宁市污染物排放管控 的准入要求:相比于 2017 年,在 2020 年、2025 年、2035 年西宁市 SO2 的 削 减比例应 不低 于 6.3%、 9.5% 、 12.6%,NOx 的削减比例应不低于 4.5%、7.8%、11%,颗粒物的削减比 例应不低于 9%、17.1%、30.4%。 第十五条 关于河湟地区污染物排放 管控的准入要求:在东部城市群新建 火电、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等项 目,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特别排 放限值,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一级标 环境风 险防控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 本项目 该项目所在地为 西宁市南川西路 158 号,该地块 为规划的医疗卫 生用地。项目周 边无基本农田。 本项目为中西医 结合医院项目, 属于国民经济行 业类别中的 Q8413 中西医结 合医院,项目施 —7— 准。新建涉水项目,经处理后的工业 企业废水未纳入城市排水管网直接 排入湟水水体的,其水污染排放应达 到行业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 级标准。经处理后的工业企业废水排 入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其出 水水质应满足该工业园区集中污水 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标准;工业园区集 中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应达到《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要求。 经处理后的工业企业废水排入城镇 污水处理厂的,其水污染排放应满足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要求,特征污染 物排放应达到行业或《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的一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 的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要求。 1、本项目运营期使用清洁能源天然 气,燃气锅炉采用超低氮燃烧装置, 确保锅炉废气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 建锅炉标准要求,同时满足《西宁市 2022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新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 于 30mg/m³的要求。 2、本项目运营期医院污水经化粪池 预处理后排入项目新建的污水处理 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2 工期及运营期不 排放重金属及多 环芳烃、石油烃 等有机污染物。 符合空间布局约 束要求。 综上,拟建工程符合西宁市“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 —8—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 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标 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 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本项目所在地区城市配套基础设 施已经完善,项目供水、排水、供电、 供气等全部依托市政配套基础设施。 4、本项目为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 属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中的 Q8413 中西医结合医院,不属于畜禽养殖场 (小区)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项目由来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始建于 1959 年,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同仁路 29 号。 医院经过 64 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 预防、保健、药学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也是我省 唯一一所高等院校直属教学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 29 号)已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取得西宁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 书编号:12630000440000995Y001V,证书有效期限自 2023 年 7 月 15 日起 至 2028 年 7 月 14 日止。 伴随西宁市的逐步发展完善,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综合开发 项目管理委员会 2016 年第一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西宁市人民政府将西宁市城中区 南川西路 158 号地块划拨给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用于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 建 建设。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将规划分期建设完成总面积 20 万平方米, 设 床位数 1200 床的大型综合医院。 内 本项目为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建设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本项目已 容 于 2022 年 9 月取得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青 海大学附属医院增加编制床位的批复》(青卫健函[2022]311 号),并于 2023 年 4 月取得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海大 学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 社会[2023]159 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四十九、 卫生 108.医院中其他(住院床位 20 张以下的除外),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 响报告表。 2、建设内容 2.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9— 建设单位: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建设地点:西宁市南川西路 158 号,项目地点经纬度:东经: 101°44′36.24031″,北纬:36°35′7.06796″,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图一。 项目选址及四至:项目位于西宁市南川西路 158 号,场地西侧为海南路, 南侧为海山路,东侧为南川西路,北侧为空地。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17500.20 万元,其中 10000 万元申请 中央专项资金,7500.20 万元申请地方配套资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场地位于西宁市南川西路 158 号,场地西侧为海南路,南侧为海山 路,东侧为南川西路,北侧为空地。总用地面积约 69087 平方米(103.63 亩), 场地东西向长度约 370m,南北向宽度约 235m,平面呈“L”地块,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2016NC-1.1),项目宗地 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 根据《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指导方案》,中西医协同旗舰 医院新增床位 160 张,建设所需基本功能包含中西医结合门诊(含综合治疗 区)、治未病中心、康复治疗区、名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包括名中医诊室、 示教室、资料室等)、中西医结合病房(并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急危重症 加强监护单元等)、中药房、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为一栋框剪结构建筑, 地下 1 层, 地上 8 层,东西总长 54.60 米,南北总宽 25.2 米,建筑面积 22000 平方米。 项目配套的锅炉房、水泵房、换热站、制氧站、污水处理站、垃圾暂存 间(含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均设置在医院的附属用房内,附属用房为独立的 地下 2 层,地上 2 层建筑,建筑面积为 425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55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700 平方米)。 本项目不涉及传染病区及传染病诊疗科室。项目 4F 设置 DR 室、CT 室 及骨密度室,不设置介入治疗科室。本项目不设置职工食堂及洗衣房,布草 洗涤依托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现有院区进行清洗。 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2.1。 —10— 表 2.1 序 项目 号 类别 1 2 3 4 主体 工程 配套 工程 公用 工程 环保 工程 建设项目主要工程一览表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建筑面积 22000 平方米,地下 1 层,地上 8 层, 框剪结构。新增床位 160 张。包含中医或中西医 结合门诊(含中医综合治疗区)、治未病中心、 青海大学附属 中医康复治疗区、名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包括 医院中西医协 名中医诊室、示教室、资料室等)、中西医结合 同旗舰医院 病房(并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急危重症中医加 强监护单元等)、中药房、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 中心、中心实验室等。 位于医院附属用房负二层。建筑面积约 1400 平 方米。新建锅炉房装机 1 台 8t 全自动超低氮真 锅炉房 空燃气热水锅炉,为医院供暖及供热水。另安装 1 台 4t 超低氮燃气蒸汽锅炉,为医院供应蒸汽。 位于医院附属用房负一层,建筑面积约 91 平方 制氧站 米。 包含道路、铺装、停车场、绿化、给排水管网、 室外配套 供暖管网、电网、照明、监控等。 市政供水系统。从建设用地东侧的南川西路 DN500 市政供水管和西南侧的海山街 DN400 市 供水系统 政供水管上各引入一根 DN200 的供水总管为医 院提供生活、消防用水水源。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放体制。医院污水经化粪池 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 500m 排水系统 ³/d,设计处理工艺采用二级处理)处理达标后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医院用电拟设置 1 个 10KV 配电所,设置于配电 室内,医院变配电室设于附属用房一层。由市政 供电系统 电网引来 2 路 10kV 专用线路至变配电室高压进 线柜。2 路 10KV 电源由南川西路市政管廊引 入。 项目燃气从市政燃气管网引入。中压管道从南川 供热系统 西路既设中压燃气管道碰口,接至锅炉房调压 柜。低压管道从调压柜出口接至锅炉设备。 在附属用房负一层设计消防水池及水泵房,消防 水池有效容积为 900 立方米,水泵房内设置两台 消防系统 室内消火栓泵、两台喷淋泵、两台水泡泵,两台 室外消火栓泵及一套室外消火栓管网的增压稳 压设备。 本项目新建单体的污水排至室外新建钢筋混凝 化粪池 土化粪池,容积 200 立方米/座,化粪池设计污 水停留时间 24h,设计污泥清掏周期 180 天。 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 设计处理能力为 500m³/d, 污水处理站 设计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二级处理工艺。 医院设置一间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附属用房一 医疗废物暂存 层,医疗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 30m2,位于医 间 院附属用房内。 —11— 备注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表 2.2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明细表 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所需基础设施 中西医结合门诊(含综合治疗区) 治未病中心 康复治疗区 名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包括名中医诊室、示教 室、资料室等) 中西医结合病房(设置中西医综合治疗室、急危 重症加强监护单元等) 中药房 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 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 合计(8 项) 面积(平方米) 2000 1000 1000 1500 9000 1000 2500 4000 22000 2.3 设备清单 表 2.3 建设项目设备清单一览表 序 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序 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多普勒彩超 2 台 16 智能子午流注开穴 系统 1 台 2 数字 DR 2 台 17 红外热成像 1 台 3 CT 1 台 18 中医亚健康测评系 统 1 台 4 心电图机 1 台 19 深层肌肉按摩器 1 台 5 床旁心电监护仪 10 台 20 电针治疗仪 5 台 6 全自动生化检测仪 1 台 21 温热电针综合治疗 仪 1 台 7 除颤仪 1 台 22 智能艾灸床 1 台 8 呼吸机 1 台 23 智能疼痛治疗仪 1 台 9 中医综合诊断系统 1 台 24 中医定向透药治疗 仪(离子导入式) 1 台 10 中医舌面像仪 1 台 25 督脉熏蒸床 1 台 11 中医五脏相音系统 1 台 26 颈椎牵引机 1 台 12 中医体质辨识系统 (台车式) 1 台 27 多体位医用诊疗床 7 台 13 中医经络诊断系统 1 台 28 电脑恒温电蜡疗仪 1 台 14 音乐调理系统 1 台 29 熏蒸治疗仪 2 台 15 中医耳穴系统 1 台 30 药浴桶 2 台 —12— 表 2.4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表 序 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序 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床 1 张 7 床头柜 1 个 2 床垫 1 条 8 床单 2 条 3 褥子 2 条 9 被套 2 条 4 枕芯 2 个 10 枕套 4 个 5 被子 2 条 11 痰盂或痰杯 1 个 6 病员服 2 套 12 暖水瓶 1 个 2.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材料消耗详见下表。 表 2.5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用量 单位 1 止血带 5 米 2 一次性使用中单 200 条 3 医用脱脂纱布块 200 块 4 压舌板 200 片 5 75%酒精 20 瓶 6 碘伏消毒液 20 瓶 7 医用棉球 20 包 8 垃圾袋 600 条 9 利器盒 5 个 10 利器盒 5 个 11 检查手套 PE 80 只 12 一次性医用手套 200 副 13 酒精灯 5 个 14 医用棉签 5 包 15 玻璃体温计 10 只 16 酒精缸 5 个 17 医用镊 10 把 18 手术剪 5 把 19 持针钳 5 把 20 止血钳 10 把 21 无菌手术刀片 1 盒 22 真空采血管 100 支 23 塑料试管架 2 个 —13— 2.5 平面设计及功能分区设计 本项目单体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八层,框剪结构,东西总长 54.60 米, 南北总宽 25.2 米,建筑面积 22000 ㎡。地下一层层高 6.00 米,一至三层层 高均为 5.40 米,四至八层层高均为 3.9 米,室内外高差为 0.45 米,建筑总高 度 40.40 米。属一类高层建筑。建筑使用年限:50 年。 根据项目的性质和使用要求,各功能房间构成分布情况如下: 表 2.6 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各楼层布局分布一览表 层数 地下一层 功能布局 包含智能立体停车场、人防救护站、配电间、楼梯间、电梯间 一层 主入口大厅、阳光中庭、医院街、中心实验室、住院门厅、体检门 厅、留观室、急诊门厅、抢救室、DR 检查室、护士站、诊室、医 生办公室、药房、导诊台、挂号收费窗口、楼梯间、电梯间等 二层 阳光中庭、医院街、采血及血液分析区、诊室、心电脑电室、中医 诊区、中西医结合研究中心、临床科研一体化诊室、等候区、楼梯 间、电梯间等 三层 医院街、手术区、中药熏洗室、推拿室、特色针灸治疗室、名中医 工作室、中医特色诊疗区、治未病中心、中医外治室、艾灸室、督 灸室、接待宣传区、诊室、导诊台、等候区、楼梯间、电梯间等 四层 采光天窗、净化机房、CT 室、DR 室、内科、外科、眼科、五官 科、妇科、VIP 体检、心电、彩超、检查室、诊室、采血、脑电、 骨密度、等候区、楼梯间、电梯间等 五层-七层 住院单元(含三人间 8 间、双人间 10 间、18 间病房+1 间中医综合 治疗室+1 间重症监护室)、示教室、医生办公室、配药室、被服 库、污物间、楼梯间、电梯间等 八层 住院单元(双人间 14 间、14 间病房)、示教室、医生办公室、配 药室、被服库、中医综合治疗室、污物间、楼梯间、电梯间等 屋面 水箱间、电梯机房 表 2.7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附属用房布局分布一览表 层数 功能布局 地下二层 建筑面积 1400 平方米,包含换热站、锅炉水泵房、锅炉间 地下一层 建筑面积 1300 平方米,包含室外消防水池、分子筛制氧间、生活 水箱间、消防水泵房、新风机房、排烟机房、柴油发电机房、地下 污水处理站 一层 建筑面积 990 平方米,包含值班室、库房、开闭所、风机配电间、 污泥脱水间、加药间、垃圾暂存间(含医疗废物暂存间)、轻质彩 钢板泄爆口 二层 建筑面积 560 平方米,包含后勤办、库房 —14— 2.6 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给水:本项目给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从建设用地东侧的南川西 路 DN500 市政供水管和西南侧的海山街 DN400 的市政供水管上各引入一根 DN200 的引入总管为医院的建设项目提供生活、消防用水水源。 排水:本项目新建单体的污水排至室外新建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容积 200m³/座,化粪池的停留时间 24h。本项目在医院附属用房地下一层设置一 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设计流量约 500m³/d,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医 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宁市污水处理厂。 供电:市政电网供电。医院用电拟设置 1 个 10KV 配电所,设置于配电 室内,由市政不同区域变电站引来 2 路 10KV 市政电源供电。二路 10KV 电 源由南川西路市政管廊引入。 供暖:新建锅炉房装机 1 台 8t 超低氮真空燃气热水机组,装机 1 台 4t 超低氮蒸汽锅炉。 2.7 劳动定员与工作日 年工作时数:年工作 365 天,实行 24 小时/天连续运转。 劳动定员:项目建成后,配置医护人员及职工人数为 225 人,其中行政 管理机工勤技能人员 23 人,卫生技术人员 202 人。 —15— 工艺流程简述(如图): 1、施工期工艺流程: 一、施工期 建筑弃土 土地平整 装修废气 土石方工程 结构工程 装修工程 工 程 验 收 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建筑垃圾 工 图 2.1 艺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项目施工期污染物主要是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 流 阶段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及弃方、建筑垃圾、 程 生活垃圾等。 和 产 2、运营期工艺流程: 排 噪声 噪声 就诊 治疗 污 环 患者 挂号待诊 节 危险废物 危险 废物 出院 噪声 留院治疗 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 噪声、臭气 达标 排放 污水处理站 化粪池 化粪池 废水 污泥 污泥 有资质单位清运 图 2.2 运营期(医疗)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16— 出院 样品 接样处理 生物实验室 病原分离 分子生物学检测 W G 高压灭菌器 配建污水处理站 G 血清实验 填写实验记录 生物安全柜 结果分析 高效过滤器 N S S N W 无组织排放 市政污水管网 内排,实验室环境空气消毒 图 2.3 运营期(生物实验室)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样品 接样处理 理化实验室 医疗废物暂存库 S 理化检测 G 通风橱 15m 排气筒 W 中和 污水处理站 填写实验记录 结果分析 图 2.4 运营期(理化实验室)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17—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⑴运营期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院污水。 ⑴运营期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实验室 废气。 ⑴运营期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系统噪声、污水处理站水泵设备噪声。 ⑴运营期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疗垃圾、生活垃圾、药渣、污 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 3、项目污染工序及产排污环节 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具体产污环节见表 2.8。 表 2.8 阶段 项目产污环节一览表 项目 产物环节 主要污染因子 施工废水 运输车辆冲洗废水 COD、SS、石油类 生活污水 施工场地施工作业人员 生活废水 pH、COD、BOD5、 SS、氨氮 施工废气 施工扬尘 土石方作业扬尘、运输 车辆扬尘、施工机械、 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 装修废气 TSP、NOx、CO 等 噪声 施工噪声 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 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等效连续 A 声级 生活垃圾 伴随施工过程,施工人 员产生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 弃方、结构阶段及装修 阶段产生的建筑垃圾 一般固废 医院污水 诊疗废水及生活污水 pH、COD、BOD5、 SS、氨氮、粪大肠 菌群数、余氯等 污水处理 站恶臭 污水处理站运营过程中 产生的恶臭气体 NH3、H2S 实验室废 气 实验过程产生的酸雾、 有害微生物、有害气溶 胶等 酸雾 施工废水 施工期 固体废物 废水 运营期 废气 —18— 噪声 固体废物 锅炉废气 锅炉废气 颗粒物、SO2、NOx 设备噪声 水泵、风机类设备噪声 等效连续 A 声级 LAeq 医疗垃圾 住院、门诊 危险废物 污泥 污水处理站、化粪池 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 工作人员及病人生活垃 圾 生活垃圾 药渣 煎药 生活垃圾 与 项 目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 29 号)已于 2023 年 7 月 6 日 有 关 取得西宁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的 12630000440000995Y001V,证书有效期限自 2023 年 7 月 15 日起至 2028 年 原 7 月 14 日止。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项目运营阶段未收到相关环境问题投 有 诉。 环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西宁市城中区南川 境 西路 158 号),项目用地由西宁市人民政府划拨,据现场踏勘项目场地为空 污 地,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染 问 题 —19—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一、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中“6.2.1 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 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数据或结论”。 本次评价引用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2023 年 6 月公布的《2022 年青海省生 态环境状况公报》中西宁市(主城区)2022 年全市空气质量平均值来判断 区域是否达标。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见下表: 表 3.1 区 SO2 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NO2 环 PM2.5 监测结果 17 28 56 30 评价标准 60 40 70 35 评价结果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境 质 量 现 状 CO O3 3 μg/m 单位 域 PM10 3 mg/m μg/m3 1.7 4 (24 小时 平均) 140 160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达标 达标 根据监测结果和评价结果表明,评价区环境空气中 SO2、NO2、PM10、 PM2.5、CO、O3 监测指标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 评价区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规定 的达标区。 2、评价区声环境现状 依据《西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方案(发布稿)》(青海省生态环 境监测中心,2019 年 10 月),本项目评价区位于声功能区划 2 类区,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区标准。 2023 年 4 月 20 日青海汇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 量现状进行监测。 监测点位如下图: —20— 图 3.1 监测点位布置图 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3.2 检测日期 检测点位 2023.04.20 厂界东侧 厂界南侧 厂界西侧 厂界北侧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项目 环境噪声 检测结果 dB(A) 昼间 夜间 48 44 51 42 49 44 48 44 备注 无雨雪、雷 电天气,风 速<5m/s 由上表监测结果和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区昼夜噪声值均可达到《声环境 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区标准限值。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附近地表水体为南川河,本项目污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 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西宁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排放至湟水 河。因此,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湟水流 域(西宁段)水环境年度质量状况通报》中七一桥及小峡桥断面的监测评价 结果予以说明。七一桥及小峡桥断面均属于《青海省水环境功能区划》中划 定的Ⅲ类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 标准,具体详见如下。 —21— 图 3.2 水质断面监测结果 由公布结果可知,2022 年小峡桥及七一桥断面实际水质等级达到《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等级,均可达到这两处 断面的执行标准等级。 —22—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表 3.3 环 境 保 护 目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项 目 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 大 气 环 境 青海省五四中学 青海省团校 西宁万科城 河湟小镇 西宁市水务局 碧桂园·珑悦兰庭 享堂佳苑小区 湟中水务局享堂小区 沈家寨新村南院安置 小区 沈家寨新村北院安置 小区 市民中心 东北 东北 东 东南 东南 南 西 西 410 380 45 498 90 190 180 472 学校 学校 住宅区 住宅区 行政办公 住宅区 住宅区 住宅区 1000 人 400 人 1200 人 1400 人 200 人 800 人 400 人 400 人 西 490 住宅区 1500 人 西 410 住宅区 4500 人 北 350 行政办公 1000 人 西宁万科城 东 45 住宅区 1200 人 南川河 东侧 250 七一桥断面 Ⅲ类水体 湟水河 北侧 / 小峡口断面 Ⅲ类水体 声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距离(米) 使用功能 标 —23— 规模 环境功能 大气环境 二类区 声环境 2 类区 1、污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医院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根据《医疗机 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2 预处理标准,氨氮无排放标准 限值,本项目氨氮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中的 B 等级标准,医院污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 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日均值)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宁市污水处理厂。 表 3.4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号 控制项目 预处理标准 1 粪大肠菌群数 MPN/L 5000 2 肠道致病菌 -- 3 肠道病毒 -- 4 pH 6~9 5 化学需氧量(COD)mg/L 250 物 6 生化需氧量(BOD5 )mg/L 100 排 7 悬浮物(SS)mg/L 60 8 氨氮 mg/L 45 9 动植物油 mg/L 20 控 10 石油类 mg/L 20 制 11 阴离子表面活剂性 mg/L 10 12 色度(稀释倍数) -- 13 挥发酚 mg/L 1.0 14 总氰化物 mg/L 0.5 15 总汞 mg/L 0.05 16 总镉 mg/L 0.1 17 总铬 mg/L 1.5 18 六价铬 mg/L 0.5 19 总砷 mg/L 0.5 20 总铅 mg/L 1.0 21 总银 mg/L 0.5 22 总 α Вq/L 1 23 总 β Вq/L 10 24 总余氯 mg/L -- 污 染 放 标 准 注:⑴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一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3-10mg/L。 二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2-8mg/L。 ⑵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24— 2、大气排放标准 ⑴锅炉烟气 本项目燃气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 3.5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 参数名称 浓度限值 《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颗粒物 20(mg/m3) SO2 50(mg/m3) NOX 200(mg/m3) 标准来源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 2 限值 注:根据《西宁市 2022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建燃气锅炉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 30mg/m3 执行。 ⑴污水处理站废气 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466-2005)表 3 中的浓度限值。 表 3.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 1 氨(mg/m3) 1.0 2 3 硫化氢(mg/m ) 0.03 3 臭气浓度(无量纲) 10 3 4 氯气(mg/m ) 0.1 5 甲烷(指处理站内最高体积百分数%) 1 ⑶实验室废气 本项目涉及生物实验室及理化实验室,实验废气主要为生物实验室实验 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微生物、有害气溶胶等,理化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酸 雾及有机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 表 3.7 污染物 实验室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 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限值 排气筒高度 二级 监控点 氯化氢 100 15 0.26 硫酸雾 45 15 1.5 非甲烷总烃 120 15 10 —25— 周界外浓 度最高点 浓度 0.20 1.2 4.0 3、噪声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见下表。 表 3.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昼间 70 夜间 55 项目运营期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表 3.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2 类标准限值 单位:dB(A) 项目 昼间 Leq[dB(A)] 夜间 Leq[dB(A)] 2类 60 50 4、固废控制标准 建设项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在医院贮存及转运执行《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466-2005)表 4 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的标准限 值。 表 3.10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医疗机构类别 粪大肠菌群数(MPN/g) 蛔虫卵死亡率(%)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 ≤100 >95 总 量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 控 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政办[2014]16 号)和《青 制 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管理暂 指 行办法的通知》(青环发〔2014〕269 号),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总量属生 标 活源,不需向环保部门申请总量。 —26—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土石方阶段、结构阶段及装修阶段。施工噪声具 有随机性和无序性等特征。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 声和振动、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机 械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声压级随距离的衰减较快,其影响范围较小,因此对 于机械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作具体分析,仅考虑噪声的影响。 建筑施工所使用的机械设备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振荡器及运输车辆 等,根据类比调查资料提供的典型施工机械作业期间产生的噪声源强见表。 表 4.1 施 工 期 环 机械名称 推土机 前斗式装料机 拖拉机 挖掘机 重型卡车 移动式吊车 表 4.2 境 保 护 措 施 典型施工机械作业期间产生的噪声源强表 噪声值[dB(A)] 78-96 72-97 77-96 80-93 85-96 75-95 机械名称 空压机 气动扳手 夯土机 振荡器 空气锤 重型机械 噪声值[dB(A)] 82-98 83-88 82-90 70-80 80-98 86-88 各施工阶段场界噪声预测表 单位:dB(A) 施工阶段 昼间场界噪声 土方阶段 75~85 结构阶段 70~85 装修阶段 80~95 昼间执行标准 夜间场界噪声 夜间执行标准 75~85 70 70~85 55 禁止施工 由上表可见,工程施工期间,场界噪声一般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所规定的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昼间一般 超标 5~25dB(A),夜间超标 15~30dB(A)。 本项目施工期工程量主要集中在土石方阶段,结构阶段及装修阶段。周 边多为住宅区、行政办公等敏感目标,施工噪声会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一定 影响。施工噪声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防治措施: ⑴生产作业尽量向现场外部发展,减少现场施工作业地作业量或作业内 容。对于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的机械加工及制作,可以在工厂、车间 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此外,木材、钢筋及其它金 属材料的加工等,也可以实现非现场作业。 —27— 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本项目东侧为南川西路、西侧为青海大学附属医 院南院区其他项目预留用地、南侧为海山路、北侧为空地。根据现场踏勘, 本项目施工时可将强噪声机械置于场地中间,利用噪声随距离衰减特性来减 小噪声污染。 ⑴施工单位应科学组织施工方案,合理使用高噪声机械作业时间,并使 设备维护保养处于良好状态,尽量降低设备噪声源强,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 备,减少施工噪声影响范围。 ⑴应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 22 时,早晨作业不早于 6 时。昼间尽量避免中午进行高噪声的施工作业。中考高期间应停止产生噪声 污染的施工作业。 ⑸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和时间。夜间运输的便道,应设禁 鸣和限速标志,车辆夜间通行时速度应小于 20km/h。 ⑴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减少人为噪声,进行文 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尽量 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建筑材料轻拿轻放,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 意识。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类比同类工程,施工期大气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见下表。 表 4.3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 序号 1 产生原因 产生地点 污染物名称及源强 土石方工程 场界内、堆存点 扬尘 2 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 场界内、道路 扬尘 3 风力 场界内、道路 扬尘 4 工程机械及车辆 场界内、道路 CO、THC、NOX 1.894mg/m3 由上表可见,工程施工期间大气污染物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为减少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⑴扬尘 为保护好该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施工区域对周围环境的扬尘影 响,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需采取一定的措施。 为减轻扬尘的污染程度和减少影响范围,建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西宁 —28—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方 案的通知》(宁政办[2018]150 号)中的相关要求,全面提高建筑工程施工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严格落实建筑工程“10 个 100%”措施,施工现场 100%设置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牌、施工现场 100%围挡、出入车辆 100%冲洗、 施工现场 100%洒水清扫保洁、建筑物料 100%密闭存放、施工现场道路 100% 硬化、施工现场裸露土 100%覆盖、土方施工 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 100% 设置水冲式厕所、暂不开发用地 100%覆盖、绿化。积极推行绿色施工,最 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促进全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 平明显提高。具体措施如下: ⑴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大门明显处 100%设置扬尘污染防 治监督牌,并按规定设置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 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环境保护牌及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 应有安全标语,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并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 ⑴施工现场 100%围挡: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具体 要求按照《西宁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试行)制作构筑。 ⑴施工现场进出主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流设施,出入口内侧设置专业冲洗 设施。并设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冲洗设施应有专人管理 维护,确保进出车辆 100%冲洗。 ⑴施工现场道路敷设喷淋系统进行全覆盖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设专人负 责卫生保洁,每天定时进行洒水降尘、清扫保洁不得少于 3 次,遇到干旱和 大风天气时,洒水降尘不得少于 6 次,确保无浮土扬尘。 ⑴施工工地路面 100%硬化;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和物 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场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3.5m,消防通道宽度不得 小于 4m,并保持平坦、整洁。 ⑴施工现场开挖裸露土应采取防尘网(布)覆盖处理,防尘网网孔孔径不 应超过 5mm,且应使用环保材料,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对裸露土。 ⑴土方挖运、回填采取 100%酒水抑尘,进行湿法作业。遇到四级以上 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盖防尘网。渣土车出场前,需对 车辆冲洗。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场地内尽量避免大量 —29— 堆土,挖出土方及时运出,做到随挖随外运。建筑垃圾、渣土和工程砂石运 输车辆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不得超载。须密闭覆盖运输,避 免撒漏和扬尘。渣土必须及时清运并按照指定的运输线路行驶,送往指定的 倾倒地点,以减少由于渣土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项目进入结构阶段时,在主体建筑四周搭建密目防尘网,防止施工扬尘 对周边明暗目标的影响。 ⑴暂不开发用地应采取碾压、夯实、采取防尘网(布)覆盖、简易绿化、 酒水等措施进防尘处理。 ⑴项目施工场地不设堆场以及加工场,建筑材料均外购。项目建设周期 长、占地面积较大,前期施工、清运土方的扬尘污染问题需特别重视。因此, 建设单位应加强扬尘控制措施,进行场地硬化、注意运输道路的清扫洗车要 规范,洒水要到位,并建立健全施工扬尘管理制度。 ⑩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拆除现场围挡和临时设施,及时清除场内余留物 料和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⑴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 施工过程中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主要含 CO、碳氢化合物、NO2 等污染物。本项目汽车运输和施工机械尾气主要对作业点周围和运输路线两 侧局部范围产生影响。 防治措施: ⑴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 ⑴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 工作,减少烟气污染物排放。 ⑴动力机械多选择使用电动工具,严格控制内燃机械的使用,场地施工 内燃机械(如铲车、挖掘机、发电机等)安置有效的空气滤清装置,并定期 清理。 ⑴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处理,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0— 3.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渣土、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及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根据设计单位可研资料,项目区实施涉及的土石方工程量较大,项目区 场地平整及地下工程基坑开挖产生的挖方量约 6.2 万立方米,项目区内无填 方,挖方全部作为弃方外运至西宁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处置。土方临时堆 放必须覆盖防尘网(布),及时清运,禁止长时间堆放。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无回收利用价 值的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西宁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处置。 本项目设置临时施工营地,仅作为施工期间办公使用,施工人员不在施 工营地住宿。施工人员租住附近住宅,就餐委托餐饮店铺派送或外出就餐。 因此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在施工场地临时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使用的建筑材料均为商砼成品,所用的物料为现场拉运, 故施工现场不设临时堆料场。由于施工人员均为本地雇员,租住在市区内, 故不设置食堂。施工现场仅设施工营地,施工营地占地面积约 100 ㎡,为临 时占地。施工营地待施工结束后就不再占用,工程结束同时完成对施工营地 的拆除恢复。 ⑴施工废水 针对不同的施工废水应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①混凝土养护废水:混凝土养护可以直接用薄膜覆盖在混凝土表面,并 在薄膜上喷洒水,使混凝土与空气隔离,封闭混凝土中水分不再蒸发外逸, 水泥依靠混凝土中水分完成水化作用:其多余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 用。 ②车辆冲洗废水 建议在施工场地设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点,设备冲洗废水使用量为 2.0m³/d,消耗量为 1.0m³/d,废水产生量为 300m³/a,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 —31— 主要污染物为 SS、石油类,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出入口设置一座容积为 10m³ 的临时沉淀池,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生活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为 80 人,根据《青海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63/T 1429-2015),本项目施工人员用水标准按 80L/人·d 计,则 80 名施工人员 废水产生量为 1920m³/a。在建设工地设置临时公厕(移动式卫生间),将污 水进行收集沉淀,定期清运至生活污水处理厂。 ④地下室建设涉及基坑开挖,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可研资料,场地所处 地貌类型为南川河西岸Ⅱ级阶地,场地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于自然地面下 12.50~18.00 米,微具承压性。本项目为地下 1 层,开挖深度内不涉及到地下 水含水层,所以不会有地下水渗出。对基坑内因降水产生的积水采用离心式 水泵排出,基坑排水经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沉淀 泥沙干化后用于施工场地回填。 —32— 1.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1 运营期水污染源源强分析 ⑴废水主要来源 医院污水指医疗机构门诊、手术室、检验室、各类诊室、住院病房等排 出的诊疗废水及生活污水。当医疗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 视为医疗机构污水。 本项目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项目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等溶剂,无 显、定影液等洗片废水产生。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科室,不产生传染病医院污 水。 运 ⑴废水水量 营 ①住院病房 期 根据《青海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63/T 1429-2015),省级大型 环 综合性医院住院用水定额为 800L/床·天。项目拟设床位 160 张,则病房用 境 水量为 128m3/d(46720m3/a),排水量按用水量的 80%计,则病房排水量为 影 102.4m3/d(37376m3/a)。 响 ⑴门诊 和 本项目日接待门诊病人约 500 人次,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保 (GB50015-2019)门诊部、诊疗所病人用水定额为最高日 10~15L/人·次,平 护 均日 6~12L/人·次,本评价按 10L/人·次计,则项目门诊用水量为 5m3/d 措 (1825m3/a),排水量按用水量的 80%计,则门诊排水量为 4m3/d(1460m3/a)。 施 ⑴中药煎煮设备清洗 本项目包含中药煎煮项目,将患者提供的中药处方煎煮至汤剂成品包装 好后由患者取走,煎药过程不排水。本项目设置 5 个全自动中药煎药机,每 个煎药机容积为 20L,清洗一次用水量约 200L(清洗 2 遍),清洗频次约 1 次/2~3 天(全年约清洗 150 次),则本项目清洗药锅用水量为 0.082m³/d(30m ³/a),排污系数按 80%计算,则排放量为 0.065m³/d(24m³/a)。 ④药浴 本项目设置 2 个药浴桶,每个药浴桶容积按 500L 计算,平均每天药浴 诊疗 10 人,则项目药浴用水量为 5m3/d(1825m3/a),排水量按用水量的 80% 计,则门诊排水量为 4m3/d(1460m3/a)。 —33— ⑤实验室 项目实验室拟设置工作人员 10 人,参考《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19)表 3.2.2 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表中高等 院校实验楼用水定额,每人每日用水定额为最高日 40~50L/人·d,平均日 35~40L/人·d,本评价按 40L/人·d 计,则实验室用水量为 0.4m3/d(146m3/a)。 排水量按用水量的 80%计,则实验室排水量为 0.32m3/d(116.8m3/a)。 ⑥医院职工 项目拟设置工作人员 225 人,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19)门诊部、诊疗所医务人员用水定额为最高日 80~100L/ 人·班,平均日 60~80L/人·班,本评价按 80L/人·班计,则医务人员办公用水 量为 18m3/d(6570m3/a)。排水量按用水量的 80%计,则医务人员办公用水 排水量为 14.4m3/d(5256m3/a)。 ⑦锅炉房 本项目在附属用房地下二层设置锅炉房,锅炉房内安装 1 台 8t 燃气热水 锅炉及 1 台 4t 燃气蒸汽锅炉。 根据《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CJJ/T34-2022)水力计算中的设计流 量计算公式: G=3.6Q/cp(t1-t2) 式中:G—管网设计流量(t/h); Q—设计热负荷(kW); cp—水的比热容[kJ/(kg·℃)]; t1—管网供水温度(℃); t2—各种热负荷相应的管网回水温度(℃)。 本项目供暖锅炉供水温度为 75℃,回水温度为 50℃,则供暖锅炉管网 设计流量为 192t/h。蒸汽锅炉网管设计流量为 96t/h。 锅炉房排水主要为锅炉连续排污水及定期排污水,根据《热力计算标 准》,对于小于 35t/h 的锅炉,排污率为 5%,35t/h 以上一般不超过 2%。这 个排污包括连排和定排。则本项目供暖锅炉的排污水量约 76.8m³/d(13824m ³/a),蒸汽锅炉的排污水量约 37.4m³/d(14016m³/a)。本项目锅炉合计排 污水量为锅炉连续+定期排污水及锅炉停炉排水及制备软化水产生的废水, —34— 总量约 27840m³/a。 ⑧院区绿化 院区绿化浇灌用水量按 500L/次计算,每年浇灌次数约 18 次,则绿化用 水量为 9m³/a,不排放。 表 4.4 污染源 门诊病人 住院病人 煎药设备清洗 药浴 本项目 实验室 职工生活污水 锅炉房 绿化用水 总计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 用水量标准 10L/人·日 800L/床·日 200L/次 500L/桶·次 40 L/人·日 80L/人·日 / 500L/次 —— 规模 500 人/d 160 床 150 次 10 次/天 10 人 225 人 / 18 次 —— 用水量(m³/a) 排放量(m³/a) 1825 1460 46720 37376 30 24 1825 1460 146 116.8 6570 5256 27840 27840 9 0 84965 73532.8 拟建项目废水排放量为 73532.8m³/a(201.46m³/d),废水经项目自建污 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建设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25.6 128 102.4 —35— 住院 1 5 4 特殊废水 预处理 4 0.32 酸碱中和 高温高压灭菌 0.32 门(急)诊 0.08 0.4 实验、检验 3.6 18 14.4 医院职工 201.46 化粪池 0.017 新鲜用水 0.082 232.78 0.065 煎药设备清洗 污水处理站 1 5 4 药浴 市政污水管网 76.3 76.3 锅炉房 集水坑降温 76.3 污水处理厂 0.025 0.025 0 绿化及其他 图 4.1 建设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³/d ⑴项目废水排放情况 ⑴废水水质 本工程废水水质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BOD5 、NH3-N、SS、粪大肠菌 群等,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和同行业类比 资料,确定本项目废水源强见下表。 表 4.5 本项目医院污水源强一览表 污染物 COD —36— BOD5 单位:mg/L SS 氨氮 粪大肠菌群 指标 (个/L)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 范》(HJ2029-2013) 1.0×106~ 150~300 80~150 40~120 10~50 250 100 80 30 1.6×108 300 150 120 50 3.0×108 污染物浓度范围 3.0×108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 范》(HJ2029-2013) 平均值 本项目浓度 ⑴废水处理 医院在附属用房内地下一层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 约 480 平方米,包含污水处理站后期扩建预留用地),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 能力为 500m³/d,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流程详见 下图。 医院污水 化粪池 格栅井 多功能调节池 格栅井 混合液回流 A 级生物池 O 级生物池 混凝剂 混凝沉淀池 污泥浓缩、脱水 含氯消毒剂 接触消毒池 市政污水管网 有资质的单位 回收处置 图 4.2 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本项目类比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 2023 年二季度自行检测, 该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 630m³/d,采取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 —37— 工艺与本项目基本一致。青海华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对 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排放口进行检测,结果见下表。 表 4.6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污水处理站排放口检测结果 2023 年 6 月 9 日 废水排放口 E101°46′41.75″,N36°37′22.68″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单位 7.0 6.9 6.9 无量纲 11.5 11.3 11.8 ℃ / 浅 浅 浅 / 灰 灰 灰 / 透明 透明 透明 2 2 2 倍 25.0 24.6 24.7 mg/L 103 106 110 mg/L 14.6 17.6 17.6 mg/L 0.26 0.31 0.35 mg/L 0.03L 0.03L 0.03L mg/L 0.004L 0.004L 0.004L mg/L 0.004L 0.004L 0.004L mg/L 45 50 42 mg/L 0.11 0.23 0.24 mg/L 0.011 0.023 0.011 mg/L 1.86 1.70 1.67 mg/L 3 3 3 MPN/L 3.5×10 3.5×10 4.3×10 0.701 0.685 0.693 mg/L 0.04L 0.04L 0.04L μg/L 0.3L 0.3L 0.3L μg/L 0.05L 0.05L 0.05L mg/L 0.2L 0.2L 0.2L mg/L 0.03L 0.03L 0.03L mg/L L 表示检测结果低于该方法检出限 检测日期 检测点位及频次 检测项目 1 PH 2 水温 深浅 颜色 3 色度 透明度 色度 4 氨氮 5 化学需氧量 6 五日生化需氧量 7 总氯 8 总铬 9 六价铬 10 总氰化物 11 悬浮物 12 石油类 13 挥发酚 14 动植物油类 15 粪大肠菌群 1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7 汞 18 砷 19 镉 20 铅 21 银 备注 根据上表检测结果,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各项污染因 子均能达标排放,其中各项重金属污染因子均为检出,污水处理技术可行。 表 4.7 污 染 源 医 疗 废 水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污染物产生 废水量 (m3/a) 73532.8 污染 物 产生 浓度 (mg/L) 产生量 (t/a) COD 300 22.06 BOD5 150 11.03 NH3-N 50 3.68 SS 120 8.82 粪大 3.0×108 2.21×10 —38— 治理 措施 工艺 化粪 池+ 污水 处理 站 污染物排放 排放 浓度 (mg/L) 排放量 (t/a) 排放 标准 (mg/ L) 110 8.09 250 17.6 1.29 100 25 1.84 45 50 3.68 60 4300 个 3.16×10 5000 排 放 方 式 连 续 肠菌 群 16 个/L 11 /L 个 个 MPN /L 1.2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实施信息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和 环办环评[2017]84 号《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 作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具体废水类别、污染治理设施信息及废水排放口信 息见表 4.8。 表 4.8 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汇总表 产污环节 门诊、病房、职工等混合废水 类别 医疗废水 污染物种类 COD BOD5 NH3-N SS 粪大肠菌群 产生浓度(mg/L) 300 150 50 120 3×108 个/L 产生量(t/a) 22.06 11.03 3.68 8.82 2.21×1016 个 治 理 措 施 措施名称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处理能力(m3/h) 500m³/d 治理工艺 二级处理+消毒工艺 处理效率 63.3% 88.3% 50% 是否为可行技术 58.3% 99.99% 是 73532.8 废水排放量(t/a) 排放浓度(mg/L) 110 17.6 25 50 4300 个/L 排放量(t/a) 8.09 1.29 1.84 3.68 3.16×1011 个 排放方式 间接排放 排放去向 市政污水管网 排放规律 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排放口 基本情 况 编号 DW001 名称 项目区总排放口 类型 主要排放口 坐标 东经:101°44′43.63696″,北纬:36°35′5.66834″ GB18466-2005 排放标准 1.3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水排放情况达标分析 本项目医院废水排放量为 201.46m³/d,医院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医 院污水处理站。医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为 COD:110mg/L、BOD5: 17.6mg/L、SS:50mg/L、NH3-N:25mg/L、类大肠菌群:4300 个/L 均能达 到《医疗机构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2 综合医疗机构 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标准。 ⑵污水处理站设置可行性分析 —39—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位于医院附 属用房地下一层,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约 480 平方米。本次项目污水处理站 设计处理能力为 500m³/d,经核算,废水排放量为 201.46m³/d,项目新建污 水处理站处理规模能够满足项目处理废水需求;根据《医疗污水处理工程技 术规范》(HJ2029-2013)要求,出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正常 运行的二级污水处理厂)的非传染病医院污水可采用一级强化工艺流程,本 项目处理工艺为“二级处理+含氯消毒”工艺,污水处理站工艺高于一级强 化工艺,且该工艺为医院废水处理的成熟工艺,已被大多数医院采用。综上 所述,项目污水处理站工艺及处理规模可行。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后期全部建成后设计床位 1200 张,职工人数 约 2000 人,门诊就诊人数约 2400 人,考虑其他不可预见水量,南院区建成 后污水排放量约 1500m³/d。建议医院预留污水处理站后期扩建用地。 ⑶排水方案 ⑴污水类别、污染物种类和污染防治设施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 带放射科、检验科、实验室、口腔科、病理科的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涉及排 放特殊医疗污水的,应进行相应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医疗污水合并处理。 A.本项目设置生物实验室及理化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废水采用实验室内 设置的高温高压灭菌柜预处理,理化实验室采用实验室内设置的酸碱中和池 (桶)预处理。 B.本项目仅设置Ⅲ类射线检查科室,不涉及介入治疗科室,放射科废水 排至衰变池进行衰变预处理。 C.本项目锅炉房排水先通过锅炉房内设置的集水坑降温后排入院区污 水处理站。 上述污水分别经预处理后排入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 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2 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排入西宁市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湟水河。 ⑴污水消毒方式 消毒可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工艺,消毒效果较好,是医院废水处理的成熟 —40— 工艺,二氧化氯消毒属于《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 的推荐消毒工艺之一,已被大多数医院采用。 二氧化氯发神器安全防范措施: 应定时巡逻并监视项目区污水处理站二氧化氯发生器的运行情况,以免 发生故障,产生泄漏。企业在二氧化氯发生器周围设置报警装置,拟建项目 二氧化氯发生器产生的氯气较少,一旦发生泄漏,应立即关停设备,室内通 风。 ③排放口类型 本项目设置床位 160 张,属于简化管理医疗机构,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南 院区全期项目建成后设置床位 1200 张,属于重点管理医疗机构。因医院设 置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全院污水,因此本项目污水总排口为主要排放口。 ⑷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等防渗要求 本项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应做好防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控对策包含源头控制 措施及分区防控措施。 ①源头控制措施 主要包括提出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 出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的污染防控措施,将污 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 本项目在建设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时,严格把关构筑物设备质量,严格 控制工程质量,防止污水跑、冒、滴、漏。 ②分区防控措施 本项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参考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中的重点防渗区, 本环评要求对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所在地基进行防渗处理,建议铺设等效黏 土防渗层 Mb≥6.0m,K≤1.0×10-7cm/s。 为了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污水渗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评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必须采取防渗措施。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各污水池的作 用一般是收集一些对环境会造成污染的有害溶液,在水处理的过程中会产生 温度变化,所以防渗要求比较高。本项目在院区空地地下新建一座地埋式污 水处理站,建议混凝土地坪以下设计采用单层防渗结构,其层次自上而下为 —41— 600g/㎡非织造土工布(膜上保护层)+1.5mm 厚 HDPE 膜+2.5 mm 厚压实粘 土层(膜下保护层,渗透系数小于 1×10-8m/s)+地基土。其中非织造土工 布采用热粘连接,搭接宽度 200±25mm;HDPE 膜采用热熔焊接,搭接宽度 100±20mm。HDPE 防渗膜具有以下优点:①耐酸碱;②耐腐蚀:能耐 80 多种强酸强碱等化学介质腐蚀;③防渗性能好:水蒸汽渗透系数 K≤1.0×10 -13g﹒cm/(cm﹒s﹒Pa); ④耐低温:冷脆温度-60℃~-70℃;⑤耐高温: 熔化温度 110℃~120℃。池体采用 HDPE 防渗膜做防渗,综合造价低,防腐 防渗效果显著,不易发生渗漏。 表 4.9 序号 分区防腐、防渗措施 分区 名称 1 重点防渗区 医院污水处理 站、化粪池、 管道、医疗废 物暂存间 2 一般防渗区 其他区域 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池体采用 HDPE 防渗膜做防渗。混 凝土地坪以下设计采用单层防渗结构,其层次 自上而下为 600g/m2 非织造土工布(膜上保护 层)+1.5mm 厚 HDPE 膜+2.5mm 厚压实粘土 层(膜下保护层,渗透系数小于 1×10-8m/s)+ 地基土。其中非织造土工布采用热粘连接,搭 接宽度 200±25mm;HDPE 膜采用热熔焊接, 搭接宽度 100±20mm。 工程中各池的底面采用以下措施防渗:①花岗 岩层;②100mm 厚 c15 混凝土;③80mm 厚级 配砂石垫层;④3:7 水泥土夯实。 环评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 保证做到医院污水进管前的预处理,同时对污水进行合理的管理与防治,确 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2.1 燃气锅炉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⑴锅炉废气 本项目锅炉房位于医院附属用房地下二层,锅炉房建筑面积约 1400 平 方米。拟采用 1 台 8t 全自动超低氮真空燃气热水锅炉为院区冬季供暖及供热 水,另采用 1 台 4t 全自动超低氮真空燃气蒸汽锅炉为院区提供蒸汽。天然气 属清洁能源,由项目区周边燃气管网接入。 根据《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CJJ/T34-2022)表 3.1.2-1 供暖热指标 推荐值中医院、托幼供暖热指标推荐值为 65~80W/㎡,本项目取最大值 80W/ ㎡,本项目供暖面积按 18840 ㎡计算,则供暖所需的锅炉为 1507KW。此外 —42— 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空调新风负荷(主要应用在手术室、检验科、中心供应、 ICU 等医疗工艺需要洁净送风的场所)为 2645KW,医院初期建设需要 3.7t 蒸汽。 根据建设项目设计报告及燃气锅炉耗气量类比资料,1 吨(0.7MW)燃 气锅炉每小时耗气量在 75-80 m3,本项目取 80m3。本项目供暖锅炉年工作时 间为 180 天,每天 8h,则本项目供暖锅炉年耗气量为 92.16 万 m³/a。蒸汽锅 炉年工作时间为 365 天,每天 8h,则本项目蒸汽锅炉年耗气量为 93.44 万 m³/a。 ⑴基准烟气量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核算项 目基准烟气量,核算情况如下: Vgy=0.285Qnet+0.343 式中:Vgy—基准烟气量,Nm3/m3; Qnet— 气 体 燃 料 低 位 发 热 量 , MJ/m3 。 根 据 天 然 气 成 分 取 35.04MJ/Nm3 经计算,本项目基准烟气量 Vgy 为 10.33Nm3/m3。供暖锅炉燃料天然气 消耗量为 92.16 万 m3/a,则烟气排放量为 952.01 万 m3/a,蒸汽锅炉燃料天然 气消耗量为 93.44 万 m³/a,则烟气排放量为 965.24 万 m³/a。 ⑴SO2 的产排情况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SO2 的产排污 核算优先使用物料衡算法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ESO2—核算时段内二氧化硫的排放量,t; 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消耗量,万 m3; St—燃料总硫的质量浓度,mg/m3; ηs—脱硫效率,%; K—燃料中的硫燃烧后氧化成二氧化硫的份额,无量纲(取 1)。 根据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2018),进入长输管道的天然气应 符合一类气的质量要求,本项目使用的涩北气田天然气符合一类气的质量要 —43— 求。该标准中一类天然气总硫(以硫计)小于等于 20mg/m³,则本项目 S 以 20mg/m³计。 本项目无脱硫工艺,脱硫效率为 0,查阅该技术指南附录 B,燃气锅炉 燃料中硫转化率为 1,将上述参数带入公式计算得出,本项目供暖锅炉废气 中 SO2 的排放量为 0.0369t/a,SO2 的排放浓度为 3.88mg/m3,蒸汽锅炉废气 中 SO2 的排放量为 0.0374t/a,SO2 的排放浓度为 3.87mg/m3,均能满足《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氧 化硫低于 50mg/m3 的要求。 ⑴NOx 的产排情况 本项目购买锅炉为超低氮燃烧热水锅炉。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 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中燃气锅炉产排 污系数,氮氧化物的产污系数为 3.03kg/万 m3-燃料,运营期间供暖锅炉消耗 天然气 92.16 万 m3,则供暖锅炉燃烧氮氧化物产生量为 0.279t/a,产生浓度 29.31mg/m3,蒸汽锅炉消耗天然气 93.44 万 m3 ,则蒸汽锅炉燃烧氮氧化物产 生量为 0.283t/a,产生浓度 29.32mg/m3,均能满足《西宁市 2021 年度大气污 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氮氧化物的浓度为 30mg/m3 的要求。 ⑴颗粒物的产排核算 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表 2-69 典型的气体燃料燃烧时产生 的污染物的数量”:小型商业或民用锅炉烟尘产生量为 80~240g/1000m³天然 气,低值为民用锅炉,高值为商业用采暖系统。本项目颗粒物产生量按 200g/1000m³天然气计算。运营期间供暖锅炉消耗天然气 92.16 万 m3,则项 目锅炉燃烧颗粒物产生量为 0.184t/a,产生浓度 19.33mg/m3,蒸汽锅炉消耗 天然气 93.44 万 m3,则项目锅炉燃烧颗粒物产生量为 0.187t/a,产生浓度 19.37mg/m3,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颗粒物低于 20mg/m3 的要求。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气锅炉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 物、SO2 和 NOx,有组织废气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 4.10 项目 供暖 污染物 名称 SO2 烟气量 m3/a 952.01 燃气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一览表 排放浓度 (mg/m3) 3.88 排放速 排放总 治理措施 率(kg/h) 量(t/a) 0.0256 0.0369 超低氮 —44— 排放方式 经各自排 锅炉 废气 蒸汽 锅炉 废气 NOX 颗粒物 SO2 NOX 颗粒物 29.31 19.33 3.87 29.32 19.37 万 965.24 万 0.194 0.128 0.0128 0.097 0.064 0.279 0.184 0.0374 0.283 0.187 燃烧技术 气筒排放 超低氮 燃烧技术 经各自排 气筒排放 ⑵排放口基本信息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锅炉燃烧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成分为 SO2、NOx 和颗粒物,各污染环节污染物参数见下表。 表 4.11 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信息一览表 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mg/m3) SO2 NOx 颗粒物 污染源 名称 排气筒 编号 排放时 长h 排气筒 出口内 径m 烟气 温度 ℃ 排放口 类型 供暖 锅炉 DA001 1440 0.40 60 一般排 放口 20 50 30 蒸汽 锅炉 DA002 2920 0.35 60 一般排 放口 20 50 30 ⑶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 ⑴超低氮燃烧器可行性分析 燃气真空锅炉是在锅炉中设置低氮燃烧器,低氮燃烧器采用的低氮燃烧 技术为炉内还原(IFNR)技术。炉内还原(IFNR)技术原理:将 80-85%的 燃料送入主燃区在空气过量系数 a>1 的条件下燃烧,其余 15-20%的燃料作 为还原剂在主燃烧器的上部某一合适位置喷入形成再燃区,再燃区空气过量 系数 a<1,再燃区不仅使已经生成的 NOx 得到还原,同时还抑制了新的 NOx 的生成,可进一步降低 NOx 的排放浓度。再燃区上方布置燃尽风以形成燃 尽区,保证再燃区出口的未完全燃烧产物燃尽。同其他低 NOx 燃烧技术比 较,再燃低 NOx 燃烧技术可以大幅度降低 NOx 排放,可抑制 20-60%的 NOx 生成,烟尘和 SO2 浓度不发生变化。 低氮燃烧器主要采用烟气再循环方式,通过将锅炉天然气燃烧产出的烟 气重新引入燃烧区,实现对燃烧温度及氧化物浓度的控制,从而实现降低氮 氧化物的排放和节约能源的目的。 烟气再循环是在锅炉的空气预热器前(后)或锅炉排烟管直接抽取一部 分烟气直接送入炉内,或与一次风/二次风混合后送入炉内,烟气的吸热不但 可降低燃烧温度,也可降低氧气浓度,进而降低了 NOx 的排放浓度。 目前,通过烟气再循环处理低氮技术,可降低 20-60%的氮氧化物,本 —45— 项目燃气真空锅炉排烟中的氮氧化物含量采取超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去 除效率可达 70%以上,NOx 排放浓度满足《西宁市 2021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氮氧化物低氮排放要求。对于燃气热水锅炉,建设单位同样在设 备采购文件中加入对排放值的控制要求,这种设备均为近年来使用较为普遍 的燃气设备,设备制造技术成熟,其排放从技术上可以满足要求。 ②超低氮燃烧器类比达标可行性 为进一步说明本项目使用超低氮燃气锅炉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 30mg/m³,本次引用“青海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GW 直拉单晶硅 棒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的 1#号超低氮燃气锅炉 (7.5mw)监测数据,具体见下表: 表 4.12 检 测 点 位 1# 号 锅 炉 排 放 口 青海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锅炉废气排放口监测结果表 采样日期 2022.02.25 检测 项目 单位 烟(粉) 尘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³) 折算浓度 (mg/m³) 排放速率 (kg/h) 采样日期 2022.02.26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20 <20 <20 <20 <20 <20 / / / / / / / / / / / / mg/m³ 4 3 3 6 6 5 mg/m³ 4 3 3 7 7 6 kg/h 1.30× 10-2 9.00× 10-3 9.00× 10-3 1.80× 10-2 1.80× 10-2 1.60× 10-2 mg/m³ 23 23 24 16 18 19 mg/m³ 25 25 27 18 20 21 排放速率 kg/h 7.20× 10-2 6.80× 10-2 4.90× 10-2 级 5.40× 10-2 <1 6.30× 10-2 烟气黑度 6.60× 10-2 <1 SO2 实测 浓度 SO2 折算 浓度 排放速率 NOx 实测 浓度 NOx 折算 浓度 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年产 50GW 直拉单晶硅棒建设项目”使用同类工 艺超低氮燃烧器,且本项目锅炉规模小于类比项目规模,在采取相同的超低 氮工艺后,氮氧化物浓度可以达标,故本项目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后,氮氧 化物排放量可满足《2022 年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低于 30mg/m ³的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46— 准》(GB13271-2014)中表 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③锅炉烟囱设置要求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油、燃气 锅炉烟囱不低于 8 米。本项目设置 2 台超低氮燃气锅炉,2 台锅炉各设置 1 根烟囱,共计 2 根烟囱。锅炉烟囱伸至附属用房楼顶排放。 2.2 污水处理站恶臭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为 500m³/d。污水站产生恶 臭的主要部位是格栅井、调节池、生物好氧化池、消毒接触池等。恶臭来源 于医疗污水、污泥中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散发的化学物质,主要成分为 氨、硫化氢等,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异味。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均采用地埋方式,消毒加药设备位于污水处理 间,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处理工序包括:化粪池+格栅井+调节池+A 级生物池 +O 级生物池+沉淀池+消毒池。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是在化粪 池、格栅调节池及沉淀池内,微生物分解蛋白质依据氨基酸类物质时会产生 的,主要污染物为 NH3、H2S、甲烷、臭气浓度等,其中甲烷为污泥厌氧消 化过程中产生,由于该类废气间断产生,且产生浓度较低,因此本报告不量 化统计,主要对 NH3、H2S 进行定量计算。 本项目类比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行检测项目(二季度),根据《西宁 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西宁市 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于 2011 年扩建完成并通过验收,设计处理能力 630m³/d,采取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工艺与本项目基本一致。青海 华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对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处理 站四周气体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见下表。 表 4.13 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检测日期及频次 检测点位及项目 氨 硫化氢 QW1# E101°46′41.83″ 甲烷 N36°37′22.59″ 氯气 臭气浓度 氨 QW2# E101°46′41.39″ 硫化氢 第一次 0.03 0.002 1.85 0.03 <10 0.03 0.002 2023 年 6 月 9 日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0.02 0.03 0.02 0.002 0.002 0.003 1.85 1.84 1.73 0.03L 0.03L 0.03L <10 <10 <10 0.02 0.02 0.03 0.003 0.002 0.002 —47— 单位 mg/m³ mg/m³ mg/m³ mg/m³ 无量纲 mg/m³ mg/m³ N36°37′22.09″ QW3# E101°46′41.54″ N36°37′22.78″ QW4# E101°46′41.91″ N36°37′23.21″ 甲烷 氯气 臭气浓度 氨 硫化氢 甲烷 氯气 臭气浓度 氨 硫化氢 甲烷 氯气 臭气浓度 1.98 0.03L <10 0.03 0.002 1.91 0.03 <10 0.03 0.002 2.02 0.03L <10 2.01 0.03L <10 0.02 0.003 2.00 0.03L <10 0.02 0.003 1.96 0.03 <10 1.92 0.03 <10 0.03 0.002 1.99 0.03L <10 0.02 0.003 1.97 0.03 <10 2.02 0.03L <10 0.02 0.002 1.95 0.03L <10 0.03 0.002 2.01 0.03L <10 mg/m³ mg/m³ 无量纲 mg/m³ mg/m³ mg/m³ mg/m³ 无量纲 mg/m³ mg/m³ mg/m³ mg/m³ 无量纲 由上表可知,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466-2005)中表 3 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48— 表 4.14 项目废气产排污环节、污染物、污染治理设施及排放口类型一览表 名称 产物环节 污染物种类 排放形式 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排放口编号 有组织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类型 污水处理设施 恶臭 污水处理 NH3、H2S 无组织 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均为地埋,池体 加盖,污水处理站周边进行绿化 / / / 表 4.15 名称 污水处理 设施恶臭 产物 环节 污水 处理 排放形 式 无组织 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 产生浓 度 mg/m3 产生量 t/a 治理工艺 NH3 0.03 / H2S 0.003 / 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均 为地埋,池体加盖,污 水处理站周边进行绿 化 —49— 污染物排放 收集效率 (%) 去除效率 (%) 废气排放 量 m3/h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量 t/a / / / 0.03 / / / / 0.003 / 根据类比项目检测统计结果可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四周硫化氢、氨浓 度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3 污水处 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2.3 实验室废气 本项目一层设置中心实验室,建筑面积 220 ㎡,包含理化实验室及生物 实验室。 ⑴生物实验室中可能含病原微生物的废气 本项目 PCR 实验室(基因扩增实验室,属于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根据实验对象的生物安全水平,生物实验在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 柜中进行。生物安全实验室、缓冲间和普通环境之间有一定的压力梯度,保 证生物安全实验室中的废气不会泄漏到外环境。 实验室病毒的分离、培养、分子生物学检测、血清学检测等操作均在生 物安全柜中进行。生物安全柜内置高效过滤器过滤,柜内的实验平台相对实 验室内环境处于负压状态,气流在生物安全柜内得到有效控制,几乎杜绝实 验过程中产生的气溶胶从操作窗口外逸,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只能 从其上部的排风口经高效过滤后外排,生物安全柜排风口内置的高效过滤器 对粒径 0.3μm 气溶胶的去除率不低于 99.995%,过滤后的空气以超纯气体 通过排气转换装置进入实验室排风系统,保持负压状态,可能含有病原微生 物的废气通过实验室汇入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排放。生物安全柜排风方式为内 排。 此外实验室内部还设置有辅助消毒装置,通过含氯消毒剂、紫外线、臭 氧以及熏蒸等切断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途径,确保实验室排出的气体对环境的 安全。 因此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可能带有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废气经消毒灭 菌、高效过滤后,将病原微生物完全捕集,最后通过生物安全柜内置高效过 滤器过滤后排放。 ⑵理化实验室废气 理化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将用到化学试剂,种类较多但总体用 量不大。 —50— 考虑医院实验室实验内容及实验频次根据实际接诊情况调整,实验试剂 种类繁多,无法定量估算试剂及实验环节产生的废气量,按照常规易产生废 气的情况,理化实验室废气主要是少量酸性废气及有机废气。项目各类酸性 试剂年使用量较少,实验过程使用低浓度的酸性试剂,主要挥发的酸性废气 过程为高浓度配置低浓度酸的过程,挥发的时间较短,其特点是无固定产生 时间和不持久性。 实验室配套设计通风橱(柜)和排风管道,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柜) 及排风管道收集至项目楼顶设置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放口编号 DA003。 类比“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中 原有项目理化实验室废气排气筒检测,使用量最多的 HCl 酸雾排放浓度未检 出,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最大排放浓度为 2.77mg/m³。均 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污染物排 放限值要求。类比检测报告见附件。 本项目一层设置中心实验室,建筑面积 220 ㎡,本项目实验内容、实验 频次、实验数量等均少于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规模,因此本项目实 验室废气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 2.4 中药煎煮及中药熏洗异味 本项目中药煎煮及中药熏洗过程会产生无组织挥发的异味,该无组织挥 发的异味成分复杂且不易收集。从废气产生源考虑,其基本来源于药材本身 的特殊异味,本项目所用中医药材多为植物草药,无有毒有害气体。本项目 仅在医院三楼设置一间中药熏洗室,煎药量及中药熏洗量及频次较少,异味 产生量不大,不进行定量分析。 可通过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⑴项目选用的中药煎煮设备均为封闭设备,本项目煎药过程为全封闭常 压煎煮,可减少中药煎煮过程异味散逸。 ⑴中药煎煮室内中药煎煮后进行冷排渣,减少异味散逸,通过专用收集 容器收集药渣,及时清运。 ⑴执行班产班清原则,按班制进行废物外运处理。减少药渣贮存时间。 —51— ⑴加强中药煎煮室及药浴熏洗室的通风换气。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医院在运营期加强对中药煎煮及中药熏洗室的环境 管理,产生的无组织异味气体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臭气浓度厂界标准限值执行。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3.1 运营期噪声源强分析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及进出医院的人流、车辆交通噪声。 设备噪声主要为水泵、通风等设备噪声,项目噪声源强见下表。 表 4.16 序号 1 2 3 4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噪声声级表 噪声声级 dB(A) 80 80 60-70 50-60 设备名称 水泵 通风 停车场机动车 人流活动 3.2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对各新增产噪单元或设备设置减振垫、安装隔声门窗等降噪措施, 并考虑房屋隔声条件下,各新增噪声单元产生的噪声在传播途径上即产生衰 减,衰减量按 20-25dB(A)计。为充分估算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不 满足计算条件的小额正衰减予以忽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计算各预测点的声 级。建设项目厂界各预测点的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 4.17 监测点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现状值 贡献值 预测值 标准值 达标情况 备注 厂界噪声叠加预测结果 单位:dB(A) 东厂界(1#) 南厂界(2#) 西厂界(3#) 北厂界(4#) 48 51 49 48 44 42 44 44 43.24 43.24 23.24 31.20 43.24 43.24 23.24 31.20 49.25 51.67 49.01 48.09 46.65 45.67 44.04 44.22 70 60 55 50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厂界现状值取监测最大值作为背景值。 综上所述,项目实施后,东厂界、南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 类标准限值要求, —52— 西厂界及北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污染控制措施: ⑴产生噪声的设备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施,置于室内,做好减振基础, 可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定期检修各类机械设备,发生故障的设备应及 时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⑵泵房墙体做隔声处理,加装隔声门。各类泵机应采取单独的减振基础 进行安装,水泵主体与管道连接部位应采取软连接。水泵管道应安装弹性支 撑结构,且穿墙部位应采取隔振措施。 ⑶建筑门窗选用高效隔声门窗,减小医患诊疗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 响。 ⑷车辆进出行驶噪声:对进出医院的车辆噪声采取加强车辆出入的管 理、设置草皮砖、禁鸣、限速等措施。 ⑸合理安排布置声源及各建筑物中的房间,实行“闹静分开”的设计原 则,减小噪声的干扰。 ⑹考虑周边环境特点,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建筑隔声设计,以使室内 声环境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在邻近道路的建筑中,应安装双层隔音窗。靠近 道路的敏感点,应专门设计绿化降噪措施。 ⑺本项目为医疗卫生机构,属于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本项目周边企业 应严格控制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防止噪声污染对本项目产生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4.1 固体废物源强核算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 泥,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废药渣等。 ⑴医疗废物 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全部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 HW01 医疗废物。 A、感染性废物(HW01,831-001-01):主要包括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 —53— 器、输液器、输血器等。 B、损伤性废物(HW01,831-002-01):是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 废弃的医用锐器,主要包括医用针头等;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C、病理性废物(HW01,831-003-01):主要包括人体组织、器官、血 液等。 D、化学性废物(HW01,831-004-01):主要包括化验室废弃的化学试 剂、废弃的化学消毒剂等。 E、药物性废物(HW01,831-005-01):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 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一般性药品,疫苗、血液制 品等。 拟建项目所产生的医疗废物根据综合性医院一般数据计算,感染性、病 理性及损伤性废物产生于病房及门诊,其中病房(不含陪护)中产生量按 0.5kg/d·床计,门诊中产生量按 0.1kg/人·次计,病房按满床位的 80%计,门 诊量为 500 人次/d,门诊按最大接诊量的 80%计,则感染性、病理性及损伤 性废物产生总量约为 37.96t/a;化学性废物产生于化验室使用过程中,产生 量按 0.5kg/d 计,则化学性废物产生量约为 0.18t/a;药物性废物产生于各诊 室、药房等,产生量按 1.5kg/d 计,则药物性废物产生量约为 0.55t/a。 综上,医疗废物产生总量约为 38.69t/a,均属于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 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⑵污水处理站污泥 医院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泥。医院污水 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泥量与原水的悬浮固体及处理工艺有关,根据一般经验, 污泥的产生量一般是污水总体积的 0.03-0.05%, 本环评污泥量计算按 0.04%, 则本项目污泥产生量为 18.23t/a,含水率达到 92~98.5%。经干化后污泥泥饼 量约 0.91t/a。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配套一间污泥脱水间,位于医院附属用房一层,面积 约 50 平方米。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和《医 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污水处 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采取石灰消毒,消毒后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采用压滤设 —54— 备进行脱水,脱水后的污泥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上门清运处理。污泥在清 运处理前,必须进行检测,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4 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粪 大肠菌群数不大于 100MPN/g,蛔虫死亡率>95%),方可外运处置,污水处 理设施污泥存放及转运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理工艺以污泥干化消毒和污泥脱水为主。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的要求,污泥 消毒:a、 污泥在贮泥池中进行消毒,贮泥池有效容积应不小于处理系统 24h 产泥量,且不宜小于 1m³,贮泥池内需采取搅拌措施,以利于污泥加药消毒。 b、污泥消毒一般采用化学消毒方式。常用的消毒药剂为石灰和漂白粉。采 用石灰消毒,石灰投加量约为 15g/L 污泥,使 PH 为 11~12,搅拌均匀接触 30~60min,并存放 7 天以上。采用漂白粉消毒,漂白粉投加量约为污泥量的 10~15%。条件允许,可采用紫外线辐照消毒。 本项目污泥采用投加石灰的消毒处理方式,在贮泥池中按比例投加石灰 进行消毒后使用压滤设备对污泥进行脱水,脱水后的污泥交由西宁城投环境 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 ⑴实验室废物 生物实验室固废: 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培养基、废一次性实验用品、废标 本、废消毒剂、废实验用试剂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年产生量约 0.05t/a。其中,废培养基、废一次性用品、废标本属于“感染性废物(废物代 码:831-001-01)”;废消毒剂、废实验用试剂等属于“化学性废物(废物代 码:831-004-01)”;废实验用药属于“药物性废物(废物代码:831-005-01)”。 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柜内的高效过滤器滤芯定期更换,本项目按每年更换一 次,废滤芯量按 0.03t/a 计算。 理化实验室固废: 理化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液主要包括废酸碱液,属于 HW01 医疗废物中 化学性废物(废物代码:831-004-01),每次检测实验至少 3 个平行样,每 —55— 个样所用试剂量平均约 0.2L,每年理化实验室检测实验在 500 份以内,因此 废液产生量约为 0.3t/a,由于排放周期不定,经分类收集后用密封容器储存, 定期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⑴生活垃圾 本项目建成后,设置医护人员及其他职工共计 225 人,生活垃圾产生量 按 0.5kg/人•d 计,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41.06t/a。 本项目建成后设置病床 160 张,每张病床 1 位陪护人员,生活垃圾产生 量按 0.5kg/人•d 计,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29.2t/a。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 ⑸药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 准 通则》(GB34330-2017),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 《医疗废物分类名录》(2021 年版)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判定 本项目固体废物药渣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详见下表。 表 4.18 固体废物属性判定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环节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于 固体废物 1 药渣 中药煎煮 固态 中药 是 表 4.19 序号 名称 产生环节 1 药渣 中药煎煮 判定依据 丧失原有使用 价值的物质 4.1h 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 是否属于危险 废物 否 危废名录 废物代码 危险特性 / / / 综上,本项目中药煎煮产生的药渣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固废。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药材用量约为 2000kg/a,药材损耗量 约占药材用量的 20%,其余全部用于制作中药汤剂或药浴汤剂,制备汤剂后 即成为药渣。本项目设置煎药室,煎药药渣产生量约为 1.6t/a。 由于药渣具有异味,要求药渣用单独的垃圾桶收集,收集后应当盖好桶 盖或者系好垃圾袋密闭存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的药渣由环卫部门 收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详见下表。 —56— 表 4.20 项目固体废物汇总表 序 号 固 体 废 物 1 医 疗 废 物 住院、 门诊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化粪 池、污 水处理 站 半固 态 无机颗粒、胶 体等 生物实 验室 固 态、 半固 态 废培养基、废 一次性防护 设备、定期更 换的高效过 滤器滤芯 液态 废弃化学试 剂 2 3 实 验 室 废 物 产生环 节 理化实 验室 物理 性状 固态 /半 固态 液态 主要成分 属性 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危险 病理性废物、 废物 化学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 实验废液 危险 废物 危险 废物 危险 废物 废物代码 HW01 841-001-01 841-002-01 841-003-01 841-004-01 841-005-01 HW01 831-001-01 HW01 831-004-01 HW01 831-004-01 环境危险 特性 产生量 (t/a) In, T/C/I/R, T 38.69 In, T/C/I/R, T In, T/C/I/R, T In, T/C/I/R, T 0.91 0.08 0.3 4 生 活 垃 圾 职工、 住院及 门诊病 人 固态 塑料、织物、 生活 果皮废纸等 垃圾 / / 70.26 5 药 渣 煎药 固态 植物药材残 渣 / / 1.6 处置量 (t/a) 外排量 (t/a) 38.69 0 0.91 0 0.08 0 表 4.21 一般 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量一览表 序 号 固体废物 产生量 (t/a) 贮存方式 1 医疗废物 38.69 收集后暂存于医 疗废物暂存间内 2 污水处理 站污泥 0.91 污泥池 0.08 经高温高压灭活 处理后单独收集 暂存于危险废物 暂存间 3 生物实验 室废物 —57— 利用处置方式 及去向 定期交由有医 疗废物处置资 质的单位进行 处置 定期交由有医 疗废物处置资 质的单位进行 处置 理化实验 室废物 0.3 经分类收集后用 密封容器储存, 暂存于危险废物 暂存间 定期交由有医 疗废物处置资 质的单位进行 处置 0.3 0 4 生活垃圾 70.26 垃圾桶收集 环卫部门清运 处置 70.26 0 5 药渣 1.6 垃圾袋收集 环卫部门清运 处置 1.6 0 4.2 危险废物影响分析及管理要求 本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的设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执行。 总体要求: ⑴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建造危险废物贮存 设施或设置贮存场所,并根据需要选择贮存设施类型。 ⑴贮存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 环境风险等因素,确定贮存设施或场所类型和规模。 ⑴贮存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 治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且应避免与危险废物与不相容的物质或材料接触。 ⑴贮存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 染物迁移途径,采取措施减少渗滤液及其衍生废物、渗漏的液态废物(简称 渗漏液)、粉尘、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等 污染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 ⑴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产生的液态废物和固态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其环境 管理要求妥善处理。 ⑴贮存设施或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按 HJ 1276 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 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 志。 ⑴HJ 1259 规定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应采用电子地磅、电子 标签、电子管理台账等技术手段对危险废物贮存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确保 数据完整、真实、准确;采用视频监控的应确保监控画面清晰,视频记录保 存时间至少为 3 个月。 —58— ⑴贮存设施退役时,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退役前 应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内剩余的危险废物,并对贮存设施进行清理,消除 污染;还应依据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场地环境风险防控责任。 ⑴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应进行预处理, 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应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⑴危险废物贮存除应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安全生 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 ⑴一般规定 ⑴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 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 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⑴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 防治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⑴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 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⑴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 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 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 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7cm/s),或 至少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 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⑤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 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 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⑥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⑵贮存库 ⑴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 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 —59— ⑴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 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 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 1/10(二者取较大者);用于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 险废物的贮存库或贮存分区应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 滤液的收集要求。 ⑴贮存易产生粉尘、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 气体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应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气体净化设 施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 GB16297 要求。 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 ⑴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 ⑵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 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⑶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 泄漏。 ⑷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 ⑸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 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 形。 ⑹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 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 ⑴一般规定 ①在常温常压下不易水解、不易挥发的固态危险废物可分类堆放贮存, 其他固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 ②液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内贮存,或直接采用贮存池、贮存罐区贮存。 ③半固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袋内贮存,或直接采用贮存池贮 存。 ④具有热塑性的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袋内进行贮存。 ⑤易产生粉尘、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 危险废物应装入闭口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 —60— ⑥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易产生粉尘等无组织排放的,应采取抑尘等有效 措施。 ⑵贮存设施运行环境管理要求 ①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 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 存入。 ②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 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 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③作业设备及车辆等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 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④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并保存。 ⑤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 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⑥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据国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有关 规定,结合贮存设施特点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 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 ⑦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 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 理和归档。 ⑶贮存点环境管理要求 ⑴贮存点应具有固定的区域边界,并应采取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的措 施。 ⑴贮存点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 ⑴贮存点贮存的危险废物应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不应直接散堆。 ⑴贮存点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等,采取防 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或采用具有相应功能的装置。 ⑴贮存点应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 3 吨。 —61— 收集和暂存: 按照国务院〔2003〕第 380 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卫生部〔2003〕 第 36 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医院废弃物的处理处置要 求,以及部分国内外医院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污染防 治措施: ⑴收集容器规定 收集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环发〔2003〕188 号)要求。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 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 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为制造原料,聚乙烯(PE)包装 袋正常使用时不得渗漏、破裂、穿孔;最大容积为 0.1m3;大小和形状适中, 便于搬运和配合周转箱(桶)盛装;如果使用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 或低密度聚乙烯与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共混(LLDPE+LDPE)为原料,其最小 公称厚度应为 150μm;如果使用中密度或高密度聚乙烯(MDPE,HDPE), 其最小公称厚度应为 80μm;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 的文字说明,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包 装袋上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利器盒整体为硬制材料制成,密封,以保证利器盒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 盒内盛装的锐利器具不撒漏,利器盒一旦被封口,则无法在不破坏的情况下 被再次打开;利器盒能防刺穿,其盛装的注射器针头、破碎玻璃片等锐利器 具不能刺穿利器盒;满盛装量的利器盒从 1.5m 高处垂直跌落至水泥地面, 连续 3 次,利器盒不会出现破裂、被刺穿等情况;利器盒易于焚烧,不得使 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作为制造原材料;利器盒整体颜色为黄色,在盒体 侧面注明“损伤性废物”;利器盒上应印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周转箱(桶)整体为硬制材料,防液体渗漏,可一次性或多次重复使用; 多次重复使用的周转箱(桶)应能被快速消毒或清洗;周转箱(桶)整体为黄 色,外表面应印(喷)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文字说明。应选用高密度聚乙 —62— 烯(HDPE)为原料采用注射工艺生产。箱体箱盖选用高密度聚乙烯与聚丙 烯(PP)共混或专用料采用注射工艺生产。箱体箱盖设密封槽,整体装配密 闭。箱体与箱盖能牢固扣紧,扣紧后不分离。表面光滑平整,无裂损,不允 许明显凹陷,边缘及端手无毛刺。浇口处不影响箱子平置。不允许≥2mm 杂 质存在;箱底、顶部有配合牙槽,具有防滑功能。 ⑴分类收集 ⑴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别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 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⑴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 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⑴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 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⑴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⑴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⑴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 构处置。 ⑴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 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 物收集处理。 ⑴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 取出。 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 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 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 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 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 —63— 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 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⑶院内转运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 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危险废物贮存点。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 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危险废物暂存点。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 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 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项目各楼层设置专用的医用垃圾桶及污物间,医疗废物经袋装暂存于各 楼层的污物间内,每天定时由专人统一转移至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经设置 的专用污物电梯及通道转移至危险暂存间,不与职工及患者使用的电梯及通 道混用。 5.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须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 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应按国家相关的管理办法取得相关建设内容的辐射安 全许可证,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本项目放射科放射设备、类型、位置及相关措施详见下表。 表4.22 辐射装置类型及安全防护措施 设备清单 数量 放射类 污染因 型 子 工作场所 数字 DR 2台 Ⅲ类射 X 射线 线 4F DR 室 CT 骨密度仪 防护措施 墙体屏蔽设计 防护用品 四周墙体:20cm 混凝 铅衣防护 土+2cm 钡水泥 服、铅帽防 4F CT 室 顶棚:20cm 混凝土 护帽、铅帘、 门窗:防辐射门窗 铅屏风等 Ⅲ类射 4F 骨密度 1台 X 射线 线 室 X 射线 Ⅲ类射 1台 γ射线 线 超声波 —64— 防护措施: ⑴严格按照《医用 X 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要求 进行射线装置机房的设计,对于医用诊断Ⅲ类射线装置,能满足辐射屏蔽的 要求,能确保机房运行后的环境安全。 ⑴机房保持良好的通风,机房门外设有电离辐射标志,并安设醒目的工 作指示灯。此外,配备适量的符合防护要求的各种辅助防护用品,如铅橡胶 手套、铅橡胶围裙等。 ⑴在进行拍片和透视时直接固定到受检者需要照射的部位,对四周进行 屏蔽,以防射线外漏,工作人员在铅屏风后或隔墙进行曝光。 ⑴患者进行检查时,需要医护人员和陪同人员陪同时,医护人员和陪同 人员要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工作人员所受射线的伤害。 辐射达标可行性分析: 类比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现有数字 DR 设备及 CT 设备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在隔室铅玻璃观察窗、工作人员进出门、受检者进出门、机房墙外及机房顶 棚等处的检测结果均能达到《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要 求,因此上述防护措施可行。检测报告见附件。 6.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 A, 本项目为综合医院项目,因此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 IV 类。 表 4.23 环评类别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报告书 报告表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其他 三甲为 III 类, 其余 IV 类 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58 医院 新建、扩建 IV 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级划分 可知,本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7.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 录 A 可知,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的“其他”类别,属于 —65— IV 类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 等级划分可知,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8.环境风险 8.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进行识 别,本项目建成后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乙醇、次氯酸钠、柴油及天然气等。 各危险物质数量及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 4.24 项目危险物质储存数量及分布情况表 危险单元 危险化学物质 名称 最大储存量 qn(t) 全院 污水处理站 发电机房 燃气管道 乙醇 次氯酸钠 柴油 天然气 0.4 0.2 0.4 / / 总计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 则》(HJ169-2018)附录 B 临界量 Qn(t) Q 值(qn/Qn) 500 0.0008 5 0.04 2500 0.00016 10 / / 0.04096 由上表可知,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0.04096<1,根据《建 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C,当 Q 值<1 时,该 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I。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环境风险评 价工作等级划分基本原则,见下表。 表 4.25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一览表 III II I 环境风险潜势 IV、IV+ 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 注:简单分析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 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环境 风险潜势为 I,仅需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简单分析,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 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说明即可。 8.2 环境风险识别 ⑴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情况 项目建成后,医院试剂库房内储存 75%的乙醇,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储存 柴油,污水处理站储存次氯酸钠等危险物质,危险物质分布情况见下表。 —66— 表 4.26 编号 1 2 3 4 名称 乙醇 次氯酸钠 柴油 天然气 医院危险物质分布一览表 储存方式及数量 500ml/瓶 50L/桶×4 200L/桶×2 不储存 最大总储存量 q(t) 0.4 0.2 0.4 / 储存位置 试剂库房 污水处理站 备用柴发房 天然气管道 ⑵可能影响环境的途径 项目可能影响环境的途径见下表。 表 4.27 序 号 危险单元 主要风险 物质 项目可能影响环境的途径 环境风险类型 1 试剂库房 乙醇 泄漏、火灾爆炸 2 备用柴发房 柴油 泄漏、火灾爆炸 3 天然气管道 天然气 泄漏、火灾爆炸 次氯酸钠 泄漏 / 医疗废水事故 排放、泄漏 / 医疗废物在收 集、贮存、转运 4 污水处理站 5 6 医疗废物 暂存间 —67— 环境影响途径 可能受影 响的环境 敏感目标 乙醇泄漏后产生的 乙醇废气造成环境 空气污染和接触者 中毒。火灾和爆炸过 程产生烟雾及其他 有害物质引起大气 污染;火灾和爆炸消 防废水经雨水管网 排入外界环境,可能 引起地表水污染。 火灾和爆炸过程产 生烟雾及其他有害 物质引起大气污染; 火灾和爆炸消防废 水经雨水管网排入 主要对大 外界环境,可能引起 气环境、地 地表水污染。 表水环境、 火灾和爆炸过程产 地下水环 生烟雾及其他有害 境等产生 物质引起大气污染; 影响 火灾和爆炸消防废 水经雨水管网排入 外界环境,可能引起 地表水污染。 进入下水管道将影 响水环境,如果流出 院区外还将危害附 近居民。 由于污水站发生故 障不能及时处理医 疗废水,导致废水未 经处理排出造成的 地表水污染。 医疗废物残留及衍 生的大量病菌是十 过程中泄漏 分有害有毒的物质, 如果不经分类收集 等有效处理的话,很 容易引起各种疾病 的传播和蔓延。 8.3 风险防范措施 环境风险防范的核心是降低风险度,可以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降 低事故发生概率,二是减轻事故危害强度,此外预先指定好切实可行的事故 应急计划,可以大大减轻事故来临时可能受到的损失,针对本项目具体情况 提出以下环境风险管理对策。 ⑴医用危险化学品的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管理。危险化学品中剧毒化学品必须向当地公安局申请 领取购买凭证,凭证购买。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 专用储存室内,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 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库存。剧毒化学 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 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 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危险化学 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 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而对于精神药品和麻 醉药品,则根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要求购买、 储存、使用,其检查监督由卫生部门管理。 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使用均由医院管理,一般药品和毒、麻药品分开储存, 专人负责药品收发、验库、使用登记、报废等工作,医院对药品和药剂的管 理建立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只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其危险化学品不会 对周围环境和人群健康造成损害。医院用乙醇均为瓶装,有专门的乙醇存放 库,不会对本工程产生重大影响。 ②运输各类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 运输车辆必须经主管单位检查,并持有有关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运输的 —68— 司机应通过培训,持证明文件。运送车辆应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 以引起关注。车辆应持有运输危险物许可证,其上应注明废物来源、性质和 运经地点,事先做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安排; ③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品的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 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处理,方可使用; ④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应当接受专业 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⑤院方应制定危险品发生意外污染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当事故 发生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 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 处理。 自 2015 年以来,中国危化品泄漏事故频率一直在下降,但特别重大事 故时有发生。夏季是危化品泄漏事故发生频率最高的季节。中国危化品泄漏 事故存在区域不平衡性,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事故发生频率高。相比 之下,一些内陆地区虽然事故发生频率较低,但死亡率较高。危化品泄漏事 故发生在公路运输和管道运输的频率最高,但发生在工厂(工业园区)和居 民住宅区的死亡率最高。其中,燃气泄漏是居民住宅区中死亡率最高的事故 类型,死亡率达 20.9%。根据查阅国内同类医院项目运营期风险事故数据统 计,医院发生危险化学品遗失、泄漏事故概率非常小。 ⑵柴油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在危险品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 务院第 344 号令)要求,需要做好这些化学品的贮存、使用,防止火灾风险 事故的发生。按照相关的规范和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在发生火 灾时使用 CO2 干粉灭火器和砂石进行灭火,灭火结束后产生的沾有油品的沙 石属于危险固废,需采取符合规范、防治日晒、雨淋的暂存措施,并及时收 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加强油桶与柴发设备的管理与维修,使油品 储存设备处于密闭化,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对各类贮存容器、 机电装置、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 安全检查。 ⑶天然气管道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69— 应加强天然气调压柜日常维护工作,如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时, 及时通知周边各岗位人员禁止所有会产生火花等的操作。及时报告值班人 员,以便及时调查、处理。加强天然气管线的巡回检查,避免出现严重故障, 导致天然气管线泄漏事故发生。 天然气一旦发生泄漏,现场人员应该及时关掉阀门,切掉气源,如果是 阀门损坏,可用麻袋片缠住漏气处,或用大卡箍堵漏,更换阀门。若是管道 破裂,可用木楔子堵漏。现场人员应把主要力量放在各种火源的控制方面, 为迅速堵漏创造条件。对天然气已经扩散的地方,电器要保持原来的状态, 不要随意开或关;对接近扩散区的地方,要切断电源。对进入天然气泄漏区 的应急抢险人员,严禁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严禁使用金属工具,以免碰撞 发生火花或火星。 ⑷污水处理设施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污水站水泵实现两套设备交替使用,加强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管线、 阀门等设备元器件的维护保养,对系统的薄弱环节如消毒设备等易出故障的 地方,加强检查、维护保养,及时更新。对处理设备故障要及时抢修,防止 因处理设备故障抢修不及时而造成污水超标排放。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要合 理配电,防止因停电造成污水超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加强日常的运行管理,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建 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 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的调节池可兼做事故池,但需做好防渗措 施。事故池应设置阀门,雨水和污水外排管设截断和切换装置,一旦发生事 故,人工启动切断装置,确保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能够自流进入事故水池。 环评要求项目在事故排放时及时维修处理并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事 故排放期间应人工投撒消毒剂对污水进行消毒处理。 ⑸医疗废物收集、贮存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不得随意存放及丢弃,应根据《医疗废 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相关要求,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 进行暂存,部应设置警示标志。鉴于医疗废物的极大危害性,该项目在收集、 —70— 贮存、转运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为保证项目产生的医疗废 物得到有效处置,使其风险减少到最小程度,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 响,应具体采取如下的措施进行防范。 a 分类收集 科学的分类是消除污染、无害化处置的保证,要采用专用容器,明确各 类废弃物标识,分类包装,分类堆放,并本着及时、方便、安全、快捷的原 则,进行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 性废物是不能混合收集;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当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 时,应 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化学性废物 不能与一般废物、无害化学废物或感染性废物相混合。有害化学性废物在产 生后应分类进行收集、运输、贮存;必需混合时,应注意兼容性。为保证化 学性废物在产生、院内转运、保存期间不发生泄漏、破损等,各类化学性废 物应根据其特性选用恰当的容器。在化学性废物的产生、收集和保存期间, 对其包装及标签要求如下:根据废物种类在废物容器上张贴“有害废物”的标 签或标记,医院应在任何时候都确保化学性废物容器的密闭性。采用有皱折 的包装材料包装易碎的玻璃和塑料制品,在包装中同时加入吸附性材料,如 海绵、高分子吸水树脂等。 b 医疗废物的贮存 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 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天,应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医疗废物转交出 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于医疗固体 废物,禁止将其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禁止将医疗废物混 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内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 c 医疗废物转运 医疗废物的转运由专人负责,定期到污物暂存间收集医疗废物,至少每 天一次,确保产生点不积累医疗废物。院内规划内部医疗废物的具体运输路 线,尽量减少废物通过患者护理区和其他的清洁区。运走废物的同时及时更 换废物容器。转运医疗废物的车辆应便于装卸、防止外溢,加盖便于密闭转 —71— 运,转运车辆应每日清洗与消毒。转运路线应该选择专用的污物通道,选择 较偏僻、行人少、不接近食堂等区域的路线,并尽量选择人流少的时段转运, 转运过程中正确装卸,避免遗撒。同时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 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转运时应依照危险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与产 生医疗废物科室的交接登记和与为废处置单位的交接登记日期、数量及签名 要详实,交接登记本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三年。 8.4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尽管最大可信灾害事故概率小,总体危害 较轻,但医院平时必须重视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岗位责 任制。为了防范事故发生,减少对环境的危害,要制定事故风险应急预案。 当事故发生时,要采取紧急应急措施,必要时启动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 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危害。 本环评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发生几率及可能造成事故危害进行了 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认为造成的环境风险处于可防控水平。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72— 要素 内容 排放口(编 号、名称)/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污水处理站 恶臭 大气环境 实验室废气 (DA003) NH3 H2S 氯化氢、硫 酸雾、非甲 烷总烃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污水处理站各池体 放标准》 均采用地埋方式,池 (GB18466-2005)中表 3 体加盖密闭。污水处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 理站周边进行绿化。 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生物实验通过生物 安全柜高效过滤处 理后排放,实验室内 消毒。理化实验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通风橱(柜)收集, 标准》(GB16297-1996) 表 2 标准限值 经过排风管道至项 目楼顶设置的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高空排放 地表水环境 锅炉烟囱 排放口 (DA001、 DA002) 颗粒物、 SO2、NOx 污水处理站 出水 (DW001) PH、BOD5、 COD、 医院废水排入化粪 NH3-N、SS、 池预处理后,排入本 粪大肠菌 项目医疗污水处理 群、总余氯 站 等 水泵设备 声环境 噪声 风机设备 生活垃圾 药渣 医疗废物 固体废物 化学性废 物、感染性 废物、损伤 性废物、病 理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 污水处理站污泥 生物实验室 感染性废物 清洁能源、超低氮燃 烧器、锅炉烟囱高空 排放 水泵、风机设备选用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 震、建筑隔声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3271-2014) 表 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浓度限值 《医疗机构污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 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 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 值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区标准 分类收集,定期由环 / 卫部门清运至生活 / 垃圾焚烧厂 医疗垃圾由科室分 类收集、分类包装 后,交由医院专管人 员,暂存于医疗废物 暂存间,委托西宁城 投环境资源开发有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限公司进行处置 制标准》 调质干化脱水,交由 (GB18597-2023) 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经高温高压灭活处 理后单独收集暂存 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定期交由有医疗废 物处置资质的单位 —73— 电磁辐射 土壤及地下 水污染防治 措施 生态保护 措施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理化实验室 化学性废物 数字 DR 等 辐射 进行处置 经分类收集后用密 封容器储存,暂存于 危险废物暂存间,定 期交由有医疗废物 处置资质的单位进 行处置 四周墙体:20cm 混 凝土+2cm 钡水泥, 顶棚:20cm 混凝土, 《医用 X 射线诊断放射 门窗:防辐射门窗; 防护要求》 铅衣防护服、铅帽防 (GBZ130-2013) 护帽、铅帘、铅屏风 等 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属于地下水重点防渗区域,其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 ⑴树立环境风险意识。②实行全面环境安全管理制度。③规范并强化在运输、 储存、处理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预防措施。 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排污口规范化 ⑴排污口管理 建设单位应在各个排污口处树立标志牌,并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范化排污口标记登记证》,由环保部门签发。环保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可 分别按以下内容建立排污口管理的专门档案:排污口性质和编号;位置;排 放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达标情况;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及整改意见。 其他环境管 理要求 ⑵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在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噪声产生点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图形符 号分为提示图形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分别按 GB15562.1-1995、 GB15562.2-1995 执行。环境保护图形符号见表 5.1。 表 5.1 环境保护图形一览表 序号 提示图形符号 警告图形符号 1 —74— 名称 功能 污水排放口 表示污水向外环 境排放 医疗废物 表示医疗废物贮 存、处置场 3 一般固体废 物 表示一般固体废 物贮存、处置场 4 噪声源 表示噪声向外环 境排放 2 -- 2、本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及《排污许可 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床位 100 张及以上 500 张以下的中西医结合医院属于简化管理,本项目床位数为 160 张,因此,本 项目应办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运营期监测计划,项目监测可委托第三方环 境监测机构进行,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表 5.2 本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表 污染 源名 称 监测项目 污水 监测频次 流量 pH 值 自动监测 1 次/12 小时 化学需氧量、悬浮 物 1 次/周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 污水 监测点 位置 污水处理 站总排口 五日生化需氧量、 石油类、挥发酚、 动植物油、阴离子 表面活性剂、总氰 化物 总汞、总铬、六价 铬、总镉、总砷、 科室或设 总铅、总银、总α、 施排口 总β 氨、硫化氢、臭气 污水处理 —75— 1 次/月 1 次/季度 控制指标 《医疗机构污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 表 2 综合医疗机构 和其他医疗机构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 1 次/季度 1 次/季度 《医疗机构水污染 处理 设施 恶臭 浓度、氯气、甲烷 站周界 实验 室 氯化氢、硫酸雾、 非甲烷总烃 排气筒 1 次/月 氮氧化物 燃气 锅炉 设备 噪声 污水 处理 站污 泥 1 次/年 锅炉 排气筒 1 次/年 连续等效 A 声级 厂界四周 1 次/季度 污泥 粪大肠菌 群、蛔虫 卵死亡率 清掏前监测 颗粒物、二氧化 硫、林格曼黑度 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表 3 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标准限值 《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表 2 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 2 类区标准 《医疗机构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表 4 医疗机构污泥 控制标准 3、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17502.49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50 万元,占总投资的 2%。 主要用于施工期、运营期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及设施、院区绿化等建设。 表 5.3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表 阶段 施工期 运营期 合计 环保投资项目 场地围挡 临时堆土防尘网(布) 场地洒水降尘 施工场地出入口洗车平台及临时沉淀池 弃土及建筑垃圾处置 特殊废水预处理设施、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及 配套管网 锅炉烟囱、超低氮燃烧装置 污水处理站臭气除臭液喷洒设备 理化实验室排气管道+活性炭吸附装置 一般固废暂存设备 医疗废物暂存间 各类机械设备减振设施 各类机械设备降噪设施(消音器、隔声门窗、 吸声墙面等) 院区绿化 污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监测内容 其他环保设施 / —76— 投资额(万元) 10 5 5 10 5 150 25 5 20 5 30 5 10 20 5 40 350 4、竣工环保验收 本工程所有环保设施均应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按《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要求,本 工程建成后,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建设单位 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的要求,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本工程的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调查报告,逐一检查是否存在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提出验收意见。存 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提出验收意见。对建设 单位的提出如下要求: ⑴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在提出验收意见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组织 成立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编制 机构、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 围和人数自定。 ⑴建设单位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当如实记载环境保护设施设 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决定中提出的除环 境保护设施外的其它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 ⑴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 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式的起止日期;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式的期限不得少 于 20 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⑴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 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 3 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 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 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 ⑴验收报告公式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网址为 http://49.97.79.251),填报建设项 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信息 予以公开。 —77— ⑴建设单位应当将验收报告以及其他档案资料存档备查。本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内容见下表。 表 5.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 处理 对象 废水 验收内容 化粪池、 污水处理 站 污水处理 站恶臭气 体 废气 生物实验 室 理化实验 室 燃气锅炉 噪声 厂界噪声 生活垃圾 中药药渣 固废 医疗废物 暂存间 污泥 防渗措施 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 医院污水排入化粪池沉淀 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采用 A-O 处 理工艺,处理达 到 《 医 《医疗机构污水污染物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排放标准》 放 标 准 》 (GB18466-2005)中表 2 综 (GB18466-2005)表 2 的 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 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 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管网进入西宁市第一或第 二污水处理厂深度达标处 理。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均采用 放标准》 (GB18466-2005) 地埋方式,池体加盖密闭。 中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 污水处理站周边进行绿化。 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限值 生物安全柜+高效过滤器+ 室内消毒(室内排放) 通风橱(柜)+排气管道屋 顶排放+排气筒末端安装活 性炭吸附装置 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锅炉 加装超低氮燃烧器,锅炉烟 囱高空排放 设备基础减震、隔声门窗 小型生活垃圾桶若干,分类 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 中药药渣单独收集,定期清 运 医疗垃圾暂存间 1 间 (30m2),有单独的污物通 道。密闭容器内分类暂存, 并采取防渗;设置明显的警 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贮存时 间不得超过 2 天,医疗废物 交由西宁湟水环境资源开 发有限公司。 调质干化脱水,交由有资质 的单位处置 ⑴污水处理站池体采用 —7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3271-2014) 表 2 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区标准 处置率 100% 处置率 100%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 物管理办法》(卫生部 [2003]第 36 号令)相关规 定及《危险废物贮存控制 标准》 (GB18597-2023)。 处置率 100% 处置率 10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环境 管理 HDPE 防渗膜做防渗。危废 导则 地下水环境》 库及污水站混凝土地坪以 (HJ610-2016)要求进行 下设计采用单层防渗结构, 防渗,防渗要求按 其层次自上而下为 600g/m2 GB16889 要求执行 非织造土工布(膜上保护 层)+1.5 mm 厚 HDPE 膜 +2.5 mm 厚压实粘土层(膜 下保护层,渗透系数小于 1×10-8 m/s)+地基土。其中 非织造土工布采用热粘连 接,搭接宽度 200±25 mm; HDPE 膜采用热熔焊接,搭 接宽度 100±20 mm。⑴建设 单位需保存防渗系统及渗 滤池等隐蔽工程建设相应 的影像资料及相关档案,做 为竣工验收环保设施落实 情况的依据。 成立项目区环境管理办公室,设专职管理人员,清洁员若干 污水监测记录,危废转移台账,环境保护措施与设施,环境管理规 章制度、建档等 六、结论 —79—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符合《青海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 务体系规划》中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要求。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 污染物根据本报告中所提出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实现环保设施“三同 时”建设和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将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 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因此,本次评价认为,在强化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环 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 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80—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废气 燃气锅炉 现有工程 在建工程 本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 现有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固体废物 许可排放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 排放量(固体废物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 (新建项目不填)⑴ ⑴ 产生量)⑴ 产生量)⑴ 产生量)⑴ 量)⑴ SO2 / / / 0.0743 t/a / 0.0743 t/a NOx / / / 0.562 t/a / 0.562 t/a 颗粒物 / / / 0.371 t/a / 0.371 t/a COD / / / 8.09 t/a / 8.09 t/a NH3-N / / / 1.84 t/a / 1.84 t/a 生活垃圾 / / / 70.26 t/a / 70.26 t/a 药渣 / / / 1.6 t/a / 1.6 t/a 医疗废物 / / / 39.07 t/a / 39.07 t/a 污泥 / / / 0.91 t/a / 0.91 t/a 废水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81— 变化量 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