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理财产品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pdf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理财产品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编号:邢台银行-兴业托管 2017 年第 01 号(补)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当事人签署: (一)管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 名称: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中兴东大街号 法定代表人:张克星 联系人:王彪 联系电话:010-50951907 (二)托管人(以下简称“乙方”) :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徐峥 联系电话:021-62677777 鉴于: 1、甲、乙双方已签署了《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理财产品托管协议》(编号: 邢台银行-兴业托管2015年第01号(统),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 2、为保证甲方理财产品有关托管事项的顺利开展,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托管协议部 分内容进行修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现同意签署《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理财产品托管协议 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第 1 页 共 2 页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本补充协议的约定,将理财产品托管费年费率调整为 0.01%; 二、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 效。 三、存续理财产品托管费按原托管协议中约定的费率执行。 四、本补充协议为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如存在与原托管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内容,以本 补充协议为准。 五、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事项,适用托管协议的相关规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 决。 六、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17 年 02 月 日 2017 年 02 月 第 2 页 共 2 页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