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项目简章.pdf
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一、简介 本项目将依托《应用能源》期刊,结合瑞典及麦拉达伦大学能源技术和科研 优势,整合全球著名院校导师资源,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一流刊物、一 流院校、一流导师、一流学员”四个一流的研究创新和人才培养平台,为实现中 国能源学科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1.第一阶段国内培训 2019 年 6-7 月在北京进行,使留学人员准确掌握中国能源政策、发展现状、 存在问题,同时为留学人员做好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及技能准备。期间进行行前 集训,提醒安全、心理健康、领事保护、派出手续等事宜,布置留学任务,以增 强留学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提升安全意识,保持身心健康,推动留学人员顺 利完成学业,回国积极发挥作用。 2.第二阶段留学 2019 年 9-12 月在瑞典麦拉达伦大学集中学习,依托《应用能源》期刊社开 展。 《应用能源》期刊(Applied Energy)于 1975 年创刊,是国际能源工程领 域最有影响的学术期刊(影响因子 7.900,高被引论文 ESI 全球工程期刊排名第 4,谷歌学术全球学术期刊第 91,作者覆盖世界 120 余个国家) 。 学习将以课堂讲授、专题讲座和现场观摩访问等方式进行,涵盖能源供给、 能源转化、减排技术、智能能源利用、储能技术、能源可持续发展、创新与产业 化、论文发表、项目管理、能源金融与投资、实地考察等内容。 第二阶段留学期间,留学人员联系确定第三阶段留学的外方导师。《应用 能源》期刊社依托其全球编委,联系了来自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美国加州 大学伯克利分校、瑞典皇家理工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等众多著名高校和科研机 构,已有十余个国家的 40 余位外方导师参与,具体名单将在第二阶段留学期间 提供给留学人员。 3.第三阶段留学 留学人员在国内完成第三阶段留学申报,录取后办理签证等相关手续后,于 2020 年 6 月-2021 年 9 月期间分别在相关国家完成第三阶段留学。 第三阶段留学将分 6 个专业领域开展: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转化、减排 技术、智能能源系统、储能技术、能源系统可持续发展。 推选单位应确保被录取人员如期参加国内培训和派出。如因本人或推选单 位原因被录取人员无法按时完成三个阶段的培训和留学,所在单位将无法继续参 与本项目后续申报。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第一阶段国内培训 2 周,第二阶段留学期限 3 个月(本次申报), 第三阶段留学期限 6-15 个月(第二阶段留学结束并按期回国后申报,国内从事 学术研究工作人员留学期限应为 12-15 个月,国内从事政策研究或管理工作人员 留学期限应为 6-15 个月)。 2.选派规模:35-50 人。 3.资助内容: 第一阶段为期 2 周国内培训的学费、食宿费; 第二阶段留学规定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 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三阶段留学规定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方式、 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9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 的基本条件及《2019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 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 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 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3 年 3 月 10 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人应为高校、科研院所能源领域学术研究人员,或政府、科研院所、 企业的能源领域相关政策研究、管理人员。 7.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政策研究、管理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学位亦可申报) ; 8.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申请人须已发表过 SCI 论文;从事政策研究、管理工作 申请人须已撰写或起草过能源相关重要报告或规划文件等; 9.在外留学期间使用英语(第三阶段留学亦可使用其他外语),申请人申报 时需达到与《2019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相符的语言水平,本项目不安排语言培训。 四、申请办法 1.网上申请:申请人经所在单位推荐后,于 2019 年 3 月 10-31 日登录国家 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应提交的 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专栏。 网上申请时受理机构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 合作项目” ,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2.递交纸质材料: (1)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带文号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函内 须说明同意申请人参与该项目三个阶段的培训和留学)和推荐人选名单; (2) 《单 位推荐意见表》。 请贵单位对被推荐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以上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须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前寄/送抵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材料一经提交 不予退还。 五、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 2019 年 4-6 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组织评审并公 布录取结果。 六、派出事宜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于 2019 年 6-7 月间在北京参加为期 2 周的国内培训,完 成规定的学时及研修计划后方予派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留学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派出。各推选单位应提前做好工作 安排,协助留学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派出手续,确保其按期参加国内培训,如期派 出。凡未按计划完成国内培训或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 证。第三阶段留学结束后须按期回国服务,并应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程 电 话:010-66093963 传 真:010-66093929 邮 件:ouyafei12@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 A3 楼 13 层(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1. 2. 3. 4.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2019 年 3 月 10 日前 申请 准备 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 3 月 10-31 日 完成网上 申请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 完成网上申请并按要求尽快向各 受理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 4 月 12 日前 受理单位 出具公函 等 受理单位应在 2019 年 4 月 12 日 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 单位推荐意见表寄/送抵国家留 学基金委。 4-6 月 面 试 评 审、录 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面试评 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 单。 备注 录取通知将寄至 推荐单位,再由其 转发申请人。 5. 6-7 月 第一阶段 国内培训 被录取人员同时 办理签证等出国 在北京进行为期 2 周国内培训。 手续,联系相关留 期间国家留学基金委召开行前集 学 服 务 机 构 领 取 训会。 机票等。详见《出 国留学人员须 知》。 6. 9-12 月 第二阶段 瑞典留学 留学人员在瑞典麦拉达伦大学开 展第二阶段留学。 7. 2020 年 3 月底 前 第三阶段 留学申报 留学人员申报第三阶段留学。 8. 5 月底前 第三阶段 录取 第三阶段留学录取。留学人员开 始办理签证等出国手续。 9. 6 月-2021 年 9 月 第三阶段 留学 留学人员分别完成第三阶段留 学。 附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