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面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pdf
长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 2023 年第二学士学位面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 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 号)、《关 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 函〔2021〕8 号)《长江师范学院 2023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简章》等文件精神,结合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 要求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文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考核的 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23—72790017 明老师。 二、考核时间 2023 年 6 月 21 日下午 14:00。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方式:考试采取网上面试的方式 考核内容:自我介绍(1 分钟)、抽题朗读(2 分钟) 四、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综合素 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无误后,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 5 个 工作日。若公示无异议,公示结果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审定后正式录取。 长江师范学院文学院 2023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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