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妇女之家、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1年妇女之家、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项目评估 采购单位: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0月 1 “2021年妇女之家、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项目评估”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磋商邀请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对“2021 年妇女之家、儿童之家规范化 建设项目评估”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具 有承接此项目能力的机构参加磋商。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按照《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实施“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 的工作方案》《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之家规范 化建设的意见》(附件 5)要求,2021 年市妇联指导推动各区县 妇联对 500 个村(社区)妇女之家、500 个村(社区)儿童之家 实施规范化建设,补助每个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各 1 万元规范化 建设经费,纳入 2021 年度重庆市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实施项 目。 (二)项目内容 1.评估对象:2021 年村(社区)妇女之家、村(社区)儿童 之家规范化建设点各 500 个 2.评估时间:2021 年 11 月 5 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 3.评估内容:按照《关于实施“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的工 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 2 重点评估妇女之家、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情况、活动开展情况、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 4.评估方式:一是书面评估。通过各区县妇联的自查报告及 佐证材料进行书面评估。二是实地评估。每个区县抽查 1—2 个 妇女之家和 1—2 个儿童之家的标准,实地抽查评估约 60 个妇女 之家、60 个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情况。实地抽查采取审核项目 档案、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 5.评估流程:一是组建评估工作小组,承接方工作人员不少 于 6 名,其中会计师不少于 3 人。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市妇 联要求,由承接方制定《2021 年妇女之家、儿童之家规范化建 设评估实施方案》,内容要详细、措施要具体。三是根据实施方 案开展评估工作。四是撰写 2 个评估报告,形成评估工作档案。 6.成果要求。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评估工作, 形成完整的评估工作档案,其中包括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项目评 估报告,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项目评估报告,实地抽查相关佐证 材料,各区县自查报告及佐证材料若干等材料。评估报告应包含 基本情况、评估情况、评估结论、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方面。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 7 万元,费用包括所有撰写调查报告相关费用, 采购单位不再为此项目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成交单位数量:1。 3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或单位,须具有执行本项目所需 的相应资质,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团队和专业技术能 力;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申请机构应自主服务,不得再将项目委托给其他单位;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妇女网 (www.cqwomen.org.cn)“文件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1 年 10 月 18 日至 10 月 22 日。 (三)响应文件递交及资格审查: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 9:00 至 10:00。 2.递交地点: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413 办公室(地址:重庆市 江北区盘溪路 408 号,联系人:田媛,联系电话:67125234)。 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承接方递交响应文件时出示具备参与磋商的相 4 关资格证明原件,并递交复印件一份(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常缴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 (四)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10月28日10:30 2.磋商地点:重庆市妇联5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 盘溪路408号)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封口处盖鲜章),每页加 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按标准投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 (二)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1.报价函(见附件1); 2.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标识的营业执照、正常缴税证明、单位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 托人身份证等); 3.项目申报书,需包括项目目标及预期效果、项目实施内容、 评估方式、预期效果、进度计划、人员分工方案、经费预算、单 位简介、同类型项目经验等。 4.近两年完成的同类型案例的合同复印件等印证材料。 七、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5 1.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 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 进行磋商。 磋商小组按顺序对每个供应商单独进行磋商。单独磋商时先 由供应商代表陈述项目实施计划,时间在10分钟以内,然后磋商 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根据需要可进行第二轮磋商。 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 2.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 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 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 商资格。 2.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 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 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 6 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 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 证明。 5.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 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 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项目执行能力、项目服务内容与计划、 项目经验、报价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 相加,满分为100分。 (二)评审标准 评分项 说明 分值 单位实力、项目组人员安排、专 项目执行能力 25 家顾问简介等;通过横向比较评 分。 包含但不限于:总体思路、工作 项目服务内容 与计划 目标、预期成果、评估指标和方 50 式方法、项目实施步骤与时间安 排等;通过横向比较评分。 7 一个类似项目得 5 分,三个项目 项目经验 15 为满分;需提供合同或实物等佐 证材料。 报价 10 总分 100 磋商小组按招标评分公式对报 价进行测算评分。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 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规定签字、盖章; 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 磋商文件要求的; 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 容,或附有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 8 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 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 〔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八、成交通知 (一)采购单位将成交结果直接通知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在接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 合同。 (三)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单位有权提出对技术条 件发生变化而作局部调整,但需经磋商成交双方共同认定。 九、签订合同 (一)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 订采购合同。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 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改变成交 状态,采购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法律 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请供应商做好严格防护措施, 9 出示渝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二)磋商期间,人员之间须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若有发 热咳嗽等症状不得隐瞒,请及时报告。 附件:1.报价函 2.项目申报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5.重庆市妇联《关于实施“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的 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 的意见》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0月18日 10 附件1: 报价函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我方收到的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报价。 1.愿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所需服务,报价总 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小写 RMB____________。 2.我方现提交的报价文件为:报价文件正副本各壹份。 3.如果我方报价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 各项要求,按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的责任。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传真: 网址: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11 附件 2: “2021年妇女之家、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项目评估” 项目申报书 申报供应商:(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12 填表说明 1.申报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表达要明确、严谨,外来语 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述。 2.申请书须为打印件,复印时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部分内容空格不够时,请自行适当加页。 13 一、申请机构详细信息 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统一社会 纳税登记证号 信用代码 姓名 职务 电话 邮箱 法人代表 (300-500 字) 机构 基本情况 项目 项目名称 发包方 近两年执 资金总额 起止时间 行过的同 类项目 承接项目 团队情况 姓名 性 年 别 龄 专业资质 14 职务 二、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目标 及预期效 果 项目实施 内容安排 15 项目实施 步骤及时 间安排 项目实施 经费预算 其他内容 16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法人代表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面) (另一面)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17 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 权本单位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2021 年妇女 之家、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项目评估”的磋商、签约活动。代理人在本项 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 确认。 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部门:职务: 授权代理人无再转让权,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附: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面) (另一面)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18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 在开标现场出具。 19 附件 5 重庆市妇联关于实施“妇女之家” 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化妇联改革,进一步夯实妇联基层基础,使“妇女 之家”真正成为基层妇联组织凝聚妇女、直接服务妇女的重要活 动阵地和有效载体,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妇女之家”开展规范化 建设。现就实施“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保 持和增强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按照“面上抓规 范、点上重品质、领域强拓展”的原则,开展全市各级“妇女之 家”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妇女之家”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打通妇联组织服务广大妇女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增强“妇女之 家”的凝聚力、向心力,引领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二、工作目标 2020--2025 年,各区县妇联争取按本地区妇女之家总数的 10%,培育打造规范化“妇女之家”。 三、具体内容 全市各级“妇女之家”按照统一的工作标准,推进“妇女之 家”规范化建设。 20 1.有明显标识。在“妇女之家”醒目位置悬挂统一的标识牌。 在妇联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共享阵地、岗位窗口,在基层 妇联组织制作的宣传栏、制度牌、工作证以及宣传品、颁布的奖 状奖牌证书、工作档案等亮出妇联 LOGO,不断提高妇联组织的 辨识度和影响力。 2.有固定场所。坚持整合资源,按照一室多用、分区布局、 分时使用的原则,打造“妇女之家”室内和室外活动培训场地。 配备一定数量的报刊书籍,其中中国妇女报和《中国妇女》作为 标配读物;配备必须的文体娱乐器材和日常办公设备;设置妇女 手工作品展示架等。 3.有制度档案。将《妇女之家日常管理制度》《妇女之家活 动六个有制度》《妇联执委“七个一”联系制度》《妇联执委议 事制度》在妇女之家室内上墙。严格按照上级妇联要求和工作实 际需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和基本情况登记,做到年初有计 划,活动有记录,年终有总结,每年将工作资料进行归档整理。 4.有工作展示。结合“三建五亮”行动,在户外设立《妇女 工作情况介绍》宣传专栏,将本级妇联工作简介、妇联组织构架、 执委信息、妇联职能职责、工作计划等向妇女群众公示。室内设 立《妇工园地》,以图片文字形式将本级妇联工作情况和“妇女 之家”活动情况公开展示,让妇女群众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 5.有丰富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脱贫攻坚巴渝巾帼行动、乡 村振兴巴渝巾帼行动、城市提升巴渝巾帼行动、创业创新巴渝巾 21 帼行动。围绕“妇女之家”宣传引导、教育培训、维权保障、家 庭教育、创业就业、帮扶救助六大服务功能,开展紧贴需求、特 色鲜明的活动,力争形成常态、形成品牌。 6.有工作人员。明确 1 名管理员,可由村、社区妇联主席兼 任,发动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实行轮职值班,为妇女群众提供 服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争取支持。各区县妇联要积极争取当地 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将“妇女之家”建设作为党建带妇建的 重要内容,将妇女之家建设必要经费纳入各区县妇女儿童事业 发展经费统筹安排,纳入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统一保障, 争取政府购买公益服务岗位,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妇女 之家常态化运转。市妇联将把市级“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成 效与“妇女之家”建设的奖励和项目经费支持结合起来,采取 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实行面上铺开,重点打 造的长效机制。 2.细化举措,加大指导力度。各区县妇联要高度重视“妇 女之家”建设,强化督促检查,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化基层妇联 组织改革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出特色,细化工作任 务,明确完成时限及工作进度,实行动态监管,确保各项工作 职能和任务落实到位。市妇联将把“妇女之家”建设列为对区 县妇联年终目标考核的重点项目之一,定期通报妇女之家建设 22 及运行情况。 3.示范引导,务求取得实效。各区县妇联要加强对 “妇女 之家”规范化建设的督导,定期检查工作成效,研究解决遇到的 困难和问题,形成有效的监督指导机制。要及时总结上报“妇 女之家”规范化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选取一些基础条件 好、辐射功能强的“妇女之家”作为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 全市“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各种 宣传媒体,进一步加大对“妇女之家”的宣传力度,扩大“妇 女之家”的影响力和妇女群众的知晓率。 附件:1.“妇女之家”日常管理制度; 2.妇联执委“七个一”联系制度; 3.“妇女之家”活动“六个有”制度; 4.妇联执委议事制度; 5.村(社区)妇联工作职责; 6.XX 区 XXX 镇 XX 村妇女工作情况介绍; 7.“妇女之家”宣传栏(模板); 8.“妇女之家”上墙制度模板。 23 重庆市妇联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之家 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 神,按照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全国城乡社区儿童之家 建设推进会和 2018 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 会议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社区儿童之家作用,进一步推进全市 社区(村)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儿童之家建设的重要意义 儿童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发展的未来和希望。 “儿童之家” 作为补缺性儿童服务机构,是儿童权利保障工作的重要载体和阵 地。2011-2020 年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 施以来,市妇联围绕规划提出“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 1 所儿 童之家”的目标,积极争取各类资源,主动整合各级力量,大力 推进试点示范,狠抓重点督促指导,全市社区(村)儿童之家从 2010 年的 1495 个增加到 2017 年的 9131 个,一批建设规范化、 管理制度化、运行常态化、服务实效化的儿童之家相继涌现。但 全市儿童之家建设工作还存在城乡社区的覆盖率未达标、标准参 差不齐、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本轮规划的实施已经进入倒计时。加快推进儿童之家建设, 切实为儿童提供娱乐、保育、健康、教育等服务,推动完善基层 儿童保护体系建设,是妇联组织强化政治引领,对标对表兑现儿 24 童发展目标承诺的历史使命,也是妇联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用心用力帮助妇女儿童排忧解难的重要举措。 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推进规范儿童之家建设的重 要性和紧迫性,在纵深推进妇联改革的实践中,把工作重心放到 基层,依托城乡社区(村)建立儿童之家,发挥妇联组织优势, 畅通联系和服务儿童及其家庭的“最后一公里”,为织密织牢儿 童健康成长的保护网提交“妇联答卷”。 二、全面把握儿童之家建设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面上 统一规范、点上特色示范”的工作思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创 建、重点倾斜,加快全市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步伐,推动完善 全市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行机制,促进畅通儿童保护和服 务的“最后一公里”,到 2020 年,建成 100 个市级示范儿童之 家,儿童之家覆盖全市 90%以上的城乡社区。 三、严格执行儿童之家建设的工作标准 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统一的工作标准,推进儿童之家规 范化建设。 (一)基础型儿童之家“七有”建设标准 1.有统一标识。在儿童之家醒目位置悬挂统一标准的标识 牌。将儿童之家 LOGO 运用到制度牌、宣传栏、工作证、档案 册等设计制作中,统一形象标识。 2.有固定场地。依托社区现有场地和设施,打造适合开展儿 25 童活动的功能室、功能场地。 3.有活动设施。配备一定数量的图书、报纸及文体器材,基 本满足来园的儿童的学习和娱乐需求。 4.有管理人员。落实专人负责儿童之家的管理和运行。 5.有制度台账。制定儿童之家管理和运行规章制度,在显著 位置上墙长期公示。建立儿童分类档案、活动开展记录等工作台 账。 6.有主题活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根据社区儿童需求和儿 童之家的自身条件,每月至少组织 1 次主题活动。 7.有成果展示。利用儿童之家走道、墙体等空间展示工作成 效,摆放、悬挂、张贴活动图片、儿童作品等成果。 (二)示范型儿童之家“六个一”创建标准 在符合基础型儿童之家“七有”标准的要求上,还应具备以 下条件: 1.组建一支健全班子。建立社区(村)儿童保护工作小组领 导儿童之家工作,组建儿童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确定儿童之家 园长和工作人员。 2.固定一个专属场地。原则上有 30 平方米以上的固定的室 内活动场所和适当的室外活动空间,有条件的应分区规划。 3.配备一套设施设备。针对不同年龄段儿童特点及需求,配 备图书影像资料及图书架、游戏用品、文体用品、办公及授课用 品等设施设备。 26 4.规范一套管理制度。有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出入登 记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责任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档案管 理制度等;建立留守、流动、困境等特殊儿童及监护人的信息档 案,完善相关活动和工作情况的文字记载、图片音像等资料。 5.打造一个展示园地。在儿童之家场地内,打造不小于 5 平 方米的展示宣传栏,公布儿童之家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活动动 态和工作成果。有条件的儿童之家可利用新媒体加强宣传推广。 6.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有工作年度、季度计划和总结,每 周开放不少于 30 小时,围绕儿童及其家庭需求每月至少组织 1 次主题活动,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活动包括九类,即:游戏、 健康教育、课后服务、生活社会技能指导、品德教育与行为指导、 心理社会支持、家庭教育指导、儿童保护服务、个案转介服务。 四、切实推进儿童之家的规范化建设 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提升认识、主动作为,因地制宜、统筹 协调,创造性推进规范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 细落实。 (一)加强领导。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要结合实际将儿童之家建设纳 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盘点底数,合力攻坚,确保到 2020 年全面完成儿童之家建设的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要因地制宜建设儿童之家,把建设的重点 放在农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聚居的地区,把关注的重点瞄准留 27 守、流动、困境等特殊儿童群体,把服务的重点倾斜到儿童早期 综合发展和课后及节假日服务,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儿童之家 建设和运行的长效机制。 (三)注重宣传。要注重总结推广,强化舆论引导,加大宣 传力度,注重线上线下结合,运用全媒体手段,讲好妇联组织推 动儿童之家小家园服务大民生的故事。 (四)统筹资源。各区县妇联要充分发挥政府妇女儿童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好儿童之家 阵地、参与儿童之家服务活动;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推进儿童之 家建设,社区(村)妇联要加强统筹,着力管理好、使用好儿童 之家。 (五)强化督导。市妇联将儿童之家建设情况作为对区县妇 联的重点督查内容,分解 100 个市级示范儿童之家创建任务,区 县妇联推进儿童之家在城乡社区的覆盖率和市级示范儿童之家 创建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附件:1.儿童之家标识牌式样及规格要求 2.示范型儿童之家设施设备目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