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办法.pdf
徐州工程学院文件 徐工院教发〔2018〕10 号 徐州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评选工作办法 为规范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发挥优秀毕业 设计(论文)示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二级学院推荐上报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分单篇和团队两种形式评选。 二、评选条件 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具有一定的 科学性、时代性和创新性。毕业设计(论文)论文具有一定的学 -1- 术水平和独到见解,论点明确、论据充分、科学严谨、层次清晰、 结论正确、文字通顺、格式规范。 2.论文终稿检测文字复制比不超过 10%。 3.单篇毕业设计(论文)须为学生独立完成,且综合评定成 绩为优秀。 4.团队毕业设计(论文)须具备以下条件:指导教师不少于 2 人,团队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个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每个 团队至少由 3 个子课题组成,原则上各子课题均需达到单篇评优 标准,且课题设计合理,分工明确,研究内容有机联系,设计成 果整体质量较高,能反映团队成员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 三、评选流程 1.答辩小组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进行初 步推荐,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 2.学院组织院级评优,遴选上报评选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 文)获奖名单,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优。 四、其它 1.对获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和优秀团队奖的指导 教师,除按学校规定奖励科研分外,额外给予 2 万元/篇和 1.5 万元/团队的奖励。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徐州 -2- 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办法》(徐工院行教 [2007]72 号)同时废止。 徐州工程学院 2018 年 5 月 21 日 徐州工程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21 日印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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