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院字70号 济宁医学院关于印发《济宁医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2020-07-20.pdf
济医院字〔2020〕70 号 各部门、单位: 《济宁医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 《济宁医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济宁医学院横向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济宁医学院学术团体管理办法(试 行)》业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 特此通知。 济宁医学院 2020 年 7 月 15 日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我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和服务,充分调 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承接单位、依托单位和操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和主动性,持续提升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关于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 发〔2014〕70 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 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 号)、《国家重大科 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 〔2017〕289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是指在校内使用单台价值在人 民币 50 万元及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或成套购置和需要配套使 用的价值在人民币 50 万元及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 第三条 学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条件: 1.性能指标先进或者特异,运行正常; 2.有专人管理和维护; 3.能保证足够的开放时间。 第二章 第四条 组织机构与职责 建立学校和二级单位协同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 开放共享的管理体制。遵循“专管共享”管理原则,实行学校、 - 2 - 二级单位、实验室协同管理模式(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按上级归 口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做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领导小组(以 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科研、资产的校长担任,成员 由科研处、资产管理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及相关二级单 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办公 室,办公室挂靠科研处。 第六条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学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组织协调、政策制 定。 2.负责学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监督检查、服务考 核和绩效评估。 3.负责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和 维护,公布开放共享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服务信息。 第七条 二级单位职责 各二级单位是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的承接单位: 1.负责本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信息上报、测 试费催缴、管理协调及考核评价等工作。 2.根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开放方式,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 设备运行、维护制度和开放服务规范。 3.根据本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运行、使用和维护的 技术需求,合理配置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 - 3 - 4.制定本单位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对实验技术人员组 织业务培训、考核评价等。 第八条 实验室职责 各实验室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的依托单位: 1.负责本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保养、测 试服务、日常管理、绩效自评等工作。 2.完善和更新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服务信息,填写 使用记录,建立开放服务与使用记录档案。 第三章 第九条 建设与管理 以学校现有实验室为依托建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 开放共享网络系统,实现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信息共享和协作 共用。通过补贴、奖励等方式,鼓励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第十条 开放共享网络系统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图 片、功能、收费标准、预约使用情况等服务信息。 第十一条 开放共享网络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 出。原则上自本办法颁布后购置的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大型 科研仪器设备均应纳入系统。对达不到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要求的 科研仪器设备可淘汰出系统;原未进入系统的科研仪器设备,经 申请可纳入系统。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 “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由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按共享大型科研 仪器设备总价值的 5%拨付,主要用于共享科研仪器设备的维修 保养,做到专款专用,当年有结余结转至下一年。 - 4 - 第十三条 承接单位应以资源共享为核心,打破大型科研仪 器设备分封闭和垄断的状况,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正常、有效 使用和实行统一管理提供良好的环境。 第十四条 除涉密、功能特殊、技术要求特殊、研究目的特 殊等仪器设备外,学校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 研任务的前提下,原则上必须开放共享。鼓励价值在人民币 50 万元以下的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不开放仪器设备不能享受维 修基金,自行解决仪器设备维护维修费用。 第十五条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根据依托单位的要求 进行预约和咨询。 第十六条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对外服务应与用户签定书面 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有关实验数据和知识产权保护 的规定,为用户保守技术秘密。 第四章 第十七条 收费管理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实行有偿使用,明码标价,分 类收费。依托单位依据科研仪器设备运行的耗材和日常维护费、 服务费、设备折旧费、水电费、管理费等,参照国内同类科研仪 器设备收费情况,拟定开放共享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 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费用由学校财 务处统一收取。校内外实行转账,依托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 收费,不得私自收取现金。 第十九条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需要进行预约。工作流 - 5 - 程为:校内外申请户在开放共享网络系统平台注册→用户通过平 台预约使用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负责人审核确认→预约用户上 机测试→仪器设备负责人费用核算→用户财务缴纳费用领取票 据(从项目经费中划拨至专用账户)→凭票据领取测试报告结果。 第二十条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收费价格需要调整时,由 依托单位提出收费价格变动申请报告,经所在承接单位负责人审 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一条 开放共享收取费用使用办法: 1.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收取的费用,测试费用 20%上交学校,80%作为纯收入返还各承接单位;技术服务费、咨 询费 15%上交学校,85%作为纯收入返还各承接单位。 2.返还各承接单位费用的 50%,用于仪器设备运行支出,主 要包括试剂、药品、耗材、小型配件、日常保养维护、机组人员 和开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等支出。 返还各承接单位费用的 50%, 用于操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五章 第二十二条 考核与奖惩 领导小组对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承 接二级单位,从机时利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服务收入等方 面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详见《济宁医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年度 效益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评价表》及填表说 明见附件。 1.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实行单机考核。各依托单位根据填表说 明的要求,填报《评价表》,备齐相关原始材料。 - 6 - 2.各承接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的开放共享的大型科研仪器设 备进行查证考核,按照《评价表》的评分标准,对每份《评价表》 逐项核定分数,确保《评价表》分数的真实性、准确性,并由负 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报科研处。 3.领导小组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评议,各二级单位开放共享 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评价表》得分平均值即该单位的得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 享使用机时及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取消其开放共享服务资 格,情节严重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中取得突 出成绩的承接二级单位,学校将给予表彰,同时将在下一年度科 研经费投入时重点支持。 第二十五条 对不实施或阻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 务的单位,学校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直至收回大型科研仪器设 备,移交校公共科研平台,并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科研经费投入。 第六章 第二十六条 附则 各附属医院进入系统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其 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科研处负责解 释。学校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 7 - 附件 二级单位(盖章): 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仪器编号 考核 指标 机时 利用 人才 培养 科研 成果 服务 收人 单价(万元) 权重 购置日期 内 容 数量 有效机时 定额机时 (有效机时/定额 机时)×100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10 分/人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 的人员数 3 分/人 进行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1 分/30 人 获省、部级及以上奖 100 分/项 获厅、局级奖 40 分/项 获校级奖 20 分/项 高质量论文 20 分/篇 核心刊物论文 5 分/篇 35% 20% 分项 得分 评分标准 30% 小计 加权 得分 校外服务收入 10 分/千元 15% 校内服务收人 合 计 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 学术委员会专家意见: 仪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 8 - 日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数据填写 (一)机时利用 1.定额机时: 通用设备:400 小时/年(公式=2 小时×5 天×40 周=400 小时) 专用设备:200 小时/年(公式=1 小时×5 天×40 周=200 小时) 2.有效机时: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处理时间 (二)人才培养 1.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系指通过各种培训取得独立操作证书并 经主管部门承认具有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数。 2.在指导下能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系指在仪器设备工作人员指导 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实验的人员数。 (三)科研成果 奖项中包括各级的奖项,论文包括高质量论文和核心刊物论文。 (四)服务收入 服务收入指校内、外服务的测试费,不包括本机组的科研费收人。 二、数据审核办法 定额机时数 本说明的一(一)1 有效机时数 使用记录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有关证件或考核审批记录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人员数 使用记录操作人员名单 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演示实验记录 省、部级及以上奖 本年度获奖证书 厅、局级奖 本年度获奖证书 校级奖 本年度获奖证书 高质量论文刊物 本年度出版的刊物 核心刊物 本年度出版的刊物 校外服务收入 本年度财务收入帐证明 校内服务收入 本年度财务收入帐证明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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