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广播电视领域) - 广播电视领域 - 中国艺术硕士网.pdf

INjure5 页 128.534 KB下载文档
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广播电视领域) - 广播电视领域 - 中国艺术硕士网.pdf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广播电视领域) - 广播电视领域 - 中国艺术硕士网.pdf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广播电视领域) - 广播电视领域 - 中国艺术硕士网.pdf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广播电视领域) - 广播电视领域 - 中国艺术硕士网.pdf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广播电视领域) - 广播电视领域 - 中国艺术硕士网.pdf
当前文档共5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广播电视领域) - 广播电视领域 - 中国艺术硕士网.pdf

广西艺术学院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 (135105 广播电视领域)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广播电视 专门人才。 培养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制作公司、艺术团体、高等院校、广播电 视机构、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等单位所需要的能够胜任广播电视节目策划、 创作、管理、运营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 3 年。其中共同课程集中在前 2 年,专 业方向课程贯穿全学程。 艺术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所要求的课程学 习、艺术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如因各种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者, 可按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 过 5 年(含休学、保留学籍时间,应征入伍服役时间除外)。提前修满培养 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优良,论文答辩合格,可提前毕业。延长学习时间 和提前毕业学制不变。 四、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中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 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 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1 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 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 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年学分制。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 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至少取得 52 学分(含实践环节,其 中学位课程至少 34 学分) ,方可参加毕业考核。 若个别专业确实无法安排修满规定的学分,须提出理由,经研究生处 审核,报主管院领导审批。(课程学分计算方式:≥16 课时为 1 学分),其 中实践类课程应占 60%以上。 (一)公共课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 解作品的能力。 (二)艺术硕士研究生课程要与学术型研究生课程有所区别。专业课 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 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 (三)选修课程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 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 (四)实践环节是培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重要环节,对提高 研究生的创作能力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如下: 课程类型 必 公 共 课 修 专业基础课 课程设置门数 学分 是否学 位课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是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英语 5 是 艺术美学 2 是 开设 3 门理论类课程(其中 2 门为一级 6 是 2 是 备注 选修课 2 选1 学科专业共同基础课,4 学分) 课 专业课为技能类、实践类课程,且开设 课程不少于 3 门 ≧18 是 开设不少于 5 门,学生选修 不少于 3 门 ≧6 否 学习汇报展 或汇报音乐 会 不少于 2 次 10 学术活动 在学期间(第一至第五学期)至少要参 加 1 次以下活动之一,并提交不少于 3000 字的《研究生学术活动小结》。 (1)参加与本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校内 外公开学术会议、学术讲座、报告(主 讲人为在校研究生除外) 。 (2)参加与本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田野 调查、社会调研等活动。 (3)参加或观摩与本学科专业方向相关 的省级以上(含省级)作品展、音乐会。 专业课 选修课 实 践 环 节 合计 申请硕士学位 必要条件 2 ≧52 学分(其中学位课程≧34 学分) 六、毕业考核 毕业考核包括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 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提交、答 辩的毕业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 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 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理论思考及阐述能力。 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在专业能力展示达 到合格水平再行论文答辩。 (一)专业能力展示的要求 1、总体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的具体内容为:创作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所提交 的独立原创的广播电视作品;其他专业方向如创意文化产业、文化管理、 3 节目运营申请人所展示的各类专业实践报告等。 2、具体要求 实拍类视听作品如专题片、纪录片、谈话节目、晚会、艺术片、剧情 片等广播电视节目和作品的长度一般为 30 分钟以上;策划案不少于 0.8 万 字;动画类视听作品的长度一般在 15 分钟以上;播音主持艺术方向的作品 一般在 30 分钟以上,语言表达部分应为作品的主干或主线(不包括同期声 及其它参与节目人员的有声语言)。其它形式的作品如互动装置、网页设计、 移动应用、动态图形设计、游戏设计等,创作工作量应与上述作品等同。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1、学位论文必须结合学位作品,针对学位作品内容进行专业分析和理 论阐述。论文选题必须与广播电视领域相关;选题必须有一定的创新性; 作品和论文选题应该探索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提出新思考、新方法。 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剽窃和一 切不端的学术行为。行文中应做到概念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 3、论文字数不少于 0.8 万(不含谱例、图表) 。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专业能力 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毕业考核委员会一般由 3-5 人组 成。 七、学位授予 艺术硕士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含实践环节,其中学位课程成绩不低 于 70 分,其它课程成绩不低于 60 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毕业考核合格者,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研究 生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工作参考《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 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4 八、本细则自 2015 级全日制艺术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处(学院) 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不符合之处,按国家教育部的规定 办理。 5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