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舞蹈领域(2014年起执行) - 舞蹈领域 - 中国艺术硕士网.pdf
音乐与舞蹈学院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管理细则 根据全国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修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 培养方案》的通知”(艺教指委[2015]12 号)文件要求,为了提升全日制艺术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 教育部关 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音乐领域、舞蹈领域各方向的研究 生。 二、 总 则 专业实践包括教学实践、艺术实践两大部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各方向研究生须承担一定量的本科教学实践工作,由硕士 生导师根据研究生在学期间的专业能力及综合情况安排教学任务,教学实践时间 一般安排在第三至第五学期,至少完成一学期的本科教学工作。 艺术实践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进行艺术表演 或创作的直接体验,有助于表演和创作能力的培养。各方向研究生在规定的学期 内必须参加专业实践展演(10 次/项),或参加策划、推广、展示等与专业方向 相关的活动 2 场(两场均须个人独立主持完成)。 三、专业实践学分的认定 专业实践学分为 10 分,完成教学实践工作获 4 学分,完成艺术实践工作获 6 学分(其中表演类方向研究生完成 10 次/项展演获 4 学分,其他方向研究生主 持完成策划、推广、展示等与专业方向相关的活动 1 场获 2 学分)。 四、艺术实践学分认定范围 艺术实践包括艺术表演与艺术创作两大部分。 (一)研究生主持完成策划、推广、展示等与专业方向相关的活动 1 场可获 2 学分。 (二)研究生获得校级以上的课题立项,课题结项成果与专业应用、艺术实 践创作、表演、创新等内容相关,可获 2 学分。 (三)其他 1. 参加国家、省、市、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专业竞赛活动; 2. 参加国家、省、市、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创新活动项目; 3. 参加国家、省、市、学校组织的各类艺术展演活动; 4. 参加其他经学校有关部门或专业协会、行业主办认定的与专业相关的艺 术实践活动或项目; 凡完成上述 4 项活动项目中的 1 项,可获 1 学分。 五、专业实践考核 各方向研究生须在艺术实践活动结束后(第六学期),提供证明材料(材 料需体现个人参加艺术实践的相关信息,如主持策划或参与项目、活动、展演等 节目单,并提供佐证材料包括图片、照片、策划方案、证书等);教学实践需提 供教学实践授课计划、教案和总结材料。完成所有专业实践活动后,统一填写《全 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学分认定表》(见附件)并附上述材料, 经学院审批后,学分方可认定。 六、专业实践过程管理 专业实践的管理采取导师负责制,导师负责实践环节的指导与管理、专业实 践总结报告的审核等相关工作。学院须将专业实践纳入教学管理、考核体系,对 专业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 附件: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学分认定表 研 究 生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领 域 及 方 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级、学 号_____________ 所 在 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制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学分认定表 学 院 姓 名 年 级 第四 学期 第五 学期 第六 学期 方 向 学 号 教学 实践内容 实践 单位 艺术 实践内容 实践 单位 教学 实践内容 实践 单位 艺术 实践内容 实践 单位 教学 实践内容 实践 单位 艺术 实践内容 实践 单位 认 定 学 分 认 定 学 分 认 定 学 分 专业实践 学分认定 总计 导 师 意 见 单 位 负 责 人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注:1. 学生在一个学期里开展的所有实践活动内容(教学实践或艺术实践)按类别填写在 相应内容栏; 2. 一个艺术实践内容栏可填写多项活动,1. 2. 3.……为活动内容序号,注明活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