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选派工作的补充通知(校).pdf
北京交通大学部处函件 研通〔2019〕14 号 关于做好 2019 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补充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最新发布的《2019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 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现将我校 2019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 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 一、基本内容 项目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 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选拔原则:遵循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 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三个一流”原则。 留学单位: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 的研究所、实验室,国别不限(不含港澳台地区) 。 重点支持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 《国 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 础研究、人文及社会应用科学领域。 资助内容: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 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时间 博士项目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 个月,具体以拟留学单位学制为准。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 个月。 三、选派要求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 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 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博士项目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3 年 3 月 10 日以后出生)。 4、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中规定的相 关条件。 5、已获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 期内人员、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人员、曾获得 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 5 年以内,或经批准放弃 且时间在 2 年内、曾享受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不满 5 年、已取 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不得申报。 6、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二)选拔对象、申请条件、派出方式及名额分配 可通过导师、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 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 生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优先资助服务 于国家重大战略、重要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 的急需人才;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人员赴国外学习; 重点资助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人员。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定向委培 除外) ;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 证明。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委培 除外),原则上推荐二年级以上、学制内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生。申请时已获 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在外研究课题应与国内外导师科研方向和课题紧密结合。 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尚未公布 2019 年各高校计划名额,研究生院暂定 名额分配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名额推荐: 学院 联合培养博士名额 电信 计算机 经管 运输 土建 机电 8 9 10 10 10 9 2 电气 理学院 国重 合计 5 8 11 80 四、选拔办法 (一)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 行选拔。 (二)考虑学校整体办学目标,紧密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和学校中长期 发展计划,与重点学科师资建设相结合进行选拔。 (三)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暂定如下: 序 号 时间 1 2019.1 2 3 2019.12019.2.25 2019.2.25 -3.1 步骤 项目启动 具 体 内 容 选派工作启动,校园网发布项目选派通知 (lxs.bjtu.edu.cn:8080/gs.bjtu.edu.cn) 1.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导师、学院对外联系,取 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3.申请人完成校内网上申报(网址 lxs.bjtu.edu.cn:8080)(查看使用说明) 院系进行项目宣 传 4.申请人在导师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北京 交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在读研究生经导 师签字同意、本科 应届毕业生由教 授签署推荐意见 后提交学院 5.在 2 月 25 日 12:00 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 料 按附件一准备 1.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联培博士须填写 校内专家评审意 见表并专家签字 申请准备 学院审核 推荐 备注 2.各学院于 3 月 1 日 12:00 前,上报学院推荐 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1.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2.公布学校推荐名单 被推荐人于 3 月 18 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 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 网上报名 4 2019.3.13.8 学校审核 推荐 5 2019.3.10 -3.18 个人申请 6 2019.3.19 -3.27 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候选人网上信息 7 2019.3.28 -3.31 准备申请 材料 1.候选人打印申请表。请注意 3 月 31 日信息 平台将关闭。 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好并向学 按附件二准备 查看信息平台简 易操作手册 按附件三准备 3 8 2019.4.4 提交材料 9 2019.4.44.12 学校推荐 2019.4 月 -5 月 评审 2019.5 录取 10 11 院提交申请材料 学院于 4 月 4 日中午 12:00 前,收齐被推荐 人申请材料并报送学校 1.学校审核纸制材料 2.在 4 月 12 日前,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 交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 取人员名单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 果 附件三 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相关受理单位转发 中外合作项目录取结果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 布 12 2019.6 月 起 派出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说明: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派出人员进行集中评审,从本学院学科优势、 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出发,考核申请人的业务条件、发展潜力以及申请 院校、导师水平等,综合审定年度派出推荐人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 申请者须填写《2019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 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 五、派出管理 (一)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在 派出前,须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由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资格证书》、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报到后方可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二)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留学人员在外管理工作。被 录取学生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 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派出期间的管理同时采取“导师负责制”, 派出研究生的国内导师在学生派出期间负责与其保持学术等各方面的联 系,派出研究生每学期或半年以书面形式报告其留学情况和学术进展,由 导师向所在学院汇报派出研究生的留学动态,并适时地向派出学生进行学 业指导。 (四)获得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 4 科研成果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 基金资助” 。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9 年 1 月 30 日 备注: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址:www.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 学校研究生国际交流信息平台:lxs.bjtu.edu.cn:8080(教师、学生可通 过学校 MIS 系统-应用中心-“23.研究生出国”模块或直接输入网址进入) 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邮箱:yjsygp@bjtu.edu.cn 5 附件一:申请人向所在院(系、所)提交的材料清单(用于校内评审) 1.《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校内网报系统生成, 在读研究生经导师签字同意、本科应届毕业生由自己联络的校内教授签署) 2.主要科研成果(清单)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TOFEL、GRE、IELTS、WSK 等,只提交代 表最高水平的证明即可。如提供的是外方导师出具的外语证明,则外语证 明必须明确指出:考核方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和考核结果。四个信息 点缺一不可。 ) 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必须完全符合 CSC 对邀请信的格式要求, 不符合要求者,直接淘汰。) 5.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 提交。注意,学生在我校研究生出国系统提交的国内导师推荐信,未来将 由学校直接下载后,上传至 CSC 平台。请学生确认自己提交的国内导师推 荐信为最终版、签字版) (以上材料除提交纸制材料外,需在校内网报系统中填写与上传) 附件二: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清单 1.北京交通大学 2019 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推荐人选一览 表(校内网报系统生成,要求主管领导亲笔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被推荐人向学院提交的各项纸制材料 说明: 学院在校内研究生出国系统中,输入学院推荐意见,全部审批通 过后,即可导出《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我校研 究生出国系统中,各学院填写的学院推荐意见,将作为学校最终推荐 意见上报,请认真填写,字数不超过 500 字。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专家签字纸制版) 6 附件三:正式候选人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书面材料清单 一式一份,严格按顺序排列(《单位推荐意见表》不用提交, 随后由学校统一打印。而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需各学院统一提交), 全部材料不要装订。 顺序 材料内容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学校审核通过生 成 CSC 学号后打印,请注意 CSC 学号不是交大学号) 2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仅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由学院汇总提交签字纸质版) 3 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 4 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必须完全符合 CSC 对邀请信的格式要求) 5 学习计划(外文)(申请联合培养的,须国内外导师共同签字;申请攻读学位 的,若暂无外方接收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 6 国外导师简历(外导本人签字。原则上不超过 1 页,如超过 1 页,建议立刻与 外方导师沟通) 7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8 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交) 9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果是语言证明,必须标出考核方式、考核时间、考核 地点和考核结果,缺少任何一项即为不合格) 10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同时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正、反面缺一 不可) 11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和学位证书均需提供,缺一不可) 详细要求参见“2019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 说明(国内申请人用)”,请务必认真阅读,逐一核对本人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网址为: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1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