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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印发《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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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 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 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按照京津冀“2+26”通 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重污 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151 号)要求,结 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汶上县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 处理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 数(AQI)大于 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 5 级(重度污染)及 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以人为本,强化减排;加强预警,及 时响应;区域统筹,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统一领导, 分工负责。 三、组织体系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 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环保局局长任 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 — 2 — 处)、县经济开发区、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的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 组”)。县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 大问题。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 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汶上精细 化工区管委会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落实应急预案各项具体工作措施,按照环保部“一厂一策”要 求对重点废气排污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审核。 四、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设定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 准,AQI 日均值按连续 24 小时(可以跨自然日)的均值计算。 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 4 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 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 蓝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 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3 天(72 小时)及 以上,且预测 AQI 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4 天(96 小时)及 以上,且预测 AQI 日均值>3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 AQI 日均值达到 500。 — 3 — (二)预警发布与启动 预警发布。根据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 量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提前 24 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若未 能提前预测发布预警信息,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紧急发布预警信 息。发布蓝色、黄色、橙色预警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县领 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发;发布红色预警由领导小组批准,县领导 小组组长签发。预警信息同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和县政府应急办备案。 预警启动。预警的启动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通过 媒体公布,并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 开发区、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接到 预警通知后,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 区、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 责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于每日下午 15 时前向县领导小 组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 (三)预警解除与调整 预警解除。预警的解除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通过 媒体公布,并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 开发区、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当预 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 36 小时以上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并提前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蓝 色预警不设解除审批程序,空气质量好转 24 小时后自动解除。 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重污染 — 4 — 天气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调整。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不 足以完全清除前一次的污染过程,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 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 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尽早采取升级措施。预警等级的调整同预警 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 (四)预警区域联动 当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内或省内多个城市同时发生重污染天 气时,环境保护部或省环保厅基于区域会商结果,通报预警信息。 接到国家、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区域性预警或全 市预警时,我县应根据预警信息要求及时启动预警响应级别,统 一采取相应响应措施,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我县要根据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平台发布的本辖区内空 气质量情况,按照县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响应级别的应急响 应,并将预警启动情况及时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 4 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 5 — (二)响应目标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期间,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 氧化物(NOx)、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 别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 10%、20%、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 (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 10%、15%和 20%以上。蓝色预警 级别全社会颗粒物和 VOCs 减排比例均应达到 5%以上。根据辖 区内污染排放结构,可内部调整 SO2 和 NOx 的减排比例,但二者 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三)响应要求 1. 减排核算。各响应级别减排比例按日排放基数核算。日排 放基数为年排放基数折算到每日的排放量。工业企业原则上按照 全年排放量除以 330 天折算;采暖锅炉按照 120 天折算;民用散 煤按照 150 天折算;移动源和扬尘按照 365 天折算。年排放基数 包含工业源、产业集群、采暖锅炉、民用散煤、其他民用源、道 路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源、扬尘源等;扬尘排放量作为颗粒物排 放量的一部分单独计算,按照冬季细颗粒物来源解析结果确定比 例上限。另外,实施季节性错峰生产企业在评估预警期间污染物 减排量时按 1.2 倍核算。当年已经取缔或计划取缔的“散乱污”企 业和列入本年度淘汰的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 营性小煤炉等行业污染排放,不纳入年排放基数。年排放基数每 年核定一次。 2. 减排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主要包括固定源、移 动源、扬尘源和其他开放源。固定源主要筛选污染物排放量大、 — 6 — 污染治理设施水平低、运行状况差、生产工艺落后,以及产能过 剩行业企业。移动源主要筛选道路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包括 柴油车、国Ⅰ和国Ⅱ等高排放车及施工工地、道路作业、场内作 业的工程机械等。扬尘源主要筛选混凝土搅拌、建筑拆房、渣土 车运输、土石方作业、喷涂粉刷、未硬化工地路面清扫、主干道 路和易产生尘土路段等。其他开放源主要筛选装修喷涂、燃放烟 花爆竹等。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应剔除以下7种类型的企业或行 为:僵尸企业,虚假企业,已取缔或计划取缔“散乱污”企业,已 淘汰或计划淘汰燃煤锅炉,已纳入常规性管理的黄标车,露天焚 烧和露天烧烤,已列入调整产业结构或化解过剩产能而搬迁的企 业。 (四)响应程序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 事处)、县经济开发区、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必须按应急预案 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 (五)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是在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日常措施的基 础上,对减排力度的进一步强化,按照减排措施启动后能够降低 一级污染水平的目标,切实将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执行到 位。 1. 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错峰运输 ①铸造行业实施限产或错峰生产。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 — 7 — 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企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特殊情况 确需生产的,应报市政府批准;电炉、天然气炉在黄色及以上重 污染期间应停产。 ②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 料)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 ③有色化工行业优化生产调控。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 VOCs 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 VOCs 排 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 况确需生产的,应报省政府批准。 ④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电力、化工、煤矿等涉及大宗原 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按照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 构,制定“一厂一策”错峰运输实施方案,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 同时合理安排运力,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 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 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 80%以上。要通 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错峰运输 执行情况。 ⑤强化柴油货车和工程机械使用调控。汶上城区(二环路以 内,不含二环路)禁止重型货车通行;采暖季城区(二环路以内, 不含二环路)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 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2.Ⅳ级蓝色预警应急响应 Ⅳ级响应时,应当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 8 — (1)健康防护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 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户外活 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废气排放企业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 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凡出现小时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不能 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②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 扬尘控制措施。城市主干道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③其他减排措施: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 作业。 3.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 群减少户外活动时间,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及幼儿 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 放。主要包括: ①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 9 — ②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 周期,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涉气污染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限 产限排、停产限排、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实现应急 减排目标。凡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一律停产,凡出现 小时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 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燃煤机组(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限值。 玻璃行业: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 低 10%以上(较国家和山东省排放标准),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减少 10%以上。 铸造行业:铸造企业(含电炉、天然气炉)实施停产。 建材行业:砖瓦窑等建材行业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 30%以上(较国家和山东省排放标准),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减 少 30%以上。(错峰时段以外) 制药行业: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 VOCs 排放工序、生 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 VOCs 排放工序限产 50%以 上,企业 VOCs 排放总量减少 50%以上。(错峰时段以外) 石化、化工行业:VOCs 排放工序限产 50%以上,以生产线 或生产工序计(保障生产安全基础上),企业 VOCs 排放总量减 少 50%以上。 包装印刷行业:印刷等 VOCs 排放工序停止生产。 — 10 — 工业涂装、家具制造行业:焊接、涂装等 VOCs 排放工序停 止生产。 ②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 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 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煤矿煤场作业、 商品砼生产、堆场作业、建筑和拆迁施工等作业环节; 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 ③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汶上城区(二环路以内,不包括二环路)禁行建筑垃圾和渣 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中型和重型柴油车,禁止 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 机、压路机、叉车等)。 电力(供热)行业运输车辆进出减少 50%以上,以产电负荷 测算(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 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原料及 产品运输车辆只出不进(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 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原料及 产品运输车辆只进不出(涉及民生保障或特殊需求的除外)。 ④其他减排措施: 汶上县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停止所有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 作业环节。 4.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 11 —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 群应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 停止所有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 放。主要包括: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 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②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 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 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 率,调整有大气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涉气污染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限 产限排、停产限排、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实现应急 减排目标。凡达不到应急减排目标的一律停产,凡出现小时超标 排放的一律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 运行效率。 燃煤机组(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限值。 玻璃行业: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 低 20%以上(较国家和山东省排放标准),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 12 — 减少 20%以上。 铸造行业:铸造企业(含电炉、天然气炉)实施停产。 建材行业:砖瓦窑等建材行业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 40%以上(较国家和山东省排放标准),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减 少 40%以上。(错峰时段以外) 制药行业: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 VOCs 排放工序、生 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 VOCs 排放工序限产 50%以 上,企业 VOCs 排放总量减少 50%以上。(错峰时段以外) 石化、化工行业:VOCs 排放工序限产 50%以上,以生产线 或生产工序计(保障生产安全基础上),企业 VOCs 排放总量减 少 50%以上。 包装印刷行业:印刷等 VOCs 排放工序停止生产。 工业涂装、家具制造行业:焊接、涂装等 VOCs 排放工序停 止生产。 ②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 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 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煤矿煤场作业、 商品砼生产、堆场作业等作业环节; 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 ③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二环路 以内,不含二环路)禁行中型和重型货车等柴油车;禁止使用冒 — 13 — 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 路机、叉车等)。 电力(供热)行业运输车辆进出减少 50%以上,以产电负荷 测算(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 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原料及 产品运输车辆只出不进(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 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原料及 产品运输车辆只进不出(涉及民生保障或特殊需求的除外)。 ④其他减排措施: 汶上县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 环节。 5.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 力消耗,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 施;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临时停课。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按要求自觉采取措施,减少 污染排放。主要包括: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 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②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 — 14 — 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 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 率,调整有大气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④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 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涉气污染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限 产限排、停产限排、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实现应急 减排目标。凡达不到应急减排目标的一律停产,凡出现小时超标 排放的一律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 运行效率。 燃煤机组(锅炉)限产 50%,以机组(锅炉)数量计,不能 实施限产的,在超低排放基础上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 50%以 上(较国家和山东省排放标准),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50% 以上。 玻璃行业: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 低 30%以上(较国家和山东省排放标准),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减少 30%以上。 铸造行业:铸造企业(含电炉、天然气炉)实施停产。 建材行业:砖瓦窑等建材行业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 50%以上(较国家和山东省排放标准),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减 少 50%以上。(错峰时段以外) — 15 — 制药行业: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 VOCs 排放工序、生 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 VOCs 排放工序限产 50%以 上,企业 VOCs 排放总量减少 50%以上。(错峰时段以外) 石化、化工行业:VOCs 排放工序停产,以生产线或生产工 序计,不能停产的停止进料(保障生产安全基础上)。 包装印刷行业:印刷等 VOCs 排放工序停止生产。 工业涂装、家具制造行业:焊接、涂装等 VOCs 排放工序停 止生产。 ②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 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 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煤矿煤场作业、 商品砼生产、堆场作业等作业环节; 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 ③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全县范围内禁 行中型和重型货车等柴油车,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 拉机等柴油车驶入汶上县城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全 县范围内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 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电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 企业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停止进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 辆除外)。 — 16 — ④其他减排措施: 汶上县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 环节。 (六)响应终止 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 别及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 六、后期评估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组织对每次重 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除Ⅳ级响应外,其他应急响 应终止 3 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 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县精 细化工区管委会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 关要求,及时组织对本辖区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 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相 关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支撑、督导考核等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污 染天气应急专家库,并做好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应成 — 17 — 立独立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统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等各项工作。 (二)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 经济开发区、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应逐步 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的资金投入力度,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 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保障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费用及应急技术支持和应急演练等 工作资金需要。 (三)物资保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 经济开发区、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 车辆、人员防护装备调配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 体、种类与数量。各职能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 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进 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四)监控预警能力保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 力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设备、预报预警模型等软硬 件配备,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数据库,加强环境空气质量、 气象条件预测预报等相关领域研究。 (五)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 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 并制定应急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 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六)医疗卫生保障。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突发事 — 18 — 件卫生应急专家库,并按照预案做好患者诊治工作,确保应急状 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 机制建设。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 教。 (七)制度保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 经济开发区、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依 据本预案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方案,重 点建立健全工业大气污染源减排、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 械、道路和施工工地扬尘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 八、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 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 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信息公开的组织 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 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当地重 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 置。 九、预案管理 — 19 — (一)预案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新 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 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 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二)预案培训。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 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确保 培训规范有序取得实效。 (三)预案演练。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 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重点检验重 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 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 可结合每年秋冬季第一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预案演练。 十、监督管理 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督导督查组,对乡镇 (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汶上精细化工区 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负 责对本辖区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据各 自职责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 经济开发区、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 据各自预案、专项实施方案和各自职责,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实 施督导检查;督导组及时组织人员对全县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 — 20 — 监督检查。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 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 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6 年 6 月 16 日印发的《汶上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汶政办发〔2016〕58 号)同时废止。 附件:1.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示意图 3.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示意图 4.汶上县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解除)审批表 5.环境空气污染预案应急响应发布格式 6.环境空气污染预案应急响应调整发布格式 7.环境空气污染预案应急响应终止格式 8.健康防护措施媒体信息发布格式 9.空气质量指数分级 10.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通讯录 — 21 — 附件 1 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成员单位 职 责 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新闻媒体应急工作,协调各级政 府网站、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做好预防宣传、 县委宣传部 预警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完成领导小 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履职情况,对因工 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 县纪委(县监察局) 天气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 他事项。 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服务监督工作,协 助县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督促落实有关领导批示、指 县政府应急办 示,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 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 督查室 行督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发改局 做好职责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牵头制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方案,并负责 组织督导落实。督促和落实应急响应情况下分管行业的工 业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负责落实应急响应情况下的能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源和电力保障工作,并组织落实。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煤矿 及周边煤场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制定运煤车辆错峰运输方 案并负责组织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环境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及其动态趋势分析,向领导小 组汇报空气质量信息;对错峰生产工业企业环保达标情况 进行核实;会同相关部门监督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落 县环保局 实应急响应措施,对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会 同相关部门开展对机动车排放执法抽检,对超标排放机动 车依法处罚;负责向市环保局报告预警、应急响应情况。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监督应急响应期间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园林绿化、 拆迁施工工地等落实应急响应措施,责令施工工地停工;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 责令建筑喷涂粉刷等使用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停止作业。 设局 加强城区主要道路的清扫和冲洗保洁;负责制定城市建成 区重点物料堆场错峰运输方案并组织落实。完成领导小组 交办的其他事项。 — 22 — 负责督促查处应急响应期间城区建筑渣土、生活垃圾运输 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撒漏污染的行为和私拉乱倒建筑 渣土、生活垃圾、枯枝落叶的行为,禁止露天烧烤、焚烧 生活垃圾、焚烧枯枝落叶等行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 他事项。 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查处车辆超载行为, 配合县交警大队制定营运车辆错峰运输方案并落实好相关 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制定柴油车辆、施工机械管控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 组织落实,制定应急响应期间高排放车辆临时禁、限行方 案,开展车辆管控执法检查;负责查禁燃放烟花爆竹。完 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9 县城市管理局 10 县交通运输局 11 县公安局 12 县教体局 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完 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3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负责相关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开展防控空气污染对人体健 康影响等方面的知识宣传。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4 在县主流媒体开辟快捷栏目,第一时间发布应急格式文本, 县文广新局、县广播 实时公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负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措施 电视台 的舆论宣传。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5 县财政局 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完成 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6 县农业局 负责督促各地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完成领导小组交 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矿山开采、未开发土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和应急处置 工作,制定行业错峰运输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完成领导 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流通领域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 其他事项。 17 县国土资源局 18 县工商局 19 县质监局 20 县公路局 21 国网汶上县供电公司 22 汶上移动公司、汶上 负责保障通信畅通,及时向公众发布手机预警提示信息。 联通公司、汶上电信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司 23 各乡镇(街道)人民 政府(办事处)、县经 济开发区管委会、汶 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 负责生产领域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加大普通国省干线施工扬尘、清扫保洁和运输物料抛 洒等应急措施的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对停限产企业采取限电措施。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制定和完善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企业编制“一 企一策”的减排操作方案,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环境空气污染 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 办的其他事项。 — 23 — 附件 2 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示意图 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预测 AQI 日均值>200,且未达 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以上,且 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3 天(72 小时)及以上,且 预测 AQI 日均值>300,且 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达到黄色预警条件 达到橙色预警条件 达到蓝色预警条件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4 天(96 小时)及以上,且预测 AQI 日均值 >3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以 上;或 AQI 日均值达到 500 达到红色预警条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 N 领导小组批准 Y 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市环境空气污染应 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 处)、园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当预测空气质量指数 AQI 低于预警 条件,且未来 36 小时不会反弹,解 除预警。解除程序与发布一致。蓝色 预警空气质量好转 24 小时后自动解 除。 — 24 — 在媒体上发布 预警信息 附件 3 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示意图 汶上县人民政府 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县 委 宣 传 部 县 县 县 县 县 纪 政 委 政 发 委 府 督 府 展 、 应 查 督 和 县 急 室 查 改 监 管 室 革 察 理 局 局 办 公 室 县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县 县 环 住 境 房 保 和 护 城 局 乡 规 划 建 设 局 县 城 市 管 理 局 县 县 县 交 公 教 通 安 育 运 局 体 输 育 局 局 县 县县 卫 文广 生 化播 和 广电 计 电视 划 新台 生 闻 育 出 局 版 局 县 财 政 局 县 农 业 局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县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县 公 路 局 国 网 汶 上 供 电 公 司 中国 移动 通信 集团 山东 有限 公司 汶上 分公 司 中国 联合 网络 通信 有限 公司 汶上 县分 公司 中国 电信 股份 有限 公司 汶上 分公 司 各 乡 镇 (街道) 人 民 政 府(办事 处 )、 县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委会、汶 上 精 细 化 工 区 管委会 — 25 — 附件 4 汶上县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解除)审批表 年 级别 月 日 发布时间 时 分 应急发布 (解除)依据 应急发布信息主 要内容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签字) 年 县重污染天气应 急工作领导小组 — 26 — 日 (签字) 年 备注 月 月 日 红色预警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发,橙色、 黄色、蓝色预警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发。 附件 5 环境空气污染预案应急响应发布格式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汶 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据预测,预计 20××年××月××日至 20××年××月××日,我县会 出现一个重污染过程,未来××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将高于××。全县 自 20××年××月××日××时××分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并立即启 动××级应急响应。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要 求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 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 ; 2. ; …… 在应急响应期间,请各单位每天下午 15:00 前将应急响应情 况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 wszwrtqyj@126.com,直至预警解除,报告模板如下。 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时 — 27 —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日报(模板)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或××单位于××月××日×× 时××分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级应急响应。派出××个督导组对企 事业单位落实减排措施情况进行督查。 ××月××日,全镇(街道)共停产企业××家,限产企业××家, 停工工地××个;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企业××家次,巡查 工地××个次。 环保部门累计出动执法监察人员××人次,检查企业××家次, 对××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住建部门加大建筑工地巡查力度,累 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巡查施工工地××个次,下达停工通知×× 份,采取禁止渣土砂石运输车上路等措施;环卫部门及时清除道 路渣土、积尘,共出动机扫车××车次,洒水车××车次,清扫路面 ××公里;公安部门会同环保等部门,检查落实车辆限行措施,共 检查机动车××辆,处理处罚××辆;教体局下发通知要求××;……。 单 年 位 名 称 月 日 (以上内容请各镇街(园区)、有关部门、单位填写,其中 蓝色和黄色预警内容可适当简化;橙色及以上预警相关数据请认 真调度,并可相应增加其他相关内容) — 28 — 附件 6 环境空气污染预案应急响应调整发布格式 关于环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调整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汶 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据报告,我县 预计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 天内有加重或减缓的趋势。经研究决定,自 时起将预警等级由 色预警调整为 月 色预警,实施 , 日 级应急 响应。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 委会、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预案所 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在现有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调整为以下措施: 1. ; 2. ; …… 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时 — 29 — 附件 7 环境空气污染预案应急响应终止格式 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汶 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据报告,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降至 以下,经 研究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经济开发区、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做 好善后工作。 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 30 — 月 日 时 附件 8 健康防护措施媒体信息发布格式 根据空气污染程度,县政府决定自 Ⅳ级 (蓝色 预警) 区域内启动 预警。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 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 取防护措施。呼吁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 共交通工具出行。 根据空气污染程度,县政府决定自 Ⅲ级 时开始,在 区域内启动 时开始,在 预警。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 (黄色 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 预警) 作业时间,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 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根据空气污染程度,县政府决定自 Ⅱ级 区域内启动 时开始,在 预警。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 (橙色 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一般人群应避 预警) 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 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Ⅰ级 根据空气污染程度,县政府决定自 在 区域内启动 时开始, 预警。提醒儿童、老年人和 (红色 患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一 预警) 般人群停止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 中小学及幼儿园临时停课。 — 31 — 附件 9 空气质量指数分级 空气质量指数 空气质量指数级别 空气质量指数类别 0~50 一级 优 51~100 二级 良 101~150 三级 轻度污染 151~200 四级 中度污染 201~300 五级 重度污染 >300 六级 严重污染 — 32 — 附件 10 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通讯录 序 号 成员单位 联系电话 1 县委宣传部 7212054 2 县纪委(县监察局) 7212370 3 县委督查室 7212733 4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7212586 5 县政府督查室 7239960 6 县发改局 7212658 7 县经信局 7212416 8 县环保局 7212965 9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7212432 10 县城市管理局 7282269 11 县交通运输局 7212237 12 县公安局 7937017 13 县教体局 7282028 14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7212338 15 县文广新局 7212631 16 县广播电视台 3318507 17 县财政局 7282866 18 县农业局 7212135 19 县国土资源局 7212057 20 县工商局 7212861 21 县质监局 3231029 22 县公路局 7212312 23 国网汶上供电公司 7257101 — 33 — 2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汶上县分公司 7213105 2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汶上分公 司 6503605 26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汶上分公司 3105803 27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220788 28 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 3231860 29 汶上街道 7216006 30 中都街道 7292836 31 南站镇人民政府 7273111 32 康驿镇人民政府 7134101 33 南旺镇人民政府 7154101 34 刘楼镇人民政府 7194143 35 次丘镇人民政府 7071101 36 寅寺镇人民政府 7014101 37 郭楼镇人民政府 7914102 38 郭仓镇人民政府 7964202 39 杨店镇人民政府 7934101 40 军屯乡人民政府 7984101 41 白石镇人民政府 7804101 42 苑庄镇人民政府 6586101 43 义桥镇人民政府 7854101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34 — 2017 年 11 月 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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