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幼专〔2021〕83号 关于印发广东江门幼...2021-11-01.pdf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听课评课制度(试行) 一、总则 为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丰富教研活动,切实提高教 学效果,促进学科间联系和渗透,加强教师间相互学习,相互 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 的稳步提高,特制定学校听课评课制度。 二、听课评课人员时数要求 (一)学校党委正、副书记,正、副校长;纪检审计室主 任;党委组织部正、副主任;党 办正、副主任;信息网络中 心主任;学生工作部正、副主任;学校团委书记每学期至少听 课 2 课时。 (二)主管教学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听课 3 课时;教务部 正、副主任,各教学系(部)正、副主任,每学期至少听课 6 课时;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听课 8 课时。 (三)学校专职教学督导每周至少听课 8 课时;兼职督导 每周不少于 1 课时。 (四)中级职称以下教师每学期听相关专业课 6-8 课时 (含公开课)。 (五)实习期或新聘教师每学期听相关专业课 8-12 课时 (含公开课)。 (六)各教学系(部)可根据情况安排教师一起听公开 课。 三、听课评课要求 (一)我校实行推门课和招呼课两种听课方式,无论哪种 方式,任课教师都要对前 听课的领导或老师表示欢迎,不得 拒绝,不得临时更改课型。 (二)参加听课的老师要提前三分钟进入教室,不得迟 到,中途不得离开教室。听课过程中要虚心学习,尊重他人, 遵守课堂规定,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三)听课的老师要和学生一起进行上下课仪式。 (四)听课评课人员应了解和掌握如下几方面的情况: 1.教师讲课与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 2.教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后勤保障工作中的其他问 题。 四、听课评课管理 (一)听课评课人员在听课后,应及时、认真填写《听课 评课表》,机关人员的《听课评课表》交教务部督导室,本系 (部)人员的《听课评课表》交本系(部)教学秘书,《听课 评课表》由教务部制定,听课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二)听课评课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填写《听课评课表》: 1.在课堂记录栏填写讲授内容、教学方法、手段,授课态 度,学生听课情况、课堂纪律等。 2.在评分栏中按指标体系逐项评分。 (三)每学期放假前,各教学系(部)教学秘书将本学期 负责收取的《听课评课表》汇总、装订后交到教务部督导室。 (四)各教学系(部)应定期对《听课评课表》及其备注 栏中所记载的主要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公布,凡属本单位的 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凡属全校 问题,由教务部向全 校通报,并由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五)各级领导干部、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必须坚持执行 听课评课制度。学校将每学期公布各部门听课评课制度的执行 情况,对模范执行听课评课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杨;对不 认真执行听课评课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教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听课评课表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听课评课表 课题 讲课人 日期 班级 听课评课人 地点 (包括授课内容摘要、教学方法、手段、授课态度,学生听课情况、课堂纪律等) 课 堂 记 录 评分指标及分数 得分 1.教学内容安排恰当(5 分) 教案 设计 2.课程思政(5 分) 3.注重引导启发(5 分) 教学目标 4.教学目标定位准确(10 分) 5.教学规范、突出重点和难点(15 分) 教学 过程 6.教学进度把握良好(10 分) 7.教学有所创新(5 分) 8.教学方法恰当(关注学生主体性发展)(10 分) 教学方法 及手段 9.语言表达清晰、准确;课件设计图文并茂、精美生动(10 分) 10.学生能较好接受、理解授课内容(10 分) 教学 效果 11.师生互动、课堂气氛好(10 分) 12.育人效果 (注重职业道德素养)(5 分) 总评 总 意见 分 备注

江幼专〔2021〕83号 关于印发广东江门幼...2021-11-0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