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pdf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21-037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同意:9 票,占投票总数的 100%;反对: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弃权: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2、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抵押的议案 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 金属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 3,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及地上建筑 物进行抵押,抵押期限自抵押资产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至本次贷款偿 还完毕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关于全资子 公司资产抵押的公告》(临 2021-038) 。 同意:9 票,占投票总数的 100%;反对: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弃权: 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抵押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