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防止疫情境外输入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南师发〔2020〕68 号 南宁师范大学防止疫情境外输入 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现根据上级文件、通 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单位要严格执 行。 一、落实责任,摸清底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外防输入”工作的重要性,继续按照要 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特别是学院要按照“人盯人”的要 求按照如下分类摸清有关人数的底数、掌握动态,密切保持与有 关人员的联系,将通知内容逐一通知到人、确保通知到位,同时 继续做好有关的日报事项。 二、人员分类指导 (一)在境外的外籍学生 按照上级要求,尚在境外的外籍学生不能返回中国,继续留 在现居住地,加强自我防护,继续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线上学习。 (二)在境外的外籍教师 按照上级要求尚在境外的外籍教师不能返回中国,继续留在 现居住地,加强自我防护,继续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线上教学的有 -1- 关工作。 (三)在境外的台籍教师 在接到上级通知前不允许返回境内,继续留在现居住地,加 强自我防护,继续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线上教学的有关工作。如接 到上级通知允许台籍教师返回境内,人事处负责制定台籍教师返 校预案。 (四)在境内的(中国大陆)的外籍师生、港台籍教师 1、已在境内的(中国大陆)的外籍教师、港台籍教师,按照 学校在职教师返邕、返校方案返回南宁,返回南宁后必须严格落 实自我居家隔离 14 天的要求,隔离结束无异常情况后可按照目前 的要求进出校园开展正常的教学工作,隔离间仍需要按照学校要 求做好线上授课工作。国际交流处负责制定外籍教师、港台籍教 师“一人一策”返校方案。 2、已在境内的(中国大陆)的外籍学生,按照学校中国学生 返邕、返校方案返回学校,严格执行居家隔离 14 天的要求,返回 学校之日起由学校安排到专门的宿舍进行隔离。国际交流处负责 制定留学生“一人一策”返校方案。 (五)在境外的在职教师、在校学生及其他人员 在境外留学、访学的师生及其他人员,应遵循世卫组织的建 议减少流动,在当地做好自我防护,并向中国驻相关国家的使领 馆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如近期计划回国,则分类做好工作: 1、属于公派人员(国家公派、自治区公派)的教师必须取得 上级部门和留学所在学校的批准后,须提前三天以上将返回信息 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个人将有关返回信息报所住社区; -2- 2、属于自费留学的教师、学生必须向留学所在学校请假、做 好学习安排,获同意后,须提前三天以上将返回信息报学校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个人将有关返回信息报所住社区; 3、属于在境外任教的教师、学生,应严格遵守上级派出部门 的安排,严禁擅自离岗。经上级部门安排回国的教师、学生须提 前三天以上将返回信息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个人将有关返 回信息报所住社区; 4、属于在境外探亲、投靠亲属的在职教师、在校学生、教职 工家属、子女、离退休人员,在境外疫情未完全控制前建议暂不 回国。如回国提前三天以上将返回信息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个人将有关返回信息报所住社区。 上述返回的各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入境关口的所有检疫要 求,主动申报有关情况、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核酸检测、自觉接 受医学隔离观察、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医学隔离观察结 束无异常后可按照目前的要求返校。 (六)在境内的中外师生 在境内的中外师生在开学前要严格做好自我保护,如有与 14 天内入境人员接触史,须立即上报所在学院,同时自我居家隔离 14 天。 (七)校内非我校教职工住户、租住户 校内非我校教职工住户、租住户由原户主督促开展疫情防输入 工作,如有与 14 天内入境人员接触史,须立即上报后勤处。 (八)在校师生暂缓出国(境)学习、工作 根据目前国际疫情蔓延的情形,建议按照原派出学习计划拟 -3- 将在近期返回国(境)外学校继续学习的师生暂缓出国(境),请 有关学院及个人将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向学校汇报。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 性,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 落实防控措施。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要安排 专人落实相关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要亲自跟进, 做好督促指导。对师生动态要实时掌握,做到信息报送及时、准 确,确保把上级和学校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3.各相关人员要主动按要求向所在单位报送信息,对重要信 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按有 关规定严肃追责。 附件:1.境外返回人员信息统计表 2.境外人员接触信息统计表 南宁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0 年 4 月 8 日 南宁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4- 2020 年 4 月 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