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教科规〔2023〕1 号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办公室(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 专业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教育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 《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以下简称《公 告》,见附件)已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其官网 发布,现就我省相关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公告》精神,准确把握申报要求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2023 年度课题指南》及《申报公告》 , 就总体申报原则、申报人和申报单位须具备的条件、项目/课题 设置及资助额度、申报的若干限定和失信处罚、申请材料的填写 - 1 - 与提交等做了清晰说明,提出了具体要求。申报单位要组织申报 人和课题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准确理解、把握《课题指南》 及《申报公告》精神,切实加强有组织的教育科学研究,严格按 照有关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二、扎实组织申报工作,着力提高课题质量 课题申报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 对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重要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增强教育科研支 撑、驱动、引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课题申报工 作要与同行专家指导、科研团队建设、学术资源优化等结合起来, 着力提高文本质量、团队整体水平和单位科研实力,提高课题申 报成功率。 除《公告》提出的限定要求外,我省对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 规划课题申报作以下补充限定: (一)已获准立项的我省教科规划各类别课题主持人及课题 组成员,不得以相同题目或内容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已申报我省教育科学规划本年度一般课题的主持人及 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题目或内容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我省各级各类课题有较 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 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四)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或终止不满五年、我省教 - 2 - 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全 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办并将酌减负责人所在单位推 荐名额。 三、有序开展课题申报,严格把握时间节点 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三级审核管理制度(最高级 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省实际,各省辖 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 校,教育厅直属各单位(学校)为课题申报初审责任单位,可在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 )上申请注册 第三级审核管理单位。申请人所在单位为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省直管县(市)下属学校(单位)的,在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审核 的基础上,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完成平台 审核。各初审责任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 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 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各级科研管理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 审费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限额申报要求和省 级审核推荐需要(省教科规划办对各单位申报数量不作限制,经 专家评审遴选后按限额上报),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申请人除按要求在平台上填写、提交《课题申请书》和《设计论 - 3 - 证活页》外,还需向省教科规划办提交经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纸质《课题申请书》1 份、 《设计论证活页》3 份;课题申报初审 单位应于 2023 年 6 月 6 日至 7 日将课题申请人提交的上述纸质 材料和《课题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教科规划办,同 时将《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省教科规划办电子邮箱,逾期 不予受理。省教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课题申报常见问题解决请参加《公告》附件 4《2023 年度全 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 省教科规划办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 29 号院 521 室;咨询电话:0371—65900037;电子邮箱:hnjk037@126.com; 联系人:徐万山、王惠娟。 附件: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7 日 - 4 - 附件 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全国教育科 学规划 2023 年度课题指南》 ,并就做好 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 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 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 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 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 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 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 用,推动中国特色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更好繁荣发展我国教育科研事业,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2023 年度课题指南》聚焦事关党和 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教育学 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方向,申请人可结合 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 - 5 - 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 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 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 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 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 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 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 研究工作;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 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 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 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 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 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 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 35 周岁(1988 年 6 月 5 日后出生)。项目/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 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课 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 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 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 - 6 - 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 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 兼职单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 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 保证。 六、2023 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含委托项 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 部青年课题、教育部专项课题。 七、项目/课题申报范围涉及 14 个学科。依照《全国教育科 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以下简称《申请书》 )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 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研究项目/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 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八、《课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申报国 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立 15 项左右国家 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 1 个项目。申报其他级别项目 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 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 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九、2023 年度继续设立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西部项目。该项 目用于资助在西部地区工作的教育研究人员,重点围绕西部教育 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更好地服务西部 - 7 - 教育和社会发展。西部项目分国家一般和国家青年项目,与年度 项目一同申报评审,申报时无需单独注明为西部项目,资助强度 和要求与国家一般和国家青年相同,其管理办法按全国教育科学 规划的国家一般或国家青年的项目管理要求执行。 十、本年度继续设立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研究经费 由教育部相关司局提供,其组织申报办法、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 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的要求相同,研究年限为 1 年,研究成 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 中的重点问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十一、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 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省部级管理单位(含各省级教育规划办、 部委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高校)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 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十二、申报项目/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 重点项目为 35 万元、一般项目为 20 万元、青年项目为 20 万元、 西部项目为 20 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 5 万元、青年课题为 3 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 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的要求, 确定申报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十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 5 年,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 3-5 年, 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 2-3 年。 - 8 - 十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课题研究,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 学规划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 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 规划课题的申请;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 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 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二)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其他国 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 题证书标注日期在 2023 年 6 月 5 日之前的,或在 6 月 5 日前已 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 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科研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 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 (三)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 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 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 - 9 - 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至(四)条款 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 义提出申请。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课题有 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课题与已 承担项目/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 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课题与 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题时须提交学 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八)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 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九)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 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 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 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 5 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 并通报批评。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 - 10 - 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 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 年内不得申 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凡在项目/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 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 用记录。 十六、所有申报项目/课题将进行资格审查。专家采用《全 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以下简称《活页》 )进行匿名评 审。 《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 7000 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 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小学和幼儿园申请人申报的项目/ 课题,实行单列单评。 十七、获准立项后,项目/课题负责人在研究执行期间要遵 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 预期研究成果为项目/课题结题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 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 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 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 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十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 申请人所在单位、省部级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 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课题组 - 11 - 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各级科研管理部门不 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十九、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 (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 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 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5 日至 6 月 5 日。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 PDF 版本的 《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 申报单位完成本级资格审查及提交后,要同时将系统生成的本单 位汇总表打印盖章后报送至省部级管理单位。 二十、省部级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6 日至 6 月 12 日。省部级管理单位把加盖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 表》扫描件及审查合格、在限额之内的《申请书》《活页》在平 台上提交至全规办;无需在《申请书》上加盖省部级管理单位公 章。审核期间可以退回修改但不能新增申报。在平台上提交给全 规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请严格按 照以上时间要求审核、报送材料,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 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 12 - 二十一、申报所有类别项目/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 《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 项目/课题提交 1 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 报材料,交省部级管理单位盖章后统一寄送至全规办。 附件:1.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2.2023 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 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 专项)申请书 3.2023 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 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 专项)活页 4.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5 日 - 13 - 附件 1 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年度课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选题名称都 可作微调。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 立 15 项左右国家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 1 个项目。 申报其他级别项目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 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 重点条目 1.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学校教育研究 3.数字教育促进学习型社会与学习型大国建设研究 4.数智驱动的人才评价方法和体系研究 5.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生态建设和运行运维机制研究 6.义务教育教材难度、容量的国际比较研究(学科自定) 7.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8.新发展格局下的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体系建设研究 9.新时代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实施战略研究 10.青少年阅读能力提升内涵与路径研究 11.新时代大学生思想动态和行为特征研究 - 14 - 12.数字教育背景下教学范式创新与实践探索研究 13.基于师德荣誉体系建构的师德师风生态建设研究 14.新时代学校国防教育体系和效能研究 15.师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及应对研究 方向性条目 16.家长、学生对教育的期待研究 17.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系化机制化研究 18.教育强国建设的投入保障研究 19.教育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战略作用与贡献研究 20.推进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治理创新及效能评价研究 21.中国教育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 22.中国教育学的逻辑起点、理论体系与话语建构研究 23.中国教育学科体系建设及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评价研究 24.新时代中国特色教育研究方法论体系构建研究 25.新时代重大教育理论问题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研究 26.中国共产党劳动教育思想发展史研究 27.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区域实践探索研究 28.数字教育国际合作研究 29.媒介技术与教育发展研究 30.教育数字化发展框架、创新生态与评估体系研究 31.新时代中小学数字教学资源供给及监管机制研究 - 15 - 32.教育数字化促进乡村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研究 33.人工智能精准帮扶西部农村教师的难点与解决路径研究 34.高质量数字教材建设研究 35.教材管理机制建设与实施路径研究 36.发展素质教育的中小学教材评估机制改进研究 37.科技伦理教育的理论内涵、育人模式与实践路径研究 38.科教融汇背景下高质量科学教育体系建设研究 39.科技创新后备人才的成长规律与培养路径研究 40.服务区域发展的高校特色专业集群建设实践研究 41.基于能力建构的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研究 42.科技自立自强背景下深化工程教育改革研究 43.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国际比较研究 44.高校就业工作评价及激励机制研究 45.新时代高校促进全社会高质量充分就业行动路径研究 46.新时代更高质量更加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体系创新研究 47.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研究 48.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49.低生育率背景下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资源配置研究 50.教师教育一体化的政策理论与实践研究 51.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区域发展协调机制研究 52.政府主导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制度设计研究 - 16 - 53.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的功能研究 54.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55.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研究 56.新时代民族精神教育研究 57.新时代教育数字化背景下民族地区学生国家语言能力提 升策略研究 58.中国各民族教育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经验与深化机制研 究 59.乡村振兴背景下民族地区特色社会教育资源协同开发机 制研究 60.新时代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研究 61.国家安全全民教育体系构建研究 62.新时代高质量学校体育健康促进的运动干预与评价研究 6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艺术教育中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64.艺考市场规范发展研究 65.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研究 66.中央对港澳教育全面管治权研究 67.港澳台大中小学生国情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68.以教育评价改革牵引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 保障机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路径研究 69.教育考试评价的数字化转型研究 - 17 - 70.全面提升师生数字素养与技能研究 71.教师在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作用及其实现路径研究 72.新时代职业教育教师发展和校企深度合作机制研究 73.人口老龄化背景下银龄教师资源挖潜机制研究 74.高校辅导员能力提升和发展体系研究 75.教育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学生心理社会性发展和应对研究 76.青少年情感教育的内涵、体系和范式研究 77.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提升教育国际传播能力研究 78.新时代教育国际化发展的意识形态影响研究 79.教育在地国际化研究 80.世界主要国家教育援助政策对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影响 研究 81.教育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状况与未来发展研究 82.对世界讲好中国教育故事的案例研究 83.供需适配性理论视域下我国老年教育资源供需匹配度研究 84.新时代青年婚育价值观构建及生育意愿促进研究 85.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生态文明教育研究 - 18 - 附件 2 2023 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 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 申 请 书 (申请书表格请登录全规办网站下载) - 19 - 附件 3 2023 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 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 活 页 (活页表格请登录全规办网站下载) - 20 - 附件 4 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常见问题答疑 1.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周期安排是怎 样的? ——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定于 2023 年 5 月 5 日 启动网上申报,2023 年 6 月 5 日结束网上申报,计划于 6-9 月完 成材料审核并组织评审。 2.课题通过什么渠道申报? ——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 ( 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系统” 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首次使用本平台的申请者,请按照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中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注册和等 候审核。如果注册时所在单位选项中没有个人当前单位,则需要 先通知单位完成单位用户注册,单位用户被审核通过后个人用户 就可以进行注册。 ——部属高等院校、部省合建高校、部委直属事业单位及教 育部司局等省部级管理单位的申请者注册后,联系本单位科研管 - 21 - 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开始申报书的填写。 ——非省部级管理单位的申请者注册后,需等待本单位科研 管理部门和省级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通过后,才能登录填写。全 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注册审核。若长时间未审核通过,请与本 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本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联系了解情况。省级教 育科学规划办的办公电话请见“通知公告”栏目。 ——部委直属高校附属中小学的申报者注册时,所属管理单 位选择“本省教育规划办”,而非其上级高校;没有社会统一代码 证的,可以不用填写。 ——个人用户及非省部级管理单位忘记密码的,可以通过登 录界面的“忘记密码”功能找回密码;省部级管理单位忘记密码的, 需在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省部级管理单位找回密码申请表”并 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全国教育科学规 划办:ghb@moe.edu.cn。 3.课题面向哪些单位的人员申报? ——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内的学校及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可 以申报。企业人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但可作为课题组成 员参加课题申报。 4.国家重大招标项目申请有什么主要注意事项? ——除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以下统 - 22 - 称为国家基金项目)的重大项目负责人以外,其他在研项目负责 人可以作为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的重大招标项 目,但不可以申报国家重点等其它类别项目。 ——申报重大招标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 以上职称,且本年度至多作为一个重大投标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 ——重大招标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无职称要求,本年度至多作 为两个重大投标项目的课题组成员。 ——申报重大招标项目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 投标,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 改变研究内容。 5.国家重点项目申请有什么主要注意事项? ——本年度首次把国家重点项目放在“其它类别课题”申报 系统中申报,请按照申报系统中的提示语填写申请材料。 ——申请国家重点项目,若未达到重点项目立项标准但专家 评审建议可转为国家一般立项的,若申请人在申报时选择“同意” 选项,可以转为国家一般立项;否则,不可以。转立项后,需对 经费按照国家一般项目的要求进行修改调整。 6.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 年(以下统称其他类别课题)有申报指南吗? ——本年度恢复设立课题指南;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 条目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 - 23 - 立 15 项左右国家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 1 项立项课 题。申报其他级别项目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 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 7.其他类别课题是否实行限额申报? ——其他类别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通过全国教育科 学规划管理平台另行下达。各级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提高申报 质量。未经省部级管理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全规办一律不 予受理。 8.西部项目面向哪些省市的单位? ——西部项目资助范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内蒙古、广西 12 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和教科研单 位。 9.西部项目如何申报? ——西部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请评审书、申报时间、申 报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与其他类别课题相同,只是在评审 结果中单独划线,面向西部地区课题申请人择优确定。西部地区 申请人在申报时,统一按照《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 报公告》的要求申报。 10.教育部专项课题如何申报? ——本年度教育部专项课题为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研 - 24 - 究经费 5 万元,其组织申报办法、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教育部重点课题的要求相同,研究年限为 1 年,研究成果要求提 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 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11.2023 年度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申请人能否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 科所有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 家重大招标课题除外)。同一申请人以不同题目、不同内容也不 能同时两边申报。经查实,确为同时申报的,将取消其全国教育 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资格。 12.课题申请人是否可以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申报?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 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 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13.在研的、正在办理课题结项的课题负责人能否申报 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在研的国家基金项目(指代见第 4 条)及其他国家级科 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 - 25 - 题,可以作为成员最多参与申请 1 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 研负责人申请国家重大招标课题的除外,具体见第 4 条。 ——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申报截止日期 2023 年 6 月 5 日之 前的,或在 6 月 5 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报本年 度课题。 ——全规办将及时更新已经提交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结题初审情况,如果初审合格,将自动解除申报平台的申报限制; 若系统提示无法申报,即尚未初审,请课题申报者等待初审通过 后再行申报;初审不合格的,全规办将电话通知反馈。 ——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在相应管理平台“结题 管理”页面中单位审核通过提交的截图证明。 ——近五年有撤项或终止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或作为课 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各级各类课题。 14. 在研课题组成员可以作为负责人申报课题吗?仅作为 成员可以参与几项课题的申请? ——仅为在研的国家基金项目(指代见第 4 条)的成员,可 以作为负责人申报 1 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要注意的是, 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为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 同年度最多参与 2 个国家基金项目申请;若已经是一个在研课题 的课题组成员,本年度仅可以参与 1 个国家基金项目的申请;若 - 26 - 已经是多个在研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本年度不得再作为成员参与 申报。 ——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亲自或代为签字确 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15.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其他系列(含中小学)副高级职称可 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吗? ——可以。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 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16.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 学位的人员可以申报什么类别的课题?申报青年课题的年龄条 件是什么?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 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专 项课题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 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 35 周岁(1988 年 6 月 5 日 后出生) ,课题组成员无年龄限制。 17.在读研究生和博士后能否申报课题?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 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 站申请。 - 27 - ——出站后工作单位为学校者,经双方单位同意可变更课题 管理单位。出站后工作单位为非学校的则课题不能转出,由原申 报单位承担课题管理与监督责任。 ——以博士论文或博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结项成果须 有实质性修改(不低于 40%)。 18 港澳台教师和外籍教师是否可以申报? ——在大陆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台研究人员并且其 合同期能覆盖研究期限的可以申报各类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外籍(含持永久居留证者)、港澳台地区的老师不能作 为课题负责人申报,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 19.对课题组成员的年龄、职称、职务、国籍等有限制吗? ——没有限制。证件号一栏请选择填写身份证号、台胞证号、 港澳通行证号、护照号等有效证件号码。 20.不同类型课题的资助经费为多少?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为 60 万元、重点项 目为 35 万元、一般课题为 20 万元、青年项目为 20 万元、西部 项目为 20 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 5 万元、专项课题 5 万元、 青年课题为 3 万元。 21.课题研究周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课题自批准之日起,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 5 年,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 3-5 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 2-3 年。 - 28 - 22.《申请书活页》的有关论证中能否出现申请人已发表文章 的期刊名称、文章题目及承担课题的名称? ——为保证评审专家能够充分了解申请课题的研究基础,同 时保证评审的公正,《申请书活页》中可以出现申请人已发表文 章的期刊名称、文章题目及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的课题名称,但 不得出现本人所在单位、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 23.经费预算填报有何要求? ——申请人应按照 2021 年制定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充分了解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和科 研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 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 费用,直接费用是指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 包括业务费、劳务费、设备费。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 织实施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 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 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50 万 元及以下为 40%;超过 50 万元的为 30%。直接费用的预算填报 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项目经费不得列支版面 费。 24.课题申报通知有关内容与课题管理办法不一致时以哪个 为准? - 29 - ——基于现阶段发展状况,结合当前形势需要,为更好推动 教育科学繁荣发展,课题申报公告对课题管理办法的部分要求进 行了适度调整。因此,本年度申报的课题应以课题申报公告中的 管理要求为准。课题申报公告未涉及内容,执行课题管理办法。 25.平台申报中文本的常见问题如何处理? ——导出来的申请书和活页的命名可用自带命名或做任何 命名都可以。评审时系统将会全部做匿名处理。 ——粘贴在文本上的证明材料不够大、扫描不够清晰。没问 题,平台上有上传的相应材料,两者保持一致即可。 ——国家社科基金等的立项/结题证书页码太多,申请书中 可以只附有课题批准号的首页截图即可,在平台上上传完整的证 书。 ——扫描后,申请书上的水印变淡甚至看不太清楚。没有关 系,保证申请书的内容与平台上一致即可。活页转换成 PDF 后 的水印一定要比较清晰。 26.各级管理部门在审核申请课题时重点审核哪些内容? ——省部级管理单位(含各省级教育规划办、部委直属高校 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高校)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申请人所 在单位是否是规定申报范围内的单位; (2)填报的课题类别、学 科门类及申请书其他内容是否齐全、正确、真实; (3)申请人本 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包括专业技术职务是否符合规定,申报青 - 30 - 年课题的年龄是否超龄,申请人是否有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及全国教育科学规 划课题等; (4)申请人是否同时申报 2 个及以上课题; (5)课题 组成员是否符合申报资格要求;(6)《申请书》活页是否出现申 请人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全规办完成资格终审后将在网上公示申报情况,对于不 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将一律予以撤销;对申请人停止下一年的 申报资格;对其所在申报单位,将予以批评,并酌情减少下一年 度本单位申报数量。 27. 省部级管理单位的审核时间和提交材料有何要求? ——省部级管理单位需在 2023 年 6 月 12 日 24 时之前完成 审核工作(省教育规划办要求课题申报人所在的责任单位的审核 完成时间在此时间范围内自定),把加盖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 表》扫描件及审查合格、在限额之内的《申请书》《活页》在平 台上提交至全规办;无需在《申请书》上加盖省部级管理单位公 章。 ——审核期间可以在平台上点击退回修改但不能新增申报。 ——在平台上提交给全规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 位审核同意的文本。 28.课题申报是否要交纸质版材料? ——申报国家重大招标需于 6 月 19 日之前给全规办报送加 - 31 - 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 ,采用 A3 或 A4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或胶装,一式 6 份(原件 1 份,复印件 5 份)。 ——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 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课题提交 1 份带 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交省部级管理 单位汇总后统一寄送至全规办。 29.申报材料是否已经在网上顺利提交? ——申报材料全部填写好后,提示“暂存”状态的,请一定记 得在截止日期 6 月 5 日之前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状态变为 “已提交,等待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状态的,请一定记得 在截止日期 6 月 5 日之前联系本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及时审核。 ——申请人需于 6 月 12 日之前密切关注审核状态,若审核 状态变为“退回修改”,需查看审核记录,按审核记录修改意见对 涉及的页面内容、申请书、活页进行调整,并于 6 月 12 日之前 重新上传申请书、活页并提交。审核期间不能新增申报材料。 ——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申请和审核材料,因错过受理 时间、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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