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试行).pdf
西医发〔2017〕40 号 关于印发《西安医学院教学科研人员 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附属医院: 《西安医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试 行)》已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 西安医学院 2017 年 4 月 25 日 抄送:院领导 西安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 年 4 月 25 日印发 -1- 西安医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试行) 为鼓励和支持教学科研人员更广泛地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 合作,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 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 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7 号)和陕办发〔2017〕8 号文 件精神,结合我校发展实际,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校党委对学校外事工作 负有领导责任。要健全领导机制,细化审批程序,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对外学术交流合作 要着眼于国家发展大局和我校实际需要, 通过积极参与专业交流、 学术科研合作项目,实现协同创新,全面加强基础学科、国际前 沿、薄弱和空白学科建设,为我校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专业人才。 -2- 二、坚持分类管理 对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任务要与其他性质 的出访有所区别,实施导向明确的区别管理。 (一)教学科研人员指在我校本部和附属医院直接从事教 学和科研任务的人员(含退离休返聘人员),以及担任领导职务 的专家学者。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 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 职任务等。 (二)上述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任务,单位 与个人的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 排。除此以外的因公临时出国,仍执行现行的《西安医学院教职 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西医发〔2016〕68 号)。 (三)同期在同一国家执行学术交流合作和其他因公临时出 -3- 国任务的,在任务申报时须另附情况说明,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审 批。 三、优化审批程序 (一)各单位应科学制定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 作年度计划,每年 10 月底前单独编报下一年度计划,向学校国际 合作与交流办公室报备,不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批次 限量管理范围。 (二)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凭《西安医学 院教学科研人员出国任务申请表》、外方邀请函影印件及翻译件、 日程安排等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批。 (三)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应持因公护照。 如遇取得邀请函时间距出访时间过紧或申请人、出访人持有出访 国永久居留证等特殊情况需持普通护照出国的,应按组织人事管 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4- (四)各附属医院要建立因公出国专办员制度,指定政治可 靠、熟悉政策、业务精湛的人员专门负责因公出国管理工作,指 导和帮助出国人员履行相关手续,由专办员负责向学校和省外办 报批。 四、严格预算管理 各单位应切实加强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经 费的预算管理,认真执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教学 科研人员如确需持普通护照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应凭本单位 有关批件、出国证件及出入境记录报销相关的费用。 五、强化监督追责 (一)学校对包括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在内的因公临时出国管 理负有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机构负有 监督责任。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 和责任意识,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 -5- 究机制。 (二)加强绩效评估。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 应在回国后 1 个月内提交总结报告。 学校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共享、 交流合作和经费使用绩效考评机制。每年 12 底前,要对学校因公 出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由主要负责人签报外事审批部门 及上级主管部门。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出访前后公示制 度,要通过内部局域网或公示栏如实公示所执行的任务、涉及的 国家(地区)、在外日程和活动内容等相关信息,公示期限不少 于 5 个工作日。不得核销无公示出访团组相关费用。对教学科研 人员以对外交流合作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不按规定报批,弄 虚作假,不按报批内容、路线和日程出国,以及其他违反外事和 财务纪律等违规违纪行为,上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严肃追究 责任,并依规依法惩处。对因管理不善、滥用政策造成严重不良 -6- 影响的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其他要求 (一)赴港澳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办法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西安医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出国任务申请表 2.出访日程安排 -7- 西安医 学院教学 科研人员 出国任务 申请表 邀请单位(如参加双跨团 组,请标明组团单位) 主要任务 任务情况 参加人员姓名 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及职务 所在部门 (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意见 年 月 日 (此栏适用于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和副处级职务以上人员,分别由人事处和组 组织人事 织部签署意见) 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年 本次预算合计 国际 住宿 伙食 公杂 旅费 费 费 费 月 日 备注(使用教改、学 其他 科、科研经费等种类) 经费情况 财务会计审核 (加盖财务专用章) 财务部门 意见 国际办 (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意见 年 分管业务 院领导 审批 护照情况 本次拟使用 护照。原因为: 经办人: 申报日期: -8- 月 日 备注:1. 出访人员凭审批表、出访任务详细说明(任务必要性及预计成果) 、邀请函 影印件及翻译件、日程安排办理审批手续; 2. 本表审批完成可复印,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出访人员各留存一份; 3. 凭本表办理报销手续。 出 访 日 程 安 排 日期 活 动 第一天 ( 月 日) 上午 第二天 (月 日) 下午 上午 第三天 (月 日) 下午 上午 第四天 (月 日) 下午 第五天 上午 (月 日) -9- 下午 备注: 1. 任务需具体,且有变化; 2. 出访 1 月内行程需细化到每天上下午; 3. 出访半年内行程按周报,出访 1 年内行程按月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