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江苏省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苏教助中心〔2014〕11 号 关于印发《2014 年度江苏省学生资助 专项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普通高校: 为研究解决我省学生资助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用科学理论和 有效方法指导学生资助实践,提高财政扶困助学经费支出绩效,我 省设立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现将 2014 年度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江苏省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省内高校和市县教育 局学生资助管理人员,理论类研究项目可以扩大到省内高校具有博 士学位的非资助管理人员。 (二)理论类研究项目不设报送数量限制,其余项目的申报按如 下数量择优申报:本科院校限报 1-2 项,专科院校限报 1 项;省辖 市限报 1-2 项,县(市、区)限报 1 项。 (三)省内高校和市县教育局在“2014 年度江苏省学生资助专项 课题申报指南”(附件 1)确定的范围内申报,注明“题目自定” 的项目可以自定课题名称。原则上不接受申报指南所确定范围以外 的课题申报。 二、立项与经费资助 (一)2014 年度江苏省学生资助专项课题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 目和指导项目。 (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予经费资助,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指导项目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 心同意设立,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经费资助并负责日常管理工 作。 (三)研究项目经费资助额度根据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经 费预算和专家评审确定,重点项目每项不少于 1.5 万元,一般项目 每项不少于 0.6 万元。项目研究周期 2 年,一次性拨款。指导项目 最低不少于每项 0.5 万元,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落实资助经费。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和学士以上学位。 (二)每个申请人限报 1 项。申请人在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时,可以兼报指导项目。 (三)申请人须明确预期成果形式,在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 告、软件等中选择 1-2 项。 四、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对申报的项目应履行初审手续,经校学术委员会评 — 1 — 审选优,由校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申报。一律不受理个人 直接申报。 (二)请各单位集中于 5 月 9 日、10 日两天将《江苏省学生资助 专项课题申请书》和电子数据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南 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 15 号;邮政编码:210024;联系人:陈忠斌, 电子信箱:jsaid@ec.js.edu.cn,联系电话:025-83335380)。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 年 4 月 3 日 抄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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