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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学习参考资料 第6期 2019 年 10 月 党委宣传部编 目 录 一、 《中国共产党党章》需要学习掌握的要点………………………………………2 二、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需要学习掌握的关于 坚定理想信念等 12 个方面的要求…………………………………………………12 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需要掌握的部分学习要点……………17 四、需要对照检查的“18 个 是 否 ”…………………………………………………26 五、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1)……………………28 六、政治理论知识应知应会重温部分(1)………………………………………32 编者按:按照上级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 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逐段逐句学习《中国共产党 党章》 、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 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学习掌握党章关于党的性质、宗 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党员权利和义务, 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 件等规定;学习掌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 则》关于坚定理想信念等 12 个方面的要求;学习掌握《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各类违纪行为的具体情形,知 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为便于大家学习,我们整理了《中国共产党党章》、 《关 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条例》需要掌握的部分学习要点,和需要对照查摆的 18 个是否的内容。请大家在此基础上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党 内重要法规汇编》,并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 育学习测试检验学习成果。 1 《中 国共产 党党章 》需要 学习掌 握的要 点 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 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 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 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党的宗旨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的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的奋斗纲领 党的奋斗纲领分为两个部分,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 党的最低纲领是反帝、反封建,实现新民主主义。 党的重大方针政策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毫不动摇 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 公有制经济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 绝对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 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建设一支 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切实保证人民 解放军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 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 民族关系,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和 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 意识,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 献。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 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 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 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 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 一战线。 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 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 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 取有利的国际环境。 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 3 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密围绕党 的基本路线,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长期 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 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 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 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提 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五项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 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 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第五,坚持从严管党治党。 党员权利和义务 党员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 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 问题的讨论。 4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 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 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 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 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 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 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 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 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 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 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 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 先锋模范作用。 5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 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 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 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 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 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 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 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 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 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的制度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 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 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 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6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 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 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 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 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 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 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 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 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 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 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 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 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 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实现巡视全覆盖。 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 7 要,开展巡视工作。 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 巡察制度。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 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 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 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 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 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 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 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 想政治状况。 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 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 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 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 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8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 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 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 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 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 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 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 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 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 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 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 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 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 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 9 责。 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 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 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 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 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 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 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 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 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 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 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 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 10 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 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 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 一道工作。 11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 准则》需要学习掌握的关于坚定理想信 念等 12 个方面的要求 一、坚定理想信念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 的 团 结 统 一 的 思 想 基 础 。必 须 高 度 重 视 思 想 政 治 建 设 , 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 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 的根本保证。 全 党 必 须 毫 不 动 摇 坚 持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根 本 是 坚 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矢志不 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 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 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 和 国 家 前 途 命 运 所 系 ,是 全 国 各 族 人 民 根 本 利 益 所 在 , 12 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核心是全 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 委员会。 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 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 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 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全党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 自 由 主 义 、本 位 主 义 。决 不 允 许 自 行 其 是 、各 自 为 政 , 决 不 允 许 有 令 不 行 、有 禁 不 止 ,决 不 允 许 搞 上 有 政 策 、 下有对策。 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 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 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 五、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 力量源泉。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 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 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 13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 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坚决反对 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坚决反对和 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七、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 的重要基础。 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 员表达意见、要求撤换不称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 员的渠道。按期进行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和支部 委员会换届。 八、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 组织保证。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 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 服气。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 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 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 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 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14 九、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 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 坚 持“ 三 会 一 课 ”制 度 。党 员 必 须 参 加 党 员 大 会 、 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 议。“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 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 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 手段。 十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 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完 善 权 力 运 行 制 约 和 监 督 机 制 ,形 成 有 权 必 有 责 、 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坚持授权者要负责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 十二、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 生活的重要任务。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拒腐蚀、永不沾, 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 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 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党的各级组织要担负起反腐倡廉政治 15 责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 、“苍蝇”一 起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 分子藏身之地。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党 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6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需要掌握 的部分学习要点 指导思想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指导原 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二)党 纪 面 前 一 律 平 等 。 (三)实事求是。 (四)民主集中制。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 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 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 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 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 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 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7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 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 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 结果发生的; (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八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 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 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 轻处分。 第十九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 18 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 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 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 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四)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 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五)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 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 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 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 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 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 19 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 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 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 (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 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 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 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 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 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 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 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 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 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 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 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 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20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 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 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 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 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 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 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 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 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 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 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 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一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 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 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 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 21 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 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 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 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 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 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 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 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 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 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 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 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 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 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 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22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 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 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 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 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 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五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 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 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 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六条 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 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 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 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违犯党纪的书面结论和相应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 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23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 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 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 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 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 导责任者。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 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 立案审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第三十九条 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 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 失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 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 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 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处理的党 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 处理。 24 第四十一条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 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 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并按 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 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 遇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 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 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 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二条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 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 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 提出申诉。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 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 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5 需要对照检查的“18 个是否” ——党员领导干部需要对照党章、《准则》、《条例》进行自 我检查的内容 [1] (一)对照党章。重点查摆 是否坚持党的性质宗旨、 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四项基本原 则,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 [2] 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是否认真履行党 员八项义务,践行入党誓言,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 是否按照党员干部六项基本条件,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 [4] 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是否严格遵守 党的组织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令行禁 [5] 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牢宗 旨意识,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做好新形势下 的群众工作。 [6] (二)对照《准则》 。重点查摆 是否坚定理想信念,坚定 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 [7] 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 路线,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政治立场,在错误言行面前敢于 [8] 抵制、斗争。 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对党忠诚老实、 [9] 光明磊落,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是否严格落 26 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10] 是否坚持民主 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注意听取不同 [11] 意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不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 是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自觉防范和 [12] 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 是否勇于开展批评和 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自律、 [13] 慎独慎微,按规则正确行使权力。 是否保持清正廉洁的政 治本色,坚持“三严三实” ,坚决同消极腐败作斗争。 (三)对照《条例》。重点查摆 [14] 是否在重大原则问题上 [15] 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执行党组织决定。 是否存在滥用 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经商办企业,违反公务 接待管理、会议活动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有关规定的问题。 [16] 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弄虚作 [17] 假、简单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是否存在工作不负 责任,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18] 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问题。 是否存在生活奢靡、贪 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问题。 27 “ 不 忘 初 心 、牢 记 使 命 ”主 题 教 育 应 知 应 会( 1) 1.主题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2.主线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党的初心和使命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4.总要求 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5.根本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 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 伟大梦想共同奋斗。 6.目标 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 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 7.四项举措 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 28 8.学校学习教育和调查研究“四个聚焦” 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 和指示精神 聚焦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 聚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政课建设 9.学校着力整改解决的“五个问题”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学生社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0.学校实施方案指导思想的“三个围绕” 围绕“党的建设”,更加深刻地认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 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靶向” 整改,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围绕“强国安邦”神圣职责,更加坚定地传扬“哈军工” 红色基因,践行“三个第一”价值追求,加快推进学校“双 一流”建设,奋力开拓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新局面。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加准确地把握“为党育 人、为国育才”的使命定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 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三海一核”领域的可靠顶用 29 人才,为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海洋强国建设及推动龙 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11.学校实施方案中四个集中学习研讨的主题 (1)牢记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践行“三个第一” 价值追求 (2)立德树人使命,健全“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强 化“七个主” 、深化“七育人” (3) “双一流”建设,推动内涵式发展 (4)为国家战略需求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 持 12.学校实施方案中对党支部的要求 (1)党支部“三个一”:结合学校《主题教育实施方案》 的相关要求,教工党支部至少组织 1 次服务学生活动,至 少为学生办 1 件实事好事;学生党支部至少组织 1 次志愿 服务,在班级范围内为身边同学至少办 1 件实事好事。主 题教育结束前,党支部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 召开 1 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2)党支部书记参加 1 次轮训、讲 1 次专题党课或向 所在支部党员报告 1 次个人学习体会。 (3)党员以个人自学为主,原原本本通读《习近平关 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 30 13.学校实施方案指导思想的“四个对照” 检视问题要采取自己找、群众提、集体议、上级点等方 式,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 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师生员工新期待、对照先进 典型和身边榜样,查摆差距不足,一条一条列出问题,从思 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方面特别是从主观上、思想上 进行剖析,深挖背后的思想根源,推动解决问题。 14.学校实施方案指导思想的“四个找一找” 中层以上党员干部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按照“四个找 一找”的要求,找一找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存在哪些差距;找一找在知敬 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存在哪些差距;找一找在群众观点、 群众立场、群众感情、服务群众方面存在哪些差距;找一找 在思想觉悟、能力素质、道德修养、作风形象方面存在哪些 差距,形成《领导班子成员检视问题清单》。 31 政治理论知识应知应会重温部分(1) 1.两个维护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 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四个意识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3.四个自信 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4.“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 建设。 5.四个全面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 面从严治党。 6.五大发展理念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 7.“一带一路”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 8.“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 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 32 代化强国。 9.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 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10.四个服从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 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和中央委员会。 11.四个伟大 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 大梦想 12.党面临的“四大危险” 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 败危险。 13.党面临的“四大考验” 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 验。 14.四个自我 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15.“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 33 支委会、党小组会(未设立党小组的以支部为单位)每 月召开 1 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 1 次,每季度上 1 次 党课; 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上 1 次党课。 16.《党支部工作条例》对高校党支部职责的规定 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 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 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 各项任务完成。 17.四个服务 为人民服务, 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 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 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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