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项目申报查重要求.pdf
附件 1 庿紀 ⸱ 吠൭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 1 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 gc xy 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 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 bjj z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 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 筑 大 学 不得超过 2 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的 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 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 建 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京 2. 涉及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 北 作”2 个重点专项项目查重时,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 过 400 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 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 400 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 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 题)互不限项,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 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 3. 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查重。对于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9 — 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 、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 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 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 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 项,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的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 gc xy 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 3 类项目不在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 限项范围内。 bjj z 4.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到 2023 年 12 月 北 京 建 筑 大 学 31 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