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附件1:秉志博士后支持计划.pdf

别荡失太早 v2lst◢7 页 563 KB下载文档
附件1:秉志博士后支持计划.pdf附件1:秉志博士后支持计划.pdf附件1:秉志博士后支持计划.pdf附件1:秉志博士后支持计划.pdf附件1:秉志博士后支持计划.pdf附件1:秉志博士后支持计划.pdf
当前文档共7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附件1:秉志博士后支持计划.pdf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文件 动内字〔2021〕7 号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关于印发《动物研究所 “ ‘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暂行办法》 的通知 所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动物研究所博士后队伍整体水平,加强青年科 技人才储备,完善人才择优遴选机制,营造青年人才尽快脱颖而 出的良好环境,经 2021 年 3 月 29 日所务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 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 冖 附件 :动 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 2 — “ ’ ” 秉志 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 暂行办法 ⒛21年 4月 ⒛ 日印发 附件: 动物研究所“‘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 ”暂行办法 (经 2021 年 3 月 29 日所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动物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博士后队伍整体水平,加强 青年科技人才储备,完善人才择优遴选机制,营造青年人才尽快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立足研究所人才队伍战略发展需求,面向 全球吸引优秀博士来研究所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旨在强化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遴 选和培育潜在领军人才,扩大研究所战略科技力量后备队伍。 第三条 “‘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面向研究所当年度入站或申请入站的博士 后。本办法所指博士后仅限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招收的在站全职博士后人员。 第四条 遴选“‘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人才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公开、公平,择优支持、契约管理、严格考核、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 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 申请“‘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支持,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参加研 究所遴选,研究所分 A 类、B 类和 C 类三个档级予以支持。其中 A 类和 C 类不设指标限 制;B 类指标数由所务会根据研究所上年度博士后入站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上一年度 入站人数的 15%。 第六条 申请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 (二)研究方向符合研究所的战略发展目标和学科发展规划,具有突出的创新研究 成果和科技创新潜质。 (三)申请人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 3 年以内。 (四)申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第七条 A 类和 B 类申请者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A 类申请人应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己表现出非常突出的发展潜力,具有独立 开展工作和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培养目标定位于学科领军人才。要求曾以第一作者(如 为共同第一作者,需排名第一)在本领域 JCR TOP 15%(或 IF≥ 5)的 SCI 期刊上发表 研究论文 3 篇 (含 )以上且至少有 1 篇 IF≥ 20 的文章;或发表 2 篇 IF≥9 的研究论 文。 (二)B 类申请人应具备优良的科技创新潜质,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较深厚的研 究工作积累,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培养目标定位于研究所核心科技骨干。要求曾以第 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在本领域发表 JCR TOP15%(或 IF≥5)的 SCI 文章 3 篇;或发表 JCR TOP15%(或 IF≥ 5)SCI 文章 2 篇、且其中 IF≥7 的 1 篇;或发表 IF≥7 的 SCI 文章 2 篇;或发表 IF≥9 的 SCI 文章 1 篇。上述文章要求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文章(如为共 同第一作者,需排名第一,文章界定标准见动内字[2013]23 号、动内字[2015]27 号文 件)。 (三)此前未获得本项目资助。 第三章 申 请 第八条 A 类和 B 类申请人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申请书》; 2.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 件;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 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仅未正式入站的申请人需提交); 3.已取得的代表性成果等证明材料; 4.两封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必须包括博后合作导师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5.未来工作设想及研究计划(限 2 页 A4 纸内)。 第九条 C 类申请人向合作导师提出申请,经合作导师审批同意,报所人力资源部备 案。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条 “‘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A 类申请实时受理,B 类原则上每年评选 两次,一般安排在每年 4 月和 9 月进行。 第十一条 研究所收到申请材料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C 类资格审查合格 后可直接入选,A 类和 B 类申请人审查合格后正式进入预评估及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将A类申请人的材料寄给3位高水平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并提 交至研究所战略咨询委或学术委员会进行预评估,所务会根据通讯评审、战略咨询委或 学术委员会的预评估结果讨论确定本轮是否设置A类支持档级。B类申请者不需进行预评 估。 第十三条 研究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 A 类和 B 类入选者。评 审委员会一般由学委会委员及相关领域正高级专家组成,不少于 9 人。申请者需进行答 辩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学术背景、科研潜力、研究计划的创新性和可行性等进 行不记名投票,获赞同票 2/3 及以上的,视为答辩通过。 第十四条 材料审核通过但未入选 A 类和 B 类的申请人,经导师同意,可直接纳入 C 类管理。 第五章 执行期管理 第十五条 经所务会审议及所内公示后,研究所与各类入选者及合作导师签订“‘秉 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项目协议。“‘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A 类和 B 类项 目起始时间从研究所批准之日或正式入站之日算起,资助期为 3 年。执行期满考核优秀 者可申请延续,延续期内研究所不再提供经费支持,且总执行期最长不超过 5 年。C 类 执行期与博士后聘期同步。 第十六条 入选者待遇 (一)薪酬待遇:原则上,研究组应为“‘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在执行期 内提供 A 类不低于 36 万元/年,B 类不低于 28 万元/年,C 类不低于 12 万元/年的薪酬。 (二)住房待遇:家庭在京无住房的“‘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入选者,研 究所提供相应的租房补助。符合条件的入选者,资助期内可申请租房补贴,其中 A 类补 贴额度为每月 8000 元,B 类补贴额度为每月 6000 元,C 类补贴额度为每月 4000 元。租 房补贴可从入选者科研启动经费中列支,或由各研究组另行支付。 上述补贴在中国科学院相关人才安居工程租房、购房补贴政策正式实施后可以申请, 经研究所审批通过后施行。如院政策有变化,研究所相应调整。 (三)科研配套支持经费:研究所为“‘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A 类和 B 类 入选者在资助期内提供配套支持经费。其中 A 类入选者 100 万元/人,B 类入选者 30 万 元/人。该经费专款专用,可用于入选者及其团队成员的人员费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 与合作、研究所全成本核算相关费用等各类科研配套支持用途。 (四)“双导师”制:“‘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入选者可申请“双导师” 培养,除博士后合作导师外,研究所鼓励并支持入选者跨学科选择一名导师共同指导研 究工作,开拓科研思维,促进学科交叉,推动科研创新。 (五)资源平台与项目: 1.研究所所有国家级资源平台、所级仪器平台面向“‘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 入选者开放。 2.研究所鼓励“‘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入选者承担和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 目,所层面将积极协调,为入选者创造机会。 (六)团队建设:合作导师可积极协助“‘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 A 类和 B 类入选者组建相应的研究团队,资助期内根据工作需要为入选者配备研究生共同开展研 究工作。 第六章 出站与考核 第十七条 “‘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入选者须在出站前参加项目终期考核。 其中 A 类和 B 类入选者终期考核由研究所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考核结果分 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C 类入选者由合作导师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 合格,结果需提交所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八条 执行期内符合条件(至少达到动物研究所竞聘研究员四级的成果产出要 求)的入选者可申请研究所引才“绿色通道”,评审通过后依托研究所申报院率先行动 “Bai 人计划”或国家引才计划;其中 A 类入选者须在执行期结束前依托动物研究所申 报院率先行动“Bai 人计划”。正式入选引才计划起,“‘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 执行期自动结束,无需再次参加研究所统一组织的终期考核,考核结果视为优秀。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和出站 (一)考核优秀者,由研究所统一颁发证书。如暂不出站,可申请延长执行期,最 多可延长两年。延长期内研究所不再给予经费资助,申请人与研究组和研究所签订协议, 延长期内个人薪酬与合作导师协商确定。符合条件的入选者延长期内可申请研究所引才 “绿色通道”,依托研究所申报院率先行动“Bai 人计划”。 (二)首个执行期考核成绩为优秀或合格,且符合研究所破格晋升副研条件的“‘秉 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入选者,如选择出站,可申请破格竞聘副研究员岗位。 (三)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享受“‘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相关政策,如有 剩余经费,应如数向研究所返还。出站后不可应聘研究所研究系列岗位。 第七章 退出机制 第二十条 资助期内因故不再作为博士后的,不再给予后续政策和经费支持。 第二十一条 聘期内违规离岗、未按协议约定如期到岗或到岗时间不足、经督促提 醒仍不履约的,研究所有权提出解约。 第二十二条 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 的入选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选资格,停止其所享受的所有待遇,终止其项目协 议。 第二十三条 因故在执行期内退出的项目的入选者(不可抗力除外),合作导师须 向研究所提交情况说明报告及处理意见;研究所视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匹配经费,并 保留追回已拨付入选者资助经费、个人享受租房补贴的权力。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秉志’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暂行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 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