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PDF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仁科技”、“发行人”或“公 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6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 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 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2、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的重点内容,敬请 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 量为 1,848.4443 万股,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 1,848.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9.9976%,剩余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 500 股的余股 443 股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安信 证券”)负责包销。 (2)本次发行价格为:19.75 元/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 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1 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2 年 8 月 19 日(T+2 日)公 告的《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8 月 19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 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作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 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 次新股申购。 2、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 行人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截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T-3 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7.16 倍。 本次发行价格 19.7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2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 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848.4443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 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32,490.41 万元,按本次 发行价格 19.75 元/股、发行新股 1,848.4443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6,506.7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016.3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 额为 32,490.41 万元,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5、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514.52 万元,同比下降 9.22%;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90.44 万元,同比下降 2.4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320.85 万元,同比下降 5.36%。经营业绩 下滑的主要原因系主要系上年度疫情“宅经济”导致小家电产品需求较为旺盛, 线上市场规模增长迅速导致基数较高,本年度行业整体需求出现暂时性回落所致。 根据审阅报告,2022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504.43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1.9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24.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 6.4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49.64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2.12%。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市场环境等,2022 年 1-9 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 收入 47,560.00-49,340.00 万元,较 2021 年 1-9 月同比增长 9.02%-13.01%;预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4,100.00-4,240.00 万元,较 2021 年 1-9 月同比增 长 13.70%-17.58%;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约 3,895.00-4,036.00 万元,较 2021 年 1-9 月同比增长 9.11%-13.06%。上述 2022 年 1-9 月预计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 构成盈利预测。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理性参与决策。 3 重要提示 1、利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848.4443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743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 为“利仁科技”,股票代码为“00125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的方式进行, 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利仁科技”,网上申购 代码为“001259”。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848.4443 万股, 其中网上发行 1,848.4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9.9976%,剩余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 500 股的余股 443 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 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 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 19.75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2 倍(每股收益为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前总股本计算); (2)22.99 倍(每股收益为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36,506.77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 4,016.3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2,490.41 万元,不 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发行 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T-2 日)在《北京利 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 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 年 8 月 17 日(T 日)9:15-11:30、13:004 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2)2022 年 8 月 17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 在 2022 年 8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2022 年 8 月 15 日,T-2 日)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 (含 1 万元) 的投资者方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2 年 8 月 15 日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2022 年 8 月 15 日,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 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 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 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 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8,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 上限 18,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 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 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 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 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 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 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6)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 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 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2 年 8 月 15 日(T-2 日)日终为准。 5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7、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8 月 19 日(T+2 日)公告 的《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2022 年 8 月 19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 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 发行; (4)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 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 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6 读 2022 年 8 月 15 日(T-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利仁科技、公司 指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 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网上发行 投资者 指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848.4443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拟在深交所上市 之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 1,848.4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指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满足《深圳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深圳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 T 日/网上申购日 指本次发行网上发行申购日,即 2022 年 8 月 17 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 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拟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75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17.22 倍(每股收益为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前总股本计算); (2)22.99 倍(每股收益为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7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 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截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7.16 倍。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近的上市公司有 5 家,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平均静态市 盈率为 24.94 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代码 公司名称 2021 年每股收 益(元/股) 002959.SZ 小熊电器 1.6545 T-3 日前 20 个交易 日均价(元/股) (含当日) 53.72 300824.SZ 北鼎股份 0.3099 11.00 35.50 000333.SZ 美的集团 3.7052 54.37 14.67 002242.SZ 九阳股份 0.7780 16.89 21.71 002032.SZ 苏泊尔 2.2977 46.71 20.33 对应的 静态市盈率 (倍) 32.47 24.94 平均值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T-3 日) 注:可比公司每股收益按照经审计的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 以截至 T-3 日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19.75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848.4443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 1,848.40 万股,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 99.9976%,剩余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 500 股的余股 443 股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8 为 19.75 元/股。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T-2 日 发行安排 披露《招股说明书》 2022 年 8 月 15 日(周一) 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 《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 、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2 年 8 月 16 日(周二) T日 2022 年 8 月 17 日(周三) T+1 日 2022 年 8 月 18 日(周四) T+2 日 2022 年 8 月 19 日(周五) T+3 日 2022 年 8 月 22 日(周一) 网上路演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发 行结果和包销金额 认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T+4 日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2022 年 8 月 23 日(周二)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上述日期均指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 发行人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32,490.41 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 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36,506.7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016.36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2,490.41 万元。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T-2 日)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六)拟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网上发行 (一) 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7 日 (T 日)9:15-11:30、13:00-15:00。 9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 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9.75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利仁科技”,申购代码为“001259”。 (四)参与对象 2022 年 8 月 17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2 年 8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2022 年 8 月 15 日,T-2 日)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 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五)申购规则 1、本次网上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根据其 2022 年 8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确定其网上可 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 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对 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 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确定 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 (含 1 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 过 18,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 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10 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18,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 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 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 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 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 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 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前两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8 月 15 日(T-2 日,含当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 日(含 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值 1 万 元以上(含 1 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11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 日 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 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 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 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由按照每 500 股确定为 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 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2 年 8 月 17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 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 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2 年 8 月 18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2 年 8 月 18 日(T+1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12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2 年 8 月 18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 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 (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8 月 19 日(T+2 日)公告的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2022 年 8 月 19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 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本次网上发行的股份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十)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形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 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 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 年 8 月 23 日(T+4 日)公告《北 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 13 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 2022 年 8 月 23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 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 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十一)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 发行; (4)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2 年 8 月 22 日(T+3 日)16:00 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 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在 2022 年 8 月 22 日(T+3 日)晚刊登中止发行公告。 中止发行时,网上认购资金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22 年 8 月 23 日(T+4 日)划给结算公司,结算公司 2022 年 8 月 24 日(T+5 日)划给结算参与人,结 算参与人当日划给投资者。上述过程中,网上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交投资者保护 基金。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十二)余股包销 网上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 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 14 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T+4 日)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 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老亮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 28 号京润大厦 4 楼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10-68041897 传真:010-6804189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3321320、010-83321321、0755-81682750、0755-81682752 发行人: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6 日 15 16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