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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公布黑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示范建设点名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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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教高函〔2023〕131 号 关于公布黑龙江省高校 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点名单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 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黑龙江 省本科教育 2023 年工作要点》 (黑教高函〔2023〕21 号)安 排,经研究决定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等 7 所高校设立黑龙江省 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点,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 件 1)。 请建设高校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所 需,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目标,组织相关 领域高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启动实施 2023 年黑龙江省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具 体方案见附件 2),切实带动全省高校教师不断提升教育教学 能力和水平。省教育厅将支持相关高校探索深化教师教学发 展改革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根据建设情况和工作成效对建设 点实行动态管理。 请各本科高校高度重视教师教学发展,切实加强本校教 师发展中心建设,加大青年教师支持力度,切实推进教育理 念革新、教学难点咨询、教学技能培训、教学质量评价、教 学能力评估、教学学术研讨等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加快 构建国家、省、校三级教师教学发展体系。 附件:1.黑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点 2.2023 年黑龙江省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 范性研修项目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3 年 9 月 13 日 - 2 - 附件 1 黑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示范建设点名单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黑龙 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基础学科和部 分综合领域省级研修依托高校) 哈尔滨工程大学(新工科领域省级研修依托高校) 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医科领域省级研修依托高校) 东北农业大学(新农科领域省级研修联合依托高校) 东北林业大学(新农科领域省级研修联合依托高校) 黑龙江大学(新文科领域省级研修依托高校) 哈尔滨师范大学(师范教育领域省级研修依托高校) 3 附件 2 2023 年黑龙江省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发展 示范性研修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 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培养高 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黑龙江省本科教育 2023 年工作要点》(黑教高函〔2023〕21 号)安排,省教育厅决 定组织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以下简 称“研修项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为目标,发挥高水平大 学教育教学资源优势,聚焦教育教学能力提升,面向全省培 养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创新教师教学培训与研修模式,为全 省高校开展高质量教师发展活动提供示范和指导,带动全省 高校深化教师教育理念革新、教学技能培训、教学能力评估、 教学学术研讨等工作,建立国家、省、校三级教师发展中心 体系,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 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研修主题 依托黑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点,开展 基础学科和部分综合领域、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 4 科和师范教育 6 个领域的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 三、研修对象 各本科高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培养对 象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教育理想坚定、教育情怀深厚、 师德师风高尚。 (二)具备投身教育教学工作的强烈意愿、先进的教育 教学理念、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能力和发展潜质。 (三)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3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荣誉或奖励的优先。 四、研修时间和方式 各高校研修教师 10 月 8 日报到,10 月 9 日-11 月 3 日 开展集中封闭式研修,包括教育教学专题辅导、教学技能训 练、名师教学观摩、基层跟岗锻炼、教学合作研讨、个人教 学展示六个固定环节,实践研学及其他环节由研修依托高校 结合实际确定,多种形式为教师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丰富和 拓展教师教育教学理念、提升教学专业能力。各高校推荐名 额详见附件 2-1,各依托高校可适当增加本校参培教师名额, 各主题研修安排详见附件 2-2~2-7。 研修期间,各依托高校应将相关专题辅导安排及时推送 各高校,并以线上直播等方式扩大受益面,请各高校根据需 要,组织相关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参加。 五、研修要求 (一)依托高校 5 1.围绕研修主题制定明确的培养目标、科学设置研修内 容和考核办法,督促指导参培教师按计划参加并完成各项活 动,加强过程管理。研修期间,根据情况及时报送研修简报。 2.充分发挥学校高水平人才培养平台、高能级科技创新 平台优质资源、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和一流课程等示范引 领作用,探索建立合作机制,带动参培教师专业发展,并为 参培教师配备师德师风优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优秀 的指导教师,负责参培教师研修期间的教学指导和学习规划。 3.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厉行勤俭节约,保证专款 专用,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二)派出学校 1.根据学校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统筹学校师资队 伍建设实际情况,把好政治关、质量关,按照名额推荐符合 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 2.将教师参培学时计入学校教师培训学时(学分),并 将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确保教师不因参加研修影响年度 考核,为参培教师研修提供支持和保障。 3.可根据情况选派教务处或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随 同参加(不占用推荐名额),会同研修依托高校加强全过程 精细化管理,以进一步加强本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 (三)参培教师 1.明确研修目标任务,全程参加研修活动,期间不得无 故中途退出或缺课,确需请假的须履行请假手续。 2.遵守研修纪律和依托高校校纪校规,确保个人人身财 6 产安全,积极认真参加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及时 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教育教学改革源动力,深化教育教学研究 与改革,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如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 准则等行为,或因非组织原因脱离教师岗位的,予以清退。 六、组织实施 (一)实施流程 1.组织报名。各本科高校按照名额在全校范围内遴选符 合研修要求的教师,组织参培教师在 2023 年 9 月 20 日之前 扫描以下二维码报送报名信息: 2.细化方案。各依托高校根据参培教师从事专业和主讲 课程等情况,进一步细化研修方案,制定详实的教育教学专 题辅导、教学技能训练、名师教学观摩、基层跟岗锻炼、教 学合作研讨、个人教学展示等活动安排,进一步落实相应指 导教师、具体基层教学(学术)组织,并在 2023 年 9 月 28 日前形成研修手册。 3.项目实施。各依托高校要加强与派出学校、参培教师 的联系,做好研修教师报到、住宿、餐饮等保障工作。按照 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考核要求,考核结果中,参培教师 日常研修出勤占 30%,指导教师评价占 30%,教学展示占 40%。 7 4.项目总结。各依托高校在项目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 经费使用情况等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省教育厅将开展 项目总结、效果调研,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保障等措施。 (二)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研修项目由省教育厅统筹指导,高等教育 处牵头负责组织工作,各依托高校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程爽 副组长:依托高校分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校领导 成 员:孙世钧、赵雅琴、耿 敬、钟照华、张永强、 李明泽、吴华洋、姜洪泉 工作小组 组长:孙世钧 成员:王广智、张红岩、李 林 靖、李 勇、蔡文鹏、杨洪学、 苗 2.经费保障。研修项目专家讲课费、差旅费、资料费等 由省教育厅支持各示范中心建设点专项经费列支,参培教师 在培期间差旅费、食宿费由派出学校承担。 (三)长期支持 省教育厅拟实施高校教师教学发展支持计划,将完成省 级示范性研修项目的青年教师纳入支持计划,在省级教育教 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课程建设项目等方面政策倾斜,进一 步拓展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空间,面向未来发展打造全省 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 8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世钧、李 电 勇 话:0451-53627347 电子邮箱:gjc2021@126.com 附件:2-1.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名额分配表 2-2.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研修计 划——基础学科和土建类、管理类专业 2-3.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研修计 划——新工科 2-4.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研修计 划——新医科 2-5.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研修计 划——新农科 2-6.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研修计 划——新文科 2-7.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研修计 划——师范教育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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