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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医专水保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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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项 目 名 称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安校区建设项目 项 目 编 号 浙发改函〔2013〕470 号 建 设 地 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验 收 单 位 杭州医学院(原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 年 1 月 17 日 1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安 校区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社会事业 类项目 主管部门 (或主要投资方) 杭州医学院(原浙江医学高 等专科学校) 项目性质 新建 水土保持方案批准机 关、文号及时间 浙江省水利厅 浙水许〔2014〕38 号 2014 年 6 月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准 机关、文号及时间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准 机关、文号及时间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发改设计〔2014〕59 号 2014 年 4 月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2014 年 9 月至 2018 年 8 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浙江中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杭州千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核工业井巷建设公司、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 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杭 州四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浙江江南工程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二、验收意见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 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水保〔2017〕365 号)要求,2018 年 1 月 17 日,杭州医学院(原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在杭州市临安区主 持召开了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安校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监测单位中国 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浙 江中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单位杭州千城建筑设计有限公 司,监理单位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浙江江南工程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核工业井巷建设公司、浙江勤业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四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 共 15 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 验收会议前,建设单位会同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在完成自查 初验的基础上,编制了《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安校区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提交了《浙江医学高 等专科学校临安校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各水土保 持监理单位提交了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上述报告为此次验 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与会人员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 单位关于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和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关于水土 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汇报,以及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 3 理、监测、施工等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过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安校区建设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 锦南新城寺坞地块。工程用地红线面积 33.33 公顷,建设内容包括 建筑物、道路及配套设施、绿化、水景及保留用地,总建筑面积 199979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14997 平方米,建筑密度 14.8%, 容积率 0.55,绿地率 42.5%。工程于 2014 年 9 月开工,2018 年 8 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14 年 6 月,浙江省水利厅以《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浙江医学高 等专科学校临安校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浙水许 〔2014〕38 号)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 围 34.31 公顷。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2014 年 4 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4〕 59 号”批复工程初步设计(含水土保持篇章) ;2014 年 11 月,咨 询单位浙江汉嘉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水 土保持设计)审查。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15 年 6 月,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 托承担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安校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 作;监测单位在工程现场采取调查巡查方式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 4 同时采用地面观测、无人机摄影监测和资料查阅等方式对工程施工 期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进行监测,于 2018 年 10 月提交了《浙江医 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安校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 水土保持监测主要结论为: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安校区建 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时落实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各项水土保持设 施投入使用后,总体运行情况良好、稳定,具有较好的水土流失防 治效果,达到了水土保持验收要求。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18 年 7 月至 2018 年 11 月,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中国电建集 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通过收集并查阅设计、施工、监理和 监测等相关资料,完成现场调查、核查,会同建设单位完成了自查 初验。2018 年 12 月编制完成《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安校区建 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结论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 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理、监测工作,依法免缴纳水 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工程开挖废弃的土石方已 综合利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措施布局全面 可行;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实施符合水 土保持有关规范要求;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全面实现;水土保持后续 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安校区建设项目实施过 5 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 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 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 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工程运行期,运行维护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 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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