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工程改革办〔2023〕14号 关于印发《罗山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罗山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 审批服务流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推进服务便利化、透明化、标准化,进一步压减办电时 间、压缩环节资料、降低办电成本、强化政企协同,切实提高审 批服务效率和水平,不断增强客户电力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 升我县“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供电企业或用户通过供电企业办电系统或政务服务网并联 审批平台提交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申请,相关部门并联办理, 审批结果电子证照自动反馈至供电企业,实现线上查询、下载打 印。按照最新审批政策动态完善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服务 流程、平台功能,实现审批流程、耗时、材料等信息线上线下内 容一致。 低压小微企业电力外线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10 千伏 及以下 300 米以内的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备案制。政府相关部门强 化事中事后监管。10 千伏及以下 300 米以外及 35 千伏电力接入 工程实行并联审批制,其中,10 千伏及以下 300 米以外电力接 入工程并联审批服务,1 个工作日内完成;35 千伏电力接入工程 并联审批服务,原则上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实施细则 (一)告知承诺制 1.适用范围 罗山县范围内低压小微企业电力外线接入工程 2.实施程序 (1)告知。供电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提出低压接入 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政务服务中心水电气外线工程并 联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应同时提供“电力接入工程告知承诺书” (线 上渠道在申请界面提供告知承诺书电子版下载),并向申请人告 知承诺书所列相应约束性条款。 (2)承诺。供电企业收到“电力接入工程告知承诺书”后 对相关条款认可,愿意作出承诺的,在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并 对承诺书条款作出确认和承诺,提交至水电气外线工程并联审批 综合服务窗口或通过线上系统渠道受理环节提交后即可进行电 力接入工程施工。 3.承诺时限 以告知承诺制办理占破路审核、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 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涉路工程(高速公路除外)行政许 可手续的,实行即来即办。 4.相关费用 供电企业施工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 复、绿化迁移管养等相关费用,由政府按规定承担或减免。 (二)备案制 1.适用范围 罗山县范围内施工长度 300 米以内的 10kV 及以下普通用户 电力接入工程。(涉及城市主干道、快速路、高速公路、国省干 线公路、交通量较大的农村公路,占用林地、采伐林木等情况除 外) 2.实施程序 (1)受理备案。供电企业或用户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申 请电力外线工程建设接入备案。线上受理,供电企业或用户通过 政务服务网并联审批网办平台或供电营销系统申请电力接入工 程备案,在线提交备案材料。线下受理,水电气外线工程并联审 批综合服务窗口,同时提供“电力外线工程备案表”,实行线下 “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 (2)同步备案。各有关部门应在接受到客户备案材料后完 成各审批事项的备案,并将备案结果线上反馈。 (3)办结备案。县城管局收到各相关部门反馈的备案结果 后统一出具备案办理结果并办结送达。 3.承诺时限 以备案制办理占破路审核、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 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涉路工程(高速公路除外)行政许可手 续的,1 个工作日内完成。 4.相关费用 供电企业施工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 复、绿化迁移管养等相关费用,由政府按规定承担或减免。 (三)并联审批制 1.适用范围 10 千伏及以下 300 米以外及 35 千伏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并联 审批制。 2.实施程序 (1)受理审批。供电企业或用户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申 请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审批业务。线上受理,供电企业或用户 通过政务服务网并联审批网办平台或供电营销系统申请电力接 入工程并联审批,在线提交材料。线下受理,水电气外线工程并 联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行线下“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 (2)联合踏勘。接到电力接入并联审批申请后,县城管局 组织涉及部门完成资料审查及现场联合勘察,并将勘察结果线上 填报。 (3)办结审批。县城管局收到各相关部门反馈的并联审批 结果后统一出具办理结果并办结送达。 3.承诺时限 10 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服务,1 个工作日内 办理完成;35 千伏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服务,原则上 5 个工 作日内办理完成。 4.相关费用 供电企业施工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 复、绿化迁移管养等相关费用,由政府按规定承担或减免。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从重前置审批转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各审批单位要切 实履职,加强日常监督巡查,通过双随机检查、投诉办理等方式, 对供电公司和办电用户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抽检,如发现承 诺内容与实际不符,审批单位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 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审批单位应当依法撤销行政审批 决定,对被审批人的其他违法行为,行政审批事项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有处罚规定的,审批单位可以从重处罚,同时将失信 信息纳入罗山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五、其他 1.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 以本通知为准。 2.本通知由县城管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交 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1.罗山县电力接入工程告知承诺书 2.罗山县电力外线工程备案表 3.罗山县电力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申请表 附件 1 罗山县电力接入工程告知承诺书 我公司对电力接入工程施工范围内相关事项做如下承诺: 1.申请项目情况真实,符合承诺制适用条件,不涉及信阳市电 力接入工程。 2.施工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对因施工作 业和管理不到位发生的事故和损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破路、破绿恢复不低于原设计标准,若未能达到标准,我单 位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自行恢复绿地的,承诺绿地恢复养 护期(绿地恢复之日起一年)内无条件补缺补株;自行恢复道路的, 承诺质保期(道路恢复之日起一年)内无条件质保维修。质保期结 束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原管养部门进行日常管养。 4.施工不影响原有地下廊道、管线,若因施工造成原有廊道、 管线毁损,我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按要求文明施工,做好噪声、扬尘、污水等防治工作,避免 出现相关污染。 6.施工完成后将管线测量数据提交至地下管线主管部门。 7.所作承诺是本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承担虚假承诺、承 诺内容严重不实所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罗山县电力外线工程备案表 备案主体基本信息 备案单位 项目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号 项目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信息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委托代理人信息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备案方承诺: 1.我方已对本表信息进行确认并核对无误,承诺各项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2.承诺施工过程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若因施工发生相关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本人 (公司)承担。 3.承诺施工过程不影响原有地下廊道,若因施工发生破坏原有廊道、管沟的情况, 相关单位有权责令我方停止施工。 4.绿化移植占用面积:***。共计***㎡。挖掘面积:***,共计:***㎡。 5.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天。 备案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公章) 年 月 日 受理单位 受理意见:同意备案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罗山县电力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申请表 申请主体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 信阳华祥电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罗山县分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南省罗山县委员会电力接入工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 91411521MA45CFG4X1 业执照号 项目地址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宝城街道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信潢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信息 法定代表人 张国兵 固定电话 身份证号码 41302819741210009X 移动电话 13603767821 身份证号码 41302819820718003X 移动电话 13939705759 委托代理人信息 委托代理人 固定电话 罗伟 特别说明: 本单位已对本表信息进行确认并核对无误,同时承诺按时提交“施工方案”等材 料,各项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受理人: 年 月 受理人 日 联审意见: 县自然资源局 (公章) 月 日 年 联审意见: 县城市管理局 部门意见 反馈 年 (公章) 月 日 年 (公章) 月 日 联审意见: 县公安交通 管理部门 联审意见: 县交通运输局 审批意见 □根据上述意见,允许施工。 □申报方根据上述意见,承诺限时完成施工方案调整提交,允许施工。 □申报方根据上述意见,做好施工方案调整,重新报审。 (公章) 年 月 申报方 承诺 (公章) 年 月 日 日 我方承诺,将在 前根据上述意见完成施工方案调整提交,若未能及时完 成整改,我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失信惩戒。 承诺方签字:(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