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pdf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18-04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 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 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通知》规定,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 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 表。 2、变更日期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 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4、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原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 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 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根 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 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 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 目; 2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 目; (3)“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简化为“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 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 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 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项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 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 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