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政办字20号 关于印发邹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 知.pdf
邹政办字〔2021〕20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邹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三年攻坚 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邹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3 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组织实施。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1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邹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三年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2021—2023 年) 为创建节水型城市,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保障城市可持续 发展,按照《山东省城市节水评价实施细则》《城市节水评价标 准》(GB/T 51083-2015),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 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 发力”的方针,以提高用水效率、改善水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 可持续利用、实现人水和谐为目标,通过制度、科技、管理等手 段,完善城市节水管理体系,提高城市节水管理水平,增强全社 会节水意识,推动节水减排和再生水利用,实现节水型城市创建 目标,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攻坚思路 切实加强对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节水型城 市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城市社区和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实施难度大,需要全社会的共 同参与和支持。 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 的重要意义,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介进行节水宣传和报道, 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在全市形成“人人关心水、人人节约水”的 良好氛围,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群众基础和精神动力。 建立和完善节水管理网络。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节 水法规,使其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建立科学合 理的水价体系,运用经济杠杆节水;三是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 严格控制开采量,做到开发、利用、保护相结合;四是积极开展 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为创建节水型城市奠定基础。 加大投入,提高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率。一是要有计划地建设 一批节水重点工程和设施,提高我市节水总体水平;二是加大节 水技改投入,鼓励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尤其是工业 用水大户用水循环利用率;三是依靠科学进步,开发推广节水设 备和器具。 (三)攻坚目标 以创建国家节水城市为抓手,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 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方针,健全节水法规和管理体系,重点 推进节水器具改造、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降低漏损率,加快再生 水利用和雨水收集利用示范项目建设,优化“渗水”“蓄水”“用 水”等三个环节,合理利用水资源,使我市节水工作走在全省前 列,确保 2022 年底前通过国家考核组现场检查验收。2023 年底 前完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二、攻坚措施 (一)创建节水型城市基本条件任务分工 1.城市节水法规制度建设。出台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规范 性文件,建立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水 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服务 局) 2.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城市节水管理机构按法律法规 授权履行有关行政管理职能、开展具体节水管理工作。(责任单 位:市委编办、市水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邹城公用 水务有限公司) 3.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建设及执行。按照国家节水统计的要 求,制定城市节水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定期 上报本市节水统计报表。(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统计局、邹 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4.建立节水财政投入制度。有稳定的年度政府节水财政投 入,能够确保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建设与改 造、节水型器具普及、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开展。(责任单位: 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5.城市节水管理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城市节水数字化管理 平台。(责任单位: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6.城市节水宣传及公众参与。依照年度节水宣传主题,制 订和实施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及居民小区 创建工作;利用各类相关宣传周(日)开展节水宣传。(责任单 位:市委宣传部、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服 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相关镇街 及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创建节水型城市基础管理、综合节水、生活节水、工 业节水、环境生态节水指标任务分工 1.城市节水规划。编制城市节水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 体规划;制定落实规划意见措施,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城市 节水规划指标落实率不小于 90%。(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海绵城市建设。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在城市规 划建设及管理各个环节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已建成海绵城市的区 域内无易涝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 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3.城市节水资金投入。设立节水财政资金,将超定额、超 计划累进加价水费纳入财政资金管理,作为节水资金;城市节水 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 0.5‰;城市节水资金投 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 1‰。(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水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统计局) 4.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有城市主要工业、公共生活用水 定额标准;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和自备水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 管理,计划用水率不小于 95%;有公共供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 价实施办法或细则并实施;有自备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实施 办法或细则并实施;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并进行监控管 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水务局、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各镇街) 5.自备水管理。实行取水许可管理制度;严格自备水管理, 自备水计划用水率不低于 90%;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的范围内自 备井关停率达 100%。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各类建设项目和服 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定期开展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责任 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水务局、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各镇街) 6.节水“三同时”管理。有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实 施程序及监督运行管理措施,有对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审核、竣工 验收资料。(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 审批服务局) 7.价格管理。水资源费(税)征收率不小于 95%,污水处 理费征收率不小于 95%;确定特种行业用水范围,制定特种行业 用水价格指导意见或价格标准;有关于再生水价格的指导意见。 居民生活用实行水阶梯水价制度。建立水价调整成本公开或定价 成本监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水务 局、市发展改革局、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市区且不含第一产 业)低于全国平均值的 40%或年降低率≥5%。(责任单位:市 水务局、市统计局、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9.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再生水利用率≥20%。(责 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邹城公 用水务有限公司) 10.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实施区域管网漏损控制评价,城 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 评定标准》CJJ92 规定的修正值指标 2 个百分点。(责任单位: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1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 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 的指标计算 Q 值。(责任单位: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12.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普及率。公共建筑节水型生活用水 器具普及率达到 100%,居民家庭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普及率达 到 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 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13.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创建节水型居民小区,省级节 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1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水务局) 14.节水型单位覆盖率。创建节水型单位,省级节水型单位 覆盖率≥10%。(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水务局、 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 15.特种行业(洗浴、洗车等)用水计量收费率。特种行业(洗 浴、洗车等)用水实施计量收费,收费率达到 100%。(责任单位: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1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应大于全国值的 50%。(责 任单位:市统计局、市水务局、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17.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重复利用率≥83%(不含电厂)。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邹城公 用水务有限公司) 18.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取水 定额》GB/T18916.1~18916.16 规定值的 80%,且不应大于地方 标准值。(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19.节水型企业覆盖率。创建节水型企业,省级节水型企业 覆盖率≥15%。(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水环境质量达标率。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水环境 质量达标率 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责任单 位:市水务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 (三)迎检准备工作 1.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 况的原始资料,根据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 提供各项指标汇总材料及说明、自评结果及有关依据资料。 2.迎检期间考核组将现场检查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 特种用水及水环境情况;随机抽查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 和一般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的节水情况(抽查企业、单位、居 民小区各不少于 5 个,节水器具市场不少于 1 个,按照 1:1.6 的 比例提供备选名单)。(市水务局负责提供城市供水、排水、污 水处理和特种用水现场考核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节水 型社区(小区)备选名单;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负责提 供水环境现场考核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节水型企业备 选名单;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提供节水型单位备选名单;市 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节水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节水器具 经营商户;相关镇街配合做好抽检现场准备)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 年 4 月底前)。召开创建节水 型城市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任务;市政府有关责任部门 和单位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各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 节水型城市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和市民参与 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工作实施阶段(2021 年 5 月—12 月)。各有关镇街、 有关部门对照本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创建节水型城市各项工作, 确保各项指标规范达标。各项工作责任单位负责对考核年限内 (2020 年—2021 年)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完善、归档,市创建 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基础资料,编写申 报材料并按时申报。 (三)自查阶段(2022 年 1 月—3 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 各自职责,做好基础工作,全面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自评总 结,提出整改意见,补齐短板,将相关资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初审阶段(2022 年 3 月—6 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 各成员单位上报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 标准》要求进行自审、总结,达标后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发 改委进行初评。 (五)申报验收阶段(2022 年 7 月—12 月)。根据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与发改委的初审意见,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争取初 审总分达 90 分以上,自审达标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发改委 联合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改委。7 月—12 月,迎接国家 验收专家组对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的考核验收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建 立创建工作领导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 局,负责对创建工作统一进行协调、调度和跟踪督导。各有关镇 街、有关部门要明确机构承担城市节水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城市 节水管理制度,做好城市节水具体工作。 (二)严格时限要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各有关镇街、有关部门一定要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 程,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快速收集、汇总、 整理相关创建资料,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做好经费保障。市财政部门和各镇街要加大资金支持 力度,建立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经费,保障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的顺利开展。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与创建工 作无关的事项和活动。 (四)搞好配合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在市创 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按照分工和工作计划,密 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各有关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负责,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抓好创建工作各项任务 的落实。 (五)严格奖惩制度。对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突出、按时 高标准完成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表 扬;对工作中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目标的单 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影响创建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 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邹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邹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评价指标任务分工表 附件 1 邹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杜庆节 副组长:栾 成 市委副书记、市长 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孔庆国 市委常委、副市长 韩丙海 副市长 田 副市长 野 员:邢凡文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训诗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左新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陈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伟 乔凡英 市科技局局长 王俊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 市财政局局长 亮 王永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唐启征 市水务局局长 郭目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秦仕儒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永鸿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孙传峰 市统计局局长 史 尉 市税务局局长 步士锋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局长 朱长峰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兴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 大束镇镇长 平 田慎建 中心店镇镇长 郑龙弟 北宿镇镇长 孔 浩 钢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绍洲 千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齐高谦 凫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田野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任,唐启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 2 邹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评价指标任务分工表 类 型 序号 指标 项目类型 评价标准 责任单位 提报资料清单 1.提供城市节约用水、城市供水管理、城市排水管理、计划用水 1.应有地方人大或本级政府颁发的 1 城市节水法 规制度建设 基本项 有关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法规或 (一票否 规范性文件; 决) 2.应建立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和长效 机制 6项 基 本 条 件 市水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与定额管理、水资源保护管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非常规水 资源利用、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水平衡测试管理、节 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节水计划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提供 2020、2021 年度实施城市节水管理、节水奖惩等方面的 资料,包括节水节能奖励办法、实施过程的证明材料如签字、 单据等 2 城市节约用 水管理机构 城市节水统 3 市委编办 1.提供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的批复文件,机构内部分工及 节水管理机构应按法律法规授权 市水务局 职责划分、内部管理文件等资料。 (一票否 履行有关行政管理职能、开展具体 市科技局 2.提供 2020、2021 年度开展节水日常培训、节水宣传、节水统 市市场监管局 计、节水器具检查、节水科研项目、节水技改项目、水平衡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试、节水计划管理、节水产品推广等方面的实施及证明资料。 基本项 决) 基本项 计制度建设 (一票否 及执行 决) 节水管理工作 1.按照国家节水统计的要求,应制 定城市节水统计指标体系; 2.应实施城市节水统计制度; 3.应定期上报节水统计报表 市水务局 市统计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提供城市节水统计制度资料。 2.提供城市节水统计报表,节水统计内容全面、详尽。 3.提供 2020、2021 年企业、单位等用户用水、节水情况统计报 表 类 型 序号 4 指标 建立节水财 政投入制度 城市节水管 5 基本项 (一票否 决) 评价标准 责任单位 应有年度政府节水财政投入,确保 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 市水务局 水设施建设与改造、节水型器具普 市财政局 及、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开展 提报资料清单 1.提供 2020、2021 年城市节水预算和批复文件。 2.提供 2020、2021 年财政投入用于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建 设与改造、节水器具推广、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支出明细 基本项 理信息技术 (一票否 应建立城市节水数字化管理平台 应用 6项 基 本 条 件 项目类型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提供城市节水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行资料 决) 1.提供 2020、2021 年度节水宣传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提供在 城市节水宣 6 基本项 传及公众参 (一票否 与 决制) 1.应依照年度节水宣传主题,制订 市委宣传部 和实施宣传工作计划; 市水务局 2.应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居民小区创建工作;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应利用各类相关宣传周(日)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展节水宣传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新闻、媒体等节水工作宣传资料。 2.提供省级、市级、县级节水型单位、企业、居民小区创建工作 资料。组织城区内单位、工业企业、居民小区积极参加 2020 年 省级节水型单位、企业、居民小区创建活动。 3.提供 2020、2021 年度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开展宣传工作有关 资料,组织开展 2020 年城市节水宣传周工作。 4.提供 2020、2021 年度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工作资料, 包括实施方案、宣传资料、影像资料、新闻报道资料等 类 型 序号 指标 项目类型 评价标准 责任单位 提报资料清单 1.应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机构编 制、经本级政府批准实施的城市节 水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 1.提供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及市政府批复文件、规划编制单位 划; 7 城市节水规 划(8 分) 控制项 2.城市节水规划的规划期限为 5 年以 市水务局 上,内容应包含现状及节水潜力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资质、规划目录复印件等资料。 2.提供对照规划内容,撰写的城市节水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说明、 析、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及保障措施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实施评估报告,并对应收集整理相关支撑资料。 3.相关单位提供落实规划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等; 3.应有落实规划的意见措施,开展了 7项 基 础 管 理 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城市节水规划指 标落实率不应小于 90% 1.提供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海绵城市实施方案、规划批复文 件等资料。 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在城 8 海绵城市建 设(6 分) 优选项 市规划建设及管理各个环节落实 海绵城市理念,已建成海绵城市得 区域内无易涝点 市水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综合执法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提供近两年全市范围的新、改、扩建项目再“一书两证”、施 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均有海绵城市专项审核的证明材 料。 3.提供城区易涝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城区易涝点汇总 表、城区易涝点示意图,易涝点整治的方案、文件,实施改造 的工程明细、有关手续、影像资料等。 4.提供 2020、2021 年度城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统计表、 批复文件等资料 类 型 序号 指标 项目类型 评价标准 责任单位 提报资料清单 1.提供城市节水资金投入情况说明。 2.提供 2020、2021 年度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纳入财政 1.应设立节水财政资金; 2.应将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水 费纳入财政资金管理,作为节水资 城市节水资 9 金投入 控制项 (8 分) 金; 3.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 出的比例≥0.5‰; 4.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 资金管理作为节水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会议纪要和城市节水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局 3.提供政府资金用于节水宣传、节水奖励、节水科研、技术推广、 市水务局 非常规水资源(再生水、雨水等)利用设施建设、公共节水设 市综合执法局 施改造与建设(不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等投入的汇总表、明 市统计局 细表及相关资料。 4.提供社会资金用于节水改造、技术革新、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出的比例≥1‰ 7项 基 础 管 理 财政支出数额。 等资金投入情况明细表及有关支撑资料。 5.提供 2021 年度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定额管理 (8 分) 1.提供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情况说明。 水定额; 2.提供 2020、2021 年度水资源公报 2.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计划和自 3.提供 2020、2021 年各用户用水量明细表。根据各用户用水量 备水应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 计划用水与 10 1.应有城市主要工业、公共生活用 控制项 计划用水率不低于 95%; 3.应有公共供水和自备水超定额累 市发展改革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水务局 分析汇总全市用水量前 5 位行业,对标省级相关部门制定的用 水定额。 4.提供 2020、2021 年度非居民用水计划相关文件,计划用水率 进加价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并实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达到 95%。 施; 提供公共供水和自备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办法或细则,及相 4.应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 关实施资料。 强化用水监控管理 5.提供城区内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监控方案,有关监控资料 类 型 序号 指标 项目类型 评价标准 责任单位 提报资料清单 1.应实行取水许可制度; 2.在禁采区和限采区,应有限期关 闭自备井的办法并有计划组织实 施; 11 自备水 管理(5 分) 3.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的范围内不 控制项 得新批自备井;在地下水超采区, 逐步削减超采量,连续两年无各类 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 7项 基 础 管 理 1.提供自备水管理情况说明。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提供取水管理办法、取水许可审批及监管办法等。 市水务局 3.提供现有取用水户依法取得取水许可的相关资料。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4.提供 2020、2021 年自备井关停的实施方案、通知、总结等。 各有关镇街 5.提供实施自备井关停项目的有关资料。 6.提供地下水位、水质的监测报告、资料 水;在地下水禁采区,自备井关停 比不应小于 90%; 4.应定期开展地下水位、水质监测 1.应有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 2.应有“三同时”制度实施程序及监 节水“三同 12 时”管理 (5 分) 控制项 1.提供节水“三同时”管理情况说明。 市水务局 2.提供新改扩建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的制度文件,有关实施程 督运行管理措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序。 3.应有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节水设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3.提供 2020、2021 年度节水“三同时”审查的有关项目资料,如 施审核、竣工验收资料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节水、雨水)图纸审查和竣工验收资料 类 型 序号 指标 项目类型 评价标准 责任单位 提报资料清单 1.提供价格管理情况说明。 1.水资源费(税)征收率不低于 2.提供水资源费(税)征收通知、办法等文件。 95%,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 3.提供 2020、2021 年度水资源费(税)征收情况、数据统计表、 缴率不低于 95%,收费标准不低于 征收比例情况的说明等资料。 4.提供 2020、2021 年度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年度统计表,征收 国家或地方标准; 7项 基 础 管 理 13 价格管理(10 分) 控制项 2.应确定特种行业用水范围,制定 市税务局 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指导意见或价 市水务局 格标准; 市发展改革局 3.鼓励使用再生水,有再生水价格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指导意见或价格标准。 比例汇总表及相关资料。 5.提供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相关文件。 6.提供特种行业(洗浴、洗车等)用水管理及再生水鼓励政策文 件; 7.提供特种行业用水、再生水价格指导意见或价格标准 8.提供水价调整成本公开或定价成本监审管理办法、通知、方案 4.实施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 等有关资料。 本监审公开相关制度。 9.提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情况说明;提供居民用水实行 5.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阶梯水价文件;2020、2021 年度阶梯水价实施情况统计明细表、 票据复印件等;提供居民生活用水计量装表情况及证明材料 1.提供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指标说明,含评价内容、标准、 3项 综 合 节 水 万元地区生 14 产总值 (GDP)用水 量(4 分) 控制项 不大于全国值的 40%或年降低率 不小于 5% 市水务局 市统计局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计算公式、基础数据、计算过程、结果分析、资料来源。 2.提供 2020、2021 年度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 报、水资源公报等。 3.提供 2020、2021 年度城区公共供水总量、用水总量等相关数 据统计表 类 型 序号 指标 项目类型 评价标准 责任单位 提报资料清单 1. 京 津 冀 区 域 , 再 生 水 利 用 率 ≥30%;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城市非常规 15 水资源利用 优选项 (6 分) 1.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指标说明,含评价内容、标准、计算公 ≥20%;其他地区,城市非常规水 市水务局 资源替代率≥20%或年增长率≥5%; 市综合执法局 2.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 6 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式、基础数据、计算过程、结果分析、资料来源。 2.提供 2020、2021 年度非常规水资源(再生水)利用量统计表、 城市污水处理量统计表、城市用水总量统计表。 每低 5%或增长率每低 1%扣 1 分。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3.提供非常规水资源(再生水)利用合同、污水回用、节水器具 高出标准的,每增加 5%加 0.5 分, 回用设施建设等文件 最高加 1 分 3项 综 合 节 水 1.制定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计划,实 施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推进老 旧管网改造,得 2 分; 2.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现行 城市供水管 16 网漏损率 (6 分)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 优选项 标准》(CJJ92)规定修正值指标 2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个百分点 3.考核年限内,城市公共供水管网 漏损率达到标准得 4 分;每超标准 1%扣 5 分,每低 0.5%加 0.5 分, 最高加 1 分 1.提供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指标说明,含评价内容、标准、计算 公式、基础数据、计算过程、结果分析、资料来源。 2.提供城市漏损控制计划、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其他反映漏损 控制的相关资料。 3.提供实施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情况及相 关工程资料(包括立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工程手续的复 印件)。 4.提供供水管网统计表、供水工程现状图 类 型 序号 17 指标 项目类型 评价标准 城市居民生 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不高于《城 活用水量(升 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人·日))) 控制项 责任单位 市水务局 (GB/T50331)的指标计算 Q 值,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其中 Q=下限值+差值的 70% (2 分) 提报资料清单 1.提供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说明,含评价内容、标准、计算 公式、基础数据、计算过程、结果分析、资料来源。 2.提供 2020、2021 年度城市居民家庭生活用水量统计表 1.提供公共建筑和居民家庭节水型器具普及率指标说明,含评价 内容、标准、计算公式、基础数据、计算过程、结果分析、资 5项 生 活 节 水 料来源。 1. 公 共 建 筑 节 水 型 器 具 普 及 率 节水型器具 18 普及率 控制项 (5 分) 100%;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提供生活用水器具市场名单以及抽检市场名单。 3.提供各类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执法资料,包括有关检查通 2. 居 民 家 庭 节 水 型 器 具 普 及 率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知、检查记录、影像等资料。 100%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4.提供对辖区内用水量排名前 10 位的公共建筑用水单位检查情 况,包括检查的通知、检查记录、影像等资料,要求节水型器 具使用率达到 100%。 5.提供淘汰用水器具、推广节水器具相关文件 1.提供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指标说明,含评价内容、标准、计 节水型居民 19 小区覆盖率 (3 分) 控制项 ≥1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水务局 算公式、基础数据、计算过程、结果分析、资料来源。 2.提供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批复命名文件及创建验收资料。 3.提供 2020、2021 年度城市建设统计年报、水资源公报 类 型 序号 指标 项目类型 评价标准 责任单位 1.提供节水型单位覆盖率指标说明,含评价内容、标准、计算公 节水型单位 20 5项 生 活 节 水 覆盖率 提报资料清单 控制项 ≥10%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式、基础数据、计算过程、结果分析、资料来源。 2.提供省级节水型单位批复命名文件及创建验收资料 (3 分) 1.提供特种行业(洗浴、洗车等)用水计量收费率指标说明,含 特种行业(洗 21 浴、洗车等) 用水计量收 评价内容、标准、计算公式、基础数据、计算过程、结果分析、 控制项 100%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费率(2 分) 资料来源。 2.提供供水范围内特种行业用水户清单,实施计量的特种行业用 水户及用水量清单。 3.提供实施计量的特种行业用水户收费统计表、相关票据 1.提供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说明,含评价内容、标准、计 万元工业增 22 4项 工 业 节 水 加值(GDP) 用水量 控制项 不大于全国值的 50% 市统计局 算公式、基础数据、计算过程、结果分析、资料来源。 市水务局 2.提供 2020、2021 年度统计年鉴、国民经营和社会发展统计公 (4 分) 报、水资源公报 1.提供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说明,含评价内容、标准、计 市统计局 工业用水重 23 复利用率 (4 分) 控制项 ≥83%(不含电厂)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水务局 算公式、基础数据、计算过程、结果分析、资料来源。 2.提供 2020、2021 年度统计年鉴、国民经营和社会发展统计公 报、水资源公报。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3.提供城区内 2020、2021 年度各工业用水户用水情况统计表、 重复利用情况统计数据 类 型 序号 指标 项目类型 工业企业单 4项 工 业 节 水 24 位产品用水 评价标准 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取水定额》 控制项 量(3 分) GB/T18916 规定值的 80%,且不大 于地方标准值 责任单位 提报资料清单 市水务局 1.提供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指标说明,含评价内容、标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统计局 25 覆盖率 控制项 ≥15% 市水务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分) 1项 环 境 生 态 节 水 26 城市水环境 质量(6 分) 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 100%, 控制项 市水务局 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城市集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 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 2.提供城区内各类工业企业用水量达标情况统计数据,并逐个对 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达标情况进行说明 节水型 工业企业 计算公式、基础数据、计算过程、结果分析、资料来源。 市分局 1.提供节水型工业企业覆盖率指标说明,含评价内容、标准、计 算公式、基础数据、计算过程、结果分析、资料来源。 2.提供省级节水型工业企业批复命名文件及创建验收资料 1.提供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指标说明,含评价内容、标准、计算公 式、基础数据、计算过程、结果分析、资料来源。 2.提供 2020、2021 年度地下水监测资料、地表水监测报告。 3.提供实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有关资料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1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