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修缮项目管....pdf
榕职院综〔2019〕12 号 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 为规范学院修缮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 法律、法规及现行相关制度,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修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经 2018-2019 学年校长办公会第 10 期研究 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 1 月 28 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28 日印 1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及师生生活正常秩序,规范修缮项 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现行 高校财务以及学校有关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修缮项目是指在学校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物、 构筑物上进行的,以恢复和改善相关设施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的施工 作业,以及为改善环境、提高设施使用效率所新增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后勤管理处是学校修缮项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全院修 缮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学校各单位为学校修缮项目申报单位,负责项目申 请事项,参与论证、合同履约、验收等工作。 第四条 每年 10 月份,后勤管理处提出次年度修缮经费,经学校领 导审核同意,按学校规定程序审定后列入学校年度修缮经费。 第五条 修缮项目分为:一般修缮、应急修缮、突发紧急修缮。 (一)一般修缮。一般修缮是指项目造价 10 万元以下(不含 10 万元) 的工程,项目“按月汇总”实施。 (二)应急修缮。应急修缮是指项目造价 10 万元以下(不含 10 万元) 的工程,因无法预计的原因(临时任务、活动),采用“按月汇总”实施 不能满足任务要求,需要应急修缮的工程。 (三)突发紧急修缮。突发紧急修缮是指房屋、基础设施(供水、供 电、排涝、漏水、消防、排污、爆管、防火、防盗等)发生损坏,危及师 生安全或严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需立即处置的工程。 2 第二章 第六条 立项申请 项目申请。学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管理的实验实训室、专用 房、办公用房的改造及修缮申请工作,后勤管理处负责公共区域改造及修 缮申请工作。 第七条 一般修缮 (一)申请。一般修缮由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建设需求负责填写《福 州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修缮(含劳务)项目审批表》(附件 4)提出申请, 经后勤管理处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方案。项目申请经审批同意,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牵头项目实地 勘察,并拟定维修方案报后勤管理处领导审批(见附件 5)。 (三)预算。后勤管理处根据审批的维修方案,组织项目预算编制、 审核工作,由后勤管理处编制预算,报学校监察审计处安排工程造价工作 室进行预算审核,后勤管理处负责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基建修缮项目 预算审批表》(附件 6),按学校资金使用审批权限上报校领导审批同意。 (四)汇总立项。原则上每月 25 日,由后勤管理处汇总已预算审核 项目,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立项。 (五)实施。每月汇总的立项金额大等于 10 万元的项目由后勤管理 处负责送校招标办开展招投标工作,每月汇总的立项金额小于 10 万元项 目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按规定从学校施工库内随机选取施工单位承担项目 实施工作。后勤管理处负责与施工单位进行项目方案、预算等相关资料的 对接,并下达任务单,确保施工及时。 第八条 应急修缮 (一)由使用部门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应急修缮(含劳务)项目 立项审批表》(附件 7),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予后勤管理处。 3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制定维修方案,项目预算编制,按规定上报校 领导审批。 (三)后勤管理处负责从学校施工库内随机选取三家施工单位,在规 定时间节点同时报价,报价低者承担项目实施工作。 第九条 突发紧急修缮 (一)由后勤管理处采取口头汇报,经校领导同意后,按突发项目类 型选定施工单位,立即进行现场勘查和组织抢修。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事后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突发紧急修缮(含 劳务)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 8)的方式按学校资金使用审批权限报批。 第三章 第十条 施工管理 后勤管理处负责与学校施工企业库中的施工单位签订年度 修缮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组织实施,并建立评价机制。 第十一条 入库企业应向学校缴纳年度履约保证金 5 万元作为项目 施工质量保证金、公共设施恢复保证金和垃圾清运保证金,施工产生的垃 圾要及时运出校外,不得送往校内垃圾转运站。 第十二条 现场管理。项目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学校使用部门 项目、后勤管理处项目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认真检查项目实施,定期向部门 领导报告履行情况。 第十三条 材料进场。建筑材料应严格按方案要求的规格、技术指标、 数量需求,材料进场应提前 24 小时通知学校项目管理组进行验收,并出 示完整的质量证明材料,填写《进场材料验收单》(见附件 9),经验收 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第十四条 隐蔽验收。按照《基建与修缮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试 4 行)》(榕职院综〔2015〕34 号)的相关要求实行。 第十五条 工程变更。遇到修缮材料或施工位置、技术要求变更时, 施工必须填写《工作联系单》(见附件 10)明确变更情况,经批准后方 可实施。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先全面自检, 自检合格后,再通知学校项目管理组申请验收;由后勤管理处按照规定 5 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工作,邀请学校使用部门、监督人员验收,填写《修 缮项目验收单》(见附件 11),并做好项目验收后的移交工作。 第十七条 资料归档。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图纸、施工过程、验收 等内业资料由基建管理员具体管理;项目预算、审核以及结算等审批文件 由后勤管理处造价管理人员具体管理;施工完毕后,后勤管理处项目管理 人员将结算内业资料移交后勤管理处造价人员审核;项目审计结束一个月 内,由后勤管理处项目管理人员整理汇总,统一交予后勤管理处档案管理 员。 (一)内业资料应按资料分类建立案卷盒,分专业存放保管,并编目 录。 (二)内业资料应确保资料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签字应 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 的形式,不得接受经涂改过的报审资料,并于每月审核整理过的资料。 (三)后勤管理处应建立内业资料的收发、传阅制度,确保内业资料 收集整理及时、真实有效、完整有序,具有可追溯性。对于已归档案资料, 如需外借则按一定程序和规定办理借用手续,档案资料员负责收回。 第四章 结算报销 5 第十八条 项目结算。学校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 工作,送审的工程结算审计资料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一式三份,一份用于项 目结算审核,一份用于财务报销,一份留存。项目经竣工验收后,施工单 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报 送后勤管理处,经学校项目现场管理组审查后,报学校监察审计处安排造 价工作室进行结算审核,由后勤管理处造价人员负责填写《福州职业技术 学院基建修缮项目结算审批表》(见附件 12)并报送相关领导审批。经 审核审批后,一次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第十九条 学校修缮项目款项支付前,学校财务处应对款项的内容和 金额、单位名称和账户及支付依据等进行审核,支付时必须附有完整、合 法的支付凭据。 第二十条 后勤管理处项目管理人员负责项目款项的支付、报销工 作,将真实、完整的项目结算、报销等相关资料按学校规定报财务处。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设项目在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由后勤管理 处负责联系该项目施工单位上门免费维修,使用部门配合协助,并将施工 单位维修情况备案。 第五章 第二十二条 违规处罚 后勤管理处加强对咨询造价、施工库动态管理,并建立 相应评价机制,对每个建设项目进行分析、总结,并对相应的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进行评估。评估实施效果优秀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列入学校 优质施工名单;评估实施效果较差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列入学校不良施 工名单,予以淘汰。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规定违反操作规程,或因组 6 织管理不善,造成学校的财物损毁、丢失,施工单位应赔偿一切损失,因 此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施工单位应负经济和法律的全部 责任。 第二十四条 项目施工过程发现有违反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及工程 质量标准与施工验收规范不符时,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改正。检查不符合要 求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罚款 5000 元,第三次将取消施工单位继 续承包项目的资格,并同时将该施工单位列入学校不良企业名单,今后不 予参加学校项目建设。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负责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未经检验合格不得 进场,如有发现漏检进场的,学校不予结算。 第二十六条 项目隐蔽工程及重要结构部位未经学校项目现场管理 组检查、签认,不允许继续施工,否则将作返工处理,并对施工单位及责 任人进行罚款,每次罚款 2000 元。 第二十七条 项目验收不合格,后勤管理处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 整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给予警告,第二次验收不合格扣除修缮审核价的 10%,第三次取消施工单位承包项目的资格,由学校施工库中其他施工单 位承担整改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项目修缮款中扣除。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超过一个月还未能将完 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将上报学校领导审批不予 以结算,并将该施工单位列入学校不良企业名单。 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在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未限期 整改,由后勤管理处抽选学校施工库中的施工单位承担整改工作,整改费 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并同时将该项目施工单位列入学校不良企业名 单。 7 第六章 第三十条 纪律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基建、修缮项目工作 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 供有关材料;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凡参与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 法依规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第三十二条 学校申报部门因设计需求填写不完整、现场管理不到位 等原因导致项目设计时间拖延、工程质量问题,要视情节追究使用部门相 应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学校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善,导致工程进度、质 量和安全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或者不按照批准方案施工 的,或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房间主要使用功能,学校后勤管理 处有权令其立即停工。对违规施工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责任单位应负责恢 复原状、赔偿损失,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批而擅自安排实施工程建设项目, 学校财务处不予支付相应工程款项,学校监察审计处不进行工程审计。情 节严重的,按照学校责任追究制度,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第七章 第三十六条 附 则 本办法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原学校或部门有关 8 修缮管理的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未尽事宜,按 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一般修缮项目工作流程图 2. 应急修缮项目工作流程图 3. 突发紧急项目工作流程图 4.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修缮(含劳务)项目立项审批表 5.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修缮方案审批表 6.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基建修缮项目预算审批表 7.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应急修缮项目审批表 8.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突发紧急修缮项目审批表 9. 进场材料验收单 10. 工作联系单 11. 修缮项目验收单 1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基建修缮项目结算审批表 9 附件 1: 申请修缮单位(部门)向后勤管理处提交修缮申请,由基建经办人负责现场 勘察,提出修缮相关措施,并绘制工程简易图纸(照片) 。经批准后,送后 勤处造价人员进行预算编制 后勤处造价人员根据项目工程量以及修缮要求,开展预算编制工作,并报学 校监察审计处安排学校造价工作室审核 基建经办人按规定汇总当月 25 日前审核完成的修缮项目,开展立项审批工 作 立项审批后,基建经办人按规定在校内施工企业库抽选施工单位 由基建经办人与施工单位核对项目内容和要求后,下达实施任务单 基建经办人负责现场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包括材料进场、中间隐蔽项目等, 如遇施工过程中的隐蔽等项目,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及时通知基建经办人 到场验收,经验收后方可进入下步工序,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材料(附照片、 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基建经办人应核对施工内容,检查工作质量,并做好 检查记录(现场拍照)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后勤部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 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单,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 施工单位应在项目验收后 20 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结算材料,经后勤管理处 审查后,报学校监察审计处安排学校造价人员负责组织结算工作 项目经结算审核完成后,基建经办人负责在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项, 并收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10 附件 2: 由后勤管理处提交修缮申请,由基建经办人负责现场勘察,提出修缮相关措 施,并绘制工程简易图纸(照片)。经批准后,送后勤处造价人员进行预算 编制 后勤处造价人员根据项目工程量以及修缮要求,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预算编制经院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基建经办人从施工企业库中随机抽取三家 企业,并组织现场勘察,按照预算金额进行报价,报价低者负责实施 基建经办人负责现场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包括材料进场、中间隐蔽项目等, 如遇施工过程中的隐蔽等项目,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及时通知基建经办人 到场验收,经验收后方可进入下步工序,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材料(附照片、 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基建经办人应核对施工内容,检查工作质量,并做好 检查记录(现场拍照)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后勤部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 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单,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 施工单位应在项目验收后 20 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结算材料,经后勤管理处 审查后,报学校监察审计处安排学校造价人员负责组织结算工作 项目经结算审核完成后,基建经办人负责在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项, 并收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11 附件 3: 基建经办人员填写《突发紧急项目审批表》,并报校领导审批 经审批后,基建经办人员按规定在校内施工企业库抽选施工 单位 基建经办人员按要求立即组织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并严格监 管施工过程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后勤部门会同 相关单位(部门)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单,同时对施工单 位进行满意度测评 施工单位应在项目验收后 20 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结算材料, 经后勤管理处审查后,报学校监察审计处安排学校造价人员 负责组织结算工作 项目经结算审核完成后,基建经办人员负责在 20 个工作日内 支付工程款项,并收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12 附件 4: 维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使用部门联系人 项目现状 联系电话 是否改变原建筑结 构和水、电、暖和 气线路等情况 房屋面积、用途 变化情况 项目维修 初步方案 报修单位意见: 后勤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校领导审批意见 备注 注: 申请部门在填写申请项目及理由时应详细写清楚维修项目的种类和损坏情况; 13 附件5: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简易 图纸 (照 片) 维修 方案 后勤 管理 处意 见 注:1.简易图纸(照片)可建立附页; 2.修缮方案必须明确材料和施工要求,以满足预算审核要求 14 附件 6: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系人 修缮内容 联系电话 预算金额 经费来源 审核金额 核减金额 预算人员 意见 审核人员 意见 后勤管理处 意见 纪检监察审计处 意见 学校领导 意见 15 附件7: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使用部门联系人 项目现状 联系电话 项目维修 初步方案 报修单位意见: 后勤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校领导审批意见 备注 16 附件 8: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联系人 项目现状 联系电话 项目维修方案 后勤部门意见 校领导意见 备注 注:1.项目现状要写明问题重点,产生的影响; 2.维修方案要简要写明维修措施。 17 附件 9: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联系人 验收时间 验收情况 材料名称 数量 单位 品牌 验收人 施工方 注:1.材料进场验收及时进行,未经验收不得进行施工。 2.材料验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照片或合格证的方式作为附件。 18 合格情况 附件 10: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联系 人 发文日期 工作事宜 项目负责 人 造价师(员) 签 收 人 19 附件 11: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维修地点 工程造价 工程质式 包工包料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验收内容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上述工程按合同规定施工,质量合格,工程质量总体 学校验收小 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合格,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组验收意见 后勤管理处 参加验收 使用部门 人签字 学校验收人员 验收日期: 20 年 月 日 附件 12: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施工单位 合同类型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竣工验收时间 计划工期(天) 合同金额 送审金额 审核金额 增减金额 初审人员 意见 审核人员 意见 后勤管理处 意见 纪检监察审计 处意见 学校领导 意见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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