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组[2017]21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海医组〔2017〕21 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 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基层团组织: 现将《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 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 年 9 月 1 日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 年 9 月 1 日印发 1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 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推 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 (组通字〔1992〕18 号)中的有关规定,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是党赋予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 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助手与后备军的需要;也 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 凝聚力的需要。发展优秀团员入党,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年轻 党员的比重,有利于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加 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巩固、教 育和引导团员在青年中的先进性,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 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深入做好“推优”工作, 使“育优”和“推优”有效衔接,对加强我校党的建设,严把 入党入口关,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为规范各学院党团组织的 “推优”工作,特制定《海南医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 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各学院党团 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有力措施,努力 使“推优” 工作在基层落实、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 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 2 优”),是培养新世纪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需要;是加强党 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加强和改进团的 工作,增强共青团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的需要。为了加强各学院 党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做好我校“推优”工 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 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 年 11 月 14 日通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七次全 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 年 6 月 20 日通过)和中共中央组织 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 象工作的意见》 (组通字〔1992〕18 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 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 第二条 “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入党的必不可少的基础 环节,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并列 入党、团组织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之中。 第三条 开展“推优”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 指导,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适应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决心为社会主义和 共产主义献身的优秀团员吸收到党内来,在我校形成以党员为 核心的青年骨干队伍,改善党员分布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的整 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第四条 在校的 28 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 发展,并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 年党员的主渠道,使优秀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 来源。 3 第五条 “推优”工作要与“育优”的工作重点紧密结合, 要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团员,在团的各项工作中 发挥骨干作用的学生干部作为推荐的重点。 第六条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在所在学院 党组织指导下,在校团委和各级分团委的组织下,坚持自下而 上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坚决反对和杜绝片面追求数量,不讲质量的不良倾向。 第二章 “推优”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七条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中国共 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 年 11 月 14 日通过)规定的党员条件,准确理解和掌握党员标 准的时代特征,真正把团员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既要 防止求全责备,也要避免降低标准。 第八条 推荐对象:我校年龄在 18-28 周岁的且具有 1 年 以上团龄的在籍团员青年。 第九条 推优名额: “推优”大会前各团支部应按一定比例 (≤5%)确定候选人并向所在党支部及辅导员汇报,各分级团 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校团委申请增加名额项目(≤20%),经讨 论通过后可确定增加。名额确定应遵循学校党委组织部提出大 一大二积极发展,大三稳定发展,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将优秀 团员推荐给党支部的策略。 第十条 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为: 一、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热爱中国共 4 产党,坚决拥护和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 路线。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重大政 治问题上立场坚定,对党的历史、现状以及党的基本知识有较 全面地认识。 二、入党动机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经常向党组织如 实汇报思想、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 评,进步较快;共产主义信念坚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 人三者利益;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体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言行一致;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需满 6 个月。 三、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 固,有献身医疗卫生事业的精神。在学风建设、内务卫生、文 体活动等方面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故缺席或请假校、院班 团组织生活超过两次(含)者不予推优。 四、综合素质较高。遵纪守法,组织观念、集体观念强, 在集体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社会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认真, 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能密切联系群众,与 同学相处融洽,群众基础好、威信较高。 五、具有青年志愿者精神。坚持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 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在青年一代中发扬奉献、友 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志愿海南注册服务时长需 满足累计 25 小时。 第十一条 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一、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 “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等称号者;各类 5 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二、在各级(国家级、省级、校级)比赛中获奖者。 三、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 出的团员。 四、对学校有特殊贡献者。 第十二条 凡在校期间曾受过校内处分者,至少一年内不 予“推优” 。凡被确定为“推优”对象后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和处 分,取消“推优”资格,并暂停推荐资格一年。 第十三条 在满足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上,各学院党团组 织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满足其他具体条件的条例进一步确定 推荐对象。 第十四条 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 于相应处分。 第三章 “推优”时间和程序 第十五条 团员“推优”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两次,时间分 别为每年的 4 月和 11 月。 第十六条 每学期第二周各级分团委向校团委通报本学期 “推优”计划,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并提出建议推荐的 优秀团员名额数。 第十七条 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全体团员对符合推 荐条件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一、 “推优”大会要求: (一) 召开团员大会,须由所在支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人 员参加,保留团籍的党员及年龄不满 28 岁的学生党员应参加推 6 优大会。 (二)至少有一名分团委干部参加大会,并监督大会过程。 二、 “推优”大会程序: (一)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认真填写《 “推优”会议记 录表》。 (二)选举前由团支部组织委员向大会要宣读大会流程、 “推优条件”以及被推荐人的综合考察情况。 (三)被推荐人在大会上作自我介绍,态度必须严肃端正, 介绍内容应按推优标准准备,包括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 各方面的情况,重点在于思想情况,尤其是入党动机;介绍中 必须客观、公正、明确地指出自己的缺点与不足。 (四)支部成员充分讨论,可对被推荐人进行点评,就模 糊的问题提问甚至质疑,点评一定要保证客观公正,必须指出 选人的缺点与不足。 (五)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投 票为差额选举,淘汰比例为 1:1.2,被推荐对象得票数达到出勤 人数的 60%以上为有效结果。 (六)记录推优结果。 (七)团支部委员会写出推荐意见,报其所属学院团委审 定。 第十八条 推荐对象需填写《海南医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 荐表》 ,推优有效期为两年,两年之内没有发展的,应重新进行 推荐。 第十九条 各级分团委审批后,将推荐表及《海南医学院 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上报校团委签署意见(每年 4 月和 7 11 月的第 4 周,过期不再受理),通过后将推荐对象的相关材料 转至所属党支部,最后报党委审批,形成推荐决议,在党支部 备案。各学院党总支对“推优”对象审查通过后,需自行拟定 规定进行考察,不符合者则取消其资格。推荐表应妥善保管, 丢失一概不予以补办。 第二十条 各级分团委应实行公示制度,向全院团员公布 确定的入选名单。公布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并标明举报电话或 邮箱。 第二十一条 跨学院转专业的团员青年发展入党,原单位 团组织已作为“推优”对象向党组织推荐的,推荐意见在一年 内有效;超过一年的仍应与其他团员一起参加“推优”。 推荐对象,在校期间发展入党的,推荐材料随入党积极分 子考察材料一起归入本人档案;在校期间没有发展入党的,推 荐材料应连同考察材料一起寄往其所去单位党组织。 第四章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第二十二条 党团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团员的培养教育,努力提高 他们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团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二十三条 党团组织要通过团校、业余党校、党章学习 小组和马列学习小组等载体,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 历史、党的基本知识与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及党的优良传统和 作风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贡献力量和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二十四条 党团组织要进一步落实对推荐对象的培养教 8 育措施,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 进行帮助教育,对其中已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党团组织要 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并指派专人作为其培养联系人进行培养。 如出现不符合积极分子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被推荐为积极分 子的资格。 第二十五条 党团组织应围绕“推优”和党建工作,在入 党积极分子中积极主动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让他们在活动中 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第五章 第二十六条 对党团组织的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将“推优”工作列入重 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主动关心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 工作。 一、指导和帮助共青团建立健全基层团组织,注意选拔优 秀青年党员担任团干部,不断提高基层团干部的政治素质,选 好配齐团组织的领导班子。 二、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对团组织开展“推优”工 作提出要求,应结合团组织“推优”情况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 划。 三、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团组织关于“推优”工作的汇报, 积极帮助团组织解决在“推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每年对“推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注意总结经验, 抓好落实,促进“推优”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七条 各分级团委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 作的指导,并将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 9 团组织工作和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 战斗力,提高“推优”工作的自觉性。 二、积极主动地经常分析和研究“推优”工作中出现的新 情况、新问题,向党组织反映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情况,主动 争取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协助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三、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总结“推优”工作的经验, 使“推优”工作逐步程序化、制度化、常态化、民主化、科学 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共青团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附件: 1.海南医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2.海南医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 10 附件一 海南医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姓名 性别 班级 何时 入团 年龄 个 人 简 历 培综 养合 考情 察况 主 要 表 现 及 推 荐 理 由 11 民族 籍贯 何时提出 入党申请 团内外 职 务 团 员 评 议 意 见 签 名 : 年 学 院 团 委 意 见 月 日 签 名 : 年 上 级 团 委 意 见 月 日 签 名 : 年 党 总 支 意 见 月 日 签 名 : 年 备 注 12 月 日 附件二 海南医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 报送单位(盖章): 序 号 学号 姓名 出生年 性别 民族 月 ( 籍贯 团支部 团支 部总 人数 团内外职务 年) 入团时 申请入 推优时 省级及以上获 间 党时间 间 奖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表人: 联系方式 : 审核人 : 13 备注 目 录 海南医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样表)……………………………2 海南医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样表)………………………4 说 明 一、经支部大会讨论,被确定为推荐对象的,填写此表。 二、该表由各级党团组织、团支部和推荐对象填写,填写完后, 在所属党支部备案。 三、各学院按时上报《海南医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和《海 南医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至校团委签署意见(每年4月和 11月的第4周) ,过期不再受理。 四、各学院党总支对“推优”对象审查通过后,需自行拟定规 定进行考察,不符合者则取消其资格。推荐表应妥善保管,丢失一 概不予以补办。 14 表一 海南医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姓名 同身份证 性别 × 年龄 班级 班级简称+团支部 何时 入团 ××××年×× 月 同身份证 只写数字 民族 何时提出 入党申请 同身份证 不加“族” ××××年×× 月 籍贯 省市(县) 例:海南海口 团内外 职 务 正担任的职务 从上小学填起,填写起止年月和从事工作或岗位 (注意时间格式,月份不加 0,至今前不加横杠, “就读前”不加逗号) 个 人 简 历 培综 养合 例文: ××××.9~××××.6 就读于××小学 ××××.9~××××.6 就读于××中学 ××××.9~××××.6 就读于××中学 ××××.9 至今 就读于海南医学院 将培养期间(6 个月-1 年)的培养考察情况得起止时间、过程(含政治觉 悟、思想品德、平时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表现等)、结论(包括不足之处) 综合后填入此栏。 例文:该同志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秀,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先锋模 范作用,表现突出。平时学习刻苦,工作认真,遵纪守法,乐于助人,积极参 察 况 加活动,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但对党的历史了解还不足。 考情 主 要 表 现 及 推 荐 理 由 在团支部会议充分考察被推荐对象的基础上进行填写,简述其政治上,工 作中的表现以及组织观念,组织纪律性等情况,把支部团干的综合意见填入此 栏,团支部确定推荐对象的主要依据(指优点)。 例文:该同志思想方面积极进取,讲道德,守诚信;学习上刻苦认真,脚 踏实地;工作上认真,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校、院、班级各项活动;生活 上经常帮助他人。平时自觉以党员标淮要求自已,努力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综上所 述,××同志是一名优秀的共青团员,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特推荐其作为党 的发展对象。 15 团 员 评 议 意 见 学 院 团 委 意 见 上 级 团 委 意 见 党 总 支 意 见 主要填写确定推荐对象所属团支部团干的最终综合意见,落款处团支部书 记签字,若为确定推荐对象为团支部书记,则由班长签字。 例文:本支部于××年××月××日,召开团员大会,对××同志进行了 民主评议,该同志积极上进,学习刻苦,态度诚恳,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 极向党组织靠拢,一致认为其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向党组织推荐其 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签 名 : ××× ××××年 ××月 ××日 填写学院团委对确定推荐对象资格的审议意见。 例文:临床学院团委认为,经过一年(多长时间)的培养考察,××同志 已基本具备(接近)党员条件,可以推荐,特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签 名 : ××× ××××年 ××月 ××日 由上级团委填写对确定推荐对象资格的审议意见。(当月第四周报送上级 团委) 例文:根据学院团委推荐意见,校团委对××同志作了进一步的考察,并 于××年××月××日召开会议,经过讨论研究,同意推荐××同志作为党的 发展对象。 签 名 : ××× ××××年 ××月 ××日 由党总支填写对确定推荐对象资格的审议意见。 例文:经党总支(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确定××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或 发展对象)。××同志的培养联系人由××、××两位同志担任。 签 名 : ××× ××××年 ××月 ××日 备 注 16 海南医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 表二 报送单位(盖章): 序 号 学号 姓名 (××××年) 出生年 性别 民族 月 籍贯 团支部 团支 部总 人数 同身份 1 阿拉伯数字 例:150101000 ××× × 团内外职务 入团时 申请入 推优时 省级及以上获 间 党时间 间 奖情况 阿拉伯数字 阿拉伯数字 阿拉伯数字 证 省市(县) 班级简称+团支部 阿拉伯 例:199608 不加 例:海南海口 (不要有“班”) 数字 “族” 正担任的职务 例:200806 例:201610 阿拉伯数字 (填写大学期间的任 格式:201705 获×× 应具有 1 年 应递交 6 个 例:201711 职) 以上团龄 月以上 2 3 4 5 6 7 8 9 10 填表人:×××(学生负责人) 联系方式:××××××××××× 审核人:×××(学院负责老师) - 17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