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3组博士后学生管理规定.pdf
503 组博士后、学生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组织纪律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考勤制度 为了提高工作、学习效率,无特殊情况,建议所有博士后、学生都到实验室 工作和学习。不赞成工作时间待在宿舍学习。秘书负责考勤统计,对于严重缺勤 者,秘书应掌握其动态,本人向导师/辅助导师说明情况。 第二条:请销假制度 为了及时掌握博士后、研究生的安全动向,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旷工,严格执 行请销假制度。无论节假日与否,离开大连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应本人办理 手续,填报请假单,导师签字后交研究生部,经批准后方能生效。除非特殊情况,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研究所连续超过 10 个工作日,给予退学处理。 第三条:培养制度 为了避免团队学术方向分散,博士后和研究生都必须在开题报告确定的方向 上开展工作。 1. 开题报告:博士后入站后 3 个月内进行开题报告。研究生入所后一个月 内确定论文选题,3 个月内进行开题报告。 2. 转博考核:学术型硕士转博考核,综合考虑导师/辅助导师意见、学生基 础课学习及论文进展情况,确定其是否具有转博考核资格。 3. 中期考核:其目的是对博士论文答辩前的一次预审,只有博士论文工作 已具雏形者(在论文方向上至少有一篇 research article 发表)有资格申请中 期考核。希望通过中期考核进一步凝练博士论文科学创新点,按时完成博士论文 工作。未在博士三年级或直博五年级前进行中期考核或考核不通过者,停发等级 奖学金。 4. Seminar 考核:该考核是博士生培养阶段的必修课程,研究所统一组织。 Seminar 题目要和导师/辅助导师商议确定,经研究组长审核通过后方能申请报 名。未完成者,不允许进行博士论文答辩。 5.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入学四年后(中期考核前后) ,如确属达不到博士研 究生培养要求,无法在学习年限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本人申请或导师建议,可 终止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若已有一定的工作进展,可申请转硕,报研究所学位 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申请硕士学位。若不能达到 硕士学位要求,则办理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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