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流程及相关管理办法(20211008).pdf
经济学院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流程及相关管理办法 为规范经济学院学位授予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 以及《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经济学院的 实际情况,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办法。 一、 学习年限及中期考核 我校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弹 性学习年限为 3 至 6 年。 按照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济学 院博士生教育指导小组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对学生进行中期 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学科综合水平考核、科研能力评价、综合技 能考核等。中期考核前,博士研究生需填写《中期考核表》并交给学院 研究生教育中心。 二、开题 博士研究生修满《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且通过中期考核后,可向经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开题申请。学 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开题审核小组,每年 5 月和 11 月组织开题报告会, 对申请人的开题报告进行审核,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投票决定是否 通过开题审核。未通过开题的博士生,应对其开题报告进行系统修改, 重新提出开题申请。 三、论文写作 通过开题的博士生在其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写作,至正式答辩, 论文撰写不应少于 1 年的时间。 四、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完成博士论文的博士生,如果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 位科研成果的规定》要求,可向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提出预答辩申请,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提出预答辩申请的专业情况,组织成立相应 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学院每年 3 月上旬和 9 月上旬组织两次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拟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生需在每年 1 月 10 日或 7 月 10 日前向学院提交“预答辩申请表” 。预答辩结论实行无记名票决制,选 票设置“合格”和“不合格”两个选项。预答辩结论经预答辩委员会 1/2 以上委员同意,方为“合格”。预答辩合格者,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 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论文做必要的修改完善,修改稿须经导师和预答辩委 员会审核,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程序。预答辩不合格 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程序,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的修改意见 和建议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大的修改,时间不少于 3 个月,修改稿 经导师审阅同意,可再次申请预答辩。 五、正式答辩 依据《东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及匿名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 通过校外匿名评审的博士生,可向学院提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提 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学院每年组织两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时间为每年的 6 月和 12 月上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成立答辩委 员会,对提出答辩申请的博士生进行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可按 研究生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博士学位;未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 需对其论文进行系统修改,并在半年后申请参加下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六、其它 其它有关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定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经济学院 20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