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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南市2023年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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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 2023 年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实施办法 为提高粮食生产奖补政策的导向性、针对性、激励性,广泛 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稳定农民生产效益,根据《关于切 实抓好 2023 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龙办字〔2023〕3 号)精 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对象 从事粮食生产的一般种植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 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奖补项目及标准 (一)粮食种植奖补。按照“谁种谁得、多种多得”的原则, 鼓励发展规模化种植,种植中稻、再生稻的不予奖补。对种植双 季稻 50 亩(不含)以下的,奖补 150 元/亩(其中早稻 100 元,晚 稻 50 元) ;对种植双季稻 50 亩(含)至 100 亩(不含)的,奖补 250 元/亩(其中早稻 150 元,晚稻 100 元);对种植双季稻 100 亩以 上(含)的,奖补 350 元/亩(其中早稻 200 元,晚稻 150 元) 。脱 贫户、监测对象种植双季稻享受产业奖补政策,不重复奖补本项 政策。 (二)双季稻种植奖励。鼓励发展“双季稻”栽培,对种植 双季稻(早稻+晚稻)的种植主体按照晚稻面积奖励 100 元/亩。 (三)早晚稻集中育秧补助。对在龙南市范围内开展早晚稻 育秧 3 亩以上(含)并兜底托管种植的村集体给予 2000 元/亩奖 — 2 — 补(秧田面积的认定:按培育种植 30 亩大田用秧折算为 1 亩秧 田进行奖补;也可用播种量来折算大田面积,按亩均 3.5 斤用种 进行计算),每村早晚稻育秧奖补各 2 万元封顶。所需资金从上 级下达的双季稻轮作休耕资金及本级配套资金中安排。 (四)农机购置累加补助。对购置国家补贴范围内农机具发 展水稻生产的村集体、育秧中心(点)、农事服务中心,除享受 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外,再由市财政统筹资金进行本级累加补足购 机总额的 50%。 三、奖补发放程序 (一)核实种植奖补面积。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复核、市 级抽查”的程序,对“双季稻”种植面积、早晚稻集中育秧面积 进行核实。 1.村组登记 登记方法采取农户申报、村组核实(查看购买种子发票或现 场核实)形式进行。村组对农户种植的早稻、晚稻面积进行逐户 逐田块登记,并填写《2023 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村组登记表》 (附 件 1),村组登记表须由农户签字确认,并经张榜公示(公示时 间不少于 5 天)后,汇总填写《2023 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行政 村汇总表》(附件 2)上报乡镇。〔完成时间:早稻 2023 年 5 月 15 日前,晚稻 2023 年 8 月 15 日前〕 2.乡镇复核 各乡镇对行政村上报的水稻种植面积进行汇总,结合本乡镇 — 3 — 水稻种子购买和种植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或组织人员抽查审核,确 定奖补面积无误后,填写《2023 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乡镇汇总 表》(附件 3)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早晚稻集中育秧面积经各乡 镇核实后填写《2023 年早晚稻集中育秧面积登记表》 (附件 4), 由市粮食生产督导小组对督导乡镇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送市 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间:早稻 2023 年 5 月 25 日前,晚稻 2023 年 8 月 25 日前〕 3.市级抽查 市粮食生产督导小组对督导乡镇的早稻、晚稻种植面积和育 秧面积进行抽查核查,对 100 亩(含)以上的乡镇抽查户数比例 不低于乡镇总数 30%,50 亩(含)以上到 100 亩的抽查户数比例 不低于乡镇总数 20%,50 亩以下核查户数不低于 5 户,最终核定 各乡镇水稻种植面积,所抽查核查面积以 GPS 测量仪测定数据为 准。申报奖补时,50 亩以上(含)的申报材料需包含 GPS 测量数 据图斑,图斑材料应由 2 人以上人员验收签字。 〔完成时间:早 稻 2023 年 6 月 5 日前,晚稻 2023 年 9 月 5 日前〕 (二)核实购机补贴。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严 格落实《关于印发<龙南市 2021-2023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 方案>的通知》(龙市农字〔2021〕21 号)精神,确保购机累加 补贴资金申请与农机购置补贴中的国家基本补贴紧密结合。市农 业农村局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结果,对已经获得国家农机购置 基本补贴的累加补贴对象进行逐一登记,填写《2023 年农机购 — 4 — 置累加补贴登记核实表》 (附件 5),并按方案要求对累加补贴的 机具逐台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补贴对象签字并加按手印,市农 业农村局提出验收核实意见后,向市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 申请。 (三)发放奖补资金。根据市级核定的早稻、晚稻种植面积, 计算每户早稻、晚稻种植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由市财政统筹种粮 农民一次性补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产油大县和商品粮大 省奖励资金及本级配套资金中安排并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 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要求拨付。粮食种植奖 补实行早稻先行奖补,可对种植早稻的种植主体在 4 月份先行支 付 50 元/亩奖补资金;为缓解种植大户农资压力,可对种植 100 亩以上(含)的种植主体在早稻抽穗期(6 月份)支付 100 元/亩奖 补资金,其余奖补资金验收后支付。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用 好粮食生产各项奖补政策,保障粮食种植户生产收益,提高种植 户的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 (二)强化监管检查。市农业农村局要做好任务完成情况监 督,对粮食生产奖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奖补面积及奖补金额 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市财政局要及时审核拨付资金,会 同市农业农村局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各乡镇、村、组要对奖 补对象和奖补面积严格把关,对上报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坚决杜 — 5 — 绝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对在实施 奖补政策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 财政资金损失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强化档案管理。建立奖补资金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各 乡镇要做好各项奖补政策的台账管理,对办理奖补项目的材料报 表要全部整理归档。 (四)强化公示监督。严格落实奖补资金公示制度,各行政 村早稻、晚稻等种植面积、奖补金额必须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 众监督,并保存好公示图片备查。 附件:1.2023 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村组登记表 2.2023 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行政村汇总表 3.2023 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乡镇汇总表 4.2023 年早晚稻集中育秧面积登记表 5.2023 年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登记核实表 — 6 — 附件 1 2023 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村组登记表(50 亩以下) 行政村(盖章) 组 单位:亩、元 基本情况(户、人) 种植面积 种植地点 奖补金额 户主签名 编号 — 7 — 户主姓名 社保一卡通号码 合 填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计 电话: 备注 2023 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村组登记表(50 亩(含)-100 亩) — 8 行政村(盖章) — 组 单位:亩、元 基本情况(户、人) 编号 户主姓名 社保一卡通号码 合 填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种植面积 种植地点 奖补金额 户主签名 计 电话: 备注 2023 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村组登记表(100 亩(含)以上) 行政村(盖章) 组 单位:亩、元 基本情况(户、人) 种植面积 种植地点 奖补金额 户主签名 编号 户主姓名 社保一卡通号码 身份证号码 — 9 — 合 填表人签名: 计 电话: 备注 — 附件 2 10 2023 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行政村汇总表 行政村(盖章) — 基本情况(个、户、人) 编号 合 小组名称 种植 50 水稻种 亩以下 面积 植户数 奖补金额 单位:亩、元 种植 50 亩 (含)-100 亩面积 奖补金额 种植 100 亩 (含)以上 奖补金额 面积 计 村主任签名: 填报人签名: 填报人电话: 合计 金额 备注 附件 3 2023 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乡镇汇总表 乡(镇、管委会)(盖章) 基本情况(个、户、人) 编号 行政村名称 — 11 — 小计 户数 种植 50 亩以下 面积 奖补金额 种植 50 亩 (含)-100 亩面积 单位:亩、元 奖补金额 种植 100 亩 (含)以上 奖补金额 面积 合计 乡镇主要领导签名: 填报人签名: 填报人电话: 合计奖补金额 备注 附件 4 2023 年早晚稻集中育秧面积登记表 乡(镇、管委会): 序 号 行政村 名称 年 育秧点名称(地块名) 育秧面积 (亩) 月 日 折大田面积 (亩) 备 注 合计 注:此表于 4 月 10 日前上报至龙南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站邮箱:lnsnjg@163.com。 督导组: — 12 — 乡镇分管领导: 核查时间: 附件 5 2023 年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登记核实表 序号 机具种类 购机总价 (元) 需本级财政 上级补贴 累加补贴金 金额(元) 额(元) 购机人 (行政村) 备 注 合计 — 13 — 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14 — 2023 年 3 月 1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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