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pdf

Later on3 页 122.711 KB下载文档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pdf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pdf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pdf
当前文档共3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pdf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序号 1 2 违法种类 法律依据 未按照规定 办理备案或 者变更备案 的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 营服务管理办法》第 二十五条 小微型客 车租赁经营者违反本 办法,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小微型客车 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责 令改正,并处3000元 以上1万元以下罚 款:(一)未按照规 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 备案的; 提供的租赁 小微型客车 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规 定的上路行 驶条件的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 营服务管理办法》第 二十五条小微型客车 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 法,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小微型客车租 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改正,并处3000元以 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提供的租赁小 微型客车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规定的上 路行驶条件的。 违法程度 情节及后果 处罚标准 轻微 超过办理备案或变更备案期限30日(含)以下,未按照规定办 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 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含) 以上5000元(含)以下的罚款 。 一般 超过办理备案或变更备案期限30日以上(不含)60日以下 (含),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 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不 含)以上8000元(含)以下的 罚款。 严重 1.超过办理备案或变更备案期限60日(不含)以上,未按照规 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 2.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安全生产事故、 阻挠执法等严重情节,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责令改正,并处8000元(不 含)以上1万元(含)以下的罚 款。 轻微 向承租人提供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含) 的上路行驶条件的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期在2日以下(含)的 以上5000元(含)以下的罚款 。 。 一般 向承租人提供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不 的上路行驶条件的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期在2日以上(不含) 含)以上8000元(含)以下的 10日以下(不含)的。 罚款。 严重 1.向承租人提供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定的上路行驶条件的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期在10日以上(不 含)的。 2.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安全生产事故、 阻挠执法等严重情节,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责令改正,并处8000元(不 含)以上1万元(含)以下的罚 款。 序号 3 违法种类 未建立小微 型客车租赁 经营管理档 案或者未按 照规定报送 相关数据信 息的 法律依据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 营服务管理办法》第 二十五条小微型客车 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 法,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小微型客车租 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改正,并处3000元以 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建立小微型 客车租赁经营管理档 案或者未按照规定报 送相关数据信息的; 违法程度 情节及后果 处罚标准 轻微 1.2台以下(含)小微型客车的租赁经营管理档案缺失的; 2.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超过报送期限5日以下 (含)的。 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含) 以上5000元(含)以下的罚款 。 一般 1.2台以上(不含)10台(含)以下小微型客车的租赁经营管理 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不 档案缺失的; 含)以上8000元(含)以下的 2.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超过报送期限5日以上 罚款。 (不含)15日(含)以下的。 严重 1.10台以上(不含)小微型客车的租赁经营管理档案缺失的; 2.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超过报送期限15日(不 含)以上的。 3.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安全生产事故、 阻挠执法等严重情节,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责令改正,并处8000元(不 含)以上1万元(含)以下的罚 款。 序号 4 违法种类 法律依据 未在经营场 所或者服务 平台以显著 方式明示服 务项目、租 赁流程、租 赁车辆类型 、收费标准 、押金收取 与退还、客 服与监督电 话等事项的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 营服务管理办法》第 二十五条小微型客车 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 法,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小微型客车租 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改正,并处3000元以 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未在经营场所 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 方式明示服务项目、 租赁流程、租赁车辆 类型、收费标准、押 金收取与退还、客服 与监督电话等事项的 。 违法程度 情节及后果 处罚标准 轻微 未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 程、租赁车辆类型的。 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含) 以上5000元(含)以下的罚款 。 一般 未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收费标准、押金收 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的。 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不 含)以上8000元(含)以下的 罚款。 严重 存在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安全生产事故、阻挠执 法等严重情节,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责令改正,并处8000元(不 含)以上1万元(含)以下的罚 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