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第113号建议的答复.pdf
禹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禹政文〔2017〕65 号 签发人:范晓东 办理结果:B 禹州市人民政府 对许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 113 号建议的答复 席军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建议收悉。现 答复如下: 一、浅井镇旅游资源现状 浅井镇地处禹州市北部,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现有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 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 处、禹 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 处。2014 年,浅井镇被公布为“河南省 - 1 - 第六批历史名镇”,2016 年浅井村、扒村同时被确定为“中国 传统村落”。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中,浅井镇发现、复 查文物保护单位 209 处。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发现非 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190 个,其中张地民间细吹、散驾村乌金散、 黄龙拳、小韩武狮被推荐为河南省重大新发现项目。尤其是逍 遥观黄帝传说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黄帝传说 扩展项目),正在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逍遥观为中 心的崆峒山正在申报省级地质公园,逍遥观创建国家 3A级旅游 景区正在整理资料积极申报中。宋聘三故居严格按照文物整体 维修方案准备开工维修;扒村窑址正在请河南大学做整体保护 规划编制工作;后汉皇帝陵正在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 与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合作开展后汉皇帝陵保护规划的编制工 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当前,浅井镇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优势尚没 有真正体现出来。为此,我市将下大力气,加大力度,集中力 量,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快逍遥观景区发展,积极融入具茨 山上古文化遗址公园和黄帝遗迹文化建设,提升景区旅游发展 水平和对外形象,确保产业转型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一)规划建设。严格按照《逍遥观景区中长期发展规划》, 制定完善详细规划和阶段性开发建设规划,做好殿宇设计、建 设,加强民间融资建设有关殿宇的指导与监管,坚决防止随意 性建设和盲目性开发。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景区周边 地区绿化、小流域治理,恢复治理生态环境。 (二)加强宣传。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印制旅游宣传册, - 2 - 拍摄旅游宣传片,制作旅游宣传电视节目,建立旅游宣传微信 平台,参加全国性旅游交易会对旅游资源进行整体宣传推介。 同时,逐步扩大瓷文化艺术节的规模与影响力,积极邀请相关 行业协会及各界人士,提升节会层次。 (三)加强融资。旅游开发投资大,回报期长,而政府财 力毕竟有限,政府资金要用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旅游景区 的开发还要靠社会资金的参与。政府将按照“谁投资、谁所有、 谁受益”的原则,大力支持民间资本以股份制、合伙制及个体私 营等多种形式参与兴办文化、旅游产业,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 化的产业投入机制。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旅游招商引资的力 度,印制了《禹州市旅游招商手册》,通过旅游网站、论坛、 旅游投资洽谈会、钧瓷文化节和中医药文化节等平台,集中发 布推介我市旅游项目,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旅游产业开发。 (四)挖掘资源。加快推进全域文化旅游发展,积极申报 和利用浅井、扒村两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资金,加强历史古 街区、古民居、古建筑保护开发,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和美丽乡 村建设,适应当前民众返璞归真的旅游需求,因村置宜,发展 生态优美、人文浓厚、独具特色美丽乡村群。积极推进革命先 驱宋聘三故居整治,加强宋聘三故居和浅井古村落保护开发, 迅速形成乡村旅游新亮点,挖掘整理以宋聘三为主的红色革命 故事,努力打造许昌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时,深入挖掘黄 帝文化、道教文化、韩非子、后汉高祖刘知远与李三娘、李梦 阳等历史人物文化,不断增强历史文化厚度。在成功恢复扒村 瓷烧制技艺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整理扒村古镇文化,发展“瓷 上水墨”特色小镇,重点抓好扒村古村落保护,科学规划建设 - 3 - “东张古镇”,以钧瓷文化节分会场建设为重点,完善提升古 玩市场建设水平,引导扒村瓷烧制健康发展,以“瓷墨轩”瓷 文化体验馆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扒村窑文化和古镇文化对外 展示水平。 (五)集约发展。按照“全域旅游”的理念,优化整合浅 井镇旅游资源,围绕“两中心”(城区和神垕)和“一环”(郭 连-古城-无梁-浅井-苌庄-花石-方山-鸠山-磨街-神垕-鸿畅梁北山体游环线),将逍遥观、扒村陶瓷文化、黄帝文化等分 散的景点,与全市的景点“串珠成链”,形成连点成线、以线 带面的全景化旅游发展格局,打造 2-3 日的华夏溯源游、古民 居探访游、扒村陶瓷文化游等精品旅游线路,以及道教文化之 旅、名圣溯源之旅、山水人文体验之旅等专题旅游线路,充分 发挥旅游资源带动效益,实现旅游产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2017 年 8 月 18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禹州市人民政府 0374-8279967 抄送:许昌市人大选工委(3 份),许昌市政府督查室(2 份), 禹州市人大常委会(1 份)。 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4 - 2017 年 8 月 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