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太平镇中心中学2021项目骨干教师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pdf
广水市太平镇中心中学 2021 年义务教育骨干教师生活补助 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广水市太平镇中心中学 项目名称 填报日期:2021 年 3 月 25 日 2021 年义务教育骨干教师生活补助项目 主管部门 广水市教育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20 分) 一级 指标 2、省直专项 □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财政 资金总额 二级指标 广水市太平镇 中心中学 项目实施单位 15.12 15.12 得分 (20 分*执行率) 100% 20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A) 实际完成值 (B) 得分 资金总金额 15.12 15.12 20 补助教师人数 21 21 20 补助发放率 100% 100% 10 补助发放及时率 100% 100% 20 教师素质和师德水平 提高 提高 10 数量指标 产出 年度 绩效 目标 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总分 效益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 100 分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无偏差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 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 ≤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 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 100-80%(含 80%)、80-50%(含 50%)、 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