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茅台学院2023年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茅 台 学 院 教 务 处 茅院教务通〔2023〕37 号 关于开展茅台学院 2023 年虚拟教研室建设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 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和《教育部关于深 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 〔2019〕6 号)等文件精神,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 2023 年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 国性教研室。鼓励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二)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 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 (三)在建设学科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理学类、工学类、 — 1 — 农学类、文科类、交叉类教研室。 二、申报条件 (一)主题明确。申请建立的虚拟教研室应主动聚焦教学改 革前沿课题,以较高的原创性、理论深度和实践应用前景为靶向, 解决普遍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共性问题。 (二)教研室主任要求。教研室主任应有必要的前期理论研 究基础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 称,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充分调动各级资源,实 现多方优势互补,凝聚创新思维,高效协同研究。 (三)成员要求。教研室成员不少于 7 人,具有相对稳定的 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鼓励跨专业、跨学科交叉合作。 (四)拟申请建立的虚拟教研室应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茅台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与管理 办法》 (教务通〔2023〕26 号)的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虚拟教研 室的申报工作。 (二)请拟申请建立的虚拟教研室填报《茅台学院虚拟教研 室建设推荐表》 (详见附件),并于 4 月 7 日下午 17:00 前交至教 务处 210 室。 — 2 — 附件:茅台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推荐表 教务处 2023 年 4 月 4 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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