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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理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习参考资料 (2022 年第 14 期) 常熟理工学院党委宣传部 编 2022 年 12 月 5 日 一、学习专题 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二、参考资料 1.求是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 章程(修正案)》的决议(P.1) 2.求是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人就党 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答记者问(P.8) 3.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P.22) 4.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P.32) 5.求是网: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学习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P.42) 三、自学内容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略) 2.《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 (略) 3.《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略) 4.《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略)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略)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2022 年 10 月 22 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求是网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十九届中央 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定这一修正案自通 过之日起生效。 大会认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是一个追求真理、揭示 真理、笃行真理的过程。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 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 传统文化相结合,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丰 富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 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 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 精华。大会一致同意,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以更好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大会要求全党深刻领 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把这一思想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1 大会认为,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党始终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团结 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创造 了一系列伟大成就,积累了宝贵历史经验。大会同意把党的初心使命、 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写入党章。敢于斗争、敢于 胜利,是党和人民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党和人民取得的一切成 就,都是通过斗争取得的。大会同意把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的内容写入党章。充实这些内容,对激励全党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 史主动,坚守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把握新的伟大斗争的历史特 点,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具有十分 重大的意义。 大会认为,习近平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代 表党和人民作出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 正在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的庄严宣告,党章据此作出相应修改。调整这些内容,有利于全党全 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聚焦实现第二个 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全党全国各 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意志和力量。 大会认为,党的二十大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并将此确定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公有制 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 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 2 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大会同意把上述内容写入党章,同意把逐 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 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人才作为 第一资源的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 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等内容写入党章。作这些修改完善,有利于推 动全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与党和 国家工作战略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断以发展 新业绩续写新时代中国发展的伟大历史。 大会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 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 略安排是分两步走: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 代化;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 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党章据此作出相应修改,有利于激励全党坚 定信心、锐意进取,朝着既定奋斗目标勇毅前行。 大会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会同意,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道路,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 度和程序,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内容写入党章。作出这些充实,对全党 3 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 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大会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就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 统战工作、外交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会同意,把 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把人民 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 两种制度”的方针,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弘扬和平、发展、公 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 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等内容写入党章。充实 这些内容,有利于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有利于推动“一国两制” 实践行稳致远、推进祖国统一,有利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引 领人类进步潮流。 大会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以党 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建设取得许 多新的重大成果和成功经验,应该及时体现到党章中,使之转化为全 党共同意志和共同遵循。大会同意,把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 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 大建党精神,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等要求写入党章;把 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 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 化,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强化全面从 4 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内 容写入党章;把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作为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之 一写入党章。充实这些内容,有利于推动全党永葆自我革命精神,贯 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确保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 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大会认为,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的领导是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大会同意把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 量,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内容写入党章。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党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 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大会认为,总结吸收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成功 经验,并同总纲部分修改相衔接,对党章部分条文作适当修改很有必 要。学习党的历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 个维护”,是广大党员应尽的义务;加强医院党的建设,明确街道、 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完善国有企业党委(党组) 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职责任务,是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 现实需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 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完善党的纪律相关内容,明确派驻纪律检 查组的范围,充实纪委的主要任务,调整充实党组的职责定位,等等, 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成果的重要体现。把这些内容 5 写入党章,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有利于增强党组织政治功 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 严治党。 大会认为,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面临的形势之复杂、斗争之严 峻、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艰巨世所罕见、史所罕见,正是因为确立了 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党才有力解决了影响党长期执政、 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了党、国家、 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从根本上确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 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 成果,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决定 性因素。全党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 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更加自觉地维护以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 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大会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 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 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 6 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为全面建设社 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新华社北京 10 月 22 日电) 7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人 就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答记者问 求是网 2022 年 10 月 22 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党的二十大 秘书处负责人。 问:请你谈谈党的二十大为什么要修改党章? 答: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根据理论创新和实践 创新的需要对党章进行修改,是我们党的一个惯例。现行党章是党的 十二大修改制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至十九 大都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实践证明,这些修改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章 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 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集 中全党智慧,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新发展, 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 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胜利进军。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更加凸显,得 8 到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广泛认同和拥护,全党同志更加深刻地认识 到“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5 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 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 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 面”战略布局,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 安全,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 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风险挑战,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 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 成就,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同时,坚 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新时 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全面 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 的第二个答案,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 提高,充分发挥了我们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 用。 在党中央就党的二十大报告议题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 一致建议,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 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写入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成 9 功经验写入党章。可以说,修改党章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 需要,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 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需要。 党的二十大全面总结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 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 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全国各族人民新期待,制定行动纲领和大政方 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措施。 在党章中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全党的行为规范 和根本遵循,有利于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起 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 根据历史经验和实践要求,党中央决定这次对党章只作适当修 改,并确定了修改工作原则: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 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 持党章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 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 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 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问: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10 答: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是党中央确定的这次修 改党章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的主要特点。党的二 十大筹备工作开始后,党中央认真研究各地区各部门关于将修改党章 纳入二十大议题的建议,作出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决定,并成立党 章修改小组。党章修改工作启动后,党中央发出通知,专门就党章修 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 础上,提出了党章修改方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 议先后对党章修改方案进行审议,形成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之后, 党中央将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党的十九大、二 十大代表意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程指导党章修改工作,亲 自主持召开 5 场座谈会,听取各省区市、解放军各大单位和中央军委 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党章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方面反馈 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又对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经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审议后,提交党的十九 届七中全会通过,形成了提交党的二十大审议的党章修正案。党的二 十大期间,全体代表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大会主席团 综合考虑这些意见,作了最后修改,形成了党章修正案大会表决稿。 10 月 22 日,大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党章修正案。可见,这次党章修 改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集中了全党智慧,凝聚了全党共识,体 现了全党意志,是党中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问:怎样理解党章修正案充实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定位的重大意义? 11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 家、战略家的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智慧、强烈使命担当,对关系 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邃 思考和科学判断,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 略,谱写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 在这次党章修改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一致建议,将党 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 更好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 新、制度创新的重大贡献。党章修正案采纳这条建议,对总纲第八自 然段进行了充实完善,将顺应时代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 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修改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 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科学回答 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时代课题;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 修改为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 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同时,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 代后,增写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 标新征程的内容。 作这些修改,有利于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入学习贯 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发挥这一科学理论的根 12 本指导作用。全党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 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这一思想贯彻落实到党和 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问:党章修正案为什么增写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 内容? 答: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始终践行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 人民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创造了伟大成就, 积累了宝贵经验。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建议,党章修正案在总纲第九自 然段后增写一段,作为第十自然段,表述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 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 历经百年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开辟了实现中 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展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深刻 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锻造了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 实践,积累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 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 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的宝贵历史经验,这是党和人民共 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 和发展。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党和人民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 党和人民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通过斗争取得的。党章修正案在总纲 第九自然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后,增写 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内容。增写这些内容,有利于激励全 13 党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坚守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把 握新的伟大斗争的历史特点,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奋斗目标的表述作了哪些调整完善? 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代 表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宣告,党章修正案将总纲第九自然段实现“两 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修改 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 斗。同时,对总纲原第二十四自然段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表 述,作了相应修改。调整这些内容,有利于全党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 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聚焦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 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 意志和力量。 问:党章修正案对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相关内容作了哪些调 整和充实? 答:党章修正案吸收各地区各部门建议,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习 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观点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十九届六中 全会决议的相关提法,对总纲有关自然段内容作了修改完善。在总纲 原第十自然段中,增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14 内容;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表述调整为: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 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 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将鼓励一部分地区和 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修改为鼓励一部 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将坚持创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修改为把握新发展阶段,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 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 发展;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修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将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调整表述为:到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 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总纲原 第十二自然段中,增写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内容;将 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修改 为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 全发展。作这些修改,有利于推动全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 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与党和国家工作战略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贯 彻党的基本路线,不断以发展新业绩续写新时代中国发展的伟大历 史。 问:党章修正案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方面作了哪些充实?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重 15 大成果,对总纲相关自然段进行了充实。在总纲原第十六自然段中, 增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容;将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 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修改为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 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修改为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将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修改为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 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在总纲原第十 八自然段中,增写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内容。充实这些内容,有利于全 党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问:党章修正案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统一战线、外交工作等方面 的内容作了哪些修改? 答:党章修正案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 队建设、统一战线、外交工作的重要思想观点,对总纲相关自然段作 了修改。一是在总纲原第二十自然段中,将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 科技兴军、依法治军,修改为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 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增写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的内容。 二是在总纲原第二十二自然段中,将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 方针,修改为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 针;增写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的内容。三是在总纲原第二十三自 然段中,增写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 16 同价值的内容;将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修改为 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 界。作这些修改,有利于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有利于推动新时 代“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推进祖国统一,有利于推动构建人类 命运共同体、引领人类进步潮流。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调整充实了哪些内容?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长 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 大时代课题,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和重大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 纵深发展,党的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新成果,对 总纲原第二十四至第二十九自然段进行了适当修改。一是增写弘扬坚 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 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 命等内容。二是在党的建设基本要求第一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中,增 写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 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的内容。三是在基本要求第 二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中,将推进马克 思主义中国化修改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四是在第二项基 本要求后增写一项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基本要求,将党的建设 基本要求从五项扩展为六项。把第一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培养选 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 17 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等内容纳入这项基本要求中。具体表述为:第三, 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 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 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全党必须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培 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和造就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社会 主义事业接班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 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五是在原第五项基本要求坚持从严 管党治党中,增写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 的内容;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 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 制,修改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这样的调整充实, 有利于推动全党永葆自我革命精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 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 强有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问:党章修正案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充实了哪些内容? 答: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的十九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新 论断,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章修正案在总纲原 第二十四自然段中增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在原第三十 18 自然段中增写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内容。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 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在党员一章,党章 修正案对党员义务进行了完善,增写学习党的历史,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对于 引导广大党员经常对照党章规定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 定性意义,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 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积极地奋进新 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 神,在党的干部一章,充实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在第三十六条第五项中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组作出了哪些新规定?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组织建设及相关制度建设取得一系列 重要成果。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成果,重点对党的基层组织、党组两 章部分条文进行了充实完善。 19 在党的基层组织一章,着眼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 将医院明确列入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基层单位类型。充实党的基层 组织的基本任务,在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中增写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 化制度化的内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 话精神,在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进一步明确街道、乡、镇和村、社 区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相关内容表述为: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 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同时,在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充实国有企业党委 (党组)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职责任务,增写领导统一战线工作和 妇女组织的内容。 在党组一章,把第四十八条中党组的职责定位调整表述为:党组 发挥领导作用。根据党组设置的实际,充实第五十条相关内容,明确 建立党组性质党委的范围,表述为: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 的国家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机关中,可以建立党委。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作了哪些调 整和完善? 答:党章修正案吸收近几年党的纪律建设和纪检体制改革的新成 果,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进行了必要充实。 20 在党的纪律一章,将第四十条第二款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 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修改为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 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 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章,进一步明确派驻纪律检查组的范围, 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增写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 纪律检查组的内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 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充实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增写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 问:请介绍一下,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关于党章修改的意见 和建议是怎么处理的? 答:这次修改党章,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原则,对各地区各部门党 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党章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全面汇集、逐 条研究、充分采纳,共对党章作出 50 处修改。有些意见和建议虽然 党章修正案没有采纳,但主要精神已经体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 些意见和建议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有些具体意见和建 议,则可以在其他党内法规中体现。 (新华社北京 10 月 26 日电) 21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2022 年 5 月 27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2 年 6 月 13 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 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 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 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 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是: (一)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开展的协商, 简称政党协商; (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 的协商,简称人民政协政治协商。 22 第四条 政治协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 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 人民民主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 度,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通过党领导下 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政治协商效能,为全面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共同奋斗的 力量。 第五条 政治协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坚持发扬民主、坦诚协商; (四)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共识。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职责 第六条 党中央对政治协商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政 治协商工作大政方针,研究决定事关政治协商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 重大事项,保证政治协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3 党中央组织开展中央层面的政党协商,领导和支持全国政协依照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做好政治协商工作。 第七条 地方党委在政治协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以及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指导下级党组织做好政治协商有关工作; (二)把政治协商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 治协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按照规定与同级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开展政党协商, 领导和支持本级政协做好政治协商工作; (四)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高政治协商能力,更好履行 职责、发挥作用。 第八条 党委统战部在政治协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以及上级党委、同级党委工作要求; (二)受党委委托,组织开展政党协商,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党协 商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完成党委交办的政治协商其他有关工作。 第九条 政协党组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24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以及上级党委、同级党委工作要求,依规依章程组织开展人民政协政 治协商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 协商活动报经党委批准,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三)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引导委员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 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协商职责,切实提高协商能力,发挥党员委员 在政治协商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四)完成党委交办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章 政治协商对象和内容 第十条 政党协商的对象是: (一)民主党派; (二)无党派人士。 工商联应邀参加政党协商。 第十一条 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对象是参加政协的各有关方面, 包括: (一)民主党派; 25 (二)无党派人士; (三)人民团体; (四)其他各界代表人士。 第十二条 政党协商主要内容是: (一)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中央以及地方党 委有关重要文件的制定、修改; (二)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有关 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 (三)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 (四)换届时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委员 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建议人选; (五)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 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主要内容是: (一)列入政协全体会议议程的重要事项; (二)国家方针政策和地方重要举措,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 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问题; (三)有关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 26 第四章 政治协商活动筹备 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加强对政治协商活动的研究部署,统筹安排 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增强协商活动计划性,提高协商议题 针对性,支持各方面做好协商准备。 第十五条 政党协商年度计划由党委办公厅(室)会同党委统战 部在听取有关部门、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 究提出,经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通报同级民主党派组织。 第十六条 根据政党协商年度计划,同级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 人士就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开展年度重点考察调研,由党委统战部 组织实施并做好统筹协调;支持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结合自身 特色以及政党协商年度计划内容开展经常性考察调研,形成调研成 果,为协商活动提供参考。 第十七条 党委办公厅(室)会同党委统战部,根据政党协商年 度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党委统战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前组织民主党 派组织负责同志、无党派代表人士阅读文件,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八条 政协党组就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议题征求有关方面意 见后,提出年度协商议题安排,形成年度协商计划草案,报党委常委 会会议确定,并按照程序审议通过后实施。 27 第十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支持政协围绕协商议题开展调研。根 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有关党政机关在政协考察调研时介绍情况,与 委员交换意见,共同进行研究。重要调研成果报党委以及有关部门。 第二十条 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应当根据批准 的年度协商计划制定。议题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等书面材 料可以视情提前印发,供参加协商的各方参阅。 第五章 政治协商活动开展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应当按照形式与内容相匹配的要求,合理 运用协商形式,保证协商活动有序开展。 在政治协商活动中,应当鼓励和支持参加协商的各方讲真话、建 诤言,加强互动交流,营造宽松民主和谐的协商氛围。 第二十二条 各级党委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开展政党协商: (一)会议协商。党委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人事 协商座谈会、调研协商座谈会和其他协商座谈会,听取同级民主党派 组织、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 (二)约谈协商。党委负责同志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邀请同级 民主党派组织负责同志、无党派代表人士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当面沟通 情况、交换意见,或者应同级民主党派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约请,个别 听取意见。 28 (三)书面协商。党委可以就有关重要文件、重要事项书面征求 同级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 人士以书面形式反馈协商意见。支持民主党派组织及其负责同志以书 面形式直接向同级党委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第二十三条 各级党委支持政协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开展人民政 协政治协商: (一)全体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等应邀出席全国政协全体 会议,同委员共商国是;地方党委负责同志等应邀出席地方政协全体 会议,参加讨论,听取意见建议。 (二)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党委和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应 邀出席有关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作报告,听取意见并根据需要进行互动 交流。 (三)专题协商会。党委和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专题协商 会并发表意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开展互动交流。 (四)协商座谈会。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协商形式,由政协主席 或者副主席、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主持。与议题有关的部门负责同志 应邀到会介绍情况、听取并交流意见。 第六章 政治协商成果运用和反馈 29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党委应当重视协商意见研究办理,可以结合实 际建立健全政治协商成果运用和反馈制度,重要协商成果可以作为决 策参考。 第二十五条 党委办公厅(室)会同党委统战部梳理汇总政党协 商意见,视情交付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办理情况按照规定反馈同级民 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代表人士。 第二十六条 政协党组按照规定梳理形成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活 动成果,重要协商活动成果报送党委。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对有关部 门落实协商成果有明确要求的,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应当加强督 促检查,并将落实情况抄送同级政协办公厅(室)。 第七章 政治协商保障机制 第二十七条 各级党委应当结合实际完善政治协商工作机制,支 持和推动有关单位和部门参与政治协商有关工作。 完善党委、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与各民主党派、各 界代表人士的工作联系机制,为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知情明政 创造条件。 党委有关部门,有关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党组(党 委)为本单位本部门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和政协委员参加政 治协商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保障。 30 第二十八条 党委负责同志开展考察调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 邀请同级民主党派组织负责同志、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和有关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可以根 据工作需要向同级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介绍有关情况,视情邀 请同级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列席有关工作会议、参加专项调研 和检查督导等。 第二十九条 支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参与国家方针 政策和地方重要举措的讨论协商,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 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等作出机制性安排。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由中央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1 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2022 年 4 月 20 日中共中央批准 2022 年 4 月 20 日中共中央办 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创建示范活动管理,深入改进作风,力 戒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 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发展阶 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 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管理、合理设置、严格审批、动态调整、注 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创建示范活动,是指各地区各部门为提高政 策落实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某项工作设置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 体系,采取必要的推动措施,动员组织相关地方或者单位开展创建, 通过评估、验收等方式,对符合标准的对象以通报、命名、授牌等形 式予以认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活动。 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属于业务性质的 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技术示范、改革试点工作,以及以 32 本单位内设机构为对象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创 建示范活动。 第四条 中央和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 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党政机关和群团机关,市县级党委 和政府,经批准可以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市县级其他党政机关和群团 机关以及乡镇(街道)不得开展创建示范活动。 社会组织可以受中央或者省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委托 承办或者受邀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创建示范活动。情况特殊的,可以 由中央或者省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程序报批后,以社 会组织的名义开展创建示范活动。 第五条 创建示范活动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 批制度。 中央一级党政机关和群团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 政府的创建示范活动(以下简称省级以上创建示范活动),由党中央、 国务院审批。 省级其他党政机关和群团机关、市县级党委和政府的创建示范活 动(以下简称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党委和政府审批。 33 第六条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国创建示范活 动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 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职能的机构 负责本地区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的审核和管理,及时将省级以下创 建示范活动设立、调整、变更情况报送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 组备案,日常管理工作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 第七条 创建示范活动实行目录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控制创建示范活动数量,特别是以城市、乡镇(街 道)、村(社区)和企业为对象的创建示范活动的数量。不得在目录 范围以外开展创建示范活动。 第八条 申请设立创建示范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 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 (二)对推动重大战略实施、重要政策落实、重点工作开展具有 示范引领作用和宣传推广意义; (三)活动内容与主办单位职责一致,活动名称与创建示范活动 内容相符合,不与已有创建示范活动重复; (四)考评指标体系设置科学合理、标准明确、操作性强; 34 (五)提出推动创建、培育引导和示范推广措施,深入参与创建 过程; (六)原则上应当安排一定的政策支持,经费来源和预算符合有 关规定。 第九条 省级以上创建示范活动的设立、调整或者变更,在每年 3 月底前按照归口分别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申请。 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按照归口分别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党委和政府提出申请。 第十条 申请设立创建示范活动应当提出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活 动名称、理由依据、主办单位、创建对象或者范围、活动设置、创建 数量、考评指标、评估周期、活动时限、具体措施、认定形式、监督 管理、退出机制、经费来源等。 已经批准保留的创建示范活动,调整或者变更活动名称、主办单 位、创建对象或者范围、活动设置、创建数量等,应当提出调整变更 申请。 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开展创建示范活动但未经批准的,应当按照本 办法提出申请。 创建示范活动原则上不再开展表彰活动,确需开展的,应当按照 规定程序报批。 35 第十一条 省级以上创建示范活动审批,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 行: (一)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将各地区各部门的请示转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办理; (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初审意见; (三)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核提出拟批复意见,并 向社会公示; (四)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将拟批复意见报党中央、 国务院批准后,由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申报单位; (五)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的审批,可以参照以上程序进行。情况特 殊的,可以简化程序。 第十二条 创建示范活动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开展: (一)发布通知。公开发布创建示范活动通知,提出创建示范活 动工作方案。 (二)动员组织。动员组织创建对象积极参与,结合实际制定创 建工作方案,自愿申报参加创建工作。 36 (三)推动创建。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符合资格的创建对象加强 政策指导和培育引导,推动其在评估周期内达到考评指标要求。 (四)评估验收。成立领导小组或者评审委员会,按照科学规范 的程序开展评估验收,确保评估结果公平、公正。 (五)组织公示。向社会公示评估验收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认定公布。对达标或者验收合格的对象予以认定,并向社 会公布。 (七)总结推广。及时总结创建示范经验做法,组织宣传推广, 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综合考评机制,统筹设置考评指标体系。积 极运用信息化技术优化考评方法,注重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 考评,加强常态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对已认定的创建示范对象,复查结果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标准的, 及时取消资格,予以摘牌。 第十四条 创建示范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 对创建对象给予政策支持、工作指导、培育引导等措施,深入参与和 指导监督,帮助和引导创建对象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加强 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 37 第十五条 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 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所需经费由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现有资金渠道 统筹解决,不得额外追加预算安排,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创建对象收取 费用。 第十六条 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应当主动公开活动开展情况,接 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机构应当 搭建查询和公示平台,鼓励群众通过电话、来信、网络等形式举报违 规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以及创建示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省级以上创 建示范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采取随机抽查、网上巡查、专项检查 等方式,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适时开展对本 地区本系统创建示范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创建示范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的内 容。宣传、网信部门应当加强对创建示范活动新闻宣传工作的监督管 理。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创建示范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的审计监 督。 第十八条 各地区各部门对已完成创建任务且不再开展的创建 示范活动,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并报送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 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职能的机构, 同时提出撤销申请,由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或者各省(自 38 治区、直辖市)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职能的机构按照程序报批 后予以撤销。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需要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创建示范活动,应 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报批后实施。 对脱离中心任务、推动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 的创建示范活动,由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或者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职能的机构按照程序报批后 予以撤销。 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开展包含“国家”、 “中国”、“中华”、“全国”、“亚洲”、“全球”、“世界”以 及类似含义字样的创建示范活动,不得开展未冠以上述字样但实质是 上述范围的创建示范活动。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宣传、网信、发展改革、公安、 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银行、国资、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 按照有关规定和各自职责,采取责令停止开展活动、消除影响、约谈、 公开曝光批评、纳入信用记录等方式予以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 法予以处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主管部门 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 39 组织处理,或者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创建示范活动; (二)对未经批准的创建示范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三)在创建示范活动中借机收费、变相收费或者存在徇私舞弊、 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 (五)引发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加重基层负担,造成恶劣后果; (六)参与违规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 (七)在创建示范活动管理中存在违规审批、滥用职权、敷衍塞 责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八)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对开展创建示范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 单位,由主管机关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责令立即停止或者撤 销创建示范活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党组织面向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创建示 范活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40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1 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 ——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 求是网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近日在全国出版 发行。《论述摘编》分 10 个专题,共计 512 段论述,其中部分论述 是第一次公开发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社会主义精 神文明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 设的特点规律,丰富和发展了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理 论,是指导我们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一、培根铸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一以贯之抓好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是人类精神文明发展的新阶段,是与过去任何社会不同 的崭新文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国梦,“是物质文明和精神 文明均衡发展、相互促进的结果”,“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比翼双 飞的发展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 展的社会主义”;我国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 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一以贯之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设。 42 从历史角度讲,中华民族的先人们早就向往物质生活充实无忧、 道德境界充分升华的大同世界。中华文明历来把人的精神生活纳入人 生和社会理想之中。中华文明经历了 5000 多年的历史变迁,始终一 脉相承,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没有文明 的继承和发展,没有文化的弘扬和繁荣,就没有中国梦的实现。片面 追求经济发展和物质富足而忽略精神生活和人的精神境界提升,既隔 断了崇尚精神的中华文明传统,也不是我们要追求的伟大复兴。 从现实角度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伟大 事业。伟大事业需要伟大精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 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 没有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民族 精神力量的不断增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 林,不可能在历史的洪流中站稳脚跟。 从更开阔的人类文明视野看,中国梦与世界梦息息相通,实现中 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还承担着为人类文明进步作贡献的使命。 中华文明是在中国大地上产生的文明,也是同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 而形成的文明。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中华文明 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 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题中应有之 义。 二、守正创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不断丰富发展 43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理想信念教 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文 明创建,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为奋进 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富道德滋 养、良好文化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中国共产党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 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 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新时代意识形态建设的首要任务, 就是要加强理论武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 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新 闻舆论工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文艺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民族工作、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要求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 导地位,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 一起。 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 识、汇聚力量。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没有高 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 44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 的价值追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 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 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要推动中 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民族复兴立根铸魂。中 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和向上向善力量,要持 续深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 国力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 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群众与教育引导群众相结合,促进人民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 对美好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 书记强调,宣传思想工作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服务 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 文艺工作要“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衡量文化产 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最重要的不是看经济效益,而是看能不能提供 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化产品”, 哲学社会科学“核心要解决好为什么人的问题”。发展体育事业,要 “致力于提高全体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把参加体育运动作为在 民众中倡导和推广文明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促进共同富裕,要与 45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高度统一,“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习近 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见证者,既是 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必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 用好“精神变物质、物质变精神”的辩证法,让精神文明建设落 地生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 上的‘钙’,强调‘革命理想高于天’,就是精神变物质、物质变精 神的辩证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 始终遵循这一唯物辩证法的重要原则,呈现出鲜明的实践品格。例如, 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法治保障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入法;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倡导时代新 风;与家庭家风家教相结合,让精神文明建设落实落地落细;与网络 空间治理相结合,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打造清朗网络空间; 与健康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相结合,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群众性精神 文明创建活动;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 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与志愿服务活动、重大庆典活动等相结合,厚 植家国情怀、培育时代新人,等等。 三、正本清源,精神文明领域发生全面、深刻、根本性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指引下,我们党 将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把文化自信和道路自信、 46 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并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确立和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把坚持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体系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 略,有力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 革,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新局面提供了强大正能量。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中的机遇和挑战,中国人民高扬伟大中国精 神,建小康、战贫困、促改革、抗疫情、治污染、化风险,上下同心、 众志成城、敢于斗争、执着坚韧,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让世界刮目相看 的奇迹。中国人民的精神面貌也在伟大斗争实践中发生由内而外的深 刻变化。中国人民不仅在物质上富起来了,也在精神上强起来了,以 更加开放自信的姿态迎接未来。中国人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极大振 奋,全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极大提升,党、国家、人民、军队、中华 民族的面貌焕然一新。中国人民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 拥护信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未来充满 信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深入人心,爱国主义精神、改革创 新精神、新时代奋斗精神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全社会充满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物质文明极大发展,也需要精神文 明极大发展。我们要以《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 出版发行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 47 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更加辉煌 的成就。 (作者: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冯秀军)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