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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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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工作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 延时服务时间如下: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 17:30 【投诉电话】0797-7087759 1 目录 区人社服务事项 .................................. 1 社会保障卡申领 ..................................... 2 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 5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8 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12 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 .........27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58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63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 68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72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76 职工参保登记 ...................................... 80 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84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88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92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 96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 100 价格临时补贴申领 ................................. 103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106 失业保险金申领 ................................... 110 医保服务事项 .................................. 115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11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118 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申报 ..........................122 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审核 ..........................125 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录入 ............................. 129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申报 ..........................132 跨省(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 136 门诊特殊慢性病备案 ............................... 139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 142 职工生育津贴申报 ................................. 144 医疗保险参保异地安置人员备案 ......................147 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新参保登记 ....................150 婚姻登记服务事项 .............................. 154 江西省婚姻登记预约服务 ........................... 155 婚姻家庭咨询(离婚调解) ........................... 159 公安出入境服务事项 ............................ 161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发 ........................162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 ........................168 港澳台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174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 ........................180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 ........................187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 ........................192 普通护照签发 ..................................... 200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207 公证服务事项 .................................. 213 遗嘱公证 ......................................... 218 继承权公证 ....................................... 222 市社保服务事项 ................................ 227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228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变更 ..................230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收入证明 ..................232 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批量)减少申报 ......234 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批量)增加申报 ......236 企业退休(职)人员丧葬抚恤金申领 ..................238 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待遇计发 ....................240 区 人 社 服 务 事 项 1 社会保障卡申领 一、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4〕20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 〔2014〕52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受法律保护的自然人。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是否必 是否需要电 备材料 子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纸质,提供证 1 身份证 政府核发 0 0 是 否 件具有法律效 应 四、办理流程 2 预约:0797-8199598 申请: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 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申请,一次性办结。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咨询(0797-8199598) 办理结果:领取社保卡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99233 八、流程图 3 社会保障卡申领 4 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一、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4〕20号)第四条省、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 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相关工作。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1〕83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江西省范围内办理的社保卡。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1 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电 数 0 份数 备材料 0 是 子材料 否 形式标准要求 纸质,真实准确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8199598 申请:提出申请 5 受理: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 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申请,一次性办结。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咨询(0797-8199598) 办理结果:社保卡挂失、解挂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99598 八、流程图 6 九、结果样表 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7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 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 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 LD/T 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人社部发〔2015〕 31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 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 LD/T 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人社部发 〔2015〕31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本省范围社保卡,遗失、损毁等情 况,需要申请补换卡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8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电 份数 份数 备材料 子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纸质,提供原件 1 身份证或户口本 政府部门核发 1 0 是 否 供窗口工作人员 核对 纸质,委托他人 代办的,代办人 江西省社会保障 2 卡业务代办委托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书 需持双方有效身 份证和《江西省 社会保障卡业务 代办委托书》 3 社会保障卡补换 卡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纸质,加按手印 确认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8199598 申请:提出申请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咨询(0797-8199598) 9 办理结果:核发《江西省社会保障卡》,证件有效期为10 年。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江西省社会保障卡补(换)卡费用收费依 据:《关于核定我省社会保障卡补(换)卡收费标准的复函》 (赣发改收费字〔2012〕2470号) 收费标准:对遗失或损坏社会保障卡要求补(换)卡的持 卡人按每张32元标准收取。 减免收费的情形:无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99598 八、流程图 10 九、结果样表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11 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一、设定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 〔2014〕52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4〕20号)第四条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1〕83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本省范围社保卡。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 12 材料名称 身份证 材料来源 政府部门 核发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数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纸质,提供证件具 0 0 是 否 有法律效应,真实 准确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8199598 申请: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 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申请,一次性办结。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咨询(0797-8199598) 办理结果:完成重置和修改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99598 八、流程图 13 九、结果样表 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14 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 一、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4〕20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本省社保卡。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1 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电 数 0 份数 备材料 0 是 子材料 否 形式标准要求 提供证件具有法 律效应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8199598 申请:提出变更申请 15 受理: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 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申请,一次性办结。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即办 办理结果:完成修改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99598 八、流程图 16 九、结果样表 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 17 社会保障卡应用锁定与解锁 一、设定依据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1〕83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 理第四章应用管理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本省范围内社保卡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1 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电 数 0 份数 备材料 0 是 子材料 否 形式标准要求 提供证件具有法 律效应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8199598 申请: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 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申请,一次性办结。 18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咨询(0797-8199598) 办理结果:完成锁定、解锁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99598 八、流程图 19 九、结果样表(附图) 社会保障卡应用锁定与解锁 20 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一、设定依据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4〕20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 〔2014〕52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本省社保卡。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 材料名称 身份证 材料来源 政府部门 核发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数 0 份数 备材料 1 是 是否需 要电子 形式标准要求 材料 否 提供证件具有法 律效应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8199598 21 申请:提出查询申请 受理: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 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申请,一次性办结。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咨询(0797-8199598) 办理结果:社保卡应用状态情况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99598 八、流程图 22 九、结果样表 23 社会保障卡注销 一、设定依据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1〕83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 〔2014〕52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4〕20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本省范围内社保卡。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1 身份证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政府部门 核发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8199598 24 0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1 是 否 形式标准要求 提供证件具有法 律效应 申请:提出注销申请 受理: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 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申请,一次性办结。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咨询(0797-8199598) 办理结果:完成注销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99598 八、流程图 25 九、结果样表 社会保障卡注销 26 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 活) 一、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4〕20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 〔2014〕52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1〕83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本省社保卡。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1 身份证 材料来源 政府部门 核发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电 数 0 份数 备材料 1 是 子材料 否 形式标准要求 提供证件具有法 律效应 27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8199598 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章贡区钨都 大道6号市民中心一楼9号窗口接收地址: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 一楼9号窗口【网络提交】网址:无【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 构:无接收地址:zgqrlbgs@163.com【传真提交】接收地址:无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3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受理: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 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申请,一次性办结。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来窗口办理的,现场办理完毕, 有疑问可现场咨询。 办理结果:完成启用 送达方式:无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28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99598 八、流程图(附图) 九、结果样表 29 社会保障卡启用 (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 30 参保单位注销 一、设定依据 在《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业务 章,长期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用人单 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企业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 建制转出等相关有效资料;2.参保企业在本地注册。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数 份数 备材料 是否需 要电子 形式标准要求 材料 各项内容填写清晰、 1 《社会保险注销 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明了,与实际情况一 致。加盖申请单位公 章,经办人签名 参保人员和单位 2 法人代表身份证 政府核发 或社会保障卡 0 0 是 否 提交原件供工作人员 核查 31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8199598 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章贡区社会 保险服务中心企业征管科接收地址:赣州市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 心A区1楼社保经办大厅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 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0797-7305800) 办理结果:业务系统中办理参保单位注销。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32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12345 八、流程图 33 九、结果样表(附图) 参保单位注销 3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 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 役军人);2、非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3、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 居民;4、所在地户籍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数 份数 备材料 是否需 要电子 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 1 保险参保登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的身份 政府部门 证或户口簿 核发 申请人的农商 3 银行存折或百福 卡、社保卡 政府部门核 发 内容填写清晰、明 1 0 是 否 0 0 是 否 申请人出示原件审查 0 0 是 否 申请人出示原件审查 记表》 2 形式标准要求 了、真实、准确。 35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章贡区劳动 保障窗口(解放街道、赣江街道、东外街道、南外街道、水东 镇、水南镇、水西镇、沙石镇、沙河镇)接收地址:赣州市章 贡区解放街道劳动保障所(西津路46号解放街道服务大厅)、 赣江劳动保障所(厚德路65号赣江街道服务大厅)、东外劳动 保障所(八一四大道70号东外街道服务大厅)、南外劳动保障 所(文明大道72号)、水东镇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水东 镇虔东大道9号水东镇政府服务大厅)、水南镇民政和社会保 障服务中心(水南镇兴国路16号水南镇政府院内)、水西镇劳 动保障所(水西镇赤珠岭1号水西镇政府服务大厅)、沙石镇 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沙石镇光明路24号沙石镇政府一楼 服务大厅)、沙河镇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沙河镇站东大 道16号沙河镇政府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 延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36 下午14:00-17:30 受理: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 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申请,一次性办结。材料不齐全或不符 合形式标准要求的,由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补正资料,待补正 后予以受理。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来窗口办理的,即时办结,有疑 问可现场咨询。 办理结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12345 37 八、流程图 38 九、结果样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3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注销登记 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 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十七条出现以 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 系: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已参加章贡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的参保人员;2、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跨省 参保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形式标准 来源 数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要求 申请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能够 1 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正 政府 文书或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 核发 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 明材料 40 1 0 是 否 内容真实 有效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网上办理:申请人在互联网 (http://rst.jiangxi.gov.cn:8081/jxrlzy/index.html)或 人社app上首先需要注册账号并登陆。申报人选择要办理的业 务,点击办理。申报人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所需材料。窗 口办理: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章贡区劳动保障窗口(解放 街道、赣江街道、东外街道、南外街道、水东镇、水南镇、水 西镇、沙石镇、沙河镇)接收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劳 动保障所(西津路46号解放街道服务大厅)、赣江劳动保障所 (厚德路65号赣江街道服务大厅)、东外劳动保障所(八一四 大道70号东外街道服务大厅)、南外劳动保障所(文明大道72 号)、水东镇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水东镇虔东大道9号 水东镇政府服务大厅)、水南镇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水 南镇兴国路16号水南镇政府院内)、水西镇劳动保障所(水西 镇赤珠岭1号水西镇政府服务大厅)、沙石镇民政和社会保障 服务中心(沙石镇光明路24号沙石镇政府一楼服务大厅)、沙 河镇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沙河镇站东大道16号沙河镇政 府服务大厅) 41 受理: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 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申请,一次性办结。材料不齐全或不符 合形式标准要求的,由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补正资料,待补正 后予以受理。 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登录 (http://rst.jiangxi.gov.cn:8081/jxrlzy/index.html)、 人社app上查询,也可拨打0797-12333查询。 办理结果:无结果物。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12345 八、流程图 42 43 4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 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县社保机构应允许 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 份证件,提出待遇领取申请,或参保人员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 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年满60周岁;2、已参加章贡区城 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按规定缴纳章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 老保险费;3、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 原件 复印件份 是否必 是否需要 源 份数 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通过共享获取公安部门的 申请人的 居民身份 1 证、社会 保障卡或 户口簿 形式标准要求 国家人口基础信息数据进 政府部 门核发 0 1 是 否 行核验,申请人无需提供 纸质材料;如共享获取不 到,申请人则需扫描上传 材料原件。 45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网上申请】 申请人在互联网 (http://rst.jiangxi.gov.cn:8081/jxrlzy/index.html)或 人社app上首先需要注册账号并登陆。申报人选择要办理的业 务,点击办理。【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章贡区 劳动保障窗口(解放街道、赣江街道、东外街道、南外街道、 水东镇、水南镇、水西镇、沙石镇、沙河镇)接收地址:赣州 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劳动保障所(西津路46号解放街道服务大 厅)、赣江劳动保障所(厚德路65号赣江街道服务大厅)、东 外劳动保障所(八一四大道70号东外街道服务大厅)、南外劳 动保障所(文明大道72号)、水东镇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水东镇虔东大道9号水东镇政府服务大厅)、水南镇民政和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水南镇兴国路16号水南镇政府院内)、水 西镇劳动保障所(水西镇赤珠岭1号水西镇政府服务大厅)、 沙石镇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沙石镇光明路24号沙石镇政 府一楼服务大厅)、沙河镇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沙河镇 站东大道16号沙河镇政府服务大厅) 受理:1、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通过;2、不符合受理条 件的,不予通过;3、材料不齐全的,告知补全材料。 46 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 进程 查询 :可登录互联网 (http://rst.jiangxi.gov.cn:8081/jxrlzy/index.html)、 app上查询,也可拨打0791-12333查询。 办理结果: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送达方式:自动送达或现场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12345 八、流程图(附图) 47 48 九、结果样表 49 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 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所有参保企业参保人员信息有误 的;2、参保企业在本地注册。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数 份数 备材料 是否需 要电子 形式标准要求 材料 各项内容填写清晰、 《职工基本养老 1 明了,与实际情况一 保险缴费人员增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减)明细表》 致。加盖申请单位公 章,办理人员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2 50 参保人员身份证 或社会保障卡 政府核发 0 0 是 否 申请人出示原件审查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7305805 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章贡区社会 保险服务中心企业征管科接收地址:赣州市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 心A区1楼社保经办大厅综合窗口【网络提交】网 址: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 ml江西人社网上经办大厅【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无接 收地址:无【传真提交】接收地址:无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 延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0797-7305800) 网络查询:网厅系统即时反馈办理结果。 51 办理结果:准予变更并更新系统数据 送达方式:窗口办理:直接送达。网厅办理:系统即时反 馈办理结果。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12345 八、流程图 52 九、结果样表 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53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 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所有参保企业参保人员信息有误 的;2、参保企业在本地注册。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数 份数 备材料 是否需 要电子 材料 《社会保险系统 1 各项内容填写清晰、 个人基本信息更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正审批单》 2 参保人员身份证 或社会保障卡 明了,与实际情况一 致。 政府核发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7305805 54 形式标准要求 0 0 是 否 提交原件供工作人员 核查 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章贡区社会 保险服务中心企业征管科接收地址:赣州市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 心A区1楼社保经办大厅综合窗口【网络提交】网 址: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 ml江西人社网上经办大厅【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无接 收地址:无【传真提交】接收地址:无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 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0797-7305800 办理结果:准予变更并更新系统数据 送达方式:窗口办理:直接送达。网厅办理:系统即时反 馈办理结果。 五、办结时限 55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12345 八、流程图 56 九、结果样表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57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一、设定依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3号)……参加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 (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 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 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 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 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 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187号)关于个人账户的清退处 理:对于参保人员出国定居或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 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全 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 满15年的人员;2、参保人员出国定居或到香港、澳门、台湾 58 地区定居的;3、参保人员死亡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数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 1 个人帐户一次性 支付及基金退还 各项内容填写清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申领人收款 申请人自备 0 1 是 否 定继承人身份证 政府核发 0 0 是 否 账号》 指定受益人或法 3 晰、明了,与实际 情况一致。 核定表》 2 形式标准要求 或社会保障卡 申领人银行存折或 银行卡复印件 提交原件供工作人 员核查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7305805 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章贡区社会 保险服务中心养老待遇科接收地址:赣州市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 心A区1楼社保经办大厅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 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 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59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0797-7305801 办理结果:《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及基金退 还核定表》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12345 60 八、流程图 61 九、结果样表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62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 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 理社会保险登记……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 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所有的用人单位;2.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 编制内的工作人员;3.领取了营业资格证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63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各项内容填写清 《机关事业单位 1 基本养老保险参 申请人自 保人员信息变更 备 晰、明了,与实际 1 0 是 否 参保人员身份证 或社会保障卡 情况一致。加盖申 请单位公章,经办 申报表》 2 形式标准要求 人签字。 政府核发 0 0 是 否 提交原件供工作人 员核查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章贡区社会 保险服务中心企业征管科接收地址:赣州市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 心A区1楼社保经办大厅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 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 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64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现场查询 办理结果: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 变动申报表》签署意见并加盖业务章,长期有效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12345 八、流程图 65 九、结果样表 66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67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 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 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企业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证书》 且证书在有效期内2、参保企业在本地注册;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份数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各项内容填写清晰、明 1 《社会保险 登记表》 了,与实际情况一致。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办 理人员签字,企业负责 人签字。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提出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章 68 贡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企业征管科接收地址:赣州市钨都大道6 号市民中心A区1楼社保经办大厅综合窗口 【网络提交】网 址: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 ml江西人社网上经办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 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 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0797-7305800) 办理结果:业务系统中办理参保险种登记。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69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12345 八、流程图 九、结果样表 70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71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一、设定依据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 厅发〔2018〕107号)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 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 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 号)要求,以信息比对和服务方式精准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资格认证工作,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 保险待遇行为,制定本规程。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人为已经领取养老、工伤等社会 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 72 材料名称 无需提交任何 材料 材料来源 其他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数 0 份数 备材料 0 是 是否需 要电子 形式标准要求 材料 否 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手机端自助办理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通过手机端“江西人社”APP或支付宝“赣服 通”小程序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通过手机端“江西人社”APP或支付宝 “赣服通”小程序查询办理情况 办理结果:手机端“江西人社”APP或支付宝“赣服通” 小程序实时反馈办理结果 送达方式:数据后台传输直接写入业务系统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73 0797-12345 八、流程图 九、结果样表 74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75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 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 非因工死亡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 材料名称 参保人员身份证 或社会保障卡 材料来源 原件 复印件 是否必 份数 份数 备材料 是否需 要电子 材料 各项内容填写清晰、 政府部门核发 1 0 是 否 人员一次性丧抚 申请人自备 费申领表》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7305805 76 明了,与实际情况一 致。 《企业退休死亡 2 形式标准要求 0 0 是 否 提交原件供工作人员 核查 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章贡区社会 保险服务中心养老待遇科接收地址:赣州市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 心A区1楼社保经办大厅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 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 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0797-7305801 办理结果:在《企业退休死亡人员一次性丧抚费申领表》 中签字审核,长期有效。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77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12345 八、流程图 九、结果样表 78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79 职工参保登记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参保人员年满18周岁;2.在本地注 册的企业参加工作;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来源 1 《参加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人 申请人自备 员情况登记表》 2 《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缴费人员增 申请人自备 (减)明细表》 3 80 材料名称 参保人员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或社会保障卡 原件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份数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1 1 0 0 0 0 是 是 是 形式标准要求 是 各项内容填写清晰、 明了,与实际情况一 致。加盖申请单位公 章,办理人员签名。 是 各项内容填写清晰、 明了,与实际情况一 致。加盖申请单位公 章,办理人员签名。 是 各项内容填写清晰、 明了,与实际情况一 致。加盖申请单位公 章,办理人员签名。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7305805 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章贡区社会 保险服务中心企业征管科接收地址:赣州市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 心A区1楼社保经办大厅综合窗口【网络提交】网 址: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 ml江西人社网上经办大厅【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无接 收地址:无【传真提交】接收地址:无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 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 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0797-7305800)网厅办理:系 统即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 81 登记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 表》签字审核并加盖业务章,长期有效。 送达方式:窗口办理:直接送达。网厅办理:系统即时反 馈办理结果。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12345 八、流程图 82 九、结果样表 职工参保登记 83 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 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符合国家、省有关提前 退休条件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2.在高空和特别 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岗位工作累 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岗位工作累计满8年。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需 材料来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要电子 源 数 份数 备材料 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1 《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审 申请人 批表》 自备 1 0 是 是 内容填写真实、完整, 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 体现从事特殊工种经历 申请人 的原始档案资料 自备 1 1 是 是 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 章 申请人 自备 0 0 是 是 出示原件供工作人员审 核、复印 申请职工身份证或社会 政府部 保障卡 门核发 0 0 是 是 出示原件供工作人员审 核、复印 3 4 84 申请职工银行 账号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7305805 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章贡区社会 保险服务中心养老待遇科接收地址:赣州市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 心A区1楼社保经办大厅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 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 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一次性 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 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进度查询:0797-7305801 办理结果:在《县(市、区)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 表》加盖县人社部门公章,报市人社部门审批。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85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12345 八、流程图(附图) 86 九、结果样表 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87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 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被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 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暂缓办理退休 手续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 2 3 88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参保人员正常 申请人自 退休申请表》 备 参保人员银行 申请人自 账号 备 参保人员身份 政府部门 证或社保卡 核发 原件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份数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各项内容填写清晰、明 1 0 是 否 了,与实际情况一致。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0 0 是 否 0 0 是 否 申请人出示原件供工 作人员核查复印。 申请人出示原件供工 作人员核查复印。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7305805 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章贡区社会 保险服务中心养老待遇科接收地址:赣州市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 心A区1楼社保经办大厅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 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 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0797-7305802 办理结果:在《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 盖业务章,长期有效。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89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12345 八、流程图 九、结果样表 90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91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 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 非因工死亡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数 份数 备材料 是否需 要电子 材料 本人及其配偶或 1 直系亲属身 申请人自备 0 0 是 否 0 0 是 否 0 0 是 否 0 0 是 否 份证明 2 3 4 92 死亡证明 申请人员同失业 人员关系证明 火化证 政府部门 核发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 备 形式标准要求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7305805 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章贡区社会 保险服务中心养老待遇科接收地址:赣州市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 心A区1楼社保经办大厅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 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 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0797-7305801 办理结果:在《企业退休死亡人员一次性丧抚费申领表》 中签字审核,长期有效。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93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12345 八、流程图 94 九、结果样表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95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一、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 的 意见》(国发〔2017〕28 号);《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 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失业 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 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 〔2017〕34 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当年取 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 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数 份数 备材料 是否需 要电子 材料 失业保险支持参 1 保职工技能提升 内容填写清晰、明 其他 1 0 是 是 补贴申请表 2 96 形式标准要求 了、真实、准确。需 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人的身份 政府部门 证 核发 0 0 是 是 无 3 申请人的社会 申请人自 保障卡 备 0 0 是 是 无需填报 0 0 是 是 无需填报 1 0 是 是 如实承诺 申请人职业资格 4 证书或职业 申请人自备 技能等级证书 5 承诺书 申请人自 备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办理。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市民 中心二楼失业保险科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通过电子社保卡等网络渠道提交申请,也可提 交到现场申请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0797-8125117) 办理结果:技能提升补贴到账 送达方式:技能提升补贴到账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97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25117 八、流程图 九、结果样表 98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99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设定依据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 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 付,个人不缴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人员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 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 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参加了医疗保险 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基本医 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为基数代缴。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无需提交材料。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100 申请:按照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四点规定,代失业金申领人员交纳医疗保险费;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 办理进程查询:按月为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代交医疗保险 待遇,与失业保险金同步。 办理结果:《医疗保险缴纳银行流水》 送达方式:无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25117 八、流程图 101 九、结果样表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102 价格临时补贴申领 一、设定依据 《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 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431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 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1835号) 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 通知》(发改价格〔2014〕182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对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活水平 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1.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2.CPI中食 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6%。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章贡区公共就业人 才服务局失业保险科接收地址: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B区二楼 103 失业保险综合窗口【网络提交】网址:无【信函提交】接收申 请的机构:无接收地址:无【传真提交】接收地址:无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咨询(0797-8125117) 办理结果:审批后并委托银行直接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银行账户上。 送达方式:无需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25117 八、流程图 104 九、结果样表 价格临时补贴申领 105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一、设定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令第8号)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 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 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 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 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二)按照规定负 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三)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 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 证;(四)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 (五)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六)国家规定由其履 行的其他职责。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 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 106 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 2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申请人的身份 政府部门核 证或社会保障卡 发 申请人的银行卡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复印件 是否必 份数 份数 备材料 是否需 要电子 形式标准要求 材料 0 0 是 是 申请人出示原件审查 0 0 是 是 申请人出示原件审查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办理。地址: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二楼失业 保险科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申请人可通过人社一体化平台提交申请办理进 程查询:电话查询:0797-8125117 办理结果:修正申请人发放账户 送达方式:账户维护成功 107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25117 八、流程图 九、结果样表 108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109 失业保险金申领 一、设定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令第8号)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 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费,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 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 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 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 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 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 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 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 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 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 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 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110 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业保险金……。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 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 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 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 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 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 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 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111 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 台(si.12333.gov.cn),或者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 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申领。” 受理:已通过网上办理 实人认证:“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 务平台(si.12333.gov.cn),或者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 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申领。”办理 进程查询 “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 台(si.12333.gov.cn),或者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 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申领。” 办理结果:《江西省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送达方式:通过后告知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112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25117 八、流程图 九、结果样表 113 失业保险金申领 114 医 保 服 务 事 项 115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个人跨 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 累计计算。 二、受理条件 本人或者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 材料名称 材料来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备 是否需要 源 本人或者代办人 申请人 身份证复印件 自备 数 份数 材料 电子材料 1 1 是 否 形式标准要求 纸质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1.外地参保凭证;2.身份证 受理:1.外地参保凭证;2.身份证复印件实人认证(可代 办) 办理进程查询:即办 业务办理结果:即办 送达方式:柜台 116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797-8270855、0797-8109232 八、流程图(附图)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117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一、设定依据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贡区2021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府办字 〔2020〕53号) 二、受理条件 章贡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大中专 学生,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 2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户口本、居住 申请人自 证、暂住证 备 大学毕业证书 申请人自 备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电 份数 备材料 子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1 0 是 是 真实准确 1 0 是 否 真实准确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章贡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 大中专学生,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除职工基本医 118 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受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暂按 2020年度每人每年280元标准执行,待上级下达新标准后,不 足部分在下一年度缴费时补缴。2020年度已参保缴费的章贡区 城乡居民,在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需缴纳 310元,其中280元为2021年度个人缴费部分(暂按2020年度标 准),30元为补缴2020年度个人缴费不足部分城乡居民医保缴 费按年度连续计算,未缴费或中断续保的参保人员应补缴2017 年参保年度起个人应缴的参保费用,其中2017年度个人缴费 180元,2018年度个人缴费220元,2019年度个人缴费250元, 2020年度个人缴费280元。欠缴年度个人缴费应与2021年度城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合并征缴,补缴后次日享受城乡 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中断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缴费年 限连续计算。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和 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 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以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镇 贫困人口我市辖区内的省属高校大学生等由各级财政全额补助 参加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19 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网上提交的申请可通过“赣州医保”、 “直属分局”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进度及结果;窗口办理的可 电话查询8270855、8227233 办理结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参保完成,请 及时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完成缴费。 送达方式:无需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270855、0797-8227233 八、流程图(附图) 12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121 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申报 一、设定依据 《赣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赣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四章:第 三十五到第四十八条、第三章:第二十八条到第三十二条。)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符合条件并在章贡区签订医疗保险服 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 【不予批准的情形】不具备上述规定对应条件的。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22 材料名称 是否需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材料来源 要电子 数 份数 备材料 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1 赣州市医疗保险 门诊基金结算汇 申请人自备 总表(章贡区) 1 0 是 否 加盖定点医药机构公 章 2 赣州市医疗保险 住院基金结算汇 申请人自备 总表(章贡区) 1 0 是 否 加盖定点医药机构公 章 3 赣州市医疗保险 住院明细表 申请人自备 (章贡区) 1 0 是 否 加盖定点医药机构公 章 4 赣州市医疗保险 报销基金结算汇 申请人自备 总表(章贡区) 1 0 是 否 加盖定点医药机构公 章 5 赣州市医疗保 险报销明细表 (章贡区) 1 0 是 否 加盖定点医药机构公 章 申请人自 备 6 报销医药费材 料 申请人自 备 1 0 是 否 加盖定点医药机构公 章 7 赣州市医疗保险 药店费用结算汇 申请人自备 总表(章贡区) 1 0 是 否 加盖定点医药机构公 章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参保人提供以上材料,到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 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标准要求的, 由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补正方式。待补正后予以受理。 实人认证:身份证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咨询 办理结果:材料齐全、符合形式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告 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标准要求的,由窗口人员一次性 告知补正方式。待补正后予以受理。 送达方式:材料齐全、符合形式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当 场告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标准要求的,由窗口人员一 次性告知补正方式。待补正后予以受理。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 123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270855、0797-8221017 八、流程图 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申报 124 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审核 一、设定依据 《赣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赣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四章:第 三十五到第四十八条、第三章:第二十八条到第三十二条) 《赣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四章: 第三十五到第四十八条、《赣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服务协议》第三章:第二十八条到第三十二条。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符合条件并在章贡区签订医疗保险服 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 【不予批准的情形】不具备上述规定对应条件的。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 原件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源 份数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赣州市医疗保险门诊 1 基金结算汇总加盖定 申请人 点医药机构公章表 自备 1 0 是 否 1 0 是 否 加盖定点医药机构 公章 (章贡区) 赣州市医疗保险住院 2 基金结算汇总表(章 贡区) 申请人 自备 加盖定点医药机构 公章 125 3 赣州市医疗保险住院 申请人 明细表(章贡区) 赣州市医疗保险报销 4 基金结算汇总表(章 贡区) 5 申请人 自备 赣州市医疗保险报销 申请人 明细表(章贡区) 6 报销医药费材料 赣州市医疗保险药店 7 自备 费用结算汇总表(章 贡区) 自备 申请人 自备 申请人 自备 1 0 是 否 0 1 是 否 0 1 是 否 0 1 是 否 0 1 是 否 加盖定点医药机构 公章 加盖定点医药机构 公章 加盖定点医药机构 公章 加盖定点医药机构 公章 加盖定点医药机构 公章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申请:无需申请 受理:无需受理实人认证:身份证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咨询 办理结果:定点医药机构报表及就诊数据审核完成 送达方式:办理成功后将拨付金额直接转入定点单位的银 行账户。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126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270855、0797-8221017 八、流程图(附图) 九、审批表(附表格) 127 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审核 128 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录入 一、设定依据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赣州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 点管理办法(试行)》和《赣州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 准入和退出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市医保字 〔2020〕40号))第三十七条:定点医院机构名称、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地址、经营诊疗范围、机构性质和类别等 发生重大信息变更的(经组织任命的法定代表人变更除外), 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报 备,并重新提交定点评估准入申请,机构等级、银行信息、执 业人员、联系方式等其他一般信息应及时书面告知。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符合条件并在章贡区签订基本医疗保 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 【不予批准的情形】不具备上述规定对应条件的。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赣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基本 申请人 信息表》 自备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形式标 数 份数 1 1 备材料 电子材料 准要求 是 是 真实有 效 129 《关于变更定点医疗机构 2 (定点零售药店)基本信息 的申请》 3 4 5 6 7 申请人 自备 《定点医药机构(定点零售 申请人 药店)变更项目登记表》 自备 《赣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 申请人 机构变更情况登记备案表》 自备 《赣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申请人 医疗机构申请表》 自备 《赣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申请人 零售药店申请表》 自备 《赣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申请人 医疗机构综合评估表》 自备 0 1 是 是 1 1 是 是 1 1 是 是 1 1 是 否 1 1 是 否 1 1 是 是 真实有 效 真实有 效 真实有 效 真实有 效 真实有 效 真实有 效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申请提交材料至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章贡 分中心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B区二楼204 室受理现场受理。 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直接到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章 贡分中心查询或通过致电0797-8221017 查询办理结果:一次办结 送达方式:自行领取(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章贡 分中心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B区二楼204 130 室)。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221017 八、流程图(附图) 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录入 131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申报 一、设定依据 《赣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赣市府办发〔2014〕 2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符合条件并在章贡区参加生育保险的单 位。1、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用人单位必须为其 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以上;2、职工分娩或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必须符合《婚姻法》及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内分娩职工必须按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形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32 材料名称 是否需 材料来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要电子 源 数 份数 备材料 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1 《赣州市职工生 育保险就医登记 其他 表》 1 0 是 否 加盖单位公章(生育前 已经办理就医登记的费 用6个月内办理) 2 《赣州市职工生 育保险津贴待遇 其他 申报表》 1 0 是 否 加盖单位公章(生育前 已经办理就医登记的费 用6个月内办理) 3 《怀孕证明B超 申请人 检查单》 自备 否 加盖单位公章(生育前 已经办理就医登记的费 用6个月内办理) 1 1 是 4 身份证、社保 申请人 卡、结婚证 自备 5 门诊发票、疾病 申请人 证明书、病历 自备 1 0 1 1 是 是 否 加盖单位公章(生育前 已经办理就医登记的费 用6个月内办理) 否 加盖单位公章(生育前 已经办理就医登记的费 用6个月内办理)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赣州市章贡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赣州市章贡区 东阳山路28号业务经办大厅4号窗口申请。 受理: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 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标准要求的, 由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补正方式。待补正后予以受理。 实人认证:身份证 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通过咨询电话0797-8083790查 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赣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生育保 险津贴待遇申报表》材料审核完成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东阳山路28号业务服务 大厅工伤生育报账窗口 工作时间:夏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8:00;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133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61312 八、结果样表 134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申报 135 跨省(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一、设定依据 《关于做好全市城乡居民医保转诊转院、急诊以及异地就 医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17】242号)关于做好 全市城乡居民医保转诊转院、急诊以及异地就医管理工作的通 知。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我区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不予批准的情形】非我区参保人员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赣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1 地区外转诊转院(异地急 诊就医)申报审批表 2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四、办理流程 预约:0797-8212600 136 材料来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源 申请人 自备 申请人 自备 数 份数 备材料 是否需 要电子 形式标准要求 材料 1 0 是 否 纸质 1 0 是 是 电子和纸质 申请:窗口提交资料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医疗保障基 金管理中心章贡分中心接收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 市民中心B区二楼章贡区医保局经办大厅。 受理: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 要求标准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或不符合形式标准的,由窗 口人员一次性告知补正方式,待补正后予以受理。 实人认证:异地就医办理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咨询(8212600)办理结果:跨省(省 内)异地就医备案完成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办理成功后领取《赣州市基本医疗 保险统筹地区外转诊转院(异地急诊就医)申报审批表》 (2.3联)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212600 137 八、结果样表(附图) 跨省(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138 门诊特殊慢性病备案 一、设定依据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城镇 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的通知》(赣人 社字〔2018〕237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章贡区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不予批准的情形】1.非我区参保人员。2.不符合病情。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数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赣州市城镇职工 1 (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慢性病门 其他 1 0 是 否 需盖章 1 0 是 否 真实准确 1 0 是 否 真实准确 诊申请审核表 2 3 慢性病门诊申 申请人自 请审核汇总表 备 相关病历材料 申请人自 备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 139 00-17:30,业务大厅错时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00周末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章贡分中 心接收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B区二楼。 受理:慢性病鉴定机构对参保人申报材料进行登记备案, 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并经定点医疗机构鉴定的, 每月25日汇总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送,材料不全的, 由定点医疗机构一次性告知参保人员需补齐的材料;不符合申 报条件的,由定点医疗机构一告知参保人员并退回申报材料。 实人认证:资料齐全,符合规定即可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咨询(8224229) 办理结果:门诊特殊慢性病备案完成 送达方式:办理成功后定点医疗机构领取《赣州市城镇职 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申请审核表》(2.3联)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140 0797-8161312 八、审批表 门诊特殊慢性病备案 141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一、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赣州市“赣服通赣州分厅”3.0建设赣州方 案》的通知(赣市政务字〔2020〕3号) 二、受理条件 赣州全市医保参保人 三、申请材料 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通过支付宝“赣州通”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受理:通 过支付宝“赣服通”受理申领 实人认证:通过支付宝“赣服通”实人认证后申领 办理进程查询:通过支付宝“赣服通”查询办理进程办理 结果:通过支付宝“赣服通”查询办理结果 送达方式:无需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142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61322 八、流程图(附图)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143 职工生育津贴申报 一、设定依据 《赣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赣市府办发【2014】 2号)《赣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赣市府办发 【2014】2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符合条件并在章贡区参加生育保险的 单位:1.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用人单位必须为其 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以上;2.职工分娩或施 行计划生育手术必须符合《婚姻法》及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计 划内分娩职工必须按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 【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以及其他不符 合规定的情形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 2 144 材料名称 材料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来源 数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赣州市职工生 育保险就医登记 其他 表》(第2联) 《赣州市职工生 育保险津贴待遇 其他 申请表》 1 1 0 0 是 是 形式标准要求 否 加盖单位公章(生育前已 经办理就医登记的费用6 个月内办理) 否 加盖单位公章(生育前已 经办理就医登记的费用6 个月内办理) 3 住院发票、疾病 其他 证明、出院小结 4 出生医学证明 政府 (或死亡证明或 部门 终止妊娠证明) 核发 1 1 0 1 是 是 否 加盖单位公章(生育前已 经办理就医登记的费用6 个月内办加盖单位公章 (生育前已经办理就医登 记的费用6个月内办理) 否 加盖单位公章(生育前已 经办理就医登记的费用6 个月内办 理)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赣州市章贡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赣州市章贡区 东阳山路28号业务经办大厅生育报账窗口 受理: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 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标准要求的, 由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补正方式。待补正后予以受理。 实人认证:身份证 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通过咨询电话0797-8212600查 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申报材料审核完成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东阳山路 28号业务经办大厅生育报账窗口工作时间:夏令制星期一至星 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制星期一 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 145 日除外)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270855、0797-8161312 八、结果样表 职工生育津贴申报 146 医疗保险参保异地安置人员备案 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120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章贡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长期 (指一年以上)在章贡区以外居住生活; 【不予批准的情形】1.非章贡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短 时间暂住在章贡区以外居住生活;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 2 材料名称 赣州市医疗保险 异地安置备案表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其他 申报人社会保 申请人自 障卡或身份证 备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2 0 是 否 信息准确 0 1 是 否 无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每年1-2月、6月及12月到窗口申请办理接收申请的 147 机构:章贡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接收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东阳山路28号二楼205室医疗监 督科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 30-18:00;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 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申请人到章贡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二楼205室医 疗监督科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标准要求的当场 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标准要求的,由办事人员一次 性告知补正方式。待补正后予以受理。 实人认证:不需要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咨询(8224229) 办理结果:异地安置人员申报备案完成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办理成功后领取一张《赣州市医疗 保险异地安置备案表》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148 0797-8270855、0797-8212600 八、结果样表 医疗保险参保异地安置人员备案 149 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新参保登记 一、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第二章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四)、职工名册及职工 缴费情况。第五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一 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 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不申报。”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在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 册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 三、申请材料 序号 形式标准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人自备 1 1 是 否 真实 2 银行开户许可 证及法人代表身 申请人自备 份证 1 1 是 否 无 1 1 是 否 无 3 150 材料名称 是否需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材料来源 要电子 数 份数 备材料 材料 承诺书 其他 4 江西省基本医疗 保险单位参 保信息登记表 其他 2 0 是 否 无 5 2022年4月赣州 市医疗保障局直 属分局医疗保险 费申报审核表 其他 2 0 是 否 无 6 江西省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参 保登记表 其他 2 0 是 否 无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办理流程及所带材料:①单位参保登记表(2份); ②医疗保险缴费申报表(2份);③单位参保职工花名册(2 份);④参保审核工作流程表(携带U盘拷贝,并在提交材料 时提供电子档一份)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⑥用人单 位最近一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以及银行发工资当日全部交易明 细。 受理: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形式 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标准要求的, 由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补正方式。待补正后予以受理。实人认 证:城镇职工医疗工伤生育医疗保险新参保申报。 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 符合形式标准要求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标准 151 要求的,由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补正方式。待补正后予以受 理。 办理结果:办理成功后现场领取《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参保申报审核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结算花名册》 回单。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09687、0797-8270855 八、流程图(附图) 152 九、结果样表 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新参保登记 153 婚 姻 登 记 服 务 事 项 154 江西省婚姻登记预约服务 一、设定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规范性文 件第二章第二十条婚姻登记处应当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 和咨询电话,电话号码在当地114查询台登记。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预约婚姻登记的双方至少一方为该辖 区内户籍。 【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预约登记双方 政府部门核 身份信息 发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数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纸质,身份信息真 0 0 是 否 实、有 效 四、办理流程 预约:http://117.21.208.25/marry-book;赣服通申 请:【网络提交】http://117.21.208.25/marry-book 【工作时间】时间不限 受理 :符合婚姻登记预约条件的,可登陆网址 http://117.21.208.25/marry_book进行电脑预约,或登陆支 155 付宝进行掌上预约,搜索“赣服通”在婚育服务模块进行婚姻 登记预约,即时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 的全部材料;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电脑(PC)端预约的,可通过网站,输入 预约双方的身份证号码查询:手机端预约的,可在支付宝搜索 “赣服通”-点击婚育服务-点击查询预约,便可查询事项办理 进程。 办理结果:《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单》 送达方式:结果公示,电脑端预约的,在网页上公示办理 结果;手机端预约的,在赣服通婚育服务模板“婚姻登记预 约-婚姻登记”中公示办理结果。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99065 八、流程图 156 九、结果样表 157 江西省婚姻登记预约服务 158 婚姻家庭咨询(离婚调解) 一、设定依据 《江西省婚姻登记工作操作规范》(第二十二条)规范性 文件,第二十二条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设立婚姻家庭辅导 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开招募志愿者等方式聘用婚姻家庭 辅导员,并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 务。 二、受理条件 婚姻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对离婚有纠纷的情况给予调 解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1 无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电 数 份数 备材料 子材料 0 0 否 否 形式标准要求 无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申请 调解动员受理:协商 审查:章贡区户籍 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审批,根据 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159 决定:无 制证发证:无 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无 办理结果:调解成功 送达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0797-8199012 八、流程图 婚姻家庭咨询(离婚调解) 160 公 安 出 入 境 服 务 事 项 161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发 一、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 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予以修改) 二、受理条件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3年发布,2015 修订)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 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 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 出申请。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前往 台湾的大陆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刑事案 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诉 讼事宜不能 离境的;(三)被判 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 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 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 162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源 数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1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 其他 件申请表 1 0 是 否 内容完整,真实有 效 2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 自备 1 1 是 否 真实有效 3 4 5 申请人 照片 自 备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 申请人 证 自备 监护证明 申请人 (出生证或户口簿 自备 等) 申请人户 口簿 申请人 自备 7 监护人委托书 申请人 自备 8 陪同人的 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 自备 6 9 同意申办出入境证 申请人 件的函 自备 10 申请人现有的大陆 申请人 居民往来台湾通行 自备 证 符合《出入境证件 相片照相指引》标 准 未满16周岁的申请 人需提供 1 0 是 否 1 1 是 否 1 1 是 否 未满16周岁的申请 人需提供 1 1 是 否 未满16周岁的申请 人需提供 否 未满16周岁且监护 人委托他人陪同的 申请人需提供 否 未满16周岁且监护 人委托他人陪同的 申请人需提供 否 真实有效,加盖公 章,登记备案的国家 工作人员需提供 否 换发大陆居民往来 台湾通行证的申请 人需提供 1 1 1 1 1 1 1 1 是 是 是 是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163 出入境管理科窗口提交 受理: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申 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不予受理通 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 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 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 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式审查 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决定,决定对 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予以批准的决定; 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符合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 核发 实人认证: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采集申请人指纹,面见询问申请人,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进 行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0797-8303282 查询。 164 办理结果: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6周岁(含)以上 申请人有效期为10年,16周岁以下申请人有效期为5年。过期 重办。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邮政EMS快递)。证件在7个工作日 内签发(非江西省户籍居民申请出入境证件须20日签发)并邮 寄送达给收件人(收件人付快递费)。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1931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 通行证60元/证。 七、授权部门电话 章贡区市民中心C区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咨询台联系电 话:0797-8303282 八、流程图 165 166 九、结果样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发 167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 一、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3号) 二、受理条件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3年发布,2015 修订)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 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 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 出申请。《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 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刑 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 结诉讼事宜不能离境的;(三)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 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 三、申请材料 168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1 中国公民出入 境证件申请表 其他 2 3 4 5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数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1 1 是 否 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往来台湾通行证 申请人自备 1 1 是 否 真实有效 监护人的居民身 申请人自备 份证 1 1 是 否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 需提供 1 1 是 否 1 1 是 否 监护证明(出生 申请人自备 证或户口簿等) 申请人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或户口簿 6 监护人委托书 7 陪同人的居民身 申请人自备 份证 8 同意申办出入境 政府部门核 证件的函 发 1 1 9 台湾出入境业务 主管部门签发的 申请人自备 探亲类或居留类 入台许可证 1 1 10 台湾出入境业务 主管部门签发的 申请人自备 定居类入台许可 证 11 形式标准要求 《出生医学证 明》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1 1 1 1 1 1 1 1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 需提供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 需提供 否 未满16周岁且监护人 委托他人陪同的申请 人需提供 否 未满16周岁且监护人 委托他人陪同的申请 人需提供 是 否 真实有效,加盖公 章,登记备案的国家 工作人员需提供 是 否 真实有效,申请赴台 "探亲"签注的需提供 否 真实有效,申请赴台 定居签注的需提供, 大陆居民赴台湾后已 取得在台湾定居资格 的除外 否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 所生子女且在大陆未 办理户籍登记,申请 赴台定居的需提供 是 是 是 是 169 12 13 父母双方中作为 大陆居民一方的 申请人自备 居民身份 证 台湾地区居民身 申请人自备 份证件 1 1 1 1 是 是 否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 所生子女且在大陆未 办理户籍登记,申请 赴台定居的需提供 否 大陆居民赴台湾后已 取得在台湾定居资 格,返回大陆申请赴 台定居的需提供 14 台湾地区居民户 申请人自备 籍誊本 1 1 是 否 15 国务院台办及其 授权的地方台办 政府部门核 出具的《赴台批 发 件》 1 1 是 否 16 国务院台办及其 授权的地方台办 政府部门核 出具的《应邀赴 发 台立项的批复》 17 开放赴台就学省 份的设区市以上 政府部门核 台办出具的《赴 发 台学习证明》 18 台湾出入境业务 主管部门签发的 申请人自备 与申请事由相应 的入台许可证 1 1 1 1 1 1 是 是 是 大陆居民赴台湾后已 取得在台湾定居资 格,返回大陆申请赴 台定居的需提供 经台办批准应邀赴台 湾交流申请“应邀” 签注,或者赴台湾执 行两岸航运任务申请 “乘务”签注的需提 供 否 经台办批准赴台湾进 行经贸活动,申请 “商务”签注的需提 供 否 赴台湾学习,申请 “学习”签注的需提 供 否 (赴台湾就医、处理 财产、诉讼等事务, 申请“其他”签注的 需提供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出入境管理科窗口提交 受理: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 170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申 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不予受理通 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 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 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 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式审查。 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审批:根据 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决定: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 的进行核对确认 制证发证:符合条件由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 核发 实人认证: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采集申请人指纹,面见询问申请人,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进 行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0797-8303282 查询。 办理结果: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 送达方式:7个工作日(非江西省户籍居民须20日)前往 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领取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 171 征大道29号,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30,周末 及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一次有效签注15元 /件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七、授权部门电话 章贡区市民中心C区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咨询台联系电 话:0797-8303282 八、流程图 172 九、结果样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 173 港澳台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明 签发 一、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 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修订)第十七条:台湾居民要 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 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地 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定居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 明。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 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 公布)第十八条:港澳同胞要求回内地定居的,应当事先向拟 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持注有回乡定居签 注的港澳同胞回乡证,至定居地办理常住户口手续。 二、受理条件 《关于台湾居民来祖国大陆定居受理审批工作的通知》 (2000年8月17日公通字【2000】73号)第二条规定,台湾居 民来大陆定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 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 力赡养并保 证赡养,本人的生活 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 理; 174 (二)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含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 年子女;(三)在大陆投资经济效益好或投资金额巨大的投资 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受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 安厅、局商同级人民政府台办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确定,并报公安部备案);(四)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 文化、医学 、农业等领域的人才 及其配偶、未成年子 女; (五)台湾上层人士或有关部门因对台工作需要拟安置定居的 人员;《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申请来大 陆的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被认为有 犯罪行为的;(二)被认为来大陆后可能进行危害国家安全、 利益等活动的;(三)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有编造情况、提供 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四)精神疾病或者严重传染病患者;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需 原件 复印件 是否必 材料来源 要电子 份数 份数 备材料 材料 1 书面申请 申请人自 备 1 0 是 否 真实有效 2 《台湾居民来大陆定 居申请表》 其他 2 0 是 否 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3 台湾居民身份 证件和出入境证件 申请人自 备 1 2 是 否 真实有效 4 照片 申请人自 备 2 0 是 否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 照相指引》标准 形式标准要求 175 5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 申请人自 通行证》或其他旅行 备 件 6 身体健康证明 申请人自 备 1 2 是 否 7 委托书、代办人 身份证 申请人自 备 1 2 是 否 台湾户籍证明 申请人自 备 8 176 1 1 2 2 是 是 否 否 真实有效 须是大陆出入境检 验检疫部门6个月以内出 具或确认的 亲属委托代办的须提 交 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 养,投靠大陆亲属;夫 妻团聚须提交 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 养,投靠大陆亲属须提 交 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 养,投靠大陆亲属;夫 妻团聚须提交 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 养,投靠大陆亲属;夫 妻团聚须提交 9 与大陆亲属关系的公 政府部门 证证明 核发 1 2 是 否 10 大陆亲属的身份证 申请人 自备 1 2 是 否 11 大陆亲属居民户口簿 申请人 自备 1 2 是 否 12 大陆亲属有能力赡养 政府部门 并保证赡养的公证证 核发 明 1 2 是 否 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 养,投靠大陆亲属须提 交 13 大陆民政部门颁发的 结婚证或经台湾公证 政府部门 部门公证的婚 核发 姻状况证明 1 2 是 否 夫妻团聚须提交 14 出生证明和亲 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政府部门 核发 1 2 是 否 夫妻团聚偕行未成年子 女须提交 15 所在企业上年度或本 年度的营业额、纳税 额或者进出口额 的相关证明 其他 1 2 是 否 在大陆投资人员须提交 16 国家人事部或外国专 家局出具的有关证明 政府部 门核发 1 2 是 否 国家急需的科技、教 育、文化、医学、农业 等领域人才须提交 17 国务院台办、中央统 政府部门 战部出具的有关证明 核发 1 2 是 否 台湾上层人士或对台工 作需要须提交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出入境管理科窗口提交 受理: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申 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不予受理通 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 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 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 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式审查。 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审批:根据 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 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 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符合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 核发 实人认证: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 177 并采集申请人指纹,面见询问申请人,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进 行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0797-8303282 查询。 办理结果:公安机关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台湾居民来大陆定 居的决定后,签发《批准定居通知书》或《不批准定居通知 书》;批准定居的,批准机关同时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邮政EMS快递)。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台湾居民定居证8 元/证 七、授权部门电话 章贡区市民中心C区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咨询台联系电 话:0797-8303282 八、流程图 178 港澳台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179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 一、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 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 公布) 二、受理条件 《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五条内地居民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 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 居人员的内地配偶机器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 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者 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 者澳门定居的;(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 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四)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 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 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则 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六)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 或者澳门定居的。 180 《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十一条不予受理 的情形:(一)对于非常住户口所在地人员等不属于本部门受 理范围的;(二)不符合本规范第五条规定的前往港澳通行证 申请条件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 2 材料名称 是否需 材料来 原件 复印件 是否必 要电子 源 份数 份数 备材料 材料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 其他 澳门定居申请表 申请人的居民 身份证、户口簿 申请人 自备 形式标准要求 2 0 是 否 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 拟团聚的香港或者澳门亲 属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48×33mm) 1 2 是 否 真实有效 否 真实有效,未满十六周岁 人员需要提供并由 其监护人陪同 3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 户口簿 自备 4 监护人出具的同意申请 申请人 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 自备 居的意见 1 2 是 否 真实有效,未满十六周岁 人员需要提供并由其监护 人陪同 5 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澳 申请人 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 自备 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 2 是 否 真实有效 否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 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 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 从事公务的人员)由其所 在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 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 批后出具对申请人前往香 港定居的意见。申请人有 关情况及单位意见如有变 化,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及 时通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 理部门。 6 单位意见 申请人 自备 1 1 2 2 是 是 181 7 结婚证明 申请人 自备 1 2 是 否 夫妻团聚的需要提供 8 出生医学证明等 政府部 父母子女关系证 门核发 明 1 2 是 否 偕行儿童、照顾父母、投靠子 女、投靠父母、永久居民子 女、超龄子女须需要提供 9 亲子鉴定申请表 申请人 自备 1 2 是 否 永久居民子女属非婚 生或亲子关系存疑的需要提供 10 父母结婚证明 申请人 自备 1 2 是 否 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 照顾六十周岁以上父母;年满 六十周岁投靠十八周岁以上子 女;未满十八周岁投靠父母; 永久居民子女;超龄子女需要 提供 11 由即将或者已经 赴香港或者澳门 申请人 定居的父亲(母 自备 亲)抚养、具有 法律效力的证明 1 2 是 否 偕行儿童;未满十八周岁投靠 父母需要提供 否 (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 岁需前往照顾其在香港或者澳 门定居且均六十周岁以上 的父母的需要提供 12 父母在香港或者 申请人 澳门无子女证明 自备 13 父母在内地无子 申请人 女证明 自备 1 2 是 否 六十周岁以上无依无靠老人投 靠子女的需 要提供 14 其他为确有必 要的其他证明 申请人 自 备 1 2 是 否 真实有效 1 2 是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出入境管理科窗口提交 受理: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申 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不予受理通 182 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 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 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 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式审查。 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审批:根据 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 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 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符合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 核发 实人认证: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交验相关材料,面见询 问申请人进行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拨打咨询电话0797-8303282查询。 办理结果:港澳通行证,有效期6个月,一次出境有效。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邮政EMS快递)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40工作日。 承诺时限:40工作日。 183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前往港澳通行证40 元/证 七、授权部门电话 章贡区市民中心C区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咨询台联系电 话:0797-8303282 八、流程图 184 185 九、结果样表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 186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 一、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 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 公布) 二、受理条件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 办法》第二章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 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往来港 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第一章:(四)不批准情 形。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和签注:1、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被遣 返回内地,未满限制赴港澳期限的人员,按照上述第一项规定 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三、申请材料 是否需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要电子 数 份数 备材料 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形式标准要求 1 中国公民出入 境证件申请表 其他 1 0 是 否 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2 申请人居民身 份证 申请人自备 1 1 是 否 真实有效 187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 照相指引》标准 4 监护人的居民身 申请人自备 份证 1 1 是 否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 提供 5 监护证明(出生 申请人自备 证或户口簿等) 1 1 是 否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 提供 否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未 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 供 否 未满16周岁且监护人委 托他人陪同的申请人需 提供 否 未满16周岁且监护人委 托他人陪同的申请 人需提供 3 6 照片 申请人户口簿 申请人自备 1 监护人委托书 8 陪同人的居民身 申请人自备 份证 9 同意申办出入境 申请人自备 证件的函 1 1 是 否 真实有效,加盖公章,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 人员需提供 10 申请人现有的往 申请人自备 来港澳通行证 1 1 是 否 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申请人需提供 1 1 是 7 申请人自备 1 1 0 是 是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出入境管理科窗口提交 受理: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申 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不予受理通 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 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 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188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 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式审查。 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审批:根据 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决定: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 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 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符合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 核发 实人认证: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采集申请人指纹,面见询问申请人,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进 行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拨打咨询电0797-8303282查询。 办理结果:往来港澳通行证.16周岁(含)以上申请人有 效期为10年,16周岁以下申请人有效期为5年。过期重办。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邮政EMS快递)。证件在7个工作日 内签发(非江西省户籍居民申请出入境证件须20日签发)并邮 寄送达给收件人(收件人付快递费)。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189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1931号)往来港澳通行证60 元/证 七、授权部门电话 章贡区市民中心C区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咨询台联系电 话:0797-8303282 八、流程图 190 九、结果样表(附图)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 191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 一、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 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 公布) 二、受理条件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 办法》第二章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 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往来港 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第一章:(四)不批准情 形。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和签注:1、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被遣 返回内地,未满限制赴港澳期限的人员,按照上述第一项规定 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1 中国公民出入 境证件申请表 其他 192 原件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电 份数 份数 备材料 子材料 2 0 是 否 形式标准要求 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2 照片 申请人自 备 2 0 是 否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 片照相指引》标准, 申请“团队旅游”签 注不需要提供 3 往来港澳通行证 申请人自 备 1 2 是 否 真实有效 4 监护人的居民 身份证 申请人自 备 1 2 是 否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 需提供 5 监护证明(出生 申请人自 证或户口簿等) 备 1 2 是 否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 需提供 6 申请人身份证 或户口簿 申请人自 备 1 2 是 否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 需提供 7 监护人委托书 申请人自 备 否 未满16周岁且监护人 委托他人陪同的申请 人需提供 8 陪同人的居民身 申请人自 份证 备 否 未满16周岁且监护人 委托他人陪同的申请 人需提供 1 1 2 0 是 是 9 同意申办出入境 申请人自 证件的函 备 1 2 是 否 10 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人自 备 1 2 是 否 11 被探望亲属在香 申请人自 港或者澳门 备 定居的证明 1 2 是 否 12 被探望亲属在香 港或者澳门长期 申请人自 居住的证 备 明 13 被探望亲属在 申请人自 香港或者澳门就 备 业的证明 1 1 2 2 是 是 真实有效,加盖公 章,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 人员需提供 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 配偶、父母、配偶的 父母、子女、子女的 配偶、兄弟姐妹、 (外)祖父母或者 (外)孙子女的,申 请“探亲”签注的需 提供 申请“探亲”类签 注,亲属在香港或者 澳门 定居的需提供 否 申请“探亲”类签 注,亲属在香港或者 澳门长期居住的需提 供 否 申请“探亲”类签 注, 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 就业的需提供 193 194 14 被探望亲属在 申请人自 香港或者澳门就 备 学的证明 1 2 是 否 申请“探亲”类签 注,亲属在香港或者 澳门就学的需提供 15 工商营业执照副 本或者外国(地 申请人自 区)企业常驻代 备 表机构登记证 1 2 是 否 申请“商务”类签注 的需提供 16 企业机构为申请 申请人自 人交纳社会 备 保险的凭证 1 2 是 否 申请“商务”类签注 的需提供 17 企业机构为申 申请人自 请人交纳社会保 备 险的凭证 1 2 是 否 申请“商务”类签注 的需提供 18 企业机构出具的 申请人自 赴港澳商务活动 备 的说明 否 本省已登记备案的企 业员工办理多次有效 “商务”类签注的需 提供 否 本省已登记备案的企 业员工办理多次有效 “商务”类签注的需 提供 否 本省已登记备案的企 业员工办理多次有效 “商务”类签注的需 提供 否 本省已登记备案的企 业员工办理多次有效 “商务”类签注的需 提供 否 赴澳门就学,申请 “逗留”签注的需提 供 否 “逗留”签注有效期 届满需继续申请“逗 留”签注的需提供 否 赴澳门就学,申请 “逗留”签注的需提 供 19 《港澳商务备案 企业认定书》 20 《企业港澳商务 签注备案申请 表》 其他 其他 21 《赴港澳商务人 申请人自 员备案申请表》 备 22 申请人自 备 《责任书》 23 香港入境事务处 申请人自 出具的延期 备 许可 24 澳门高等教育辅 助办公室出具的 申请人自 《确认录取证明 备 书》及澳门高等 院校录取通知书 1 1 1 1 1 1 1 2 2 2 2 2 2 2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25 澳门高等院校出 具的在学证明 26 澳门治安警察局 出入境事务厅或 者澳门人力资源 申请人自 办公室、澳门社 备 会文化司出具的 批准文件 27 澳门治安警察局 出入境事务厅出 具的确认函件, 申请人自 或者澳门人力资 备 源办公室、澳门 社会文化司出具 的批准文件 28 澳门治安警察局 出入境事务厅出 申请人自 具的批准 备 通知书 29 中央人民政府驻 澳门特别行政区 联络办公室人事 申请人自 部出具的《驻澳 备 门内派人员未成 年子女随任身份 证明表》 30 其他 与申请事由相应 申请人自 的证明材料 备 1 1 1 1 1 1 2 2 2 2 2 2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赴澳门就学,“逗 留”签注有效期届满 需继续申请“逗留” 签注的需提供 否 赴澳门就业,申请 “逗留”签注的需提 供 否 赴澳门就业,“逗 留”签注有效期届满 需继续申请“逗留” 签注的需提供 否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 属赴澳门居留,申请 “逗留”签注的需提 供 否 赴澳门随任,申请 “逗留”签注的需提 供 否 赴香港或者澳门治 病、奔丧、探望危重 病人、诉讼、应试、 处理产业、学术交流 的,申请“其他”类 签注的需提供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195 出入境管理科窗口提交 受理: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申 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不予受理通 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 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 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 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式审查。 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审批:根据 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决定: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 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 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符合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 核发 实人认证:需申请人携带本人出入境证件及身份证到出入 境管理处办证大厅现场识别 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0797-8303282 查询。 196 办理结果: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 送达方式:7个工作日(非江西省户籍居民须20日)前往 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领取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 征大道29号,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30,周末 及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1931号)一次签注:15元/ 件,多次签注80元/件 七、授权部门电话 章贡区市民中心C区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咨询台联系电 话:0797-8303282 八、流程图 197 198 九、结果样表 199 普通护照签发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 号)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 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 发。”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 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 的;(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 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 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 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 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 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提出……” 二、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 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 200 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 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 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 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 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 的;(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七)国 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 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申请材料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数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1 中国公民出入 境证件申请表 其他 1 0 是 否 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2 申请人居民身 份证 申请人自备 1 1 是 否 真实有效 3 照片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4 监护人的居民 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5 监护证明(出生 申请人自备 证或户口簿等) 1 1 是 否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 需提供 否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 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 需提供 否 未满16周岁且监护人 委托他人陪同的申请 人需提供 6 7 申请人户口簿 监护人委托书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1 1 1 1 是 是 形式标准要求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 片照相指引》标准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 需提供 201 8 陪同人的居民身 申请人自备 份证 1 0 是 否 未满16周岁且监护人 委托他人陪同的申请 人需提供 9 同意申办出入境 申请人自备 证件的函 1 1 是 否 真实有效,加盖公 章,登记备案的国家 工作人员需提供 10 申请人现有的 护照 1 1 是 否 换发普通护照的申请 人需提供 申请人自 备 四、办理流程 预约 不支持预约。 申请: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出入境管理科窗口提交 受理: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申 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不予受理通 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 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 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 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式审查。 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审批:根据 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 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 202 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符合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 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实人认证: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采集申请人指纹,面见询问申请人,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进 行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咨询电话(0797-8303282)查询 办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16周岁(含)以上申请人 有效期为10年,16周岁以下申请人有效期为5年。过期重办。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邮政EMS快递)。证件在7个工作日 内签发(非江西省户籍居民申请出入境证件须20日签发)并邮 寄送达给收件人(收件人付快递费)。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护照120元/本。 七、授权部门电话 章贡区市民中心C区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咨询台 203 联系电话:0797-8303282 八、流程图 204 九、结果样表 205 206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一、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06月18日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1号)第十三条:台湾居民要求来 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一)从台湾地区 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 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 申请;(二)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 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 申请;(三)经由外国来大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 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 第十八条:台湾居民来大陆后,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有效 期之内按期离境。所持证件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继续居留的, 应当向市、县公安局申请换发。 第二十三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旅行证件系指台湾居民 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二、受理条件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总则第二 条台湾居民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首次申请、换发、补发 207 台胞证,适用本规范。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申 请来大陆的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被认为有犯罪行为的;(二)被认为来大陆后可能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等活动的;(三)不符合申请条件或 者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四)精神疾病或 者严重传染病患者;(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批准的其 他情形。治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可以批准入境的除外。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1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 通行证申请表》 其他 2 0 是 否 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2 照片 申请人自备 0 0 是 否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 相指引》标准 3 台胞证 申请人自备 1 2 是 否 换发台胞证需要提供 4 有效的台湾地 区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1 2 是 否 真实有效 有效的台湾地区户籍 申请人自备 誊本或户口名簿 1 2 是 否 无台湾地区身份证的需要 提供 5 208 是否 是否 原件份 复印件 需要 必备 数 份数 电子 材料 材料 6 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 申请人自备 1 2 是 否 7 本人书面说明 申请人自备 1 2 是 否 8 监护关系证明 申请人自备 1 2 是 否 形式标准要求 台胞证损毁、遗失、被盗 抢或者需要补发的需要提 供 台胞证损毁、遗失、被盗 抢或者需要补发的需要提 供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 人需要提供 9 委托书 申请人自备 1 2 是 否 已满60周岁的、因身患疾 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可以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未满 十六周岁的,可以由监护 人委托的人员代为申请;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 可以代为申请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供 10 单位公函 申请人自备 1 2 是 否 代办单位的代办人 监护人、代办人、被 申请人自备 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1 2 是 否 监护人、代办人、被委托 人办理的需要提供 否 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 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 湾地区入台许可的需要提 供 否 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 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 湾地区入台许可的需要提 供 11 12 13 申请人父母台胞证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出生证明 申请人自备 1 1 2 2 是 是 四、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出入境管理科窗口提交 受理: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申 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不予受理通 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 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 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09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 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式审查。 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审批,根据 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决定: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 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 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符合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 核发 实人认证: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采集申请人指纹,面见询问申请人,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进 行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拨打咨询电话0797-8303282查询。 办理结果:往来港澳通行证,16周岁(含)以上申请人有 效期为10年,16周岁以下申请人有效期为5年。过期重办。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邮政EMS快递)。证件在7个工作日 内签发(非江西省户籍居民申请出入境证件须20日签发)并邮 寄送达给收件人(收件人付快递费)。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210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五年期台 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首次申请、换发、补发200元/证一次有 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40元/证 七、授权部门电话 章贡区市民中心C区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咨询台联系电 话:0797-8303282 八、流程图 211 九、结果样表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212 公 证 服 务 事 项 213 保全证据公证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 第二章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 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 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 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 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 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 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 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受理条件 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公 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 其他组织。 三、申请材料 2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数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1 0 是 否 2 申请人与保全对象有 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文 申请人自备 件、资料 1 0 是 否 3 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 证的须提交物证样品 或所有权证明或其它 申请人自备 能够说明申请办理保 全证据公证的有关证 件 1 0 容缺 否 4 需要保全证人证言 的,证人应亲自到 申请人自备 场,并提交证人的身 份证明 1 0 容缺 否 形式标准要求 纸质,个人的提交 居民身份证、户口 簿;法人单位提交 单位营业执照、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其身份证;代理 人代为办理的,应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 其身份证。 纸质,个人的提交 居民身份证、户口 簿;法人单位提交 单位营业执照、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其身份证;代理 人代为办理的,应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 其身份证。 纸质,个人的提交 居民身份证、户口 簿;法人单位提交 单位营业执照、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其身份证;代理 人代为办理的,应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 其身份证。 纸质,个人的提交 居民身份证、户口 簿;法人单位提交 单位营业执照、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其身份证;代理 人代为办理的,应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 其身份证。 四、办理流程 预约:拨打公证处窗口电话:8113723 215 申请:当事人来到公证处,提交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办理公证。 受理: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 或代理人签收。 实人认证:身份证人脸识别 办理进程查询:8113723 办理结果:出具公证书 送达方式:自取或邮寄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保全证据公证 收费依据:江西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清单 收费标准:保全证据,根据疑难、复杂程度,按照500元1000/小时的标准计时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减免收费的情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 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公证处窗口电话:8113723 216 八、流程图 保全证据公证 217 遗嘱公证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 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 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 标投标、拍 卖;(六)婚姻状况 、亲属关系、收养关 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 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 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 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 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 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 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申请材料 218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1 立遗嘱(遗赠)人 及遗嘱(遗赠)受 申请人自备 益人的身份证明 1 1 是 否 居民身份证、户口 簿、护照等;如果 是遗赠,而遗赠受 益人是法人的,则 应提供法人营业执 照。 2 遗嘱(遗赠)所处 分的财产的所有权 申请人自备 证明 1 1 是 否 房屋所有权证、存 折、股票等。 3 草拟的遗嘱 申请人自备 1 1 是 否 4 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人自备 1 1 是 否 遗嘱必须由立遗嘱 人亲笔书写,如本 人不会书写或书写 有困难的,可由公 证员代书,立遗嘱 人在上面签名、盖 章。 立遗嘱人需提供亲 属关系证明,证明 应记载立遗嘱人的 婚姻状况及生育子 女状况等。 四、办理流程 预约:拨打公证处窗口电话:8113723 申请:当事人来到公证处,提交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办理公证。 受理: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 或代理人签收。 实人认证:身份证人脸识别 办理进程查询:拨打公证处窗口电话:8113723 办理结果:出具公证书 219 送达方式:自取或邮寄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遗嘱公证 收费依据:江西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证明遗嘱(订立、变更、撤销遗嘱),500元/ 件(含摄影、刻录光盘、冲印照片等费用)。 减免收费的情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 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公证处窗口电话:8113723 八、流程图 220 221 继承权公证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 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 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 标投标、拍 卖;(六)婚姻状况 、亲属关系、收养关 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 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 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 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 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 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 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申请材料 222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需 原件 复印件 是否必 材料来源 要电子 份数 份数 备材料 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及 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 申请人自 证、离婚协议、出生 备 证、独生子女证等 1 1 是 否 所有继承人都需到 场,如不能到场,应 在所在地的公证处办 理一份要求继承的委 托书或放弃继承声明 书的公证书。 2 被继承人(死者)的死 亡证明(由医院或所在 申请人自 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及 备 火化证 1 0 是 否 无 该证明材料由被继承 人生前所在单位出 具,没有单位的由所 在地基层人民政府出 具。 个人情况、家庭成员 情况、社会关系情况 内容所在之页各复印 一份并由出具单位在 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 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3 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 申请人自 明 备 1 0 是 否 4 被继承人的人事履历表 申请人自 复印件 备 0 1 是 否 5 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 申请人自 备 1 1 是 否 无 6 被继承人如立有遗嘱 的,应提交遗嘱原件。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所 申请人自 立的遗嘱,须经当地遗 备 嘱检验部门鉴定或经公 证机关公证并办理外交 认证 1 0 容缺 否 无 7 被继承人的父母已故 的,提供死亡证明,死 申请人自 亡时间较长,无法提供 备 死亡证明的,拍其坟墓 照片,碑文内容应清晰 1 0 容缺 否 无 8 熟悉被继承人家庭成员 申请人自 情况与继承人没有利害 备 关系的证明人两名 0 0 是 否 无 223 四、办理流程 预约:拨打公证处窗口电话:8113723 申请:当事人来到公证处,提交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办理公证。 受理: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 或代理人签收。 实人认证:身份证人脸识别 办理进程查询:拨打公证处窗口电话:8113723办理结 果:出具公证书 送达方式:自取或邮寄送达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继承权公证 收费依据:江西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按照受益额 标的分段累计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其中,受益额20万元以 下的部分,按1.2%收取;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不满50万元 的部分,按1%收取,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不满500万元 224 (含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超过1000 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 赠的,减半收取。 减免收费的情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 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 七、授权部门电话 公证处窗口电话:8113723 八、流程图 225 继承权公证 226 市 社 保 服 务 事 项 227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一、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 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第五款,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 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 况;无变动的,可不申报。 二、受理条件 为市本级参保单位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复印件 是否必备 是否需要 份数 材料 电子材料 1 是 否 形式标准要求 参保单位基本信 1 息变更表、其他 申请单位 证明信息变更的 自行提供 1 提供复印件 相关材料 四、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单位来到市社保中心业务大厅,提交所需资 料,申请办理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受理:工作人员现场办理 228 五、办结时限 现场办结。 六、授权部门电话 市社保中心,联系电话:0797-8117865 七、流程图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229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变更 一、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 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第五款,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 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 况;无变动的,可不申报。 二、受理条件 为市本级参保单位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身份证或户口 1 本,公安机关 提供的证明 材料来源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申请人自行 提供 数 1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1 是 否 形式标准要求 提供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来到市社保中心业务大厅,提交所需资料, 申请办理职工基本信息变更 受理:工作人员现场办理 五、办结时限 现场办结 230 六、授权部门电话 市社保中心,联系电话:0797-8117865 七、流程图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变更 231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收入证明 一、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详见法条 二、受理条件 为市本级待遇领取人员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本人身份证 申请人自 或社保卡 行提供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数 0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1 是 否 形式标准要求 提供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来到市社保中心后台,提交身份证或社保卡 复印件,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收入证明 受理:工作人员现场办理 五、办结时限 现场办结 六、授权部门电话 市社保中心,联系电话:0797-8117983 七、流程图 232 217233 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批量)减 少申报 一、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 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 括:第四款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第五款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 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 的,科不申报。 二、受理条件 在市本级参保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1 人员增减变动表 材料来源 申请单位自 行下载打印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数 1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0 是 是 形式标准要求 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单位来到市社保中心业务大厅,提交人员增减 变动表,申请办理人员减少。 受理:工作人员现场办理 234 五、办结时限 现场办结 六、授权部门电话 市社保中心,联系电话:0797-8117865 七、流程图 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批量)减少申报 235 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批量)增 加申报 一、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 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 括:第四款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第五款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 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 的,可不申报。 二、受理条件 在市本级参保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申请单位自 人员增减变动表 行下载 打印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电 形式标准要求 数 份数 备材料 子材料 1 是 是 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单位来到市社保中心业务大厅,提交人员增减 变动表,申请办理人员新增。 受理:工作人员现场办理 236 五、办结时限 现场办结 六、授权部门电话 市社保中心,联系电话:0797-8117865 七、流程图 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批量)增加申报 237 企业退休(职)人员丧葬抚恤金申领 一、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 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 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 领取病残津贴。 二、受理条件 为市本级待遇领取人员 三、申请材料 序号 1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死亡证明、火化 证、死者身份证 申请人自行 或社保卡、经办 提供 人身份证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数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1 1 是 否 形式标准要求 提供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来到市社保中心后台,提交所需资料,申请 领取丧葬抚恤金 受理:工作人员现场办理 五、办结时限 现场办结 六、授权部门电话 238 市社保中心,联系电话:0797-8117983 七、流程图 企业退休(职)人员丧葬抚恤金申领 239 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待遇计发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 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受理条件 为市本级参保缴费人员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身份证或社保 1 卡、一寸照片、 养老保险手册 材料来源 申请人自行 提供 原件份 复印件 是否必 是否需要 数 1 份数 备材料 电子材料 1 是 否 形式标准要求 提供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来到市社保中心后台,提交所需资料,申请 办理退休 240 受理:工作人员现场办理 五、办结时限 一个月 六、授权部门电话 市社保中心,联系电话:0797-8117983 七、流程图 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待遇计发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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