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微政办字〔2018〕49号关于印发全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Asia丶少根筋12 页 421.826 KB下载文档
微政办字〔2018〕49号关于印发全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微政办字〔2018〕49号关于印发全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微政办字〔2018〕49号关于印发全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微政办字〔2018〕49号关于印发全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微政办字〔2018〕49号关于印发全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微政办字〔2018〕49号关于印发全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当前文档共12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微政办字〔2018〕49号关于印发全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微政办字〔2018〕49 号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 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微山岛旅 游度假区、南阳古镇旅游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全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10 月 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全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学校安全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 府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从 10 月 10 日至 11 月20 日,开展全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 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开展综合治理行动,对校园周边精神 病人、重点上访人员、社会不满人员等高危人员进行有效管控; 校园周边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合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健康向上; 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达标;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畅通;消除校园 周边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维持校园及校 园周边社会环境长期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治理。对校园周边非法、违章经营 歌舞厅、网吧、桌球室、奶吧、咖啡厅、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 和音像制品店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问题的逐项登记,下发限 期整改通知书,对学校周边200 米范围内的网吧和娱乐场所坚决 -2- 予以取缔,严厉打击销售不健康非法出版物行为。 (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对学校门口游贩、摆摊设点 业主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遵章守法经营自觉性,加大对校园 周边占道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的治理力度;对运载学生的“三 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进行查扣,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依法查处校车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及未获得校车许可私自接送 学生的“黑校车”;在学校门口设立车辆缓冲减速带和安全警示 标识,安排警力或协勤人员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维持交通秩 序,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三)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加大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 产安全的各类违法活动的力度,涉校案件要快速出警,及时立 案,组织专班,快侦快破,及时消除影响;加大对学校周边出租 房屋、暂住人口、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清理管控力度,确保 校园周边治安稳定;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每学期组织一次消 防宣传教育和防火预案演练,提高消防安全能力;强化校园周边 治安巡逻,严厉打击抢劫学生财物、危及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 为;加强校园法制建设,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 能力。 (四)校园周边食品卫生环境治理。对校内外商店、餐饮店 铺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依法予以处理;对各类无 牌无证经营的摊点、游商、小贩坚决予以取缔,严禁在校园周边 开展经营;加强对学校餐厅和周边“小餐桌”“学生之家” “托管 中心”的监管,全面清理规范“小餐桌”、食品饮食经营状况, -3- 对校园周边学生就餐住宿场所的饮食、住宿、消防、治安等环境 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杜绝中毒和环境污染事件 发生。 三、工作步骤 (一 )组织 部署、宣 传发动 阶段( 10 月 10 日 — 10 月 20 日) 。各乡镇(街道) 、开发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 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由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 项工作开展。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国家相关政 策法规和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通过悬 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新闻媒体报道和案(事)例宣传等方式进 行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 围。 (二 )排查 问题、集 中治理 阶段( 10 月 21 日 — 10 月 31 日) 。在全县范围内组织 1 — 2 次校园及周边环境大排查活动, 重点排查校园周边200 米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 棋牌室等,坚决打击非法出版物制作和违规经营音像书刊的销售 摊贩,严肃处理社会闲杂人员在校门外寻衅闹事、殴打学生的治 安案件,依法取缔校园内外销售伪劣食品的饮食摊点、出租屋、 违章建筑等。在此基础上,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隐患台账,将 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整改。 ( 三 ) 督 查 提 高 、 夯 实 巩 固 阶 段 ( 11 月 1 日 — 11 月 10 日) 。县学校安全与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派出 -4- 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工作 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四 )建章 立制、表 彰总结 阶段( 11 月 11 日 — 11 月 20 日) 。各乡镇(街道) 、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以此次专 项行动为契机,总结、固化工作经验,建立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 制。对工作开展深入,治理效果明显,师生家长安全感、满意度 高的乡镇(街道) 、开发区和县直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四、责任分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辖区内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 境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是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 作的责任主体。 县综治办: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 单位工作开展的协调督导,召集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制定工作措施,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县教体局:牵头组织综合治理工作,调度汇总工作信息,研 究推进工作措施。指导学校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 范》贯彻落实,落实学校内部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完善各类应 急预案,督促学校人防、技防、物防设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校 园安全防护水平。 县公安局: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督促学校落 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排查清理管控校园周边精神病人、流浪 乞讨人员和各类暴力倾向重点人员,防范各类涉校安全事故和 案(事)件发生,加强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的监管,及时铲 除 -5- “黄、赌、毒”等丑恶现象。严禁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严 防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校车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接送学生 车 辆;健全交通安全设施和警示牌;严厉查处超载和非法运送学 生的营运车辆,上、放学时段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师生交通安 全,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 指导和消防安全宣传,督查学校消防安全设施,整改消防 隐 患,指导开展消防演练。 县城管执法局:清理取缔校园周边违规占道经营摊点,清理 校园周边违规悬挂、张贴宣传牌,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政府 (办事处) 、开发区管委会拆除校园周边违章建筑物。 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依法禁止在中学、小 学校园周围200 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 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 娱乐场所;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查缴学校周边各类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非法印制活动;积极宣 传相关政策和法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县卫生计生局:做好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制定应急处 置预案,对涉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 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在学校发生、蔓延。对校园食品安全 突发事件开展流调与救治工作。 县工商局:依法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擅自从事无需取得相关许 可或虽取得相关许可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的安全 -6- 监管,全面清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状况,不合格的坚决予以依法 处置。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校园周边主要道路运营秩序的治理, 严厉查处营运车辆超范围、超员运营现象,确保校园周边道路平 整、畅通。 县安监局:督促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对校园安 全及周边环境治理的监管职责。 县司法局: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 育、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培训,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矛盾调 解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结合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成立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 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成员单 位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 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综合治理。 (二)督导检查制度。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校园及周边 环境不间断监管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对举报的线 索立即核实查处,对督导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整 改,绝不姑息迁就。 (三)安全防范制度。全县所有学校都要建立、健全以校长 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治安责任制,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 -7- 的工作原则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强化学校治安防范机 制,建立、完善校园治安巡逻、门卫登记、视频监控等安全管理 制度和安全防范设施。 (四)信息收集、报送和处理制度。组织建立校园及周边环 境信息员队伍,拓宽信息渠道。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建立健全 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对影响校园及周边环境的信息,要在第一时 间报送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 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快速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 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责任分工,组织精干力量,迅速行动起 来,深入基层、深入学校,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有效 开展综合治理,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 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 级负责”原则,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组织 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确保综合治理工作不留 死角、不留空档。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 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取全面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 形式,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开 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 全事故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作出相 -8- 应处理。 各乡镇(街道) 、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专项行动 开展情况、隐患台账建立情况、治理情况、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于 11 月20 日前报送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wsjjk2010@163.com,电话:3181186) 。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对各乡镇(街道) 、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 门、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导考核。 附件:微山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9- 附件 微山县学校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庆敏 副县长 副组长:孙兰伟 县政协副主席 郑重庆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地方税收保障办 主任 张元峰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张宗昌 县教体局局长 成 员:王学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主任、 广播电视台台长 李 亮 县综治办副主任 陈洁平 县经信局副局长、工交生产总调度室主任 陈庆明 县教体局副局长、水上运动学校校长 田玉森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李正国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范计安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杨福民 县财政局副局长、开发性金融合作办 主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 杨传民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 10 - 孙士安 县住建局副局长、建管处主任 刘思阳 县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城管执法监察 大队大队长 田素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董绍友 县水利局副局长 张卫峰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李运来 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疾控中心主任 孙卫民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卫生计生局 副局长 董业富 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凡富 县工商局副局长 徐伦刚 县质监局稽查队队长 张 坤 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 刘国良 县地震局副局长 马加庆 县残联副理事长 隋 文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王 冉 团县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综治办,陈庆明、李亮兼 任办公室主任。 - 11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2 - 2018 年10 月 10 日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