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新生院济美学堂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方案.pdf
同济大学新生院济美学堂 2021-2022 学年 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方案 根据同济大学《学生手册》、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相关细则和《同济大学新 生院 2021-2022 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征求意见稿)》制定本方案。根 据同济大学及新生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要求和安排,开展同济大学新生 院济美学堂 2021-2022 学年学生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一、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 1、本科生奖学金等级和获奖比例按照《学生手册》中《同济大学本科优秀 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规定,评定对象为评奖学年内学籍在新生院的本科生。 同一评奖学年内,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冠名奖学金)、国家奖学 金、上海市奖学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不可兼得。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 金可与其他奖助学金兼得。 2、济美学堂各类奖学金按以下组别分别评定: (1)建筑规划景观与设计组:2021 级工科试验班(建筑规划景观与设计 类)及定向录取至建筑规划景观与设计类相关专业学生,工业设计(车辆造型 实验区)学生; (2)智能交通与车辆组:2021 级工科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及定 向录取至智能交通与车辆类相关专业学生,车辆工程(创新实验区)学生; (3)设计学组:2021 级设计学类学生; 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名额根据学堂助学成才服务对象实际情况在学堂 层面统一调配。 二、评审组织 成立新生院济美学堂 2021-2022 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 对申请人进行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初步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要求参照《学生手册》),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初步名单上 报新生院评审委员会审议。 评审小组由学堂执行院长、学堂副院长、辅导员、教务员、类内专业学院 二年级辅导员代表、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三、评奖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 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诚实守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全面发 展,参评学年考核中无不及格课程; 3、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 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注重个人及宿舍环境卫生; 5、原则上,参评学年中每个学期的选修课程不少于 18 学分。 (二)在参评学年中,在达到同济大学本科生评奖基本条件基础上,有下 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奖: 1、参评学年中各门课程的平均绩点低于 3.5(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 平均绩点低于 3.0); 2、形势与政策课课程成绩未达到良者; 3、评奖时在违纪处分期内; 4、新生院学生全面发展“五育”培养及评价方案成绩总分不达 80 分者; 5、其它经学生处认定不能参加评奖的情况。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评定奖学金时降低一个等级: 1、参评学年中受通报批评; 2、参评学年中两次以上(含两次)违反《同济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 定》; 3、其他经学院、学堂认定需降低一个等级的情况。 四、评奖办法 除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外,新生院济美学堂奖学金评定工作均采用综合 成绩评选的方式,由综合成绩排序决定。综合成绩满分为 110 分,其中学习成 绩占 100 分,第二课堂成绩占 10 分:综合成绩 = 学习成绩得分(参评学年学 生个人平均绩点 *20 )+ 第二课堂成绩得分。具体计算方法见《同济大学新生 院 2020-2021 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综合参评学年相关成绩、社会实践、志愿公益、创 新创业等情况进行评审。 五、评奖流程 1、学生在学院、学堂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第二课堂成绩附加分 证明材料,以正式获奖证书为准,需为进入大一年级后所获奖项,证书落款时 间须在 2022 年 7 月 20 日前(含 7 月 20 日,即新生院与专业学院学籍转移时 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第二课堂成绩基础分无需提交) ; ⚫ 电子版材料提交: 提交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电子版),注意每份证明材料单独扫描,文件 命名为:“材料内容+原大类+班级+学号+姓名”。 另请提交附件: 《同济大学新生院济美学堂 2021-2022 学年奖学金申请第 二课堂成绩附加分证明材料汇总表》并标注学号姓名。 所有证明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济美学堂公邮 xsyjmxt@163.com,压缩包命 名及邮件主题:原大类+班级+学号+姓名+奖学金申请第二课堂成绩附加分证 明。 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中午 12:00 前。逾期未交材料或 材料扫描严重不清晰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励加分(第二课堂成绩基础分无需提 交)。 无故逾期未核对信息视为放弃奖励加分。 2、学堂对第二课堂成绩附加分情况汇总核算并进行公布。 3、学生学习成绩以教学管理部门统一提供为准,无需自主提交。 4、学堂评审小组核算综合成绩,根据奖学金名额及奖项,确定本学堂拟推 荐获奖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5、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在相应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 馈给学堂(纸质版可提交至瑞安楼 607B,电子版发送至学堂公邮 xsyjmxt@163.com)。 6、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按学校奖学金系统要求进行系统信息提交,学堂按 程序上报学院。 六、特别说明 1、所有材料应在规定日期之前上交,逾时者视为自动放弃。 2、对在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追回所得外,将依 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分。 问题咨询:021-65983070,jessicaztj@tongji.edu.cn,张老师。 同济大学新生院济美学堂 2022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