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包: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pdf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第一册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02407 项目名称: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 项目包号:C 采 购 人:枣庄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出日期:2021 年 5 月 6 日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目 录 第 1 章 投标人须知........................................................................................................... 3 一 总 则.................................................................................................................. 3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3 2.资金来源........................................................................................................... 5 3.投标费用........................................................................................................... 5 4.适用法律........................................................................................................... 5 二 招标文件............................................................................................................ 5 5.招标文件构成................................................................................................... 5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8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8.编制要求........................................................................................................... 8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 10.投标文件构成................................................................................................. 9 11.投标报价....................................................................................................... 13 12.投标保证金................................................................................................... 14 13.投标有效期................................................................................................... 14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1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6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6 五 开标及评标...................................................................................................... 17 18.开标............................................................................................................... 17 19.资格审查....................................................................................................... 19 20.组建评标委员会........................................................................................... 20 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 22.投标偏离....................................................................................................... 23 1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23.投标无效....................................................................................................... 23 24.比较和评价................................................................................................... 24 25.废标............................................................................................................... 25 26.保密要求....................................................................................................... 26 六 确定中标.......................................................................................................... 26 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 28.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6 29.采购任务取消............................................................................................... 26 30.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27 31.签订合同....................................................................................................... 27 32.履约保证金................................................................................................... 27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8 34.预付款........................................................................................................... 28 35.廉洁自律规定............................................................................................... 28 36.人员回避....................................................................................................... 29 37.质疑与接收................................................................................................... 29 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30 39.招标文件解释权........................................................................................... 30 附件 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31 附件 2:履约担保函格式......................................................................................... 33 2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1.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 然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 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投标人。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 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 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 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6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 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3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 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 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3.2 规定。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 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否则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1.4.7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5 货物,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 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 服务,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 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 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认定为投标 4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无效。 1.8 各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 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 。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 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 件。招标文件分为 2 册共 7 章,内容如下: 5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册 第 1 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册 第 2 章 投标邀请 第 3 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 4 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 5 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 6 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 7 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 澄清的,以投标须知资料表为准;投标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 排在后的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 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 由投标人承担。 5.4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5.5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 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6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资料表。 5.6.1 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 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 投标人承担。 6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5.6.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 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6.3 投标人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供货(或施工)现场 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 的各项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 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 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 责任。 5.7 不论招标过程和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 5.8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 、 “日”均指日 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5.9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10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 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 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 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 7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改的内容。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 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6.3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 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 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招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 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编制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 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 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投标将 会被拒绝。 8.2 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每一包 投标文件均需满足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8.3 封面设置 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 号、投标人名称。 8.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 8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 8.5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 8.6 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知资料 表中另有规定。 9.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3 无论招标文件第 4 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 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装订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应承担封装 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 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 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3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 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4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9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10.5 电子标(本项目不适用)。 10.6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 6 章投标 文件格式。 10.6.1 商务部分 10.6.2 资信部分 10.6.2.1 投标人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 不诚信记录。 10.6.2.2 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10.6.2.3 投标人应携带其资信部分原件至开标现场,如若投标文件资信部分出 现瑕疵,而投标人未能立即提供原件核验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6.3 技术部分 10.6.3.1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0.6.3.2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 未使用过的。 10.6.3.3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 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 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 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10.6.3.4 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完全 证明其投标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资料: (1)制造商官方网站下载的技术证明材料,并注明网址备查; (2)投标货物的详细技术描述并由制造商或省级及以上固定代理商盖章确认, 10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注明确认方联系方式备查; 10.6.3.5 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 单及其货源地与价格; 10.6.3.6 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 件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 文字叙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文 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10.6.3.7 如果投标人未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证明其投标货物是否响应招标文 件,而采取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相关部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6.3.8 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如机械、电子、仪器仪表、软件、商标等) 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费用,投 标人须全部承担。 10.6.4.关于“技术响应表”的特别说明 10.6.4.1 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 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表”中,均以审慎的态 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 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0.6.4.2 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10.6.4.2.1 “正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 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投标人必须 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 10.6.4.2.2 “负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 存在瑕疵和不足。 11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10.6.4.2.3 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复制粘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响应情况。 10.6.5 关于质保期的特别说明 10.6.5.1 本次招标项目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附表或第 4 章技术要求及说明。 10.6.5.2 招标文件第二册如无特殊要求的,进口货物质保期最短××年,国产 货物质保期最短××年。 10.6.5.3 质保期大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视投标需要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 保函。 10.7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 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7.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0.7.2.1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7.2.2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 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 格; 10.7.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已对招 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 和例外。 10.7.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0.7.4 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10.7.5 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 ; 12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 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 和总价。 11.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 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 、安装(如有)、调试、 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 用。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定 最终报价及分项报价。任何非澄清范围内的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4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 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1.6 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 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 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1.7 未经检验的新产品、试制品不能参加投标。 11.8 电子版投标文件 13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上述 10.6.1、10.6.2、10.6.3、10.6.4 条款要求内容 须是 word 格式或 PDF 格式。 ●电子版介质为“U 盘或光盘”。 ●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1.9 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样品的,样品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投标保证金 12.1 根据鲁财采【2019】40 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 取投标保证金。 12.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 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 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 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 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电子标(本项目不适用)。 14.2 非电子标 14.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商 务和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和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每份资格证明文件、 14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商务和技术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 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规格应为 XX(A4 等)幅 面,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 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 (投标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 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 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2.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 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 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 “业务章”等字样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14.2.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文件正本指定的位置以及单独密封的 开标一览表上加盖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正本指定的位 置上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2.5 所有投标文件应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 14.2.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4.2.7 自然人投标的可用签字代替单位公章。 15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电子标(本项目不适用)。 15.2 非电子标 15.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以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为单位分别密 封,并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 名称、所投包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等。 15.2.2 投标人将每部分投标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后,并在封签处加盖公 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无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将会被拒收。 15.2.3 因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密封不当或签署不当而造成投标文件被拒收, 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6.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6.3 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电子标(本项目不适用)。 17.2 非电子标 17.2.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 16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17.2.2 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涂 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 17.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 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接收单位 接收人签字: 17.2.4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同时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7.2.5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有)。 五 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电子标(本项目不适用) 18.2 非电子标 17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18.2.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会议。 届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 其出席,否则,责任自负。如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少 于三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招标或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改变采购方式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18.2.2 开标时,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 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宣读投标人名 称、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加以 记录。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 评标时有效。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 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不参加开标活动 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18.2.3 无论是什么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 予考虑。 18.2.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 18.2.5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 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8.2.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19.资格审查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 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 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 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 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信 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 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 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 查的依据。 19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20.组建评标委员会 20.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 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 XX 人(5 人以 上单数)组成。 20.2 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 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评标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 员若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 20.3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 标人; (5)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0.4 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 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与会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0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 出响应。 21.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1.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 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 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2.3 任何澄清和必要的解释说明的书面答复均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理人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21.2.4 若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货物的描述前后不一致且对不一致内容无书面 解释或提供官方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要求投标人澄清,在评分过 程中不排除以响应性较差的内容作为标准来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投标货物的 性能情况。 21.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 21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 报价按照第 21.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 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4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核心 产品的确定见投标人资料须知表,按如下方式处理: 21.4.1 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 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 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 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 选人。 21.5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 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 21.4 条规定处理。 21.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 22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 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 5 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 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投标偏离 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23.投标无效 23.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 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 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 23.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投标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 (3)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 (4)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 (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的; (6)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10)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1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 23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 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14)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比较和评价 24.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 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4.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 5 章。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 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 、 《财 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 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 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招标文件 第 5 章。 24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24.4 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的投标人,可给予认证产品×××%(一般 5-10%,百分比由采 购人自定)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或者给予不超过 ××× 分(一般为≤ 5 分,加分由采购人自定)的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 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 5 章。 24.5 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评标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 24.6 采购代理机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 24.7 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应 对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得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24.8 投标人得分是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24.9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 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 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5.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 足 3 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26.保密要求 26.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 料,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 确定中标 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 29 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 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 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 5 章。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第 5 章。 28.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9.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 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6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30. 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30.1 在法定期限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发布中 标公告,应同时公告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2 招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 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 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1.签订合同 31.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 31.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 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 府采购活动。 31.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 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履约保证金 32.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 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 1)。 32.2 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 31.1 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 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 27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本章附件 2) 。 32.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有)。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规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3.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3.2 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 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3.2.1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3.2.2 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4.预付款 34.1 采购人预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4.2 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先支 付部分合同款项。 34.3 采购人于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货物 类项目预付款比例 XX%(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30%)。 35.廉洁自律规定 35.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 动。 35.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 28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 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5.3 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 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6.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 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7.质疑与接收 3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 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7.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 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 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 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7.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 人须知资料表。 29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38.1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8.2 公证费/见证律师费 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8.3 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 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39.招标文件解释权 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0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 就 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 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 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 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 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 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 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 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 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 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 下的责任。 31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32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 鉴于你方与 定编号为 的《 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月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 政府采购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 ,且依据该合同 年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 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 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元(大写 ) ,币种为 %数额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3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 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 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 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 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 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 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 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 34 枣庄学院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文件 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 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 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 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35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