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pdf
滨 州 医 学 院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以下简称 开题报告)的管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题报告时间 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期末(7 月 15 号以前)完成。 第三条 开题报告内容 (一)立论依据 包括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并附主要参考文献及 出处。 (二)研究方案 1.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3.本课题的创新之处。 4.研究计划及预测进展。 5.预期研究成果。 (三)研究基础 1.与本课题有关的,前期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 成绩。 2.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 1 — (包括利用重点实验室和部门开放实验室的计划与落实情况)。 3.近期已发表与本课题有关的主要论著目录。 (四)经费预算 第四条 达到以下要求为合格 (一)具有独立搜集和综合分析资料的基本能力;选题合理, 能掌握与本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学术思路清晰。 (二)研究方案明确,技术路线切实可行,对可能遇到的主 要问题分析基本正确,具备开题条件。 (三)前期已积累相关研究工作成绩,有确保完成实验课题 的各项条件。 (四)研究工作计划安排合理,经费预算可行。 第五条 开题报告的组织管理 (一)开题报告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撰写。导师对研究生 的文献综述、研究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由学科专业向院(系) 提出开题申请,报研究生处备案(包括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名单、 研究生名单、日期等)。 (二)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由本学科专业 3 人以上专家组成, 提倡邀请外单位专家参加。评审小组听取开题报告后,作出通过、 不通过或责令修改的决议。被责令修改的硕士生必须在两个月内 对报告进行修改,向评审小组提交书面报告,不须再次答辩。不 能通过开题报告的硕士生可限期重做,重做仍不通过者终止培 养。 — 2 — (三)评审小组评审意见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也可用计 算机打印,但不得用圆珠笔签署意见。研究生应认真填写滨州医 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第六条 各院(系)在第三学期初(9 月 15 日之前)将该 院(系)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报研究生处存档。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