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一药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PDF
证券代码: 430478 证券简称: 峆一药业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天长市杨村工业区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 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 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 海国际中心 B 座 17 楼) 1-1-0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 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 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880.00 万股(未考 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过程中,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 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本次发行规模的 15%(即 132 万股),若超 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本次发行的股份数 量增加至 1,012.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定价方式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的方式 确定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 12.62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3 年 2 月 13 日 发行后总股本 3,883.75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3 年 2 月 9 日 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3,883.75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 权,发行后总股本为 4,015.75 万股。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 容: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 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相关内容。 二、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经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 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三、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等内容。具体参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相关内容。 四、重大风险因素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 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一)市场竞争风险 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行业具有明显的国际化分工合作特征,随着全球仿制药市场的 蓬勃发展和国际原料药产业加快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和印度依靠成本优势迅速成长 为主要原料药生产和出口国家。但是,国际原料药产业加快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转移也 吸引着新的企业进入该领域,同时部分市场参与者扩大产能加剧市场竞争。随着原料药及 医药中间体行业部分竞争者实力的增强以及新竞争者的加入,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 风险。 (二)产品结构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特色原料药的高级中间体,特色原料药具有产品规模相对较小、 1-1-4 品种种类多的特点,公司产品主要类别包括抗过敏类、抗血栓类、抗氧化类、胃溃疡类、 抗病毒类、解热镇痛类和紫外线吸收剂等,各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均不超过 50%,受下游 客户需求的变化,公司主要产品类别的销售收入在报告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报告期 内,公司主要产品类别的收入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比例 金额 2019 年度 金额 金额 抗过敏类 3,199.39 7,025.05 14.64% 6,128.15 33.87% 4,577.68 抗血栓类 3,950.56 4,496.86 49.32% 3,011.65 -8.04% 3,275.13 抗氧化类 1,721.19 2,158.70 -51.11% 4,415.24 271.46% 1,188.61 胃溃疡类 947.41 2,224.44 15.12% 1,932.24 11.05% 1,739.99 抗病毒类 896.02 2,015.39 526.88% 321.50 108.78% 153.99 解热镇痛类 889.96 1,052.69 -33.36% 1,579.64 26.45% 1,249.17 紫外线吸收剂 884.90 1,143.19 -41.06% 1,939.50 -10.73% 2,172.68 CDMO 业务 448.92 - - - - 变动比例 - 金额 未来公司产品结构还将随细分产品客户需求的变化而变化,若公司客户需求变化对 公司销售产生不利影响,以及未来公司新产品未能及时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或产品结构 偏离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带来一定不利影响。以 2021 年财务数据为基础,如出现主要细分产品销售量下降不利因素,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 毛利率影响量化分析情况如下: 销售量下降幅度 项目 5% 10% 20% 30% 50% 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幅度 普仑司特 5% 10% 20% 30% 50% 毛利率减少情况 1.59% 3.17% 6.34% 9.52% 15.86% 1.08% 2.19% 4.53% 7.03% 12.60% 盐酸沙格雷酯 0.32% 0.65% 1.29% 1.94% 3.24% 0.22% 0.44% 0.88% 1.32% 2.24% 白藜芦醇 0.51% 1.01% 2.03% 3.04% 5.07% 0.34% 0.68% 1.38% 2.10% 3.57% 莫沙必利 0.34% 0.68% 1.35% 2.03% 3.38% 0.23% 0.46% 0.92% 1.39% 2.34% 塞来昔布 0.12% 0.24% 0.47% 0.71% 1.18% 0.08% 0.16% 0.32% 0.47% 0.79% 4-羟基香豆素 0.40% 0.80% 1.60% 2.40% 3.99% 0.27% 0.54% 1.08% 1.64% 2.78% 联苯双酯 0.41% 0.81% 1.62% 2.43% 4.05% 0.27% 0.55% 1.10% 1.66% 2.82% 二苯甲酰基间 0.19% 0.39% 0.77% 1.16% 1.94% 0.13% 0.26% 0.52% 0.79% 1.32% 苯二酚 注:上述测算假设仅销售量下降,其他因素未发生变动情况下。 1-1-5 由上表,由于发行人的产品种类较多,各类产品销售量的单一变动对发行人的营业收 入和毛利率波动的影响均较小。其中,普仑司特产品的销量变动对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毛 利率影响最大,普仑司特产品销售量每下降 5%,主营业务收入下降 1.59%、毛利率下降 1.08%。 (三)销售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60.62%、61.68%、 52.61%和 46.76%,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因其产品经营策略、 存货管理策略或整体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将有可能调整或减少对公司产品订单的结 构和规模,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主要客户出现重大经营或财务 风险,也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贸易商销售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贸易商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77.37%、85.46%、65.48% 和 72.60%,占比较高。通常医药终端厂商对原料供应商产品品质及稳定供货能力具有较 高的要求,贸易商采购原料一般需以终端厂商的认可为前提。建立合作关系时,终端厂商 一般会与贸易商一同对原料生产商进行实地考察与质量审计,并对原料进行试用,当原料 符合质量标准时,终端厂商才会通过贸易商进行采购。合作关系确定后,终端厂商一般不 会轻易更换原料供应商。 但过多通过贸易商销售,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对终端客户的深入了解,使自身缺乏对 客户关系进行必要的直接维护。未来如果公司与贸易商或贸易商与终端厂家的合作关系 发生恶化,将会对公司的销售产生负面影响。 (五)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生产工艺主要为化学合成,生产经营中面临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公 司所属医药行业是国家重点环保监控行业,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对本行业制定了较高的 环境污染治理标准,同时本公司下游客户也对公司的环保状况提出了较严格的要求。环境 保护和排放治理已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环境污染管理标准的 日益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也在不断提高。如果公司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 相应的要求,则有可能被限产、停产或面临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同时,相关环保标准的 1-1-6 提高,将进一步加大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业绩。 (六)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料为易燃、易爆、 腐蚀性或有毒危险化学品,部分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工艺,对运输、存储、使用、安 全设备和生产操作有着较高的要求。公司已根据生产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并配置了较为完备的安全设施,但如果公司在未来生产规模扩大的过程中,未能 持续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并有效执行或由于公司的部分生产环节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物 质,如该等物质使用管理不当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或公司在安全管理环节 发生疏忽、员工操作不当、设备出现问题、发生自然灾害等均可能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并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七)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的风险 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行业是知识密集型的高新技术行业,对产品的合成方法、催化剂 的有效选择、工艺流程的合理控制均有很高的技术要求。随着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下游 医药生产企业对医药中间体供应商的开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必须保持较强的 新产品持续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646.86 万元、1,071.40 万元、1,202.82 万元和 669.95 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公司未来长期发展规划的落实,公司的研 发费用将进一步增大。若发行人未来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及工艺的发展趋势,在技术开 发及升级改造的决策上发生失误,或不能及时进行技术创新、技术储备,开发的新产品和 新工艺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或者在市场推广方面出现了阻碍,致使新产品不能批量 生产,将对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技术优势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发行人面临持续产 品开发与技术创新不足的风险。 (八)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2.81%、45.48%、33.18%和 40.49%。公司主营 业务毛利率水平主要受行业发展状况、行业技术趋势、竞争格局、客户产品结构、产品价 格、原材料价格、员工薪酬水平、成本控制以及产能利用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上述因 1-1-7 素发生持续不利变化,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将面临下降风险,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九)峆星药业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峆星药业向其少数股东宝氟龙科技租赁了其所有的坐落于葫芦岛 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区的土地及其上房屋建筑物及辅助设施,主要用于生产及办公,租 赁期限至 2026 年 8 月。宝氟龙科技拥有上述房产及土地的权证,但相关房产土地目前处 于抵押状态,且宝氟龙科技正在进行破产重整。若宝氟龙科技后续形成正式的重整方案, 或因无法形成重整方案而导致宝氟龙科技发生破产清算情形,则存在法院对峆星药业租 用的场地进行强制拍卖的风险,峆星药业将可能面临搬迁。 若峆星药业确需搬迁,现有租赁生产场地的设备搬迁至公司现有生产基地耗时约 15 天左右,设备搬迁后的安装、调试等工作预计为三个月左右,届时公司将通过调整搬迁前 后的生产任务安排将搬迁对生产的影响降至最低。经发行人初步测算,设备搬迁带来的各 项费用预计金额如下: 费用类型 细分类别 金额(万元) 一般搬运费 60.48 设备拆装费 17.83 新场地建设费用② - 299.59 当期费用金额合计③=①+②/3 - 178.17 搬迁费用① 以上测算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备调试、运输及拆装费用等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新 场地建设费用按公司的会计政策 3 年进行摊销,发行人因搬迁而计入当期费用金额合计 为 178.17 万元,占最近一年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5.43%,比例较低,实际控制人董来山已 出具承诺,如发生前述情形导致的搬迁事项,其同意承担相应搬迁费用及新场地建设费 用,确保发行人不因此遭受损失。 此外,峆星药业目前尚未全面生产,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报告期内亏损较大,若未 来不能及时全面生产,可能会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审计截止日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 1-12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1-1-8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230Z0222 号《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 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审阅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良好,资产总额为 38,071.69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0.6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30,902.58 万元,较 上年末增长 18.13%;2022 年 1-12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870.0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 23.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44.2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9.39%;2022 年 1-12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713.4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0.27%。 1-1-9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1 第二节 概览 .................................................................................................... 1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5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4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72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71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81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63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83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94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400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405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414 1-1-10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 司、峆一药业、发行人 指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禾益化学 指 安徽禾益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 禾益有限、有限公司 指 天长市禾益化学药品有限公司 修一制药 指 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峆星药业 指 辽宁峆星药业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杭州小蓓 指 杭州小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山东峆一 指 山东峆一药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紫晨投资 指 上海紫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赣州悦时 指 赣州悦时景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 股东 嘉乐一期 指 南通嘉乐一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发 行人股东 宝氟龙科技 指 宝氟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峆星药业 35.54%的股权 卫健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 元证券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锦天城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票、A 股 指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普通股股 票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1,151.4375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 权的情况下)的行为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6 月 最近三年、近三年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专业名词释义 原料药 指 药物中的活性成分,是构成药物药理作用的基础物 质,但患者无法直接服用。原料药需经过添加辅料 等环节进一步加工成制剂,方可供临床使用 1-1-11 指 原料药合成工艺步骤中产生的中间化学产品,必须 经过后续的合成步骤才能制成原料药。此类化工产 品不需要药品的生产许可证 高级医药中间体 指 高级医药中间体往往只需一步到两步化学反应即可 合成原料药。从产业链位置以及技术水平的角度, 可以将医药中间体分为高级医药中间体与初级医药 中间体,高级医药中间体在产业链位置上比初级医 药中间体更接近原料药,产品的附加值更高 原研药 指 原创性的新药,经过对化合物层层筛选和严格的临 床试验后得以获准首次上市并拥有专利保护的药品 专利药 指 在全球最先提出申请,并获得专利保护的药品,一 般有 20 年的保护期,其他企业不得仿制 仿制药 指 与原研药在剂量、安全性和效力、质量、作用以及 适应症上相同的一种仿制品 指 Contract Manufacture Organization,合同定制生 产机构,主要指接受制药公司的委托定制化生产原料 药、中间体、制剂等,承担新药研发阶段及商业化阶 段生产任务的机构 CDMO 指 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即在 CMO 的 基础上增加相关产品的定制化研发业务,提供临床新 药工艺开发和制备,以及已上市药物工艺优化和规模 化生产等服务的机构 精细化工 指 生产精细化学品的化工行业,是当今世界化学工业 发展的战略重点 收率 指 在某一个产品或某一步反应中,产出的目的产品与 投入的主要原料之比,一般用重量百分比来表示 GMP 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对生产药品所需要的原材料、厂房、设备、 卫生、人员培训和质量管理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GSP 指 Good Supply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系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经营管理准则 EDQM 指 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 FDA 指 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DMF 指 Drug Master File,药品主文件,是反映药品生产 和质量管理方面的一套完整的文件资料 COD 指 Chemical Oxygen Demand,化学需氧量,是以化学 方法测量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量 A/O 指 A/O 生物脱氮工艺是由缺氧和好氧两部分反应组成的 污水生物处理系统 医药中间体、中间体 CMO 1-1-12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 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341100667921369N 证券简称 峆一药业 证券代码 430478 2007 年 10 月 25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 期 2013 年 5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3,003.7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董来山 办公地址 安徽省天长市杨村工业区 注册地址 安徽省天长市杨村工业区 控股股东 董来山 实际控制人 董来山 主办券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挂牌日期 2014 年 1 月 24 日 证监会行业分类 制造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 制造业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医药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药品原料 药制造 化学药品原料 药制造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发行人成立于 2007 年 10 月 25 日,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调至创新层。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来山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1,574.1786 万股,占发行 人总股本的 52.41%。董来山先生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 品类别包括抗过敏类、抗血栓类、抗氧化类、胃溃疡类、抗病毒类、解热镇痛类和紫外线 吸收剂等。公司主要产品为普仑司特、盐酸沙格雷酯、4-羟基香豆素、白藜芦醇、莫沙必 利、塞来昔布、联苯双酯、二苯甲酰基间苯二酚等特色原料药的高级医药中间体及相关产 品,具有结构相对复杂、研发难度大、技术壁垒高、生产工艺独特、附加值高等特点。公 司核心管理团队拥有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研发技术和产业链资源,公司与 1-1-13 下游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产品终端市场面向韩国、日本等境外市场,终 端客户包括韩国大熊制药、韩国 CKD、韩国日东制药、日本住友制药、日本三洋化学、日 本日医工等知名医药企业。 高级医药中间体往往只需一步到两步化学反应即可合成原料药,公司具备普仑司特、 盐酸沙格雷酯、更昔洛韦、扎托布洛芬、塞来昔布、盐酸依匹斯汀、阿嗪米特等产品的药 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更昔洛韦原料药已取得国家药监局 GMP 证书,莫沙必利、塞来昔布、 伊托必利、联苯双酯已配合韩国终端原料医药品制造商完成韩国原料医药品注册,公司及 子公司修一制药取得了日本政府颁发的外国制造业者认定证书。公司阿嗪米特产品 GMP 符 合性检查正在准备中;塞来昔布、联苯双酯原料药韩国 DMF 注册申请及普仑司特原料药日 本 MF 注册申请正在准备中。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完整、专业化的研发平台,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及先 进生产工艺,拥有 6 项发明专利、19 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主营业务 发展和科技创新,被认定为“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安徽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及“滁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杭州小蓓,开始布局化学原料药 CDMO 业务, 打造 CDMO 一站式服务平台。公司利用专业的研发团队以及在生产工艺的研究开发、质量 研究、安全性研究上丰富的技术经验积累,逐步培育和发展化学原料药 CDMO 业务,以进 一步延伸产业链,拓展业务模式,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月—6 月 2021年12月31 日/2021年度 1-1-14 2020年12月31 日/2020年度 2019年12月31 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元) 369,611,046.55 344,017,305.82 311,748,357.22 245,156,070.60 股东权益合计 (元) 304,627,703.38 281,366,207.94 258,130,901.78 211,474,176.30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股东权益 (元) 286,954,410.46 261,594,873.70 233,235,164.12 186,307,176.73 资产负债率(母公 司)(%) 15.48% 15.01% 14.45% 13.86% 营业收入(元) 137,642,884.96 208,828,033.83 202,411,847.07 150,492,122.42 毛利率(%) 40.49% 33.18% 45.48% 42.81% 净利润(元) 32,272,745.44 27,192,806.16 50,464,225.48 31,324,913.21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元) 34,370,786.76 33,321,568.13 53,154,421.17 32,107,900.77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元) 32,764,826.89 30,637,186.95 51,299,744.34 30,807,817.17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12.40% 13.47% 25.39% 18.83%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净资产收益 率(%) 11.82% 12.38% 24.50% 18.07%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1.14 1.11 1.77 1.07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元) 46,268,074.63 33,555,630.09 44,744,458.67 47,089,242.19 研发投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 4.87% 5.76% 5.29% 4.30%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董事会的授权和批准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1-1-15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将发行股数由不超过 1,001.25 万股(含 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下同)调整为 880 万股、发行底价由 35.96 元/股调整为 15.30 元/股,募集资金由 36,000 万元相应调整为 13,464 万元。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议案》,将发行底价由 15.30 元/股调整 为 9.37 元/股。 2、监事会的授权和批准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将发行股数由不超过 1,001.25 万股(含 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下同)调整为 880 万股、发行底价由 35.96 元/股调整为 15.30 元/股,募集资金由 36,000 万元相应调整为 13,464 万元。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议案》,将发行底价由 15.30 元/股调整 为 9.37 元/股。 3、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批准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 事会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宜。 (二)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2022 年 12 月 5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2 年第 76 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项,并于 2023 年 1 月 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5 号文批复同意注册。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1-16 发行股票类型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880.00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 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的股票数量为本次发行规模的 15%(即 132 万股),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增 加至 1,012.00 万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2.66%(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25.2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 定价方式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 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 12.62 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 12.37 发行后市盈率(倍) 16.00 发行前市净率(倍) 1.35 发行后市净率(倍) 1.29 预测净利润(元) 不适用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0.79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9.37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9.69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13.47%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8.85%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嘉兴悦时景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 禾嘉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国元创投有限责任 公司、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芜湖江瑞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杭州涌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 售,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方式 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 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 求且已开通北交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76.00 万股,占超额 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20.00%,占超 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本次发行股份的交易限制和锁定 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锁定安排。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11,056,000.0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27,714,400.00 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1-1-17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95,054,494.58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10,136,330.73 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6,001,505.42 元(超额配售选 择权行使前);17,578,069.27 元(若全额行使超额 配售选择权),其中: 1、保荐承销费用:10,476,981.13 元(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前),12,048,528.30 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 售选择权); 2、审计及验资费用:4,150,943.40 元; 3、律师费用:1,200,000.00 元; 4、信息披露费用:141,509.43 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32,071.45 元(行使超额配 售选择权之前),37,088.14 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 售选择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本次发行 费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 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各项发行费用 可能根据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不适用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不适用 注 1: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 年度经审计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2: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 年度经审计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 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16.00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16.54 倍; 注 3: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注 4: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 1.30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1.29 倍; 注 5:发行后每股收益以 2021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79 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76 元/股; 注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计算; 注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 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9.69 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9.75 元/股; 注 8: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1 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 9: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后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和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8.85%,若全 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8.51%。 1-1-18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和付 注册日期 1997 年 6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731686376P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联系电话 0551-68167999 传真 0551-62207360 项目负责人 刘云霄 签字保荐代表人 蒋顾鑫、胡永舜 项目组成员 涂士华、刘健波、翟理、沈陶、王俊豪 (二) 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顾功耘 注册日期 1999 年 4 月 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310000425097688X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联系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经办律师 谢静、宋午尧、蒋楚天 (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肖厚发 注册日期 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0854927874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联系电话 010-66001391 传真 010-66001392 经办会计师 史少翔、宋世林、陈凯峰、宁云、周文亮 1-1-19 -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 号金阳大厦 5 层 联系电话 010-50939716 传真 010-50939716 (六) 收款银行 户名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 账号 1302010129027337785 (七)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联席主承销商 机构全称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秀红 注册日期 1997 年 9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201883882A 注册地址或住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17 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6 楼 联系电话 010-66495611 传真 010-66495920 其他经办人 徐益彬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保荐和承销机构国元证券直接持有发行人 646,001 股,占 发行人总股本的 2.1506%。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 系或其他权益关系,各中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1-20 股份,与公司也不存在其他权益关系。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一)创新投入方面 1、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坚持技术、工艺领先的企业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报告期内, 公司研发支出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支出(万元) 669.95 1,202.82 1,071.40 646.86 营业收入(万元) 13,764.29 20,882.80 20,241.18 15,049.21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 入比例 4.87% 5.76% 5.29% 4.30% 2、技术创新情况 公司在研发和技术工艺方面持续创新,在长期的生产与研发中,通过技术改进和综 合运用多种工艺,在产品品质提升、反应收率提高及成本控制、操作简化等方面积累了 独到经验,形成了自己的核心技术。 (1)酰胺化反应技术 公司多个产品利用酰胺化反应机理合成,目前公司擅长于同类反应的操作,部分反 应去除了传统的缚酸剂如吡啶,使合成反应进行得更彻底,减少气味排放,并节省了生 产成本。此类反应基本都是要求干燥无水条件下进行,公司在该方面的控制已经形成了 一个稳定成熟的工艺流程。 (2) “一锅煮”生产方法技术 “一锅煮”生产方法是基于产品在多步骤的连续化学反应中,具有类似的反应条件 或反应类型,把各步的反应物混合在同一容器中,使其发生连环反应,从而达到节省反 应时间,提高收率、简化生产操作的目的。公司根据不同的条件和原理,将原来分离分 步操作的,不分离中间产物合并两步或以上在一起操作,能够避免中间体的分离纯化, 简化操作过程,提高反应收率,降低工业生产中能耗,节约设备、时间、空间与人力, 并减少废弃物的排放。 (3)酸碱精制法技术 对于产品质量不达标时,经常会将产品精制,常用的方法是找到合适的溶剂进行重 1-1-21 结晶,但是寻找合适的溶剂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且产品质量和收率也会受到影响。 酸碱精制法技术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成盐和萃取过程分离杂质,在将产品酸碱性调 回来萃取,在不影响收率的同时,产品精制质量提升效果显著。 (4)深冷反应技术 化学合成及后处理中,为了使反应安全顺利进行并得到符合要求的纯净产品,需要 经常使用-15℃~-70℃的冷却条件,普通的盐水等制冷无法满足相关条件。公司利用吸 热硅片吸取热量传递给冷却管内的冷却液,循环水泵来使冷却液完成循环流动,对反应 釜进行高效散热冷却。通过该技术,能够保证较低温度的反应环境,使公司具备低温反 应条件,满足更多产品的研发与生产需求。 (5)催化加氢还原反应技术 还原反应是有机合成中常用的反应,还原反应中还原剂的选择尤为重要。传统的铁 粉等还原手段反应时间长,产生大量固废,增加较大的环保成本;而使用氢气作为还原 剂可避免固废的产生,但氢气的使用往往有较大的安全风险。公司通过使用较低活性的 催化剂来避免氢气使用的安全风险,使加氢还原步骤可控和易于操作。加氢还原技术的 应用,能有效改善公司的生产环境,提高生产效率。 (6)新型药物结晶技术 纯度、溶解性、晶体性质、晶型、颗粒的尺寸及表面积等是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 关键参数指标,控制产品的结晶过程及结果是生产的重要任务。公司利用简单易得、环 保安全的二氧化碳作为超临界流体,开发使用超临界流体结晶技术,通过改变结晶体系 的压力和温度,来实现产品的选择性结晶、杂质分离和晶型控制。 (二)创新成果情况 目前公司拥有 6 项发明专利、19 项实用新型专利。 公司核心技术与已获得授权或在申请发明专利的对应情况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对应的相关专利 1 酰胺化反应技术 一种制备高纯度哮喘 药普仑司特的新方 法 , 专 利 号 : ZL201611102738.4 2 “一锅煮”生产方 法技术 - 3 酸碱精制法技术 一种制备高纯度龙胆 1-1-22 主要应用产品 该技术率先运用在抗 过敏类普仑司特中间 体的生产,现已推广 至胃溃疡类中间体等 产品的生产 抗病毒类、解热镇痛 类中间体等产品的生 产 抗氧化类、抗病毒类 技术取得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4 深冷反应技术 5 催化加氢还原反应 技术 6 新型药物结晶技术 酸的办法,专利号: 中间体等产品的生产 ZL201210228759.6 一种反应釜的冷却装 抗过敏类中间体等产 置 , 专 利 号 : 品的生产 ZL201920544136.7 沙格雷酯中间体 2- 该技术率先运用在盐 [2-(3-甲氧基苯基) 酸沙格雷酯中间体合 乙基]苯酚的合成方 成,现已推广至解热 法 , 专 利 号 : 镇痛类、胃溃疡类中 ZL201610251703.0 间体等产品的生产 胃溃疡类、抗病毒类 中间体等产品的生产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通过科技成果转化,目前公司已经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 家药监局 GMP 证书,通过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及 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项认证。 公司获得的相关荣誉情况如下: 荣誉名称 颁发单位 获得时间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安徽省经信委 2019.1 滁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滁州市科技局 2017.9 安徽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安徽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等 2014.12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 安徽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等 2014.9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数)分别为 5,129.97 万元、3,063.72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24.50%、12.38%,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估值水 平、股票交易价格合理估计,预计发行人发行后的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 综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规模、 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 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1-1-23 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号 1 项目名称 年产 198 吨普仑司特 无水物等十二种医药 中间体项目(二期) 合计 建设 期 项目备 案文号 36,304.88 13,464.00 24 个 月 210734110004-01379023 36,304.88 13,464.00 - -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项目环评情 况 滁环 [2016]500 号; 滁环评函 [2020]41 号 - 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 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领域。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 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相关内容。 十三、 其他事项 无。 1-1-24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 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有可能影响投资决策 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行业具有明显的国际化分工合作特征,随着全球仿制药市场的 蓬勃发展和国际原料药产业加快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和印度依靠成本优势迅速成长 为主要原料药生产和出口国家。但是,国际原料药产业加快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转移也 吸引着新的企业进入该领域,同时部分市场参与者扩大产能加剧市场竞争。随着原料药及 医药中间体行业部分竞争者实力的增强以及新竞争者的加入,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 风险。 (二)产品结构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特色原料药的高级中间体,特色原料药具有产品规模相对较小、 品种种类多的特点,公司产品主要类别包括抗过敏类、抗血栓类、抗氧化类、胃溃疡类、 抗病毒类、解热镇痛类和紫外线吸收剂等,各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均不超过 50%,受下游 客户需求的变化,公司主要产品类别的销售收入在报告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报告期 内,公司主要产品类别的收入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金额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抗过敏类 3,199.39 7,025.05 14.64% 6,128.15 33.87% 4,577.68 抗血栓类 3,950.56 4,496.86 49.32% 3,011.65 -8.04% 3,275.13 抗氧化类 1,721.19 2,158.70 -51.11% 4,415.24 271.46% 1,188.61 胃溃疡类 947.41 2,224.44 15.12% 1,932.24 11.05% 1,739.99 抗病毒类 896.02 2,015.39 526.88% 321.50 108.78% 153.99 解热镇痛类 889.96 1,052.69 -33.36% 1,579.64 26.45% 1,249.17 紫外线吸收剂 884.90 1,143.19 -41.06% 1,939.50 -10.73% 2,172.68 CDMO 业务 448.92 - - - - - 未来公司产品结构还将随细分产品客户需求的变化而变化,若公司客户需求变化对 1-1-25 公司销售产生不利影响,以及未来公司新产品未能及时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或产品结构 偏离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带来一定不利影响。以 2021 年财务数据为基础,如出现主要细分产品销售量下降不利因素,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 毛利率影响量化分析情况如下: 销售量下降幅度 项目 5% 10% 20% 30% 50% 5% 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幅度 普仑司特 10% 20% 30% 50% 毛利率减少情况 1.59% 3.17% 6.34% 9.52% 15.86% 1.08% 2.19% 4.53% 7.03% 12.60% 盐酸沙格雷酯 0.32% 0.65% 1.29% 1.94% 3.24% 0.22% 0.44% 0.88% 1.32% 2.24% 白藜芦醇 0.51% 1.01% 2.03% 3.04% 5.07% 0.34% 0.68% 1.38% 2.10% 3.57% 莫沙必利 0.34% 0.68% 1.35% 2.03% 3.38% 0.23% 0.46% 0.92% 1.39% 2.34% 塞来昔布 0.12% 0.24% 0.47% 0.71% 1.18% 0.08% 0.16% 0.32% 0.47% 0.79% 4-羟基香豆素 0.40% 0.80% 1.60% 2.40% 3.99% 0.27% 0.54% 1.08% 1.64% 2.78% 联苯双酯 0.41% 0.81% 1.62% 2.43% 4.05% 0.27% 0.55% 1.10% 1.66% 2.82% 二苯甲酰基间 0.19% 0.39% 0.77% 1.16% 1.94% 0.13% 0.26% 0.52% 0.79% 1.32% 苯二酚 注:上述测算假设仅销售量下降,其他因素未发生变动情况下。 由上表,由于发行人的产品种类较多,各类产品销售量的单一变动对发行人的营业收 入和毛利率波动的影响均较小。其中,普仑司特产品的销量变动对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毛 利率影响最大,普仑司特产品销售量每下降 5%,主营业务收入下降 1.59%、毛利率下降 1.08%。 (三)销售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60.62%、61.68%、 52.61%和 46.76%,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因其产品经营策略、 存货管理策略或整体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将有可能调整或减少对公司产品订单的结 构和规模,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主要客户出现重大经营或财务 风险,也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始终专注于高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历来高度 重视产品质量。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产品研发、生产理念,以控制产品 1-1-26 质量风险,但如未来公司质量控制体系中个别环节出现漏洞,并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 题,将对公司整体品牌形象及经营情况带来不利影响。 (五)贸易商销售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贸易商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77.37%、85.46%、65.48% 和 72.60%,占比较高。通常医药终端厂商对原料供应商产品品质及稳定供货能力具有较 高的要求,贸易商采购原料一般需以终端厂商的认可为前提。建立合作关系时,终端厂商 一般会与贸易商一同对原料生产商进行实地考察与质量审计,并对原料进行试用,当原料 符合质量标准时,终端厂商才会通过贸易商进行采购。合作关系确定后,终端厂商一般不 会轻易更换原料供应商。 但过多通过贸易商销售,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对终端客户的深入了解,使自身缺乏对 客户关系进行必要的直接维护。未来如果公司与贸易商或贸易商与终端厂家的合作关系 发生恶化,将会对公司的销售产生负面影响。 (六)对外贸易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的占比分别为 50.21%、42.82%、28.53%和 37.99%。同时,公司内销客户中,部分贸易商客户向公司采购的产品最终销往境外。目前,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韩国、日本等国家,对于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产品贸易并未出台严格的 限制政策。但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仍不排除未来相关国家对原料药和医药中间 体产品的进口贸易政策和产品认证要求等方面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公司仍可能面临主要 销售国贸易政策变化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七)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生产工艺主要为化学合成,生产经营中面临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公 司所属医药行业是国家重点环保监控行业,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对本行业制定了较高的 环境污染治理标准,同时本公司下游客户也对公司的环保状况提出了较严格的要求。环境 保护和排放治理已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环境污染管理标准的 日益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也在不断提高。如果公司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 相应的要求,则有可能被限产、停产或面临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同时,相关环保标准的 提高,将进一步加大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1-1-27 业绩。 (八)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料为易燃、易爆、 腐蚀性或有毒危险化学品,部分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工艺,对运输、存储、使用、安 全设备和生产操作有着较高的要求。公司已根据生产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并配置了较为完备的安全设施,但如果公司在未来生产规模扩大的过程中,未能 持续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并有效执行或由于公司的部分生产环节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物 质,如该等物质使用管理不当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或公司在安全管理环节 发生疏忽、员工操作不当、设备出现问题、发生自然灾害等均可能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并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九)峆星药业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峆星药业向其少数股东宝氟龙科技租赁了其所有的坐落于葫芦岛 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区的土地及其上房屋建筑物及辅助设施,主要用于生产及办公,租 赁期限至 2026 年 8 月。宝氟龙科技拥有上述房产及土地的权证,但相关房产土地目前处 于抵押状态,且宝氟龙科技正在进行破产重整。若宝氟龙科技后续形成正式的重整方案, 或因无法形成重整方案而导致宝氟龙科技发生破产清算情形,则存在法院对峆星药业租 用的场地进行强制拍卖的风险,峆星药业将可能面临搬迁。 若峆星药业确需搬迁,现有租赁生产场地的设备搬迁至公司现有生产基地耗时约 15 天左右,设备搬迁后的安装、调试等工作预计为三个月左右,届时公司将通过调整搬迁前 后的生产任务安排将搬迁对生产的影响降至最低。经发行人初步测算,设备搬迁带来的各 项费用预计金额如下: 费用类型 细分类别 金额(万元) 一般搬运费 60.48 设备拆装费 17.83 新场地建设费用② - 299.59 当期费用金额合计③=①+②/3 - 178.17 搬迁费用① 以上测算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备调试、运输及拆装费用等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新 场地建设费用按公司的会计政策 3 年进行摊销,发行人因搬迁而计入当期费用金额合计 为 178.17 万元,占最近一年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5.43%,比例较低,实际控制人董来山已 1-1-28 出具承诺,如发生前述情形导致的搬迁事项,其同意承担相应搬迁费用及新场地建设费 用,确保发行人不因此遭受损失。 此外,峆星药业目前尚未全面生产,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报告期内亏损较大,若未 来不能及时全面生产,可能会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原辅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生产相应产品所需的化工产品和初级中间体等。报告 期内,公司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74.72%、73.37%、59.58%和 69.35%,原 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影响较大。如果上游行业受周期性波动、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 素导致原材料价格上升,则会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带来较大压力,公司盈利能力会受到一定 的不利影响。 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大部分在国内市场上供应充足,由公司采购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和 库存情况向国内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随着国内安全、环保等相关监管环境的不断趋严, 如果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因不能持续满足相关监管要求而导致其对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出现 中断,公司在短期内又不能找到合适的替代供应商,将对公司原材料采购的稳定性产生不 利影响。 (十一)下游药物产品竞争力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对应的下游产品主要应用于仿制药,不存在迭代产品,但存在药效类似 的竞品,不同产品在药理作用、药代动力学、具体适应病症和不同人群使用可能产生的不 良反应等方面均有所不同。报告期内,上述竞品未对公司主要产品销售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但随着现代医学手段的发展以及化学、生物制药等技术的进步,新的治疗手段或新的 药物可能出现并实现重大突破,可能导致公司下游药物产品因此被替代或市场份额逐年 减少,进而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十二)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集中采购等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国内终端客户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普仑司特、联苯双酯和轮环藤宁的 高级中间体。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产品对应的下游制剂产品并未纳入带量采购 药品目录,公司作为高级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产品不直接纳入带量采购范围,一致性评 价、带量采购、集中采购等政策对公司产品售价、毛利、净利润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 若未来相关产品纳入带量采购目录,公司国内终端客户未能中标或中标价格远低于当前 售价,则可能会对相关产品的最终需求、产品售价、毛利及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1-1-29 二、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2.81%、45.48%、33.18%和 40.49%。公司主营 业务毛利率水平主要受行业发展状况、行业技术趋势、竞争格局、客户产品结构、产品价 格、原材料价格、员工薪酬水平、成本控制以及产能利用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上述因 素发生持续不利变化,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将面临下降风险,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二)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 为 1,280.09 万元、3,313.94 万元、1,977.05 万元和 2,430.91 万元,占同期公司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14.17%、21.98%、11.09%和 12.21%;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2.29 次、8.32 次、7.48 次和 5.93 次。 报告期各期末,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当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8.71%、 99.50%、99.71%和 100.00%。公司主要客户较为稳定,商业信誉良好。但如果整体经济环 境、下游客户所处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经营不善,仍将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 险增加,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营效率产生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的占比分别为 50.21%、42.82%、28.53%和 37.99%,公司与境外客户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因此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直接影响到公 司以人民币计价的销售收入,同时会形成汇兑损益。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失金额分别为 -14.94 万元、218.64 万元、40.35 万元和-91.91 万元。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波动, 会使公司盈利水平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9 年 9 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定,并于 2022 年 10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 审,子公司修一制药于 2022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 3 年。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未来如果 1-1-30 国家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改变,或者公司的研发投入和自主 创新能力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认定条件,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技术风险 (一)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的风险 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行业是知识密集型的高新技术行业,对产品的合成方法、催化剂 的有效选择、工艺流程的合理控制均有很高的技术要求。随着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下游 医药生产企业对医药中间体供应商的开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必须保持较强的 新产品持续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646.86 万元、1,071.40 万元、1,202.82 万元和 669.95 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公司未来长期发展规划的落实,公司的研 发费用将进一步增大。若发行人未来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及工艺的发展趋势,在技术开 发及升级改造的决策上发生失误,或不能及时进行技术创新、技术储备,开发的新产品和 新工艺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或者在市场推广方面出现了阻碍,致使新产品不能批量 生产,将对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技术优势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发行人面临持续产 品开发与技术创新不足的风险。 (二)技术人才不足或流失的风险 公司研发技术对于公司保持技术竞争优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公司规模持续 扩大,公司对高素质、复合型技术人才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此外,如果出现研发技术人 才流失的情况,公司在产品开发和技术应用等方面将受到不利影响,进而为公司未来的持 续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内控风险 (一)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实现较快增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并达产后, 公司的资产规模、生产规模、销售规模等都将大幅增加。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内 1-1-31 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与协调能力都将面临较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有效应对规 模扩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董来山,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来山控制公司本 次发行前 52.41%的股份。虽然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 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决策、重要 人事任免等重大事宜进行不当控制,则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利益 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经过市场调研、论证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而确定的,符 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能够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对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 意义。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项目管理能力不足、项目施工管理不善、项目进度 延迟等问题,存在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虽然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考虑了市场环境、发展趋势、成本费用等各种因素,但 就投资项目而言,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管理和实施等各方面都存在不可预见的风 险。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后,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出现相关产品价格下降、产能未能 充分消化、成本上升等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则存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无法达到的风险。 (三)资产折旧摊销大幅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折旧摊销也将 相应增加。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实现预期收益,可消化因新项目投资而增加的折旧 摊销,确保公司利润水平不会因此下降。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收益不能消化新增的折旧和摊销费用,公司将会面临资产折旧摊销增加而 1-1-32 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六、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未缴纳的原因 包括部分员工存在退休返聘、当月入职、自愿放弃、已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 公司存在因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相应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带来补缴、涉诉风险,可 能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七、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发行人经营业绩、未来发展前景、投 资者对本次发行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决定。由于投资者投资偏好不同、对行业以 及公司业务的理解不同,若公司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不能获得投资者的认同,则可能出 现本次发行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上市条件,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1-1-33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Anhui Heryi Pharmaceutical Co.,Ltd. 证券代码 430478 证券简称 峆一药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00667921369N 注册资本 3,003.7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董来山 成立日期 2007 年 10 月 25 日 办公地址 安徽省天长市杨村工业区 注册地址 安徽省天长市杨村工业区 邮政编码 239304 电话号码 0550-7764800 传真号码 0550-7764822 电子信箱 heryicw@163.com 公司网址 www.heryipharma.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董来高 投资者联系电话 0550-7764800 经营范围 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销售;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经营本企 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 进出口业务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高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高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相关产品 二、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 挂牌日期和目前所属层级 2014 年 1 月 9 日,公司取得了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禾益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4〕94 号)。 2014 年 1 月 24 日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简称:禾益化学,股 票代码:430478。 2016 年 5 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简称变更 1-1-34 为“峆一药业”。 2022 年 5 月 20 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22〕189 号《关于发布 2022 年第二次创新层进层决定的公告》。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所属层级自基础层调至创新 层。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仍处于创新层。 (二)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公司主办券商为国元证券,公司股票自挂牌以来未发生过主办券商变动的情况。 (三) 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发生过变更 的情况。 (四) 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根据《关于同意安徽禾益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的函》(股转系统函〔2014〕94 号),2014 年 1 月 24 日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 牌公开转让,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 根据《关于同意股票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1724 号), 2015 年 5 月 4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 根据《关于同意股票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3291 号), 2017 年 6 月 27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的公告(股转系统 公告〔2017〕506 号),2018 年 1 月 15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方式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 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 (五) 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发行融资情况。 1-1-35 (六)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七) 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董来山先生,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八) 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1、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 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 30,037,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1.00 元(含税)。该次股利分配已于 2019 年 6 月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03,750.00 元。 2、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 30,037,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 现金 2.00 元(含税)。该次股利分配已于 2020 年 6 月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007,500.00 元。 3、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 30,037,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 民币现金 2.00 元(含税)。该次股利分配已于 2021 年 6 月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007,500.00 元。 4、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 30,037,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 民币现金 3.00 元(含税)。该次股利分配已于 2022 年 6 月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011,250.00 元。 1-1-36 三、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四、 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来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574.1786 万股股票,占公司 总股本的 52.41%。董来山先生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董来山先生,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05831973********,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92 年 8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 昆山制药总厂任研究员;2002 年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在苏州龙盛精细化工厂任总经理; 2007 年 10 月创办禾益有限,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来山外,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1-37 1、董来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来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56.9053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 股本的 5.22%。 董来高先生,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423211968********,大专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85 年 9 月至 1989 年 6 月在天长市万 寿乡元通中学任教师职务;1989 年 7 月至 1998 年 5 月在天长市万寿机械厂任技术员; 2002 年 3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苏州龙盛精细化工厂担任会计;2008 年 6 月至今在公司历 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胡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胡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56.9053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 本的 5.22%。 胡 兵先 生, 1971 年 11 月 出生 ,中 国国籍 ,无境 外永 久居 留权 , 身份证 号码 3205231971********,中专学历,助理工程师。主要工作经历:1992 年 8 月至 2000 年 5 月在昆山市仪器仪表总厂任工程师;2000 年 6 月至 2004 年 2 月在昆山化工厂(集团)公 司南宁分公司任销售经理;2004 年 3 月至 2008 年 4 月在苏州市龙盛精细化工厂任采购经 理;2008 年 5 月至今在公司历任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业 务部经理。 (三) 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制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 五、 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1-1-38 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3,003.75 万股,公司本次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1.25 万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占本次发行后股本总数的 25.0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不超过 4,005.00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 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及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董来山 15,741,786 52.41% 15,741,786 39.31% 胡兵 1,569,053 5.22% 1,569,053 3.92% 董来高 1,569,053 5.22% 1,569,053 3.92% 易星 1,466,053 4.88% 1,466,053 3.66% 紫晨投资 1,426,830 4.75% 1,426,830 3.56% 赣州悦时 1,000,000 3.33% 1,000,000 2.50% 张继东 970,548 3.23% 970,548 2.42% 嘉乐一期 817,450 2.72% 817,450 2.04% 国元证券 646,001 2.15% 646,001 1.61% 夏军 431,448 1.44% 431,448 1.08% 现有其他股东 4,399,278 14.65% 4,399,278 10.98% 公开发行股份 - - 10,012,500 25.00% 30,037,500 100.00% 40,050,000 100.00% 股份性质 限售情况 合计 注:上述持股数量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 (万股) 股权比例 (%) 1 董来山 1,574.1786 52.41% 境内自然人 限售 2 胡兵 156.9053 5.22% 境内自然人 限售 3 董来高 156.9053 5.22% 境内自然人 限售 4 易星 146.6053 4.88% 境内自然人 限售 紫晨投资 142.6830 4.75% 境内非国有 法人 非限售 赣州悦时 100.0000 3.33% 基金、理财 产品 非限售 张继东 97.0548 3.23% 境内自然人 非限售 5 6 7 1-1-39 8 嘉乐一期 81.7450 2.72% 境内非国有 法人 非限售 9 国元证券 64.6001 2.15% 国有法人 非限售 10 夏军 43.1448 1.44% 境内自然人 非限售 11 现有其他股东 439.9278 14.65% 3,003.7500 100.00% 合计 注:上述持股数量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三) 其他披露事项 无。 六、 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亦不存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签署的特殊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公司股权结构 变化的事项。 七、 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4 家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和分公司。各子公司的 基本情况如下: (一)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0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 董来山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8,000.00 万元/8,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天长市铜城镇精细化工集中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 天长市铜城镇精细化工集中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股 100.00% 经营范围 医药原料药(阿嗪米特、盐酸沙格雷酯)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 证经营) ;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涉及法 律法规专项审批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和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业务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1-1-40 活动) 主营业务 高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修一制药主营业务为高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相关产品的生产、 关系 销售,是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产品(或服务) 高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相关产品 2022.06.30 /2022 年 1-6 月 指标名称 2021.12.31 /2021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 总资产(万元) 容诚会计师审计) 净资产(万元) 13,500.77 12,779.33 8,835.58 8,241.90 净利润(万元) 593.68 640.09 报告期内,修一制药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6 月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项目 总资产 13,500.77 12,779.33 11,794.97 8,191.96 净资产 8,835.58 8,241.90 7,601.81 6,807.66 营业收入 7,688.02 6,668.04 4,923.04 1,301.61 净利润 593.68 640.09 794.15 -610.31 报告期内,修一制药的主营业务产品种类、产品销量、销售金额如下: 单位:千克、万元 2022 年 1-6 月 产品种类 2021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金 额 产品销 量 销售金 额 产品销 量 销售金 额 抗过敏类 43,392.90 1,952.86 39,287.00 1,701.69 1.00 1.77 90.00 5.47 抗血栓类 72,012.00 2,107.25 14,965.00 1,476.03 13,800.00 1,388.34 22,565.00 677.82 产品销量 销售金额 产品销 量 2020 年度 抗氧化类 43,984.40 2,326.08 23,043.50 2,118.26 34,528.77 3,046.19 胃溃疡类 18,433.00 951.62 6,321.00 884.60 2,562.00 解热镇痛 7,795.00 类 99.40 - - 7,803.50 2.34 1,593.80 其他 14.7 82.65 (二)山东峆一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山东峆一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3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 董来山 1-1-41 - - - 278.58 1,960.00 67.76 190.53 260.00 22.36 - 2,111.30 371.45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东莞路以西、合肥路以南 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东莞路以西、合肥路以南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股 100.00% 经营范围 药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涉及法律法规专项审批 的除外)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经营本企 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业务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营业务 目前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关系 目前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2022.06.30 /2022 年 1-6 月 指标名称 2021.12.31 /2021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容 总资产(万元) 诚会计师审计) 净资产(万元) - - - - 净利润(万元) - - 报告期内,山东峆一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三)杭州小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小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9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 王永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800.00 万元/4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海达北路 398 号 1 幢 4 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海达北路 398 号 1 幢 4 楼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股 90.00%,王永春持股 5.00%,朱锦桃持股 4.50%,窦言 东持股 0.5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 开展医药领域定制研发生产业务(CDMO)技术服务、开发、咨 询、交流、转让、推广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 CDMO 业务有利于发行人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开拓新产品,提高 系 综合竞争力 1-1-42 主要产品(或服务) 医药领域定制研发生产技术服务 2022.06.30 /2022 年 1-6 月 指标名称 2021.12.31 /2021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容 总资产(万元) 诚会计师审计) 净资产(万元) 372.84 235.97 232.30 133.99 净利润(万元) -201.69 -66.01 报告期内,杭州小蓓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372.84 235.97 - - 净资产 232.30 133.99 - - 营业收入 32.06 - - - 净利润 -201.69 -66.01 - - 杭州小蓓主要为客户设计合成路线并优化工艺条件,利用专业的研发团队以及公司 在生产工艺的研究开发、质量研究、安全性研究上丰富的技术经验积累,逐步培育和发展 化学原料药 CDMO 业务。目前,杭州小蓓已初步构建起了 CDMO 业务的服务平台,为新药研 发企业提供小分子药物化学合成研发及生产服务的能力,可满足客户对于不同化合物种 类、不同研发阶段、不同规模的关键中间体的定制化需求,提供从克级样品工艺研发与制 备,到公斤级、吨级产品的工艺优化、工艺放大和规模化生产的全流程服务。 设立以来,杭州小蓓已成功进入和记黄埔等业内知名企业的供应商体系,与华领医药 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了保密协议,达成初步合作意 向。新客户的不断拓展为公司的业绩增长提供了可靠保障。 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230Z3918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 1-6 月实现 CDMO 业务收入 448.92 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 CDMO 业务在手订单情 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1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合计 1,055.70 1,055.70 (四)辽宁峆星药业有限公司 1-1-43 公司名称 辽宁峆星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8 月 2 日 法定代表人 范伟民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5,909.00 万元/5,2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 9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 9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股 51.01%、宝氟龙科技持股 35.54%、范伟民持股 3.36%、 王科伦持股 3.36%、王春明持股 3.36%、朱峰逸持股 3.36% 经营范围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和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医药中间体研 发、生产、销售(不含原料药管理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涉及 法律法规专项审批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和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业务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峆星药业主营业务为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是发行人主营业 关系 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产品(或服务) 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相关产品 指标名称 2022.06.30 /2022 年 1-6 月 2021.12.31 /2021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容 总资产(万元) 诚会计师审计) 净资产(万元) 3,945.26 4,332.30 3,490.02 3,818.25 净利润(万元) -428.23 -1,250.94 注:宝氟龙科技持有的峆星药业 35.54%股权已质押给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 据(2021)辽 01 执保 476 号《结案通知书》,宝氟龙科技持有的峆星药业股权已被辽宁 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报告期内,峆星药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6 月 2021.12.31/2021 年度 2020.12.31/2020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总资产 3,945.26 4,332.30 4,162.18 3,117.45 净资产 3,490.02 3,818.25 3,814.20 3,108.83 营业收入 415.24 1,433.02 - - 净利润 -428.23 -1,250.94 -464.63 -135.23 报告期内,峆星药业的主营业务产品种类、产品销量、销售金额如下: 1-1-44 单位:千克、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产品种 产品销 销售金 类 产品销量 销售金额 产品销量 销售金额 量 额 2019 年度 产品销 量 销售金 额 抗氧化 10,530.00 类 111.82 59,710.00 634.09 - - - - 抗病毒 12,914.00 类 217.14 34,244.50 483.88 - - - - 1,336.00 41.38 10,230.10 295.69 - - - - 其他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峆星药业尚未全面生产,但生产调试已基本完成,根据公司 的生产计划,于 2022 年 10 月开始全面生产。 1、峆星药业生产线建设、产品生产和产能利用率情况 峆星药业医药中间体生产线(一期)于 2020 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 产;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在建项目主要包括峆星药业医药中间体生产线(二期)、废水 处理站、DCS 自动化生产系统等设施。 报告期内,峆星药业产品生产情况如下: 单位:吨 产品种类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白藜芦醇初级中间体 5.19 61.55 19.36 - 联苯双酯中间体 11.78 35.38 1.14 - 其他中间体 2.00 13.13 15.40 - 截至目前峆星药业尚未全面生产,根据峆星药业反应釜实际使用天数总体积与理论 生产天数总体积比值测算,峆星药业 2021 年度产能利用率为 35.83%。 2、发行人与宝氟龙科技合作的原因及背景 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发行人产能相对饱和,拟寻求新的初级中间体生产基地,以扩 大生产规模并优化产业布局。由于化工园区的土地较为稀缺,经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来山 与其同学范伟民沟通,发行人了解到宝氟龙科技在葫芦岛当地化工园区中拥有闲置土地 约 300 亩,且拥有现成的厂房、办公场所及可用于生产的机器设备,相较于发行人考察的 其他区域,能够相对较快地投入生产,符合发行人扩大生产的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 宝氟龙科技系于 2010 年 3 月设立的化工企业,拥有生产场所及部分发行人所需生产 1-1-45 设备,2018 年 9 月葫芦岛钢管收购其 100%股权后未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宝氟龙科 技的股东葫芦岛钢管及其关联方葫芦岛七星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葫芦岛钢管的股 东及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一致)在当地具有一定知名度,具有较强的社会资源。2019 年初 双方初步确定合作意向时,葫芦岛钢管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在 合作意向确定时,发行人认为宝氟龙科技的股东葫芦岛钢管有能力解决宝氟龙的债权债 务问题,并将其拥有的土地、房产注入峆星药业。 葫芦岛钢管系受到传统钢管行业发展缓慢,以及 2020 年起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导致 其海外市场需求大幅减少,严重影响了葫芦岛钢管的生产经营,并于 2021 年 10 月进入破 产重整程序。 综上,发行人在 2019 年初确定合作伙伴,并于 2019 年 8 月与宝氟龙科技达成合作 意向时,主要考虑到自身的生产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宝氟龙科技较强的股东背景, 合作意向达成时葫芦岛钢管尚未出现明显的经营恶化。 3、峆星药业最新复工复产情况 2020 年底,峆星药业医药中间体生产线(一期)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需进行 生产调试以确保生产效率及产品精度,因此公司结合订单情况,以生产调试为目的,开始 进行白藜芦醇及联苯双酯中间体等产品主要环节的生产。 根据前述生产调试结果,公司制定了相关生产计划,峆星药业已于 2022 年 9 月完成 生产调试,并按生产计划于 2022 年 10 月初开展全面生产。 因葫芦岛市自 2022 年 10 月起发现多例新冠疫情确诊病例,根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出具的相关文件,葫芦岛市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起对部分地区实施静态管理,因此对峆 星药业经营及开展全面生产的时间造成一定影响。根据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政策,前述封 控措施于 2022 年 10 月底解除,但部分地区目前仍属于疫区管理,人员及物流往返需要隔 离,导致人员、物流不畅通,生产进展较为缓慢。截至目前,峆星药业已在当地疫情管控 措施下逐步开展生产。 4、宝氟龙科技破产重整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宝氟龙科技破产重整正在推进过程中。宝氟龙科技及其 破产管理人正在招募战略投资者并根据招募情况逐步制定重整方案。宝氟龙科技及其破 产管理人已与部分具有参与重整意向的战略投资人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包括但不限于 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管理机构等潜在投资人,但受当地疫情管控等因素影响,重整进展 1-1-46 较为缓慢,预计相关重整方案将于 2022 年 12 月制定完成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简介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现任公司职务 任职期间 1 董来山 董事长(总经理) 2022.5.20-2025.5.19 2 董来高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2.5.20-2025.5.19 3 胡兵 董事(副总经理) 2022.5.20-2025.5.19 4 易星 董事(副总经理) 2022.5.20-2025.5.19 5 赵军 董事 2022.5.20-2025.5.19 6 董来庚 董事 2022.5.20-2025.5.19 7 冯乙巳 独立董事 2022.5.20-2025.5.19 8 杨模荣 独立董事 2022.5.20-2025.5.19 9 潘平 独立董事 2022.5.20-2025.5.19 董来山先生,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董来高先生,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胡兵先生,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易星先生,1968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7 年 2 月 至 2003 年 1 月在浙江温州信和照明任车间技术员;2003 年 2 月至 2008 年 5 月在苏州市 龙盛精细化工厂任研发部经理;2008 年 6 月至今在公司历任研发部经理、储运部经理、 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储运部经理。 赵军先生,1969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学历。1987 年 9 月 1-1-47 至 1998 年 7 月就读于合肥工业大学,2007 年 3 月博士毕业于同济大学。1991 年 7 月至 2002 年 2 月担任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部团总支书记、校团委常委;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9 月担任上海三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3 年 10 月至 2005 年 8 月担任上海申 康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5 年 9 月至 2013 年 8 月担任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主任科 员;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2 月担任上海合凯电力保护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今担任上海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董来庚先生,1968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3 年 6 月至 2007 年 8 月在天长市新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 年 8 月至今在公 司历任工会主席、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行政管理部副经理。 冯乙巳先生,1965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合肥工业大学 化学工程系教授。1986 年 7 月至 1988 年 8 月在安徽省金寨县双河中学担任教师;1991 年 7 月至 2000 年 9 月在安徽省化工研究院担任科研人员;2003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合肥工业 大学;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6 月在安徽省天润功能高分子工程研究有限公司兼任董事, 2011 年 2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蚌埠市永安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兼任副董事长,2015 年 2 月至今兼任合肥凌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模荣先生,1966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合肥工业大学 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1987 年 8 月至 2003 年 3 月,在安徽省机械设备进出口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03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2016 年 6 月至今兼 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兼任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 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潘平先生,1962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1984 年 7 月至 1989 年 9 月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担任助理检察员;1989 年 9 月至今在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担任律师;2020 年 3 月至今兼任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兼任创新美兰(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兼任安徽淘 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介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职工监事 1 名。非职工监事 1-1-48 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 司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现任公司职务 任职期间 1 方文俊 监事会主席 2022.5.20-2025.5.19 2 刘忠平 职工代表监事 2022.5.23-2025.5.19 3 刘丽丽 监事 2022.5.20-2025.5.19 方文俊先生,1971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10 月在昆山市南方化工厂担任技术员;1995 年 11 月至 1997 年 6 年在昆山 市科达实业公司担任生技科科长;1997 年 7 月至 2012 年 1 月在昆山市金科有色金属有限 公司担任生产主管;2012 年 2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安环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安 环部经理。 刘忠平先生,1973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 年 10 月至 2002 年 9 月担任万寿机械厂技术员;2002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2 月担任扬州中集通 华公司车间管理;200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生产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生产部经理。 刘丽丽女士,1982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 年 10 月至 2015 年 5 月在安徽万和制药有限公司历任质量部主任、质量部长、质量总监;201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质量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质量部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1 董来山 总经理 2022.5.23-2025.5.19 2 邱小新 副总经理 2022.5.23-2025.5.19 3 董来高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2.5.23-2025.5.19 4 胡兵 副总经理 2022.5.23-2025.5.19 5 易星 副总经理 2022.5.23-2025.5.19 6 陈康 财务负责人 2022.5.23-2025.5.19 董来山先生,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1-49 邱小新女士,1975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3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在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任职,2015 年 1 月至今在公司历任总经理、副 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来高先生,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胡兵先生,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易星先生,参见本节“1、董事会成员简介”。 陈康先生,199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2 月在安徽省天富集团有限公司任会计;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2 月在天长市鑫诚建材有限公司任会计;2017 年 3 月至今在公司历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 人。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职务/关联关系 1 董来山 董事长 15,741,786 52.41% 2 董来高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569,053 5.22% 3 胡兵 董事、副总经理 1,569,053 5.22% 4 易星 董事、副总经理 1,466,053 4.88% 5 赵军 董事 - - 6 董来庚 董事 335,707 1.12% 7 冯乙巳 独立董事 - - 8 杨模荣 独立董事 - - 9 潘平 独立董事 - - 10 方文俊 监事会主席 258,324 0.86% 11 刘忠平 职工代表监事 - - 12 刘丽丽 监事 - - 13 邱小新 副总经理 - - 14 陈康 财务负责人 - - 1-1-50 持有股数(股) 持股比例 合计 20,939,976 69.71% 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 份的情况。 上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涉 诉、质押或冻结情况。 (三)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的情况如下: 序 号 姓名 职务 对外投资 投资金额/持 股数量(万元) 持股 比例 1 胡兵 董事、副总经理 路凯美(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万港币 100% 合肥朗程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30.00 6% 合肥紫星璀璨信息咨询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09 5.9% 合肥凌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0.00 50% 2 赵军 3 董事 冯乙巳 独立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况。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对外投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 (四) 其他披露事项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在本公司任职外,在其 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如下: 兼职企业名称 兼职职务 与本公司的 关系 修一制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峆星药业 董事 控股子公司 山东峆一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董来高 董事、副总 经理、董事 会秘书 峆星药业 监事 控股子公司 胡兵 董事、副总 经理 峆星药业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姓名 本公司职务 董来山 董事长、总 经理 1-1-51 赵军 董来庚 冯乙巳 董事 董事 独立董事 合肥紫煦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派代表 关联企业 合肥利港朗轩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派代表 关联企业 上海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董事总经理 无关联关系 合肥朗程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董事总经理、有限 合伙人 无关联关系 山东峆一 监事 全资子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 教授 无关联关系 合肥凌志医药科技有限公 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合肥工业大学 副教授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担 任独立董事 的企业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担 任独立董事 的企业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担 任独立董事 的企业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担 任独立董事 的企业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担 任独立董事 的企业 创新美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担 任独立董事 的企业 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 所股份有限公司 杨模荣 独立董事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 安徽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潘平 独立董事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方文俊 监事 修一制药 监事 全资子公司 邱小新 副总经理 峆星药业 董事 控股子公司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来山与副总经理邱小新系夫妻关系,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 来高系兄弟关系,与董事董来庚系堂兄弟关系,与董事易星系连襟关系。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1)董事变化情况 1-1-52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变动时间 变动情况及原因 1 2020 年 12 月 梁剑明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来庚为董事,选举冯乙巳、杨模荣、 潘平为独立董事 2 2021 年 1 月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赵军为董事 (2)监事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1 变动时间 2020 年 12 月 变动情况及原因 董来庚因个人原因辞任监事职务,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刘丽丽为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变动时间 变动情况及原因 1 2019 年 5 月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来山担任总经理,原总经理邱小新担任 副总经理职务 2 2022 年 4 月 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康为财务负责人,原财务负责人胡雨琴 担任财务部副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且上述变化均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 理带来不利影响。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形式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年终奖、福利补贴等,公司已经制定相应的员工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公司独立董事 只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 会审议决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占各期公司利润总额比例如下: 1-1-53 报告期 薪酬总额(万元) 公司利润总额(万元) 占比(%) 2019 年度 252.78 3,743.90 6.75 2020 年度 266.76 5,652.43 4.72 2021 年度 303.39 3,283.40 9.24 2022 年 1-6 月 179.41 3,866.57 4.64 九、 重要承诺 (一) 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持股董 监高、董监 高 2022 年 6 月 1 日 - 股份限售安排、 自愿 锁定股份和延长锁 定期限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 基 本 情 况 ” 之 “九、重要承诺” 之“(二)承诺具体 内容”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持有发 行 人 5% 以 上股份的董 监高股东、 其他持有发 行人股份的 董监高股东 2022 年 6 月 1 日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 基 本 情 况 ” 之 “九、重要承诺” 之“(二)承诺具体 内容” 发行人、控 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 立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 2022 年 9 月 23 日 - 稳定股价预案的承 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 基 本 情 况 ” 之 “九、重要承诺” 之“(二)承诺具体 内容” 发行人、控 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2022 年 6 月 1 日 - 回购股份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 基 本 情 况 ” 之 “九、重要承诺” 之“(二)承诺具体 内容” 发行人、控 2022 年 6 月 1 - 欺诈发行上市股份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1-1-54 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日 回购的承诺 “第四节 发行人 基 本 情 况 ” 之 “九、重要承诺” 之“(二)承诺具体 内容” 发行人、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2 年 6 月 1 日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及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 基 本 情 况 ” 之 “九、重要承诺” 之“(二)承诺具体 内容” 发行人、控 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董监高 2022 年 6 月 1 日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 偿责任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 基 本 情 况 ” 之 “九、重要承诺” 之“(二)承诺具体 内容”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其他持 股 5% 以 上 股东 2022 年 6 月 1 日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 基 本 情 况 ” 之 “九、重要承诺” 之“(二)承诺具体 内容”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6 月 1 日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 基 本 情 况 ” 之 “九、重要承诺” 之“(二)承诺具体 内容” 发行人、主 要股东、董 监高 2022 年 6 月 1 日 - 未履行承诺时的约 束措施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 基 本 情 况 ” 之 “九、重要承诺” 之“(二)承诺具体 内容” (二)承诺具体内容 1、关于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来山作出如下承诺: 1-1-55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并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均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以及书面或口头协议约定 的任何权利限制或者权属争议,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前也不将本公司所持的发行人任何 股份向任何其他方质押。本人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代替他人或 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 (2)持股董监高的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来高、胡兵、易星、董来庚、方文俊作 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并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 (3)董监高的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 1-1-56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来山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关于 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 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价格(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 3、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未来 12 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本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 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 得超过 6 个月; (2)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前述规定履行披露义 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5)在减持计划中披露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5、本人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 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发行前发行的 股份时,亦将遵守前述比例限制。 1-1-57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本人或发行人因涉嫌证券期货 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 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6、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导致本人不再具有发 行人大股东身份的,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第 4 条、第 5 条第一款 的承诺。 7、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 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董监高股东的承诺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来高、胡兵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关于 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 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出现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 3、本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 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 得超过 6 个月; (2)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前述规定履行披露义 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1-1-58 (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4、本人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 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发行前发行的 股份时,亦将遵守前述比例限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本人或发行人因涉嫌证券期货 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 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导致本人不再具有发 行人大股东身份的,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第 3 条、第 4 条第一款 的承诺。 6、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 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3)其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监高股东的承诺 其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易星、董来庚、方文俊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关于 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 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出现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 3、本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 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59 (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 得超过 6 个月; (2)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前述规定履行披露义 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本人或发行人因涉嫌证券 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 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 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3、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做出 如下承诺: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1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当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 时,公司董事会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制订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北交 1-1-60 所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按照下列顺序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股 票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个分红会计年度从公 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10%;(2)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 一个分红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30%。 2、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已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但仍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时,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 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10%;(2)单一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总 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30%。 3、公司回购股票。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已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但仍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时,公司将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 份,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应遵循以下原则: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20%;同一年度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50%。上述增持或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本次发行价。 (三)终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若出现以下 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 执行:1、若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而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北交所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相关主体未计划实施 要约收购;4、各相关主体在单次或单一会计年度回购或增持股票的数量、金额均已达到上 限。 二、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1-61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如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 产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 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下同),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当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 启动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制订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北交所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按以下顺序实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当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应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上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上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 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 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同一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 高于上一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30%。 2、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若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需启动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 级管理人员将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上一个 会计年度审计每股净资产(上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 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 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单一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总额不 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30%。 3、公司回购股票。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已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但仍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时,公司将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 份,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应遵循以下原则:(1)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每股净资产(上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 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2)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低于上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1-1-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3)同一年度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高于上一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三)终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若出现以下 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 执行:1、若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的第二个月至三年内,公司股票出 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而启动稳定股 价预案的,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将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 三、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相关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 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如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 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回购股份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上市’ )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 1-1-63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公司本次 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如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发 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启动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 部新股的工作;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交易后,将自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 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启动回购程序,以二级市场价 格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来山作出如下承诺: “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对判 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已转让的 原限售股份程序,以二级市场价格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 5、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若本公司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 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本公司在本次发 行上市中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来山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 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 个 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1-64 3、具体回购方案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如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按照北京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符合公司 的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公司整体竞 争实力。根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完成进度, 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2、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2〕3 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制定了《安徽峆一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 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 1-1-65 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作出如下承诺: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66 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来山作出如下承诺: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 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 的除外。” 8、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最大限度地维护发行人的利益,保证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发行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来山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峆一药业’ )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 1-1-67 本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峆一药业的资金、 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峆一药业向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 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按照峆一药业《公司章程》 、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有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峆一药业及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 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 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 (2)向峆一药业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 诺,以保护峆一药业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2)持股 5%以上的股东的承诺 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最大限度地维护发行人的利益,保证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持有 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来高、胡兵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 义务;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峆一药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峆一药业向 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 联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 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峆一药业《公司章程》 、有关法律法规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 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峆一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 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 (2)向峆一药业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 诺,以保护峆一药业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1-1-68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来山就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 营或参与与发行人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发行人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 的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 2、本人保证及承诺除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 与或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如拟出售本人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它资产、业务或权益,发行人均有 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该等交易价格按与独立 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 4、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的规定向发行人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发行人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直至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股东为止。 5、本人将不会利用股东的身份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6、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 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 承诺,以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10、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作出如下承诺: “如公司未能履行在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1-1-69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 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 (5)自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将 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 其他品种等; (6)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 向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2)主要股东的承诺 发行人主要股东董来山、董来高、胡兵、易星、董来庚、方文俊作出如下承诺: “如未能履行在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 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 (2)本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4)本人同意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 金分红,同时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 司为止。”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如未能履行本人在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事项; (2)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1-1-70 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经有权机关认定本人所承担责任后,本人同意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 股东分红(以相应承诺中涉及的金额为限),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 毕时为止; (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 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发行人具有依据本承诺向本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 (三) 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 期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实际控制 人、持股董 2014 年 1 月 24 监高、董监 日 高 - 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承诺规范和减少关 联交易 控股股东、 2014 年 1 月 24 实际控制人 日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 承诺不构成同业竞 争 (四) 其他披露事项 无。 十、 其他事项 无。 1-1-71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类 别包括抗过敏类、抗血栓类、抗氧化类、胃溃疡类、抗病毒类、解热镇痛类和紫外线吸收 剂等,主要产品为普仑司特、盐酸沙格雷酯、白藜芦醇、莫沙必利、塞来昔布、4-羟基香 豆素、联苯双酯、二苯甲酰基间苯二酚等特色原料药的高级医药中间体及相关产品,具有 结构相对复杂、研发难度大、技术壁垒高、生产工艺独特、附加值高等特点。公司核心管 理团队拥有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研发技术和产业链资源,公司与下游客户 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产品终端市场面向韩国、日本等境外市场,终端客户包 括韩国大熊制药、韩国 CKD、韩国日东制药、日本住友制药、日本三洋化学、日本日医工 等知名医药企业。 高级医药中间体往往只需一步到两步化学反应即可合成原料药,公司已经取得了普 仑司特、盐酸沙格雷酯、更昔洛韦、扎托布洛芬、塞来昔布、盐酸依匹斯汀、阿嗪米特等 原料药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更昔洛韦原料药已取得国家药监局 GMP 证书,莫沙必 利、塞来昔布、伊托必利、联苯双酯已配合韩国终端原料医药品制造商完成韩国原料医药 品注册,公司及子公司修一制药取得了日本政府颁发的外国制造业者认定证书。公司阿嗪 米特产品 GMP 符合性检查正在准备中;塞来昔布、联苯双酯原料药韩国 DMF 注册申请 及普仑司特原料药日本 MF 注册申请正在准备中。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完整、专业化的研发平台,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及先 进生产工艺,拥有 6 项发明专利、19 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主营业务 1-1-72 发展和科技创新,被认定为“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安徽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及“滁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杭州小蓓,开始布局化学原料药 CDMO 业务, 打造 CDMO 一站式服务平台。公司利用专业的研发团队以及在生产工艺的研究开发、质量 研究、安全性研究上丰富的技术经验积累,逐步培育和发展化学原料药 CDMO 业务,以进 一步延伸产业链,拓展业务模式,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如下: 1-1-73 序 号 1 2 3 4 5 产品 类别 抗过敏 类 主要产品 名称 主要功效 普仑司特 中间体 普仑司特是一种抗白三烯受体 拮抗剂,通过与白三烯受体选 择性结合而拮抗其作用,普仑 司特临床主要用于治疗哮喘及 过敏性鼻炎。 盐酸沙格 雷酯中间 体 盐酸沙格雷酯是一种血小板聚 集拮抗剂,临床主要用于改善 伴有溃疡﹑疼痛及冷感的慢性 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等缺血症。 盐酸沙格雷酯不仅能选择性抑 制血小板凝集,同时又可以扩 张血管,因此可以应用于血栓 闭塞性脉管炎的临床治疗。 4- 羟 基 香 豆素 在医药领域,香豆素及其衍生 物具有明显的生物活性,对人 体具有抗凝血、抗菌、抗炎、抗 氧化、降血糖、抗骨质疏松、抗 高血压、抗癌等药理作用,可 防止血栓形成与发展。 白藜芦醇 白藜芦醇能够阻止低密度脂蛋 白的氧化,具有潜在的防治心 血管疾病、防癌、抗病毒及免 疫调节作用,其作用主要表现 为它的抗氧化特性。白藜芦醇 被广泛应用于医药、保健品、 化妆品等领域。 莫沙必利 中间体 莫沙必利具有受体选择高、安 全性高(不良反应低,无心脏 毒性作用) 、作用部位广泛(全 胃肠动力药)、适应症广等特 点,能够促进乙酰胆碱的释放, 刺 激 胃肠 道而 发挥 促动力 作 用,从而改善功能性消化不良 患者的胃肠道症状。 联苯双酯 中间体 联 苯 双酯 能增 强肝 脏解毒 功 能、减轻肝脏的病理损伤,促 进肝细胞再生并保护肝细胞从 而改善肝功能。 抗血栓 类 抗氧化 类 胃溃疡 类 抗病毒 类 1-1-74 结构式 6 解热镇 痛类 塞来昔布 中间体 塞来昔布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的 症状和体征、缓解成人类风湿 关节炎的症状和体征、治疗成 人急性疼痛。 7 紫外线 吸收剂 二苯甲酰 基间苯二 酚 紫外线吸收剂,广泛用作高档 化妆品,工程塑料的添加剂等。 凭借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领域的多年积累,依托完善的产品质量及生产体系,公司 于 2021 年将产品及服务领域延伸至 CDMO 业务,为客户提供关键医药中间体的工艺研发、 工艺优化、质量及稳定性研究、定制生产等服务,以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拓展业务范围, 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抗过敏 类 抗血栓 类 抗氧化 类 胃溃疡 类 抗病毒 类 解热镇 痛类 紫外线 吸收剂 CDMO 业务 其他 合计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3,199.39 23.24% 7,025.05 33.64% 6,128.15 30.45% 4,577.68 30.48% 3,950.56 28.70% 4,496.86 21.54% 3,011.65 14.96% 3,275.13 21.81% 1,721.19 12.50% 2,158.70 10.34% 4,415.24 21.94% 1,188.61 7.91% 947.41 6.88% 2,224.44 10.65% 1,932.24 9.60% 1,739.99 11.58% 896.02 6.51% 2,015.39 9.65% 321.50 1.60% 153.99 1.03% 889.96 6.47% 1,052.69 5.04% 1,579.64 7.85% 1,249.17 8.32% 884.90 6.43% 1,143.19 5.47% 1,939.50 9.64% 2,172.68 14.47% 448.92 3.26% - - - - - - 825.95 6.00% 764.35 3.66% 797.15 3.96% 662.46 4.41% 13,764.29 100.00% 20,880.68 100.00% 20,125.08 100.00% 15,019.71 100.00% (四)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生产的组织、原材料的采购 均围绕销售订单展开。 1-1-75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业务部,负责采购公司所需各类物资,包括基础原辅料、初级中间体、包装 材料等。 (1)采购计划的制定 每月月末由生产部制定次月生产计划,业务部以生产计划为依据,考虑采购周期、库 存数量(安全库存、当前库存)等因素,遵循适应性、必要性、经济性的原则,提出次月 的采购需求,业务部采购内勤以此编制采购计划,并提交业务部经理审核、报主管领导审 批。 (2)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价 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评定较为严格,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登记表》,制定了 专门的供应商评价选择和采购控制程序以及供应商定期考评制度。 公司根据供应商产品质量水平、供货情况、采购价格、资信情况等,对《合格供应商 名录》内的供应商实行分类管理,重点加强与质量良好、供货及时、价格合理的优质供应 商合作,对于质量差、整改不及时的供应商则从名录中予以剔除。对新的原材料供应商, 公司则要求对方提供样品进行质检,质检合格后,方可实施采购。 (3)采购、验收入库与货款支付 采购合同拟定之后报业务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采购合同应注重采购计 划性、价格合规性的审查,注重对付款条件、账期、发票提供等条款的审核。 供应商送达货物,由采购人员填制到货通知单并传至储运部,仓管员进行初检并在到 货通知单上签字,填制请检单传至质量部门,由质量部门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单、合 格证等。所有批次均需由质量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发放、使用及付款。公司对每种 原料均建立了相应质量标准,货款支付方式包括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等。 2、生产模式 公司组织产品生产的模式通常由若干道工序构成,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质量管理标准 组织生产,对生产的各环节实现标准化、程序化,不断提高生产的科学管理水平。由于产 品种类多、批次多、规模差异大,公司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客户需求及公司生产能 力,合理采用多用途车间和多功能车间、多功能反应釜设备安排生产。 (1)生产计划制订 1-1-76 公司生产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策略,生产部门会根据公司销售情况以及对未来市 场形势的预测,制定相应时期合理的库存量,并编制对应的月度生产计划;实际执行时, 公司以生产计划为基础,并结合当期订单和预计销售情况制定实时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2)生产过程执行 生产车间实行车间主任负责制。生产负责人将当期生产计划细分形成车间日生产计 划,由车间主任下发生产作业指令组织生产,并以此向储运部领取相应的原辅料等相关材 料,按照生产计划的要求合理进行使用;同时,生产负责人将生产计划发送给质量部、安 全环保部和财务部,其中,质量部对生产过程进行跟踪监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环保部 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以及符合环保要求,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 废渣并达标排放;财务部负责确保该生产计划的流动资金充足合理。 生产出的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及时纳入存货管理。 (3)产品质量控制 公司重视产品质量,设有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质量管理体 系,对涉及产品质量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包括原辅料、中间产品以及产成品的取样、 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同时,公司设有生产中控组,对生产过程中工艺流程进行监测控 制。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产品展会、网站宣传推广、客户介绍、客户主动联系、自主拓展等 方式获取客户。 公司销售模式可分为生产商模式和贸易商销售模式。生产商模式即下游原料药及制 剂、其他化工品生产商客户基于自身产品的生产需求,向公司采购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等 用于加工、生产。贸易商销售模式,即贸易商客户基于下游客户的需求,向公司采购相关 产品直接用于销售,公司对贸易商的销售系买断式销售,公司不再保留商品后续的控制 权。 公司的定价模式主要系根据市场竞争情况,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运输费用、市场需求 等因素确定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通过贸易商销售是目前医药中间体生产厂商较为普遍采用的销售模式,其主要原因 为:①对于小品种、特色原料产品,终端厂商(生产商)单一品种产品需求量往往相对较 小,如各种原料品种单独采购,需履行报关、保险、检验、检疫等多项繁琐程序,且在运 1-1-77 输、仓储等方面也将产生较大成本。专业原料贸易商将终端厂商对多种产品的需求集中采 购,发挥规模效应,有效降低单位成本,并能及时响应终端厂商的需求;②国外终端客户 在地域上较为分散,采购时点、品种及数量比较灵活,若与其直接进行商务联系,一方面 协商谈判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国内公司难以对诸多境外终端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企业 信誉等进行全面调查;③专业贸易商对终端客户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更为熟悉,可协助公司 在当地进行必要的产品注册或认证;④部分贸易商在相关细分领域深耕多年,具有较广泛 的客户基础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公司通过贸易商模式借助其市场开发能力,降低公司 市场开发成本和开拓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以高级医药中间体为主,终端厂商(生产商)单一品种产品需求量往往 相对较小且公司终端客户主要在韩国、日本等地区,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销售渠道以及客 户沟通方式存在一定的差异,选择合适的贸易商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亦可以锁定汇率, 减小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综上,公司的销售模式系综合了市场竞争、客户需求、成本节约等因素后形成的商业 模式,符合行业惯例。 4、采用当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关键影响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采用目前的经营模式,是在充分分析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及技术特点、生产能力、 销售渠道和行业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情况、产业链上下游现状和自身产品特色不 断建立和完善形成的,符合自身发展及行业特点。 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主要客户及行业需求、原材料价格和供应波动、产 品质量水平、产能及其利用状况、技术进步及新产品开发、本行业内的竞争状况以及国际 贸易环境等。 公司的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 2021 年 9 月投资设 立控股子公司杭州小蓓,开始布局化学原料药 CDMO 业务,以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拓展业 务模式,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公司经营模式在可预见的未来亦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五)设立以来,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早期产品主要为普仑司特、扎托布洛芬等原料药的初级医药中间体及相关产品。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及生产能力的提升,公司通过持续创新研发及生产线改进,部分产品 取得了《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 GMP 认证,产品结构逐渐由初级医药中间体及相关产品 向高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其产品演变。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类别包括抗过敏类、抗血 1-1-78 栓类、抗氧化类、胃溃疡类、抗病毒类、解热镇痛类和紫外线吸收剂等。 2021 年 9 月,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杭州小蓓,布局化学原料药 CDMO 业务,打造 CDMO 一站式服务平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化学原料药研发及生产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组织架构和主要生产流程 1、公司组织架构及职能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了规 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公司现行组织结构如下: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向 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 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下设研发部、 生产部、质量部、安全环保部、业务部、储运部、财务部、证券部、行政管理部等部门, 各部门的主要职能如下: 职能部门 部门主要职责 审计部 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研发部 负责公司研发计划制定、研发项目管理与转化、研发成果评审与申报、 研发资料档案管理、研发人才培育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评估等方面工作。 1-1-79 生产部 负责公司生产管理系统建设与规划、生产计划管理、生产过程管理、生 产工艺技术管理、与生产相关的数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质量部 负责公司质量体系工作规划、质量体系维护及提升、质量体系过程管理 及监控、质量风险评估控制体系建设、质量体系培训、外部审计和供应 商审计协调、客户支持等方面的工作。 安全环保部 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教育、贯彻国家安全环保政策、对内负责公司日常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环保资料管理,对公司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外 负责与政府安全环保职能部门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业务部 负责研究搜集市场信息,管理、制定和执行公司市场销售计划;负责与 客户的沟通协调、解决客户的要求及反馈意见、客户跟踪和销售数据的 统计和分析、销售合同的谈判及其他与销售有关的工作;负责制定并完 善采购制度和采购流程;编制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根据采购计划,统 筹策划和确定采购内容,制订主辅料采购清单及其他与采购有关的工作。 储运部 负责材料库储存环境的管理;参加外购材料供应及时性评审;协调货物 运输及储存的管理工作。 财务部 主要负责公司财务规划、资金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以及税务筹划 工作。 证券部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 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 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行政管理部 主要负责对外联络及公共关系管理、内外部会议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办 公设施管理、人员入职、离职、培训、五险一金缴纳以及其他日常管理事 务等。 2、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抗过敏类中间体 普仑司特中间体主要工艺流程图: 1-1-80 (2)抗血栓类中间体 ①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主要工艺流程图: ②4-羟基香豆素主要工艺流程图: (3)抗氧化类中间体 白藜芦醇主要工艺流程图: (4)胃溃疡类中间体 莫沙必利中间体主要工艺流程图: 1-1-81 (5)抗病毒类中间体 联苯双酯中间体主要工艺流程图: (6)解热镇痛类中间体 塞来昔布中间体主要工艺流程图: 1-1-82 (7)紫外线吸收剂类 二苯甲酰基间苯二酚主要工艺流程图: (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1、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 公司生产环节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等。其中废水主要包 括工艺废水、设备冲洗水、地面拖洗水及生活污水等;废气主要是产品生产、原料贮存、 出料等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 业固废,包括经蒸馏后剩余的废渣、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产品精制过程中产生的活性炭、 硅胶、硅藻土、包装产生的废包装物和废容器等,以及厂区内员工的生活垃圾;噪声主要 是风机、空压机、泵、生产装置及冷却循环系统等产生的噪声等。 2、公司的主要污染物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公司及其子公司配有相应的防治设施,采取 相应的处理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处理,确保处理后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公司及其 子公司主要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情况如下: (1)废水 公司及其子公司产生的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进行排放。公司在生产过 程中使用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其他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接管的城镇污水处 理厂的接收标准后,由其集中处理并达标排放。具体如下: 1-1-83 公司 名称 废水 类型 主要污染 物 污水 COD,氨氮 峆一 药业 雨水 COD 污水 COD,氨氮 修一 制药 雨水 COD 污水 COD,氨氮 峆星 药业 杭州 小蓓 雨水 COD 清 洗 废水 COD,氨氮 产生废水设施或工 主要处理设施及处 序 理措施 车间生产工艺废水; 芬 顿 + 三 效 蒸 发 +厌 设备清洗等低浓度 氧+好氧 废水;生活污水等 初期雨水进雨水收 降雨、降雪 集池,转入污水处理 系统处理 车间生产工艺废水; 铁 碳 + 芬 顿 + 三 效蒸 设备清洗等低浓度 发+多级厌氧+A/O 废水;生活污水等 初期雨水进雨水收 降雨、降雪 集池,转入污水处理 系统处理 车间生产工艺废水; 混凝+铁碳+芬顿+多 设 备 清 洗 等 低 浓 度 级 厌 氧 +A/O+ 臭 氧 + 废水;生活污水等 曝气生物滤池 初期雨水进雨水收 降雨、降雪 集池,转入污水处理 系统处理 通过标准化排污口, 清洗废水 排入污水处理厂集 中统一处理 处理能力/ 效果 达标,对环 境无影响 达标,对环 境无影响 达标,对环 境无影响 达标,对环 境无影响 (2)废气 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具体如下: 公司 名称 峆一 药业 修一 制药 峆星 药业 杭州 小蓓 甲醇、甲苯、乙醇、磷 酸雾、氯化氢 产生废气设施或 工序 生产车间合成、离 心、精制、干燥 甲烷、硫化氢 污水处理 挥发性有机物、氯化 氢 生产车间合成、离 心、精制、干燥 甲烷、硫化氢 污水处理 甲醇、甲苯、非甲烷总 烃 生产车间合成、离 心、精制、干燥 氨、硫化氢 污水处理 非甲烷总烃、甲醇、苯 系物 实验室 主要废气污染物 主要处理设施名称 碱吸收+水洗+RTO 焚 烧+碱洗+高空排放 碱吸收+水洗+RTO 焚 烧+碱洗+高空排放 碱吸收+水洗+RTO 焚 烧+碱洗+高空排放 碱吸收+水洗+RTO 焚 烧+碱洗+高空排放 碱吸收+活性炭吸附 +高空排放 碱淋洗+两级活性炭 吸附 活性炭吸附+水淋洗 处理能力/ 效果 达标,对环 境无影响 达标,对环 境无影响 达标,对环 境无影响 达标,对环 境无影响 (3)固体废弃物 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危险 废弃物主要有蒸馏残渣、脱色过滤物、废活性炭、污泥、废润滑油等。具体如下: 1-1-84 公司 名称 固体废弃 主要固体废弃 产生固体废弃物设 物类型 物名称 施或工序 处理处置方式 处理能力/效果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置 影响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脱色过滤物 生产车间 置 影响 危险废弃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废活性炭 生产车间 物 置 影响 峆 一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污泥 污水站 药业 置 影响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废润滑油 维修车间 置 影响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包装材料 购买物品的外包装 置 影响 一般工业 废弃物 厂区内员工生活垃 达标,对环境无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处置 圾 影响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蒸馏残渣 生产车间 置 影响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脱色过滤物 生产车间 置 影响 危险废弃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废活性炭 生产车间 物 置 影响 修 一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污泥 污水站 制药 置 影响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废润滑油 维修车间 置 影响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包装材料 购买物品的外包装 置 影响 一般工业 废弃物 厂区内员工生活垃 达标,对环境无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处置 圾 影响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废活性炭 生产车间 置 影响 危险废弃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工艺残渣 生产车间 物 置 影响 峆 星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污泥 污水站 药业 置 影响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包装材料 购买物品的外包装 置 影响 一般工业 废弃物 厂区内员工生活垃 达标,对环境无 生活垃圾 委托镇环卫处置 圾 影响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置 影响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废试剂容器 实验过程 置 影响 危险废弃 杭 州物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废耗材 实验过程 小蓓 置 影响 实验废液、喷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达标,对环境无 实验过程 淋废水 置 影响 一般工业 办公区员工生活垃 达标,对环境无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处置 废弃物 圾 影响 蒸馏残渣 生产车间 1-1-85 (4)噪声 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装置等设备。发行人采用高噪音设 备与低噪音设备分区安装,针对高噪音设备建设独立配套厂房,设备及附属厂房均安装了 隔声门窗、减振装置、声阻尼等除噪声装置。具体如下: 公司 产生噪声设施 主要噪声源 名称 或工序 设备 制冷机组 设置独立房间,做好隔音,个人防护耳塞 达标,对环 境无影响 设置独立房间,做好隔音,个人防护耳塞 制冷压缩机 设置独立房间,做好隔音,个人防护耳塞 修一 空压制氮 空压机 制药 污水处理空气 罗茨风机 泵房 制冷机组 处理能力/ 效果 制冷压缩机 设置独立房间,做好隔音,个人防护耳塞 峆一 空压制氮 空压机 药业 污水处理空气 罗茨风机 泵房 制冷机组 主要防止措施 设置独立房间,做好隔音,个人防护耳塞 达标,对环 境无影响 设置独立房间,做好隔音,个人防护耳塞 制冷压缩机 低噪设备+室内安装+基础减振 峆星 空压制氮 空压机 低噪设备+室内安装+基础减振 药业 污水处理空气 罗茨风机 低噪设备+室内安装+基础减振 泵房 色谱仪、真空 杭州 研发仪器 烘箱、磁力搅 低噪设备+门窗墙体隔离+运行维护 小蓓 拌 达标,对环 境无影响 达标,对环 境无影响 二、 行业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高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医药中间 体及原料药在产业链中位于医药行业的上游,是药品制备过程中的关键原料。从基础化 工原料到化学制剂复杂的化学、物理工艺制备过程中,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的生产集中 了主要的技术和工艺创新,是化学制药产业发展的前提和重要保障。完整的化学制药产 业链由基础化工行业、原料药行业和化学制剂生产环节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1-86 公司的高级医药中间体往往只需一步到两步化学反应即可合成原料药,公司已经取 得了普仑司特、盐酸沙格雷酯、更昔洛韦、扎托布洛芬、塞来昔布、盐酸依匹斯汀、阿嗪 米特等原料药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更昔洛韦原料药已取得国家药监局 GMP 证书, 莫沙必利、塞来昔布、伊托必利、联苯双酯已配合韩国终端原料医药品制造商完成韩国原 料医药品注册,公司及子公司修一制药取得了日本政府颁发的外国制造业者认定证书。公 司阿嗪米特产品 GMP 符合性检查正在准备中;塞来昔布、联苯双酯原料药韩国 DMF 注册申 请及普仑司特原料药日本 MF 注册申请正在准备中。同时,公司于 2021 年 9 月投资设立 控股子公司杭州小蓓,开始布局化学原料药 CDMO 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化学原料药研 发及生产服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27 医药制造业”下的 “C2710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 司属于“C27 医药制造业”;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C2710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二)行业的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医药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国家生态环境 部等相关部门,上述部门的主要监管职能如下: 部门 国家药监局 主要职能 医药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 管理、标准管理、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 入管理,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1-1-87 国家卫健委 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 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 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 施的建议;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 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 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国家药典。 国家发改委 负责对医药行业的发展规划、技改投资项目立项、医药企业的经济 运行状况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对药品的价格进行监督管理,负责 制订列入医保目录的甲类药品与具有垄断性的药品的统一全国零售 价格。其它产品价格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国家生态环境部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 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生态 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 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环境污 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2、行业监管体制 (1)国内原料药和中间体的监管规则 1)我国对原料药的监管规则 ①药品生产许可制度 原料药及制剂药品生产企业需接受严格的行业监管,包括行业许可、药品注册、质 量规范、药品标准等方面的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规定,国家对药品生产企业实 行行业进入许可制度,在我国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 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与审批、药品生产许可证管 理、药品委托生产的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企业必 须在有效期届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 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年修订) 》的规定,从事药品生产活动, 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 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1-1-88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提出,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取消 GMP 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不再受 理 GMP、GSP 认证申请,不再发放药品 GMP、GSP 证书。2019 年 12 月 1 日以前受理的认 证申请,按照原药品 GMP、GSP 认证有关规定办理。2019 年 12 月 1 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并 符合要求的,发放药品 GMP、GSP 证书。 ③药品注册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以药品上市为目的,从事药品研制、 注册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药品注册是指药品注册申请人依照法 定程序和相关要求提出药物临床试验、药品上市许可、再注册等申请以及补充申请,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基于法律法规和现有科学认知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审 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活动。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药监局建立化 学原料药等关联审评审批制度,在审批药品制剂时,对化学原料药一并审评审批。仿制 境内已上市药品所用的化学原料药,可以申请单独审评审批。化学原料药通过关联审评 或者单独审评审批通过的,药品审评中心在化学原料药、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 料和容器登记平台更新登记状态标识,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其中,化学原料药同时发 给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及核准后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标签;药品制剂申请人提出 药品注册申请,可以直接选用已登记的化学原料药。 ④国家药品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年修订) 》的规定,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 品标准,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药品标准的,按照经 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执行;没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应当符合经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 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药典委员会,负责国家 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2)我国对医药中间体的监管政策 医药中间体是原料药等化学物质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中间产物,之后既可用于合成原 料药,也可能用于合成其他化学品或中间体。医药中间体主要适用有关化学品生产、销 售的有关规定,根据化学品种类不同,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应要求。我国对于化 学品生产、销售主要采取生产许可或备案登记的方式进行监管。 (2)公司产品境外主要销售地区的监管政策 1-1-89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境外主要销售地区包括韩国、日本,上述国家和地区对原料药 及医药中间体的监管政策如下: 1)韩国 ①原料药 韩国《药事法》不强制要求进口的原料药进行注册,其第42条药品等的进口批准第1 款规定,有意从事药品进口业务的,应遵照《首相条例》 ,向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长提交 报告,并遵照《首相条例》 ,就每一产品向其获取上市批准,或向其提交上市通知;第2 款规定,在两种除外情形下可以不按照第1款规定获得批准或报告而进口药品:第一,韩 国国防部长出于紧急军事目的,经与韩国食药监局专员协商相关产品及其数量,可以进 口非韩国本土生产的药品;第二,进口商有意进口原料药以生产药品,或进口《卫生与 福利部条例》规定的药品,例如用于临床试验的药品。同时,进口原料药的生产商还需 要符合韩国《药品GMP条例》。 ②医药中间体 韩国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韩国化学品注册与评估法案》(K-REACH),从注 册、评估、授权和限制要求等方面对新化学物质、现有化学物质和下游产品进行监管。 根据规定,韩国境内进口商,非韩国生产商可通过唯一代表来完成注册义务。物质注册 范围为投放韩国市场的生产或进口量超过1吨/年的现有化学物质以及投放韩国市场的生 产或进口量超过100kg/年的新化学物质,100kg以下的新物质完成通报即可。 2)日本 ①原料药 2005年日本对《药事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新增的与药品进口相关的制度主要包 括:外国制造所认定制度、医药品及医疗器械综合机构(PMDA)对制造所的药品生产质 量管理规范(GMP)适合性调查;原料药的主要文件(MF)登录制度;日本制造销售业者 和海外原料药生产厂商签署良好质量规范(GQP)协定。根据修订后的日本药事法,外国 的生产企业应通过日本的国内代理商提出申请海外认定证书,PMDA审查符合要求后,发 放海外认定证书,然后进行MF登记,之后日本政府向该企业发放MF登录证,但是发放MF 登录证并不表示企业已经可以直接在日本国内销售产品,而仅仅表明日本政府愿意接受 国外企业进入;随后,国外企业在日本的代理依据注册号码来申请销售许可,等到政府 方面确认企业有申请销售许可之后才开始MF注册审查,在MF审查和GMP检查完成通过后, 所有的申请流程方可完成。 1-1-90 ②医药中间体 日本《化学物质审查与生产管理法》是对新化学物质实施危害性事前审查制度的法 规。该法规要求按量实施新化学物质申报,当年总产量小于1吨时,进行少量新化学物质 申报;当年总产量介于1吨和10吨之间时,进行低产量新化学物质申报;当年总产量大于 10吨的新化学物质进行申报时,须提供降解试验和生态毒性试验数据。该法要求申报大 于1吨/年的新化学物质均应在GLP框架下进行生物降解测试,根据生物降解结果,判断是 否需要进一步测试。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发布时间 1 2021 年 9 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员会 2 2021 年 5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 3 2020 年 7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4 2020 年 7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5 6 7 8 9 颁布部门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2019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 2019 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2018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 2017 年 5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调整部分药品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 序的决定》 2020 年 7 月 10 2017 年 11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1 2016 年 11 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 员会 境防治法》 12 2016 年 7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3 2015 年 1 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员会 14 2011 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行业主要政策 1-1-91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序号 发布时间 1 2 3 4 5 文件名 发文单位 主要内容 经过五年发展,医药工业发展基础更 国家工业和信息 加坚实,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十四 2022 年 1 《“十四五”医药 化部、发展改革 五”期间,医药工业将进入加快创新 月 工业发展规划》 委、药品监督管 驱动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更高 理局等九部门 水平融入全球产业体系的高质量发 展新阶段。 到 2025 年,开发一批高附加值高成 长性品种,突破一批绿色低碳技术装 备,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 《关于推动原 业,打造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 国家发展改革 2021 年 料药产业高质 聚区和生产基地。原料药产业创新发 委、工业和信息 11 月 量发展实施方 展和先进制造水平大幅提升,绿色低 化部 案的通知》 碳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供给体系韧性 显著增强,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坚强 支撑,为国际竞争合作锻造特色长 板。 《中华人民共 推动医药及医疗设备等产业创新发 和国国民经济 2021 年 3 全国人民代表大 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国 和社会发展第 月 会常务委员会 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使 十四个五年规 用改革等。 划纲要》 对于已上市原料药,变更起始物料来 源的还需要对新来源的起始物料进 行研究验证。具体来说,起始物料的 来源变更,但杂质状况未发生变更 的,需要对变更后连续生产的三批样 《已上市化学药 国家药品监督管 品进行检验,并对变更后首批样品进 2021 年 2 品药学变更研究 理局药品审评中 行加速试验 3 个月的稳定性研究和长 月 技术指导原则 心 期稳定性研究;起始物料杂质特征发 (试行) 》 生变更的属于重大变更,需要对变更 后连续生产的三批样品进行检验,并 对变更后前三批样品进行加速试验 6 个月的稳定性研究和长期稳定性研 究。 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 同发展,促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通 《关于深化医疗 2020 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过完善医保支付标准和药品招标采 保障制度改革的 月 国务院 购机制,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和使 意见》 用,促进仿制药替代。健全短缺药品 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 1-1-92 6 7 8 9 10 提高大宗原料药绿色产品比重,加快 发展特色原料药和高端定制原料药, 逐步提高原料药产业集中度和规模 化生产水平;逐步提升原料药主产区 绿色发展水平,加大原料药绿色生产 金融支持力度,严格环境准入,加强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原料药生产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加强 《推动原料药产 部、生态环境部、原料药生产质量监管,严厉查处各类 2019 年 业绿色发展的指 国家卫生健康委 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原料药企业持续 12 月 导意见》 员会、国家药品 合规生产;合理规划原料药产业布 局,指导制定行业绿色园区评价标 监督管理局 准,支持地方依托现有医药、化工产 业园区,通过结构调整、产业升级、 优化布局,开展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 建设,实现公共系统共享、资源综合 利用、污染集中治理和产业集聚发 展。 《国家药监局关 进一步明确了原料药、药用辅料、直 于进一步完善药 国家药品监督管 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与药 2019 年 7 品关联审评审批 月 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的有关 理局 和监管工作有关 事宜。 事宜的公告》 《关于仿制药质 明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 2018 年 量和疗效一致性 国家药品监督管 版)》已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12 月 评价有关事项的 理局 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与一致性评 公告》 价实现联动。 实施国家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鼓励 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 的药品;组织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 省重点研发等科技计划项目,围绕鼓 励仿制药品目录内的重点化学药品、 生物药品,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关于改革完善 健全产学研医用协同创新机制,建立 2018 年 仿制药供应保障 安徽省人民政府 仿制药技术攻关联盟,发挥企业的主 11 月 及使用政策的实 办公厅 导作用和医院、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施意见》 的基础支撑作用,鼓励支持企业加强 药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和制剂研发联 动,促进药品研发链和产业链有机衔 接。对我省仿制药项目获得国家重大 科技专项并在省内实施的,可以直接 纳入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予以支持。 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完善医药 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 《关于完善国家 2018 年 9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容,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 基本药物制度的 月 国务院办公厅 推动优势企业建设与国际先进水平 意见》 接轨的生产质量体系,增强基本药物 生产供应能力。 1-1-93 11 12 13 14 15 16 对符合条件、价格合理、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创新药物以及质量和疗效 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按照医保 目录评审程序,纳入本省医保目录; 支持医药领域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 《支持现代医疗 2018 年 7 建设与制剂能力相匹配、符合环保安 和医药产业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月 全监管要求的原料药产业集聚区。对 若干政策》 新药研制需要、满足监管要求的原料 药小试、中试生产线,允许在具有安 全保障的既有厂房建设,要加快相关 项目的受理审核,并通过加强事中事 后监管确保安全环保。 制定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建立跨部 门的药品生产和使用信息共享机制, 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及使用信息监测, 《关于改革完善 及时掌握和发布药品供求情况,引导 2018 年 3 仿制药供应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以需求为导 月 及使用政策的意 国务院办公厅 向,鼓励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 见》 应短缺的药品,鼓励仿制重大传染病 防治和罕见病治疗所需药品、处置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 加大对群众急需的重点药品、创新 药、先进医疗器械自主创新等支持力 度。重点支持食品安全保障,创新药、 儿童专用药、临床急需以及罕见病治 疗药物医疗器械研发,仿制药质量和 《关于加强和促 国家食品药品监 疗效一致性评价和上市后药品医疗 2018 年 1 进食品药品科技 督管理总局、科 器械监测和再评价,中药创新药、民 月 创新工作的指导 技部 族药、天然药物、传统中成药的研发 意见》 及其临床评价和质量控制技术研究 等。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 新链完善资金链,统筹推进食品药品 产品研发、生产制造、临床应用、成 果转化全链条创新。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级食品药品监 《总局关于调整 督管理部门不再单独受理原料药注 原料药、药用辅 2017 年 国家食品药品监 册申请,进一步明确了原料药、药用 料和药包材审评 12 月 督管理总局 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 审批事项的公 器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 告》 的有关事宜。 《关于加快健康 2017 年 3 安徽省人民政府 推动医药产品研发;完善医药产业体 产业发展的指导 月 办公厅 系。 意见》 巩固化学原料药国际竞争地位,提高 《医药工业发展 精深加工产品出口比重,增加符合先 2016.10 工业和信息化部 规划指南》 进水平 GMP 要求的品种数量;推动化 学原料药产能国际合作。 1-1-94 17 发挥中小企业贴近市场、机制灵活等 《关于促进医药 特点,发展技术精、质量高的医药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6.03 产业健康发展的 间体、辅料、包材等配套产品,形成 国务院办公厅 指导意见》 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互利共赢的产 业组织结构。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 报告期内,新修订或制定的药品生产注册方面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注册管 理办法》。在此等法律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全面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 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同时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相互独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将产品委托给不同的企业 生产经营,从而促进了专业分工,为CDMO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该制度为公司向原 料药CDMO平台拓展提供了市场机遇,公司得以作为特色原料药生产商向药品上市许可持 有人提供药品生产服务。 2)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2018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 事项的公告》,指出要“严格评价标准,强化上市后监管”,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制剂 企业才可进入国家集中采购。一致性评价下,随着药品质量标准要求的提高,原料药及 医药中间体的质量愈发重要。原料药的稳定性、杂质、晶型、粒径、溶解度等各方面参 数细微的改变,都会影响到最终成品制剂的质量。制剂企业倾向于与质量过硬、供应稳 定的原料药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制剂企业对优质原料药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同时这也 提高了原料药行业的壁垒,部分无法保证稳定供应、质量不稳定的原料药企业将会难以 与下游制剂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3)关联审评审批 2017年12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总局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 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2019年7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 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7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 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根据该等规定,对原料药可进行关联审评审批,从事药品生产 1-1-95 活动,应当对使用的原料药、辅料供应商或者生产企业进行审核;经批准或者通过关联 审评审批的原料药、辅料的生产企业,应当接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质量审核,接受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延伸检查。公司主营的特色原料药的高级医药中间体 及相关产品,关联审批政策可以进一步绑定原料药与制剂、医药中间体生产厂商关系, 使得公司客户粘性增强。 4)日趋严格的环保、安全生产监管政策 公司所处行业的环保及安全生产监管政策较为严格,近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均为公司所处行业 较为密切相关的环保、安全生产监管政策。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致力于减少“三 废”的排放,尽管公司在报告期内一直严格遵守有关环保及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且符合新发布的环保及安全生产监管政策的要求。但随着我国对环保及安 全生产问题的日益重视,将来有关部门可能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和安全生产标准,这 可能导致公司因不符合新的标准而需要加大环保及安全生产投入,相关支出可能在短期 内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 (三)行业发展概况 1、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简介 医药中间体是化学药物合成过程中制成的中间化学品,高级医药中间体往往只需一 步到两步化学反应即可合成原料药并最终制成药物成品。从基础化工原料到制成化学制 剂需要经过复杂的化学、物理工艺过程,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集中了主要的合 成工序和技术环节,是化学制药产业发展的前提和重要保障。 原料药通常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物制剂中的有效成分,主要是由化学合成的各种作 为药用的粉末、结晶、浸膏等。根据产品价值与产品特性可细分为:大宗原料药、专利原 料药和特色原料药。大宗原料药主要是工艺成熟及市场需求量大的非专利名药。专利原料 药是指用于制造原研药(专利药或创新药)的医药活性成分。特色原料药则主要是指原研 专利到期的,并且在世界范围内具有突出销售水平的原料药,其生产企业通常都是已掌握 了能避开专利保护权限的成熟生产工艺技术。特色原料药的特点是规模相对较小、种类 多、通常需要进口国许可、附加值相对较高。特色原料药继大宗原料药之后正加速向我国 进行产业转移,特色原料药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1-1-96 从产业链位置、技术水平以及产品特性的角度,公司生产的医药中间体系高级医药中 间体,主要应用于特色原料药的生产。 2、医药行业的发展趋势 (1)全球医药行业快速增长 世界人口总量的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人们保健意识的增强以及疾病谱的改 变,使得人类对生命健康事业愈发重视。同时,全球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个国家与地区 医疗保障体制的不断完善,也推动了全球医药行业的发展,进而惠及全球药品市场的发 展。根据 Frost&Sullivan 的数据,2020 年至 2025 年全球医药行业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 率达 5.67%。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2)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空间较大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发布的《 “十四五”医 药工业发展规划》中指出,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 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 医药的市场需求是一种刚性需求,我国人口众多,伴随人口老龄化、全面放开三胎以 及人均收入水平继续提高等因素的影响, “十四五”期间医药制造业将实现平稳增长,医 药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1-1-97 《2020 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数据显示,2020 年末,全国卫生人员 总数达 1347.5 万人,比上年增长了 4.2%;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 72,306.40 亿元,占 GDP 的 7.12%。这表明,未来我国医疗卫生支出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我 国医药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3、原料药及中间体行业的发展趋势 (1)全球原料药及中间体行业发展趋势 受益于下游药品制剂需求稳步增长,尤其是原研药专利到期数量不断增多,仿制药的 品种数量迅速上升,相应的原料药的需求也大大提高,根据 Mordor Intelligence 预测, 预计到 2024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2,367 亿美元,年复合增速 6.12%。在市场格局方面,经 过近几年产能转移,全球原料药市场已形成以中国、印度及西欧地区为主导的全球原料药 产能供给格局。 在原料药整体市场规模增长的带动下,全球医药中间体市场预计也将保持稳定增长。 根据 Mordor Intelligence 的预测,全球医药中间体市场 2021 年至 2026 年将以 5.3%的 年复合增长率增长。 (2)我国原料药及中间体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原料药行业历经多年发展,随着原料药行业竞争加剧,我国大多原料药企业也已 经从生产粗放型的低端大宗原料药向精细型的中高端特色原料药转变,企业深加工的能 1-1-98 力不断增强,药物品质也得到了相应提高。此外,国内原料药生产企业也在积极获取国际 认证,以便拓宽并提高我国原料药在海外的销售范围和认可度。 近年来,我国原料药产业保持高速增长,伴随着国际制药生产重心转移、跨国制药企 业降低成本,世界原料药的生产重心开始向发展中国家转移,2019 年我国原料药出口量 首次突破 1,000 万吨,达到 1,011.85 万吨,较上年增长 8.84%。 数据来源: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医药中间体生产过程当中所需的化工原料和前置中间体 基本能够实现自主配套,随着大型跨国制药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分工的进一步细化, 我国已形成从技术研发到生产销售的完整医药中间体产业体系,并已成为医药行业全球 分工中重要的中间体生产大国和全球主要的医药中间体出口大国。 受环保、安全生产监管政策影响,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企业均面临一定环保治理 压力,市场中部分企业由于无法满足绿色生产或企业规模无法满足“退城进园”等要求被 逐步淘汰或被迫搬迁停产,因此近年来我国医药中间体行业整体规模呈短期调整态势。 1-1-99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环保监管趋严对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形成了较大的压力,但对具有环保技 术和资本优势的企业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契机,加速行业集中度提升。环保不达标同时又 缺乏资本进行环保投入的企业在趋严的环保监管下因不能满足监管要求只能逐步退出市 场,而生产工艺绿色、环保的企业能够充分发挥其环境友好的优势,不断扩大市场规模。 (3)原料药 CDMO 业务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我国新修订或制定的药品生产注册方面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注 册管理办法》。在此等法律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全面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同时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相互独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将产品委托给不同的企业 生产经营,从而促进了专业分工,为 CDMO 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该制度为公司向原 料药 CDMO 业务拓展提供了市场机遇,公司得以作为原料药生产商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提供药品生产服务。 近年来,为了降低新药研发成本、提高研发效率、缩短研发上市周期、降低上市后药 品生产成本,制药产业链出现了明显的专业分工,CRO、CMO、CDMO 等专业服务厂商迅速 发展,提升了药品生产产业链的经营效率。 1-1-100 数据来源:EvaluatePharma,光大证券研究所 CDMO 对于药品生产产业链的价值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 CDMO 企业利用自身专业的研 发团队以及在生产工艺的研究开发、质量研究、安全性研究上丰富的技术经验积累,能够 更高效地完成工艺研究并提供更为专业的生产服务,使客户得以专注于创新药的研发以 提高新药研发效率;二是由于新药生产需要一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生产人员投入,创新药 研发公司通过同 CDMO 企业合作,减少了前期固定投入,而 CDMO 企业通过同时为大量的新 药提供定制研发和生产服务,获取到相应的规模效应,再加上其在供应链体系、生产组织 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 预计随着医药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人类疾病谱的继续变化以及新药研发费用持续保 持高位,未来 CDMO 业务还将长期蓬勃发展。 (4)CDMO 行业竞争格局 Evaluate Pharma 数据显示,全球 CDMO 市场从 2013 年的 392 亿美元增长到 2019 年 的 538 亿美元,2024 年市场规模预计达到 832 亿美元,2020 年到 2024 年,年复合增长率 预计将达到 9.3%。沙利文咨询数据显示,中国 CDMO 市场从 2016 年的 105 亿元人民币增 长到 2020 年的 317 亿元人民币,年复合增长率为 32.0%。未来市场将保持快速增长,预 计 2025 年市场将达到 937 亿元人民币,2020 年至 2025 年年复合增长率为 24.2%。 1-1-101 数据来源:沙利文咨询 受制药企业为保护专利、保证供应稳定性、选择多个供应商以降低供应价格等因素影 响,全球 CDMO 市场格局较为分散。根据《PharmSource Trend Report 2020》统计数据, 全球约有 90%的 CDMO 企业年收入规模低于 1 亿美元,而收入规模超过 5 亿美元的 CDMO 企 业占比不到 2%。 从全球区域范围来看,医药 CDMO 企业的服务对象主要为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 区的制药企业和生物技术企业,目前全球 CDMO 市场仍主要集中在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 市场,但 CDMO 市场已逐渐开始从西方成熟市场向亚洲等新兴市场转移。由于欧美拥有高 度发达的医药市场和数量众多的大型制药企业,欧美的 CDMO 企业发展时间长、技术先进、 成熟度高。但由于上述市场的劳动力成本及环保成本日趋昂贵,CDMO 行业增长相对较为 缓慢。而以中国和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凭借成本效益优势以及持续提升的科研和 制造能力,正逐步成为全球最具活力的 CDMO 市场之一。此外,随着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 药品市场需求爆发,以及国内药品专利保护制度和新药评审制度的建设逐步完善,在未来 CDMO 产业向亚洲地区转移的趋势中,中国企业有望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1-1-102 4、公司主要产品细分行业概况 医药中间体行业是医药行业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各类医药中间体产品的市场规模 及发展趋势主要取决于下游相应的合成药物的发展状况,公司主要产品的细分行业情况 如下: (1)抗过敏类药物市场概况 在全球范围内,过敏已经成为常见的六大疾病之一,过敏性疾病是全球最主要的慢性 病之一,超过 20%的人群都受到困扰,抗过敏药物市场潜力巨大。 根据作用机制的不同来划分,抗过敏药物可以分为抗组胺药物、白三烯受体拮抗剂、 介质阻释剂、抑制抗体反应药、鼻用激素等。公司抗过敏类药物主要品种为普仑司特,是 一种抗白三烯受体拮抗剂,通过与白三烯受体选择性结合而拮抗其作用,普仑司特临床主 要用于治疗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特点是毒性低、副作用很少且轻微。普仑司特原研药由日 本小野药品工业株式会社研发,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上市,是目前国际上广泛注重的三 个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s)之一。 哮喘是一种常见的呼吸道疾病,据全球哮喘防治创议委员会估计,全球约有 3 亿人受 到哮喘病的困扰;据 WHO 预测,至 2025 年哮喘患者将增至 4 亿人,庞大的用药人群及慢 性迁延性的特点使得哮喘用药市场潜力巨大。根据医药魔方统计结果显示,2018 和 2019 年全球哮喘/COPD(慢性阻塞性肺病,症状和临床用药方面与哮喘有较多相似之处)药物 领域产品销售总收入约分别为 217 亿美元、228 亿美元,呈稳步增长趋势。 目前全球约有近 5 亿人口患有过敏性鼻炎,2019 年全球过敏性鼻炎治疗市场约为 126 1-1-103 亿美元,预计未来将以 2-3%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到 2025 年将达到 150 亿美元。目前 全球过敏性鼻炎市场主要以对症治疗药物为主。 数据来源: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 我国抗过敏药物市场规模也呈现出持续上升态势,从 2013 年的 140 亿元增长到 2019 年的 255 亿元,复合增速达到 10.5%。 数据来源: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 (2)抗血栓类药物市场概况 抗血栓药是用于血栓预防及血栓栓塞性疾病治疗的药品,可起到减少血栓在动脉、静 脉中形成,或促进已形成血栓的溶解的作用。根据作用对象及使用方式的不同,抗血栓药 可分为抗凝血药、抗血小板药、溶栓药三个类别。 1-1-104 公司抗血栓药物产品主要为盐酸沙格雷酯。盐酸沙格雷酯是一种血小板聚集拮抗剂, 临床主要用于改善伴有溃疡﹑疼痛及冷感的慢性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等缺血症。盐酸沙格 雷酯不仅能选择性抑制血小板凝集,同时又可以扩张血管,因此可以应用于血栓闭塞性脉 管炎(TAO)的临床治疗。盐酸沙格雷酯是由日本三菱制药研制开发,商品名为“Anplag” , 于 1993 年 7 月首次在日本上市,其细颗粒剂也于 1999 年 3 月在日本上市。1998 年 1 月 27 日,沙格雷酯片在我国获得中国 CFDA 批准上市许可并取得行政保护。 在我国市场,抗血栓药市场规模保持稳步快速增长的趋势。沙利文数据显示,20142018 年,中国抗血栓药行业市场规模由 127 亿元人民币增长至 200 亿元人民币,期间年 复合增长率为 12.0%。2019-2023 年,抗凝血药的销量增长仍将成为驱动行业市场规模扩 张的首要原因,抗血小板药及溶栓药市场规模也将获得快速成长。2023 年,抗血栓药行 业市场规模预计为 375.9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 13.1%。 数据来源: 《抗血栓药研究-抗血栓用药需求放量,行业规模快速增长》-头豹研究院 (3)抗氧化类产品市场概况 公司抗氧化类产品主要为白藜芦醇。白藜芦醇是一种天然的抗氧化剂,主要来源于花 生、葡萄、虎杖、桑葚等植物,可通过与人体内雌性激素受体的结合调节血液中胆固醇水 平,抑制血小板形成血块粘附于血管壁,从而抑制和减轻心血管病的发生和发展,减少人 体患心血管病的风险,同时白藜芦醇还具有抗菌、抗氧化、免疫调节、抗喘等一些其他生 物活性。自然界生物中的白藜芦醇含量不高,可通过各种不同的方法转化生成。 1-1-105 目前,白藜芦醇应用于补充剂的潜力较大,尤其针对特定疾病,膳食补充剂是白藜芦 醇应用最为广泛的一个领域。自 2015 年来,在全球新推出的含白藜芦醇的产品中,美国 占比 76.3%,欧洲占比 15.1%,目前含有白藜芦醇的营养产品绝大多数来自于美国,由于 更大的下游应用需求,美国成为最大的消费地区。数据显示,2017 年白藜芦醇的全球市 场为 4,900 万美元,以 8%的复合年增长率持续增长,白藜芦醇制剂的销售额未来 8 年内 将达到 5 亿至 8 亿美元,药物及保健品制剂市场的增长将进一步推动其原料需求的增长, 白藜芦醇将形成更大的产业结构链。 (4)胃溃疡类药物市场概况 胃溃疡类药物是胃肠药物的一种,胃肠药品主要由抗溃疡及抗酸类、助消化类、胃动 力类、止泻类等几大类药物组成。近年来在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和生活压力增加等多种因 素的作用下,消化系统疾病的患病率逐年上升;而随着年龄的增加、人口结构老化,胃肠 道疾病等消化系统疾病发病率也越来越高。同时,因消化系统疾病存在着高复发率的特 征,大部分患者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需连续用药。因此在患者增多以及消化系统疾病一 般需长期服药这两大因素的推动下,消化系统疾病用药需求持续增长。 根据 QYResearch 数据,到 2025 年全球消化胃溃疡药物市场规模为将达到 201.70 亿 美元,2019 年至 2025 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3.8%。 数据来源:QYResearch (5)抗病毒类市场概况 1-1-106 抗病毒药物是一类用于特异性治疗病毒感染的药物,按病毒所致疾病分类可分广谱 抗病毒药、抗流感病毒药、抗疱疹病毒药、抗肝炎病毒药和抗艾滋病毒药等。公司的主要 抗病毒类产品为联苯双酯,对慢性迁延性和慢性活动性肝炎病人有显著降低血清谷丙转 氨酶作用。 据市场研究公司 Grand View Research 的数据显示,2019 年全球抗病毒药物市场规 模达 564 亿美元,近 4 年的复合增长率为 8.23%,其中抗肝炎病毒药物是最主要的市场。 我国抗病毒药物的研制起步较晚,在临床上能有效地治疗病毒性疾病的药物较为匮 乏。近年来,病毒性肝炎和艾滋病等疾病在全球迅速蔓延,禽流感病毒、甲型 H1N1 流感 病毒、新冠肺炎轮番侵袭,为抗病毒药物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6)解热镇痛类药物市场概况 解热镇痛抗炎药是一类具有解热、镇痛,而且大多数还有抗炎、抗风湿作用的药物。 世界多个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而老年人多发病痛,所以解热镇痛药类产品的市场需 求亦在逐年增长。除口服型镇痛药制剂外,近年来国际市场上治疗骨关节炎引起的走路疼 痛、运动引起的肌肉酸痛以及神经性疼痛症的外用型制剂亦是销量猛增,成为推动全球解 热镇痛药物市场快速增长的新动力。 我国生产解热镇痛药的历史已有 60 多年,已经发展成为世界解热镇痛药的生产大国、 全球解热镇痛药的重要生产和出口基地,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公司解热镇痛 类产品有塞来昔布等药物的中间体。塞来昔布作为新一代非甾体抗炎镇痛药,通过选择性 抑制环氧化酶-2(COX-2)来抑制前列腺素生成,达到抗炎症、镇痛的效果。临床上主要 用于缓解骨关节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和体征,以及治疗成人急性 疼痛。 塞来昔布是由辉瑞制药研制开发,于 1998 年 12 月 31 日经 FDA 批准上市,是全球首 款选择性非甾体抗炎镇痛药,2000 年 8 月 4 日获得中国 CFDA 批准上市。根据 Newport 数 据库显示,塞来昔布胶囊 2018 年和 2019 年在全球销售额分别为 10.69 亿美元、11.21 亿 美元。 根据 QYResearch 数据,2021 年全球解热镇痛类原料药市场规模大约为 176 亿元人民 1-1-107 币,预计 2028 年将达到 203 亿元,2022-2028 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 1.7%。 (7)紫外线吸收剂市场概况 紫外线吸收剂是光稳定剂的一种,光稳定剂是提高高分子材料光稳定性的一类加工 助剂,能屏蔽或吸收紫外线,从而达到保护高分子材料,使其免受紫外线破坏的作用。公 司紫外线吸收剂相关产品主要为二苯甲酰基间苯二酚等。 2018 年全球光稳定剂消费量约 6.57 万吨;消费地区主要集中在西欧、美国和中国, 这三个地区的消费量占全球总消费量的 60%以上。从消费增速来看,欧美地区的消费增速 维持在 2%-3%,中国和印度是光稳定剂消费量增长最快的地区,年均增长率分别为 8%和 6%。随着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高性能高分子材料需求在不断上升,将拉动市场对高端紫 外线吸收剂的需求增长。 (四)行业技术水平和特点、技术壁垒及发展趋势 1、行业技术水平和特点 高级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的生产具有合成路线长、合成技术复杂、工艺控制要求高 等技术特点,医药生产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量,研发和审批周期较长,对生产设备和工 艺流程要求较高。此外,医药产品关系着国民身体健康,国家对医药行业的准入和监管 制度十分严格。 虽然我国多数原料药及中间体尤其是大宗产品的生产工艺水平已经接近世界领先水 平,在全球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在高附加值产品如高端特色原料药、专利原料 药等产品领域与国外先进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目前,欧美等医药原料药制备强国主要 依据自身掌握较为先进的化学合成工艺以及具有的专利和技术优势赚取产品的高附加 值,而我国则更多地凭借在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上的优势进行大宗品种的生产。 我国的企业亟需通过加强研发提高自身技术工艺水平,突破现状,进入更高利润水 平的高端特色原料药、专利原料药市场等领域。 2、主要行业壁垒 (1)技术壁垒 医药制造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尤其是原料药及高级中间体的研发与生产 对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的要求较高,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既能达到药品性能与质量的稳定, 又能避开专利药路径限制的技术和工艺能力,上述能力必须通过大量的研发投入,并经过 1-1-108 多年的技术和工艺经验方面的积累才能实现。对行业新进入者来说,核心技术和工艺体系 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在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方面难以与行业内优势企业竞争,因此面临 较高的技术壁垒。 (2)经营许可和认证壁垒 药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国家在医药行业的准入、研发、生产、流通等环节制定了一 系列的法律、法规,以加强对医药行业的规范和监管。对于以出口为主导的原料药企业, 其研发、生产和流通过程也必须满足全球其他地区,尤其是韩国、日本、美国、欧盟等发 达国家和地区的监管要求。例如,原料药需要在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注册,且原料药制 造商需接受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的 GMP 现场核查,注册批准后方可进入韩国市场;美国 市场则必须通过 FDA 的审核。对于行业的新进入企业来说,国内外各类认证均需通过非常 严格的审核标准,并需较长的审核周期,因此形成了较高的准入门槛。 (3)规模与资金壁垒 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与生产具有较为典型的重资产特征,生产企业在研发与试验 设备、质量研究与控制、生产用地、厂房、环保设施等方面均需投入大量资金,且由于规 模效益的影响,生产企业投资规模有逐渐增大的趋势,小型生产企业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 政府对于药品质量控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在市场竞争中逐渐被淘汰。 随着我国原料药及中间体产业发展的日益规范化和国际化,为满足国内和国际药品 生产相关要求,生产企业在生产技术及质量研究、设备、人才、环保等方面的投入将越来 越大。同时,行业新产品开发具有资金投入高、审批周期长、生产风险大、药品生产专用 设备等特点。若想进入本行业,企业必须拥有相当的资金实力,以承担必须的固定资产投 资和发展初期的固定费用。因此对于拟进入的企业而言,不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则将在市 场持续竞争中处于弱势。 (4)环保壁垒 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固废,需进行环保处理后才 可排放。本行业对环保要求相对较高,需要企业不断加大环保投入,以满足国家的环保政 策要求。随着国家环境污染管理标准的日益提高,不具备环保工艺技术优势、规模优势、 成本优势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同时对实力不足的新进入者也构成了较高的准入壁垒。 (5)客户壁垒 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下游客户为国内外原料药及制剂生产企业,若要成为其合格 供应商,必须拥有过硬的技术实力和产品质量,而且要熟悉各国医药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监 1-1-109 管政策,投入相应的人才、设备、资金等资源,以使自身符合产品出口国药政部门的标准 和质量要求,并通过客户的现场审核,最终成为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大多数原料药及制剂 企业对某一种原料药或中间体一般只选择两到三家合格供应商,并难以被替代。医药行业 这种独特的购销合作模式,构成了其他企业进入本行业的重要障碍。 此外,随着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原辅包关联审批等政策的逐步实行,原料药与制 剂之间的捆绑更加紧密,原料药质量直接关系到审批结果,且通过审批后若要更换原料药 供应商,需再次审核。为顺利过审、保证供应,企业倾向于与质量过硬、供应稳定的原料 药企业建立长期合作,这进一步提高了客户壁垒。 3、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 (1)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 近年来我国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产业快速发展,行业技术含量显著提升。技术实力作 为影响医药中间体产品品质的核心,将直接影响医药中间体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持续 的技术创新才能保证产品更新迭代速度,不断推出新产品,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 (2)产品工艺与品质 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新产品和新工艺的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人力,具有高投入、 高风险、高收益和周期长的特点。同时,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需要符合严格的技术 标准,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的要求较高。 4、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医药行业是一个多种学科尖端技术高度融合的高科技产业群体,欧美等发达国家的 制药企业的研发创新已先后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代为科研机构研发阶段,第二代为 企业研发阶段,第三代为全球研发阶段。目前部分国际性制药企业开始步入以“技术创新 主导企业的竞争策略、构建全球研发网络、以策略联盟推动技术创新、从单纯技术创新走 向全面管理创新”为标志的第四代研发阶段。 5、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1-1-110 (1)经营模式 因医药产品具有较强人身安全属性,终端厂商对医药原料供应商产品品质及稳定供 货能力具有较高的要求,贸易商采购原料一般需以终端厂商的认可为前提。建立合作关系 时,终端厂商一般会与贸易商一同对原料生产商进行实地考察与质量审核,并对原料进行 试用,当原料符合质量标准后,并履行完符合当地中间体及原料药进口的法规程序后才能 获得供应商资格,终端厂商才会通过贸易商进行采购。合作关系确定后,终端厂商一般不 会轻易更换原料供应商。 (2)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可分为生产商模式和贸易商销售模式。生产商模式即下游原料药及制 剂、其他化工品生产商客户基于自身产品的生产需求,向公司采购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等 用于加工、生产。贸易商销售模式,即贸易商客户基于下游客户的需求,向公司采购相关 产品直接用于销售,公司对贸易商的销售系买断式销售,公司不再保留商品后续的控制 权。 通过贸易商销售是目前医药中间体生产厂商较为普遍采用的销售模式,其主要原因 为:①对于小品种、特色原料产品,终端厂商(生产商)单一品种产品需求量往往相对较 小,如各种原料品种单独采购,需履行报关、保险、检验、检疫等多项繁琐程序,且在运 输、仓储等方面也将产生较大成本。专业原料贸易商将终端厂商对多种产品的需求集中采 购,发挥规模效应,有效降低单位成本,并能及时响应终端厂商的需求;②国外终端客户 在地域上较为分散,采购时点、品种及数量比较灵活,若与其直接进行商务联系,一方面 协商谈判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国内公司难以对诸多境外终端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企业 信誉等进行全面调查;③专业贸易商对终端客户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更为熟悉,可协助公司 在当地进行必要的产品注册或认证;④部分贸易商在相关细分领域深耕多年,具有较广泛 的客户基础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公司通过贸易商模式借助其市场开发能力,降低公司 市场开发成本和开拓风险。 6、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健康生活的要求和标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医药行业始终不同程度地处于成长期,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行 业的周期性主要体现在具体生命周期上。作为原料药企业,产品的研发与创新与下游制剂 产品的发展阶段紧密相关,需要密切关注专利即将到期的专利药市场,提前探索规避专利 技术工艺,在专利药即将到期时及时为仿制药客户提供优质低价的原料药,第一时间抢占 1-1-111 市场份额。从公司产品来看,总体需求供应比较稳定,主要受下游制药公司药品的生命周 期影响。 (2)区域性 北美和欧盟是世界上两大原料药、医药中间体需求区,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原料药、医 药中间体出口国。我国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行业无明显区域性特征,但相对集中在制造业 发达的华东、华北以及川渝等区域。 (3)季节性 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五)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主要产品为普仑司特、盐酸沙格雷酯、白藜芦醇、莫沙必利、塞来昔布、4-羟基 香豆素、联苯双酯、二苯甲酰基间苯二酚等特色原料药的高级医药中间体及相关产品,公 司的产品类别及细分产品较多,主要产品在细分市场上享有一定知名度,终端客户包括韩 国大熊制药、韩国 CKD、韩国日东制药、日本住友制药、日本三洋化学、日本日医工等知 名医药企业。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完整、专业化的研发平台,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及先 进生产工艺,拥有 6 项发明专利、19 项实用新型专利。凭借着多年的技术研发积累、可 靠的产品质量以及丰富的产品储备,现已发展成为国内医药中间体行业具有较强竞争力 的生产企业,近年来业务订单迅速增长,市场地位不断提升。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1-112 公司主要从事高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有奥翔药业、森萱医药、拓新药业、同和药业、富祥药业等。由于各企业在 原料药及中间体行业产业链中布局不同,各自优势的产品领域亦有所不同。 (1)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3229,SH)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翔药业” )成立于 2010 年,主要从事特色 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为客户提供定制生产和研发业务;其产品 主要分为八个大类,分别为肝病类、呼吸系统类、心脑血管类、高端氟产品类、前列腺素 类、抗菌类、痛风类和抗肿瘤类。 (2)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830946,BJ)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萱医药” )成立于 2014 年,主营业务为化 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及含氧杂环类工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中原料药主要涵盖 抗肿瘤类原料药、解热镇痛抗炎类原料药、抗癫痫类原料药等;医药中间体产品主要涵盖 艾滋病、抗癫痫类原料药、抗肿瘤类医药中间体、抗肿瘤类等;含氧杂环类化工中间体主 要包括二氧五环、二氧六环。 (3)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1089,SZ)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新药业” )成立于 2001 年,主营业务是集 化学合成、生物发酵核苷(酸)类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高新 技术企业,形成了嘧啶系列、嘌呤系列、核苷酸系列、核苷系列等多个系列核苷(酸)类 产品,包括胞磷胆碱钠、利巴韦林、肌苷、阿昔洛韦、胞嘧啶、5-氟胞嘧啶、胞苷等原料 药及医药中间体,主要涵盖抗病毒、抗肿瘤和神经系统用药领域。 (4)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0636,SZ)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和药业” )成立于 2004 年,主营业务为化 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方向为特色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 专利原料药中间体,包括神经系统用药(抗癫痫药) 、消化系统用药(抗溃疡病药) 、解热 镇痛及非甾体抗炎镇痛药、循环系统用药(抗高血压药) 、治疗精神障碍药(抗抑郁药) 、 抗病毒类、抗血栓类等。 (5)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0497,SZ)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祥药业” )成立于 2002 年,专业从事原料 药、医药中间体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为舒巴坦系列酶抑制剂原 1-1-113 料药、中间体及相关产品,他唑巴坦系列酶抑制剂原料药、中间体及相关产品,碳青霉烯 类原料药的中间体。 公司与上述企业在技术实力、经营情况、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等比较情况 如下: 1)技术实力 公司名称 产品布局 主要生产技术 奥翔药业 肝病类、呼吸系统类、心脑血管类、 手性诱导技术、不对称还原技术、 高端氟产品类、前列腺素类和抗菌 绿色合成技术、催化技术、特定反 类等六大类产品 应器等 森萱医药 高效前体药物合成技术、工艺关键 主要产品包括氟尿嘧啶、苯巴比 参数的设计技术、自主研发球形结 妥、扑米酮、保泰松、吡罗昔康, 晶装置、醇溶液回收再利用技术、 主要原料药中间体产品包括利托 苯巴比妥环合反应工艺技术、高纯 那韦类医、苯巴比妥医药中间体 度、收率苯巴比妥生产工艺技术等 拓新药业 核苷(酸)类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 化学合成法生产核苷技术、生物发 主要产品包括嘧啶系列、核苷酸系 酵法生产核苷技术 列、嘌呤系列、核苷系列 同和药业 主要产品涵盖神经系统用药(抗癫 痫) 、消化系统用药(抗溃疡病) 、 手性诱导技术、不对称还原技术、 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循环系 绿色合成技术、催化技术、特定反 统用药(抗高血压药) 、治疗精神 应器技术等化学合成技术 障碍药(抗抑郁药)等五个大类 富祥药业 特色抗菌原料药及其中间体,主要 包括舒巴坦系列、他唑巴坦系列的 β-内酰胺酶抑制剂原料药及中间 体、碳青霉烯类抗菌原料药及中间 体、洛韦类抗病毒药物中间体产品 等三大系列产品 大吨位一锅法生产技术、催化氧化 反应技术、手性合成技术、清洁生 产技术等技术工艺 本公司 包括抗过敏类、解热镇痛类、抗血 栓类、紫外线吸收剂等药物和抗氧 化类产品。 酰胺化反应技术、 “一锅煮”生产方 法技术、酸碱精制法技术、深冷反 应技术、催化加氢还原反应技术、 新型药物结晶技术等 2)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公司名 营业收 归母 归母 归母 归母 称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入 净利润 净利润 净利润 净利润 奥翔药 38,136.05 12,302.35 56,969.83 14,593.02 40,924.94 8,683.60 30,791.46 5,638.66 业 森萱医 35,136.77 9,557.01 56,354.29 13,128.18 1-1-114 54,531.23 14,355.75 50,706.22 10,558.57 药 拓新药 24,664.65 5,405.66 50,248.21 6,571.10 52,794.43 11,280.06 38,596.40 6,125.18 业 同和药 33,597.51 4,263.84 59,212.66 8,111.98 43,542.01 7,005.11 41,305.81 4,830.93 业 富祥药 83,114.94 4,531.33 142,954.29 4,883.07 149,295.30 31,930.02 135,404.68 30,583.53 业 本公司 13,764.29 3,437.08 20,882.80 3,332.16 20,241.18 5,315.44 15,049.21 3,210.79 3)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公司 名称 奥翔 药业 森萱 医药 拓新 药业 同和 药业 富祥 药业 本公 司 毛利 研发 率 费用 研发 费用 2021 年 毛利 研发 率 费用 占比 2020 年 研发 费用 占比 2019 年 毛利 研发 研发费 毛利 研发 率 费用 用占比 费用 率 研发 费用 占比 51.11 2,876.73 7.54 54.79 6,882.46 12.08 56.43 5,077.02 12.41 51.78 4,774.68 15.51 47.02 1,776.67 5.06 44.87 2,810.28 4.99 48.33 2,524.80 4.63 44.47 2,176.22 4.29 40.23 1,335.55 5.41 37.92 2,097.22 4.17 42.60 1,882.48 3.57 41.17 1,552.41 4.02 28.14 2,569.74 7.65 30.21 3,902.15 6.59 34.94 3,530.07 8.11 29.74 3,633.34 8.80 20.19 3,551.54 4.27 30.50 7,851.18 5.49 40.44 7,652.69 5.13 43.11 5,945.60 4.39 40.49 5.29 42.81 4.30 669.95 4.87 33.18 1,202.82 5.76 45.48 1,071.40 646.86 3、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公司的竞争优势 1)产品优势 公司生产的高级医药中间体产品,生产线较长、过程复杂,对技术和工艺的要求较高, 市场供给较少,产品竞争优势明显。公司在研发方向及业务拓展方面瞄准高成长性、高利 润率的特色原料药及高级中间体,如抗过敏类、抗血栓类产品。目前,公司产品线丰富, 公司生产的高级医药中间体产品覆盖抗过敏类、抗血栓类、抗氧化类、胃溃疡类、抗病毒 类、解热镇痛类和紫外线吸收剂等,属于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领域。 2)客户优势 1-1-115 公司多年来依托优质的产品品质、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拥有了一批稳定而优质的客 户。终端制药公司等客户对于上游原料药及中间体供应商的选择非常慎重,由于原料药及 中间体产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制备方法等因素非常重要,变换供应商容易引起中间 体和下游产品质量的变化,同时增加成本,因此终端制药公司等客户在确认合作关系前会 对供应商的硬件设施、研发能力、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能力等进行严格而长期的考察 和评价,以确保供应商能够长期满足自身的需求。该合作关系一旦确定,则稳定性较强, 且合作的深度与广度也会逐渐加深。 3)技术优势 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 6 项发明专利、19 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始终坚持 “以市场为导向、以研发为驱动”的经营理念,紧跟市场趋势进行前瞻性研发,以技术优 势获得竞争优势,公司自主研发掌握了酰胺化反应技术、 “一锅煮”生产方法技术、酸碱 精制法技术、深冷反应技术、催化加氢还原反应技术、新型药物结晶技术等工艺技术。 公司近年来集中精力优化产品工艺过程,重点关注产品的绿色清洁生产,减少生产过 程中污染物的排放。公司所掌握的医药中间体研发和生产的核心技术,在高标准环保要求 的监管下,为公司持续生存发展创造了优势,同时也为不断研制高端产品、拓展高利润率 市场提供技术支撑。 4)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一直注重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努力确保每一客户对具体产品独特的质量要求得 到充分满足,这也是终端客户与公司保持长久合作关系的重要原因。公司在质量管理中坚 持贯彻执行 ISO 国际标准化管理,积极运用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 通过了通过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 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项认证。公司严格制定了一套产品质量控制标准 管理规程,包括质量部职责标准管理规程、原材料取样标准管理规程、成品取样标准管理 规程等,确保公司产品质量连续稳定符合标准。 5)稳定的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技术队伍和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深耕医药研发、制造及销售 领域多年,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市场应变能力,能够把握行业发展的趋势,为公司制定 1-1-116 具有前瞻性的发展计划。为了吸引并留住人才,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福利和绩效考核 机制,增强了骨干员工和核心团队的积极性、稳定性,充分调动公司各级管理人才、核心 技术人才、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长远发展的态势。 6)成本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专注于特色原料药的医药中间体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 心管理团队拥有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通过技术改进和综合 运用多种工艺,形成了酰胺化反应技术、“一锅煮”生产方法技术、深冷反应技术等核心 技术,在产品品质提升、反应收率提高和操作简化等方面积累了独到经验,使得公司具有 一定的成本优势。 (2)公司的竞争劣势 1)资金实力不足 原料药行业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重资产行业,无论是新产品的研发还是产能的扩 建、改造、优化以及环保设施的投入均需要大量的长期资本投入,单纯依靠内部积累已难 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新产品的持续开发与量产, 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入和生产经营活动对长期资本的需求持续增加,公司需要寻求更多 的融资渠道增强资本实力,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2)生产能力不足 随着全球原料药产业的迅速发展,特色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主要 产品已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但仍有部分产品的订单需求超过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导致公 司无法充分满足客户需要。生产能力不足既限制了公司现有主导产品及新产品的生产规 模和市场开拓,也阻碍了公司紧跟国际市场的步伐,对公司的市场份额、客户黏性以及盈 利增长均有不利影响。 4、行业面临机遇和挑战 (1)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1)全球人口数量增加,老龄化趋势明显,医药行业持续增长 根据联合国发布的数据,2021年全球人口估计77亿人,预计全球人口将在2030年达到 1-1-117 85亿,2050年达到97亿,2100年达到109亿,人口规模呈现持续扩张状态,药品市场需求 将持续增长。同时,全球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自1990年以来65岁以上人口占比持续 增加,根据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和美国人口调查局2016年发布的报告预测,2050年全球65 岁以上人口占比将上升至近16%,总人数达到近16亿人。由于老龄化人口的免疫和代谢系 统功能减退,对药物的依赖和消费通常会更高,全球不断加剧的老龄化人口结构将推动药 品市场需求增长,从而带动原料药市场持续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 2021 年最新数据,我国 65 岁及以上人口为 20,056 万人,占 全国人口的 14.2%。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居民收入和患者支付能力不断提升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上升是带动医药行业发展的 根本原因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 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4,100 元,比上 年名义增长 13.6%,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 12.6%。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 2,115 元,比上年增长 14.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8.8%。随着城乡居民购买力水平的提 高,居民消费结构及需求层次随之发生变化,消费者对自身健康的需求日益关注,在医疗 管理、健康等方面的消费支出逐步增加,慢性病等需要长期用药的疾病市场规模随之增 长。 3)仿制药行业快速发展,原研专利集中到期 由于仿制药的药效与原研药相近,且价格低廉,故在第三世界国家普及率较高,发达 国家也通过各种形式扶持仿制药产业,以提高药品的可及性并降低公众医疗和社保体系 1-1-118 的支出。2020 至 2024 年全球合计将有近 1,600 亿美元专利药到期,其中 2022 至 2023 年 最为集中,专利到期药品合计销售额近 1,000 亿美元。大批专利药到期为仿制药市场持续 增长提供了动力,从而带动相关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市场需求,并对原料药企业的研发 和创新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4)全球原料药和中间体产业转移的机遇 受全球医药市场快速发展的推动,在药品价格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出于成本控制的考 虑,原料药和中间体产业有向具有成本优势的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趋势。而中国、印度等发 展中国家由于具有较好原料药和中间体的技术基础,成为承接全球原料药产业转移的重 点地区。 截至目前,成本优势仍是我国原料药行业得以迅速发展并占领全球市场的核心竞争 力之一。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中国原料药和中间体生产的成本优势具有整体性特征,这 种优势一方面体现在原辅料、劳动力、制造设备、土地购置和厂房建造等硬性生产要素的 较低投入上,另一方面目前国内原辅料产业链完成齐备,国外厂商若将原料药及高级中间 体需求移出国内,将可能面临供应不稳定及价格上涨的困境。国内企业的上述成本优势, 与国内基础化工产业的相对成熟、劳动力供应的相对丰富以及常规制药设备的配套齐全 等因素一起,构成了我国原料药和中间体产业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核心竞争力。 5)我国医疗卫生改革持续深化的支持 自 2009 年“新医改”政策提出以来,我国医药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集中采购、 关联审批、一致性评价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发布,大大缩短了药品流通环节,切实有效地 降低了价格,化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顽疾,下游医药市场需求十分活跃。当前我国 正处于深化医改的关键期,国家对于医改的持续深化将继续带动医药制造行业的发展,促 进医药企业加强研发创新能力,使医药企业回归注重研发和质量的本源上来。 (2)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1)新药研发难度大,技术创新成本高 新药研发对制药企业的运营情况、资金规模和研发能力均有极高的要求。新药开发时 间周期长,不仅要投入大量资金,还需要稳定的研发团队,且研发失败的风险较大。受自 身资金短缺和技术实力不足的局限,我国医药行业的研发投入普遍偏低。由于新药开发难 度高风险大,在短期利益的驱使下,国内很多制药企业不愿开展新药的开发和制药工艺的 研究,现有产品技术含量低,停留在产业链的低端,只能获得远低于国际大型制药企业的 利润率,从而影响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进程。 1-1-119 2)环保要求越来越严格 环保设施是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法律法规要求,还是下 游客户的现场审查,都对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企业的环境保护和三废处理提出越来越高 的要求,这将大幅提高原料药及中间体行业的进入门槛,迫使一些中小企业退出市场。长 期来看,这将提升企业增加环保投资的积极性,促进产业整合升级,改善生态环境,但在 短期内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程度的成本压力。 5、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来亦无其他可预见的会对公司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变化趋势。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公司的产能和产能利用率 根据国际制药工程协会制药工程(ISPE)指南,医药中间体生产车间分类如下: 车间类别 功能介绍 专用车间 根据具体产品设计,所有工艺设备、管道、建筑平面、结构都是按照确定 的产品工艺来设计,只适用于生产特定产品。 多用途车间 由固定的生产线构成,生产线中不同设备的功能均是确定的,化学反应、 萃取、蒸馏、结晶等各配有不同的反应釜,根据产品工艺的不同,可能用 到生产线中部分或全部设备,但由于反应釜功能固定不变,因此只能用 于生产工艺流程与生产线功能一致的产品。 多功能车间 采取模块化设计,每个模块通常配有 2-5 台反应釜,每台反应釜都是多 功能的,能够完成反应、萃取、蒸馏和结晶等单元操作,完成某一项工序 后,只要执行严格的清洗流程,便可用于其它工序或其他产品的生产, 因此根据产品工艺的不同,每台反应釜能够灵活组成不同的生产线,适 用于不同产品的生产,具有高度灵活性。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种类多、批次多、规模差异大,若采用专用车间进行生产,产能 利用率将非常低,严重影响投资收益率。因此,公司采用多用途车间和多功能车间,主要 设备采用多功能反应釜,以提高产能利用率和投资收益率。 基于行业的特点,公司某个产品的生产能力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及公司生产计划进行 1-1-120 灵活调整。因公司产品通常在反应釜中生产,且公司特定时期拥有的反应釜体积是固定 的,因此可用反应釜体积来较为客观地体现公司整体产能情况。 为满足不同产品的工艺需求,公司在车间设计时需要购置不同功能的设备。公司需要 考虑各类极端反应条件所需要的特殊设备,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只有少部分产品会用到 该类特殊设备。因此,以下通过对主要反应釜设备,即用于进行化学反应或蒸馏、萃取、 结晶等主要后处理工序的设备进行统计,以反映公司整体产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厂区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反应釜体积(升) 车间 产能利用率 2022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1-6 月 1-6 月 峆一药业 281,300 281,300 281,300 281,300 99.27% 96.86% 98.06% 98.00% 修一制药 129,600 129,600 129,600 129,600 83.60% 82.87% 64.68% - 峆星药业 135,000 135,000 18.53% 35.83% - - - - 注:1、产能利用率=Σ(反应釜体积*实际使用天数)/Σ(反应釜体积*理论生产天 数) 。 2、理论生产天数:公司实行倒班生产制,反应釜每日工作时长为 24 小时,考虑设备 检验维修、法定节假日等因素,以 300 天作为理论生产天数。 3、修一制药于 2020 年二季度恢复生产;峆星药业尚未全面生产。 (2)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千克 产品名称 普仑司特中间体 盐酸沙格雷酯中 间体 4-羟基香豆素 白藜芦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量 32,387.85 89,929.22 95,967.20 67,622.20 销量 35,349.00 79,703.12 99,225.70 69,729.20 产销率 109.14% 88.63% 103.40% 103.12% 产量 12,760.50 13,660.90 24,811.00 24,330.80 销量 14,911.00 13,168.00 22,966.00 27,171.80 产销率 116.85% 96.39% 92.56% 111.68% 产量 10,000.00 20,000.00 1,500.00 - 销量 10,000.00 20,000.00 1,500.00 - 产销率 100.00% 100.00% 100.00% - 产量 21,286.50 23,068.50 47,806.77 11,774.80 销量 17,274.40 23,068.50 48,807.77 11,774.80 项目 1-1-121 莫沙必利中间体 塞来昔布中间体 联苯双酯中间体 二苯甲酰基间苯 二酚 产销率 81.15% 100.00% 102.09% 100.00% 产量 5,543.78 11,308.56 5,974.54 9,854.02 销量 5,452.00 9,473.15 6,933.15 9,492.02 产销率 98.34% 83.77% 116.04% 96.33% 产量 19,974.96 12,093.00 26,550.00 29,644.00 销量 11,520.00 20,022.00 20,026.00 30,111.00 产销率 57.67% 165.57% 75.43% 101.58% 产量 10,301.00 26,657.00 975.00 265.00 销量 9,640.10 26,657.00 975.00 265.00 产销率 93.58% 100.00% 100.00% 100.00% 产量 19,778.00 14,915.00 52,038.15 39,550.00 销量 17,275.40 27,865.00 39,038.15 52,050.00 产销率 87.35% 186.83% 75.02% 131.61% 由上表,报告期内公司的产销率处于较高水平。 (3)主要产品类别的销售金额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类别的销售金额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金额 2021 年度 金额 2020 年度 变动比例 金额 2019 年度 变动比例 金额 抗过敏类 3,199.39 7,025.05 14.64% 6,128.15 33.87% 4,577.68 抗血栓类 3,950.56 4,496.86 49.32% 3,011.65 -8.04% 3,275.13 抗氧化类 1,721.19 2,158.70 -51.11% 4,415.24 271.46% 1,188.61 胃溃疡类 947.41 2,224.44 15.12% 1,932.24 11.05% 1,739.99 抗病毒类 896.02 2,015.39 526.88% 321.50 108.78% 153.99 解热镇痛类 889.96 1,052.69 -33.36% 1,579.64 26.45% 1,249.17 紫外线吸收 剂 884.90 1,143.19 -41.06% 1,939.50 -10.73% 2,172.68 CDMO 业务 448.92 - - - - -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种类较多,各类产品因客户需求等因素,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向生产商(终端客户)销售和通过贸易商向生产 商(终端客户)销售的模式,公司主要产品按直接面向的终端客户和通过贸易商销售的终 端客户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22 2022 年 1-6 月 项目 生产商 抗过敏类 2,357.87 2021 年度 贸易商 生产商 2020 年度 贸易商 生产商 2019 年度 贸易商 生产商 贸易商 841.51 4,643.56 2,381.49 2,036.08 4,092.08 2,754.77 1,822.92 抗血栓类 155.87 3,794.69 245.37 4,251.48 113.74 2,897.91 134.69 3,140.43 抗氧化类 2.39 1,718.80 2.42 2,156.28 1.39 4,413.86 - 1,188.61 胃溃疡类 95.12 852.29 420.12 1,804.32 189.22 1,743.02 32.68 1,707.31 抗病毒类 513.27 382.74 1,621.05 解热镇痛 类 23.05 866.90 10.94 1,041.75 4.50 1,575.14 1.22 1,247.95 紫外线吸 收剂 173.30 711.60 139.19 1,004.00 279.72 1,659.78 248.82 1,923.86 CDMO 业 务 448.92 - - - - - - - 其他 1.61 824.34 124.82 639.53 246.30 550.85 226.59 435.87 合计 394.35 54.65 266.85 - 153.99 3,771.41 9,992.87 7,207.47 13,673.21 2,925.60 17,199.48 3,398.78 11,620.93 2、主要客户情况 (1)主营业务分类产品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十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2022 年 1-6 月 1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505.32 18.20% 2 NAGASE & CO.,LTD 1,032.94 7.50% 3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14.62 7.37% 4 XINYI(HONG KONG) CHEMICALS CO.,LTD 978.83 7.11% 5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904.56 6.57% 6 CHORI CO.,LTD 642.47 4.67% 7 QIDI CHEMICAL CO.,LTD 及其关联方 628.52 4.57% 8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 623.79 4.53% 9 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584.45 4.25% 10 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505.49 3.67% 9,420.99 68.45% 3,144.24 15.06% 合计 2021 年度 1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1-123 2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865.87 13.72% 3 NAGASE& CO.,LTD. 1,867.77 8.94% 4 XINYI(HONGKONG) CHEMICALS CO.,LTD. 1,612.20 7.72% 5 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1,495.53 7.16% 6 南京先星康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127.56 5.40% 7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069.76 5.12% 8 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 698.66 3.35% 9 杭州明月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56.33 3.14% 10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79.23 2.77% 15,117.16 72.39% 合计 2020 年度 1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4,694.10 23.19% 2 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536.53 12.53% 3 XINYI(HONGKONG) CHEMICALS CO.,LTD. 2,018.84 9.97% 4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685.54 8.33% 5 KYONGBO PHARMACEUTICAL CO.,LTD. 1,550.14 7.66% 6 南京先星康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039.85 5.14% 7 杭州明月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786.14 3.88% 8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 734.73 3.63% 9 杭州新拜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471.62 2.33% 10 南京凯拓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449.76 2.22% 15,967.25 78.88% 合计 2019 年度 1 XINYI (HONGKONG) CHEMICALS CO.,LTD. 2,580.82 17.15% 2 KYONGBO PHARMACEUTICAL CO.,LTD. 2,293.56 15.24% 3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708.90 11.36% 4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692.76 11.25% 5 QIDI CHEMICAL CO.,LTD 及其关联方 847.24 5.63% 6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 789.86 5.25% 7 杭州明月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96.79 4.63% 8 南京先星康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493.21 3.28% 9 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 491.65 3.27% 10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60.73 3.06% 12,055.53 80.11% 合计 1-1-124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50%的情形。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公司上述前十名客户中占有任何权益。 (2)分类产品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1)抗过敏类中间体 报告期内,公司抗过敏类产品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销售数量 (千克) 客户名称 销售价格 销售金额 占同类产 (元/千克) (万元) 品比例 2022 年 1-6 月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465.00 1,569.41 1,014.62 31.71% CHORI CO.,LTD 5,900.00 1,086.80 641.21 20.04% 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4,817.00 529.66 255.14 7.97% 杭州明月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4,000.00 593.48 237.39 7.42% 烟台万润药业有限公司 4,350.00 530.97 230.97 7.22% 合计 25,532.00 - 2,379.34 74.37% 2021 年度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6,243.00 1,764.37 2,865.87 40.79% 南京先星康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8,250.00 598.85 1,092.90 15.56% 杭州明月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0,450.00 628.07 656.33 9.3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3,848.00 418.28 579.23 8.25% PHARMACOSTECH CO.,LTD. 2,250.00 1,711.88 385.17 5.48% 61,041.00 — 5,579.51 79.42% 合计 2020 年度 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5,303.00 803.97 2,034.30 33.20% KYONGBO CO.,LTD. 26,465.00 585.53 1,549.60 25.29% 杭州明月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2,400.00 633.98 786.14 12.83% 南京先星康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6,900.00 459.34 776.28 12.67% 烟台万润药业有限公司 5,410.00 530.97 287.26 4.69% 合计 86,478.00 — 5,433.58 88.67% PHARMACEUTICAL 2019 年度 1-1-125 KYONGBO CO.,LTD. PHARMACEUTICAL 38,265.00 599.39 2,293.56 50.10% 杭州明月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1,000.00 633.45 696.79 15.22%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900.00 387.17 460.73 10.06% 南京先星康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7,050.00 588.04 414.57 9.06% QIDI CHEMICAL CO.,LTD.及其关联方 1,066.00 1,786.29 190.42 4.16% 合计 69,281.00 — 4,056.06 88.61% 报告期内,公司抗过敏类产品前五大客户合计 10 家,其中 9 家发生变动,具体情况 如下: 是否前五大客户 序 号 1 客户名称 2022 2021 2020 2019 年 1- 年 年 年 6月 度 度 度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 是 限公司 是 否 变动原因 主要向公司采购抗过敏类普仑司特中间 体。2021 年新增为公司抗过敏类产品前五 大客户,主要系受普仑司特制剂厂商日本 小林化工因自身经营问题被罚停业的影 响,其他普仑司特制剂厂商订单增加,进 而导致浙江恒康的普仑司特订单量增多。 否 浙江恒康分别于 2016 年、2020 年在韩国 完成普仑司特原料药 DMF 注册,公司生 产的普仑司特中间体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 知名度,且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 公司历史上亦存在合作, 故 2021 年浙江恒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了对公司的普仑 司特采购订单 主要向公司采购普仑司特中间体,2020 年 退出公司抗过敏类产品前五大客户,2021 年新增为公司抗过敏类前五大客户,报告 2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 否 限公司 是 否 是 期内与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业务往来,受 其生产安排及需求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向 公司采购量存在一定波动; 2022 年 1-6 月, 奥翔药业向公司采购金额为 86.28 万元, 为公司抗过敏类产品第十名客户 1-1-126 主要向公司采购普仑司特中间体,2021 年 新增为公司抗过敏类产品前五大客户,受 3 PHARMACOSTECH CO.,LTD. 否 是 否 否 客户需求变化影响,2021 年增加了普仑司 特中间体的采购量,2022 年上半年向公司 采购 228.28 万元普仑司特,为公司抗过敏 类产品第六大客户 2020 年 下 半 年 , 韩 国 生 产 商 客 户 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 4 是 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KYONGBO 否 是 PHARMACEUTICAL 否 CO.,LTD.调整与公司的合作模式,通过贸 易商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方向公司进行采购抗过敏类普仑司特中间 体,导致 2020 年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方新增为公司抗过敏类产品前 五 大 客 户 ; 2021 年 KYONGBO PHARMACEUTICAL CO.,LTD. 与大连奥 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均退出公 司抗过敏类前五大客户,主要原因系 KYONGBO KYONGBO 5 PHARMACEUTICAL 否 CO.,LTD. PHARMACEUTICAL CO.,LTD.作为日本小林化工普仑司特原料 否 是 是 药的供应商,受日本小林化工自身经营问 题被罚停业的影响,上述客户向公司采购 的普仑司特产品大幅减少。2022 年上半年 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 公司主要采购 PLT-A、苯乙酮精制品等普 仑 司 特 中 间 体 255.14 万 元 , 主 要 系 KYONGBO PHARMACEUTICAL CO.,LTD.拓展了小林化工外的其他客户需 求 6 烟台万润药业有限公 是 司 否 是 2020 年公司新开发的生产商客户,主要向 公司采购普仑司特中间体,2020 年新增为 公司抗过敏类产品前五大客户,该客户系 日本三洋的普仑司特 CMO 企业;2021 年 否 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但退出公司抗过敏 类产品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整体采购金 额相对较小, 主要受其下游客户需求影响, 2022 年上半年采购 230.97 万元,向公司采 购量存在一定波动 1-1-127 主要向公司采购抗过敏类依匹斯汀中间体 QIDI CHEMICAL 7 否 CO.,LTD.及其关联方 和抗血栓类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2020 否 否 是 年、2021 年退出公司抗过敏类产品前五大 客户,公司对其销售变动主要系其根据终 端客户需求变动情况调整了对公司的采购 CHORI CO.,LTD.(日本碟理,8014.JP)东 8 CHORI CO.,LTD. 是 否 否 否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1 年与公司开 始合作采购普仑司特中间体,2022 年上半 年主要基于下游市场需求扩大采购金额 南京先星康化工有限 9 否 公司及其关联方 2022 年上半年向公司采购 196.33 万元普 是 是 是 仑司特中间体,系公司抗过敏类产品第七 大客户 2)抗血栓类中间体 报告期内,公司抗血栓类产品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销售数量 (千克) 销售价格 (元/千克) 销售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产 品比例 2022 年 1-6 月 NAGASE & CO.,LTD 10,000.00 878.13 878.13 22.23%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8,250.00 397.07 724.65 18.34% QIDI CHEMICAL CO.,LTD.及其关联 方 6,000.00 1,047.53 628.52 15.91% XINYI(HONGKONG)CHEMICALS CO.,LTD. 4,000.00 993.71 397.48 10.06% 上海芙跃化工有限公司 7,200.00 509.14 366.58 9.28% 45,450.00 - 2,995.36 75.82% 合计 2021 年度 NAGASE & CO.,LTD. 20,000.00 833.49 1,666.99 37.07% XINYI(HONGKONG)CHEMICALS CO.,LTD. 7,450.00 955.82 712.08 15.84%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31,865.00 299.40 954.04 21.22% 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 3,200.00 1,134.61 363.07 8.07% 上海思达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方 612.40 2,511.07 153.78 3.42% 合计 63,127.40 — 3,849.96 85.61% 1,015.28 1,177.72 39.11% 2020 年度 XINYI(HONGKONG)CHEMICALS CO.,LTD. 11,600.00 1-1-128 QIDI CHEMICAL CO.,LTD.及其关联 方 3,200.00 1,133.81 362.82 12.05%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3,065.00 252.84 330.34 10.97% SINOLITE INDUSTRIAL CO.,LTD. 及其关联方 2,001.00 1,028.86 205.87 6.84% 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 1,575.00 1,190.25 187.47 6.22% 合计 31,441.00 — 2,264.22 75.18% 14,050.00 1,010.25 1,419.40 43.34% QIDI CHEMICAL CO.,LTD.及其关联方 6,200.00 1,059.39 656.82 20.05%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8,001.00 226.11 407.02 12.43% 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 1,600.00 1,181.72 189.07 5.77% 杭州维康科技有限公司 1,265.00 1,062.15 134.36 4.10% 41,116.00 — 2,806.68 85.70% 2019 年度 XINYI(HONGKONG)CHEMICALS CO.,LTD. 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抗血栓类产品前五大客户合计 9 家,其中 7 家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 下: 序 号 是否为该类产品前五 大客户 客户名称 2022 2021 2020 2019 年 1年度 年度 年度 6月 1 NAGASE & CO.,LTD. 是 上海思达医药化工科 2 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否 方 是 是 变动原因 否 主要向公司采购抗血栓类 4-羟基香豆素 和胃溃疡类莫沙必利中间体,其中,4-羟 基香豆素系公司的新产品;2018 年,公司 通过了 NAGASE & CO.,LTD.和其下游 客户日本住友制药的考察与质量审计, 并进入其供应商采购名单,同年与公司 否 展开初步合作,从公司采购莫沙必利中 间体产品;2021 年新增为公司前五大客 户,主要受公司新产品 4-羟基香豆素的 影 响 , 2020 年 底 日 本 住 友 制 药 通 过 NAGASE & CO.,LTD.开始向公司采购上 述新产品,2021 年订单及采购量增加 否 主要向公司采购阿托伐他汀钙中间体, 2021 年新增为公司抗血栓类产品前五大 客户,2019-2021 年与公司均存在业务往 否 来,且整体采购金额相对较小,公司对其 销售变动主要系其根据终端客户需求变 动情况调整了对公司的采购 1-1-129 3 QIDI CHEMICAL 是 CO.,LTD.及其关联方 SINOLITE 4 INDUSTRIAL CO.,LTD.及其关联方 5 否 是 否 否 是 杭州维康科技有限公 否 司 否 否 上海芙跃化工有限公 6 是 司 TOYOTA TSUSHO 7 否 CORPORATION 否 是 主要向公司采购抗过敏类依匹斯汀中间 体和抗血栓类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 2021 年退出公司抗血栓类产品前五大客 是 户,公司对其销售变动主要系其根据终 端客户需求变动情况调整了对公司盐酸 沙格雷酯中间体的采购 两个贸易商客户的终端客户均系 否 UNION KOREA PHARM CO.,LTD.,该 终端客户主要通过两个贸易商客户向公 司采购抗血栓类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 分别向公司采购量的变化主要受终端客 是 户的影响,2021 年退出公司抗血栓类产 品前五大客户,主要系其根据终端客户 需求变动情况调整了对公司的采购 否 报告期内与公司均存在业务往来,2022 否 年上半年受其终端意大利客户需求变动 向公司增加了采购金额 是 2022 年上半年向公司采购 97.85 万元抗 是 血栓类中间体,系公司抗血栓类产品第 九大客户 3)抗氧化类中间体 报告期内,发行人抗氧化类产品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销售数量 (千克) 销售价格 销售金额 占同类产 (元/千克) (万元) 品比例 2022 年 1-6 月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7,274.40 969.27 1,674.35 97.28%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00.00 876.11 17.52 1.02% 常州市欣兆华化工有限公司 125.00 1,150.44 14.38 0.84% 上海乔木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97.00 1,252.62 12.15 0.71% 南京诺石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17.50 1,139.32 1.99 0.12% 17,713.90 - 1,720.39 99.97% 合计 2021 年度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3,068.50 918.44 2,118.71 98.15% 杭州金舵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00.00 610.62 12.21 0.57%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 150.00 707.96 10.62 0.49% 上海海曲化工有限公司 62.50 919.65 5.75 0.27% 上海乔木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45.00 1,039.33 4.68 0.22% 23,526.00 — 2,151.96 99.69% 合计 1-1-130 2020 年度 48,832.77 881.75 4,305.82 97.52% 上海东浩新贸易有限公司 600.00 654.87 39.29 0.89% 杭州金舵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00.00 641.59 38.50 0.87%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00.00 619.47 12.39 0.28%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 150.00 707.96 10.62 0.24% 合计 50,382.77 — 4,406.62 99.80% 11,774.80 951.94 1,120.89 94.30% 上海东浩新贸易有限公司 400.00 663.72 26.55 2.23%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 125.00 700.64 8.76 0.74% 杭州金舵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25.00 633.51 7.92 0.67% 上海乔木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68.60 1,011.75 6.94 0.58% 12,493.40 — 1,171.06 98.52%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019 年度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抗氧化类产品第一大客户均为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其 销售收入占抗氧化类产品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4.30%、97.52%、98.15%和 99.97%,占比 较高。报告期内,公司抗氧化类产品前五大客户相对稳定,除第一大客户外,其他客户向 公司采购金额较小,受终端客户需求变化影响,向公司抗氧化类产品的采购量存在一定波 动。 4)胃溃疡类中间体 报告期内,公司胃溃疡类产品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销售数量 (千克) 客户名称 销售价格 销售金额 占同类产 (元/千克) (万元) 品比例 2022 年 1-6 月 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 2,400.00 1,404.01 336.96 35.57% 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方 1,050.00 2,099.50 220.45 23.27% NAGASE & CO.,LTD 1,440.00 1,075.07 154.81 16.34%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 535.00 1,991.15 106.53 11.24% 广惠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100.50 9,271.07 93.17 9.83% 5,525.50 - 911.92 96.25% 合计 2021 年度 1-1-131 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方 2,961.10 1,695.49 502.05 22.57% 杭州新拜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813.60 4,441.55 361.36 16.25% 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 2,425.00 1,383.86 335.59 15.09%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 1,255.00 1,903.36 238.87 10.74% NAGASE & CO.,LTD. 1,920.00 1,045.72 200.78 9.03% — 1,638.65 73.67% 合计 9,374.70 2020 年度 杭州新拜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310.60 2,041.11 471.62 24.41% 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方 2,270.00 1,913.01 434.25 22.47% 南京先星康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241.00 1,011.37 226.65 11.73% 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 1,400.00 1,507.65 211.07 10.92%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 625.00 1,830.09 114.38 5.92% 合计 8,846.60 — 1,457.97 75.45% 2019 年度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 5,249.00 1,370.44 719.34 41.34% 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方 1,550.00 1,894.61 293.66 16.88% 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 1,875.00 1,448.88 271.67 15.61% 杭州新拜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816.50 1,831.48 149.54 8.59% 南京先星康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30.00 1,248.28 78.64 4.52% — 1,512.86 86.95% 合计 10,120.50 报告期内,胃溃疡类产品前五大客户相对稳定。 NAGASE & CO.,LTD.主要向公司采购抗血栓类 4-羟基香豆素和胃溃疡类莫沙必利中间 体,其中,4-羟基香豆素系公司的新产品,2021 年新增为公司胃溃疡类产品类前五大客 户,2020 年底日本住友通过其开始向公司采购上述胃溃疡类产品,2021 年订单及采购量 增加。 南京先星康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主要向公司采购抗过敏类普仑司特中间体和胃 溃疡类莫沙必利中间体,受终端客户需求的影响,2021 年未向公司采购胃溃疡类莫沙必 利中间体。 广惠药业(苏州)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的胃溃疡类产品主要为法莫替丁中间体,2021 1-1-132 年和 2022 年 1-6 月向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 179.02 万元和 93.17 万元,分别为公司胃溃 疡类产品客户第六名和第五名。 杭州新拜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022 年 1-6 月向公司采购 30.23 万元胃溃疡类中间 体,退出公司胃溃疡类产品客户前五名,为公司胃溃疡类产品第六大客户。 5)抗病毒类中间体 报告期内,公司抗病毒类产品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销售数量 销售价格 销售金额 占同类产 (千克) (元/千克) (万元) 品比例 客户名称 2022 年 1-6 月 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7,140.00 707.96 505.49 56.41% 上海大然化学有限公司 800.00 2,168.14 173.45 19.36% 2,000.00 752.21 150.44 16.79% 浙江易众化工有限公司 400.00 1,469.03 58.76 6.56% 杭州金舵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00.00 778.76 7.79 0.87% 10,440.00 - 895.93 99.99% 昆山市信仕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合计 2021 年度 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4,290.00 615.70 1,495.53 74.21% 上海大然化学有限公司 1,200.00 1,909.14 229.10 11.37% 杭州金舵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850.00 675.44 124.96 6.20% 浙江易众化工有限公司 515.00 1,373.23 70.72 3.51% 浙江友圣工贸有限公司 345.00 1,982.30 68.39 3.39% 合计 28,200.00 — 1,988.69 98.68% 2020 年度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50.00 2,149.01 139.69 43.45% XINYI (HONGKONG) CO.,LTD. 500.00 1,800.47 90.02 28.00% 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950.00 575.22 54.65 17.00% 上海大然化学有限公司 200.00 1,769.91 35.40 11.01% 杭州金舵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5.00 672.57 1.68 0.52% 2,325.00 — 321.43 99.98% CHEMICALS 合计 2019 年度 ZELEE INDUSTRIAL CORPORATION 606.00 1,677.61 101.66 66.02%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99.00 1,731.32 34.45 22.37% 1-1-133 XINYI(HONGKONG)CHEMICALS CO.,LTD 合计 .250.00 714.75 17.87 11.60% 1,055.00 — 153.9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抗病毒类产品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受新开发客户万邦德制药集团有 限公司的影响,公司抗病毒类联苯双酯中间体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加,2020 年以来其成 为抗病毒类产品前五大客户。ZELEE INDUSTRIAL CORPORATION、上海大然化学有限公司、 XINYI (HONGKONG) CHEMICALS CO.,LTD.和浙江友圣工贸有限公司主要向公司采购阿扎那 韦中间体,终端客户均系 DONG-A PHARMACEUTICAL CO.,LTD.,贸易商客户的变化主要受 终端客户选择的影响。 此外,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杭州金舵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浙江 易众化工有限公司以及昆山市信仕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公司抗病毒类产品 的采购量相对较小,受客户需求影响,采购量存在一定波动。 6)解热镇痛类中间体 报告期内,发行人解热镇痛类产品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销售数量 销售价格 销售金额 占同类产 (千克) (元/千克) (万元) 品比例 客户名称 2021 年度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 5,110.00 1,009.48 515.85 57.96% XINYI(HONG CO.,LTD. 10,800.00 322.88 348.71 39.18% 湖北华世通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720.00 309.73 22.30 2.51% 卡博森斯化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5.00 1,563.42 2.35 0.26% 湖北威德利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1.50 5,014.75 0.75 0.08% 16,646.50 - 21,737.00 299.42 650.84 61.83% 4,500.00 978.86 440.49 41.84%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821.00 872.02 71.59 6.80% 泉州富图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9.00 2,538.91 7.36 0.70% 湖北华世通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17.00 309.73 6.72 0.64% KONG)CHEMICALS 合计 XINYI (HONGKONG) CO.,LTD. CHEMICALS 杭州耀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 27,304.00 2020 年度 1-1-134 889.96 100.00% - 1,177.00 111.81% XINYI (HONGKONG) CO.,LTD. CHEMICALS 20,672.00 325.34 672.55 42.58% 南京凯拓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5,369.00 837.69 449.76 28.47% 杭州耀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110.00 986.09 208.07 13.17%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 2,195.00 921.48 202.27 12.80% 19.70 17,699.12 34.87 2.21% - 1,567.50 99.23% 29,051.00 347.78 1,010.35 80.88% 4,000.00 353.45 141.38 11.32% 上海思达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方 20.52 17,699.11 36.32 2.91% 南京凯拓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457.00 753.81 34.45 2.76%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35.50 884.96 20.84 1.67% - 1,243.33 99.53% 上海思达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方 30,365.70 合计 2019 年度 XINYI (HONGKONG) CO.,LTD. CHEMICALS 台州浦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33,764.02 注:2021 年解热镇痛类产品存在退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解热镇痛类产品主要包括塞来昔布、舒林酸中间体、扎托布洛芬。 XINYI (HONGKONG) CHEMICALS CO.,LTD.主要向公司采购塞来昔布中间体,近三年为解热 镇痛类产品第一大客户,2022 年上半年为公司解热镇痛类产品第二大客户;舒林酸中间 体系公司新研发的产品,受新产品的影响,南京凯拓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杭州耀泰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逐年进入解热镇痛类产品前五大客户。南京凯拓化工产品舒林酸中间体产品 主要销往墨西哥,受当地疫情的影响,2021 年南京凯拓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未向公司采购 该产品。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于 2013 年开始与公司合作,2022 年上半年根据其终端客 户需求向公司采购扎托布洛芬中间体金额较大,进入公司解热镇痛类客户前五名。湖北华 世通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卡博森斯化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及湖北威德利化学试 剂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对公司解热镇痛类产品的采购量相对较小。 7)紫外线吸收剂 报告期内,发行人紫外线吸收剂产品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销售数量 销售价格 销售金额 占同类产 (千克) (元/千克) (万元) 品比例 2022 年 1-6 月 1-1-135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1,275.40 331.83 705.98 79.78% JJ DASAN CO.,LTD.及其关联方 1,000.00 765.34 76.53 8.65% 苏州宝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2,500.00 20.35 45.80 5.18% 合肥力之行药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2,212.39 44.25 5.00% 南京诺石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75.00 896.76 6.73 0.76% 45,050.40 - 879.28 99.36% 合计 2021 年度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31,865.00 312.54 995.92 87.12% JJ DASAN CO.,LTD.及其关联方 1,500.00 746.08 111.91 9.79% 合肥力之行药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65.00 1,946.90 12.65 1.11% 天津恒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0.00 778.76 7.79 0.68% 北京安必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4.00 2,654.87 6.37 0.56% 33,554.00 — 1,134.65 99.25% 合计 2020 年度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46,038.15 318.05 1,464.25 75.50% JJ DASAN CO.,LTD.及其关联方 3,500.00 687.96 240.78 12.41%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 司 1,250.00 706.19 88.27 4.55% 济南海航化工有限公司 600.00 809.73 48.58 2.50% 合肥力之行药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1,946.90 38.94 2.01% 51,588.15 — 1,880.83 96.97% 合计 2019 年度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1,750.00 273.89 1,691.27 77.84% JJ DASAN CO.,LTD.及其关联方 3,000.00 608.72 182.62 8.41% 济南海航化工有限公司 1,800.00 816.51 146.97 6.76% 天津恒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00.00 778.28 46.70 2.15% 合肥力之行药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240.00 1,866.38 44.79 2.06% 67,390.00 — 2,112.35 97.22% 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紫外线吸收剂产品第一大客户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销 售收入占当期紫外线吸收剂产品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7.84%、75.50%、87.12%和 79.78%, 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除第一大客户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外,其他客户向公司采购 金额较小,受终端客户需求变化影响,向公司紫外线吸收剂产品的采购量存在一定波动。 1-1-136 (3)分区域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1)境内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主营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销售数量 (千克) 销售价格 销售金额 占同类产 (元/千克) (万元) 品比例 2022 年 1-6 月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36,025.00 695.44 2,505.32 29.35%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465.00 1,569.41 1,014.62 11.89%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3,025.40 392.85 904.56 10.60%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 5,649.00 1,104.24 623.79 7.31% 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7,140.00 707.96 505.49 5.92% 78,304.40 - 5,553.79 65.07% 合计 2021 年度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56,714.70 554.39 3,144.19 21.07%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6,243.00 1,764.37 2,865.87 19.20% 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4,290.00 615.70 1,495.53 10.02% 南京先星康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8,794.06 599.96 1,127.56 7.56%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32,709.00 327.05 1,069.76 7.17% 148,750.76 — 9,702.91 65.01% 合计 2020 年度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3,577.37 738.33 4,694.10 40.79%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47,468.25 355.09 1,685.54 14.65% 南京先星康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9,492.30 533.46 1,039.85 9.04%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 4,982.00 1,474.78 734.73 6.39% 杭州新拜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310.60 2,041.11 471.62 4.10% 137,830.52 — 8,625.84 74.96% 合计 2019 年度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34,302.30 498.19 1,708.90 22.85%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1,689.50 274.36 1,692.50 22.63%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 5,574.50 1,416.93 789.86 10.56% 南京先星康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7,680.00 642.20 493.21 6.60%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900.00 387.17 460.73 6.16% 121,146.30 — 5,145.21 68.81% 合计 1-1-137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前五大客户合计 8 家,其中 5 家发生变动,具体如下: 序 号 1 2 3 4 5 是否为境内销售前五 大客户 客户名称 2022 2021 2020 2019 年 1年度 年度 年度 6月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 是 限公司 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 是 公司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 是 司 杭州新拜思生物医药 否 有限公司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 否 限公司 是 是 否 否 否 变动原因 否 主要向公司采购抗过敏类普仑司特中间 体。2021 年新增为公司境内前五大客户, 主要系受普仑司特制剂厂商日本小林化 工因自身经营问题被罚停业的影响,其 他普仑司特制剂厂商订单增加,进而导 致浙江恒康的普仑司特订单量增多。浙 否 江恒康分别于 2016 年、2020 年在韩国 完成普仑司特原料药 DMF 注册,公司生 产的普仑司特中间体在行业内具有较高 的知名度,且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与公司历史上亦存在合作,故 2021 年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了对公 司的普仑司特采购订单 否 2020 年公司新开发的生产商客户,2019 年万邦德新增年产 20 万吨联苯双酯原 料药产能,2020 年完成对公司的实地考 否 察与质量审计,并于年底与公司签订抗 病毒类联苯双酯中间体的采购合同, 2021 年新增为公司境内前五大客户, 2022 年上半年为公司境内前五大客户 是 主要向公司采购胃溃疡类莫沙必利中间 体和解热镇痛类扎托布洛芬中间体, 2021 年退出公司境内前五大,报告期内 是 与公司均存在一定规模的业务往来, 2021 年为公司境内的第九大客户。受终 端客户需求影响,报告期各期采购量存 在一定波动 是 主要向公司采购胃溃疡类法莫替丁中间 体,2020 年新增为公司境内前五大客户, 2021 年退出公司境内前五大客户,报告 否 期内与公司均存在一定规模的业务往 来,受终端客户需求影响,报告期各期采 购量存在一定波动 否 主要向公司采购普仑司特中间体,报告 期内与公司均存在一定规模的业务往 是 来,受其生产安排及需求的影响,报告期 各期向公司采购量存在一定波动 1-1-138 2)境外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境外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销售数量 (千克) 客户名称 销售价格 销售金额 占同类产 (元/千克) (万元) 品比例 2022 年 1-6 月 NAGASE & CO.,LTD. 11,440.00 902.92 1,032.94 19.75% XINYI(HONG CO.,LTD. 16,320.00 599.77 978.83 18.72% CHORI CO.,LTD. 5,900.25 1,088.88 642.47 12.29% AUTRAN BIOTECH CO.,LTD. 6,163.00 948.32 584.45 11.18% QIDI CHEMICAL CO.,LTD. 5,000.00 1,041.10 520.55 9.96% 44,823.25 - 3,759.24 71.89% KONG)CHEMICALS 合计 2021 年度 NAGASE & CO.,LTD. 21,920.00 852.08 1,867.77 31.36% XINYI(HONGKONG)CHEMICALS CO.,LTD. 30,283.00 532.38 1,612.20 27.07% 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 5,625.00 1,242.06 698.66 11.73% PHARMACOSTECH CO.,LTD. 2,650.00 1,597.78 423.41 7.11% AUTRAN BIOTECH CO.,LTD. 2,803.00 1,448.07 405.90 6.81% 63,281.00 — 5,007.94 84.08% 合计 2020 年度 AUTRAN BIOTECH CO.,LTD. 27,431.00 908.29 2,491.53 28.91% XINYI(HONGKONG)CHEMICALS CO.,LTD. 33,159.00 608.84 2,018.84 23.43% KYONGBO CO.,LTD. 26,466.00 585.71 1,550.14 17.99% PEKG INTERNATIONAL LIMTED 11,000.00 635.83 699.41 8.12% 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 2,975.00 1,339.62 398.54 4.62% 101,031.00 — 7,158.47 83.06% 45,955.00 561.60 2,580.82 34.22% 38,265.00 599.39 2,293.56 30.41% PEKG INTERNATIONAL LIMTED 11,000.00 633.45 696.79 9.24% QIDI CHEMICAL CO.,LTD 及其关联方 6,200.00 1,059.39 656.82 8.71% PHARMACEUTICAL 合计 2019 年度 XINYI (HONGKONG) CO.,LTD. KYONGBO CO.,LTD. CHEMICALS PHARMACEUTICAL 1-1-139 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 合计 3,685.00 1,334.20 491.65 6.52% 105,105.00 — 6,719.64 89.10%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前五大客户合计 9 家,其中 7 家发生变动,具体如下: 是否为境外销售前五 大客户 序 号 客户名称 1 NAGASE & CO.,LTD. 2022 2021 2020 2019 年 1年度 年度 年度 6月 是 是 变动原因 否 主要向公司采购抗血栓类 4-羟基 香豆素和胃溃疡类莫沙必利中间 体,其中,4-羟基香豆素系为公司 的新产品;2018 年,公司通过了 NAGASE & CO.,LTD.和其下游客 户日本住友制药的考察与质量审 计,并进入其供应商采购名单,同 否 年与公司展开初步合作,从公司 采购莫沙必利中间体产品;2021 年新增为公司境外前五大客户, 主要受公司新产品 4-羟基香豆素 的影响,2020 年底日本住友制药 通过 NAGASE & CO.,LTD.开始 向公司采购上述新产品,2021 年 订单及采购量增加 2 PHARMACOSTECH CO.,LTD. 否 是 否 主 要 向公 司采 购 普仑 司特 中 间 体,2021 年新增为公司境外前五 大客户,受客户需求变化影响, 否 2021 年增加了普仑司特中间体的 采购量,2022 年上半年向公司采 购 228.28 万元普仑司特中间体, 系公司境外第八大客户 3 AUTRAN CO.,LTD. 是 是 是 否 BIOTECH 1-1-140 2020 年下半年,韩国生产商客户 KYONGBO KYONGBO 4 PHARMACEUTICAL CO.,LTD. 5 6 否 PEKG INTERNATIONAL 否 LIMTED QIDI CHEMICAL CO.,LTD.及 其关联方 7 CHORI CO.,LTD. 是 是 否 否 否 否 是 PHARMACEUTICAL CO.,LTD. 调整与公司的合作模式,通过贸 易商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方向公司进行采购抗过 敏类普仑司特中间体,导致 2020 年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 其 关 联方 新增 为 公司 前五 大 客 户 ; 2021 年 KYONGBO PHARMACEUTICAL CO.,LTD. 是 与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 其 关 联方 均退 出 公司 前五 大 客 户 , 主 要 原 因 系 KYONGBO PHARMACEUTICAL CO.,LTD. 作为日本小林化工普仑司特原料 药的供应商,受日本小林化工自 身经营问题被罚停业的影响,上 述客户向公司采购的普仑司特产 品大幅减少 是 杭州明月药业有限公司境外关联 方企业,主要向公司采购抗过敏 类普仑司特中间体,2021 年退出 是 公司境外前五大客户,对其销售 变动主要系其根据境外终端客户 需求变动情况调整了对公司的采 购 否 主要向公司采购抗过敏类依匹斯 汀中间体和抗血栓类盐酸沙格雷 酯中间体,2020、2021 年退出公 是 司境外前五大客户,对其销售变 动主要系其根据终端客户需求变 动情况调整了对公司的采购 否 CHORI CO.,LTD. ( 日 本 碟 理 , 8014.JP)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2021 年与公司开始合作采购 否 普仑司特中间体,2022 年上半年 主要基于下游市场需求扩大采购 金额 3、公司对贸易商的销售情况 公司的主要贸易商与传统意义上的贸易商有较大不同:公司在与贸易商关于高级医 药中间体、原料药的销售合作中,虽然产品是通过经销商销售给终端制药公司,但由于国 内外的药品监管部门法规监管要求以及部分终端制药公司对供应商的质量审查要求,公 1-1-141 司除了为终端制药厂商提供生产服务之外,也会配合其注册要求,为其提供产品注册所需 的技术文件等服务,部分原料药的终端客户甚至会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现场审计;因 此,由于终端制药企业需要公司提供技术及注册等服务,通常情况公司也会与终端制药企 业有直接的联系往来,因而公司与贸易商之间合作关系相对透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贸 易商的合作模式均为买断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金额 2020 年 金额 比例 贸易商 9,992.87 72.60% 13,673.21 65.48% 17,199.48 85.46% 11,620.93 77.37% 生产商 3,771.41 27.40% 34.52% 14.54% 22.63% 合计 13,764.29 100.00% 20,880.68 100.00% 20,125.08 100.00% 15,019.71 100.00% 7,207.47 比例 金额 2019 年 比例 2,925.60 金额 比例 3,398.7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营业收入中贸易商销售收入分别为 11,620.93 万元、17,199.48 万元、13,673.21 万元和 9,992.8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7.37%、85.46%、 65.48%和 72.6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生产商销售收入分别为 3,398.78 万元、2,925.60 万元、7,207.47 万元和 3,771.4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63%、14.54%、 34.52%和 27.40%。通过贸易商销售是目前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生产厂商常用的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结构符合行业实际情况。 (二)发行人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涉及的原材料种类较多,原材料采购较为分散,采购的主要原材 料为化工原料和初级中间体,选取主要原材料类别作为披露口径,其采购金额及占原材料 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采购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4 苯基-1-丁基溴 286.51 4.40% 852.67 7.39% 969.63 9.44% 854.36 14.30% 3-乙酰胺基 2-羟基苯 乙酮 364.60 5.60% 751.33 6.51% 801.92 7.81% 220.09 3.68% 1-1-142 二甲基甲酰胺 250.83 3.85% 673.13 5.83% 229.90 2.24% 89.42 1.50% 四氮唑甲酸乙酯 138.05 2.12% 446.02 3.86% 563.27 5.48% 370.35 6.20% 香兰素 392.48 6.03% 425.22 3.68% 115.44 1.12% 88.64 1.48% 二氯甲烷 178.38 2.74% 393.88 3.41% 112.63 1.10% 37.84 0.63% 液碱 169.09 2.60% 366.13 3.17% 133.48 1.30% 49.68 0.83% 甲醇 179.95 2.76% 343.70 2.98% 225.46 2.20% 167.88 2.81% 二甲基亚砜 186.94 2.87% 264.53 2.29% 81.94 0.80% 25.60 0.43% 硼氢化钠 256.78 3.94% 233.98 2.03% 360.62 3.51% 215.25 3.60% 合计 2,403.61 36.91% 4,750.59 41.15% 3,594.29 35.00% 2,119.11 35.46%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 单位:元/kg 主要采购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4 苯基-1-丁基溴 179.07 1.18% 176.99 3-乙酰胺基 2-羟基 苯乙酮 353.98 0.00% 二甲基甲酰胺 13.58 四氮唑甲酸乙酯 2020 年度 单价 2019 年 度 变动 金额 0.00% 176.99 -0.25% 177.44 353.98 -0.70% 356.47 5.63% 337.46 14.41% 11.87 91.14% 6.21 47.16% 4.22 212.39 0.00% 212.39 -13.27% 244.90 -6.43% 261.73 香兰素 170.64 40.46% 121.49 36.81% 88.80 20.23% 73.86 二氯甲烷 4.43 -1.12% 4.48 55.56% 2.88 -9.72% 3.19 液碱 1.28 45.45% 0.88 14.29% 0.77 -23.76% 1.01 甲醇 2.79 3.33% 2.70 45.16% 1.86 -15.45% 2.20 二甲基亚砜 41.04 8.14% 37.95 202.63% 12.54 18.08% 10.62 硼氢化钠 164.60 12.55% 146.24 1.38% 144.25 0.52% 143.50 注:2022年1-6月平均单价变动比例为相比2021年度平均单价的变动率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基础化工原料和初级中间体,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大 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主要原料价格受市场供需情况、环保监管等因素影 响,有一定程度的波动。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的采购和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1-1-143 能源 水 电力 天然 气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数量(万吨) 16.74 34.55 17.77 7.56 平均单价(元/吨) 2.95 3.03 2.90 2.55 金额(万元) 49.34 104.85 51.57 19.25 采购数量(万度) 554.05 1,367.89 951.32 511.36 平均单价(元/度) 0.67 0.58 0.64 0.61 金额(万元) 369.52 799.31 607.90 313.80 采购数量(万立方 米) 113.02 222.86 129.29 63.74 平均单价(元/立方 米) 3.97 3.02 2.89 3.06 448.29 673.59 373.63 194.82 金额(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能耗增加较大,主要系子公司修一制药恢复生产、峆星药业投产及新 增环保设备增加能耗所致。 3、主要供应商情况 (1)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22 年 1-6 月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郑州统正科贸有限公司 941.98 14.47% 2 扬州瑞泽化工有限公司 498.86 7.66% 3 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299.00 4.59% 4 上海信合化工有限公司 250.83 3.85% 5 江阴市一泰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231.64 3.56% 2,222.30 34.13% 1 郑州统正科贸有限公司 2,101.37 18.21% 2 扬州瑞泽化工有限公司 689.94 5.98% 3 上海信合化工有限公司 673.13 5.83% 4 江阴市一泰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505.21 4.38% 5 山东默得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446.02 3.86% 4,415.68 38.26% 1,779.64 17.33% 合计 2020 年 占比 1 合计 2021 年 采购金额 1 郑州统正科贸有限公司 2 常州强达宝成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05.31 5.90% 3 山东默得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446.02 4.34% 1-1-144 4 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354.07 3.45% 5 江阴市一泰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321.60 3.13% 3,506.64 34.15% 合计 2019 年 1 郑州统正科贸有限公司 947.40 15.86% 2 山东默得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370.35 6.20% 3 江阴市翰浩化工有限公司 290.63 4.86% 4 江阴市一泰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253.08 4.24% 5 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231.04 3.87% 2,092.48 35.03% 合计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合并计算采购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 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 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无任何权益。 (三)重大合同的基本情况 1、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单笔金额 300 万元以上的销 售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1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CDMO 合同 382.06 万元 2 XINYI(HONGKONG) CHEMICAL CO.,LTD 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 155.00 万美元 3 CHORI CO.,LTD 普仑司特中间体 57.60 万美元 2、重大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单笔金额 50 万元以上的采购 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 1 郑州统正科贸有限公司 2 新元化学(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3 南通明嘉化工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3-乙酰胺基 2-羟基苯乙酮 400.00 万元 2,2,2 三氟乙醇 190.00 万元 2-溴丙烷 50.00 万元 3、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1-1-145 四、 关键资源要素 (一)公司的核心技术情况 1、核心技术简介 发行人注重产品、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在长期的生产与研发中,通过技术改进和综 合运用多种工艺,在产品品质提升、反应收率提高及成本控制、操作简化等方面积累了独 到经验,形成了多项自主研发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1 酰胺化反 应技术 2 “ 一 锅 煮”生产 方法技术 3 酸碱精制 法技术 4 深冷反应 技术 技术内容和特点 主要应用产品 公司多个产品利用酰胺化反应机理 合成,目前公司擅长于同类反应的操 作,部分反应去除了传统的缚酸剂如 吡啶,使合成反应进行得更彻底,减 少气味排放,并节省了生产成本。此 类反应基本都是要求干燥无水条件 下进行,公司在该方面的控制已经形 成了一个稳定成熟的工艺流程。 “一锅煮”生产方法是基于产品在多 步骤的连续化学反应中,具有类似的 反应条件或反应类型,把各步的反应 物混合在同一容器中,使其发生连环 反应,从而达到节省反应时间,提高 收率、简化生产操作的目的。公司根 据不同的条件和原理,将原来分离分 步操作的,不分离中间产物合并两步 或以上在一起操作,能够避免中间体 的分离纯化,简化操作过程,提高反 应收率,降低工业生产中能耗,节约 设备、时间、空间与人力,并减少废 弃物的排放。 对于产品质量不达标时,经常会将产 品精制,常用的方法是找到合适的溶 剂进行重结晶,但是寻找合适的溶剂 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且产品质量 和收率也会受到影响。酸碱精制法技 术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成盐和萃 取过程分离杂质,在将产品酸碱性调 回来萃取,在不影响收率的同时,产 品精制质量提升效果显著。 化学合成及后处理中,为了使反应安 全顺利进行并得到符合要求的纯净 产品,需要经常使用-15℃~-70℃的 冷却条件,普通的盐水等制冷无法满 足相关条件。公司利用吸热硅片吸取 该技术率先运用 在抗过敏类普仑 司特中间体的生 产,现已推广至胃 溃疡类中间体等 产品的生产 1-1-146 技术 取得 自主 研发 抗病毒类、解热镇 痛类中间体等产 品的生产 自主 研发 抗氧化类、抗病毒 类中间体等产品 的生产 自主 研发 抗过敏类中间体 等产品的生产 自主 研发 5 催化加氢 还原反应 技术 6 新型药物 结晶技术 热量传递给冷却管内的冷却液,循环 水泵来使冷却液完成循环流动,对反 应釜进行高效散热冷却。通过该技 术,能够保证较低温度的反应环境, 使公司具备低温反应条件,满足更多 产品的研发与生产需求。 还原反应是有机合成中常用的反应, 还原反应中还原剂的选择尤为重要。 传统的铁粉等还原手段反应时间长, 产生大量固废,增加较大的环保成 本;而使用氢气作为还原剂可避免固 废的产生,但氢气的使用往往有较大 的安全风险。公司通过使用较低活性 的催化剂来避免氢气使用的安全风 险,使加氢还原步骤可控和易于操 作。加氢还原技术的应用,能有效改 善公司的生产环境,提高生产效率。 纯度、溶解性、晶体性质、晶型、颗 粒的尺寸及表面积等是原料药及医 药中间体的关键参数指标,控制产品 的结晶过程及结果是生产的重要任 务。公司利用简单易得、环保安全的 二氧化碳作为超临界流体,开发使用 超临界流体结晶技术,通过改变结晶 体系的压力和温度,来实现产品的选 择性结晶、杂质分离和晶型控制。 该技术率先运用 在盐酸沙格雷酯 中间体合成,现已 推广至解热镇痛 类、胃溃疡类中间 体等产品的生产 自主 研发 胃溃疡类、抗病毒 类中间体等产品 的生产 自 主 研发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与已取得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概况: 序号 技术名称 1 酰胺化反应技术 2 “一锅煮”生产方法技术 3 酸碱精制法技术 4 深冷反应釜技术 5 催化加氢还原反应技术 6 新型药物结晶技术 对应的相关专利 一种制备高纯度哮喘药普仑司特的 新方法,专利号:ZL201611102738.4 创新方式 - 原始创新 原始创新 一种制备高纯度龙胆酸的办法,专利 原始创新 号:ZL201210228759.6 一种反应釜的冷却装置,专利号: 原始创新 ZL201920544136.7 沙格雷酯中间体 2-[2-(3-甲氧基苯 基)乙基]苯酚的合成方法,专利号: 原始创新 ZL201610251703.0 原始创新 2、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及贡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万元) 11,327.21 17,082.04 17,059.95 11,475.07 核心技术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 82.29% 81.81% 84.77% 76.30% 项目 1-1-147 的比例 (二)与业务相关的许可资质情况 1、生产经营许可情况 (1)药品生产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下: 序 号 1 2 持有人 发证机关 编号 生产地址和生 产范围 发证日 期 有效期至 峆一药业 安徽省药 品监督管 理局 皖 20160332 安徽省天长市 杨村工业区 2021/1/1 2025/12/31 修一制药 安徽省药 品监督管 理局 皖 20180386 安徽省滁州市 天长市铜城镇 精细化工集中 区 2021/1/1 2025/12/31 (2)排污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排污许可证》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发证机关 编号 生产地址 有效期限 1 峆一药业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91341100667921 安徽省天长市杨村工 2020/8/6 至 369N001P 业区康达路 2 号 2025/8/5 2 修一制药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91341181394455 安徽省天长市化工集 2020/8/6 至 699X001P 中区余庄路北侧 2023/8/5 3 峆星药业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91211400MAOY 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 2021/1/5 至 UFBC0Y001P 开发区创业路 9 号 2024/1/4 (3)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发证机关 海关注册编码 注册登记日期 有效期 1 峆一药业 滁州海关 3412960458 2009/11/11 长期 2 修一制药 滁州海关 3412961660 2017/6/29 长期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情况如下: 1-1-148 序号 持有人 备案登记编号 备案日期 1 峆一药业 01173813 2016/5/20 2 修一制药 02865137 2017/6/23 2、GMP 认证证书和出口原料药证明文件 (1)药品 GMP 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料药产品获得的国内外 GMP 认证 情况如下: 持有人 发证机关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峆一药业 安徽省食品 药品监督管 理局 AH20180481 原料药(更昔洛 韦) 2018/12/7 2023/12/6 (2)药品国际注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料药/中间体产品的国际注册情况 如下: 持有人 认证类别 证书类别 发证日期 注册国家或 地区 注册号 峆一药业 普通药品(非 外国制造业者 无菌药物) 认定证书 2022/4/3 日本 AG10500620 修一制药 普通药品(非 外国制造业者 无菌药物) 认定证书 2020/1/31 日本 AG10500721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情况如下: 持有人 证书编号 颁证机构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 峆一药业 GR202234000993 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 局 获证(换证)时间 有效期 2022/10/18 三年 (三)特许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授权他人或被他人授权的特许经营权。 (四)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1-1-149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6,969.71 1,916.10 - 5,053.62 72.51 机器设备 9,595.82 4,612.43 589.40 4,394.00 45.79 电子设备 565.93 252.87 12.85 300.21 53.05 运输设备 445.74 342.57 0.04 103.12 23.14 其他设备 177.97 76.07 8.59 93.31 52.43 合计 17,755.16 7,200.03 610.87 9,944.27 56.01 1、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情况如下: 用途 建筑面积 (m2) 所有 权人 他项 权利 1 天长市杨村镇杨 皖(2016)天长市不动产权 工业 村社区万和路西 仓库 第0005178号 侧 1,821.00 发行人 无 2 天长市杨村镇杨 皖(2017)天长市不动产权 村社区万和路西 办公 第(0008961)号 侧 5,971.21 发行人 无 3 房地权证天字第2016002735 天长市杨村镇杨 工厂 号 村经济园区 6,292.90 发行人 无 4 天长市杨村镇杨 皖(2021)天长市不动产权 村社区万和路西 工业 第0012125号 侧 1,506.00 发行人 无 5 皖(2020)天长市不动产权 天长市铜城镇工 工业 第000935号 业园区 11,347.32 修一制 药 无 6 皖(2021)天长市不动产权 天长市铜城镇工 工业 第0013444号 业园区 3,736.22 修一制 药 无 序号 产权证号 坐落位置 2、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租赁的主要房屋情况如下: 序 号 出租方 承租方 权属证书 地址 租赁期间 面积 (m2) 他项 权利 葫芦岛国用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 2021.1.11 宝氟龙科技 峆星药业 (2010)第 4,279.85 抵押 2026.8.31 北港工业园区 200020 号 大进科技 浙(2018)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 2021.9.182 (杭州)有 杭州小蓓 杭州市不动 技术开发区下沙街 2024.8.31 限公司 产权第 道海达北路 398 号 1-1-150 864.18 无 0059969 号 (1 幢)4 楼 (五)发行人的无形资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公司合 法拥有相关无形资产的产权。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4 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 权类 型 用途 使用权面 积(㎡) 终止日期 权利人 他项 权利 出让 工业 用地 19,183.00 2061.03.17 发行人 无 出让 工业 用地 13,349.00 2056.06.15 发行人 无 天长市杨 村镇康达 路 出让 工业 用地 8,081.00 2062.12.24 发行人 无 天长市铜 城镇工业 园区 出让 工业 用地 128,719.00 2066.11.09 修一制 药 无 权证编号 座落位置 皖(2016) 天长市不动 产权第 0002890号 天国用 (2016)第 002735号 皖(2016) 天长市不动 产权第 0002590号 皖(2016) 天长市不动 产权第 0005833号 天长市杨 村镇杨村 社区万和 路西侧 天长市杨 村镇杨村 经济园区 2、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获得授权的专利共 25 项,其中,发明 专利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一种制备高纯度龙胆酸的办法 1. 发明 ZL201210228759.6 2012.07.04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一种制备氯索洛芬关键中间体 2. 2-对氯甲基苯基丙酸的方法 发明 ZL201310118285.4 2013.04.07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一种西维来司他钠的合成办法 3. 发明 ZL201410166778.X 2014.04.23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罗沙替丁中间体 3(1-哌啶甲基) 4. 发明 ZL201610251701.1 苯酚的合成方法 沙格雷酯中间体 2-[2-(3-甲氧基 5. 发明 ZL201610251703.0 苯基)乙基]苯酚的合成方法 一种制备高纯度哮喘药普仑司 发明 6. ZL201611102738.4 特的新方法 一种自制船桨式反应釜搅拌机 7. 实用新型 ZL201420663932.X 构 1-1-151 申请日期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2016.04.20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2016.04.20 修一药业 原始取得 2016.12.05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2014.11.07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一种自制节能回收储存机构 8. 实用新型 ZL201420663934.9 2014.11.07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一种用于化工厂的废气净化系 9. 实用新型 ZL201420663946.1 2014.11.07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统 一种用于化工生产的抽液装置 10. 实用新型 ZL201420663940.4 2014.11.07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一种用于真空机组热水降温机 实用新型 ZL201420663948.0 2014.11.07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11. 构 一种用于反应釜加热的导热油 实用新型 ZL201420663981.3 2014.11.07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12. 加热机构 一种医药化学加工原料托送升 13. 实用新型 ZL201621163929.7 2016.11.01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降梯 一种化学原料储藏桶运输推车 14. 实用新型 ZL201920544071.6 2019.04.19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一种方便拆卸的搪瓷反应釜 15. 实用新型 ZL201920544122.5 2019.04.19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一种反应釜的冷却装置 16. 实用新型 ZL201920544136.7 2019.04.19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一种模拟反应釜的加热装置 17. 实用新型 ZL201920544140.3 2019.04.19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一种新型搪瓷反应釜 18. 实用新型 ZL201920544153.0 2019.04.19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一种反应釜的换油装置 19. 实用新型 ZL201920544187.X 2019.04.19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一种便于储存式智能恒温磁力 实用新型 ZL201920550522.7 2019.04.22 峆一药业 原始取得 20. 搅拌器 一种试管的初吹风装置 21. 实用新型 ZL201820133348.1 2018.01.25 修一制药 原始取得 一种试管的初清洁设备 22. 实用新型 ZL201820133378.2 2018.01.25 修一制药 原始取得 一种医药中间体的临时放置装 23. 实用新型 ZL201820133407.5 2018.01.25 修一制药 原始取得 置 一种多段式压料管 24. 实用新型 ZL201820133408.X 2018.01.25 修一制药 原始取得 一种试管的初清洗装置 25. 实用新型 ZL201820133523.7 2018.01.25 修一制药 原始取得 注:发明专利权限为 20 年,自申请日起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限为 10 年, 自申请日起算。 3、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取得 24 个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 取得方式 1 13306864 2015.2.7-2025.2.6 第5类 原始取得 2 20123840 2017.7.21-2027.7.20 第5类 原始取得 3 60533158 2022.4.21-2032.4.20 第1类 原始取得 4 60529610 2022.4.21-2032.4.20 第2类 原始取得 5 60519623 2022.4.21-2032.4.20 第7类 原始取得 6 60548670 2022.4.21-2032.4.20 第 10 类 原始取得 7 60525906 2022.4.21-2032.4.20 第 20 类 原始取得 8 60521257 2022.4.21-2032.4.20 第 21 类 原始取得 9 60515189 2022.4.21-2032.4.20 第 25 类 原始取得 1-1-152 10 60518438 2022.4.21-2032.4.20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11 60518459 2022.4.21-2032.4.20 第 40 类 原始取得 12 60543528 2022.4.21-2032.4.20 第 42 类 原始取得 13 60526711 2022.4.21-2032.4.20 第1类 原始取得 14 60515920 2022.4.21-2032.4.20 第2类 原始取得 15 60527290 2022.4.21-2032.4.20 第7类 原始取得 16 60535246 2022.4.21-2032.4.20 第 10 类 原始取得 17 60535261 2022.4.21-2032.4.20 第 20 类 原始取得 18 60515976 2022.4.21-2032.4.20 第 21 类 原始取得 19 60526978 2022.4.21-2032.4.20 第 40 类 原始取得 20 22094847 2018.4.7-2028.4.6 第5类 原始取得 21 27491843 2018.11.14-2028.11.13 第5类 原始取得 22 60513724 2022.6.28-2032.6.27 第 25 类 原始取得 23 60540099 2022.6.28-2032.6.27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24 60513759 2022.7.7-2032.7.6 第 42 类 原始取得 (六)公司的员工情况 1、公司员工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总数为 320 人,具体构成如下: (1)按年龄结构划分 年龄结构 数量(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30 岁以下 19 5.94 31-40 岁 77 24.06 41-50 岁 104 32.50 51 岁以上 120 37.50 合计 320 100.00 人数(人) 占总人数的比例(%) (2)按受教育程度划分 类别 1-1-153 博士 2 0.63 硕士 5 1.56 本科 48 15.00 专科 56 17.50 专科以下 209 65.31 合计 320 100.00 项目 数量(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 195 60.94 技术人员 63 19.69 销售人员 4 1.25 管理人员 58 18.13 合计 320 100.00 (3)按岗位结构划分 2、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6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员工总人数 320 人 345 人 315 人 202 人 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人数 296 人 306 人 226 人 111 人 未缴纳人数 24 人 39 人 89 人 91 人 96.73% 94.44% 77.66% 58.12% 其中:退休返聘人员 7人 13 人 14 人 8人 国企内退人员 1人 1人 2人 0人 就业见习人员 3人 5人 8人 3人 兼职人员 3人 2人 0人 0人 因自身原因无意缴纳人员 4人 13 人 24 人 72 人 尚在办理缴纳手续人员 6人 5人 41 人 8人 实际缴纳人数与按规定需要 缴纳员工人数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6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员工总人数 320 人 345 人 315 人 202 人 实际缴纳公积金人数 295 人 309 人 238 人 21 人 未缴纳人数 25 人 36 人 77 人 181 人 96.41% 95.37% 81.79% 10.99% 实际缴纳人数与按规定需要 缴纳员工人数比例 1-1-154 其中:退休返聘人员 7人 13 人 14 人 8人 国企内退人员 1人 1人 2人 0人 就业见习人员 3人 5人 8人 3人 兼职人员 3人 2人 0人 0人 因自身原因无意缴纳人员 5人 14 人 24 人 170 人 尚在办理缴纳手续人员 6人 1人 29 人 0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主要原因包括部分员工存在退休返聘、当月入职、自愿放弃、已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 疗保险等。 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发行人及子公司自 2020 年 2 月开始享受社会保险费减免优 惠政策,执行到 2020 年 12 月底,社会保险费减免优惠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减免优惠政策 1、2020 年 2 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阶段性 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11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自 2020 年 2 月起,开始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 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 5 个月。 2、2020 年 6 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延长阶 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49 号),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 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 2020 年 12 月底。 (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 于社会保险费减免优惠政策 1、2020 年 3 月,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 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皖人社发〔2020〕3 号) ,自 2020 年 2 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 5 个月。关于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分类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等有关规定为依据。 2、2020 年 7 月,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 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皖 1-1-155 人社发〔2020〕11 号) ,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 到 2020 年 12 月底。 (三)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 于社会保险费减免优惠政策 2020 年 3 月,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 税务局《关于印发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辽人社发〔2020〕7 号) , 2020 年 2 月至 6 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 5 个月。 2020 年 7 月,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印发延 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实施办法的通知》 (辽人社〔2020〕33 号)对 中小微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 政策,延长执行到 2020 年 12 月底。 (四)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四(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享受社会保险费减免优惠政策情况 2020 年度,发行人及子公司营业收入及人数情况如下: 项目 营业收入(万元) 员工人数 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 峆一药业 17,640.25 173 是 修一制药 4,923.04 70 是 峆星药业 - 72 是 注 / / 是 杭州小蓓 注:杭州小蓓 2021 年 9 月成立 2020 年度,发行人及子公司从业人员均少于 1000 人,同时营业收入少于 40000 万 元,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发行人及子公司属于 中小微型企业,受疫情影响,参照前述社会保险费减免优惠政策,发行人及子公司自 2020 年 2 月开始享受社会保险费减免优惠政策,执行到 2020 年 12 月底。 1-1-156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总人数数量较为稳定,整体呈小幅上涨趋势,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亦呈上涨趋势。同时,报告期内,发 行人积极动员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规范效果显著,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上半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较 2019 年有明显提高。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与员工人数变化情况匹 配。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针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来山 做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未曾就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 受到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的行政处罚,亦未就该等事宜与其员工发生任何重大 争议、纠纷; 2、本人将敦促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及其所在地政策规 定,为全体符合要求的员工开设社会保险金账户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社会保险金及住 房公积金; 3、若发行人或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未来因未能依法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 住房公积金被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或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员 工本人要求补缴或者被追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因其未能为其员工缴纳社会 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而受到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行政处罚的,则对于由此所造 成的发行人或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之一切费用开支、经济损失,本人将予以全额补 偿,保证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核心技术人员 (1)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系董来山、刘忠平、刘丽丽、何长林、王东健、窦言东。董来山、 1-1-157 刘忠平、刘丽丽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何长林、 王东健、窦言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何长林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4 月 至 2008 年 12 月在安徽万和制药有限公司任实验员;2009 年 2 月至 2010 年 9 月在天长市 天琴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任销售员;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安徽天洋药业有限公司任 工艺员,2012 年 2 月至今在公司历任研发助理、研发部副部长。现任公司研发部部长。 王东健先生,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 年 5 月 至 2014 年 2 月在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任实验员;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2 月在南 京迪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任销售员,2015 年 11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生产部技术经理。 窦言东先生,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20 年 7 月 到 2021 年 8 月在宁波康龙化成有限公司任高级研究员;2021 年 9 月至今,在杭州小蓓担 任研发副总监。 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取得的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对公司技术 研发的贡献具体如下: 姓名 取得的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董来山 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一种制备高纯度龙胆酸 的方法、罗沙替丁中间体 3-(1-哌啶甲基)苯 酚的合成方法、一种制备氯索洛芬关键中间体2-对氯甲基苯基丙酸的方法、一种西维来司他 公司总经理,负责统筹公司 钠的合成方法、沙格雷酯中间体 2-[2-(3-甲氧 研发和生产事项,参与了公 基苯基)乙基]苯酚的合成方法、一种制备高纯 司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 度哮喘药普仑司特的新方法、一种试管的初清 型专利的研发工作 洗装置、一种试管的初吹风装置、一种试管的 初清洁设备、一种医药中间体的临时放置装置、 一种多段式压料管等专利发明人 刘忠平 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一种制备高纯度哮喘药 普仑司特的新方法、一种自制节能回收储存机 构、一种自制船桨式反应釜搅拌机构、一种用 于化工生产的抽液装置、一种用于化工厂的废 气净化系统、一种用于反应釜加热的导热油加 热机构、一种用于真空机组热水降温机构、一 种医药化学加工原料托送升降梯、一种化学原 料储存桶运输推车、一种方便拆卸的搪瓷反应 1-1-158 对公司技术研发的贡献 公司生产部经理,负责公司 生产,并结合实际生产中的 经验对公司生产设备、生产 工艺进行改进,参与了公司 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 专利的研发工作 釜、一种新型搪瓷反应釜、一种模拟反应釜的 加热装置、一种试管的初清洗装置、一种试管 的初吹风装置、一种试管的初清洁设备、一种 医药中间体的临时放置装置、一种多段式压料 管、一种便于储存式智能恒温磁力搅拌器、一 种反应釜的换油装置、一种反应釜的冷却装置 等专利发明人 刘丽丽 拥有药学资格证,负责公司研发及生产产品质 检工作 公司质量部经理,参与了公 司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 型专利的研发工作,负责公 司 GMP 证书、境外 DMF 证书 等认证申报 何长林 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一种制备高纯度哮喘药 普仑司特的新方法、一种试管的初清洗装置、 一种试管的初吹风装置、一种试管的初清洁设 备、一种医药中间体的临时放置装置、一种多 段式压料管等专利发明人 公司研发部部长,负责公司 产品开发研究、工艺改进, 参与了公司多项发明专利 研发工作 王东健 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一种制备高纯度哮喘药 普仑司特的新方法、一种试管的初清洗装置、 一种试管的初吹风装置、一种试管的初清洁设 备、一种医药中间体的临时放置装置、一种多 段式压料管等专利发明人 公司生产部技术经理,负责 公司产品开发研究、工艺改 进,参与了公司多项发明专 利研发工作 窦言东 拥有多项授权专利,具备独立设计反应路线能 力及化学多步反应操作技能。 系杭州小蓓研发副总监,负 责 CDMO 研发业务 公司上述 6 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在公司技术生产、质量控制、研发等岗位上担任 重要职务,并参与多项重要研发项目,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与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公司不 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在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带 领下,通过“传帮带”的培养机制,研发技术人才得到不断成长,形成了有梯队、有层次 的研发技术队伍,公司各项研发活动得以有序开展。 (2)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直接持股数(股) 间接持股数(股) 1 董来山 15,741,786 - 52.4071 2 刘忠平 - - - 3 刘丽丽 - - - 4 何长林 - - - 5 王东健 - - - 1-1-159 总持股比例(%) 窦言东 6 - - - (3)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无对外投资情形。 (4)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存在外部兼职情况。 (5)核心技术人员侵权、相关约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 商业秘密、违反与第三方的竞业限制约定或保密协议的情况。 (6)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2021 年 9 月公司投资设立杭州小蓓 开展 CDMO 业务,聘任了核心技术人员窦言东。 (七)公司的研发情况 1、在研项目 公司研发工作的开展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基础,以行业内前沿技术为研究方向,通过持 续的研发投入,进行了一系列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的开发。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 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1 2 3 研发项目 所处阶段及 研发人员 经费预算 进展情况 (人) (万元) 非布司他中间体 中试 的研发 利伐沙班中间体 中试 的研发 比拉斯汀中间体 中试 的研发 5 500.00 6 400.00 6 450.00 4 艾普拉唑中间体 小试阶段 的研发 6 450.00 5 非苏拉赞中间体 研发阶段 5 200.00 1-1-160 拟达到的目标 或用途 制备方法原料腐蚀性小、毒 性小,反应条件温和,更适 宜工业化生产的需要。 在产品质量合格的基础上, 收率提高,成本降低 简化操作,提高中间体的收 率和纯度。 降低中间体的生产成本,提 高中间体的收率和纯度,减 少副产物的生成,简化操 作,使其适合大批量生产。 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 收率 6 特戈拉赞中间体 研发阶段 5 200.00 7 阿立哌唑医药中 研发阶段 间体 7 500.00 8 尼达尼布医药中 研发阶段 间体 7 450.00 缩减了中间步骤,简化了后 处理方法。杂质少,选择性 高,产品纯度和收率高 简化了操作工序,后处理更 加简单,提高了生产效率。 采取回流分水操作,有效控 制水分,利于反应的正向进 行,提高了生产收率。 2、研发支出情况 公司坚持技术、工艺领先的企业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报告期内, 公司研发支出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支出(万元) 669.95 1,202.82 1,071.40 646.86 营业收入(万元) 13,764.29 20,882.80 20,241.18 15,049.21 4.87% 5.76% 5.29% 4.30%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 五、 境外经营情况 发行人未拥有境外资产,也未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六、 业务活动合规情况 2019 年 7 月 26 日,“国发监控平台”发现峆一药业当日存在 COD 小时排放超标的情 形(超标值 501.95mg/L,标准值 450mg/L) ,在确认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后,滁州市天长市 生态环境分局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向峆一药业出具“天环罚字[2019]27 号”《行政处罚 决定书》,对发行人作出罚款 4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罚款缴纳凭证, 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缴纳前述罚款。 对于上述环保行政处罚事项,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于 2022 年 5 月 7 日出具了 《证明》,载明: “鉴于峆一药业前述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 治法》规定的处罚标准,处罚金额较低,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的情形,因此该公司前述违法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本 单位作出的前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该公司已对前述违法事项进行了相应整 1-1-161 改,并按要求缴纳了相应罚款” ,并载明: “除前述行政处罚事项外,自 2019 年 1 月至今, 峆一药业无其他因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本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的过往记 录。 ” 对于前述行政处罚,鉴于:①峆一药业已缴清罚款并完成整改;②该行为未对社会造 成重大危害,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③经作出处罚机关确认,该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 违法事项。因此,该项环保处罚对应的行为不构成生态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一)未取得环评批复进行生产、超出环评批复产能生产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生产的产品类型、产量、实现的销售收入等 1、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产品未取得环评批复进行生产的具体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产品未取得环评批复进行生产的情形,但生产量较小,具体 情况如下: 一、峆一药业 2022 年 1-4 月 项目 产量 2021 年度 收入 产量 2020 年度 收入 产量 (吨) (万元) (吨) (万元) (吨) 四甲基环 2019 年度 收入 产量 收入 (万元) (吨) (万元) 4.04 169.34 3.40 179.60 9.53 575.76 13.03 596.61 莫沙必利 6.59 432.66 4.45 1,160.32 2.64 977.64 5.96 1,395.86 法莫替丁 0.12 123.40 0.57 258.18 1.68 471.62 0.2 149.54 舒林酸 - - - - 14.52 658.00 0.45 34.45 6.34 342.31 14.97 1,666.99 1.50 140.34 - - 4.40 505.93 0.98 56.33 0.26 18.13 戊烯酮 4-羟基香 豆素 联苯双酯 - - 二、修一制药 2022 年 1-4 月 项目 产量 2021 年度 收入 产量 2020 年度 收入 产量 2019 年度 收入 产量 收入 (千克) (万元) (千克) (万元) (千克) (万元) (千克) (万元) 盐酸依匹 斯丁 - - 2.00 3.54 1.00 1.77 - - 注:环评批复为最终产品产能,上述多步骤产品产量均已折算为最终产品产量。2022 年 4 月,发行人已对上述不规范生产情形进行了整改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个别产品产量超出环评批复产能生产的具体情形 1-1-16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污染影响 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规定,超产能生产 30%以内不构成建设项目的性质、 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方面的重大变更,无 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报告期内发行人仅有 1 项产品在个别年度超产能生产 30%以上的情 形,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个别产品超出环评批复产能生产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 生产主体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环评批复产能 修一制药 普仑司特 27.05 - - 20.00 超产能情 实现的销售收入 况 (万元) 2021 年超 35.27% 1,701.69 注:1、普仑司特为多步骤产品,上述产量已折算为最终产品产量; 2、实现的销售收入为 2021 年修一制药普仑司特产品实现的全部销售收入。 (二)上述违规生产行为发生的原因 1、未取得环评批复进行生产的原因 发行人在未取得环评批复情形下进行生产主要系因当时修一制药所在的铜城化工集 中园区基础设施问题曾导致修一制药报告期内停产,及峆星药业尚未全面生产的影响,导 致部分产品无法在有环评批复的厂区进行正常生产。而且发行人所处医药中间体及原料 药行业,其产品具有种类多,各类产品生产量较小的特点,各类产品均采用单元反应的工 序,主要生产工艺大致相近、生产所需设备具有通用性,客观上也使公司可利用原有已取 得环评批复并通过竣工验收项目的暂时闲置设备,开展上述未取得环评批复产品的生产。 2、个别产品产量超出环评批复产能生产的原因 发行人个别产品产量超出环评批复产能生产的原因主要系:发行人部分产品下游市 场需求较为旺盛,公司在未增加主要生产设备的情况下,提高了生产效率,导致个别产品 在个别年度间超产能生产的情况。 此外,因受修一制药所在的铜城化工集中园区基础设施问题曾导致修一制药报告期 内停产,及峆星药业尚未全面生产的影响,导致部分产品无法在有环评批复的厂区进行正 常生产。发行人为了满足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出现了个别产品产量超出环评批复产能生 产的不规范情形。 1-1-163 (三)前述生产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不会受到主管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1、前述生产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 上述情形除产品品种存在差异及个别产品产量超出环评批复产能外,相关生产项目 的性质、设备数量、规模、实施地点、主要生产工艺、防治污染措施、主要污染物及特征 污染物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因上述事项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形。 报告期内,峆一药业、修一制药的环保主管部门对其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置等 情况进行监测与检查。根据发行人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并经检索发行人环 保主管部门相关网站的行政处罚信息,报告期内,除峆一药业因偶发因素导致污染物排放 超标并受到 1 项行政处罚外,峆一药业、修一制药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能够做到稳定 达标排放,未发生环境污染纠纷、环境污染事故,亦未导致任何严重后果。 2、前述生产行为不会受到主管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取得环评批复进行生产、个别产品产量超出环评批复产能生 产的情形,发行人环保主管部门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与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出 具了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1)未取得环评批复进行生产的证明文件 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取得环评批复进行生产的情形,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 与滁州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共同出具《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 产活动环评问题的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峆一药业及修一制药属于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行业,所生产产品均为医药中间体 及原料药相关产品。公司产品具有产品种类多,各类产品生产量较小的特点,各类产品均 采用单元反应的工序,主要生产工艺大致相近、生产所需设备具有通用性,公司利用了原 有已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竣工验收项目的闲置设备,开展上述未取得环评批复产品的生 产。 除产品品种存在差异外,生产前述产品未对其厂区内已经环保部门批准的生产项目 的性质、设备数量、规模、实施地点、主要生产工艺、防治污染措施、主要污染物及特征 污染物等进行重大变更,污染物排放量未超出已取得的环评批复总量;除峆一药业曾因 1-1-164 COD 小时排放超标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受到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 外,2019 年 1 月至今未发现峆一药业、修一制药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亦未发生环境 污染事故、纠纷,未导致任何严重后果。 截至目前,峆一药业及修一制药已对历史上存在的未取得环评批复进行生产的行为 进行了纠正,并在环评批复的范围内进行生产。 综上,2019 年 1 月至今,峆一药业及修一制药曾存在的未取得环评批复生产新产品 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本单位未就前述情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个别产品产量超出环评批复产能生产的证明文件 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个别产品产量超出环评批复产能生产的情形,滁州市天长市生 态环境分局与滁州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共同出具《证明》,具体如下: “峆一药业及修一制药由于部分产品下游市场需求较为旺盛,公司在未增加主要生 产设备的情况下,提高了生产效率,存在个别产品在个别年度间超产能生产的情况,但大 多数时候公司主要产品未超产能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药建 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规定,超产能生 产 30%以内不构成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 态破坏的措施等方面的重大变更,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2019 年-2021 年期间,仅修一 制药 2021 年的普仑司特生产总量存在超产能生产 30%以上的情形(超产能规模 35.27%), 但前述情形未导致污染物排放超出核定总量的情形及新增污染物种类的情形,亦未发生 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或导致任何严重后果。 综上,峆一药业及修一制药个别产品产量超出环评批复产能的情形,系公司在未增加 主要生产设备的情况下,提高了生产效率所致,但其相关生产项目的性质、设备数量、规 模、实施地点、主要生产工艺、防治污染措施、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均未发生重大变 化,污染物排放量未超出原有批复总量;除峆一药业曾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因 COD 排放 超接管标准受到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外,2019 年 1 月至今,峆一 药业、修一制药未因个别产品产量超出环评批复产能导致厂区污染物排放超标,未发生环 境污染事故、纠纷,亦未导致任何严重后果。峆一药业及修一制药曾存在的超产能情形不 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本单位未就前述情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1-165 综上,鉴于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的前述不规范情形未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严重后 果,且已由环保主管部门出具了相关证明文件,因此发行人不会因报告期内曾存在的前述 行为受到主管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四)公司对类似行为的规范情况及具体措施 1、发行人的规范及整改情况 发行人已对生产计划进行了调整规划,将相关产品转移至有对应环评批复的厂区进 行生产,且不再生产未取得环评批复的相关产品,对取得环评批复进行生产及超环评批复 产能生产的行为进行了整改。 除发行人曾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因 COD 小时排放超标受到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 局作出的 1 项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新增环保相关行政处罚的情形,亦 不存在因前述行为或类似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情况 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前述不规范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来山作出了如下 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述问题已整改完毕。峆一药业及修一制药已将相应 产品转移至拥有环评批复的厂区进行生产;仍未取得环评批复的产品,峆一药业及修一制 药已停止相关生产活动。 2、本人将监督峆一药业及其子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其所在地政策规定,确保峆一 药业及其子公司在各厂区实际取得的环评批复范围内开展生产活动,并不再生产未取得 环评批复的相关产品。 3、若峆一药业及其子公司因违反环评批复的规定开展生产活动而受到有关环保部门 行政处罚的,对于由此所造成的峆一药业及其子公司之一切费用开支、经济损失,本人将 予以全额补偿,保证峆一药业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情况、处罚及整改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行政处罚文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 1-1-166 证明文件并经检索发行人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 息,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情况、处罚及整改情况具体如下: 序 违法违规情 号 况 处罚情况 整改情况 是否取 得合规 证明 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于 ①加强在线设备取样泵及取样 2019 年 9 月 26 日向峆一药业 管道的定期清理,减少废水中悬 出具“天环罚字[2019]27 号” 浮物在取样设备上的吸附;②在 COD 小时排 《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 1 取样端加装过滤网;③定期清理 放超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清水池及二沉池表面悬浮物;④ 法》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作 加强砂滤及活性炭过滤器的反 出罚款 4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 洗 定 是 无 发行人已将相关产品转移至有 对应环评批复的厂区进行生产, 且不再生产未取得环评批复的 相关产品,对取得环评批复进行 生产及超环评批复产能生产的 行为进行了整改 是 无 发行人已对生产计划进行了调 整规划,将各厂区产量控制在环 评批复产量范围内 是 未取得环评 2 批复生产相 关产品 超出环评批 3 复产能生产 相关产品 除前述已披露事项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未披露的违规经营及行政处罚情形。 (六)发行人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容诚会计师出 具的容诚专字[2022]230Z2305《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 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行。发行人的内控管理体例包括工资层面内控管 理、业务层面内控管理及财务层面内控管理三个层面的内容,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七)中央环保督导组对发行人的督导情况 1、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央环保督导组对发行人开展专项环保督察的情况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中央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督 察制度,设立专职督察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 关中央企业等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因此,中央环保督察的对象系省、自治区、 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等组织,发行人不属于中央环保督 1-1-167 导组的直接督查对象。 2、发行人报告期内与中央环保督察相关的舆情报导 经通过网络检索报告期内与发行人环保相关的舆情报导,其中与中央环保督导组相 关的内容如下: 序号 1 标题 主要内容 时间 网址 是否 是否 受到 整改 行政 完毕 处罚 2021 年 4 月 13 日,中央第三生态 环 境 保护 督 察组 交办 第六 批 信 访 天长市高 https://baij 件,反馈我市杨村镇工业园区的安 标准办理 iahao.baidu. 徽 峆 一药 业 股份 有限 公司 周 一 到 中央生态 com/s?id=169 周五夜晚、周六周日全天候排放废 2021.04 否 环保督查 709145204899 气,异味严重扰民问题,天长市委、 第六批交 6645&wfr=spi 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 办件 der&for=pc 示,责成市生态环境分局立即调查 核实。 是 3、前述舆情报导的处理情况 经网络检索相关公开信息,生态环境部第二轮第三批 8 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于 2021 年 4 月 6 日至 4 月 9 日陆续进驻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和 云南 8 个省(区)开展督察,截至 4 月 19 日 20:00,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 报 13478 件,受理有效举报 11039 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单位转办 963 0 件,详见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7702115627308273&wfr=spider&for =pc 等新闻报道。 2021 年 4 月初,峆一药业环保装置尾气焚烧设备(RTO 焚烧炉)处于检修状态,RTO 设备检修期间峆一药业通过“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应急处理设施处理排放尾气,相较 于 RTO 焚烧炉设备,处理效率较差,会产生一定的废气排放,但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相关 排放合法合规。在此期间,峆一药业周边居民以排放废气,异味扰民向进驻安徽的中央生 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相关情况。 2021 年 4 月 13 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六批信访件将反映峆一药业 相关案件交办,天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责成天长市生态环境分 局立即调查核实,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领导带领执法、审批、环境监测人员至峆一药业厂 1-1-168 区进行检查。 经检查,峆一药业运行记录显示 4 月 10 日 RTO 装置故障停运,RTO 装置处于检修状 态,峆一药业已同步开启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应急处理设施,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随行 监测人员现场完成监测点位、因子、频次方案确定,交由其指定的有资质检测机构对该公 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及后续的监测数据,发行人不存在 群众反映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督查组督导期间已接受天长市环保局的检查,未受到相关 行政处罚,随后公司已完成 RTO 装置的检修,未再发生相关情形。 此外,根据滁州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组交办信访件验收意见书》 ,载明: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物防治设施 正在运行,厂区外无明显气味。根据监督性监测报告,该企业有组织废气、废水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浓度异常,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立案查处,经企业提出复议,天长市生态环境 分局采纳该公司申请,免于处罚。根据企业自行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综上,上述舆情主要系中央环保督导组对发行人所在省份的环保督查,政府相关部门 已按照规定对发行人有关环保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不涉及重大环保违法违规的情形,亦 未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 其他事项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部分原材料为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 公司部分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工艺,主要包括氯化工艺、加氢工艺、磺化工艺和氧化 工艺,涉及的风险来源及主要防范措施如下: 危险工艺 风险来源 主要防范措施 1、采用 SIS 安全仪表系统,控制氯化釜内温度与釜内 对苯丁氧基苯甲酸甲 搅拌、氯化亚砜进料流量形成联锁关系,当氯化釜内温 酯和氯化亚砜反应生 度异常或搅拌系统发生故障,自动报警并紧急切断氯化 成对苯丁氧基苯甲酰 氯化工艺 亚砜加料,并立即打开冷冻水进出水管的快开阀;2、氯 氯过程中,氯化反应 化釜反应系统设有爆破片防止氯化釜超压;3、设置氯 釜温度和压力升高, 化反应釜搅拌速率调节,异常情况控制反应速率;4、设 存在爆炸风险。 置氯化亚砜累计计量仪表,监控物料投加量。 1-1-169 加氢催化反应过程 1、采用 DCS 自动化控制系统,对生产过程涉及的温度、 中,加氢反应釜温度、 压力、流量、液位、安全检测等仪表进行集中监控、操 压力升高,存在爆炸 作和管理;2、加氢釜上设置一体化温变,温度达到设定 的风险;反应釜内氢 联锁值,与氢气进料阀门做联锁关闭,联锁低温冷却水 气与氧气具有燃爆风 旁路阀门全开,循环冷却水进水阀门全关;3、加氢釜上 加氢工艺 险性;使用的催化剂 设置 SIS 压力变送器,压力达到设定联锁值,联锁氢气 如遇高温或受撞击、 进料阀门关闭;4、加氢釜上的搅拌运行状态进 SIS 系 摩擦以及与有机物、 统,异常停转时联锁氢气 SIS 切断阀关闭;5、加氢釜 酸类、空气接触,有引 设有爆破片,安全阀,压力超高除启动 SIS 系统联锁外, 起火灾或爆炸的风 尾气于安全位置排空;6、设置惰性气体吹扫、置换系统。 险。 反应原料氯磺酸属强 氧化剂,具强刺激性, 1、设置 DCS 控制系统,磺化釜温度超温,联锁发烟硫 遇水强烈分解,与易 酸进料阀门关闭,导热油调节阀全关;2、设置 SIS 控 燃物和可燃物接触会 制系统,磺化釜上设置一体化温变,温度达到设定联锁 发生剧烈反应,可能 值,与发烟硫酸进料阀门做联锁关闭,联锁全关导热油 磺化工艺 导 致 燃 烧 爆 炸 ; 反 应 进油切断阀门;3、磺化釜上的搅拌运行状态进 SIS 系 过程中有毒性气体释 统,异常停转时联锁发烟硫酸 SIS 切断阀关闭,导热油 放,存在人员中毒的 进油切断阀全关;4、磺化釜设有泄爆管,温度超高除启 风险;反应温度高可 动 SIS 系统联锁外,废气进入安全位置排空。 能存在人员灼、烫伤 的风险。 反应原料氧化剂双氧 水具有燃爆风险性; 反应气相组成容易达 1、DCS 控制系统,氧化釜温度超温,超压联锁双氧水进 到爆炸极限,具有闪 料阀门关闭;2、SIS 控制系统,氧化釜上设置一体化温 爆危险;氧化反应釜 变,温度达到设定联锁值,与双氧水进料阀门做联锁关 反应过程中伴随高温 闭,联锁全开低温冷却水旁路阀门;3、氧化釜上设置 氧化工艺 及 高 压 存 在 爆 炸 风 SIS 压力变送器,压力达到设定联锁值,联锁双氧水进 险;产物中易生成过 料阀门关闭;4、氧化釜上的搅拌运行状态进 SIS 系统, 氧化物,化学稳定性 异常停转时联锁双氧水 SIS 切断阀关闭;5、设置紧急 差,受高温、摩擦或撞 状态下惰性气体保护措施。 击作用易分解、燃烧 或爆炸。 1-1-170 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概况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众公司办法》、《公 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了《公司章程》以及由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 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 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断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 中《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基本制度,《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制定了详细规则。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 9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董 事、监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公司章程》及其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公开发行 股票和募集资金投向的决策等重大事项作出了有效决议。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运行规范,历次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与条件、表决方式等进 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 21 次董事会。公司董事 1-1-171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规范运行,历次会 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与条件、表决方式等进 行了明确规定。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 16 次监事会。公司监事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监事会规范运行,历次会 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举与罢免程序、职权 范围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有 3 名 独立董事,其中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与讨论决策有关重大事 项,并以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就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经营工作提出意见,维护全体股 东的利益。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情况。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 筹备、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认真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 报公司的有关信息,与股东建立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 常行使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1-1-172 二、 特别表决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三、 内部控制情况 (一)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根据内控规范的指导性规定,公司建立及实施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从内部环境、风险 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方面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 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完成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本次内部控制评价涵盖了内部控制的主要方面和全部 过程,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反馈、完善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本公司按照逐步完善和满足公司持续发展需要的要求判断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 计是否完整和合理,内部控制的运行是否有效。判断分别按照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 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 本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的管理经验,保证了 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 度以来,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加强管理、规范动作、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 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 (三)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2022 年 9 月 23 日,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容诚专字[2022]230Z2305 号《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认为:峆一药业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1-173 四、 违法违规情况 除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六、业务活动合规情况”已披露的行政 处罚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 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或因证券市场违法 违规行为受到全国股转公司等自律监管机构公开谴责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五、 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 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被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转移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六、 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董来山。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来山持有公司 52.41%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制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未控制其他企业, 未直接或通过其他经营主体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来山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发行人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 “1、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 1-1-174 经营或参与与发行人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发行人业务有直接或间 接竞争的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2、本人保证及承诺除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 参与或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如拟出售本人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它资产、业务或权益,发行人均 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该等交易价格按与 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 4、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的规定向发行人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发行 人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直至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股 东为止。 5、本人将不会利用股东的身份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6、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 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 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 关法律法规处理;(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七、 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关联自然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序号 姓名 1 董来山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自然人股东 1-1-175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1 董来高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 5.22%股权 2 胡兵 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 5.22%股权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内容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2 年 4 月 11 日,因胡雨琴辞去发行人财务负责人 职务,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聘任陈康为财务负责人。 (4)其他关联自然人 上述关联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 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2、关联法人 (1)公司的子公司 报告期末,公司的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修一制药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2 山东峆一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 峆星药业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4 杭州小蓓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 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2)关联自然人控制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三)对外投资情况”。 1-1-176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况”之“(四)其他披露事项”。 ③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或由其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天长市宏盛精细化工厂(普通合 董事、副总经理胡兵之父持股 70%的公司 伙) 2 天长市七天宾馆 董事董来庚之妻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3 天长市双人行建材经营部 董事董来庚之妻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4 天长市东旺电子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陈康父亲及母亲持股 100%的公司 3、其他关联方及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序 号 名称/姓名 关联关系 1 宝氟龙科技 持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峆星药业 35.54%股权的少数股东 2 葫芦岛市钢管工业 有限公司 持有宝氟龙科技 100%股权的股东 3 葫芦岛七星钢管进 出口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钢管工业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 葫芦岛渤海石油钢 管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钢管工业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5 葫芦岛博钢钢管有 限公司 葫芦岛市钢管工业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6 锦州锦葫金属有限 葫芦岛市钢管工业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吊销,未注销) 7 梁剑明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 李彧 报告期内曾与紫晨投资、朗晨投资合计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的股东,系紫晨投资、朗晨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表 8 发行人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主要关联方还包括前述第 7、8 项人士控制或担任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二)关联交易 1-1-177 1、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常性关 联交易 偶发性关 联交易 交易内容 2022 年 1-6 月 关联租赁 20.13 关键管理人员 薪酬 179.41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40.26 275.23 91.74 303.39 266.76 252.78 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 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之“3、偶发性关联交 易”之“ (1)关联担保” 关联担保 2、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情况。 (2)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 租赁资产种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租赁 2020 年度租赁 2019 年度租赁 称 类 租赁费 费 费 费 宝氟龙科 房屋建筑物 技 20.13 40.26 275.23 91.74 2021 年,峆星药业与宝氟龙科技签署《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峆星药业实际 使用面积及市场价格水平,重新确定了 2021 年至 2026 年的租赁价格为 50 万元/年(含 税)。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 酬 179.41 303.39 266.76 252.78 3、偶发性关联交易 1-1-178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金额 (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是否履行 完毕 董来山、邱 小新 公司 保证 700.00 2018-01-15 2021-01-15 是 注:此担保对应的主债务合同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 月 24 日,已经 履行完毕,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等业务规则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且均为无偿担保,关联方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资金拆借的情况。 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除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外,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向关 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系公司经营发展的正 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 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为接受关联方担保,不存在关联方严重损害公 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发行人已制定并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关联股东和利益冲突的董事 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履行了既 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1-1-179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确认的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合 理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声明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来山,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 东董来高、胡兵承诺: “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峆一药业《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 回避表决的义务;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峆一药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 求峆一药业向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 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 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峆一药业《公司章程》、 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峆一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 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峆一药业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 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峆一药业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 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八、 其他事项 无。 1-1-180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64,803,652.73 58,591,557.66 65,694,024.20 42,611,679.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149,282.50 18,011,064.45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 项目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647,876.00 5,229,829.32 5,570,801.99 1,785,487.50 应收账款 24,309,138.08 19,770,494.63 33,139,397.68 12,800,926.59 应收款项融资 2,500,000.00 7,230,327.26 550,309.79 1,419,787.83 614,967.22 1,109,780.00 597,254.89 1,148,655.23 694,914.74 438,970.48 68,554,699.43 66,041,283.72 42,009,654.08 28,455,350.43 预付款项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 备金 其他应收款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存货 合同资产 不适用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942,605.51 769,535.63 3,076,137.82 3,127,883.53 流动资产合计 199,054,818.93 178,212,535.73 150,799,897.73 90,330,078.2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 1-1-181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99,442,676.86 102,106,730.50 114,725,203.76 71,620,357.61 在建工程 39,372,806.14 29,277,205.22 15,145,058.28 51,736,410.86 使用权资产 2,518,808.09 2,914,265.79 不适用 无形资产 25,764,716.32 26,060,454.48 26,651,930.80 长期待摊费用 738,335.54 1,018,971.86 1,580,244.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6,836.81 870,307.84 1,870,771.05 440,626.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22,047.86 3,556,834.40 975,251.10 3,785,189.9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0,556,227.62 165,804,770.09 160,948,459.49 154,825,992.40 资产总计 369,611,046.55 344,017,305.82 311,748,357.22 245,156,070.6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27,243,407.12 开发支出 商誉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5,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 -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529,013.78 13,836,044.42 8,312,964.95 7,411,590.00 应付账款 28,176,786.96 28,790,607.51 33,168,393.00 17,642,643.77 1,032,060.93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871,537.52 3,853,267.76 1,525,312.93 不适用 3,314,155.10 3,697,383.57 3,075,900.45 2,153,76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 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1-1-182 应交税费 10,829,055.65 2,899,472.80 4,994,136.20 3,257,246.57 其他应付款 323,962.08 110,316.16 242,673.96 77,334.7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 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1,023,946.22 其他流动负债 43,964.16 148,401.34 158,113.95 流动负债合计 62,112,421.47 59,111,945.52 51,477,495.44 1,630,011.70 2,031,892.36 不适用 - 200,000.00 700,000.00 700,000.00 1,240,910.00 1,307,260.00 1,439,960.00 1,407,258.3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70,921.70 3,539,152.36 2,139,960.00 2,107,258.33 负债合计 64,983,343.17 62,651,097.88 53,617,455.44 33,681,894.30 30,037,500.00 30,037,500.00 30,037,500.00 30,037,500.00 34,185,689.60 34,185,689.60 33,140,048.15 33,358,981.93 15,018,750.00 15,018,750.00 15,018,750.00 14,655,640.46 未分配利润 207,712,470.86 182,352,934.10 155,038,865.97 108,255,054.34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286,954,410.46 261,594,873.70 233,235,164.12 186,307,176.73 776,451.96 31,574,635.97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 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 :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1-1-183 少数股东权益 17,673,292.92 19,771,334.24 24,895,737.66 25,166,999.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4,627,703.38 281,366,207.94 258,130,901.78 211,474,176.30 负债和所有者权 益总计 369,611,046.55 344,017,305.82 311,748,357.22 245,156,070.60 法定代表人:董来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康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康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58,839,200.88 53,121,050.18 56,046,003.87 41,038,997.36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149,282.50 18,011,064.45 项目 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2,976.00 2,889,300.02 3,555,100.00 1,785,487.50 应收账款 17,270,926.28 13,050,475.62 28,493,237.27 18,128,960.20 应收款项融资 2,500,000.00 7,030,327.26 预付款项 406,046.11 654,798.62 444,400.00 1,109,780.00 其他应收款 22,056,550.24 19,462,770.07 18,951,975.99 5,543,796.00 46,420,005.84 43,925,161.27 27,658,547.35 26,666,481.78 115,176.89 57,523.31 54,391.74 257,171.57 179,850,164.74 158,202,470.80 135,203,656.22 94,530,674.41 107,000,000.00 94,500,000.00 85,000,000.0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11,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18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9,367,063.91 39,367,873.96 41,232,530.35 在建工程 448,453.24 674,944.82 1,327,433.58 44,758,651.2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2,838,623.20 2,875,796.40 2,950,142.80 3,024,489.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77,818.15 1,065,504.59 864,349.56 592,750.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463,079.46 600,990.00 361,063.00 138,114.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5,695,037.96 151,585,109.77 141,235,519.29 133,514,005.24 资产总计 335,545,202.70 309,787,580.57 276,439,175.51 228,044,679.65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流动负债: 5,000,000.00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4,773,371.78 12,584,498.62 5,898,540.00 7,411,590.00 应付账款 23,718,646.32 18,262,118.52 22,979,159.05 15,953,469.80 1,032,060.93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 2,040,000.00 2,283,405.98 2,134,000.00 1,838,000.00 应交税费 9,173,710.48 2,775,564.04 4,913,728.21 3,177,657.22 其他应付款 217,944.91 80,901.61 193,099.57 77,334.70 749,413.62 3,853,267.76 1,525,312.93 28,088.05 148,401.34 158,113.95 50,701,175.16 44,988,157.87 37,801,953.7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不适用 1-1-185 29,490,112.65 200,000.00 700,000.00 700,000.00 1,240,910.00 1,307,260.00 1,439,960.00 1,407,258.3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40,910.00 1,507,260.00 2,139,960.00 2,107,258.33 负债合计 51,942,085.16 46,495,417.87 39,941,913.71 31,597,370.98 30,037,500.00 30,037,500.00 30,037,500.00 30,037,500.00 31,868,404.06 31,868,404.06 31,868,404.06 31,868,404.06 15,018,750.00 15,018,750.00 15,018,750.00 14,655,640.46 206,678,463.48 186,367,508.64 159,572,607.74 119,885,764.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3,603,117.54 263,292,162.70 236,497,261.80 196,447,308.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 计 335,545,202.70 309,787,580.57 276,439,175.51 228,044,679.65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2022 年 1 月 —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7,642,884.96 208,828,033.83 202,411,847.07 150,492,122.42 其中:营业收入 137,642,884.96 208,828,033.83 202,411,847.07 150,492,122.42 二、营业总成本 99,885,262.33 175,215,495.07 146,061,993.28 113,906,840.42 其中:营业成本 81,909,667.29 139,547,893.27 110,355,106.89 86,071,685.39 项目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 支出 退保金 1-1-186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 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148,299.22 1,985,568.79 2,085,723.30 1,722,474.20 销售费用 226,559.98 618,943.33 1,221,524.06 1,750,393.14 管理费用 10,841,281.20 20,627,527.04 19,709,280.62 17,936,708.28 研发费用 6,699,468.14 12,028,226.59 10,714,041.56 6,468,584.62 财务费用 -940,013.50 407,336.05 1,976,316.85 -43,005.21 111,586.89 168,106.97 22,922.08 160,529.73 203,303.84 268,764.79 1,347,965.78 2,244,714.26 2,062,245.01 1,886,436.68 480,432.54 917,154.71 466,410.02 144,417.81 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 列) 149,282.50 11,064.45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214,649.53 614,726.90 -1,514,807.65 -164,383.24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821,895.53 -4,554,982.79 -493,144.47 -611,195.25 其中:利息费 用 利息收 入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218,311.86 169,630.17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27,446.60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38,698,758.39 32,845,216.29 加:营业外收入 0.35 1,101.60 减:营业外支出 33,042.33 38,665,716.4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56,898,003.30 37,840,558.00 12,331.00 373,741.73 401,525.23 32,833,986.89 56,524,261.57 37,439,032.77 1-1-187 减:所得税费用 6,392,970.97 5,641,180.73 6,060,036.09 6,114,119.5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2,272,745.44 27,192,806.16 50,464,225.48 31,324,913.21 32,272,745.44 27,192,806.16 50,464,225.48 31,324,913.21 1.少数股东损益(净 亏损以“-”号填列) -2,098,041.32 -6,128,761.97 -2,690,195.69 -782,987.56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34,370,786.76 33,321,568.13 53,154,421.17 32,107,900.77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 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 分类: 1. 持 续 经 营 净 利 润 (净亏损以“-”号填 列) 2. 终 止 经 营 净 利 润 (净亏损以“-”号填 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 分类: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 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188 (4)金融资产重分类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 (6)其他债权投资信 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 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 (9)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 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2,272,745.44 27,192,806.16 50,464,225.48 31,324,913.21 (一)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额 34,370,786.76 33,321,568.13 53,154,421.17 32,107,900.77 (二)归属于少数股 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98,041.32 -6,128,761.97 -2,690,195.69 -782,987.56 1.14 1.11 1.77 1.07 - - -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法定代表人:董来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康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康 (四) 母公司利润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 月 —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37,633,717.69 176,007,468.62 176,402,471.97 150,848,593.79 减:营业成本 91,400,601.46 115,789,121.96 101,357,360.03 88,237,903.35 税金及附加 718,785.76 1,298,632.19 1,513,396.75 1,067,980.46 销售费用 226,559.98 614,143.33 1,215,524.06 1,740,825.14 管理费用 5,232,684.36 12,950,287.23 9,727,028.34 9,075,461.67 研发费用 4,036,425.77 8,080,427.29 7,326,977.94 6,468,584.62 财务费用 -936,827.36 223,180.99 1,647,639.33 -72,618.36 1-1-189 其中:利息费用 48,937.51 57,758.33 22,922.08 218,311.86 利息收入 155,904.25 165,369.50 227,030.28 150,809.14 加:其他收益 903,019.53 2,099,795.14 2,053,814.01 1,640,237.68 投资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480,432.54 917,154.71 466,410.02 144,417.81 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 列) 149,282.50 11,064.45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3,828,750.04 -1,072,287.20 -2,024,336.60 -443,339.43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821,895.53 -1,753,134.34 -493,144.47 -611,195.25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27,446.60 33,837,576.72 37,254,268.39 53,644,735.08 45,060,577.72 22,805.81 12,305.00 368,700.49 401,521.7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33,814,770.91 37,241,963.39 53,276,034.59 44,659,056.01 减:所得税费用 4,492,566.07 4,439,562.49 7,218,581.46 6,078,804.9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9,322,204.84 32,802,400.90 46,057,453.13 38,580,251.04 (一)持续经营净利 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29,322,204.84 32,802,400.90 46,057,453.13 38,580,251.04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二)终止经营净利 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19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 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 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差额 9.其他 29,322,204.84 六、综合收益总额 32,802,400.90 46,057,453.13 38,580,251.0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 月—6 月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1-1-191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现金 132,152,969.77 198,797,034.96 187,525,149.88 147,750,841.98 3,391,642.73 客户存款和同业 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 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 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 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 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净增加额 - 收取利息、手续 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 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95,991.63 6,823,320.09 7,208,507.52 收到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 1,349,284.85 1,923,071.18 2,094,946.68 经营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136,198,246.25 207,543,426.23 196,828,604.08 153,246,179.72 购买商品、接受 劳务支付的现金 60,884,075.91 101,868,879.85 69,274,087.95 110,806,961.29 客户贷款及垫款 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 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 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 有的金融资产净 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 额 1-1-192 2,103,695.01 支付利息、手续 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17,681,066.96 27,363,271.32 18,810,287.63 14,273,015.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4,182,666.35 16,876,232.16 14,042,216.56 9,419,531.21 支付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 7,182,362.40 18,941,331.37 17,362,761.37 13,190,302.76 经营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89,930,171.62 173,987,796.14 152,084,145.41 106,156,937.53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46,268,074.63 33,555,630.09 44,744,458.67 47,089,242.19 68,000,000.00 138,000,000.00 85,000,000.00 21,000,000.00 466,410.02 144,417.81 80,446.60 12,700.90 203,303.84 268,764.79 169,630.17 投资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68,640,962.27 139,120,458.55 85,815,621.41 21,326,748.88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13,357,811.83 22,160,415.29 16,460,873.26 20,659,760.61 投资支付的现金 82,000,000.00 156,000,000.00 85,000,000.00 21,000,000.00 95,357,811.83 178,160,415.29 101,460,873.26 41,659,760.61 二、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 到的现金 480,432.54 917,154.71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529.73 质押贷款净增加 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1-1-193 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6,716,849.56 -39,039,956.74 -15,645,251.85 -20,333,011.73 三、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 现金 2,200,000.00 2,900,000.00 2,9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 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2,2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 现金 5,000,000.00 11,800,000.00 1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 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793,197.79 筹资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5,793,197.79 偿还债务支付的 现金 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 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9,011,250.00 6,214,617.17 14,000,000.00 17,900,000.00 11,800,000.00 25,000,000.00 6,030,422.08 3,239,976.85 901,374.95 1,461,132.60 其中:子公司支 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8,704,193.61 筹资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22,715,443.61 6,214,617.17 18,731,797.03 29,701,109.45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2,715,443.61 -421,419.38 -4,731,797.03 -11,801,109.45 四、汇率变动对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919,059.00 -403,522.72 -2,186,440.21 149,420.43 五、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加额 -2,245,159.54 -6,309,268.75 22,180,969.58 15,104,541.44 加:期初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余额 51,071,790.50 57,381,059.25 35,200,089.67 20,095,548.23 六、期末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余额 48,826,630.96 51,071,790.50 57,381,059.25 35,200,089.67 法定代表人:董来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康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康 1-1-194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 年 1 月 —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40,569,595.05 178,018,169.34 170,543,929.73 145,104,632.76 2,319,331.58 6,894,628.46 6,074,382.09 3,004,390.0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707,362.83 1,957,382.53 2,086,515.68 7,803,741.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143,596,289.46 186,870,180.33 178,704,827.50 155,912,764.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 81,200,441.76 106,455,267.57 95,009,155.76 80,221,842.1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 10,290,880.79 16,353,104.56 12,910,416.74 12,340,793.2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16,375.59 15,256,384.43 8,268,960.93 8,765,468.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10,489,906.04 15,299,938.50 25,514,534.95 10,631,527.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104,197,604.18 153,364,695.06 141,703,068.38 111,959,631.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39,398,685.28 33,505,485.27 37,001,759.12 43,953,132.86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8,000,000.00 138,000,000.00 85,000,000.00 21,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480,432.54 917,154.71 466,410.02 144,417.81 80,446.60 12,700.90 项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155,904.25 165,369.50 227,030.28 150,809.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68,636,336.79 139,082,524.21 85,773,886.90 21,307,927.8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3,110,592.43 5,616,912.68 5,415,971.60 6,675,638.87 1-1-195 86,000,000.00 168,500,000.00 94,500,000.00 2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89,110,592.43 174,116,912.68 99,915,971.60 32,675,638.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20,474,255.64 -35,034,388.47 -14,142,084.70 -11,367,711.02 11,800,000.00 15,000,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 1,513,0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5,000,000.00 13,313,050.00 15,000,000.00 11,800,000.00 25,000,000.00 6,030,422.08 3,239,976.8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060,187.51 6,094,836.9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6,953,158.41 369,681.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21,013,345.92 6,464,518.28 17,830,422.08 30,914,474.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21,013,345.92 -1,464,518.28 -4,517,372.08 -15,914,474.4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53,908.57 -301,213.57 -1,822,245.83 195,400.1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1,235,007.71 -3,294,635.05 16,520,056.51 16,866,347.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46,852,828.82 50,147,463.87 33,627,407.36 16,761,059.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45,617,821.11 46,852,828.82 50,147,463.87 33,627,407.36 1-1-196 2,674,497.60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22 年 1 月—6 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 具 项目 股本 一、上年期末 余额 优 永 先 续 股 债 减: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股 他 其 一 他 般 综 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 险 收 准 益 备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037,500.00 34,185,689.60 15,018,750.00 182,352,934.10 19,771,334.24 281,366,207.94 30,037,500.00 34,185,689.60 15,018,750.00 182,352,934.10 19,771,334.24 281,366,207.94 25,359,536.76 -2,098,041.32 23,261,495.44 34,370,786.76 -2,098,041.32 32,272,745.44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 余额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 列) (一)综合收 1-1-197 益总额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 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 配 -9,011,250.00 -9,011,250.00 -9,011,250.00 -9,011,250.00 1.提取盈余公 积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1-1-198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 其 他 综 合 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 备 1.本期提取 2,300,124.18 2,300,124.18 2.本期使用 2,300,124.18 2,300,124.18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 余额 单位:元 2021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 资本公积 减: 其 专项储备 1-1-199 盈余公积 一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具 一、上年期末 余额 优 永 先 续 股 债 库存 他 般 股 综 风 其 合 险 他 收 准 益 备 30,037,500.00 33,140,048.15 15,018,750.00 155,038,865.97 24,895,737.66 258,130,901.78 30,037,500.00 33,140,048.15 15,018,750.00 155,038,865.97 24,895,737.66 258,130,901.78 27,314,068.13 -5,124,403.42 23,235,306.16 33,321,568.13 -6,128,761.97 27,192,806.16 1,004,358.55 2,050,000.0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 余额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 1,045,641.45 列) (一)综合收 益总额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资 1,045,641.45 本 1.股东投入的 普通股 1-1-200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1,045,641.45 1,004,358.55 (三)利润分 配 2,050,000.00 -6,007,500.00 -6,007,500.00 -6,007,500.00 -6,007,500.00 1.提取盈余公 积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1-1-201 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 备 1.本期提取 3,766,620.99 3,766,620.99 2.本期使用 3,766,620.99 3,766,620.99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 余额 30,037,500.00 34,185,689.60 15,018,750.00 182,352,934.10 19,771,334.24 281,366,207.94 单位:元 2020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 具 项目 股本 一、上年期末 30,037,500.00 优 永 先 续 股 债 减: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股 他 其 一 他 般 综 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 险 收 准 益 备 33,358,981.93 14,655,640.46 1-1-202 未分配利润 108,255,054.3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166,999.57 211,474,176.30 余额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 余额 30,037,500.00 33,358,981.93 14,655,640.46 108,255,054.34 25,166,999.57 211,474,176.30 -218,933.78 363,109.54 46,783,811.63 -271,261.91 46,656,725.48 53,154,421.17 -2,690,195.69 50,464,225.48 2,418,933.78 2,200,000.00 2,200,000.00 2,200,000.00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 列) (一)综合收 益总额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资 -218,933.78 本 1.股东投入的 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1-1-203 4.其他 -218,933.78 218,933.78 (三)利润分 配 1.提取盈余公 积 363,109.54 -6,370,609.54 363,109.54 -363,109.54 -6,007,500.00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有者 -6,007,500.00 (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 1-1-204 -6,007,500.00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 备 1.本期提取 2,914,564.13 2,914,564.13 2.本期使用 2,914,564.13 2,914,564.13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 余额 30,037,500.00 33,140,048.15 15,018,750.00 155,038,865.97 24,895,737.66 258,130,901.78 单位:元 201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 具 项目 股本 一、上年期末 余额 30,037,500.00 优 永 先 续 股 债 减: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股 他 其 一 他 般 综 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 险 收 准 益 备 31,868,404.06 10,797,615.36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1-1-205 未分配利润 83,008,928.6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5,712,448.09 其他 二、本年期初 余额 30,037,500.00 31,868,404.06 10,797,615.36 83,008,928.67 155,712,448.09 1,490,577.87 3,858,025.10 25,246,125.67 25,166,999.57 55,761,728.21 32,107,900.77 -782,987.56 31,324,913.21 1,490,577.87 25,949,987.13 27,440,565.00 1,490,577.87 25,949,987.13 27,440,565.00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 列) (一)综合收 益总额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 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 配 1.提取盈余公 积 2.提取一般风 1-1-206 3,858,025.10 -6,861,775.10 3,858,025.10 -3,858,025.10 -3,003,750.00 险准备 3.对所有者 -3,003,750.00 (或股东)的 -3,003,750.00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 备 1.本期提取 2,733,971.15 2,733,971.15 2.本期使用 2,733,971.15 2,733,971.15 1-1-207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 余额 30,037,500.00 33,358,981.93 14,655,640.46 108,255,054.34 25,166,999.57 211,474,176.30 法定代表人:董来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康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康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 年 1 月—6 月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一、上年期末余额 股本 优 永 先 续 股 债 减: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股 他 其 一 他 般 综 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 险 收 准 益 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037,500.00 31,868,404.06 15,018,750.00 186,367,508.64 263,292,162.70 30,037,500.00 31,868,404.06 15,018,750.00 186,367,508.64 263,292,162.70 20,310,954.84 20,310,954.84 29,322,204.84 29,322,204.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1-208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9,011,250.00 -9,011,250.00 1.提取盈余公积 -9,011,250.00 -9,011,250.00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1,290,018.67 2.本期使用 1,290,018.67 1-1-209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30,037,500.00 31,868,404.06 15,018,750.00 206,678,463.48 283,603,117.54 单位:元 2021 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一、上年期末余额 股本 优 永 先 续 股 债 减: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股 他 其 一 他 般 综 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 险 收 准 益 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037,500.00 31,868,404.06 15,018,750.00 159,572,607.74 236,497,261.80 30,037,500.00 31,868,404.06 15,018,750.00 159,572,607.74 236,497,261.80 26,794,900.90 26,794,900.90 32,802,400.90 32,802,400.9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1-1-210 (三)利润分配 -6,007,500.00 -6,007,500.00 -6,007,500.00 -6,007,5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582,012.36 2,582,012.36 2.本期使用 2,582,012.36 2,582,012.36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30,037,500.00 31,868,404.06 15,018,750.00 186,367,508.64 263,292,162.70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1-1-211 其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 优 永 先 续 股 债 其 库存 他 般 股 综 风 合 险 收 准 益 备 他 30,037,500.00 31,868,404.06 14,655,640.46 119,885,764.15 196,447,308.67 30,037,500.00 31,868,404.06 14,655,640.46 119,885,764.15 196,447,308.67 363,109.54 39,686,843.59 40,049,953.13 46,057,453.13 46,057,453.13 -6,007,50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63,109.54 -6,370,609.54 1.提取盈余公积 363,109.54 -363,109.54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6,007,500.00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1-212 -6,007,5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454,242.97 2,454,242.97 2.本期使用 2,454,242.97 2,454,242.97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30,037,500.00 31,868,404.06 15,018,750.00 159,572,607.74 236,497,261.80 单位:元 2019 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一、上年期末余额 股本 30,037,500.00 优 永 先 续 股 债 减: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股 他 31,868,404.06 其 一 他 般 综 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1-213 险 收 准 益 备 10,797,615.36 加:会计政策变更 风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88,167,288.21 160,870,807.63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0,037,500.00 31,868,404.0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10,797,615.36 88,167,288.21 160,870,807.63 3,858,025.10 31,718,475.94 35,576,501.04 38,580,251.04 38,580,251.04 -3,003,750.00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858,025.10 -6,861,775.10 1.提取盈余公积 3,858,025.10 -3,858,025.10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003,750.00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1-1-214 -3,003,750.00 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175,198.46 2,175,198.46 2.本期使用 2,175,198.46 2,175,198.46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30,037,500.00 31,868,404.06 14,655,640.46 1-1-215 119,885,764.15 196,447,308.67 二、 审计意见 2022 年 1 月—6 月 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 审计机构名称 审计机构地址 审计报告日期 注册会计师姓名 2021 年度 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 审计机构名称 审计机构地址 审计报告日期 注册会计师姓名 2020 年度 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 审计机构名称 审计机构地址 审计报告日期 注册会计师姓名 2019 年度 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 审计机构名称 审计机构地址 审计报告日期 注册会计师姓名 是否审计 √是 □否 无保留意见 无 容诚审字[2022]230Z391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2022 年 9 月 23 日 史少翔、宋世林、陈凯峰 无保留意见 无 容诚审字[2022]230Z102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2022 年 4 月 28 日 史少翔、宋世林、陈凯峰 无保留意见 无 容诚审字[2021]230Z035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2021 年 4 月 28 日 宁云、史少翔、宋世林 无保留意见 无 容诚审字[2020]230Z044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2020 年 4 月 24 日 宁云、周文亮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 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 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1-1-216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1 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 修一制药 100.0000 - 2 辽宁峆星药业有限公司 峆星药业 51.0069 - 3 山东峆一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峆一 100.0000 - 4 杭州小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小蓓 90.0000 - 直接 间接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辽宁峆星药业有限公司 峆星药业 新设 2 山东峆一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峆一 新设 3 杭州小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小蓓 新设 本报告期内无减少的子公司。 四、 会计政策、估计 (一)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 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实施。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21 年 1 月 1 日使用权资产 2,281,280.61 1-1-217 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0,257.71 元、租赁负债 1,921,022.90 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使用权资产 - 2,281,280.61 2,281,280.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0,257.71 360,257.71 租赁负债 - 1,921,022.90 1,921,022.9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使用权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租赁负债 - - -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1-218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 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 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之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之分析。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 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 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 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 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 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之分析。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 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 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 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 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 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 1-1-219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 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 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 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 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 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 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 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 1-1-220 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 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 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 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 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也与 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 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 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 1-1-221 有者的净利润” 。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 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 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 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 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 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 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 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 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 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1-22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 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 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 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 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 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 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 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 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 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 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1-223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 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 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 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 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 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 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224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 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 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 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 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 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 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 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 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 1-1-225 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 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 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 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 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 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 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 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 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 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 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1-1-226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 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 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 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 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 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 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 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 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 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 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 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 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 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 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 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 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 1-1-227 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 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 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 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 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 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 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 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 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 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 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 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 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 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1-1-228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 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 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 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 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 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 2 应收合并范围内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1-1-229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 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 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 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 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 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 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 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 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 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 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 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 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 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 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30 1-1-230 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 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 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 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 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 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 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 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 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1-1-231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 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 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 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 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 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 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 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 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 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 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1-232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 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 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 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 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 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 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 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 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 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 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 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 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 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 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 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 1-1-233 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 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及确定依据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账龄 奥翔药业 森萱医药 拓新药业 同和药业 富祥药业 发行人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 5% 5% 5% 5% 5% 1-2 年 30% 10% 20% 20% 20% 10% 2-3 年 80% 30% 50% 50% 50% 30% 3-4 年 100% 50% 100% 100% 100% 50% 4-5 年 100% 50% 100% 100% 10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之“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之分 析。 12. 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之“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之分 析。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坏账计提)比例及确定依据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对比情况,参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之分析。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之“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之分 析。 1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之“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之分 析。 1-1-234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 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 商品、周转材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 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 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 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 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 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 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 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1-235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 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 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 计”之“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2.应收款项”之分析。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 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 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7.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 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 类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 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 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1-1-236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 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 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 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 资产”项目中列示。 1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9. 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 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2.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 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 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 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 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 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 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 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 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1-1-237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 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 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 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 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 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 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 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 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 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 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1-1-238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 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 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 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 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 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 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 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 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 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 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 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1-239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参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 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之分析。 23.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4.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 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其他设备 折旧年限(年) 20-30 10 3-5 4-6 5-8 残值率(%) 3-5 3-5 3-5 3-5 3-5 年折旧率(%) 3.17-4.85 9.50-9.70 19.00-32.33 15.83-24.25 11.88-19.40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 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 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 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 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1-240 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 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6.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 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 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 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 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 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1-1-241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 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 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 量,参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35.预计负债”部分 之分析。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 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 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29.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摊销及减值测试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法定使用权 专利权 6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 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 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 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 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 1-1-242 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 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 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 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 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④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 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 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 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年) 土地使用权 直线法 50 专利权 直线法 6 非专利技术 - 残值率(%) 0 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 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1-1-243 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 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厂房改建费用及办公楼维修,按照受益期摊销。 32.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 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 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 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 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 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 1-1-244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 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 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 括以下五项内容: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 权; (5)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 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 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 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 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 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 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1-245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 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 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 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 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 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 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 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 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 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1-246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 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 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 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 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 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 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 而被取消的除外) ,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 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 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成本 √适用 □不适用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 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 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1-1-247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 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 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 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 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 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 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 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 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 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 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 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 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 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1-1-248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 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 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 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 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 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 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 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 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 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 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 素。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商品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 务。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公司内销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为商品发出对方签收后确认收入,外销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为 商品发出且报关出口时确认收入。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9 年度及以前 (1)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 现。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1-249 公司内销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为商品发出对方签收后确认收入,外销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为 商品发出且报关出口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 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 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 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9.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1-1-250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 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 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 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 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 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 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 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 1-1-251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 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 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 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 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 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 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 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1-1-252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 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 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 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 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 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 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 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 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 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1-1-253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 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 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 41.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 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 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 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 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 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 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 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 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 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1-254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 金额; 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 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 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 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 括以下五项内容: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D、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E、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 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 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 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 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 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 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1-1-255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 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 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 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 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 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 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 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 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 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 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 1-1-256 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 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 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 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 销售。 ①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 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附注三、10 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 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 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 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 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以下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9 年度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 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 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 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 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 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 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 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 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1-1-257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 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 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 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 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 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 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 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 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 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 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42. 所得税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 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3. 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 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 项目金额占净资产、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中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或占所 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 44.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无。 1-1-258 45.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目前也不存在将要进行变更 的情况。 五、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2022 年 1 月 —6 月 -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6,780.00 -339,453.89 1,347,965.78 2,244,714.26 2,062,245.01 1,886,436.68 629,715.04 928,219.16 466,410.02 144,417.81 1-1-259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小计 减:所得税影响数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 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例(%) -33,041.98 -4,449.40 -6,841.24 -401,525.23 1,944,638.84 331,588.61 7,090.36 1,944,638.84 1,605,959.87 34,370,786.76 3,175,264.02 490,895.57 -12.73 3,175,264.02 2,684,381.18 33,321,568.13 2,182,359.90 327,703.27 -20.20 2,182,359.90 1,854,676.83 53,154,421.17 1,629,329.26 329,247.19 -1.53 1,629,329.26 1,300,083.60 32,107,900.77 32,764,826.89 30,637,186.95 51,299,744.34 30,807,817.17 4.69% 8.06% 3.49% 4.05%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130.01 万元、185.47 万 元、268.44 万元和 161.31 万元, 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05%、 3.49%、 8.06%和 4.69%。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公司盈利水平 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七、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资产总计(元) 股东权益合计(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 权益(元)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6 月 369,611,046.55 304,627,703.38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度 344,017,305.82 281,366,207.94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度 311,748,357.22 258,130,901.78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度 245,156,070.60 211,474,176.30 286,954,410.46 261,594,873.70 233,235,164.12 186,307,176.73 10.14 9.37 8.59 7.04 1-1-2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 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合并)(%)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营业收入(元) 毛利率(%) 净利润(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元)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9.55 8.71 7.76 6.20 17.58% 15.48% 137,642,884.96 40.49% 32,272,745.44 18.21% 15.01% 208,828,033.83 33.18% 27,192,806.16 17.20% 14.45% 202,411,847.07 45.48% 50,464,225.48 13.74% 13.86% 150,492,122.42 42.81% 31,324,913.21 34,370,786.76 33,321,568.13 53,154,421.17 32,107,900.77 30,666,785.57 24,508,437.71 48,609,568.85 30,024,831.14 32,764,826.89 30,637,186.95 51,299,744.34 30,807,817.17 47,197,495.58 12.40% 51,343,719.97 13.47% 68,623,669.36 25.39% 47,415,529.31 18.83% 11.82% 12.38% 24.50% 18.07% 1.14 - 1.11 - 1.77 - 1.07 - 46,268,074.63 33,555,630.09 44,744,458.67 47,089,242.19 1.54 1.12 1.49 1.57 5.76% 5.29% 4.30% 7.48 2.50 3.01 1.90 8.32 3.00 2.93 2.11 12.29 2.36 2.86 1.96 4.87% 5.93 1.18 3.20 2.10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及变动简要分析: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5、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 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1-1-261 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 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 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 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7、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 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8、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 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 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 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投入/营业收入 1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1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八、 盈利预测 □适用 √不适用 1-1-262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核心因素 (一)影响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1)市场规模情况 根据 MordorIntelligence 预测,预计到 2024 年全球原料药市场规模将达到 2,367 亿美元, 年复合增速 6.12%。在市场格局方面,经过近几年产能转移,全球原料药市场已形成以中国、印 度及西欧地区为主导的全球原料药产能供给格局。在原料药整体市场规模增长的带动下,全球医 药中间体市场预计也将保持稳定增长。近年来,原料药市场增长趋势与公司收入规模增长趋势呈 正相关。因此,未来公司原料药市场变化将对公司收入造成一定影响。 (2)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不断增长,研发创新能力逐年提升,目前已拥有 25 项专利(其中发明 专利 6 项,实用新型 19 项)。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行业是知识密集型的高新技术行业,对产品的 合成方法、催化剂的有效选择、工艺流程的合理控制均有很高的技术要求。随着医药行业的快速 发展,下游医药生产企业对医药中间体供应商的开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必须保持较强 的新产品持续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将对公司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构成,其中直接材料是公司成本的主 要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为影响成本最主要因素。公司直 接材料主要为 4 苯基-1-丁基溴、3-乙酰胺基 2-羟基苯乙酮、二甲基甲酰胺、四氮唑甲酸乙酯、 香兰素、甲醇、甲苯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为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此外,公司成本还受到 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等因素的影响。 3、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公司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其中财务费用占比较低。报 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广告宣传费、差旅费等构成,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 中介费、折旧与摊销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逐年扩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总体呈上 升趋势。未来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力度及研发投入加大,期间费用可能持续增长,从而 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4、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 主营业务毛利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影响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是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 1-1-263 成本,同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期间费用亦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 析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自身业务特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毛利 率、期间费用率等指标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主营业务收 入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反映了公司开拓市场的能力,毛利率反映公司产品议价能力及市场认可 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增长率、毛利率水平的变动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期间 费用率的变动反映了发行人对相关费用管理控制的强度。上述相关指标的变动将影响公司的经营 业绩,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 此外,在非财务指标方面,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国家政策变动、客户资源、市场竞争 激烈程度等,均直接或者间接对发行人的销售收入有一定程度影响。 二、 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 (一) 应收款项 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264.79 264.79 2021 年 12 月 31 日 522.98 522.98 2020 年 12 月 31 日 557.08 557.08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78.55 178.55 (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 报告期末已质押金额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日 100.00 100.00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264.79 264.79 1-1-264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509.13 项目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509.13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532.08 项目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532.08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178.55 项目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178.55 (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类别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票据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账面价值 - - - - - 264.79 100% - - 264.79 264.79 264.79 100% 100% - - 264.79 264.79 单位:万元 类别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票据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账面价值 - - - - - 522.98 100.00% - - 522.98 522.98 100.00% 1-1-265 522.98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522.98 100.00% - - 522.98 单位:万元 类别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票据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账面价值 - - - - - 557.08 100.00% - - 557.08 557.08 100.00% 557.08 100.00% 557.08 - - 557.08 单位:万元 类别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票据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账面价值 - - - - - 178.55 100.00% - - 178.55 178.55 100.00% 178.55 100.00% 178.55 - - 178.55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6) 报告期内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公司存在票据背书的情况,所以将未到期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 科目进行核算。 1-1-266 2.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6 月 30 日 250.00 250.00 项目 应收票据 合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723.03 723.03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0.00 531.63 - - 200.00 531.63 - - 银行承兑汇票 合计 以上票据质押,用于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12.31 2019.12.31 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期末未 终止确 认金额 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期末未 终止确 认金额 期末终 止确认 金额 期末未 终止确 认金额 期末终 止确认 金额 期末未终 止确认金 额 银行承 兑汇票 145.80 - 1,170.90 - 271.57 - 349.55 - 合计 145.80 - 1,170.90 - 271.57 - 349.55 - 种类 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账龄分类披露 账龄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2,558.86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75.32 6.11 1-1-267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487.09 2.41 -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345.59 2.54 - 2,558.86 5 年以上 合计 2,081.43 15.00 3,504.50 15.00 1,363.13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类别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其中:应收非合并范围 内客户 应收合并范围 内客户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账面价值 - - - - - - - - - - 2,558.86 100% 127.94 5% 2,430.91 2,558.86 100% 127.94 5% 2,430.91 2,558.86 100% 127.94 5% 2,430.91 单位:万元 类别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其中:应收非合并范围 内客户 应收合并范围 内客户 合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 账面价值 - - - - - - 2,081.43 100.00% 104.38 5.01% 1,977.05 2,081.43 100.00% 104.38 5.01% 1,977.05 - - - - - 2,081.43 100.00% 104.38 5.01% 1,977.05 单位:万元 类别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其中:应收非合并范围 内客户 应收合并范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账面价值 - - - - - - - - - - 3,504.50 100.00% 190.56 5.44% 3,313.94 3,504.50 100.00% 190.56 5.44% 3,313.94 - - - - - 1-1-268 内客户 合计 3,504.50 100.00% 190.56 5.44% 3,313.94 单位:万元 类别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其中:应收非合并范围 内客户 应收合并范围 内客户 合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账面价值 - - - - - - - - - - 1,363.13 100.00% 83.04 6.09% 1,280.09 1,363.13 100.00% 83.04 6.09% 1,280.09 - - - - - 1,363.13 100.00% 83.04 6.09% 1,280.09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账面余额 2,558.86 2,558.86 2022 年 6 月 30 日 坏账准备 127.94 127.94 账面余额 2,075.32 6.11 2,081.43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103.77 0.61 104.38 账面余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5% 5%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计提比例(%) 5.00% 10.00% 5.01%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 1-1-269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3,487.09 2.41 15.00 3,504.50 合计 174.35 1.21 15.00 190.56 5.00% 50.00% 100.00% 5.44%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1,345.59 2.54 15.00 1,363.13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67.28 0.76 15.00 83.04 计提比例(%) 5.00% 30.00% 100.00% 6.09%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 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 2 应收合并范围内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坏账准备 合计 类别 坏账准备 合计 类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04.38 104.38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90.56 190.56 2019 年 12 月 计提 23.57 23.57 计提 -68.79 -68.79 本期变动金额 收回或转回 - 本期变动金额 收回或转回 本期变动金额 1-1-270 -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7.94 127.94 核销 17.40 17.40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04.38 104.38 核销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83.04 83.04 坏账准备 合计 类别 坏账准备 合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 68.64 68.64 计提 107.52 107.52 计提 14.41 14.41 收回或转回 核销 本期变动金额 收回或转回 核销 31 日 190.56 190.56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83.04 83.04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2022 年 6 月 30 日 - 核销金额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17.40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方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 有限公司 NAGASE&CO.,LTD 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 司 AUTRAN BIOTECH CO.,LTD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766.42 29.95% 38.32 367.78 14.37% 18.39 271.81 10.62% 13.59 254.86 9.96% 12.74 221.98 8.67% 11.10 1,882.84 73.57% 94.14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 应收账款 696.55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33.47% 1-1-271 坏账准备 34.83 司及其关联方 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 公司 XINYI(HONGKONG) CHEMICALS CO.,LTD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 有限公司 合计 212.17 10.19% 194.90 9.36% 193.20 9.28% 192.75 9.26% 1,489.57 71.56% 10.61 9.74 9.66 9.64 74.48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方 南京凯拓化工产品有 限公司 XINYI(HONGKONG) CHEMICALS CO.,LTD 厦门丰禾源化工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方 AUTRAN BIOTECH CO.,LTD 合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1,795.73 51.24% 89.79 341.00 9.73% 17.05 287.75 8.21% 14.39 235.40 6.72% 11.77 194.93 5.56% 9.75 2,854.8 81.46% 142.74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KYONGBO PHARMACEUTICAL CO.,LTD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方 厦门丰禾源化工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方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 XINYI(HONGKONG) CHEMICALS CO.,LTD 合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342.23 25.11% 17.11 219.80 16.12% 10.99 196.90 14.44% 9.85 185.60 13.62% 9.28 140.59 10.31% 7.03 1,085.11 79.60% 54.26 其他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79.60%、81.46%、 71.56%和 73.57%,前五名客户中不存在应收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 1-1-272 其他关联方款项情况。 (6) 报告期各期末信用期内外的应收账款 金额 占比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2,130.30 83.25% 1,930.96 92.77% 2,959.39 84.45% 1,260.45 92.47% 428.56 16.75% 150.47 7.23% 545.11 15.55% 102.68 7.53% 2,558.86 100.00% 2,081.43 100.00% 3,504.5 100.00% 1,363.13 100.00% 2022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信用期内 应收账款 信用期外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余额合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7)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2022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金额 期末应收账 款余额 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 日回款金额 未回款金额 2,558.86 比例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2,081.43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3,504.50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1,363.13 2,254.22 88.10% 2,050.43 98.56% 3,487.09 99.50% 1,345.59 98.71% 304.63 11.90% 30.00 1.44% 17.41 0.50% 17.54 1.29%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本科目主要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等经营活动而应收取的款项,除上述说明外,无需要说明的 其他事项。 4. 其他披露事项: (1)第三方回款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第三方回款金额 - - 32.98 -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 - 0.16% -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销售回款的支付方与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不一致的情况,具 体情况如下: 1-1-273 1)客户与回款方属于同一控制之下,客户指定回款方付款; 2)境外客户指定付款。 发行人客户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第三方回款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的商 业理由、不存在虚构交易的情况,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 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 的货款纠纷。 5. 应收款项总体分析 (1)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178.55 万元、557.08 万元、522.98 万元和 264.7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8%、3.69%、2.93%和 1.33%。此外,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进行核 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723.03 万元和 250.00 万 元。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8%、3.69%、6.99%和 2.59%,伴随公司下游客户使用票据结算的比例存在一定的波动。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承兑汇票 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到期无法收回款项的风险较小。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80.09 万元、3,313.94 万元、1,977.05 万 元和 2,430.9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4.17%、21.98%、11.09%和 12.21%。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占比较高,分别为 98.71%、99.50%、 99.71%和 100%。公司整体应收账款账龄相对较短,总体上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在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基础上,足额 计提了坏账准备,整体资产质量较好。报告期各期,公司各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回款正常,各期末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应收账款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度 1-1-274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 2,558.86 2,081.43 3,504.50 1,363.13 减:坏账准备 127.94 104.38 190.56 83.04 应收账款净额 2,430.91 1,977.05 3,313.94 1,280.09 营业收入 13,764.29 20,882.80 20,241.18 15,049.21 18.59% 9.97% 17.31% 9.06% 应收账款余额/ 营业收入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 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363.13 万元、3,504.50 万元、 2,081.43 万元、 2,558.8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06%、17.31%、9.97%、18.59%,占比较低,公司应收账款 余额整体与客户信用期相匹配。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金额分别为 83.04 万元、190.56 万元、104.38 万元、 127.94 万元,占应收账款的比例为 6.09%、5.44%、5.01%、5.00%。上述坏账准备均为按组合资产 余额适用比例计提的准备。 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奥翔药业 5% 30% 80% 100% 100% 100% 森萱医药 5% 10% 30% 50% 50% 100% 拓新药业 5% 20% 50% 100% 100% 100% 同和药业 5% 20% 50% 100% 100% 100% 富祥药业 5% 20% 50% 100% 100% 100% 本公司 5% 10% 30% 50% 80% 100%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或者招股说明书,下同。 具体来看,账龄组合 1 年以内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1-2 年、23 年、3-4 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森萱医药保持一致,低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各年度应 收账款余额主要集中于 1 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98.71%、99.50%、99.71%和 100%,总体保持稳定。 整体而言,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行业特征及公司实际状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 著差异。 4)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奥翔药业 3.12 9.59 7.16 4.22 森萱医药 7.75 18.92 14.75 11.05 1-1-275 拓新药业 4.42 9.25 13.81 8.02 同和药业 4.98 14.20 9.31 8.05 富祥药业 2.82 6.10 8.04 8.52 平均值 4.62 11.61 10.62 7.97 本公司 5.93 7.48 8.32 12.29 2019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2020 年度、2021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 2020 年末部分客户订单量增加, 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跟随销售情况变化,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公司对客户的 信用政策稳定,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与业务规模、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行业情况相匹配。公司已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并严格执行减值准备计提政策,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充分、合理, 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与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相符。 (二) 存货 1.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自制半成品 合计 账面余额 2,315.71 2,418.52 1,961.63 217.31 136.54 7,049.71 2022 年 6 月 30 日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32.55 49.15 112.55 194.24 账面价值 2,283.16 2,369.37 1,849.09 217.31 136.54 6,855.47 单位:万元 项目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自制半成品 合计 账面余额 1,573.44 3,344.46 1,271.63 488.20 159.59 6,837.3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36.93 144.21 52.05 233.19 账面价值 1,536.51 3,200.25 1,219.58 488.20 159.59 6,604.13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 1-1-276 账面价值 1,147.13 2,460.24 656.22 39.28 42.24 4,345.11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自制半成品 合计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52.95 19.43 71.76 144.15 1,094.18 2,440.81 584.46 39.28 42.24 4,200.97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945.41 1,094.08 682.02 227.73 73.58 3,022.82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自制半成品 合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17.95 73.93 85.41 177.29 账面价值 927.46 1,020.15 596.61 227.73 73.58 2,845.535043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合计 36.93 144.21 52.05 233.19 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其他 1.42 13.68 67.09 82.19 - 本期减少金额 转回或转 其他 销 5.80 108.75 6.60 121.14 2022 年 6 月 30 日 - 32.55 49.15 112.55 194.2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合计 52.95 19.43 71.76 144.15 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其他 24.18 146.19 4.95 175.31 - 本期减少金额 转回或转 其他 销 40.20 21.41 24.66 86.27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36.93 144.21 52.05 233.19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合计 17.95 73.93 85.41 177.29 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其他 37.74 9.55 2.03 49.31 - 本期减少金额 转回或转 其他 销 2.73 64.05 15.67 82.45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52.95 19.43 71.76 144.15 单位:万元 1-1-277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合计 18.04 73.87 88.15 180.06 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其他 7.75 25.35 28.02 61.12 - 本期减少金额 转回或转 其他 销 7.85 25.28 30.76 63.89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17.95 73.93 85.41 177.29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 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本科目主要核算公司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而持有的原材料、在产品,已完成生产但尚未实现 销售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除上述说明外,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 其他披露事项: 无。 3. 存货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45.54 万元、4,200.97 万元、6,604.13 万元及 6,855.4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1.50%、27.86%、37.06%及 34.44%。报告期内,公司 订单逐步增加,为保证产品及时交付,公司合理安排采购及生产,加大了原材料的备货及产品的生 产,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均有所增加,存货账面价值逐年提高。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账面余 额 占比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 占比 额 (%) 原材料 2,315.71 32.85% 1,573.44 23.01% 1,147.13 26.40% 945.41 31.28% 在产品 2,418.52 34.31% 3,344.46 48.91% 2,460.24 56.62% 1,094.08 36.19% 库存商 品 1,961.63 27.83% 1,271.63 18.60% 656.22 15.10% 682.02 22.56% 2022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1-1-278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 占比 额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 占比 额 (%) 发出商 品 自制半 成品 合计 217.31 3.08% 488.20 7.14% 39.28 0.90% 227.73 7.53% 136.54 1.94% 159.59 2.33% 42.24 0.97% 73.58 2.43% 7,049.71 100.00% 6,837.32 100.00% 4,345.11 100.00% 3,022.82 100.00%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及自制半成品。报告期内,原材料、在 产品、库存商品合计占比分别为 90.03%、98.12%、90.53%及 94.98%,是公司存货的主要组成部 分。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奥翔药业 5.60% 5.86% 6.42% 5.50% 森萱医药 7.14% 6.77% 6.06% 3.86% 拓新药业 1.56% 2.63% 4.63% 9.13% 同和药业 0.44% 1.58% 0.69% 0.33% 富祥药业 0.38% 0.24% 0.04% 0.52% 平均值 3.02% 3.42% 3.57% 3.87% 本公司 2.76% 3.41% 3.32% 5.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177.29 万元、144.15 万元、233.19 万元及 194.24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5.86%、3.32%、3.41%及 2.76%,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比 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相当,不存在显著差异。 (3)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 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奥翔药业 0.65 1.12 0.89 0.89 森萱医药 1.14 2.26 2.60 2.85 拓新药业 0.72 1.84 1.94 1.69 同和药业 0.56 1.15 0.98 1.46 富祥药业 1.44 4.24 4.79 4.85 平均值 0.90 2.12 2.24 2.35 本公司 1.18 2.50 3.00 2.36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36 次、3.00 次、2.50 次及 1.18 次,与同行业平均水 1-1-279 平基本一致,处于行业合理区间内。 (三) 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其中: 银行理财产品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2.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5.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0. 其他披露事项 无。 11. 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总体分析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3,214.93 万元,为银行理财产品。 1-1-280 3,214.93 3,214.93 3,214.93 (四)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1.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9,944.27 9,944.27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0,210.67 10,210.67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1,472.52 11,472.52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7,162.04 7,162.04 (2)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在建工程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 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6,833.55 136.16 136.16 9,442.89 152.94 128.62 24.32 441.86 124.07 124.07 - 445.74 - 112.70 65.27 65.27 - 17,276.73 478.43 317.95 160.48 6,969.71 9,595.82 565.93 445.74 177.97 17,755.16 1,765.12 150.98 150.98 4,098.53 513.90 513.90 204.41 48.46 48.46 323.38 19.20 19.20 63.76 12.30 12.30 6,455.19 744.84 744.84 1,916.10 4,612.43 252.87 342.57 76.07 7,200.03 - 589.40 12.85 0.04 8.59 610.87 - 589.40 12.85 0.04 8.59 610.87 5,053.62 5,068.44 4,394.00 4,754.96 300.21 224.60 103.12 122.32 93.31 40.35 9,944.27 10,210.67 合计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房屋及建 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一、账面原值: 1-1-281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在建工程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2)转入在建工程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2)转入在建工程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6,799.19 205.63 205.63 171.27 171.27 6,833.55 9,068.54 396.94 150.24 246.70 22.60 22.60 313.15 128.71 128.71 - 434.3 11.44 11.44 - 81.81 30.89 30.89 - 16,696.99 773.61 321.28 452.33 193.87 22.60 171.27 17,276.73 9,442.89 441.86 445.74 112.70 1,493.17 354.31 354.31 82.36 2,916.60 1,203.85 1,203.85 21.92 21.92 149.56 54.84 54.84 285.50 37.88 37.88 48.95 14.81 14.81 82.36 1,765.12 4,098.53 204.41 323.38 63.76 4,893.79 1,665.69 1,665.69 104.28 21.92 82.36 6,455.19 - 309.39 280.00 280.00 12.85 - 0.04 0.04 8.44 0.14 0.14 330.68 280.18 280.18 - 589.4 12.85 0.04 8.59 610.87 5,068.44 5,306.02 4,754.96 5,842.55 224.6 150.74 122.32 148.80 40.35 24.42 10,210.67 11,472.52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在建工程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2)转入在建工程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2)转入在建工程 4.期末余额 房屋及建 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5,483.18 1,316.01 1,316.01 - 5,511.3 3,901.31 149.79 3,751.52 344.07 344.07 185.88 136.09 136.09 8.82 8.82 394.29 142.01 142.01 102.00 102.00 76.26 5.55 5.55 - 11,650.9 5,500.98 433.45 5,067.53 454.89 454.89 6,799.19 9,068.54 313.15 434.3 81.81 16,696.99 1,196.16 297.01 297.01 - 2,492.71 731.49 731.49 307.61 307.61 89.36 68.6 68.6 8.39 8.39 342.24 40.16 40.16 96.90 96.90 37.71 11.25 11.25 - 4,158.19 1,148.5 1,148.5 412.90 412.90 1,493.17 2,916.6 149.56 285.5 48.95 4,893.79 1-1-282 合计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 309.39 12.85 - 8.44 330.68 - 309.39 12.85 - 8.44 330.68 5,306.02 4,287.02 5,842.55 2,709.19 150.74 83.67 148.8 52.04 24.42 30.11 11,472.52 7,162.04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在建工程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2)在建工程转入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2)转入在建工程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 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5,288.44 194.74 194.74 - 4,978.19 533.11 102.00 431.1 - 116.88 71.46 71.46 2.47 2.47 389.42 4.87 4.87 - 75.74 0.52 0.52 - 10,848.67 804.7 178.86 625.84 2.47 2.47 5,483.18 5,511.3 185.88 394.29 76.26 11,650.9 939.74 256.42 256.42 - 1,913.91 578.81 578.81 - 51.87 38.69 38.69 1.20 1.20 311.32 30.92 30.92 - 25.88 11.83 11.83 - 1,196.16 2,492.71 89.36 342.24 37.71 3,242.71 916.67 916.67 1.20 1.20 4,158.19 - 309.39 12.85 - 8.44 330.68 - 309.39 12.85 - 8.44 330.68 4,287.02 4,348.70 2,709.19 2,754.89 83.67 52.17 52.04 78.10 30.11 41.42 7,162.04 7,275.28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1-1-283 合计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无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 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3,937.28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927.7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514.51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5,173.64 3,937.28 2,927.72 1,514.51 5,173.64 (2)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峆星药业中间体生产线 3 号合成车间及附属工程 修一制药一期道路 DTS 自动化系统 零星工程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1,482.42 1,646.09 370.02 198.23 240.52 3,937.28 - 账面价值 1,482.42 1,646.09 370.02 198.23 240.52 3,937.28 单位:万元 项目 峆星药业中间体生产线 3 号合成车间及附属工程 修一制药一期道路 DTS 自动化系统 零星工程 合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1,253.82 896.51 350.15 198.23 229 2,927.72 - 账面价值 1,253.82 896.51 350.15 198.23 229 2,927.72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1-284 项目 峆星药业医药中间体生产线 修一制药一期道路 3 号合成车间及附属工程 DTS 自动化系统 三效强制循环蒸发器 零星工程 合计 账面余额 444.16 316.02 285.65 101.77 132.74 234.17 1,514.51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 444.16 316.02 285.65 101.77 132.74 234.17 1,514.51 单位:万元 项目 峆星药业医药中间体生产线 污水处理设施 3 号合成车间及附属工程 修一制药一期道路 RTO 焚烧炉工程 零星工程 合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2,715.25 1,221.41 461.7 364.09 150.9 260.29 5,173.64 - 账面价值 2,715.25 1,221.41 461.7 364.09 150.9 260.29 5,173.64 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2 年 1 月—6 月 项 目 名 称 预算 本期增 期初余额 数 加金额 峆 星 药 业 中 4,800 间 体 生 产 线 3号 合 2,000 成 车 1,253.82 228.60 896.51 749.58 本期 转入 固定 资产 金额 本期 其他 减少 金额 - 其 工程累 中: 本期 资 计投入 利息资 本期 利息 期末余 工程 金 占预算 本化累 利息 资本 额 进度 来 比例 计金额 资本 化率 源 (%) 化金 (%) 额 - 1,482.42 92.33% 未完 工 自 筹 1,646.09 91.99% 未完 工 自 筹 1-1-285 间 及 附 属 工 程 修 一 制 药 一 期 道 路 DTS 自 动 化 系 统 零 星 工 程 合 计 600 350.15 19.87 370.02 79.68% 未完 工 自 筹 210 198.23 - 198.23 94.40% 未完 工 自 筹 229.00 172.00 160.48 240.52 未完 工 自 筹 2,927.72 1,170.04 160.48 3,937.28 - - - - -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项 目 名 称 预算数 峆 星 药 业 中 4,800.00 间 体 生 产 线 3号 合 2,000.00 成 车 期初余 额 444.16 285.65 本期增 加金额 809.66 610.87 本期 转入 固定 资产 金额 其 工程累 中: 本期 本期 资 计投入 利息资 本期 利息 其他 期末余 工程 金 占预算 本化累 利息 资本 减少 额 进度 来 比例 计金额 资本 化率 金额 源 (%) 化金 (%) 额 1,253.82 87.57% 896.51 54.51% 1-1-286 未 完 工 自 筹 未 完 工 自 筹 间 及 附 属 工 程 修 一 制 药 一 期 道 路 DTS 自 动 化 系 统 三 效 强 制 循 环 蒸 发 器 零 星 工 程 合 计 600.00 210.00 150.00 316.02 101.77 34.13 350.15 76.37% 96.46 198.23 94.40% 132.74 132.74 88.50% 234.17 314.42 319.59 229.00 1,514.51 1,865.55 452.33 2,927.72 未 完 工 自 筹 未 完 工 自 筹 已 完 工 自 筹 自 筹 - - - -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项 目 名 称 预算数 污 水 处 理 设 1,090.00 1,221.41 期初余 额 本期 增加 金额 本期转 入固定 资产金 额 本期 其他 期末余 减少 额 金额 14.70 1,236.11 其 工程累 中: 本期 资 计投入 利息资 本期 利息 工程 金 占预算 本化累 利息 资本 进度 来 比例 计金额 资本 化率 源 (%) 化金 (%) 额 113.41% 1-1-287 已完 工 自 筹 施 修 一 制 药 600.00 364.09 一 期 道 路 3号 合 成 车 间 540.00 461.70 及 附 属 工 程 峆 星 药 业 中 3,600.00 2,715.25 间 体 生 产 线 RTO 焚 烧 357.00 150.9 炉 工 程 DTS 自 动 210.00 化 系 统 三 效 强 制 循 150.00 环 蒸 发 器 零 260.29 60.00 108.07 316.02 70.68% 未完 工 自 筹 17.71 193.77 285.65 88.78% 未完 工 自 筹 678.52 2,949.61 444.16 94.27% 未完 工 自 筹 124.1% 已完 工 自 筹 101.77 101.77 48.46% 未完 工 自 筹 132.74 132.74 未完 工 自 筹 292.13 110.82 443.03 136.94 234.17 1-1-288 88.5% 自 星 工 程 合 计 筹 5,173.64 1,408.4 5,067.53 1,514.51 - - - -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项 目 名 称 预算数 期初余 额 本期增 加金额 本期 转入 固定 资产 金额 峆 星 药 业 中 3,600.00 2,715.25 间 体 生 产 线 污 水 处 1,090.00 1,198.13 23.28 理 设 施 3号 合 成 车 间 540.00 238.78 222.93 及 附 属 工 程 修 一 制 药 600.00 313.24 50.85 一 期 道 路 零 187.40 292.67 219.78 本期 其他 期末余 减少 额 金额 其 工程累 中: 本期 资 计投入 利息资 本期 利息 工程 金 占预算 本化累 利息 资本 进度 来 比例 计金额 资本 化率 源 (%) 化金 (%) 额 自 筹 2,715.25 75.42% 未完 工 自 筹 1,221.41 112.06% 未完 工 自 筹 461.70 85.5% 未完 工 自 筹 364.09 60.68% 未完 工 260.29 未完 1-1-289 自 星 工 程 RTO 焚 烧 炉 工 程 合 计 工 筹 自 筹 357.00 556.97 406.07 1,937.54 3,861.94 625.84 150.90 42.27% 5,173.64 - 未完 工 - - - 其他说明: 无。 (4) 报告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3. 其他披露事项 无。 4.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总体分析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原值 17,755.16 17,276.73 16,696.99 11,650.90 累计折旧 7,200.03 6,455.19 4,893.79 4,158.19 减值准备 610.87 610.87 330.68 330.68 9,944.27 10,210.67 11,472.52 7,162.04 项目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162.04 万元、11,472.52 万元、10,210.67 万元和 9,944.27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6.26%、71.28%、61.58%和 58.30%,是非流 动资产重要的组成部分。 1)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1-1-29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增长较大,2020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 2019 年末增加 5,046.09 万 元,主要原因系:一、峆星药业中间体生产线主体工程完工转固;二、修一制药污水处理设施及 RTO 焚烧炉工程项目完工转固。 2)固定资产折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年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奥翔药业 5-20 5-10 3-5 4 3-5 森萱医药 20-30 10 5 5 5 拓新药业 5-30 5-15 3-5 5-8 3-5 同和药业 10-20 5-10 3-10 4 3-10 富祥药业 20 6、10 3、5 5 3、5 本公司 20-30 10 3-5 4-6 5-8 报告期内,公司按类别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及其他设备分别设置折旧 年限,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处于合理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3)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 330.68 万元、330.68 万元、610.87 万元和 610.87。报告期内新增减值准备 280.18 万元,其中机器设备 280.00 万元、运输设备 0.4 万元和 其他设备 0.14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 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2021 年末 峆星药业固定资产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峆星药业对 2021 年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 估报告,公司依据相应评估报告结果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分别为 5,173.64 万元、1,514.51 万元、2,927.72 万 和 3,937.2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3.42%、9.41%、17.66%和 23.08%,公司在建工程 主要是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五)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1. 无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291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2022 年 6 月 30 日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合计 2,957.38 15.00 2,972.38 2,957.38 15.00 2,972.38 351.34 29.57 29.57 15.00 366.34 380.91 15.00 395.9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2,576.47 2,606.05 2,576.47 2,606.05 单位:万元 项目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2,957.38 15.00 3.本期减少金额 1-1-292 非专利技术 合计 2,972.38 (1)处置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957.38 15.00 2,972.38 292.19 59.15 59.15 15.00 307.19 59.15 59.15 351.34 15.00 366.3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2,606.05 2,665.19 2,606.05 2,665.19 单位:万元 项目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合计 2,957.38 15.00 2,972.38 2,957.38 15.00 2,972.38 233.04 59.15 59.15 15.00 248.04 59.15 59.15 292.19 15.00 307.1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1-29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2,665.19 2,724.34 2,665.19 2,724.34 单位:万元 项目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合计 2,957.38 15.00 2,972.38 2,957.38 15.00 2,972.38 173.89 59.15 59.15 15.00 188.89 59.15 59.15 233.04 15.00 248.0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2,724.34 2,783.49 2,724.34 2,783.49 1-1-294 其他说明: 无。 (2) 报告期末尚未办妥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2.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披露事项 无 4.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 2,724.34 万元、2,665.19 万元、2,606.05 万元和 2,576.47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7.60%、16.56%、15.72%和 15.11%,无形 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 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六)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债项 1. 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负债(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87.15 87.15 预收商品款 合计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1-295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020 年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如果在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 价或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时,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 同负债。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 152.53 万元、 385.33 万元和 87.15 万元。 5. 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4.40 4.40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额 合计 (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8.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9. 主要债项、期末偿债能力总体分析 (1)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元: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6,211.24 95.58% 5,911.19 94.35% 5,147.75 96.01% 3,157.46 93.74% 非流动负 债 287.09 4.42% 353.92 5.65% 214.00 3.99% 210.73 6.26% 负债合计 6,498.33 100.00% 6,265.11 100.00% 5,361.75 100.00% 3,368.1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368.19 万元、5,361.75 万元、6,265.11 万元和 6,498.33 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3.74%、96.01%、94.35%和 95.58%,负债结 1-1-296 构以流动负债为主。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度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度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度 流动比率(倍) 3.20 3.01 2.93 2.86 速动比率(倍) 2.10 1.90 2.11 1.96 17.58% 18.21 17.20 13.74 15.48% 15.01 14.45 13.86 4,719.75 5,134.37 6,862.37 4,741.55 项目 资产负债率(合并)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86、2.93、3.01、3.20,速动比率分别为 1.96、 2.11、1.90、2.10。整体而言,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偿债能力较强,且总体保持平稳。 2)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3.74%、17.20%、18.21%、17.58%,母公 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3.86%、14.45%、15.01%、15.48%,各期间资产负债率总体处于较低水 平,体现了公司良好的资本结构以及较低的财务风险水平。 (3)相关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对比情况如下: 名称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奥翔药业 1.68 1.92 4.02 2.59 森萱医药 5.97 5.34 5.96 1.27 拓新药业 2.76 3.13 0.99 0.96 同和药业 1.36 1.78 2.58 2.03 富祥药业 2.15 1.70 2.67 1.92 平均值 2.78 2.78 3.24 1.75 本公司 3.20 3.01 2.93 2.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速动比率对比情况如下: 名称 奥翔药业 2022.06.30 2021.12.31 1.25 1.47 1-1-297 2020.12.31 3.24 2019.12.31 1.78 森萱医药 4.69 4.20 4.88 0.80 拓新药业 1.96 2.46 0.61 0.56 同和药业 0.47 0.75 1.28 0.75 富祥药业 1.68 1.39 2.35 1.59 平均值 2.01 2.05 2.47 1.10 本公司 2.10 1.90 2.11 1.9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2022.06.30 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奥翔药业 36.59 31.78 18.44 27.19 森萱医药 10.42 11.33 9.13 27.44 拓新药业 23.32 21.26 48.14 48.22 同和药业 51.81 53.42 44.37 30.46 富祥药业 42.76 37.77 24.67 41.15 平均值 32.98 31.11 28.95 34.89 本公司 17.58 18.21 17.20 13.7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资产负债率低于同 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偿债指标处于合理范围内,偿债风险较小。 (八) 股东权益 1. 股本 单位:万元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003.75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003.7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003.75 发行新股 送股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发行新股 - - 送股 - 本期变动 公积金转 股 - 本期变动 公积金转 股 - 本期变动 公积金转 股 - 其他 2022 年 6 月 30 日 小计 - - 3,003.75 -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小计 日 3,003.75 -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小计 日 3,003.75 其他 其他 单位:万元 1-1-298 股份总数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003.75 发行新股 - 本期变动 公积金转 股 - 送股 - 其他 小计 -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003.75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2.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资本溢价(股本 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 项目 资本溢价(股本 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 项目 资本溢价(股本 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 项目 资本溢价(股本 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减少 3,418.57 - - 3,418.57 3,418.57 - - 3,418.57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减少 3,314.00 - - 3,418.57 3,314.00 104.56 104.56 - 3,418.57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减少 3,335.90 - 21.89 3,314.00 3,335.90 - 21.89 3,314.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减少 3,186.84 149.06 - 3,335.90 3,186.84 149.06 - 3,335.9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 年度,资本公积增加 149.06 万元,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峆星药业少数股东宝氟龙科技溢 价出资。 1-1-299 2020 年度,资本公积减少 21.89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增资子公司峆星药业。 2021 年度,资本公积增加 104.56 万元,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峆星药业向其少数股东宝氟龙科 技租赁土地及其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双方根据实际使用面积调减 2020 年租赁费用,差额 计入资本公积。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30.01 230.01 安全生产费 合计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291.46 291.46 安全生产费 合计 项目 本期增加 376.66 376.66 安全生产费 合计 项目 本期增加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安全生产费 合计 本期增加 273.40 273.40 本期减少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230.01 230.01 本期减少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76.66 376.66 本期减少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91.46 291.46 本期减少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73.40 273.4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财企[2012]16 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理办法》安全生产费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基数。 7. 盈余公积 1-1-300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 项目 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 项目 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 项目 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501.88 1,501.88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501.88 1,501.88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465.56 1,465.5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079.76 1,079.76 本期增加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1,501.88 本期减少 - 本期增加 - -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501.88 1,501.88 -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501.88 1,501.88 -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465.56 1,465.56 本期减少 -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36.31 36.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385.80 385.80 1,501.8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净利润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法定盈余公积累计已计提至股本的 50%。 8. 未分配利润 项目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2022 年 6 月 30 日 18,235.29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5,503.89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0,825.51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8,300.89 18,235.29 15,503.89 10,825.51 8,300.89 3,437.08 3,332.16 5,315.44 3,210.79 36.31 385.8 901.13 600.75 600.75 300.38 20,771.25 18,235.29 15,503.89 10,825.51 1-1-30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9. 其他披露事项 无。 10. 股东权益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21,147.42 万元、25,813.09 万元、28,136.62 万元和 30,462.77 万元,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实现了较好的盈利,带来留存收益 逐年增加所致。 (九) 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其中:存放在境 外的款项总额 2022 年 6 月 30 日 0.37 4,882.30 1,597.70 6,480.37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01 5,106.17 751.98 5,859.16 2020 年 12 月 31 日 0.55 5,737.55 831.30 6,569.40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41 3,518.60 741.16 4,261.17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 证金 1,597.70 751.98 831.3 741.16 合计 1,597.70 751.98 831.3 741.16 项目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4,261.17 万元、6,569.40 万元、5,859.16 万元和 6,480.3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7.17%、43.56%、32.88%和 32.56%,公司货币资金主 要为银行存款。此外,公司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均为票据保证金。 2. 预付款项 1-1-302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占比 金额 (%) 53.03 96.37% 2.00 3.63% 55.03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金额 (%) 138.98 97.89% 1.00 0.70% 2.00 1.41% 141.98 100.0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金额 (%) 59.5 96.75% 2.00 3.25% 61.50 100.00%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金额 (%) 110.84 99.87% 0.14 0.13% 110.98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51.93 94.36% 单位:万元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 15.85% 22.50 15.75 15.11 12.42 9.65 75.43 11.09% 10.65% 8.74% 6.80% 53.13% 单位:万元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 27.20 44.23% 9.15 6.40 2.60 2.60 47.95 14.88% 10.40% 4.23% 4.23% 77.97% 单位:万元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山西谊合堂新材料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 天长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鲁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四方友信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单位名称 1.8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南京科泓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 天长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上海因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博普化学有限公司 淇县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合计 单位名称 0.99 2022 年 6 月 30 日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药科大学 大进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葫芦 岛供电公司 合计 单位名称 41.94 4.00 2.99 2.00 单位:万元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 76.22% 7.27% 5.43% 3.63%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1-303 淮安市金丰化工有限公司 湖北美凯化工有限公司 石家庄同孚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安 徽分公司 南京德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3) 40.00 35.00 14.00 36.04% 31.54% 12.62% 10.00 9.01% 5.75 104.75 5.18% 94.39%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 110.98 万元、61.50 万元、141.98 万元和 55.03 万 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3%、0.41%、0.80%和 0.28%,主要系预付的材料、能源等供应商 款项。其中,1 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占比分别为 99.87%、96.75%、97.89%和 96.37%。 3.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合计 59.73 59.73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14.87 114.87 2020 年 12 月 31 日 69.49 69.49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43.90 43.90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比例(%) 金额 (%) 账面余额 类别 金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应收非合并范围 内公司的款项 应收合并范围 内公司的款项 合计 类别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账面价值 - - - - - - - - - - 74.19 100% 14.46 19.50% 59.73 74.19 100% 14.46 19.50% 59.73 - - - - - 74.19 100% 14.46 19.50% 59.73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 1-1-304 - 账面价值 - -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应收非合并范围 内公司的款项 应收合并范围 内公司的款项 合计 类别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其中:应收非合并范围 内公司的款项 应收合并范围内 公司的款项 合计 类别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其中:应收非合并范围 内公司的款项 应收合并范围内 公司的款项 合计 - - - - - 131.43 100.00% 16.56 12.60% 114.87 131.43 100.00% 16.56 12.60% 114.87 - - - - - 131.43 100.00% 16.56 12.60% 114.87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账面价值 40.00 33.69% 40.00 33.69% - - - - - - 78.74 66.31% 9.25 7.79% 69.49 78.74 66.31% 9.25 7.79% 69.49 - - - - - 118.74 100.00% 49.25 41.48% 69.49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 账面价值 - - - - - - 49.19 100.00% 5.29 10.76% 43.90 49.19 100.00% 5.29 10.76% 43.90 - - - - - 49.19 100.00% 5.29 10.76% 43.90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名称 合计 -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名称 - 2022 年 6 月 30 日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1-1-305 计提理由 单位:万元 计提理由 - 合计 名称 - -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淮安市金丰化工有限公司 40.00 40.00 100.00% 合计 40.00 40.00 100.00% 名称 合计 账面余额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单位:万元 计提理由 债务人财务困 难,预计无法 收回 单位:万元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淮安市金丰化工有限公司因财务困难,公司预计无法收回相关款项,于 2020 年末全额计提 坏账准备。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 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 合计 组合名称 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 合计 组合名称 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 合计 组合名称 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 合计 账面余额 74.19 74.19 2022 年 6 月 30 日 坏账准备 14.46 14.46 账面余额 131.43 131.43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16.56 16.56 账面余额 78.74 78.74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9.25 9.25 账面余额 49.19 49.19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5.29 5.29 计提比例(%) 19.50% 19.50% 单位:万元 计提比例(%) 12.60% 12.60% 单位:万元 计提比例(%) 11.75% 11.75% 单位:万元 计提比例(%) 10.76% 10.76%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1-1-306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第一阶段 坏账准备 第二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未发 生信用减值) 未来 12 个月预 期信用损失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 年 6 月 30 日余额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已发 生信用减值) 合计 16.56 16.56 -2.10 -2.10 14.46 14.46 对报告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收款 款项性质 保证金及押金 备用金 往来款 员工借款 出口退税 其他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16.34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7.18 2020 年 12 月 31 日 8.93 29.57 26.43 1.85 74.19 31.11 78.27 4.88 131.43 28.15 37.79 43.87 118.74 1-1-307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7.93 32.00 9.26 49.19 2) 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1 年以内 其中: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39.69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03.39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5.07 8.00 21.17 3.40 19.31 68.35 2.33 0.33 5.00 131.43 5.33 74.19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41.86 0.33 5.00 5.00 118.74 49.19 核销原因 单位:万元 是否因关联交 易产生 否 3)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 质 核销时间 核销金额 淮安市金丰化 工有限公司 其他 2021 年 6 月 18 日 合计 - - 40.00 债务人财务困 难,预计无法 收回 -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名称 高爱国 国家金库天长 市支库 大进科技(杭 州)有限公司 山东言赫化工 有限公司 葫芦岛禧龙气 体有限公司 合计 单位名称 国家金库天长 款项性质 2022 年 6 月 30 日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39.86%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 员工借款 29.57 1-3 年 出口退税 26.43 1 年以内 35.62% 1.32 保证金 8.00 1 年以内 10.78% 0.40 押金 5.00 5 年以上 6.74% 5.00 押金 2.00 2-3 年 2.70% 0.06 95.70% 13.59 单位:万元 - 款项性质 出口退税 71.00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占其他应收款 2021 年 12 月 期末余额合计 账龄 31 日 数的比例 (%) 78.27 1 年以内 59.55% 1-1-308 6.27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 3.91 市支库 高爱国 大进科技(杭 州)有限公司 山东言赫化工 有限公司 葫芦岛禧龙气 体有限公司 合计 单位名称 淮安市金丰化 工有限公司 国家金库天长 市支库 高爱国 山东言赫化工 有限公司 葫芦岛禧龙气 体有限公司 合计 单位名称 高爱国 范伟民 山东言赫化工 有限公司 扬州益杰燃气 有限公司 单和文 合计 员工借款 31.11 1-3 年 23.67% 6.33 保证金 8.00 1 年以内 6.09% 0.40 押金 5.00 5 年以上 3.80% 5.00 押金 2.00 1-2 年 1.52% 0.20 94.63% 15.85 单位:万元 - 款项性质 - 124.37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占其他应收款 2020 年 12 月 期末余额合计 账龄 31 日 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 其他 40.00 1-2 年 33.69% 40.00 出口退税 37.79 1 年以内 31.83% 1.89 员工借款 28.15 1至2年 23.71% 2.82 押金 5.00 4至5年 4.21% 4.00 押金 2.00 1 年以内 1.67% 0.10 112.94 - 95.11% 48.80 单位:万元 - 款项性质 员工借款 备用金 押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占其他应收款 2019 年 12 月 期末余额合计 账龄 31 日 数的比例 (%) 32.00 1 年以内 65.06% 6.25 1 年以内 12.72% 5.00 10.16% 3至4年 2.00 押金 其他 - 1.80 47.05 1.60 0.31 0.25 4.07% 0.10 3.66% 95.66% 0.09 2.35 2至3年 1 年以内 -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 5) 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5)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员工借款系公司员工高爱国于 2019 年 11 月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个人赔偿责任,因其支付相关 赔偿金存在一定压力,向公司申请借款,公司综合考虑高爱国的任职时间、任职情况、工作情况 及个人品行等因素,经总经理审批后同意向其借款用于支付前述赔偿金。 1-1-309 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种类 2022 年 6 月 30 日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1,752.90 1,752.90 合计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 元。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均为向供应商支付货款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6. 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114.15 566.90 136.63 2,817.68 应付材料款 应付工程设备款 应付其他 合计 (2) 按收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付账款 177.95 141.18 140.91 127.84 118.01 705.88 扬州瑞泽化工有限公司 大连訫昕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江阴市一泰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郑州统正科贸有限公司 金湖县腾达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6.32% 5.01% 5.00% 4.54% 4.19% 25.05% 款项性质 材料款 材料款 材料款 材料款 材料款 - (3)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7. 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2021 年 12 本期增加 1-1-310 本期减少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1、短期薪酬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项目 1、短期薪酬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项目 1、短期薪酬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项目 1、短期薪酬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月 31 日 368.54 1.20 1,600.12 129.67 1,639.45 128.66 329.20 2.21 369.74 1,729.78 1,768.11 331.4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07.59 - 日 2,798.48 2,736.33 369.74 本期减少 1,965.01 8.23 1,872.8 8.23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07.59 - 1,973.24 1,881.03 307.59 本期增加 215.38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21.75 - 2,564.14 172.19 本期增加 307.59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15.38 - 2,625.09 173.39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68.54 1.20 本期减少 1,352.68 68.25 1,359.05 68.25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15.38 - 1,420.93 1,427.30 215.38 本期增加 221.75 本期减少 (2) 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贴 2、职工福利费 3、社会保险费 其中: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6、短期带薪缺勤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减少 367.70 1,457.86 1,497.79 327.76 0.84 0.82 0.02 - 58.03 56.14 53.15 2.99 26.08 58.03 55.54 52.56 2.98 26.08 1.44 1.41 0.03 - - 2.01 2.01 - - - - - 1-1-311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 项目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贴 2、职工福利费 3、社会保险费 其中: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 项目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贴 2、职工福利费 3、社会保险费 其中: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 项目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贴 2、职工福利费 3、社会保险费 其中: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368.54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600.12 本期增加 1,639.45 本期减少 329.20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07.59 2,368.07 2,307.96 367.70 - 122.83 85.89 81.39 4.50 42.32 122.83 85.05 80.57 4.48 42.32 0.84 0.82 0.02 - - 5.97 5.97 - 307.59 2,625.09 2,564.14 368.5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15.38 1,826.95 1,734.74 307.59 - 83.12 43.42 42.98 0.31 0.13 7.68 83.12 43.42 42.98 0.31 0.13 7.68 - - 3.84 3.84 - 215.38 1,965.01 1,872.8 307.5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21.75 1,248.03 1,254.4 215.38 - 65.8 30.25 26.93 1.37 1.95 5.06 3.54 65.8 30.25 26.93 1.37 1.95 5.06 3.54 - 1-1-312 经费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 221.75 1,352.68 1,359.05 215.38 (3) 设定提存计划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16 0.04 1.20 项目 1、基本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费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本期增加 125.81 3.86 129.67 本期增加 - 1、基本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费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本期增加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66.99 5.20 172.19 本期减少 8.04 0.19 8.23 本期增加 - 1、基本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费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124.83 3.83 128.66 本期减少 168.15 5.24 173.39 - 1、基本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费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本期减少 8.04 0.19 8.23 本期减少 66.36 1.89 68.25 66.36 1.89 68.25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2.14 0.07 2.21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16 0.04 1.20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分别为 1,420.93 万元、1,973.24 万元、2,798.48 万元和 1,729.78 万元,呈逐步上升趋势。2020 年较 2019 年职工薪酬增加 552.32 万元,主要系员工人数的增加影 响;2021 年较 2020 年职工薪酬增加 825.23 万元,主要系员工人数及薪酬标准增加所致。 9.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1-313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合计 32.40 32.40 11.03 11.03 24.27 24.27 7.73 7.73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4.27 24.27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7.73 7.73 (1)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报销款及其他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32.40 32.4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1.03 11.03 2) 其他应付款账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1 年以内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比例 金额 (%) 32.40 100% 32.40 1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比例 金额 (%) 11.03 100.00% 11.03 100.0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比例 金额 (%) 24.27 100.00% 24.27 100.00%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比例 金额 (%) 7.73 100.00% 7.73 100.00% 3)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10.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2021 年 12 月 31 1-1-314 2020 年 12 月 31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商品款 合计 日 87.15 87.15 日 385.33 385.33 日 152.53 152.5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相关 规定,将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收到的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的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 利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 11.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 合计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2)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省特支计划人才奖 合计 期初余额 20.00 20.00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0 20.00 单位:万元 形成原因 期末余额 0 0 -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12.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政府补助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4.09 124.09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30.73 130.73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44.00 144.00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40.73 140.73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补助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 加补助 金额 本期计 入营业 外收入 金额 本期计 入其他 收益金 额 本期冲 减成本 费用金 额 1-1-315 其他变 动 2022 年6月 30 日 单位:万元 是否为 与资产 与企业 /收益 日常活 相关 动相关 的政府 补助 污水处 理设施 建设资 金 研发设 备补贴 锅炉低 碳改造 补贴 合计 补助项 目 污水处 理设施 建设资 金 研发设 备补贴 锅炉低 碳改造 补贴 合计 补助项 目 污水处 理设施 建设资 金 研发设 备补贴 锅炉低 碳改造 补贴 合计 补助项 93.50 4.25 89.25 与资产 相关 是 27.07 1.81 25.26 与资产 相关 是 10.16 0.58 9.58 与资产 相关 是 130.73 6.64 124.09 -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 加补助 金额 本期计 入营业 外收入 金额 本期计 入其他 收益金 额 本期冲 减成本 费用金 额 其他变 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是否为 与企业 与资产 日常活 /收益 动相关 相关 的政府 补助 102.00 8.50 93.50 与资产 相关 是 30.69 3.62 27.07 与资产 相关 是 11.31 1.15 10.16 与资产 相关 是 144.00 13.27 130.73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 加补助 金额 本期计 入营业 外收入 金额 140.73 2018 年 本期冲 减成本 费用金 额 其他变 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是否为 与企业 与资产 日常活 /收益 动相关 相关 的政府 补助 8.50 102.00 与资产 相关 3.80 3.34 30.69 与资产 相关 是 11.50 0.19 11.31 与资产 相关 是 15.30 12.03 144.00 - 110.50 30.23 本期计 入其他 收益金 额 - 本期增 本期计 本期计 本期冲 1-1-316 其他变 2019 年 - 单位:万元 与资产 是否为 目 12 月 31 日 污水处 理设施 建设资 金 研发设 备补贴 合计 加补助 金额 入营业 外收入 金额 12 月 31 日 /收益 相关 8.50 110.50 与资产 相关 32.40 2.17 30.23 32.40 10.67 140.73 119.00 119.00 入其他 收益金 额 减成本 费用金 额 动 与资产 相关 - 与企业 日常活 动相关 的政府 补助 是 是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准备 递延收益 可抵扣亏损 合计 项目 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 可抵扣亏损 递延收益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资产 异 194.24 29.14 136.03 25.32 34.84 5.23 365.12 59.68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资产 异 233.19 34.98 116.10 22.35 37.23 5.58 96.48 24.12 483.00 87.03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资产 异 144.15 21.62 234.13 43.46 462.78 115.69 42.00 6.30 883.05 187.08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资产 异 177.29 26.59 86.24 12.94 30.23 4.53 293.75 44.06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各期末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1-317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 合计 617.24 1,573.21 2,190.46 615.71 1,551.95 2,167.65 336.37 586.38 922.75 332.78 1,090.96 1,423.74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年份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合计 (6) - 133.02 453.36 562.71 424.12 1,573.2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33.02 453.36 965.57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33.02 453.36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39.34 106.56 745.06 - 1,551.95 586.38 1,090.96 备注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14.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增值税留抵税额 待认证/抵扣进项 税 合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273.44 2021 年 12 月 31 日 71.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83.28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94.97 20.82 5.75 24.33 17.82 294.26 76.95 307.61 312.79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付工程设 备款 合计 项目 预付工程设 备款 2022 年 6 月 30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12.20 212.20 355.68 355.68 212.20 212.20 355.68 355.68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97.53 97.53 1-1-318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378.52 378.52 合计 97.53 97.53 378.52 378.52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16. 其他披露事项 (1)使用权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344.63 344.63 344.63 344.63 53.20 53.20 92.75 92.75 1.2022 年 6 月 30 日账面价值 251.88 251.88 2.2021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291.43 291.43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累计折旧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2022 年 6 月 30 日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使用权资产是 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具体房产租赁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 务和技术”之“四、关键资源要素”之“(四)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之“2、租赁房产情况”。 (2)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2022 年 6 月 30 日 厂房改建费用 及办公楼维修 101.90 28.06 73.83 合计 101.90 28.06 73.83 单位:万元 1-1-319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减少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减少 厂房改建费用 及办公楼维修 158.02 56.13 101.90 合计 158.02 56.13 101.90 (续)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本期摊销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减少 厂房改建费用 及办公楼维修 158.02 158.02 合计 158.02 158.02 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为公司对厂房改建费用及办公楼维修支出。 (3)应交税费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561.13 165.15 355.11 293.91 增值税 447.02 56.77 100.12 房产税 23.01 23.01 18.93 18.93 土地使用税 10.67 10.44 7.06 7.06 其他 41.08 34.57 18.21 5.83 1,082.91 289.95 499.41 325.72 合计 报告期各期末,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因各期末销售产生的累积销 项税以及采购产生的累积进项税存在差异,导致各期末应交增值税存在变动。此外,2020 年末应 交企业所得税增加较多,主要为当期公司盈利能力较强,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大幅增加且预缴的 金额相对较小所致。 (4)租赁负债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付款额 286.41 308.12 - - 减:未确认融资 费用 21.02 27.28 - - 小计 265.40 280.83 - - 减:一年内到期 的租赁负债 102.39 77.65 - - 项目 1-1-320 163.00 合计 203.19 - -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租赁负债是指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具体房产租赁情况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四、关键资源要素”之“(四)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之“租赁 房产情况”之分析。 17. 其他资产负债科目总体分析 无。 三、 盈利情况分析 (一) 营业收入分析 1.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2022 年 1 月—6 月 比例 金额 (%) 项 目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合 计 2021 年度 比例 金额 (%) 2020 年度 比例 金额 (%)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比例 金额 (%) 13,764.29 100% 20,880.68 99.99% 20,125.08 99.43% 15,019.71 99.80% - - 2.13 0.01% 116.11 0.57% 29.50 0.20% 13,764.29 100% 20,882.80 100.00% 20,241.18 100.00% 15,049.21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5,019.71 万元、20,125.08 万元、20,880.68 万元和 13,764.2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80%、99.43%、99.99%和 100%,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29.50 万元、116.11 万元、2.13 万元和 0 万元,主要为原材料销 售收入,金额较小。 2.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项目 2022 年 1 月—6 月 比例 金额 (%) 2021 年度 比例 金额 (%) 1-1-321 2020 年度 比例 金额 (%)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比例 金额 (%) 一、医 药中间 体 抗过敏 类 抗血栓 类 抗氧化 类 胃溃疡 类 抗病毒 类 解热镇 痛类 二、精 细化学 品 紫外线 吸收剂 三、 CDMO 业务 四、其 他 合计 3,199.39 23.24% 7,025.05 33.64% 6,128.15 30.45% 4,577.68 30.48% 3,950.56 28.70% 4,496.86 21.54% 3,011.65 14.96% 3,275.13 21.81% 1,721.19 12.50% 2,158.7 10.34% 4,415.24 21.94% 1,188.61 7.91% 947.41 6.88% 2,224.44 10.65% 1,932.24 9.60% 1,739.99 11.58% 896.02 6.51% 2,015.39 9.65% 321.5 1.60% 153.99 1.03% 889.96 6.47% 1,052.69 5.04% 1,579.64 7.85% 1,249.17 8.32% 884.90 6.43% 1,143.19 5.47% 1,939.5 9.64% 2,172.68 14.47% 448.92 3.26% - - - - - - 825.95 6.00% 764.35 3.66% 797.15 3.96% 662.46 4.41% 13,764.29 100.00% 20,880.68 100.00% 20,125.08 100.00% 15,019.71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医药中间体及相关产品,主要类别包括抗过敏类、 抗血栓类、抗氧化类、胃溃疡类、抗病毒类、解热镇痛类、紫外线吸收剂和 CDMO 业务等。其中, 抗过敏类、抗血栓类、抗氧化类、胃溃疡类、抗病毒类、解热镇痛类为医药中间体;紫外线吸收 剂产品主要用作高档化妆品、工程塑料的添加剂,属于精细化学品。 公司的医药中间体主要为高级医药中间体。从产业链位置以及技术水平的角度,可以将医药 中间体分为高级医药中间体与初级医药中间体,高级医药中间体在产业链位置上比初级医药中间 体更接近原料药,往往只需一步到两步化学反应即可合成原料药并最终制成药物成品。从基础化 工原料到制成化学制剂需要经过复杂的化学、物理工艺过程,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集中了 主要的合成工序和技术环节,是化学制药产业发展的前提和重要保障。 公司已经取得了普仑司特、盐酸沙格雷酯、更昔洛韦、扎托布洛芬、塞来昔布、盐酸依匹斯 汀、阿嗪米特等原料药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更昔洛韦原料药已取得国家药监局 GMP 证书,阿嗪 米特国家药监局 GMP 认证正在审核中;塞来昔布、联苯双酯原料药韩国 DMF 注册申请及普仑司特 原料药日本 MF 注册申请正在准备中,公司将逐步开展原料药的生产与销售。 (1)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1-1-322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变动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项目 2021 年度 金额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抗过敏类 3,199.39 7,025.05 14.64% 6,128.15 33.87% 4,577.68 抗血栓类 3,950.56 4,496.86 49.32% 3,011.65 -8.04% 3,275.13 抗氧化类 1,721.19 2,158.70 -51.11% 4,415.24 271.46% 1,188.61 胃溃疡类 947.41 2,224.44 15.12% 1,932.24 11.05% 1,739.99 抗病毒类 896.02 2,015.39 526.88% 321.50 108.78% 153.99 解热镇痛类 紫外线吸收 剂 889.96 1,052.69 -33.36% 1,579.64 26.45% 1,249.17 884.90 1,143.19 -41.06% 1,939.50 -10.73% 2,172.68 CDMO 业务 448.92 - - - - - 近三年,公司抗过敏类、胃溃疡类、抗病毒类产品销售收入呈增长趋势,紫外线吸收剂销售 收入呈下降趋势,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呈现一定波动。结合主营业务各产品销量、单价情况,对主 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作如下分析: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项目 增长额 售价变化 影响额 销量变化 影响额 增长额 售价变化影 销量变化影 响额 响额 抗过敏类 896.90 2,055.99 -1,159.09 1,550.47 -156.88 1,707.35 抗血栓类 1,485.20 -981.50 2,466.70 -263.47 294.98 -558.45 抗氧化类 -2,256.54 94.85 -2,351.39 3,226.63 -298.34 3,524.96 胃溃疡类 292.20 170.06 122.13 192.25 -136.71 328.97 抗病毒类 1,693.90 -1,906.28 3,600.18 167.51 -17.87 185.38 解热镇痛类 -526.95 -278.59 -248.36 330.47 445.64 -115.17 紫外线吸收 剂 -796.31 -103.57 -692.74 -233.17 387.19 -620.37 其他 -32.80 -111.68 78.89 134.69 374.54 -239.85 合计 755.60 -1,060.72 1,816.32 5,105.37 892.55 4,212.82 注:增长额为本年度较上年度的增长额;各产品售价变化对收入的影响数,是各产品本年较 上年平均价格增长额与各产品本年销售数量的乘积;各产品销量变化对收入的影响数,是各产品 本年较上年销量增长额与各产品上年平均价格的乘积。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 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变动主要来源于销量与售 价的变动,售价变动贡献销售增长额为 892.55 万元,销量变动贡献销售增长额为 4,212.82 万元, 合计贡献销售增长额为 5,105.37 万元。其中增长额较大的为抗过敏类、抗氧化类产品,两类产品 分别贡献销售增长额为 1,550.47 万元和 3,226.63 万元,合计占全年增长额的 93.57%。公司 2021 1-1-323 年度较 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变动主要来源销量的变化,售价变动贡献销售增长额为-1,060.72 万元,销量变动贡献销售增长额为 1,816.32 万元,合计贡献销售增长额为 755.60 万元。其中抗 过敏类、抗血栓类、抗病毒类产品贡献较大,胃溃疡类产品贡献较小,其他类产品出现负增长。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21 年同期增长 36.04%,主要系公司抗血栓类、抗氧 化类、紫外线吸收剂产品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大。 (2)主要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量的变化情况 1)抗过敏类中间体 报告期内,公司抗过敏类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产品名称 普仑司特 金额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3,039.78 2020 年 金额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22.08% 6,624.02 159.60 1.16% 3,199.39 23.24% 其他 合计 2021 年 2019 年 金额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金额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31.72% 5,890.27 29.27% 3,891.86 25.91% 401.03 1.92% 237.89 1.18% 685.82 4.57% 7,025.05 33.64% 6,128.15 30.45% 4,577.68 30.48% 报告期内,抗过敏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4,577.68 万元、6,128.15 万元、7,025.05 万元 和 3,199.39 万元,销售收入呈增加趋势,主要系普仑司特中间体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普仑司特中间体销售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普仑司特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 比率 数额 变动比 率 数额 变动比 率 数额 859.93 3.47% 831.09 40.00% 593.62 6.36% 558.14 销量(千克) 35,349.00 - 79,703.12 19.67% 99,225.70 42.30% 69,729.20 销售收入(万元) 3,039.78 - 6,624.02 12.46% 5,890.27 51.35% 3,891.86 数额 平均售价(元/千克) 报告期内,普仑司特中间体销售收入分别为 3,891.86 万元、5,890.27 万元、6,624.02 万元 和 3,039.78 万元,2020 年销售收入增加主要受销量增加影响,2021 年销售收入增加主要受平均 售价增加影响。 由于下游客户对普仑司特不同步骤、不同合成路径的中间体需求不同,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 售的普仑司特中间体主要有 PLT-A、PLT-D、PLT、溴苯丁烷精制品、氨基物精制品、苯乙酮精制 品等,具体情况如下: 1-1-324 2022 年 1-6 月 普仑司特 PLT-A 变动比 率 数额 销售价格(元/千 克) 518.70 15.87% 447.65 -8.21% 销量(千克) 18,920.00 销量(千克) 销售收入(万 元) 销售价格(元/千 克) PLT 销量(千克) 销售收入(万 元) 销售价格(元/千 溴苯 克) 丁烷 销量(千克) 精制 销售收入(万 品 元) 销售价格(元/千 克) 氨基 物精 制品 2020 年度 数额 销售收入(万 元) 销售价格(元/千 克) PLT-D 2021 年度 销量(千克) 销售收入(万 元) 销售价格(元/千 克) 苯乙 酮精 销量(千克) 制品 销售收入(万 元) 销售价格(元/千 其他 克) 普仑 司特 销量(千克) 中间 销售收入(万 体 元) 变动比 率 2019 年度 变动比 率 数额 487.68 -13.75% 数额 565.44 - 32,313.00 -3.86% 33,611.00 94.28% 17,300.60 981.37 - 1,446.49 -11.75% 1,639.12 67.56% 978.24 1,720.14 2.18% 1,683.45 1,654.53 -0.84% 1,668.48 4,950.00 - 6,100.00 -63.93% 16,911.00 67.67% 10,085.60 851.47 - 1,026.90 -63.30% 1,858.41 5.23% 1.75% 2,797.98 66.27% 1,682.76 1,766.10 - - - 2,566.37 - 16,221.12 - - - 135.00 936.64 - - - - 34.65 290.16 3.97% 279.08 -13.91% 324.17 1.10% 320.65 3,013.00 - 87.42 - 167.56 -78.24% 769.98 4.72% 735.25 - - 524.95 -1.43% 532.58 3.76% 513.27 - - 7,848.00 420.53% 1,507.70 -58.12% 3,600.00 - - 411.98 413.06% 80.30 -56.54% 184.78 721.06 15.94% 621.91 -0.67% 626.11 20.84% 518.14 1,958.00 - 9,827.00 251.22% 2,798.00 -32.87% 4,168.00 141.18 - 611.16 248.86% 175.19 -18.88% 215.96 284.02 -58.51% 684.53 230.44% 207.16 295.93% 52.32 5,040.00 1,468.00 - 41.69 - 2,864.81 6,004.00 -74.72% 23,752.00 3.58% 22,930.00 1,390.00 -93.27% 20,646.00 79.37% 11,510.00 95.13 -77.76% 427.70 610.20% 60.22 2020 年普仑司特中间体平均售价较 2019 年增长 6.36%,价格波动较小。2020 年普仑司特销 售中间体销售收入增长 51.35%,主要系南京先星康化工有限公司、烟台万润药业有限公司等新客 户 PLT-A 采购量增加以及 KYONGBO PHARMACEUTICAL CO.,LTD 等客户 PLT-D 采购量增加 所致。 2021 年普仑司特中间体销售收入增长 12.46%,主要系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了对 1-1-325 公司的普仑司特中间体 PLT 采购订单,公司生产工序较长、售价较高的普仑司特中间体 PLT 产品 销量占比大幅上升。2021 年普仑司特中间体销量较 2020 年下降 19.67%,主要原因系 KYONGBO PHARMACEUTICAL CO.,LTD 作为日本小林化工普仑司特原料药的供应商,受日本小林化工自 身经营问题被罚停业的影响,向公司采购的 PLT-D、溴苯丁烷精制品等大幅减少。2022 年 1-6 月 普仑司特中间体平均售价较 2021 年增长 3.47%,主要系公司上调了普仑司特 PLT-A、PLT 等主要 产品销售价格。 2)抗血栓类药物中间体 报告期内,公司抗血栓类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产品名 称 盐酸沙 格雷酯 4- 羟 基 香豆素 金额 2021 年 占主营 业务收 入比例 2020 年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金额 1,537.57 11.17% 1,351.99 金额 2019 年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金额 6.47% 2,409.75 11.97% 2,701.06 17.98% 6.38% 1,666.99 7.98% 140.34 0.70% — — 其他 1,534.85 11.15% 1,477.88 7.08% 461.56 2.29% 574.06 3.82% 合计 3,950.56 28.70% 4,496.86 21.54% 3,011.65 14.96% 3,275.13 21.81% 878.13 报告期内,抗血栓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3,275.13 万元、3,011.65 万元、4,496.86 万元 和 3,950.56 万元,抗血栓类产品主要包括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4-羟基香豆素等。 2020 年抗血栓类产品的销售收入较 2019 年减少 263.47 万元,主要系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销 售收入减少所致;2021 年抗血栓类产品的销售收入较 2020 年增加 1,485.20 万元,主要系 4-羟 基香豆素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①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销售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销售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盐酸沙格雷酯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数额 变动 比率 数额 变动比 率 数额 变动比 率 数额 平均售价(元/千克) 1,031.17 0.43% 1,026.72 -2.15% 1,049.27 5.55% 994.07 销量(千克) 14,911.00 - 13,168.00 销售收入(万元) 1,537.57 - 1,351.99 42.66% 43.90% 22,966.00 2,409.75 15.48% 10.79% 27,171.80 2,701.06 报告期内,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销售收入分别为 2,701.06 万元、2,409.75 万元、1,351.99 万元和 1,537.57 万元,其变动主要由销量变化影响所致。 1-1-326 由于下游客户对公司盐酸沙格雷酯不同步骤的中间体需求不同,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的盐 酸沙格雷酯中间体主要有 SPT-7、SPT-9 等,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盐酸沙格雷酯 SPT-7 变动比 率 销售价格(元 /千克) 1,210.93 7.75% 1,123.88 -4.59% 1,177.99 销量(千克) 1,411.00 2019 年度 变动比 率 数额 数额 -0.49% 1,183.79 - 5,452.00 39.26% 3,915.00 107.03% 1,891.00 170.86 - 1,012.38 5.53% 销量(千克) 13,500.00 销售收入(万 元) 销售价格(元 /千克) 数额 变动比 率 2020 年度 数额 销售收入(万 元) 销售价格(元 /千克) SPT-9 2021 年度 612.74 32.86% 461.18 106.02% 959.32 -6.89% 1,030.26 223.85 0.02% 1,030.09 - 7,701.00 -58.83% 18,706.00 -19.20% 23,150.00 1,366.71 - 738.77 -61.67% 1,927.20 -19.18% 2,384.65 - - 318.58 -48.57% 619.47 - - 15.00 -95.65% 345.00 -83.81% 2,130.80 - - 0.48 -97.76% 21.37 -76.91% 其他盐酸沙格 销量(千克) 雷酯中间体 销售收入(万 元) 42.61% 434.38 92.56 报告期内, 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平均售价分别为 994.07 元/千克、 1,049.27 元/千克、 1,026.72 元/千克和 1,031.17 元/千克,2020 年平均售价较 2019 年增长 5.55%,2021 年平均售价较 2020 年下降 2.15%,售价波动较小,2022 年上半年平均售价较 2021 年有所提升。 近三年,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销量分别为 27,171.80 千克、22,966.00 千克和 13,168.00 千 克,销量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受 SPT-7 和 SPT-9 销量综合变化影响所致,①主要受韩国终端客户 需求影响,XINYI(HONGKONG)CHEMICALS CO.,LTD.、QIDI CHEMICAL CO.,LTD.对公司盐酸 沙格雷酯 SPT-9 采购量逐年下降;②2020 年主要受新客户 WATANABE CHEMICAL CO.,LTD 采 购影响,公司盐酸沙格雷酯 SPT-7 销量增加;2021 年主要受日本终端客户需求影响,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 对公司盐酸沙格雷酯 SPT-7 采购量增加。2022 年 1-6 月公司上调了盐 酸沙格雷酯主要产品 SPT-7、SPT-9 的销售价格。 ②4-羟基香豆素销售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4-羟基香豆素销售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4-羟基香豆素 平均售价(元/千克) 销量(千克) 2021 年 2019 年 2020 年 数额 变动 比率 数额 变动比率 数额 878.13 5.36% 833.49 -10.91% 935.58 - - 10,000.00 - 20,000.00 1,233.33% 1,500.00 - - 1-1-327 变动 比率 数额 878.13 销售收入(万元) - 1,666.99 1,087.84% 140.34 - - 报告期内,4-羟基香豆素销售收入分别为 0 万元、140.34 万元、1,666.99 万元和 878.13 万 元,其变动主要由销量变化影响所致。 2021 年 4-羟基香豆素销量较 2020 年大幅增加,4-羟基香豆素系公司新产品,2020 年底日本 住友通过贸易商 NAGASE & CO.,LTD.开始向公司采购该产品,2021 年订单及采购量增加。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上调了 4-羟基香豆素的销售价格。 3)抗氧化类中间体 报告期内,公司抗氧化类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产品 名称 白藜 芦醇 其他 合计 2021 年 2019 年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金额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2,118.71 10.15% 4,305.38 21.39% 1,120.89 7.46% 0.34% 40.00 0.19% 109.86 0.55% 67.72 0.45% 1,721.19 12.50% 2,158.70 10.34% 4,415.24 21.94% 1,188.61 7.91% 金额 占主营 业务收 入比例 2020 年 金额 1,674.35 12.16% 46.84 金额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报告期内,抗氧化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188.61 万元、4,415.24 万元、2,158.70 万元 和 1,721.19 万元,销售收入呈波动态势,主要由白藜芦醇销售收入波动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白藜芦醇中间体销售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白藜芦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数额 变动 比率 数额 变动比 率 数额 变动比 率 数额 969.27 5.53% 918.44 4.12% 882.11 -7.34% 951.94 销量(千克) 17,274.40 - 23,068.50 48,807.77 314.51% 11,774.80 销售收入(万元) 1,674.35 - 2,118.71 4,305.38 284.10% 1,120.89 平均售价(元/千克) 52.74% 50.79% 报告期内,白藜芦醇销售收入分别为 1,120.89 万元、4,305.38 万元、2,118.71 万元和 1,674.35 万元,其变动主要由销量变化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白藜芦醇平均售价分别为 951.94 元/千克、882.11 元/千克、918.44 元/千克和 969.27 元/千克,2020 年平均售价较 2019 年下降 7.34%,主要与客户采购量相关,2020 年客户 订单量提高,公司给予价格优惠。2021 年平均售价较 2020 年增长 4.12%,主要系产品成本上升, 公司提高产品售价。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上调了白藜芦醇中间体的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白藜芦醇销量分别为 11,774.80 千克、48,807.77 千克、23,068.50 千克和 1-1-328 17,274.40 千克,2020 年较 2019 年销量增加 314.51%,2021 年较 2020 年销量下降 52.74%,主要 受疫情驱动,2020 年增强免疫力类相关终端保健品市场需求较大,下游客户采购量增多,导致白 藜芦醇销售收入增长较大。 4)胃溃疡类中间体 报告期内,公司胃溃疡类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产品 名称 2021 年 占主营业 金额 务收入比 例 2020 年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金额 2019 年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金额 金额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莫 沙 821.60 必利 5.97% 1,413.47 6.77% 1,091.47 5.42% 1,395.86 9.29% 125.81 0.91% 810.97 3.88% 840.77 4.18% 344.13 2.29% 合计 947.41 6.88% 2,224.44 10.65% 1,932.24 9.60% 1,739.99 11.58% 其他 报告期内,胃溃疡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739.99 万元、1,932.24 万元、2,224.44 万元 和 947.41 万元,最近三年呈上升态势,胃溃疡类产品主要为莫沙必利中间体。 报告期内,莫沙必利中间体销售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莫沙必利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数额 变动比 率 数额 变动比 率 数额 变动比 率 数额 平均售价(元/千克) 1,506.96 1.00% 1,492.08 -5.22% 1,574.28 7.05% 1,470.56 销量(千克) 5,452.00 - 9,473.15 36.64% 6,933.15 -26.96% 9,492.02 821.60 - 1,413.47 29.50% 1,091.47 -21.81% 1,395.86 销售收入(万元) 报告期内,莫沙必利中间体销售收入分别为 1,395.86 万元、1,091.47 万元、1,413.47 万元 和 821.60 万元,其变动主要由销量变化影响所致。 由于下游客户对公司莫沙必利不同步骤、不同合成路径的中间体需求不同,报告期内公司对 外销售的莫沙必利中间体主要有 MOS-4、MOS-9A、MOS-10 等,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莫沙必利 数额 2021 年度 变动比率 数额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比 率 数额 变动比 率 数额 销售价格(元/千 克) 1,107.94 3.73% 1,068.08 -7.18% 1,150.65 2.28% 1,125.02 销量(千克) 2,590.00 - 3,260.00 75.07% 1,862.16 -44.91% 3,380.00 销售收入(万元) 286.96 - 348.20 62.50% 214.27 -43.65% 380.26 MOS- 销售价格(元/千 9A 克) 1,638.54 4.89% 1,562.10 0.35% MOS4 1-1-329 1,556.71 -2.17% 1,591.19 销量(千克) 1,250.00 销售收入(万元) 204.82 销售价格(元/千 克) 2,062.92 7.64% 1,916.49 销量(千克) 1,585.00 销售收入(万元) 326.97 MOS10 - 1,565.00 -11.84% 1,775.26 3.21% 1,720.00 276.36 0.98% 273.68 -2.40% 1,963.68 2.03% 1,924.55 - 3,590.00 39.91% 2,566.00 -0.50% 2,579.00 - 36.54% 503.88 1.52% 496.34 -5.57% 1,328.84 -1.90% 1,354.53 45.01% 729.73 -59.75% 1,813.02 36.93% 96.97 -60.51% 245.58 - 244.47 -11.54% 688.02 其他 销售价格(元/千 1,055.39 -15.90% 1,254.85 莫沙 克) 必利 销量(千克) 27.00 - 1,058.15 中间 2.85 132.78 体 销售收入(万元) 报告期内,莫沙必利中间体平均售价分别为 1,470.56 元/千克、1,574.28 元/千克、1,492.08 元/千克和 1,506.96 元/千克,平均售价波动较小。 报告期内,莫沙必利中间体销量分别为 9,492.02 千克、6,933.15 千克、9,473.15 千克和 5,452.00 千克,2020 年较 2019 年销量下降 26.96%,主要系受终端客户影响,贸易商常州泽世化 学有限公司莫沙必利 MOS-4 采购量下降;2021 年较 2019 年销量增加 36.64%,主要受日本客户 需求影响,NAGASE& CO.,LTD 和 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 莫沙必利 MOS-4 采购量增加,受韩 国终端客户 INIST ST CO.,LTD.需求影响,贸易商常州泽世化学有限公司莫沙必利 MOS-10 采购 量增加。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上调了莫沙必利 MOS-10、MOS-9A 等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 5)抗病毒类中间体 报告期内,公司抗病毒类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产品名 称 2021 年 2020 年 金额 占主营 业务收 入比例 联苯双 酯 722.57 5.25% 1,691.86 8.10% 56.33 0.28% 18.13 0.12% 其他 173.45 1.26% 323.54 1.55% 265.17 1.32% 135.86 0.90% 合计 896.02 6.51% 2,015.39 9.65% 321.50 1.60% 153.99 1.03% 金额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2019 年 金额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金额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报告期内,抗病毒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53.99 万元、321.50 万元、2,015.39 万元和 896.02 万元,抗病毒类产品主要为联苯双酯中间体,2021 年销售收入大幅增加,主要系联苯双酯 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联苯双酯中间体销售情况如下: 联苯双酯 2022 年 1-6 月 数额 变动比率 2021 年 数额 1-1-330 变动比率 2020 年 数额 变动比率 2019 年 数额 平均售价(元/千克) 销量(千克) 749.54 9,640.10 销售收入(万元) 634.68 -15.54% 684.05 - 26,657.00 2,634.05% 975.00 267.92% 265.00 1,691.86 2,903.61% 56.33 210.73% 18.13 18.10% 722.57 - 9.86% 577.72 报告期内,联苯双酯中间体销售收入分别为 18.13 万元、56.33 万元、1,691.86 万元和 722.57 万元,其变动主要由销量变化影响所致。 2020 年较 2019 年平均售价下降 15.54%,主要系联苯双酯中间体为公司新产品,2019 年小批 量生产销售,产品价格较高;2021 年较 2020 年平均售价增长 9.86%、2022 年 1-6 月较 2021 年平 均售价增长 18.10%,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公司上调产品销售价格。 2019 与 2020 年公司联苯双酯中间体年产销量较少,2020 年底公司与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联苯双酯中间体的销售合同并开始量产销售。 6)解热镇痛类中间体 报告期内,公司解热镇痛类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产品名 称 2021 年 2020 年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2019 年 金额 占主营 业务收 入比例 塞来昔 布 371.01 2.70% 490.79 2.35% 592.02 2.94% 909.79 6.06% 其他 518.94 3.77% 561.90 2.69% 987.62 4.91% 339.39 2.26% 合计 889.96 6.47% 1,052.69 5.04% 1,579.64 7.85% 1,249.17 8.32% 金额 金额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金额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报告期内,解热镇痛类中间体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249.17 万元、1,579.64 万元、1,052.69 万元和 889.96 万元,呈波动态势,解热镇痛类产品主要为塞来昔布中间体。 报告期内,塞来昔布中间体销售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塞来昔布 平均售价(元/千克) 销量(千克) 销售收入(万元) 2021 年 变动比 率 17.08% 2020 年 数额 变动比 率 数额 322.06 31.38% 245.13 11,520.00 - 20,022.00 -0.02% 20,026.00 371.01 - 490.79 17.10% 592.02 2019 年 数额 变动比 率 数额 295.63 -2.16% 302.14 33.49% 34.93% 30,111.00 909.79 报告期内,塞来昔布中间体销售收入分别为 909.79 万元、592.02 万元、490.79 万元和 371.01 万元,其变动主要由销量及销售价格的变化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塞来昔布中间体平均售价分别为 302.14 元/千克、295.63 元/千克、245.13 元/ 1-1-331 千克和 322.06 元/千克,塞来昔布中间体销往韩国市场,2021 年平均售价下降 17.08%,主要系 终端韩国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降低销售价格。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上调了塞来昔布中间体的销售价 格。 报告期内,塞来昔布中间体销售分别为 30,111.00 千克、20,026.00 千克、20,022.00 千克和 11,520.00 千克,销量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终端韩国市场竞争加剧所致。 7)紫外线吸收剂 报告期内,公司紫外线吸收剂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产品名 称 金额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2021 年 金额 2020 年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金额 2019 年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金额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二苯甲酰 基间苯二 酚 472.35 3.43% 809.19 3.88% 1,080.62 5.37% 1,240.54 8.26% 其他 412.55 3.00% 334.00 1.60% 858.88 4.27% 932.14 6.21% 884.90 6.43% 1,143.19 5.47% 1,939.50 9.64% 2,172.68 14.47% 合计 报告期内,紫外线吸收剂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172.68 万元、1,939.50 万元、1,143.19 万元和 884.90 万元,主要为二苯甲酰基间苯二酚。 报告期内,二苯甲酰基间苯二酚公司销售情况如下: 二苯甲酰基间苯 二酚 平均售价(元/千 克) 销量(千克) 销售收入(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数额 变动比 率 数额 273.42 -5.85%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比 率 数额 变动比 率 数额 290.40 4.91% 276.81 16.14% 238.34 17,275.40 27,865.00 -28.62% 39,038.15 -25.00% 52,050.00 472.35 809.19 -25.12% 1,080.62 -12.89% 1,240.54 报告期内,二苯甲酰基间苯二酚销售收入分别为 1,240.54 万元、1,080.62 万元、809.19 万 元和 472.35 万元,其变动由销量及销售价格的变化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二苯甲酰基间苯二酚平均售价分别为 238.34 元/千克、276.81 元/千克、290.40 元/千克和 273.42 元/千克,2020 年平均售价较 2019 年增长 16.14%,主要原因系公司上调二苯 甲酰基间苯二酚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二苯甲酰基间苯二酚销量分别为 52,050.00 千克、39,038.15 千克、27,865.00 千 克和 17,275.40 千克,销量呈下降态势,主要原因系该产品终端市场需求下降。 (3)与可比公司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及销售量的差异及原因 1-1-33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特色原料药的高级中间体,特色原料药具有产品种类多,单个产 品规模相对较小的特点,导致单个特色原料药中间体的市场规模亦相对较小。经查询,部分同行 业公司存在本公司某类产品的销售,但相对规模较小,定期报告及公开资料中未详细披露具体产 品的销售情况,难以从公开渠道获取可比公司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及销售量的详细数据。根据现有 的公开资料,同行业类似产品与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1)普仑司特 奥翔药业在其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呼吸系统类营业收入及销量数据,具体如下: 2021 年度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1,000.56 1,568.97 1,479.85 销量(kg) 7,971.00 8,315.00 10,541.68 平均单价(元/kg) 1,255.25 1,886.91 1,403.81 呼吸系统类 注:平均单价=营业收入/销量 奥翔药业呼吸系统类包含普仑司特原料药及中间体和其他治疗呼吸系统疾病类药物,各类细 分产品价格与销售占比存在差异,与公司普仑司特产品平均单价不具有可比性;通过其销量数据 推算,奥翔药业普仑司特销量低于公司,主要系公司普仑司特产品在日本、韩国市场经营多年, 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2)白藜芦醇 根据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禾生物” )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及《关 于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报告》 ,其虎杖提取物主要成分为白藜芦醇,披露的销售单价及销量数据具体如下: 项目 虎杖提取物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2,900.92 4,185.12 1,648.58 销量(kg) 35,445.35 38,993.05 18,809.52 818.42 1,073.30 876.46 销售单价(元/kg) 注:营业收入=销售单价*销量 报告期内嘉禾生物虎杖提取物销量变动与公司白藜芦醇销量变动趋势一致,销售单价及变动 趋势与公司略有差异,主要系嘉禾生物虎杖提取物系生物提取工艺,公司的白藜芦醇采用化学合 成工艺,产品规格存在差异,根据嘉禾生物公开披露信息,其 2021 年虎杖提取物销售单价下降较 大主要系其销售规格变化所致。 3)塞来昔布 根据同和药业 2020 年 10 月披露的《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其塞来昔布销售单价及销量数据具体如下: 1-1-333 2021 年度 项目 塞来昔布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未披露 894.97 2,367.82 销量(kg) 未披露 19,938.60 49,531.00 销售单价(元/kg) 未披露 448.86 478.05 注:2020 年度与 2021 年度数据未披露 根据同和药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2019 年其塞来昔布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 11.32%,市场占有率较高,故同和药业塞来昔布销量高于公司;同和药业塞来昔布销售单价 2020 年 1-3 月较 2019 年呈下降趋势,与公司趋势一致;同和药业塞来昔布销售单价高于公司,主要 系其销售的塞来昔布主要为原料药产品,公司销售的主要为高级中间体产品所致。 3.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 项目 境内 境外 合计 2022 年 1 月—6 月 比例 金额 (%) 8,535.41 62.01% 5,228.88 37.99% 13,764.29 100.00% 2021 年度 比例 金额 (%) 14,924.17 71.47% 5,956.51 28.53% 20,880.68 100.00% 2020 年度 比例 金额 (%) 11,507.16 57.18% 8,617.92 42.82% 20,125.08 100.00%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比例 金额 (%) 7,477.73 49.79% 7,541.98 50.21% 15,019.71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 7,477.73 万元、11,507.16 万元、14,924.17 万元 和 8,535.4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79%、57.18%、71.47%和 62.01%;公司境外销售 收入分别为 7,541.98 万元、8,617.92 万元、5,956.51 万元和 5,228.8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50.21%、42.82%、28.53%和 37.99%。2021 年境内销售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 2019 年、 2020 年公司向 KYONGBO PHARMACEUTICAL CO.,LTD 销售普仑司特产品,其将公司产品加工后,销 往日本小林化工。2021 年初日本小林化工因其自身经营问题被罚停业,KYONGBO PHARMACEUTICAL CO.,LTD 不再向公司采购普仑司特产品,导致 2021 年外销收入下降。2021 年,公司拓展普仑司 特产品的客户需求,销售给境内客户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导致 2021 年内销收入增长。 4.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贸 易 商 生 产 商 合计 2022 年 1 月—6 月 比例 金额 (%) 2021 年度 比例 金额 (%) 2020 年度 比例 金额 (%)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比例 金额 (%) 9,992.87 72.60% 13,673.21 65.48% 17,199.48 85.46% 11,620.93 77.37% 3,771.41 27.40% 7,207.47 34.52% 2,925.6 14.54% 3,398.78 22.63% 13,764.29 100.00% 20,880.68 100.00% 20,125.08 100.00% 15,019.71 100.00% 1-1-33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公司的销售均采用买断式销售。公司客户根据客户类型可分为生产商和贸易商客户,生产商 客户基于原料药、制剂的生产需求向公司采购医药中间体等产品用于加工、生产,贸易商客户基 于下游客户的需求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直接用于销售。公司对生产商与贸易商客户执行统一的销 售政策,不存在贸易商专门销售发行人产品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贸易商销售收入分别为 11,620.93 万元、17,199.48 万元、 13,673.21 万元和 9,992.8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7.37%、85.46%、65.48%和 72.6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生产商销售收入分别为 3,398.78 万元、2,925.60 万元、7,207.47 万元和 3,771.4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63%、14.54%、34.52%和 27.40%。通过 贸易商销售是目前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生产厂商常用的销售模式,公司客户结构符合行业实际情 况。 5. 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第一 季度 第二 季度 第三 季度 第四 季度 合计 2022 年 1 月—6 月 比例 金额 (%) 2021 年度 比例 金额 (%) 2020 年度 比例 金额 (%)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比例 金额 (%) 7,086.85 51.49% 3,986.47 19.09% 4,516.49 22.44% 3,915.18 26.07% 6,677.43 48.51% 6,129.43 29.35% 4,731.34 23.51% 3,645.76 24.27% - - 4,920.03 23.56% 5,012.24 24.91% 3,791.64 25.24% - - 5,844.74 27.99% 5,865.01 29.14% 3,667.13 24.42% 13,764.29 100.00% 20,880.68 100.00% 20,125.08 100.00% 15,019.71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公司的销售收入主要是根据获取的销售合同订单情况、产品发货及签收情况在各月度之间波 动,但公司不存在季末集中大量销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在各季度间存在一定波动, 但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6. 主营业务收入按-分类 □适用 √不适用 7. 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 月—6 月 序号 1 客户 销售金额 2,505.32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1-335 年度销售额 占比(%) 18.20%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NAGASE & CO.,LTD 1,032.94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14.62 XINYI(HONG KONG)CHEMICALS 978.83 CO.,LTD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904.56 合计 6,436.27 2021 年度 2 3 4 5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3,144.24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865.87 NAGASE& CO.,LTD 1,867.77 XINYI(HONGKONG) CHEMICALS 1,612.2 CO.,LTD 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1,495.53 合计 10,985.61 2020 年度 1 2 3 4 5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4,694.1 大连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536.53 XINYI(HONGKONG) CHEMICALS 2,018.84 CO.,LTD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685.54 KYONGBO PHARMACEUTICAL 1,550.14 CO.,LTD 12,485.16 合计 2019 年度 1 2 3 4 5 序号 客户 1 XINYI(HONGKONG) CHEMICALS CO.,LTD KYONGBO PHARMACEUTICAL CO.,LTD 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上海泛凯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QIDI CHEMICAL CO.,LTD 及其关联方 合计 2 3 4 5 7.50% 7.37% 否 否 7.11% 否 6.57% 46.76% 否 - 年度销售额 占比(%) 15.06% 13.72% 8.94%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否 否 7.72% 否 7.16% 52.61% 否 - 年度销售额 占比(%) 23.19% 12.53%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否 9.97% 否 8.33% 否 7.66% 否 61.68% -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额 占比(%) 2,580.82 17.15% 否 2,293.56 15.24% 否 1,708.9 1,692.76 847.24 9,123.28 11.36% 11.25% 5.63% 60.62% 否 否 否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8. 其他披露事项 无。 9. 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5,049.21 万元、20,241.18 万元、20,882.80 万元和 13,764.29 万元, 收入规模整体呈上升态势。 其中,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80%、 1-1-336 99.43%、99.99%和 100.00%,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特色原料药的高级中间体,特色原料药具有产品规模相对较小、品种种 类多的特点,受下游客户需求的变化,公司主要产品类别的销售收入在报告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 波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 营业成本分析 1. 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对成本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公司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归 集,并在生产成本中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分别核算,直接材料按照各产品生产领 料核算,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月末采用一定的分配方法将其分配至各成本对象。具体如下: 直接材料:直接材料按照生产订单领料核算,生产部根据产品领用所需的材料,车间按照领 料单领料后,原材料成本采用月末加权平均的计价方法归集至各成本计算核算对象。 直接人工:为直接参与产品生产的职工薪酬,在各产品之间按照产量和各产品以工时为基础 确定的权重系数进行分配。 制造费用:包括职工薪酬、水电费、折旧费等。制造费用在各产品之间按照产量和各产品以 工时为基础确定的权重系数进行分配。 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的成本。对于直接材料,公司根据每期末完工产品数量、在产品 数量进行分配;对于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公司根据工时占比对各项成本费用在实际完工入库产 品之间分配。 产品销售时,对库存商品或发出商品采用月末加权平均法将销售商品的成本结转至营业成 本。 2. 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项目 主营业 务成本 其他业 务成本 合计 2022 年 1 月—6 月 比例 金额 (%) 2021 年度 比例 金额 (%) 2020 年度 比例 金额 (%)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比例 金额 (%) 8,190.97 100.00% 13,953.11 99.99% 10,936.76 99.11% 8,594.00 99.85% - - 1.68 0.01% 98.75 0.89% 13.17 0.15% 8,190.97 100.00% 13,954.79 100.00% 11,035.51 100.00% 8,607.17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8,607.17 万元、11,035.51 万元、13,954.79 万元和 8,190.97 万元,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9.85%、 1-1-337 99.11%、99.99%和 100.00%,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成本主要系少量原材料等销售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较小。 3.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直接材 料 直接人 工 制造费 用 合计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比例 金额 (%) 2022 年 1 月—6 月 比例 金额 (%) 2021 年度 比例 金额 (%) 2020 年度 比例 金额 (%) 5,680.28 69.35% 8,312.66 59.58% 8,023.99 73.37% 6,421.58 74.72% 611.86 7.47% 1,238.96 8.88% 614.98 5.62% 585.9 6.82% 1,898.83 23.18% 4,401.48 31.54% 2,297.79 21.01% 1,586.52 18.46% 8,190.97 100.00% 13,953.11 100.00% 10,936.76 100.00% 8,594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构成,2019 年、2020 年整体 占比较为稳定,2021 年直接材料占比下降,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比上升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分别为 6,421.58 万元、8,023.99 万元、8,312.66 万元和 5,680.28 万元,2020 年较 2019 年直接材料增加主要系当期销量增长较多所致,2021 年 较 2020 年直接材料变动幅度较小。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直接人工分别为 585.90 万元、614.98 万元、1,238.96 万元 和 611.86 万元,为车间生产人员的薪酬等支出。随着生产规模逐步扩大,公司车间生产人员及员 工薪酬增加,导致直接人工总额增加。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制造费用分别为 1,586.52 万元、2,297.79 万元、4,401.48 万元和 1,898.83 万元,主要包括公司用于生产的厂房车间及机器设备的折旧、能源动力费用等 各项间接费用。2020 年较 2019 年,制造费用增加主要系子公司修一制药恢复生产所致;2021 年 制造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能源动力费用以及环保费用增加,以及子公司峆星药业中间体生产线转 固所致。 4. 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项目 2022 年 1 月—6 月 比例 金额 (%) 2021 年度 比例 金额 (%) 一、医 药中间 体 1-1-338 2020 年度 比例 金额 (%)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比例 金额 (%) 抗过敏 类 抗血栓 类 抗氧化 类 胃溃疡 类 抗病毒 类 解热镇 痛类 二、精 细化学 品 紫外线 吸收剂 三 、 CDMO 业务 四、其 他 合计 1,915.26 23.38% 4,167.92 29.87% 3,380.27 30.91% 2,692.47 31.33% 2,213.20 27.02% 2,464.68 17.66% 1,285.2 11.75% 1,401.84 16.31% 1,350.06 16.48% 2,176.86 15.60% 2,876.16 26.30% 687.98 8.01% 578.75 7.07% 1,377.39 9.87% 1,008.04 9.22% 1,117.34 13.00% 710.72 8.68% 2,030.56 14.55% 158.6 1.45% 50.52 0.59% 463.28 5.66% 769.88 5.52% 885.36 8.10% 895.08 10.42% 415.38 5.07% 548.53 3.93% 907.15 8.29% 1,240.58 14.44% 117.12 1.43% - - - - - - 427.21 5.22% 417.3 2.99% 435.98 3.99% 508.19 5.91% 8,190.97 100.00% 13,953.11 100.00% 10,936.76 100.00% 8,594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来自于医药中间体及相关产品,主要类别包括抗过敏类、 抗血栓类、抗氧化类、胃溃疡类、抗病毒类、解热镇痛类、紫外线吸收剂和 CDMO 业务等。其 中,抗过敏类、抗血栓类、抗氧化类、胃溃疡类、抗病毒类、解热镇痛类为医药中间体;紫外线 吸收剂产品主要用作高档化妆品、工程塑料的添加剂,属于精细化学品。 5. 主营业务成本按________分类 □适用 √不适用 6. 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 1 2 3 4 郑州统正科贸有限公司 扬州瑞泽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信合化工有限公司 江阴市一泰化工贸易有限 公司 合计 5 序号 供应商 2022 年 1 月—6 月 年度采购额占比 采购金额 (%) 941.98 14.47% 498.86 7.66% 299.00 4.59% 250.83 3.85%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否 否 否 231.64 3.56% 否 2,222.30 2021 年度 采购金额 34.13% - 1-1-339 年度采购额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郑州统正科贸有限公司 扬州瑞泽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信合化工有限公司 江阴市一泰化工贸易有限 公司 山东默得森生物制药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方 合计 1 2 3 4 5 序号 供应商 1 2 郑州统正科贸有限公司 常州强达宝成化工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方 山东默得森生物制药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方 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江阴市一泰化工贸易有限 公司 合计 3 4 5 供应商 1 2 郑州统正科贸有限公司 山东默得森生物制药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方 江阴市翰浩化工有限公司 江阴市一泰化工贸易有限 公司 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合计 5 否 否 否 505.21 4.38% 否 446.02 3.86% 否 4,415.68 2020 年度 38.26% - 1,779.64 年度采购额占比 (%) 17.33% 605.31 5.90% 否 446.02 4.34% 否 354.07 3.45% 否 321.6 3.13% 否 3,506.64 2019 年度 34.15% - 采购金额 序号 3 4 2,101.37 689.94 673.13 (%) 18.21% 5.98% 5.83%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947.4 年度采购额占比 (%) 15.86% 370.35 6.20% 否 290.63 4.86% 否 253.08 4.24% 否 231.04 2,092.48 3.87% 35.03% 否 - 采购金额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7.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境内境外销售的成本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比例 金额 抗过敏类 1,915.26 100.00% 4,167.92 100.00% 其中:境内 867.03 45.27% 3,381.18 81.12% 境外 1,048.24 54.73% 786.74 18.88% 2,497.85 73.89% 1,843.01 68.45% 2,213.20 100.00% 2,464.68 100.00% 1,285.20 100.00% 1,401.84 100.00% 1-1-340 金额 比例 2019 年度 金额 抗血栓类 比例 2020 年度 金额 比例 3,380.27 100.00% 2,692.47 100.00% 882.42 26.11% 849.47 31.55% 其中:境内 1,112.62 50.27% 915.10 37.13% 303.73 23.63% 464.32 33.12% 境外 1,100.57 49.73% 1,549.58 62.87% 981.47 76.37% 937.52 66.88% 抗氧化类 1,350.06 100.00% 2,176.86 100.00% 2,876.16 100.00% 687.98 100.00% 其中:境内 1,350.06 100.00% 2,176.67 99.99% 2,875.98 99.99% 687.98 100.00% 境外 - - 0.19 0.01% 胃溃疡类 578.75 100.00% 其中:境内 95.76 16.55% 695.26 50.48% 586.97 58.23% 778.69 69.69% 境外 482.99 83.45% 682.13 49.52% 421.07 41.77% 338.66 30.31% 抗病毒类 710.72 100.00% 2,030.56 100.00% 158.60 100.00% 50.52 100.00% 其中:境内 710.72 100.00% 2,030.40 99.99% 126.64 79.85% 18.90 37.42% 境外 - - 0.16 0.01% 31.96 20.15% 31.61 62.58% 解热镇痛类 463.28 100.00% 769.88 100.00% 885.36 100.00% 895.08 100.00% 其中:境内 209.72 45.27% 327.92 42.59% 469.49 53.03% 167.98 18.77% 境外 253.56 54.73% 441.96 57.41% 415.87 46.97% 727.10 81.23% 紫外线吸收剂 415.38 100.00% 548.53 100.00% 907.15 100.00% 1,240.58 100.00% 其中:境内 344.05 82.83% 445.14 81.15% 678.05 74.74% 1,066.80 85.99% 境外 71.33 17.17% 103.38 18.85% 229.11 25.26% CDMO 业务 117.12 100.00% - - - - - - 其中:境内 117.12 100.00% - - - - - - 境外 - - - - - - - - 其他 427.21 100.00% 417.30 100.00% 435.98 100.00% 508.19 100.00% 其中:境内 168.22 39.38% 216.53 51.89% 344.91 79.11% 497.59 97.92% 境外 258.99 60.62% 200.77 48.11% 91.07 20.89% 10.60 1,377.39 100.00% 0.18 0.01% - 0.00% 1,008.04 100.00% 1,117.34 100.00% 173.77 14.01% 2.08% 主要产品合计 8,190.97 100.00% 13,953.11 100.00% 10,936.76 100.00% 8,594.00 100.00% 其中:境内 4,975.29 60.74% 10,188.20 73.02% 6,268.19 57.31% 4,531.73 52.73% 境外 3,215.68 39.26% 26.98% 4,668.57 42.69% 4,062.27 47.27% 3,764.91 8. 营业成本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13,764.29 20,882.80 20,241.18 15,049.21 营业成本 8,190.97 13,954.79 11,035.51 8,607.17 1-1-341 其中:直接材料 5,680.28 8,314.34 8,122.74 6,434.75 直接人工 611.86 1,238.96 614.98 585.90 制造费用 1,898.83 4,401.48 2,297.79 1,586.52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整体一致。 2020 年较 2019 年营业成本增加 2,428.34 万元,主要系公司销量增长,直接材料总额增加所 致。 2021 年较 2020 年营业成本增加 2,919.28 万元,主要原因系生产人员及员工薪酬增加,人工 成本总额增加;公司能源动力费用以及环保费用增加、子公司峆星药业中间体生产线转固等,制 造费用总额增加。 (三) 毛利率分析 1. 毛利按产品或服务分类构成情况 项目 2022 年 1 月—6 月 比例 金额 (%) 主营业务 5,573.32 毛利 其中:一、 医药中间 体 抗 1,284.12 过敏类 抗 1,737.36 血栓类 抗 371.14 氧化类 胃 368.66 溃疡类 抗 185.30 病毒类 解 426.67 热镇痛类 二、精细 化学品 紫 外线吸收 剂 三 、 CDMO 业 务 2021 年度 比例 金额 (%)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比例 金额 (%) 2020 年度 比例 金额 (%) 100.00% 6,927.57 99.99% 9,188.32 99.81% 6,425.71 99.75% 23.04% 2,857.13 41.24% 2,747.89 29.85% 1,885.21 29.26% 31.17% 2,032.18 29.33% 1,726.45 18.75% 1,873.29 29.08% 6.66% -18.16 -0.26% 1,539.08 16.72% 500.63 7.77% 6.61% 847.05 12.23% 924.2 10.04% 622.65 9.67% 3.32% -15.17 -0.22% 162.89 1.77% 103.47 1.61% 7.66% 282.81 4.08% 694.28 7.54% 354.1 5.50% 469.52 8.42% 594.67 8.58% 1,032.35 11.21% 932.1 14.47% 331.80 5.95% - - - - - - 398.74 7.15% 347.06 5.01% 361.17 3.92% 154.27 2.39% 1-1-342 四、其他 其他业务 毛利 合计 - - 0.45 0.01% 17.36 0.19% 16.33 0.25% 5,573.32 100.00% 6,928.01 100.00% 9,205.67 100.00% 6,442.04 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分别为 6,442.04 万元、9,205.67 万元、6,928.01 万元和 5,573.32 万元,其中,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毛利占比分别为 99.75%、99.81%、99.99%和 100.00%。 2. 主营业务按产品或服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项目 一、医药中间体 抗过敏类 抗血栓类 抗氧化类 胃溃疡类 抗病毒类 解热镇痛类 二、精细化学品 紫外线吸收剂 三、CDMO 业务 四、其他 2022 年 1 月—6 月 主营收 毛利率 入占比 (%) (%)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毛利率 (%) 主营收 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收 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收 入占比 (%) 40.14% 43.98% 21.56% 38.91% 20.68% 47.94% 23.24% 28.70% 12.50% 6.88% 6.51% 6.47% 40.67% 45.19% -0.84% 38.08% -0.75% 26.87% 33.64% 21.54% 10.34% 10.65% 9.65% 5.04% 44.84% 57.33% 34.86% 47.83% 50.67% 43.95% 30.45% 14.96% 21.94% 9.60% 1.60% 7.85% 41.18% 57.20% 42.12% 35.78% 67.19% 28.35% 30.48% 21.81% 7.91% 11.58% 1.03% 8.32% 53.06% 73.91% 48.28% 6.43% 3.26% 6.00% 52.02% 45.41% 5.47% 3.66% 53.23% 45.31% 9.64% 3.96% 42.90% 23.29% 14.47% 4.4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21 年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抗氧化类、抗病毒类和 解热镇痛类产品毛利率上升及 CDMO 业务毛利率较高所致。2019 年-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 率分别为 42.78%、45.66%、33.18%,整体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率 变动及销售收入占比变动对当年毛利率变动的影响情况如下: 2021 年较 2020 年 项目 抗过敏类 抗血栓类 抗氧化类 胃溃疡类 抗病毒类 解热镇痛类 毛利率变动影响 -1.40% -2.61% -3.69% -1.04% -4.96% -0.86% 1-1-343 收入占比变动影响 1.43% 3.77% -4.04% 0.50% 4.08% -1.23% 合计影响 0.03% 1.15% -7.73% -0.54% -0.88% -2.10% -0.07% 0.00% -14.63% 紫外线吸收剂 其他 合计 项目 毛利率变动影响 抗过敏类 抗血栓类 抗氧化类 胃溃疡类 抗病毒类 解热镇痛类 紫外线吸收剂 其他 合计 -2.22% -0.14% 2.15% 2020 年较 2019 年 收入占比变动影响 1.11% 0.02% -1.59% 1.16% -0.26% 1.22% 1.00% 0.87% 3.52% -2.28% -0.13% -12.48% 合计影响 -0.01% -3.91% 5.91% -0.71% 0.38% -0.13% -2.07% -0.10% -0.65% 1.10% -3.89% 4.31% 0.45% 0.12% 1.09% -1.08% 0.77% 2.87% 2020 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9 年上升 2.87 个百分点,对毛利率影响较大的产品类别主要 如下:抗血栓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由 21.81%下降至 14.96%,毛利率由 57.20%上升至 57.33%,导 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3.89 个百分点;抗氧化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由 7.91%上升至 21.94%,毛 利率由 42.12%下降至 34.86%,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 4.31 个百分点。 2021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20 年下降 12.48 个百分点,对毛利率影响较大的产品类别主要 如下:抗氧化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由 21.94%下降至 10.34%,毛利率由 34.86%下降至-0.84%,导 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7.73 个百分点;解热镇痛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由 7.85%下降至 5.04%,毛 利率由 43.95%下降至 26.87%,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2.10 个百分点;紫外线吸收剂产品销售 收入占比由 9.64%下降至 5.47%,毛利率由 53.23%下降至 52.02%,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2.28 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1)抗过敏类中间体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抗过敏类产品收入结构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产品名 称 毛利率 占主营业务 毛利率 占主营业务 毛利率 占主营业务 毛利率 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普仑司 39.56% 22.08% 39.31% 31.72% 44.00% 29.27% 38.87% 25.91% 特 51.10% 1.16% 63.07% 1.92% 63.55% 1.18% 54.32% 4.57% 抗过敏 40.14% 类产品 23.24% 40.67% 33.64% 44.84% 30.45% 41.18% 30.48% 其他 报告期内,抗过敏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41.18%、44.84%、40.67%和 40.14%,2020 年较 2019 年增加 3.66%,主要系普仑司特中间体毛利率、收入占比变动影响所致;2021 年较 2020 年下降 1-1-344 4.17%,主要系普仑司特中间体毛利率变动影响所致,2022 年 1-6 月较 2021 年波动较小。 报告期内,普仑司特中间体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2022 年 1-6 月 同比 2021 年 同比 2020 年 同比 平均售价 859.93 3.47% 831.09 40.00% 593.62 6.36% 558.14 平均单位成本 519.74 3.05% 504.35 51.73% 332.41 -2.58% 341.21 毛利率 39.56% - 39.31% - 44.00% - 38.87% 普仑司特 2019 年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的普仑司特中间体主要有 PLT-A、PLT-D、PLT、溴苯丁烷精制品、 氨基物精制品、苯乙酮精制品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普仑司特 2022 年 16月 2021 年度 同比 同比 2020 年度 同比 2019 年度 销售价格 518.70 15.87% 447.65 -8.21% 487.68 -13.75% 565.44 PLT-A 单位成本 330.36 3.74% 318.44 40.81% 226.15 -23.72% 296.46 毛利率 36.31% - 28.86% 53.63% 47.57% 销售价格 1,720.14 2.18% 1,683.45 1.75% 1,654.53 -0.84% 1,668.48 PLT-D 单位成本 1,321.58 -1.46% 1,341.15 31.27% 1,021.68 -6.10% 1,088.08 毛利率 23.17% - 20.33% 销售价格 1,858.41 5.23% 1,766.10 2,566.37 单位成本 795.12 -2.90% 818.85 2,224.80 毛利率 57.21% - 53.64% 13.31% 290.16 3.97% 279.08 -13.91% 324.17 1.10% 320.65 190.25 2.38% 185.83 184.67 -1.95% 188.35 34.43% - 33.41% PLT 销售价格 溴苯丁 烷精制 单位成本 品 毛利率 销售价格 氨基物 单位成本 精制品 毛利率 销售价格 苯乙酮 精品精 单位成本 制品 毛利率 销售价格 其他普 仑司特 单位成本 中间体 毛利率 38.25% 0.63% 34.79% 43.03% 41.26% 524.95 -1.43% 532.58 3.76% 513.27 364.65 -0.36% 365.97 6.42% 343.88 30.54% 31.28% 33.00% 721.06 15.94% 621.91 -0.67% 626.11 20.84% 518.14 434.36 -30.16% 402.62 30.96% 307.44 -5.41% 325.03 39.76% 35.26% 50.90% 37.27% 282.60 -58.51% 684.53 230.44% 207.16 295.93% 52.32 223.45 -39.24% 367.75 229.15% 111.72 169.39% 41.47 20.93% - 46.28% 46.07% 20.74% 普仑司特中间体毛利率 2020 年较 2019 年增加 5.13%,主要系细分产品 PLT-A 和 PLT-D 的毛 1-1-345 利率增加所致,具体为:①南京先星康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的 PLT-A 品质相对较低,单位材料耗用 量下降,导致单位材料成本下降;②2020 年总产量较 2019 年增加,PLT-A 和 PLT-D 产品单位人工 和制造费用分摊减少。2021 年较 2020 年下降 4.69%,主要原因为:①产品结构变动影响,2021 年 公司生产工序较长、售价较高的普仑司特 PLT 产品销量占比大幅上升,该类产品毛利率较高;② 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增加,导致单位材料成本增加;③生产人员及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单位人工 成本分摊增加;④环保投入增加导致单位制造费用分摊增加。2022 年 1-6 月较 2021 年波动较小, 其中 PLT-A 与 PLT 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主要系产品销售单价上调所致。 2)抗血栓类中间体 报告期内,抗血栓类产品收入结构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产品名称 盐酸沙格 雷酯 4- 羟 基 香 豆素 其他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毛利率 占主营 业务收 入比例 毛利率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34.54% 11.17% 38.22% 6.47% 58.02% 11.97% 60.76% 17.98% 62.90% 6.38% 56.21% 7.98% 71.15% 0.70% - 0.00% 42.61% 11.15% 39.14% 7.08% 49.52% 2.29% 59.41% 3.82% 14.96% 57.20% 21.81% 抗血栓类 43.98% 28.70% 45.19% 产品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占主营业务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比例 21.54% 57.33% 报告期内,抗血栓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57.20%、57.33%、45.19%和 43.98%,2021 年较 2020 年下降 12.13%,主要系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毛利率变动影响所致。 ①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盐酸沙 格雷酯 平均售 价 平均单 位成本 2022 年 1-6 月 同比 2021 年 同比 2020 年 1,031.17 0.43% 1,026.72 -2.15% 1,049.27 5.55% 994.07 675.00 6.41% 634.32 43.99% 440.52 12.94% 390.06 毛利率 34.54% - 38.22% - 58.02% - 60.76% 2019 年 同比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的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主要有 SPT-7、SPT-9 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普仑司特 SPT-7 2022 年 16月 同比 2021 年度 同比 2020 年度 同比 2019 年度 销售价格 1,210.93 7.75% 1,123.88 -4.59% 1,177.99 -0.49% 1,183.79 单位成本 560.11 3.38% 541.81 90.31% 284.70 53.76% 185.16 1-1-346 毛利率 53.75% 销售价格 1,012.38 5.53% 959.32 -6.89% 1,030.26 0.02% 1,030.09 单位成本 687.01 -1.97% 700.80 47.04% 476.60 16.24% 409.99 毛利率 32.14% - 26.95% 53.74% 其他盐 销售价格 酸沙格 单位成本 雷酯中 间体 毛利率 - - 318.58 -48.57% 619.47 42.61% 434.38 - - 129.73 -48.66% 252.67 -28.88% 355.26 - - 59.28% 59.21% 18.22% SPT-9 51.79% 75.83% 84.36% 60.20% 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毛利率 2020 年较 2019 年下降 2.74%,主要原因为 SPT-7 和 SPT-9 毛利 率下降的影响,2020 年子公司修一制药恢复生产,盐酸沙格雷酯中间体部分生产工序转移至修一 制药,因产能需逐步释放,单位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较大;2021 年较 2020 年下降 19.80%,主要 系 SPT-7 和 SPT-9 毛利率下降的影响,2021 年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生产人员数量及员工薪 酬增加、环保投入增加,导致 SPT-7 和 SPT-9 单位成本增加;2022 年 1-6 月较 2021 年增加 0.43%, 受 SPT-7 和 SPT-9 销售占比影响,毛利率波动较小,其中,受细分产品销售价格的上调,SPT-7 和 SPT-9 等细分产品的毛利率呈上升趋势。 ②4-羟基香豆素毛利率变动分析 单位:元/千克 2019 同比 年 4-羟基香 豆素 2022 年 16月 平均售价 878.13 5.36% 833.49 10.91% 935.58 - - 平均单位 成本 325.79 10.74% 364.98 35.23% 269.89 - - 毛利率 62.90% - 56.21% - 71.15% - - 2021 年 同比 2020 年 同比 4-羟基香豆素 2021 年较 2020 年毛利率下降 14.94%,主要系平均售价下降、单位成本上升综 合影响所致。其中,单位成本增加主要原因系生产人员数量及员工薪酬增加导致单位分摊的人工 成本增加、环保投入增加导致单位分摊的制造费用增加。2022 年上半年 4-羟基香豆素毛利率上 升,主要系销售单价上调及单位成本下降所致。 3)抗氧化类中间体 报告期内,抗氧化类产品收入结构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毛利率 占主营 业务收 入比例 毛利率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毛利率 白藜芦醇 21.12% 12.16% -2.00% 10.15% 34.13% 21.39% 40.72% 7.46% 其他 37.48% 0.34% 60.38% 0.19% 63.27% 0.55% 65.25% 0.45% 产品名称 1-1-347 占主营业务 毛利率 收入比例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抗氧化类 产品 21.56% 12.50% -0.84% 10.34% 34.86% 21.94% 42.12% 7.91% 报告期内,抗氧化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42.12%、34.86%、-0.84%和 21.56%,2020 年较 2019 年下降 7.26%,2021 年较 2020 年下降 35.70%,2022 年上半年较 2021 年上升 22.40%,主要系白 藜芦醇毛利率变动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白藜芦醇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白藜芦醇 2021 年 同比 2021 年 2020 年 平均售价 969.27 5.53% 918.44 4.12% 882.11 -7.34% 951.94 平均单位 成本 764.58 18.38% 936.78 61.23% 581.02 2.96% 564.30 毛利率 21.12% -2.00% - 34.13% - 40.72% 同比 2019 年 同比 白藜芦醇毛利率 2020 年较 2019 年下降 6.59%,主要原因系平均售价下降所致;2021 年较 2020 年下降 36.13%,主要原因系单位成本增加导致,白藜芦醇部分生产环节转移至峆星药业,峆 星药业整体产能尚未释放,导致单位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分摊增大;2022 年 1-6 月较 2021 年增加 23.12%,主要原因系:①公司上调了白藜芦醇中间体的销售价格;②2022 年上半年部分白藜芦醇 中间体产品在老厂区生产,单位制造费用分摊有所降低。 4)胃溃疡类中间体 报告期内,胃溃疡类产品收入结构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产品名称 占主营 占主营业 毛利率 业务收 毛利率 务收入比 入比例 例 毛利率 莫沙必利 31.90% 5.97% 29.80% 6.77% 43.00% 5.42% 29.69% 9.29% 其他 84.74% 0.91% 52.51% 3.88% 54.10% 4.18% 60.52% 2.29% 胃溃疡类产 38.91% 品 6.88% 38.08% 10.65% 47.83% 9.60% 35.78% 11.58% 占主营业务 毛利率 收入比例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报告期内,胃溃疡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35.78%、47.83%、38.08%和 38.91%,2020 年较 2019 年毛利率增长 12.05%,胃溃疡类产品主要为莫沙必利中间体。 报告期内,莫沙必利中间体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莫沙必 利 平均售 价 平均单 位成本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同比 2020 年 同比 2019 年 1,506.96 1.00% 1,492.08 -5.22% 1,574.28 7.05% 1,470.56 2.02% 1,047.47 16.73% 897.32 -13.22% 1,034.02 1,026.30 同比 1-1-348 31.90% 毛利率 - 29.80% - 43.00% - 29.69%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的莫沙必利中间体主要有 MOS-4、MOS-9A、MOS-10 等,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元/千克 2022 年 16月 莫沙必利 同比 2021 年度 同比 2020 年度 同比 2019 年度 销售价格 1,107.94 3.73% 1,068.08 -7.18% 1,150.65 2.28% 1,125.02 MOS-4 单位成本 889.41 2.12% 870.94 11.81% 778.92 5.22% 740.28 毛利率 19.72% - 18.46% 销售价格 MOS单位成本 9A 毛利率 1,638.54 4.89% 1,562.10 0.35% 1,556.71 -2.17% 1,591.19 687.33 10.19% 623.79 8.10% 577.05 -8.37% 629.79 58.05% - 60.07% 销售价格 2,062.92 7.64% 1,916.49 -2.40% 1,963.68 2.03% 1,924.55 1,529.18 4.07% 1,469.32 12.86% 1,301.92 -12.59% 1,489.35 25.87% - 23.33% 33.70% 22.61% 1,055.39 -15.90% 1,254.85 -5.57% 330.90 -57.94% 786.79 41.54% 68.65% - 37.30% MOS单位成本 10 毛利率 销售价格 其他莫 沙必利 单位成本 中间体 毛利率 32.31% 34.20% 62.93% 1,328.84 60.42% -1.90% 1,354.53 555.88 -57.81% 1,317.44 58.17% 2.74% 报告期内,莫沙必利中间体毛利率分别为 29.69%、43.00%、29.80%和 31.90%。 2020 年较 2019 年增长 13.31%,主要原因系:①毛利率相对较高的 MOS-9A 产品销售占比由 19.61%上升至 25.32%;②2020 年总产量较高,MOS-10 产品单位人工和制造费用分摊减少,产品 毛利率由 22.61%上升至 33.70%。 2021 年较 2020 年下降 13.20%,主要原因系:①主要产品单位成本上升的影响,2021 年主要 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导致单位材料成本增加、生产人员数量及员工薪酬增加导致单位分摊的人工 成本增加、环保投入增加导致单位分摊的制造费用增加;②毛利率相对较高的 MOS-9A 产品销售 占比由 25.32%下降至 17.30%。 2022 年 1-6 月较 2020 年增加 2.10%,主要原因系公司上调了莫沙必利 MOS-10、MOS-9A 等主 要产品的销售价格。 5)抗病毒类中间体 报告期内,抗病毒类产品收入结构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1-349 2020 年 2019 年 占主营 业务收 入比例 毛利率 毛利率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占主营业务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比例 联苯双酯 12.07% 5.25% -11.58% 8.10% 3.33% 0.28% -10.06% 0.12% 其他 56.55% 1.26% 55.88% 1.55% 60.72% 1.32% 77.50% 0.90% 抗病毒类 20.68% 产品 6.51% -0.75% 9.65% 50.67% 1.60% 67.19% 1.03% 报告期内,抗病毒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67.19%、50.67%、-0.75%和 20.68%,2021 年较 2019 年、2020 年毛利率大幅下降,2022 年 1-6 月毛利率大幅上升,主要系联苯双酯毛利率与销售收 入占比变动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联苯双酯中间体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抗病毒类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同比 2020 年 同比 2019 年 同比 平均售价 749.54 18.10% 634.68 9.86% 577.72 -15.54% 684.05 平均单位成本 659.07 -6.94% 708.19 26.81% 558.46 -25.82% 752.88 毛利率 12.07% - -11.58% - 3.33% - -10.06% 报告期内,联苯双酯中间体毛利率分别为-10.06%、3.33%、-11.58%和 12.07%,联苯双酯为 公司新产品,2019 年处于小批量生产阶段;2021 年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系联苯双酯主要生产 工序转移至子公司峆星药业,峆星药业整体产能尚未释放,导致单位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分摊增 大。2022 年 1-6 月联苯双酯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公司上调了联苯双酯的销售单价。 6)解热镇痛类中间体 报告期内,解热镇痛类产品收入结构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占主营 占主营业 毛利率 业务收 毛利率 务收入比 入比例 例 毛利率 塞来昔布 28.22% 2.70% 24.22% 2.35% 34.00% 2.94% 30.70% 6.06% 其他 62.04% 3.77% 29.17% 2.69% 49.92% 4.91% 22.04% 2.26% 解热镇痛类 47.94% 6.47% 26.87% 产品 5.04% 43.95% 7.85% 28.35% 8.32% 产品名称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毛利率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解热镇痛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8.35%、43.95%、26.87%和 47.94%,呈波动态势, 解热镇痛类产品主要为塞来昔布中间体。 报告期内,塞来昔布中间体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塞来昔布 2022 年 1-6 月 同比 2021 年 1-1-350 同比 2020 年 同比 2019 年 平均售价 322.06 31.38% 245.13 -17.08% 295.63 -2.16% 302.14 平均单位成 本 231.17 24.45% 185.75 -4.80% 195.11 -6.82% 209.38 毛利率 28.22% - 24.22% - 34.00% - 30.70% 报告期内,塞来昔布中间体毛利率分别为 30.70%、34.00%、24.22%和 28.22%。2020 年较 2019 年增长 3.30%,波动较小,主要是单位成本下降的影响;2021 年较 2020 年下降 9.78%,主要系单 位售价下降所致;2022 年 1-6 月较 2021 年上升 4.00%,主要系公司上调了塞来昔布中间体销售 价格。 7)紫外线吸收剂 报告期内,紫外线吸收剂产品收入结构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产品名称 2021 年 2020 年 占主营 占主营业 毛利率 业务收 毛利率 务收入比 入比例 例 2019 年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占主营业务 毛利率 收入比例 毛利率 二苯甲酰基 48.52% 间苯二酚 3.43% 52.26% 3.88% 49.29% 5.37% 32.26% 8.26% 58.25% 3.00% 51.42% 1.60% 58.18% 4.27% 57.06% 6.21% 紫外线吸收 53.06% 剂 6.43% 52.02% 5.47% 53.23% 9.64% 42.90% 14.47% 其他 报告期内,紫外线吸收剂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42.90%、53.23%、52.02%和 53.06%,2020 年较 2019 年增加 10.33%,紫外线吸收剂产品主要为二苯甲酰基间苯二酚。 报告期内,二苯甲酰基间苯二酚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二苯甲酰基间苯 2022 年 1二酚 6月 2021 年 同比 2020 年 同比 2019 年 同比 平均售价 273.42 -5.85% 290.40 4.91% 276.81 16.14% 238.34 平均单位成本 140.75 1.53% 138.63 -1.24% 140.37 -13.05% 161.44 毛利率 48.52% - 52.26% - 49.29% - 32.26% 报告期内,二苯甲酰基间苯二酚毛利率分别为 32.26%、49.29%、52.26%和 48.52%。2020 年 毛利率较 2019 年增加 17.03%,2021 年毛利率较 2020 年增加 2.97%,主要系平均售价增长与平均 单位成本下降影响所致。其中单位成本下降,主要系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下降,单位材料成 本下降所致。 3. 主营业务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1 月—6 2021 年度 月 项目 毛利率 主营收 毛利率 主营收 1-1-351 2020 年度 毛利率 主营收 2019 年度 毛利率 主营收 (%) 41.71% 境内 38.50% 境外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入占比 (%) 62.01% 37.99% (%) 31.73% 36.79% 入占比 (%) 71.47% 28.53% (%) 45.53% 45.83% 入占比 (%) 57.18% 42.82% (%) 39.40% 46.14% 入占比 (%) 49.79% 50.2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境内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39.40%、45.53%、31.73%和 41.71%,主营业 务境外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46.14%、45.83%、36.79%和 38.50%,受产品结构及客户结构等影响,境 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 4. 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模式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贸易商 生产商 2022 年 1 月—6 月 主营收 毛利率 入占比 (%) (%) 40.13% 72.60% 41.45% 27.40% 2021 年度 毛利率 (%) 33.99% 31.63% 主营收 入占比 (%) 65.48% 34.52% 2020 年度 毛利率 (%) 46.78% 39.04% 主营收 入占比 (%) 85.46% 14.54% 2019 年度 毛利率 (%) 45.07% 34.97% 主营收 入占比 (%) 77.37% 22.6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贸易商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45.07%、46.78%、33.99%和 40.13%,主营 业务生产商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34.97%、39.04%、31.63%和 41.45%。报告期内,贸易商销售占比分 别为 77.37%、85.46%、65.48%和 72.60%,贸易商销售模式系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商毛利率高于生产商毛利率,主要原因系贸易商与生产商产品销售结构 存在差异,公司高毛利率产品通过贸易商销售占比高于生产商。 5. 主营业务按照-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公司名称 奥翔药业 森萱医药 拓新药业 同和药业 富祥药业 平均数(%) 发行人(%) 2022 年 1 月—6 月 51.11% 47.02% 40.23% 28.14% 20.19% 37.34% 40.49% 2021 年度 54.84% 44.78% 37.96% 30.18% 29.60% 39.47% 33.18% 2020 年度 56.09% 48.28% 43.37% 34.90% 40.47% 44.62% 45.66% 2019 年度 51.73% 44.57% 41.06% 29.65% 43.32% 42.07% 42.7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019 年-2021 年,公司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22 年上 1-1-352 半年公司与森萱医药、拓新药业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7. 其他披露事项 无。 8. 毛利率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13,764.29 20,882.80 20,241.18 15,049.21 营业成本 8,190.97 13,954.79 11,035.51 8,607.17 其中:直接材料 5,680.28 8,314.34 8,122.74 6,434.75 直接人工 611.86 1,238.96 614.98 585.90 制造费用 1,898.83 4,401.48 2,297.79 1,586.52 40.49% 33.18% 45.48% 42.81% 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2.81%、45.48%、33.18%和 40.49%,整体呈现波动态势。 其中,2021 年较 2020 年综合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受营业成本增加影响,2021 年生产人员 及员工薪酬增加、公司能源动力费用以及环保费用增加、子公司峆星药业中间体生产线转固等, 导致公司成本总额增加。 (四) 主要费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合计 2022 年 1 月—6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月 营业收 营业收 营业收 金额 入占比 金额 入占比 金额 入占比 (%) (%) (%) 22.66 0.16% 61.89 0.30% 122.15 0.60% 1,084.13 7.88% 2,062.75 9.88% 1,970.93 9.74% 669.95 4.87% 1,202.82 5.76% 1,071.40 5.29% -94.00 -0.68% 40.73 0.20% 197.63 0.98% 1,682.73 12.23% 3,368.2 16.13% 3,362.12 16.61% 2019 年度 金额 175.04 1,793.67 646.86 -4.30 2,611.27 营业收 入占比 (%) 1.16% 11.92% 4.30% -0.03% 17.35%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 2,611.27 万元、3,362.12 万元、3,368.20 万元和 1,682.7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35%、16.61%、16.13%和 12.23%。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不断发展,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呈增长态势,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略有下降。 1-1-353 1. 销售费用分析 (1) 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职工薪酬 差旅费 广告宣传费 佣金 运输费用 其他 合计 2022 年 1 月—6 月 比例 金额 (%) 20.65 91.14% 2.01 8.86% 22.66 100.00% 2021 年度 金额 48.32 7.43 6.15 61.89 2020 年度 比例 (%) 78.06% 12.01% 9.93% 100.00% 金额 40.05 5.15 5.64 70.44 0.87 122.15 比例 (%) 32.79% 4.22% 4.62% 57.66% 0.71% 100.00% 2019 年度 金额 39.55 16.67 28.72 59.74 29.81 0.55 175.04 比例 (%) 22.59% 9.52% 16.41% 34.13% 17.03% 0.32% 100.00% (2) 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 奥翔药业 森萱医药 拓新药业 同和药业 富祥药业 平均数(%) 发行人(%) 2022 年 1 月—6 月 1.06% 2.00% 1.46% 2.70% 1.64% 1.77% 0.16% 2021 年度 1.26% 2.64% 1.37% 3.04% 2.41% 2.14% 0.30% 2020 年度 1.66% 2.57% 1.92% 3.18% 1.40% 2.15% 0.60% 2019 年度 2.92% 3.11% 2.39% 3.16% 2.03% 2.72% 1.16% 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 (1)公司与主 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报告期内业务开发主要通过参加产 原因、匹配性分析 品展会、网站宣传推广、客户介绍、客户主动联系等方式进行,市场开 发费用较低; (2)公司市场推广所需销售人员较少,职工薪酬总额较 低。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75.04 万元、122.15 万元、61.89 万元和 22.66 万元,占 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6%、0.60%、0.30%和 0.16%,主要由职工薪酬、广告宣传费、差旅 费和佣金等构成,其中佣金主要为公司向 KYONGBOPHARMACEUTICALCO.,LTD 销售时,支付给第三 方的佣金。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逐年下降,主要原因系: (1)因疫情原因,参展及展位费的支出以 及销售人员的差旅费下降; (2)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将运输费调整至 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3)2020 年下半年,公司与 KYONGBOPHARMACEUTICALCO.,LTD 未直接发生 业务往来,故未再发生佣金费用。 1-1-354 2. 管理费用分析 (1) 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项目 职工薪 酬 废弃物 安全处 理费 中介费 用 折旧及 摊销 业务招 待费 办公及 维修费 差旅费 租金 其他 合计 2022 年 1 月—6 月 比例 金额 (%) 2021 年度 比例 金额 (%) 2020 年度 比例 金额 (%)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比例 金额 (%) 377.52 34.82% 745.18 36.13% 581.89 29.52% 537.44 29.96% 99.69 9.20% 430.55 20.87% 187.03 9.49% 103.27 5.76% 140.53 12.96% 273.8 13.27% 252.05 12.79% 151.36 8.44% 241.34 22.26% 237.56 11.52% 279.77 14.19% 577.81 32.21% 42.07 3.88% 131.78 6.39% 101.28 5.14% 88.57 4.94% 68.92 6.36% 110.98 5.38% 143.08 7.26% 135.26 7.54% 114.06 1,084.13 10.52% 100.00% 9.36 123.55 2,062.75 0.45% 5.99% 100.00% 14.85 275.23 135.74 1,970.93 0.75% 13.96% 6.89% 100.00% 17.03 91.74 91.18 1,793.67 0.95% 5.11% 5.08% 100.00% (2) 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1 月—6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10.36% 13.01% 13.91% 15.87% 奥翔药业 7.30% 9.00% 8.37% 8.92% 森萱医药 15.16% 13.90% 9.06% 12.36% 拓新药业 3.83% 4.01% 3.97% 3.36% 同和药业 9.11% 9.14% 6.94% 7.05% 富祥药业 平均数(%) 9.15% 9.81% 8.45% 9.51% 发行人(%) 7.88% 9.88% 9.74% 11.92%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较大差 原因、匹配性分析 异。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793.67 万元、1,970.93 万元、2,062.75 万元和 1,084.1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92%、9.74%、9.88%和 7.88%。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 由职工薪酬、废弃物安全处理费、中介费用、折旧和摊销、租金、办公及维修费和业务招待费等 构成。 管理费用 2020 年较 2019 年增加 177.26 万元,增幅 9.88%,主要原因系:①租金增加,厂房 土地租赁于 2019 年 9 月,2020 年度计提租赁费期间长于 2019 年度;②中介费用增加,主要系子 1-1-355 公司修一药业发生的环境评价和技术服务费等费用增加所致;③固体危废物增加导致废弃物安全 处理费的增加。 管理费用 2021 年较 2020 年增加 91.82 万元,增幅 4.66%,主要原因系:①职工薪酬增加, 2021 年公司上调薪酬标准;②固体危废物增加导致废弃物安全处理费的增加。 3. 研发费用分析 (1) 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材料费 职工薪 酬 折旧与 摊销 其他 合计 2022 年 1 月—6 月 比例 金额 (%) 283.69 42.34%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691.41 比例 (%) 57.48% 金额 2019 年度 623.28 比例 (%) 58.17% 金额 390.71 比例 (%) 60.40% 金额 267.56 39.94% 301.28 25.05% 231.14 21.57% 131.11 20.27% 74.42 11.11% 104.01 8.65% 141.73 13.23% 77.75 12.02% 44.28 669.95 6.61% 100.00% 75.25 7.02% 1,071.40 100.00% 47.29 646.86 7.31% 100.00% 106.12 8.82% 1,202.82 100.00% (2) 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1 月—6 公司名称 月 奥翔药业 7.54% 森萱医药 5.06% 拓新药业 5.41% 同和药业 7.65% 富祥药业 4.27% 平均数(%) 5.99% 发行人(%) 4.87% 2021 年度 12.08% 4.99% 4.17% 6.59% 5.49% 6.66% 5.76% 2020 年度 12.41% 4.63% 3.57% 8.11% 5.13% 6.77% 5.29% 2019 年度 15.51% 4.29% 4.02% 8.80% 4.39% 7.40% 4.3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高于森 原因、匹配性分析 萱医药、拓新药业,与富祥药业接近,位于合理区间。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4. 财务费用分析 (1) 财务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利息费用 减:利息资本化 减:利息收入 2022 年 1 月—6 月 111,586.89 160,529.73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68,106.97 22,922.08 218,311.86 203,303.84 268,764.79 169,630.17 1-1-356 汇兑损益 银行手续费 其他 合计 -919,059.00 27,988.34 403,522.72 39,010.20 2,186,440.21 35,719.35 -149,420.43 57,733.53 -940,013.50 407,336.05 1,976,316.85 -43,005.21 (2) 财务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1 月—6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5.76% 1.01% 3.83% -2.23% 奥翔药业 1.23% 0.57% 2.31% 0.83% 同和药业 -1.64% -1.42% 0.60% 1.16% 森萱医药 -0.98% 1.70% 2.61% 3.22% 拓新药业 -0.79% 0.93% 1.92% 1.61% 富祥药业 -1.59% 0.56% 2.25% 0.92% 平均数(%) -0.68% 0.20% 0.98% -0.03% 发行人(%) 原因、匹配性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财务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较少,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相对较低。2022 年上半年, 公司财务费用率为-0.68%,主要系本期美元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5. 其他披露事项 无。 6. 主要费用情况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奥翔药业 13.20% 27.35% 31.80% 32.07% 森萱医药 12.72% 15.20% 16.17% 17.48% 拓新药业 21.05% 21.14% 17.17% 22.00% 同和药业 15.41% 14.22% 17.57% 16.16% 富祥药业 14.23% 17.98% 15.39% 15.09% 平均值 15.32% 19.18% 19.62% 20.56% 本公司 12.23% 16.13% 16.61% 17.35% 公司在收入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期间费用整体随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所增加,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 1-1-357 (五) 利润情况分析 1. 利润变动情况 项目 2022 年 1 月—6 月 营业收 金额 入占比 (%) 营业利润 3,869.88 28.12%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0.000035 3.30 0.00% 0.02% 利润总额 3,866.57 28.09% 所得税费用 639.30 4.64% 3,227.27 23.45% 净利润 2021 年度 营业收 金额 入占比 (%) 3,284.5 15.73% 2 0.11 0.00% 1.23 0.01% 3,283.4 15.72% 0 564.12 2.70% 2,719.2 13.02% 8 2020 年度 营业收 金额 入占比 (%) 5,689.8 28.11% 0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营业收 金额 入占比 (%) 3,784.0 25.14% 6 37.37 5,652.4 3 606.00 5,046.4 2 40.15 3,743.9 0 611.41 3,132.4 9 0.18% 27.93% 2.99% 24.93% 0.27% 24.88% 4.06% 20.8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3,784.06 万元、5,689.80 万元、3,284.52 万元和 3,869.88 万元,呈现出一定的波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金额相对较小,营业利润是公司利润的主要 来源。 2.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 月—6 月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盘盈利得 其他 合计 2021 年度 0.000035 0.000035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0.11 0.11 (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3. 营业外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对外捐赠 非流动资产毁损 2022 年 1 月—6 月 3.28 - 2021 年度 0.55 0.68 1-1-358 2020 年度 0.68 36.69 2019 年度 - 报废损失 罚款 其他 合计 0.02 3.30 0 1.23 0 37.37 40.00 0.15 40.15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外捐赠支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以及罚款支出。 2019 年,公司因污水排放超标事项受到罚款处罚,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 务和技术”之“六、业务活动合规情况。 ” 4. 所得税费用情况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当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费用 合计 2022 年 1 月—6 月 611.95 27.35 639.30 2021 年度 464.07 100.05 564.12 2020 年度 749.02 -143.01 606.00 2019 年度 618.65 -7.24 611.41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万元 项目 利润总额 按适用税率 15%计算的所得 税费用 部分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 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税收优惠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 失的影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 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所得税费用 2022 年 1 月—6 月 3,866.57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3,283.40 5,652.43 3,743.90 579.99 492.51 847.86 561.59 9.16 -57.74 20.04 -74.55 7.49 13.67 7.28 11.98 24.12 -239.49 127.79 327.72 113.28 185.18 -109.25 639.30 -212.05 564.12 -142.98 606.00 -72.77 611.41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5. 其他披露事项 1-1-359 无。 6. 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 2020 年度相较于 2019 年度增加主要系销售规模增加所致;2021 年度 较 2020 年度下降主要系营业成本的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为:①子公司峆星药业 中间体生产线转固,但尚未全面生产,以及公司的能源动力费用以及环保费用增加,导致制造费 用总额增加;②随着生产规模逐步扩大,2021 年公司增加了生产人员并提高了人员工资,导致人 工成本总额增加。 (六) 研发投入分析 1. 研发投入构成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材料费 职工薪酬 折旧与摊销 其他 合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 2022 年 1 月—6 月 283.69 267.56 74.42 44.28 669.95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691.41 301.28 104.01 106.12 1,202.82 623.28 231.14 141.73 75.25 1,071.4 390.71 131.11 77.75 47.29 646.86 5.76% 5.29% 4.30% 4.87% 公司的研发投入包括材料投入、研发人员工资费用、折旧与摊销费用、 其他费用等。与研发相关的直接费用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等;与研发 原因、匹配性分析 相关的需要间接分摊的费用包括研发设备折旧等。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整体位 于合理区间。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2.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阿佐塞米中间体研制项目 147.81 187.68 罗沙酚中间体研制项目 225.40 165.90 阿哌沙班中间体研制项目 184.27 293.28 1-1-360 非布司他中间体研制项目 93.90 222.46 利伐沙班中间体研制项目 69.77 310.92 比拉斯汀中间体研制项目 98.31 174.10 艾普拉唑中间体研制项目 141.65 100.57 培比洛芬中间体研制项目 54.03 121.16 154.20 喹法米特中间体研制项目 32.90 135.44 168.74 阿嗪米特中间体研发 66.63 106.76 阿立哌唑中间体研制项目 20.62 尼达尼布中间体研制项目 20.65 非苏拉赞中间体研制项目 32.81 4-氯吡唑并[1,5-a]吡嗪研制项 目 沙格雷酯中间体 2-[2-(3-甲氧 基苯基)乙基]苯酚研制项目 合计 175.22 38.66 - 31.42 15.76 669.95 1,202.82 1,071.40 646.86 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奥翔药业 森萱医药 拓新药业 同和药业 富祥药业 平均数(%) 发行人(%) 2022 年 1 月—6 月 7.54% 5.06% 5.41% 7.65% 4.27% 5.99% 4.87% 2021 年度 12.08% 4.99% 4.17% 6.59% 5.49% 6.66% 5.76% 2020 年度 12.41% 4.63% 3.57% 8.11% 5.13% 6.77% 5.29% 2019 年度 15.51% 4.29% 4.02% 8.80% 4.39% 7.40% 4.3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近三年高于森萱医药、拓新药 业和富祥药业,低于奥翔药业和同和药业,介于合理区间。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 5. 研发投入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 646.86 万元、1,071.40 万元、1,202.82 万元和 669.95 万元。生产工艺的提升、新产品的研发等,有利于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公司研发 投入无资本化情形。 1-1-361 (七) 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1.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 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 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 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 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 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 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 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 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 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 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 投资收益 合计 2022 年 1 月 —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48.04 91.72 46.64 14.44 48.04 91.72 46.64 14.4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 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1-1-362 单位:万元 2022 年 1 月 —6 月 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生物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合计 2021 年度 14.93 1.11 14.93 1.11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 3.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合计 2022 年 1 月—6 月 6.64 128.16 134.80 2021 年度 13.27 211.2 224.47 2020 年度 12.03 194.19 206.22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10.67 177.97 188.6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与其他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项目 金额 污水处理专项资金 170.00 4.25 8.50 8.50 锅炉低碳改造补贴 11.50 0.58 1.15 0.19 研发仪器设备补助 36.20 1.81 3.62 3.34 2.17 合计 217.70 6.64 13.27 12.03 10.67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8.50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到制造强省企业奖金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30.00 1-1-363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21 工业企业财政扶持 奖励 购买先进成果补助、科 技大市场奖励 14.07 9.48 留工培训补助 8.95 其他补助 12.46 50.00 专精特新企业奖励 省特支计划人才奖 20.00 50.00 天长市 30 强企业补贴 33.20 36.40 20.00 外贸进出口奖励 21.05 6.13 土地使用税返还 12.18 16.25 进出口企业开拓资金补 贴 11.90 11.60 人才引进补助 8.20 2020 年新增规模企业奖 补 5.00 就业见习补贴 4.62 稳岗补贴 3.82 科技局奖励 2.50 强企奖励 2.33 65.70 失业金返还 2.09 0.42 个税手续费返还 0.35 0.37 工业做强 0.30 党费补助 0.27 工会经费补贴 0.18 27.26 4.76 1.75 0.26 0.81 进出口十强及增量奖 26.8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20.00 省创新型建设资金 20.00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0.00 211 产业创新资金 5.00 5.00 专利资助奖金 4.90 3.85 境外展补贴 3.40 9.70 生育补贴 1.85 1.54 认证奖励 1.80 先进单位奖励 1.06 0.93 100.00 现代医疗补助资金 1-1-364 1.00 省级技术中心复审奖励 合计 128.16 211.20 194.19 177.97 4.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减值 合计 2022 年 1 月—6 月 -23.57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68.79 -107.52 -14.41 2.10 -7.31 -43.96 -2.03 -21.46 61.47 -151.48 -16.4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5.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坏账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 本减值损失(新收入准则适 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 合同取得成本减值损失(新收 入准则适用) 其他 合计 2022 年 1 月 —6 月 -82.19 2021 年度 -175.31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49.31 -61.12 -49.31 -61.12 - -280.18 -82.19 1-1-365 -455.5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6.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 月 —6 月 2021 年度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收益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持有待售处置组处置收益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收益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合计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74 2.74 2.7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7. 其他披露事项 无。 8. 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四、 现金流量分析 (一)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2 年 1 月 —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3,215.30 269.60 134.93 13,619.82 6,088.41 19,879.70 682.33 192.31 20,754.34 11,080.70 18,752.51 720.85 209.49 19,682.86 10,186.89 14,775.08 339.16 210.37 15,324.62 6,927.41 1,768.11 2,736.33 1,881.03 1,427.30 418.27 718.24 8,993.02 1,687.62 1,894.13 17,398.78 1,404.22 1,736.28 15,208.41 941.95 1,319.03 10,615.69 1-1-366 4,626.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5.56 4,474.45 4,708.92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政府补助 利息收入 其他 合计 2022 年 1 月—6 月 108.16 26.77 2021 年度 161.20 2020 年度 209.49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10.37 31.11 192.31 209.49 210.37 134.9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受公司政府补助的取得情况影响。 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研发费用 废弃物安全处 理费 中介费用 业务招待费 办公及维修费 其他 合计 2022 年 1 月—6 月 327.97 2021 年度 797.53 2020 年度 698.53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438 99.69 407.54 187.03 103.27 140.53 42.07 68.92 39.06 718.24 273.8 131.78 110.98 172.51 1,894.13 252.05 101.28 143.08 354.3 1,736.28 151.36 88.57 135.26 402.57 1,319.0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各期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 费用、财务费用,扣除员工薪酬、折旧摊销、利息支出等非付现费用以及非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费 用后的金额。 4.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匹配 项目 净利润 加: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 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 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2022 年 1 月—6 月 3,227.27 82.19 21.46 2021 年度 2,719.28 455.5 -61.47 2020 年度 5,046.42 49.31 151.48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3,132.49 61.12 16.44 744.84 1,665.69 1,148.5 916.67 39.55 29.57 53.2 59.15 59.15 59.15 1-1-36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 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 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 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 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减少以“-”号填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28.06 56.13 -2.74 0.68 36.69 -14.93 -1.11 -96.80 36.83 194.06 -10.07 -48.04 -91.72 -46.64 -14.44 27.35 100.05 -143.01 -7.24 -333.53 -2,578.48 -1,404.74 1,171.36 180.68 854.23 -2,176.44 -363.01 739.14 87.6 1,562.42 -253.54 4,626.81 3,355.56 4,474.45 4,708.92 5. 其他披露事项 无。 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708.92 万元、 4,474.45 万元、 3,355.56 万元和 4,626.8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公司经营活动状况良 好,整体现金流量情况良好,流动性风险较低。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14,775.08 万元、18,752.51 万元、 19,879.70 万元和 13,215.30 万元,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比重分别为 96.41%、95.27%、95.79% 和 97.03%,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主要来源,其他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出 口退税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同期营业收入含税金额主要系公司 与客户之间存在票据结算不产生现金流导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6,927.41 万元、10,186.89 万元、 11,080.70 万元和 6,088.41 万元,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比重分别为 65.26%、66.98%、63.69%和 67.70%,主要为支付的材料采购款,与公司产品成本以直接材料为主的实际情况相符。报告期内 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低于采购含税金额主要系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存在票据结算不 1-1-368 产生现金流。其他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支付职工薪酬、各项税费以及各项付现费用等。 (二)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 月 —6 月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00.00 48.04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13,800.00 91.72 2019 年度 8,500.00 46.64 2,100.00 14.44 8.04 1.27 16.05 20.33 26.88 16.96 6,864.10 13,912.05 8,581.56 2,132.67 1,335.78 2,216.04 1,646.09 2,065.98 8,200.00 15,600.00 8,500.00 2,100.00 9,535.78 -2,671.68 17,816.04 -3,904.00 10,146.09 -1,564.53 4,165.98 -2,033.3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利息收入 合计 2022 年 1 月—6 月 16.05 16.05 2021 年度 20.33 20.3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 1-1-369 2020 年度 26.88 26.88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16.96 16.96 5.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33.30 万元、-1,564.53 万元、3,904.00 万元和-2,671.68,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此外,2021 年因购买及赎回银行理财产品而净流出现金 1,800.00 万元。 (三)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 月 —6 月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20.00 1,180.00 290.00 1,500.00 1,400.00 1,180.00 1,790.00 2,500.00 621.461717 603.04 324.00 621.46 -42.14 90.14 1,873.18 -473.18 146.11 2,970.11 -1,180.11 500.00 79.32 579.32 500.00 901.13 2019 年度 870.42 2,271.54 -2,271.5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2.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票据保证金 合计 2022 年 1 月—6 月 16.05 16.05 2021 年度 79.32 79.32 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90.14 90.14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146.11 146.1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票据保证金 合计 2022 年 1 月—6 月 870.42 870.42 2021 年度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70 无。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 5.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80.11 万元、-473.18 万元、-42.14 万元和2,271.54,均为净流出。公司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主要为股东投入资金、对外借款。 2019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偿还银行借款所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分配股利所致。 五、 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065.98 万 元、1,646.09 万元、2,216.04 万元和 1,335.78 万元。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围绕主营业务进行, 不存在重大跨行业投资的情况。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未来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 节 募集资金运用”。 六、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率 税种 增值税 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 计税依据 销售商品或提供 应税劳务过程中 的销售额 不适用 应纳流转税额 应纳流转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2022 年 1 月 —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3% 13% 13% 13%、16% 不适用 5% 5% 15%、25% 不适用 5% 5% 15%、25% 不适用 5% 5% 15%、25% 不适用 5% 5% 15%、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2022 年 1 月—6 月 所得税税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1-1-371 2019 年度 峆一药业 修一制药 峆星药业 山东峆一 杭州小蓓 15% 25% 25% 25% 25% 15% 25% 25% 25% 25% 15% 25% 25% 25% \ 15% 25% 25% \ \ 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二)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2019 年 9 月 9 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由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国 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934001792,有效期为 3 年,2019 年至 2021 年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 年 第 24 号)的相关规定,从 2012 年 7 月 1 日(报关出口日期)起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 办理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可依法办理增值税、消费税的退(免) 税、免税。 (三) 其他披露事项 无。 七、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 (一) 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时点 会计政策变 更的内容 审批程序 2019 年度 新金融工具 准则 国家统一会 计制度要求 受影响的报 表项目名称 参见本节 “2.首次执 行新金融工 具准则、新 收入准则、 新租赁准则 调整首次执 行当年年初 1-1-372 原政策下的 账面价值 新政策下的 账面价值 影响金额 2020 年度 新收入准则 国家统一会 计制度要求 2021 年度 新租赁准则 国家统一会 计制度要求 财务报表相 关项目情 况” 参见本节 “2.首次执 行新金融工 具准则、新 收入准则、 新租赁准则 调整首次执 行当年年初 财务报表相 关项目情 况” 参见本节 “2.首次执 行新金融工 具准则、新 收入准则、 新租赁准则 调整首次执 行当年年初 财务报表相 关项目情 况” 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均系《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等变更所致,具体如 下: (1)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 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 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 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 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的明细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并在“研发费用”项目 增加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 1-1-373 息收入”明细项目。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 号),与财会【2019】6 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1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 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2)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 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 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 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3)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 【2019】8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本准则。 (4)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 9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 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 执行本准则。 (5)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 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 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6)2019 年 12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1-1-374 (7)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 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实施。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 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8)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 (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 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 - 短期借款 10,000,000.00 10,017,914.99 17,914.99 其他应付款 193,765.83 175,850.84 -17,914.99 其中:应付利息 17,914.99 - -17,914.99 调整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 - 短期借款 10,000,000.00 10,017,914.99 17,914.99 其他应付款 174,004.28 156,089.29 -17,914.99 其中:应付利息 17,914.99 - -17,914.99 调整数 (2)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1-375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预收款项 1,032,060.93 - -1,032,060.93 合同负债 不适用 971,761.08 971,761.08 - 60,299.85 60,299.85 其他流动负债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预收款项 1,032,060.93 - -1,032,060.93 合同负债 不适用 971,761.08 971,761.08 - 60,299.85 60,299.85 项目 其他流动负债 调整数 (3)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使用权资产 - 2,281,280.61 2,281,280.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360,257.71 360,257.71 租赁负债 - 1,921,022.90 1,921,022.90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使用权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 - 租赁负债 - - - (二) 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三) 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间 2019 年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 批准程序 容 参见本部分“具体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情况及说明” 一次会议 1-1-376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 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参见本部分“具体 情况及说明” 累积影响数 2021 年 参见本部分“具体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情况及说明” 次会议 参见本部分“具体 情况及说明” 具体情况及说明: 2019 年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1 年 4 月,峆一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 案》,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对相关重大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调整,这些会计差错包括: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 部 分 银 行 承兑 汇 票 考虑银 行 信 用 情况 将 已 背书未 到 期 票 据不 予 终 止确认 , 调 增 应收 票 据 1,785,487.50 元。其中母公司增加应收票据 1,785,487.50 元。 2、根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计提跌价准备调增存货跌价准备 646,408.00 元、转销存货跌 价准备 229,943.68 元,合计调减存货 416,464.32 元。其中母公司减少存货 416,464.32 元。 3、将管理费用中计入的待抵扣进项税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调增其他流动资产 82,568.81 元。 4、根据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补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调减固定资产 1,075,203.76 元、转回 对应计提累计折旧 283,361.27 元,合计调减固定资产 791,842.49 元。其中母公司减少固定资产 791,842.49 元。 5、重新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 62,469.65 元。其中母公司增加 62,469.65 元。 6、根据预付的实际款项性质,将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实际属于费用的预付款项调整至管理费 用,调减其他非流动资产 300,000.00 元。其中母公司减少其他非流动资产 300,000.00 元。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 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考虑银行信用情况将已背书未到期票据不予终止确认调增应付账款 1,785,487.50 元;根据 2019 年度实际使用电费,调增应付账款 138,199.21 元;累计调增应付账 款 1,923,686.71 元。其中母公司因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考虑银行信用情况将已背书未到期票据不 予终止确认,增加应付账款 1,785,487.50 元,因根据 2019 年度实际使用电费,增加应付账款 138,199.21 元,母公司累计调增应付账款 1,923,686.71 元。 8、重新计算企业所得税,调增应交税费 24,461.92 元。 9、因调整本公司对子公司峆星药业实缴出资额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的出资份额的差额,调减 资本公积 7,166,900.00 元。 10、综合上述事项,累计调减盈余公积 160,849.83 元,调减未分配利润 1,412,886.99 元, 1-1-377 调增少数股权权益 7,214,707.34 元,调增少数股东损益 47,807.34 元。其中母公司减少盈余公 积 160,849.83 元,减少未分配利润 1,447,648.46 元。 11、根据实际使用电费,调增营业成本 5,621.91 元;根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计提跌价准 备以及转销存货跌价准备,调减营业成本 102,632.36 元;因补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应计 提累计折旧,调减营业成本 216,873.75 元;累计调减营业成本 313,884.20 元。其中母公司减少 营业成本 313,884.20 元。 12、将水利基金从管理费用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调增税金及附加 2,893.40 元。 13、将水利基金从管理费用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调减管理费用 2,893.40 元;将管理费用中 计入的待抵扣进项税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调减管理费用 82,568.81 元;因补提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转回对应计提累计折旧,调减管理费用 66,487.52 元;累计调减管理费用 151,949.73 元。其 中母公司因补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应计提累计折旧减少管理费用 66,487.52 元。 14、根据存货跌价政策及固定资产减值政策,重新计算存货跌价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调增 资产减值损失 76,171.28 元。其中母公司增加资产减值损失 76,171.28 元。 15、综上影响,重新计算所得税,调增所得税费用 45,630.06 元。其中母公司增加所得税费 用 45,630.06 元。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 2019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单位:元 调整后金额 - 1,785,487.50 1,785,487.50 存货 28,871,814.75 -416,464.32 28,455,350.43 其他流动资产 3,045,314.72 82,568.81 3,127,883.53 固定资产 72,412,200.10 -791,842.49 71,620,357.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8,157.22 62,469.65 440,626.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85,189.94 -300,000.00 3,785,189.94 资产总额 244,733,851.45 422,219.15 245,156,070.60 应付账款 15,718,957.06 1,923,686.71 17,642,643.77 应交税费 3,232,784.65 24,461.92 3,257,246.57 负债总额 31,733,745.67 1,948,148.63 33,681,894.30 资本公积 40,525,881.93 -7,166,900.00 33,358,981.93 盈余公积 14,816,490.29 -160,849.83 14,655,640.46 未分配利润 109,667,941.33 -1,412,886.99 108,255,054.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计 195,047,813.55 -8,740,636.82 186,307,176.73 少数股东权益 17,952,292.23 7,214,707.34 25,166,999.57 所有者权益总计 213,000,105.78 -1,525,929.48 211,474,176.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4,733,851.45 422,219.15 245,156,070.60 应收票据 1-1-378 合并利润表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成本 86,385,569.59 -313,884.20 86,071,685.39 税金及附加 1,719,580.80 2,893.40 1,722,474.20 管理费用 18,088,658.01 -151,949.73 17,936,708.28 -535,023.97 -76,171.28 -611,195.25 利润总额 37,052,263.52 386,769.25 37,439,032.77 所得税费用 6,068,489.50 45,630.06 6,114,119.56 净利润 30,983,774.02 341,139.19 31,324,913.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814,568.92 293,331.85 32,107,900.77 -830,794.90 47,807.34 -782,987.56 资产减值损失 少数股东损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 1,785,487.50 1,785,487.50 存货 27,082,946.10 -416,464.32 26,666,481.78 固定资产 45,550,493.78 -791,842.49 44,758,651.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0,281.10 62,469.65 592,750.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438,114.00 -300,000.00 138,114.00 资产总额 227,705,029.31 339,650.34 228,044,679.65 应付账款 14,029,783.09 1,923,686.71 15,953,469.80 应交税费 3,153,195.30 24,461.92 3,177,657.22 负债总额 29,649,222.35 1,948,148.63 31,597,370.98 盈余公积 14,816,490.29 -160,849.83 14,655,640.46 未分配利润 121,333,412.61 -1,447,648.46 119,885,764.15 所有者权益总计 198,055,806.96 -1,608,498.29 196,447,308.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7,705,029.31 339,650.34 228,044,679.65 应收票据 母公司利润表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成本 88,551,787.55 -313,884.20 88,237,903.35 管理费用 9,141,949.19 -66,487.52 9,075,461.67 资产减值损失 -535,023.97 -76,171.28 -611,195.25 利润总额 44,354,855.57 304,200.44 44,659,056.01 所得税费用 6,033,174.91 45,630.06 6,078,804.97 净利润 38,321,680.66 258,570.38 38,580,251.04 2021 年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2 年 6 月,峆一药业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 董事会决议,对相关重大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调整,这些会计差错包括: 1、峆一药业 2021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列报不准确,未充分考虑当期应收票据背书转让金额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金额分别为 38,922,574.56 元、38,922,574.56 元。 1-1-379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 2021 年现金流量的影响: 单位: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7,719,609.52 -38,922,574.56 198,797,034.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6,466,000.79 -38,922,574.56 207,543,426.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9,729,535.85 -38,922,574.56 110,806,961.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2,910,370.70 -38,922,574.56 173,987,796.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55,630.09 - 33,555,630.0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4,470,449.60 -26,452,280.26 178,018,169.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3,322,460.59 -26,452,280.26 186,870,180.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2,907,547.83 -26,452,280.26 106,455,267.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9,816,975.32 -26,452,280.26 153,364,695.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05,485.27 - 33,505,485.27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年度 项目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未分配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244,733,851.45 31,733,745.67 109,667,941.33 422,219.15 1,948,148.63 -1,412,886.99 245,156,070.60 33,681,894.30 108,255,054.34 0.17% 6.14% -1.29% 195,047,813.55 -8,740,636.82 186,307,176.73 -4.48% 17,952,292.23 213,000,105.78 150,492,122.42 30,983,774.02 7,214,707.34 -1,525,929.48 341,139.19 25,166,999.57 211,474,176.30 150,492,122.42 31,324,913.21 40.19% -0.72% 0.00% 1.10% 31,814,568.92 293,331.85 32,107,900.77 0.92% -830,794.90 47,807.34 -782,987.56 -5.75%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适用 □不适用 1-1-380 影响比例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容诚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 1-12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2023]230Z0222 号),财务报告审计截止 日后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38,071.69 34,401.73 10.67% 负债总额 5,585.72 6,265.11 -10.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0,902.58 26,159.49 18.13% 注: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审阅,但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38,071.69 万元,较 2021 年末增长 10.67%,资产规模 稳中有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30,902.58 万元,较 2021 年末增长 18.13%,主要系 2022 年 1-12 月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1 年 1-12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5,870.03 20,882.80 23.88% 营业利润 5,819.44 3,284.52 77.18% 利润总额 6,090.11 3,283.40 85.48% 净利润 5,250.47 2,719.28 93.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44.22 3,332.16 69.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5,141.58 3,063.72 67.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13.40 3,355.56 70.27%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审阅,但未经审计。 2022 年 1-12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5,870.0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3.88%;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141.5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7.82%。 3、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9.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89.98 1-1-38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31.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50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592.43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89.1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03.2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0.6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02.63 2022 年 1-12 月,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502.63 万 元,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公司经营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良好,在产业政 策、行业格局、经营模式、税收政策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 的重大事项。 (二) 重大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滚存利润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 有。 1-1-382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募集资金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 号 1 项目名称 年产 198 吨普仑司特 无水物等十二种医药 中间体项目(二期) 合计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 36,304.88 134,64.00 36,304.88 13,464.00 建设期 项目备案文 号 24 个 月 2107341100-0401-379023 - - 单位:万元 项目环评情 况 滁环 [2016]500 号; 滁环评函 [2020]41 号 - 上述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36,304.88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为 13,464.00 万元。 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若本次 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拟投资项目进 行先期投入的,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专户存储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管理,并就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 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有效利用。 二、 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1、项目概况 根据行业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在现有厂区新建生产所需相 关厂房及配套仓储工程,购置相应设备,完善现有生产基地的建设,扩大医药中间体产品生产规 模。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 198 吨普仑司特、扎托布洛芬、盐酸伊托必利、枸橼酸莫沙必 利、法莫替丁、洛索洛芬钠、白藜芦醇、尼洛替尼、二苯甲酰基间苯二酚、四甲基环戊烯酮、盐 1-1-383 酸沙格雷酯、阿扎那韦等 12 种医药中间体的生产能力。本项目的实施,将扩大公司产品的生产规 模,提高订单管理效率,为公司未来的持续性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助于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提高盈利能力 世界人口总量的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人们保健意识的增强、疾病谱的改变、各国 医疗保障体制的不断完善,推动了全球医药行业的发展,进而带动了全球药品市场的发展。根据 EvaluatePharma《WorldPreview2017,Outlookto2022》医药市场调研报告显示,2017-2022 年期 间预计将有 1,940 亿美元左右销售额的原研药专利到期。全球医药行业目前已进入原研药专利集 中到期阶段,大批原研药专利到期将为仿制药市场的繁荣提供了强大动力,为我国医药制造企业 提供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原料药及中间体的消耗,国外主要原料药 供应地区供给受限也带动了中国原料药、中间体行业快速发展,助力原料药、中间体市场实现国 产化替代。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目前拥有丰富的产品种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间体、原料药产品梯 队。在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需要抢抓市场机遇,提前规划生产方向。本项目的建设 有利于满足原料药、中间体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2)有助于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我国是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造大国,生产工艺成熟、产品种类齐全、市场化程度高,企业 间竞争激烈。医药制造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生产 水平和生产效率。目前,行业内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渐采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产设备,以达到提 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目的。未来,对于医药制造行业,实现智能化生产是大势所趋,提前布 局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方式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本项目拟通过购置先进、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设备,推进公司高端医药中间体智能化生产, 打造绿色、优质、高效的医药生产平台,提高高端中间体、原料药的质量水平与生产效率,立足 长远,公司将持续增加高附加值产品储备,持续加强环保、安全的投入,为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 持。 (3)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促进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医改进入新的阶段,药品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高值耗材集采、医保支付目录等 政策持续加速推进,给我国医药行业带来了颠覆性变化,加速了行业洗牌。我国医药企业的竞争 已经从满足于药品的可及性转向了提供优质低价产品,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公司经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和持续积累,在医药制造领域已经拥有了一批核心技术,取得多项核心 发明专利。然而,相比于一些行业内龙头企业,公司品牌影响力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 1-1-384 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市场总体份额的提升。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能够增加医药中间体生产规模,一方面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订单数量, 扩大市场份额;另一方面,能够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消费者认可度,促进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相关政策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导向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为我国医药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国务院发布的 《“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中将“以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医药创新和转型升 级。加强专利药、中药新药、新型制剂、高端医疗器械等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治疗重大疾病的专 利到期药物实现仿制上市。大力发展生物药、化学药新品种、优质中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新型 辅料包材和制药设备,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列为建设“健康中国 2030”发展的重点领域及优先 主题。《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指出:加快技术创新,深化开放合作,保障质量安全,增加有 效供给,增品种、提品质和创品牌,实现医药工业中高速发展和向中高端迈进,支撑医药卫生体 制改革继续深化,更好地服务于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对于医药行业 的发展规划,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具有很好的政策 可行性保障。 (2)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技术和人才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高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重视 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坚持把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作为企业发展的长久战略。 公司产品生产工艺成熟,治疗领域涉及抗过敏类、抗氧化类、解热镇痛类等,并顺利通过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 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三项认证。经过多年的人才培养和技术沉淀,公司拥有一批优秀生产管理、质量管 理人才,在药品的生产工艺管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3)公司具备稳定的客户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高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 依据市场需求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立足于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不断改进生产工艺, 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独创性,通过贸易商销售及直接面向终端客户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 式,已在全球范围内与部分知名制药和化学品公司成功合作并建立了伙伴关系,通过提供高品质 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稳定的客户基础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 36,304.8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3,206.87 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 5,696.99 万元、设备购置费 22,851.33 万元、安装工程费 1,451.2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1-385 1,626.02 万元、预备费 1,581.2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098.01 万元。本项目具体投资概算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和费用名称 投资总额 一、 建设投资 33,206.87 91.47% 1 建筑工程费 5,696.99 15.69% 2 设备购置费 22,851.33 62.94% 3 安装工程费 1,451.25 4.00%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626.02 4.48% 5 预备费 1,581.28 4.36% 二、 铺底流动资金 3,098.01 8.53% 36,304.88 100.00% 项目投资总额 占比 (1)拟购置设备的名称、数量及金额 本项目新增生产反应设备、自动控制系统、动力及公辅工程设备、烘干包装设备、分离离心 设备、GMP 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合计 22,851.33 万元,具体购置设备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金额(万元) 一、生产反应设备 1 合成斧、结晶釜、蒸馏釜等设备 133 4,872.10 2 真空泵、气动隔膜泵、热水泵、循环泵等设备 150 2,389.26 3 冷凝器、过滤器、吸收器等设备 128 645.71 4 计量罐、回收罐、缓冲罐等设备 146 306.22 5 热水槽、计量槽、高位槽等设备 84 272.18 6 其他生产反应设备 31 26.73 1 3,896.00 二、自动控制系统 1 DCS 自动控制系统 三、动力及公辅工程设备 1 乙二醇制冷加热一体控制系统 4 1,923.20 2 制氮机 6 960.00 3 引风机 8 224.00 4 空压机 12 216.00 5 冷却循环水系统 1 46.80 15 733.00 四、烘干包装设备 1 双锥干燥机 1-1-386 2 粉碎机 10 691.00 3 颗粒机 6 353.40 4 热风循环干燥箱 11 85.80 5 混合机 4 35.94 6 烘箱 4 31.20 五、分离离心设备 1 全自动程控板框压滤机 1 8.9 2 卧式刮刀卸料离心机 37 1,798.2 六、GMP 设施 1 洁净区系统 2 1,594.30 2 脱离子水装置 1 198.60 - 1,542.78 - 22,851.33 七、其他辅助设施 1 环保等其他辅助设施 合计 本项目在设备购置费测算过程中,参考供应商报价或近期同类设备采购单价及设备数量进行 测算。本次募投项目拟采购设备规模较大,但均为未来生产经营发展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对发行 人提高产品品质、增强研发创新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发行人募 投项目设备采购规模合理。 (2)建筑工程费的具体内容 本项目新建车间、仓库和办公楼。项目建筑工程费合计为 5,696.99 万元,建筑工程费估算详 见下表: 工程量(m2) 基建单价(元) 装修单价(元/m2) 投资额(万元) 序号 名称 1 1#合成车间 1,080.00 2,500.00 2,000.00 486.00 2 3#合成车间 1,314.00 2,500.00 2,000.00 591.30 3 4#合成车间 1,314.00 2,500.00 2,000.00 591.30 4 1#精制车间 900.00 2,500.00 2,000.00 405.00 5 办公楼 765.00 2,500.00 3,000.00 420.75 6 3#原料仓库 1,176.00 2,500.00 1,800.00 505.68 7 4#原料仓库 2,352.00 2,500.00 1,800.00 1,011.36 8 2#成品仓库 3,920.00 2,500.00 1,800.00 1,685.60 合计 12,821.00 - - 5,696.99 (3)安装工程费的具体内容 1-1-387 根据行业特点,生产设备安装工程费率取 5.0%,公辅设备安装工程费率取 8.0%。项目安装工 程费合计为 1,451.25 万元。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具体内容 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 1,626.02 万元,具体如下: ①建设单位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经费等,取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 1.0%,建 设单位管理费计 300.00 万元; ②项目前期工作费 50.00 万元; ③勘察设计费是指建设单位为进行项目建设而发生的勘察、设计费用,取工程费用的 2.0%, 勘察设计费计 599.99 万元; ④临时设施费按建筑工程费的 0.5%估算,计 28.48 万元; ⑤工程监理费取工程费用的 1.5%,计 449.99 万元; ⑥工程保险费取工程费用的 0.3%,计 90.00 万元; ⑦联合试运转费按照设备购置费的 0.3%估算,为 68.55 万元; ⑧职工培训费按人均 1,500.00 元/人估算,计 19.50 万元; ⑨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按 1,500.00 元/人计算,计 19.50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测算,主要根据公司 过往经验、现有技术水平、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及产品市场现状,并按照公司一般标准确认如装修、 薪酬等,综合物价水平合理测算金额。 综上,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测算合理、准确。 5、项目实施时间进度安排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24 个月。 序号 月份 建设内容 2 1 项目前期准备 * 2 勘察设计 * 3 土建施工与装修 4 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5 人员招聘与培训 6 竣工验收 7 试产 4 6 8 10 12 14 16 * * * * * * * * * * 18 20 * * * * 22 24 * * * * 1-1-388 6、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修一制药作为实施主体组织实施。 7、项目用地、备案、环评取得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计划用地位于安徽省天长市铜城镇修一药业现有厂区内,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 用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在安徽省滁州市发展改革委项目 备案表(项目编码:2107-341100-04-01-379023)对本项目予以备案;安徽省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出具了滁环[2016]500 号、滁环评函[2020]41 号环评批文。 8、项目环保情况 (1)建设期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建设期间,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废水等,具体情况及治 理措施如下: 1)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主要污染源 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废气和扬尘。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及工程机械尾气排放造成大气污染。 扬尘污染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等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在施 工阶段,平整路面、材料运输、装卸和混凝土搅拌等过程产生的扬尘等。 ②治理措施 在项目施工期间,为减轻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具体防范与 治理措施有: A.施工现场道路及使用频繁的裸露地面,应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形成制度,防止道路扬 尘; B.袋装的水泥、白灰等小颗粒的材料,应在仓库内存放,若在室外存放时,应采取罐装或者 加盖苫布; C.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化管理,将砂石统一堆放,少量水泥应设专门库房存放,减少搬运环 节; D.施工现场残土、沙料等易生尘物料采取覆盖防尘网(布)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并经 常进行洒水保湿; E.施工现场结合设计中的永久道路布置施工道路。施工道路的基层做法按设计要求执行,面 层可分别采用礁渣、细石、沥青或混凝土,以减少道路扬尘; 1-1-389 F.不在工地进行混凝土搅拌操作,由专业厂家提供商品混凝土。混凝土进车、卸料、浇注应 加强管理,做到文明生产; G.合理安排工期,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 2)废水及治理措施 ①主要污染源 建设期废水排放主要是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生活污水,建设过程中排放的各类施工废水。生 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主要含悬浮物、COD 和动植物油类等;施工废水主要包括 搅拌机清洗水、洗石冲灰废水等,主要污染物有悬浮物、硅酸盐、油类等。 ②治理措施 针对施工现场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污水,治理措施如下: A.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废水、车辆冲洗水、工地地面冲洗水要采取指定清洗地点,铺设临时 管网等措施,保证统一收集,经处理后回用、接管或清运; B.加强污水处理和清运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污水处理和清运情况的记录台账,规范污 水处理的排放和清运; C.建设工地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通过单独铺设污水收集管道和收集池,做到雨污分流。 3)噪声及治理措施 ①主要污染源 施工过程中不同施工阶段(土石方、打桩、结构、装修),推土机、挖土机、各种打桩机、 混凝土搅拌机、电锯、吊车、升降机等各种机械设备及运输材料的汽车产生的噪声。实际施工过 程中,往往是多种机械同时工作,各种噪声源辐射相互叠加,噪声级将更高,辐射范围亦更大。 ②治理措施 针对建设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具体防范与治理措施有: A.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夜间 22:00-次日 6:00 禁止施工作业,若需夜间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公告附 近居民和单位,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B.对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区域声环境昼间 60dB(A)、夜间 50dB(A)的要求; C.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 1-1-390 D.压缩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E.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在噪声源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配戴防护耳塞。 4)固体废弃物及治理措施 ①主要污染源 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 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锯木屑、废金属、钢筋、铁丝等杂物。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包 装塑料袋及瓶罐等。 ②治理措施 针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污染,具体防范与治理措施如下: A.作业中产生的渣土及时清运,做到日日清理; B.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做到日产 日清; C.运输车辆离场前要冲洗,不得带泥上路。 D.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除施工现场堆存的工程废料。 (2)运营期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在生产过程中将会有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产生,需要加强环境管理 监测工作,配置专业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全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监测工作。公司还应 建立污染源监测成果资料档案,并按规定报送环保主管部门。 运营期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气及治理措施 ①主要污染源 本项目废气主要产生于储罐区储存过程与污水站运行过程。 ②治理措施 储罐区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引至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污水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和硫化氢 等,拟对污水站进行加盖密闭,将所有污水处理站构筑物用玻璃钢面板进行整体封闭,把恶臭气 体收集进入碱喷淋+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处理后,尾气经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做好厂区绿化设计, 以净化空气。 2)废水及治理措施 1-1-391 ①主要污染源 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设备冲洗水、地面拖洗水、环保设施排水及生活污水等。 ②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后经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排放。 3)噪声及治理措施 ①主要污染源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泵类、离心机、干燥机、烘箱、粉碎机、冷水机组、空压机、冷却塔、 设备风机等。 ②治理措施 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 噪声低的设备;建筑设计中根据需要,对车间内壁采用吸声性能较好的装饰材料,采用隔声门窗; 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在其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在厂区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 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影响。 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周围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及治理措施 ①主要污染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蒸(精)馏残渣、废活性炭、沾染废油的手套、抹布、废水处理隔 油装置废油、废水处理蒸发装置残留、废水处理污泥、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②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 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产生的废弃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公司将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环 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三、 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定向发行,不涉及募集资金情形。 四、 其他事项 1-1-392 无。 1-1-393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尚未盈利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六、 其他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峆星药业向其少数股东宝氟龙科技租赁了其所有的坐落于葫芦岛经济开发 区北港工业园区的土地及其上房屋建筑物及辅助设施,主要用于生产及办公,租赁期限至 2026 年 8 月。宝氟龙科技拥有上述房产及土地的权证,但相关房产土地已抵押给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根据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 14 破申 15 号”《民事裁定书》,宝 氟龙科技于 2021 年 10 月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形成重整方案。 若宝氟龙科技后续形成正式的重整方案,或因无法形成重整方案而导致宝氟龙科技发生破产 清算情形,则存在法院对峆星药业租用的场地进行强制拍卖的风险。因峆星药业与宝氟龙科技签 署的租赁协议日期晚于不动产抵押日期,因此峆星药业与宝氟龙科技之间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法 院强制拍卖,存在导致峆星药业无法继续使用租赁厂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 此外,峆星药业目前尚未全面生产,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报告期内亏损较大,若未来不能 及时全面生产,可能会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已在“重大事项提示”“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对峆星药业的经营风险做出风险提示。 (一)峆星药业少数股东宝氟龙科技的基本情况 1-1-394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宝氟龙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宝氟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400552568067N 住所 葫芦岛北港工业区综合产业园(黄河路以南庐山街以东创业路以北黄山 街以西) 法定代表人 孙宝杰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氟碳树脂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 学品) ;钢管生产、销售;钢结构制作、钢管防腐加工、机械加工;带 钢、冷弯型钢、板材、下角料销售;高频焊管制造及销售;化工产品研 究及相关技术转让与服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经营,国家限制及 禁止经营项目除外,需经相关审批的凭审批件经营) 。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2010 年 3 月 31 日 营业期限 2030 年 3 月 30 日 登记机关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宝氟龙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葫芦岛钢管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葫芦岛钢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宋树新 11,349.00 37.83 2 冯振伟 4,392.00 14.64 3 王志发 4,278.00 14.26 4 孙宝杰 3,036.00 10.12 5 费士君 2,718.00 9.06 6 陶野 2,427.00 8.09 7 刘文革 1,800.00 6.00 30,000.00 100.00 合计 (二)宝氟龙科技股权被冻结的原因 宝氟龙科技于 2019 年 11 月按照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海支行的要求先行将其持有的峆 星药业 2,100.00 万股股权全部质押给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海支行,质押担保的主债务为 宝氟龙科技股东葫芦岛钢管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海支行签署的编 1-1-395 号为 LD01471912300020 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葫芦岛钢管未偿还前述到期债务。 根据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 14 破申 9 号《民事裁定书》,2021 年 10 月 18 日,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海支行以葫芦岛钢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 清偿全部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葫芦岛钢管进行破产 重整。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受理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海支行对葫芦岛钢管的 破产重整申请。 综上,因宝氟龙科技将其持有的峆星药业股权进行质押,且主债务人葫芦岛钢管因无法清偿 到期债务被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因此宝氟龙科技持有的峆星药业股权被依法冻结。 (三)宝氟龙科技股权冻结和破产重整的进展 根据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 14 破申 9 号及(2021)辽 14 破申 15 号 《民事裁定书》,葫芦岛钢管及宝氟龙科技于 2021 年 10 月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葫芦岛市金 融改革工作专班成立了清算组并担任前述企业破产重整的管理人。根据(2021)辽 14 破 11 至 27 号之三《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前述破产重整已于 2022 年 5 月召开了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但未形成重整方案,宝氟龙科技所持峆星药业股权冻结尚未解除。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述破产重整尚未形成最终重整方案,股权冻结尚未解除。目前 各方正在积极推进上述破产重整事项。 (四)峆一药业与宝氟龙科技共同设立峆星药业的背景及原因 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发行人产能相对饱和,拟寻求新的生产基地以扩大生产规模并优化产 业布局。由于化工园区的土地较为稀缺,经公司董事长董来山与其同学范伟民沟通,发行人了解 到宝氟龙科技在葫芦岛当地化工园区中拥有闲置土地及房屋,且有可用于生产的机器设备,符合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需求及未来规划。峆星药业法定代表人及少数股东范伟民系葫芦岛人士, 曾于大型国有企业任职多年,拥有一定企业管理经验及社会资源,且宝氟龙科技的股东葫芦岛钢 管在当地具有一定知名度。因此经发行人与宝氟龙科技及葫芦岛钢管等相关人员沟通,达成了合 作意向,于 2019 年 8 月共同设立了峆星药业。 (五)设立峆星药业时宝氟龙科技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峆星药业设立于 2019 年 8 月,根据宝氟龙科技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峆星药业设立时宝氟 龙科技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6.30/2019 年 1-6 月 2018.12.31/2018 年度 总资产 13,876.55 13,793.94 1-1-396 净资产 809.29 873.13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64.88 -915.07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宝氟龙科技系于 2010 年 3 月设立的化工企业,拥有生产场所及部分发行人所需生产设备, 2018 年 9 月葫芦岛钢管收购其 100%股权后未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 (六)宝氟龙与发行人的董监高、供应商、客户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与宝氟龙是否 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经核查,宝氟龙与发行人的董监高、供应商、客户等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与宝氟龙科技 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七)峆星药业向宝氟龙科技租赁土地房屋的相关情况 1、峆星药业向宝氟龙科技租赁土地房屋的原因 因峆星药业生产经营需要,发行人与宝氟龙科技最初达成的合作意向为宝氟龙科技以其拥有 的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向峆星药业出资,但因宝氟龙科技拥有的土地及厂房产权存在设定抵押 的情形,短期内无法以该等土地房屋向峆星药业出资并办理过户手续,而峆星药业因经营需要已 开始办理项目的备案及环评手续并进行厂房装修事项,因此为确保峆星药业能尽快投入生产,经 双方进一步协商,同意峆星药业以租赁的形式使用宝氟龙科技厂房及土地。 2、峆星药业向宝氟龙科技租赁土地房屋的地址、面积、价格、用途、当前使用情况 峆星药业与宝氟龙科技曾于 2020 年 4 月签署《租赁协议》,租赁标的为宝氟龙科技拥有的 位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区的全部土地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辅助设施。后因 峆星药业未实际使用全部地上建筑物,因此经双方进一步协商,根据峆星药业的实际使用面积对 租赁面积及金额进行了调整,并于 2021 年 8 月签署《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如下: (1)《租赁协议》约定的租赁情况 根据《租赁协议》,峆星药业向宝氟龙科技租赁的土地厂房地址、面积、价格、用途情况如 下: 序号 1 租赁地址 租赁标的 宝氟龙科技拥有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 的全部土地及地 北港工业园区 上建筑物 租赁期间 租金 面积(m2) 用途 2019.9.12022.8.31 25 万元/ 月 13,501.47 生产、办 公及储存 (2)《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租赁情况 2021 年 8 月,峆星药业与宝氟龙科技签署《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截至该协议签署日 1-1-397 峆星药业实际房屋使用情况,并结合葫芦岛市当地租赁市场价格的情况,对原《租赁协议》项下 的租赁期限、2020 年的租赁面积、2021 年至 2026 年的租赁标的和租金进行调整。根据《租赁协 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调整后的租赁地址、面积、价格、用途情况如下: 序号 租赁地址 1 2 租赁标的 租赁期间 租金 葫芦岛经 峆星药业实 2020.1.1- 2020 年租金调整为 95 万元/ 年(0.62 元/m2/天) 济开发区 际使用的宝 2020.12.31 北港工业 氟龙科技厂 2021.1.1- 2021 年 1 月起租金调整为 50 2026.8.31 园区 房 万元/年(0.32 元/m2/天) 面积(m2) 用途 4,279.85 生产、 办公及 储存 4,279.85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峆星药业能够正常使用前述租赁房产。 3、峆星药业租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1)峆星药业租赁程序已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 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 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前述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发行人已将宝氟龙科技认定为关联方,并将峆星药业向 宝氟龙科技租赁房产认定为关联交易。发行人向宝氟龙科技租赁房产事项已按照相关法规及发行 人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峆星药业租赁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峆星药业租赁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706 条规 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且峆星药业与宝氟龙科技签署的《租赁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均未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作为合 同的生效要件,因此峆星药业租赁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情形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会 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峆星药业租赁宝氟龙科技相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1-1-398 4、峆星药业不存在倒签租赁合同的情况 (1)《租赁协议》的签署情况 《租赁协议》的签署时间为 2020 年 4 月,约定租赁起始日为 2019 年 9 月 1 日,签约时间晚 于租赁起始日,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与宝氟龙科技最初达成的合作意向为宝氟龙科技以其拥有的土 地、房产及机器设备向峆星药业出资,但因宝氟龙科技以其拥有的土地及厂房为宝氟龙科技的债 务设定抵押担保,短期内无法以该等土地房屋向峆星药业出资并办理过户手续,而峆星药业因经 营需要已开始办理项目的备案及环评手续并进行厂房装修事项,因此为确保峆星药业能尽快投入 生产,双方协商同意峆星药业以租赁的形式使用宝氟龙科技厂房及土地。经过双方多次的协商谈 判,最终于 2020 年 4 月确定租赁细节,并签订《租赁协议》,同时对协议签署前峆星药业使用上 述厂房及土地的租赁事项予以确认。 虽然《租赁协议》签署日期晚于租赁起始日期,但峆星药业与宝氟龙科技签署《租赁协议》 系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协商确定合作意向和方式的结果,因此《租赁协议》的签署系双方真 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倒签租赁合同的情况。 (2)《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情况 《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时间为 2021 年 8 月。该补充协议系因峆星药业实际经营过 程中使用的房产面积少于《租赁协议》中约定的全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面积,经峆星药业与宝氟 龙科技协商,双方同意将租赁期限延长至 2026 年,并对 2020 年及之后的租赁面积及价格进行调 整。 因此,《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系双方对《租赁协议》中相关条款的变更和补充,不存在倒 签租赁合同的情况。 5、发行人的合同管理及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根据发行人《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发行人制定了“合同及印章管理流程”,其内控流程包 括但不限于合同调查、合同谈判、合同文本拟定、合同审核与签署等事项,并对合同签署过程中 的主要风险、流程目录、权限指引等事项进行了相关规定。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及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容诚专字[2022]230Z2305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建立了 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合同签署、管理及履行等原因导致的诉讼及纠纷情形。 综上,发行人的合同管理及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1-1-399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 为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交 所上市后适用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 定、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应披露的交易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内部管理及保密措施、对外的 信息发布与沟通、信息披露的档案管理、涉及公司部门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对违规人员的处理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方便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发行人与投资者关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发行人 已建立如下沟通渠道: 投资者沟通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投资者沟通负责人 董来高 投资者沟通电话 0550-7764800 投资者沟通邮箱 heryicw@163.com 投资者沟通传真 0550-7764822 发行人网址 www.heryipharma.com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公司制定了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 流,未来将依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开展投资者关系构建、管理和维护,为 投资者和公司搭建起畅通的沟通交流平台,确保了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公开信息。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 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1-1-400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草案)》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发行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利润分 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 论证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并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应当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 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分红方式。 3、利润分配的周期 原则上公司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存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或当年度实现的净 利润为负数等特殊情形除外。如必要时,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提 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 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发放现金股利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无重大资金支出,重大资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 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 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 30%;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2)发放现金股利的最低比例 在满足发放现金股利的条件时,公司最近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1-1-401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 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发放现金股利的条件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以结合实际经 营情况,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 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合理因素。 5、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亦可以 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方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 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提出审核意见。利润分配方案经监 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应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由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核 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1-1-402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的意见应当作为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议案的附件提交股东大会。 6、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 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 展的需要,或者因外部经营环境、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应当以特别 决议程序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 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对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股利分配间 隔、决策程序和机制等进行了明确。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一)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第九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大会表决。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 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 选举中应当推行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前款 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下列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 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1-1-403 1、任免董事; 2、制定、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审议权益分派事项; 3、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等; 4、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5、公开发行股票、向境内其他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转板或向境外其他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 市; 6、法律法规、北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 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第六十条规定,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 票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即视为出席。 (四)征集投票权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不得对征 集投票权设定不适当障碍而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建起畅通的沟通交流平台,确保了投资者公平、 及时地获取公司公开信息。 1-1-404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一、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董来山 胡兵 易星 赵军 董来庚 董来高 冯乙巳 杨模荣 潘平 刘忠平 刘丽丽 全体监事签字: 方文俊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邱小新 陈康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05 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控股股东签字: 董来山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1-1-406 月 日 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字: 董来山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07 四、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项目协办人: 涂士华 保荐代表人: 蒋顾鑫 胡永舜 法定代表人: 沈和付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1-1-408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 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沈和付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沈和付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1-1-409 月 日 五、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 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顾功耘 经办律师(签字): 谢静 宋午尧 蒋楚天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1-1-410 月 日 六、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 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如有)及经本 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 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报告(如有)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字): 肖厚发 注册会计师(签字): 史少翔 宋世林 陈凯峰 宁云 周文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1-1-411 月 日 七、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适用 √不适用 1-1-412 八、 其他声明 √适用 □不适用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 崔秀红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1-1-413 月 日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控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安徽省天长市杨村工业区 联系电话:0550-7764800 传真:0550-7764822 联系人:董来高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联系电话:0551-68167999 传真:0551-62207360 联系人:蒋顾鑫、胡永舜 1-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