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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独立学院规范验收信息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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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规范验收 评估信息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评建办公室) 第一期 2015 年 12 月 27 日 教育部独立学院规范验收信息 2008年,教育部颁发《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6 号令), 对独立学院作出了限期规范要求,要求各独立学院在五年过渡期内必 须实现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和内部管理的规范,否则将不予颁发办学许 可证。2013 年是五年过渡期最后一年,2013 年6 月,教育部在北京 组织召开了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专题(独立学院创新与发展)培训班, 教育部鲁昕副部长到位讲话。会议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独立 学院规范验收工作的通知》。今年2 月,《教育部2014 年工作要点》 发布,明确2014 年教育部将进一步“扩大独立学院验收试点范围”。 本期专题将对2013 年6 月以来,全国、各省以及各独立学院围绕独 立学院规范验收开展的系列工作和活动做一次全面梳理和介绍,以期 为学院迎接和顺利通过教育部规范验收工作提供参考。 ◆ 2013 年7 月,教育部全国独立学院规范验收工作拉开帷幕。 全国独立学院规范验收工作组组织开展了首批三所独立学院:天津大 学仁爱学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的规范 1 工作验收。 以天津大学仁爱学院为例,该院为全国首家接受教育部全国独立 学院规范验收工作组验收的独立学院。教育部规范验收工作流程如 下: 1.规范验收工作组组长陈贤忠首先代表教育部对此次验收工作 的主旨及工作内容作出说明。 2.天津大学党委书记刘建平教授、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马如仁先生分别代表举办方向验收工作组汇报双方合作情况及对该 院发展的支持举措。 3.仁爱学院院长武星教授从学院基本情况、办学条件达标、规范 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发展规划等五个方面向工作组全面汇报该 院各项工作。 4.工作组对该院图书馆、体育馆、实验楼、化学化工实验中心等 进行实地考察并听取相关情况介绍。 5.工作组在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以及查阅档案资料的基础上 就该院规范工作情况作出反馈。 ◆ 2013年11月-12月,江西省教育厅组织对全省独立学院开展了 独立学院规范预验收工作。江西省共计13所独立学院,目前已完成11 所独立学院的规范预验收。 以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为例,该院在2013年6月教育部培训班 上曾作为江西省代表交流办学经验,也是江西省首家接受此次预验收 工作的独立学院。江西省教育厅独立学院规范预验收流程如下: 2 1.验收说明。专家组组长就验收的法律依据、政策依据,基本办 学条件、办学规模、资金资产、举办者资质、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 理、招生就业、合作协议等验收标准以及验收程序作了详细的说明。 2.听取汇报。董事长助理、党委副书记祁小梅代表学院向专家组 作详细汇报。汇报内容分为学院的历史沿革、学院概况、办学成果、 校园建设规划、申报准备、发展思路等。 3.实地考察。专家组一行对该院的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室、 图书馆、校容校貌进行了实地考察,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就专家组提 问作了回答和说明。 4.查阅资料。下午,专家组认真查阅了该院预验收工作的相关材 料。 5.反馈意见。最后,专家组就预验收考察工作进行意见反馈,并 和与会的同志进行座谈交流,相关学院领导就专家所提出的问题作详 细解答。 ◆ 2013年11月18日,浙江省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专家组对浙 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进行了考察验收。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将作为 浙江省第一所接受教育部验收的独立学院。 1.浙江省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专家组组长对此次验收工作进 行情况说明和工作部署。 2.浙江农林大学副校长鲍滨福代表学校致辞并介绍学校概况和 天目学院规范设置工作总体情况。 3.诸暨市副市长俞越向专家组一行介绍了该院新校区的建设历 3 程,就诸暨市与学院合作办学的思路与政策作说明。 4.天目学院院长石道金在验收会上从“学院发展沿革”、“规范工作 历程”、“规范工作成效”、“学院发展展望”等四个方面对学院规范设置 工作作了汇报。 5.在对该院图书馆、实验教学大楼、学生公寓、学生活动中心等 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阅规范设置材料后,验收专家组就举办方资质情 况、合作办学协议基本要件情况、基本办学条件情况等共同关心的问 题开展了调研和讨论,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注: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创办于2000年,是由浙江林学院(浙 江农林大学前身)申请,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独 立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重新确认,2011年与诸暨市人民政府合作共 建、与诸暨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 ◆ 2013年,在参加完教育部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专题(独立学院 创新与发展)培训班后,全国独立学院纷纷召开面向全院教职工的迎 接教育部规范验收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全体教职工同心协力,克服困 难,以主动担当的精神和认真严谨的态度,高质量完成好规范验收工 作所涉及到的各项工作。 相关链接: 教育部:过渡期政策为独立学院发展提供六条出路 来源:人民政 协网(2014年02月12日) 去年6月,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全国独立学院创新与发展培训班 上指出,独立学院作为新兴的民办本科教育,为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 4 探索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发展道路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独立学院是我国 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生事物,在推进独立学院规范和转型过程中, 既要尊重历史、肯定成绩,也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独立 学院在办学体制机制方面的优势,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提供独特发展 模式范例。鲁昕说,规范发展是保障独立学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26号令是独立学院规范发展的基本依据,过渡期政策为独立学院规范 至少提供了六条出路: 一是与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合作继续举办独 立学院,特别欢迎与有实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合作; 二是转设为民办 普通本科高校或其他层次民办学校; 三是并入公办高校,那些公办 高校自己举办,不具备独立校区,具有“校中校”特征的独立学院考虑 并入公办高校; 四是进行资产整合,现有独立学院合并继续举办独 立学院或转设为民办本科学校或其他层次的民办学校; 五是由当地 政府支持转为公办高校; 六是终止办学。 鲁昕建议,不论选择哪条 路径,都要在26号令的框架内进行,也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学校、师 生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说,独立学院有更多的出路可以选择, 又如实现规范后,与国外高水平学校合作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多条出 路选择其一,每个独立学院都要根据自身情况作出选择。 (来自《民 办教育观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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