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山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pdf
中共山西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晋师党字〔2015〕2 号 ★ 中共山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山 西 师 范 大 学 关于印发山西师范大学校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学院、各独立研究所、机关各部门、各教学辅助单位: 《山西师范大学校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已经 2014 年 12 月 5 日校长办公会议及 2015 年 1 月 6 日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山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山 西 师 范 大 2015 年 1 月 6 日 学 山西师范大学校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 和谐稳定,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权,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晋办发〔2005〕14 号)精神,结合 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推行校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 会精神,以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民主权利,维护全校师生员工的 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 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促 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校务公开工作事关学校 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有利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 实行,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健康有序开展;校务公开既要维护 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维护学校领导依 法行使权利。 2.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校务公开不 - 2 - 得违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危及国 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建立畅通的信息发布 渠道,保证校务公开的及时有效;列入校务公开的事项,内容要 真实准确,客观公正。校务公开要结合实际,循序渐进、规范运 作、注重实效。 3.坚持校内公开与向社会公开相结合的原则。要以教职工代 表大会和校园网络为基本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推进校 务公开工作。 三、组织领导 校务公开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具体 实施,工会、教代会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师生员 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组 织和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校务公开工作执行小组和校务公开工 作监督小组。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组成员: 组 长:倪生唐 成 员:武海顺 王心平 李德龙 闫桂琴 薛耀文 郝勇东 卫建国 原战勇 薛耀文 郝勇东 校务公开工作执行小组: 组 长:武海顺 成 员:卫建国 原战勇 闫桂琴 各学院院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研究所所长、实验中学 校长、实验小学校长 - 3 - 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办公室主任:薛珠峰 校务公开工作执行小组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组织、指导有关部门按要求开 展校务公开工作; (二)负责研究决定校务公开的政策、内容、制度、措施、 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 (三)负责检查和考核校务公开工作,并作出奖惩决定; (四)负责批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有关校务公 开的内容和方案。 校务公开执行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校务公开具体工作制度、措施和计划; (二)编制更新校务公开指南和目录,确定校务公开的内容、 范围和形式; (三)负责校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四)负责对有关单位校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 (五)收集和处理师生员工对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督促 有关部门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李德龙 成 员:杨建功 高 峰 赵松强 李春仁 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办公室主任:杨建功 校务公开检查监督小组的工作职责: (一)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校务 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程序的规范性进行监督,保证校务公开有序 - 4 - 开展; (二)接受群众举报,接待并向师生员工解释有关涉及教职 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对搞好校务公开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校务公开领导 小组提出的整改工作。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是与学校教育政策、管理、改革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以及 有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和 容易诱发或滋生腐败的重点问题,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 外,都要在不同范围内按适当程序予以公开。 我校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政务公开。包括学校的办学思路、发展规划,年度工 作计划、改革方案、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等。 2.财务管理公开。包括学校财务的预算、决算,各项经费的 收入、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3.人事工作公开。包括全校机构、人事、分配方面的改革方 案;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 规定程序及结果。 4.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包括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任职资格、 选拔程序及结果。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 5.学校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主要职责、承办事项、办事依 据、程序、纪律、结果等。 6.招生事务公开。学校的招生计划、章程、政策、程序、考 试的规程和纪律以及录取结果。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 5 - 7.收费公开。包括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 各项收费都要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8.工程建设项目、大型维修、装修项目的立项及大宗物资设 备采购的立项、招投标情况、验收结果、决算审计、支付结果等。 9.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包括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 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干部考评结果等。 10.审计公开。包括学校对各单位的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 计、重要投资、技改项目审计以及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审 计等。 11.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学生工作等各方面工作的重 要事项和相关规章制度。 12.其它应当公开的项目。 五、校务公开的形式及方法 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学校重大事项要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向全校公开。 2.通过各种会议如党政干部会议、行政例会、教职工座谈会、 学生代表会议、民主党派负责人会议等形式公开校务。 3.通过党的组织系统、行政系统、学生工作系统向师生员工 公开校务。 4.通过设立校领导接待日、校长热线等形式公开校务。 5.通过设立校务公开栏、宣传橱窗、下发文件、简报等形式 公开校务。 6.通过信息公开网、校情民意网及其他校内媒体如广播、电 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校务。 - 6 - 六、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责任追究 (一)校务公开工作要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接受 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及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 (二)校务公开的实施情况列入对单位和干部的考核内容, 结合年度考核进行。 (三)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进 行监督检查,收集信息,受理投诉、申辩,调查及提出意见和建 议等。 (四)校务公开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全校师生员工的 监督。师生员工可通过监督电话或举报信箱等多种方式向校务公 开领导小组和检查监督组反映意见和建议。举报电话:纪委: 2051043;组织部:2051029;宣传部:2051038;工会:2051058。 (五)为确保校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实行如下责任追究办 法: 1.对拒不执行或干扰阻碍校务公开工作,有令不行,有禁不 止的,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将建议校党委给予必要的组织 处理。 2.对执行校务公开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 改,在评优选模中实行一票否决,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主要 领导不能评优选模。 3.对弄虚作假搞假公开,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学校或群 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并依据有关规定追 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七、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校务公开工作,参 - 7 - 照本办法执行。 八、本办法由学校校务公开执行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山西师范大学 2014 年 12 月 3 日 抄送:各位校领导 山西师范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5 年 1 月 6 日印发 - 8 -